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发电机租赁合同【热门三篇】》
建筑工地发电机租赁合同(精选3篇)
建筑工地发电机租赁合同 篇1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供需双方议妥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甲方出租如下设备给需方。
一.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起租时间等
需方:
二. 质量保证:供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的可靠运行,但需方必须按现场实际负荷状态调整设备的用量,如超出设备容量使用造成设备的损坏,需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租赁期间的设备维护保养供方自行负责,每个月安 排2天设备检修期,让供方对设备进行保养如更换机油、三滤等)。
三.使用地点及环境:需方工地,需方为设备提供简易防雨棚。
四、设备安全责任:供方负责发电机组本身的安全运行,从发电机组空气开关输出端到需方的用电控制箱的电缆及用电安全需方自行负责。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供方汽车送货到需方,运费由供方负责,但卸车、装车由需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定后设备拉到现场,需方按月支付当月的租金,(如需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供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将设备撤出现场)。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所在法院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裁定。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合同约定事宜执行完毕或设备退场。
甲方:乙方:日期:
建筑工地发电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乙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发电机,为利于双方合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租单位施工地址:
二、租赁发电机类型及数量: 型发电机 台。
三、租赁发电机时间:以该合同签订当日和退场当日为准。
四、租赁方式及价格:以月/天租形式(每天 元/台);如按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结算,月租费: 万元/台/月。
五、结算方法:每月5日前付清上月租金,退场前乙方需将该发电机的全部租金支付给甲方(结算租金的100%)。如逾期不付,承担总租费的5%作为违约赔偿金。
六、甲方的职责及权利:
1、甲方应保证设备工作状况良好,并负责按设备的'检修规程及时做好发电 机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
2、甲方必须负责操作及维护,乙方给予配合。
3、甲方操作人员须服从乙方工地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须遵守乙方的各 项规章制度,并主动积极地与工地发电机施工密切配合。
4、甲方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停机,并及时通知乙方共同采取措施,发电机出现故障时,甲方须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抢修,及时排除,如无法修复甲方应及时更换设备,如不能及时修复,又不更换设备而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应予以承担。
七、乙方的职责及权利:
1、乙方应对甲方进场后的发电机进行签收保管,并提供安全保障,如乙方设备出现故障导致甲方发电机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2、乙方负责甲方操作人员的住宿安排、一人伙食。
3、乙方有对甲方操作人员生产作业指挥权和作业班次的调整权,并有权更 换不合格操作人员和设备。
八、本合同一经签定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违约。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合同,若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或由守约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补充条约: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工地发电机租赁合同 篇3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签订时间:__ 年 __月__ 日
签订地点:
1、租赁形式
机械租赁形式按月租赁。乙方应按甲方施工要求,要保证设备正常使用,若设备发生故障,乙方须保证在12小时内修复,否则需要调换其他相同型号的机械设备。因设备发生故障造成误工,扣除相应天数的租金。
2、结算时必须依据甲方机械主管部门签认的设备运转记录,按项目结算程序制度按月即从上一个月21日到本月20日进行一次结算。
3、支付方式
支付时甲方视财务状况进行支付。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正式发票。
一,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
(1)甲方负责提供设备存放场地。
(2)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指挥、调动和监督乙方机械设备进行施工,统筹安排作业计划。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和支付租金。
(4)甲方未得到乙方的同意,不得将租用设备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其中,不包括甲方在本工程现场范围内安排给其他分包商使用,即如果甲方安排所租设备到其他分包商使用, 仍由甲方负责结算和支付。
(5)设备在使用期间,因技术状况低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的设备,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配备的司驾人员技术不熟练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驾人员,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直到甲方通知退场之日止,在此之前,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将机械设备擅自撤回。否则,乙方要赔偿甲方所受一切损失。
2、乙方:
(1)乙方应按约定将机械交给甲方使用,配备足够司驾人员(每台机械至少配备2名持有效证件上岗的合格司机),且司驾人员工资、饮食、住宿费用由乙方自理,机械安全自行负责。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技术性能合格的机械设备,同时保证甲方有按约定使用机械的权利,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乙方机械保证随叫随到,全天候24小时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
(3)乙方有修理出租机械的义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在整个租赁期间应对出租机械进行必要的保修,保证机械完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设备日常保养及维修由乙方负责,保养时间不得占用甲方工作时间,维修时间每月累计为30小时,如超过30小时,甲方按日租金从其机械费中扣除。
(4) 如有第三人侵夺租赁机械,乙方有义务以所有人身份追回。
(5)乙方应确保证安全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应法规,向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机械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乙方应按甲方施工要求,保证设备正常使用,若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必须保证在12小时内修复,否则需调换其它相同型号能满足甲方使用需要的机械设备。
(7) 乙方机械未经甲方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随意离开甲方施工现场。
(8)甲方未通知乙方退场之前,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将机械设备擅自撤回。
(9)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进退场计划,在接到甲方的退场通知后及时退场。
二、机械租赁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租赁期间,一方因法律规定或计划发生变化,或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时,需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达成致后进行变更。
2、租赁期间,租赁机械有缺陷,技术状况变差,且乙方不按约定予以修理或调换,造成甲方不能继续使用或无法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租赁期间,乙方如将该机械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书面通知甲方,并保证租赁设备新的所有权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三、违约责任:
1、甲方: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将租用的机械设备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拆改乙方机械设备,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甲方提供出租的机械设备,按每台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技术状况(含设备附件)向甲方提供出租的机械设备,视同未向甲方提供出租的设备处理,按上述第(1)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租赁使用期间,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影响了甲方对租用机械设备的使用,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或按每影响一天向甲方支付双倍日租金作为违约金;如果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租用机械设备无法继续使用,则乙方应立即在10天之内调换其它相同型号能满足甲方使用需要的机械设备,如超出上述规定时间未能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需支付双倍的租金。
(4)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将机械设备擅自撤回,应向甲方支付所解除或撤回的机械设备30天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四、乙方司驾人员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完成任务,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并交甲方机械主管部门签认和统计。乙方司驾人员应遵纪守法,如发生违法乱纪行为,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一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双方均同意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账款结清时自动失效。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