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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财产约定(实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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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财产约定(精选5篇)

夫妻婚姻财产约定 篇1

甲方(系乙方配偶):谭,男,汉族,19xx年*月13日出生,XX市XX房地产管理局公务员。

住址:XX市XX区路楼号房间。

乙方(系甲方配偶):韦,女,汉族,19xx年*月27日出生,xx市xx房地产公司职工。

住址:XX市XX区路楼号房间。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条的规定,对双方婚前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财产的归属,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婚前出资购买,以乙方名义办理登记的一部牌号为XX牌汽车一辆归乙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使用。

第二条甲方的其他婚前财产和乙方的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甲乙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详见甲乙双方婚前财产清单)。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的婚后全部收入所得为双方共同财产,用于双方的生活和投资经营,收益为双方共同所有。

第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持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谭 (签名) 乙方:韦 (签名)

20xx年*月6日 20xx年*月6日

附:

1.甲乙双方婚前财产清单;

2.甲方与乙方婚后收入明细表。

夫妻婚姻财产约定 篇2

男方:

姓名:

出生时间:

民族:

身份证号:

女方:

姓名:

出生时间:

民族:

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经协商,准备结婚,现双方就婚后财产制度等相关财产事项作如下约定。

一、婚后财产制度

结婚后,男女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即婚前及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在谁名下归谁个人所有,不适用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度——婚后所得共同制。此处所述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产生或存在于境内或境外的所有财产,具体形式如:

1.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投资收入;

4.接受赠与的收入,赠与人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

5.知识产权的收益;

6.在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基础上产生的其他收益;

7.一方因侵权所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款;

8.一方作为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但被继承人明确表示由夫妻双方共同继承的除外;

9.个人名下的债权;

10.保险和信托利益;

11.各类动产或不动产;

12.其他各类财产和收益。

二、男方向女方支付的补偿款

考虑到婚后女方以照顾家庭为主,男方为主要的经济来源人,为保障女方的权益,男方应每年向女方支付一定的家务劳动补偿款,作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具体补偿方法为:

1.在女方不工作,全职照顾家庭的情况下,男方每年补偿女方 万元人民币价值的财产。

2.如女方有工作,男方每年补偿女方 万元人民币价值的财产。

3.以上补偿的财产可以存款、不动产,信托受益等各种形式体现。

4.男方对女方家人补偿财产,也视为对女方的家务劳动补偿,应涵盖在上述补偿款内。补偿可以由男方、男方家人或指定的其他人对女方支付。

例如,男方通过他人设立的海外信托,将女方父母列为受益人,则女方父母每年信托受益也应记入补偿款。

5.上述补偿款可逐年按期给付,也可由男方一次性给付较大价值的财产,然后按每年应给付补偿款数额折抵,举例如下:

例如,女方不工作,男方在第一年为女方购买人民币 万元价值的住房一套,则 年内男方不需再补偿女方,视为男方一次性支付完女方 年的补偿款。

6.该补偿的期限以男方工作年限及男方有收入为准,即男方年老不再工作时,或男方因其他原因未获得收入时,则停止补偿。如男方虽不工作但仍有某些特定收入的,双方可根据当时情况再行协商补偿事项,签订补偿协议,对补偿数额和频率做一定的调整。

三、生活费及子女抚养费

双方婚后共同生活产生的生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主要由男方承担,女方根据自己的财产情况自愿承担。

四、婚后的债务

1.由于男女双方婚后实行分别财产制,因此,结婚后一方名下所欠债务应视为该方个人债务,由其用个人财产自行承担。

2.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债权人不知道双方适用分别财产制,仍可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男女双方在婚后向他人有大额借款前,有义务让债权人知晓本约定的内容。

五、财产代持

因生意等需要,婚后双方可能需要配偶代持某些财产,对代持的财产,不以实际记名人或持有人为财产所有人,财产的归属应以书面的代持约定为准,归实际所有权人所有,也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在必要时,代持人应将代持财产归还至实际所有人名下。

