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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加工合同委外加工合同(通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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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加工合同委外加工合同(精选3篇)

设备加工合同委外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营销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营销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原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原料和包装原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原料、包装原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原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原料、包装原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原料、包装原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原料及包装原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 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 万箱,月订货量 万箱的,每天不低于 万箱, 万箱以上的,每天 万箱。

第六条其他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争议解决途径

3、合同生效时间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设备加工合同委外加工合同 篇2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2.甲方以本合同为基准,按照合同规定之条款向乙方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合格产品。

第二条应用参数及价格

1.甲方委托乙方代工生产《产品订购清单》所列产品,具体参数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2.本合同生效后,在每次委托加工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产品订购清单》,约定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和单价(含17%增值税,含人工、材料及仓库存放场地等费用),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签署________日期后生效,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3.《产品订购清单》附属本合同,并遵循本合同的合同约定;实际代加工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以实际签订的《产品订购清单》为准。

第三条项目约定

1.甲方向乙方订购生产所需产品,乙方保证按订购清单要求进行交货,按发货数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生产产品所需的核心部件。甲方向乙方实际提供核心部件的类型和数量以双方签署的《甲供部件交接单》为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证甲方产品的独立性。

第四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每批次产品必须达到双方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凡不能达到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2.甲方向乙方提供部件并双方完成交接的,视为双方认可甲供部件的质量。双方应在生产过程中充分沟通遇到的任何技术问题。乙方不得以甲供部件不合格为由违反产品质量标准。

3.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在甲方的销售及售后环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代替或配合甲方进行有效的市场服务。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五条订货与供货

甲、乙双方的《产品订购清单》一经签署即生效,如需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等向甲方供货。

第六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1.乙方按甲方需求提供符合包装要求的产品包装物,甲方负责提供产品对应的商标,运费由乙方承担,按甲方提供图纸进行验收。

2.乙方负责将生产好的产品按照合同订单约定的数量和交货时间运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并确保外包装完好无变形、破损。收货过程中发现外包装变形、破损等问题甲方有权当场退货。

3.产品交付时间见《产品订购清单》约定。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1.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或转账。

2.付款金额见《产品订购清单》约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末能按约定时间向甲方交付货物,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_______日,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经双方协商后仍未改正的,守约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并由违约方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九条知识产权约定

(一)知识产权信息的内容

1.如甲方基于合作目的透露给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单位的属于甲方秘密和专有的所有技术数据、产品设计、性能指标要求、规格要求、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样品、模具、模型、材料清单、业务操作政策、产品需求计划信息、双方会议纪要、分析材料本身以及附属材料所记载的内容以及反映此类信息之载体。

2.甲方所有的技术图纸、设计方案、分析材料、试验结果、日志、备忘录、计划表、报表图表及包含在其中的技术诀窍、质量记录;

3.无论这些保密信息是以口头方式、可视方式、书面方式或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给乙方或关联单位的。

(二)知识产权的权属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生产加工,上述第一条中的知识产权信息内容全部归属为甲方单独所有。

2.针对生产加工的产品,如申请专利、商业秘密、技术诀窍等其他知识产权内容,仅限甲方可申请保护,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占有。

(三)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范围

1.第一条中的知识产权信息只许可乙方在项目合作期间内使用。同时,乙方应以至少不低于保护自己的保密信息和专有信息同等的谨慎和保护措施来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信息。除非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披露,否则乙方不得对外披露、复制或擅自使用;

2.乙方只能将甲方的保密信息披露给其不得不接触该信息的人员,并且以至少不低于本保密合同的要求与其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合同,采取保密措施,为其承担保密责任;

3.乙方对于自己可知的被任何人错误使用、披露保密信息的,应立即通知甲方;

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返还或销毁甲方的保密信息及其载体;

5.乙方应甲方要求所特制的物料,乙方不再向第三方提供或为自己利用;

6.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其他厂商假冒伪劣专供甲方之产品。

(四)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规定

1.若乙方对甲方的知识产权信息造成侵权或泄露,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甲方除要求经济赔偿外,有权采取限制和暂停双方业务合作事项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法律行动。

2.若乙方在协助甲方加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了对第三方的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双方自负。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合同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甲乙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产品订购清单。

附件2:甲供部件交接单。

甲方: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设备加工合同委外加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此单作为甲方外发加工订单,及乙方提货时的依据,由甲方采购部发出;

2、乙方接到此单后,应在12小时内将工艺卡发送给甲方,在24小时内到甲方提件,48小时内将价格报给甲方,并严格按照“回厂时间”将加工完成产品交回甲方,如逾期未交货,则按以下方式处罚: 元/件累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5 %累计金额,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3、乙方应在保证自身加工能力的前提下,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加工产品,不得虚报加工产能,由于因乙方虚报产能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送货时,应听从甲方库房安排,不得私自动用甲方现场设备(违者重罚);送货回厂时,应按甲方要求包装,并在零件上标示出工程号及零件号(或物料编码),将零件放置到指定位置;

5、乙方送货时,送货单需按甲方要求规范填写,未按要求填写,则示为手续不齐拒收货;

6、如由于乙方加工失误,造成的零件返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于12小时内将件提走返工,于24小时内将加工完成零件返回,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此单由甲方采购部及乙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同意以此为合同。

制表:

确认:

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