六、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如产生一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他人赠与二人的财产,可以作为共同共有财产处理。

七、和谐互谅

结婚后,双方应本着和谐互谅的原则,协商处理日常开支和子女抚养问题,日常主要开支由男方承担,但双方均可自由使用一定的个人财产投入夫妻生活,作为互相赠与及支持。

八、法律适用

考虑到双方婚后有移民、变更国籍的可能,特对法律适用作如下约定:

本协议在中国签订,关于本协议的效力,适用中国法律,本协议效力不受双方婚姻缔结国、经常居住地国、任何一方国籍国、任何一方财产所在地国的法定财产制度的影响。

对本协议内容、条款的解释,适用中国法律,不受双方国籍或居所变更等的影响。

九、其它事项

1.双方均认可,签订本协议内容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师咨询了解过中国法律有关规定,也明确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也认可,在签订本协议时身体健康,神智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签订本协议后,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以中文签订,若将来出现协议外文翻译件与本协议含义冲突时,以中文版为准。

4.本约定除双方协商解除外,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撤销,双方自愿在任何因本协议提起的诉讼中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男方(签字):

年 月 日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夫妻婚姻财产约定 篇3

夫妻财产约定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并经双方签名就依法生效了,是否公证并不影响你们协议的有效性。你们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选择不公证。

夫妻婚姻财产约定 篇4

男方:_______________先生

女方:_______________女士

双方均属独立自然人,完全具备民事活动能力,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和平共同协定,双方在婚姻登记前,共同研究达成此《婚姻合同约定》,是对保护结婚前后男女双方的切身问题,而做出了具体的[婚姻约定],女方享有特殊的自由地位(自权人),继续拥有婚前婚后所取得的一切财产。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定结婚协议

一.结婚协议

1.婚前男方要准备好基础住房、基本的生活用品,并提供生活开支。

2.男方不得干涉女方的人身自由,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女方造成身、心、灵伤害,不得妨碍女方交朋结友及干预女方正常的工作,但女方不能[红杏出墙]。

3.男方的工资及其他所有收入都要交付给女方支配,男方不得违约,否则女方有权提出离婚,[婚后财产]不分割,全部归女方所有。

4.举行婚礼后双方都不准吸烟及暴饮酒。双方婚后要夫妻恩爱,互相理解、信任和尊重,永远不离不弃、谁也不准提离婚,如一方提出离婚,则提出方放弃一切,财产全部归对方所有。

5.若女方因意外事故或疾病而造成产生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男方不得擅自另结新欢弃女方于不顾。否则,男方将所有婚前婚后的财产财物全部归于女方所有,不得异议。

6.若女方于男方前身故,而女方父母还在世,男方需代女方在其[有生之年]照顾双亲,并视同已亲,无愧于心善待女方的亲友,如视自己的亲友。

男方:_______________先生

女方:_______________女士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夫妻婚姻财产约定 篇5

男方:

先生

女方:

女士

双方均属独立自然人,完全具备民事活动能力,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此合约没有违背公民基本权利下而订定的,本意唯对婚姻爱情的未来表明态度作出承诺,就关于《婚姻之同意婚姻登记的婚姻合同(marriage pact)公约》,双方的婚姻合同是以结婚前后财产共有规定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两大类别。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和平共同协定,双方在婚姻登记前,共同研究达成此《婚姻合同约定》,是对保护结婚前后男女双方的切身问题,而做出了具体的[婚姻约定],女方享有特殊的自由地位(自权人),继续拥有婚前婚后所取得的一切财产。双方于20__年5月28日签定以结婚协定、青春损失赔偿协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协定三个分类为中心的[婚姻协定]。

一.结婚协议

1.婚前男方要准备好基础住房、基本的生活用品,并提供生活开支。

2.男方不得干涉女方的人身自由,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女方造成身、心、灵伤害,不得妨碍女方交朋结友及干预女方正常的工作,但女方不能[红杏出墙]。

3.男方的工资及其他所有收入都要交付给女方支配,男方不得违约,否则女方有权提出离婚,[婚后财产]不分割,全部归女方所有。

4.举行婚礼后双方都不准吸烟及暴饮酒。双方婚后要夫妻恩爱,互相理解、信任和尊重,永远不离不弃、谁也不准提离婚,如一方提出离婚,则提出方放弃一切,财产全部归对方所有。

5.若女方因意外事故或疾病而造成产生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男方不得擅自另结新欢弃女方于不顾。否则,男方将所有婚前婚后的财产财物全部归于女方所有,不得异议。

6.若女方于男方前身故,而女方父母还在世,男方需代女方在其[有生之年]照顾双亲,并视同已亲,无愧于心善待女方的亲友,如视自己的亲友。

7.夫妻双方,不管婚前贫富差距有多大, 婚后男方得要做到对女方尊从三从(听从,服从,随从),四得(就得,忍得,舍得,做得)。并且努力做到《八荣八耻》:以关心老婆为荣,以忽视老婆为耻!以伺候老婆为荣,以麻烦老婆为耻!以赞美老婆为荣,以批评老婆为耻!以抢做家务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下班回家为荣,以夜不归宿为耻!以诚实专一为荣,以沾花惹草为耻!以遵守家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上缴工资为荣,以窝藏奖金为耻!

二.青春损失赔偿

双方自由恋爱数年,男方早已知女方的健康状况,若女方由于自身的健康状况等种种原因而不能生儿育女或不如男方所愿育男育女,男方不得以各种理由进行借腹生子、休妻且擅自另结新欢,或搞[婚外情],或[包二奶]等,否则愿意放弃一切,若由此而引起争议或最终离婚,男方的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作为对女方的青春损失赔偿,男方不得异议。

三.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婚前财产公证,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达成的协议,经过公证后产生法律效力。

1.婚前财产: 夫妻双方,不管婚前贫富差距有多大,女方婚前的所有财产与男方无关,但男方婚前所有财产、财物与女方共同享有;男方在婚前所签定的一切所有债权债务及任何税务税收等与女方无任何关系。

2.婚后财产:女方独立支配所赚取的所有财产,男方所经营的,赚取的或共同所赚取的所有财产等均与女方共同享有,但男方在婚后单方面(没有双方共同签订的任何约定/合同/债务等)或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签下的一切所有债权债务及任何税务税收等与女方无任何关系。

备注:根据民法典的[第17条规定],以下这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专利权、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备注:

1.上面都是一般性规定,涉及到赠与和继承,又有例外。

2.赠与:按照《〈民法典〉解释二》第22条规定,夫妻结婚,如果是一方父母给买的房子,按买房和结婚的时间先后不同,分两种情况处理。

2.1如果是婚前父母为购置婚房出资的,出的钱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是个人财产,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是共同财产。

2.2如果父母是在婚后出钱给小夫妻买房的,这笔钱应当算作对夫妻两人的赠与,是共同财产。但如果父母明确提出,只是送给自己的子女,那就算个人财产。

3.继承:父母死亡,子女会继承遗产。如果夫妻中,一方父母特别富裕,子女就能继承到巨额财产。但不管这些被继承的财产数字有多庞大,如果没有特别声明,仍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有一种情况是例外。如果父母按照《〈民法典〉解释二》第22条有关赠与的规定,在生前公证立下遗嘱,特别提到在自己死后,把财产遗赠给子女一人,这样的财产,则只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个人财产婚后仍是个人财产:夫妻双方,不管婚前贫富差距有多大,结婚时间超过了8年,两人各自拥有的财产就会合二为一,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只要证明这是个人财产,不管结婚多少年,就仍是个人财产。

5.按揭婚后两人共付房屋按揭贷款,产权证上为女方姓名。如一方提出离婚,则提出放弃一切,房屋产权归对方所有。

财产公证书是个固定证据: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的,就需要公证。

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传家宝之类的、电脑、家用电器、家具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均需要公证。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当地法院起诉。合同有效期为终身,是否续约要待来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约定受法律保护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见证人:

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