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协议书(合集23篇)》
借款担保协议书(通用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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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2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3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4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5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6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7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8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9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0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1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2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3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4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5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6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7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8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9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20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21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22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23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
借款人名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电话: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邮政编码:
保证人名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丙方担保金额为甲方根据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资金本金(大写)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和罚息。
第二条丙方保证代甲方清偿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时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并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务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合并、撤销,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变更、合并后的机构承担本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担保人。
第五条本担保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变更主合同条款,应征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丙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及罚息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按担保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擅自变更主合同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2
(合同编号: )
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借入方):
身份证号/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向甲方借入一定数额的币资金,为此,达成如下合同:
一、借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甲方通过本合同向乙方出借币万 元整(小写:万 元),用于支持乙方的日常经营活动。借款期限个月,具体借款本息的清偿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处理。
乙方同意以年利率24%,按照其占用甲方资金的天数向甲方计付利息。
二、借款用途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借入甲方的上述资金,属于流动资金借款,仅用于乙方投入其控股的X公司生产经营使用。
如乙方将上述借入资金用于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用途或者用于从事违法活动,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单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三、借款资金的划付与本息的清偿
为保障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偿付,乙方同意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担保措施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如下银行账户,一次性划付本合同约定借款资金;乙方收到款项同时,向甲方出具收到借款资金的《收据》。甲方向乙方划付借款资金的汇出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的起始日。
户名:
开户行:
账户:
乙方同意每两月结算支付甲方利息一次,具体为每第二个月的31日前支付甲方利息。乙方应在距借款期限届满前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甲方鼓励乙方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则按照乙方实际占用甲方资金的天数计收利息。
四、税费承担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税负,按照中国税法承担;涉及的资金汇划费用,由汇出方独自承担。
五、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拖欠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六、担保
A(身份证号: )、B(身份证号:)、C公司(下称“C公司”),愿意为乙方的借款清偿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共同保证担保,即本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未获全部清偿的,甲方除可以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债务外,还可以向A、B、C公司之一或全部主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
A、B、C公司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不以要求甲方先行执行或处分乙方自身提供的物的担保为前提。
A、B、C公司各自的保证范围均为:本合同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耗费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均为自上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七、争议解决
就本合同条款包括就担保条款的履行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未有效果的,应将争议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 诉讼解决。
八、文本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出借方):乙方(借入方):
保证人: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署于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3
签订协议书各方:
甲方(借款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乙方(担保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
甲方向________申请借款,由乙方作为担保方。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________与甲方间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____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
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4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三条、甲方以坐落于(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产籍号________)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本协议约定的抵押借款的房屋应办理抵押权登记(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
办妥抵押权设定时,乙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甲方。
第四条、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甲方负担。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均由乙方收执。
第五条、抵押担保范围: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诉讼费、保全费、_____、差旅费等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
第八条、抵押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日止。
第九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甲方还清借款,乙方应会同甲方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借款总额3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本息为止。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商不成向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房产交易中心留存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成立,办理抵押权登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5
甲方:
借款人:住所: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开户行:帐号:
乙方:
贷款人:身份证号码:住所:
联系电话:;
丙方: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所: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__年月日签订本合同,乙方愿意将其肆佰万元整贷给甲方,甲方愿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及费用如期支付给乙方。贷款金额和放款日以借据为准。为进一步明确借据以外的事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执行。
第二条:担保承诺人及其担保范围
担保人,担保责任:包括归还借款金、借款利息、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借款综合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因申甲方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担保承诺书和本合同具同等法津效力。
第三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肆佰万元整
借款利率及期限:/30天,手续费:/30天,不足30天按30天计。
支付利息及手续费方式:甲方在借款当天一次性支付利息及手续乙方指定账户,指定开户行
户名:账号:。
借款期限:自__年月日至_年月日。超过期限乙方按借款本金的日息1%另外向甲方计收罚金。
第四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担保人一份。
第五条:通知条款
所有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地址,作为有效通讯地址。若上述地址发生变化,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3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通讯地址变更方才有效。
第六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款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
第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依借款借据为准。
附件担保承诺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日期: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6
甲方(借款人):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 元,于___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 ___ 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7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因_____________,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要从事_____________,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_________,利息按_____________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_____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之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________________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超过_____________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届满视为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8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到现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不另立据,以此合同为借款凭据。
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届时此借款可由乙方或保证人之一的从:__________公司账号存款归还或以现金方式归还。
三、届时未能返还,乙方除付资金使用费外,并每天按揭款总额的0.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直至借款全部还清之日止。
四、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以自由转让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五、担保方保证人为确保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及违约责任(包含其他追索损失),并完全同意由法院冻结、查封、扣押乙方和保证人的等值财产。
六、本人(乙方)及担保方郑重陈诺:保证不动用、不挪用、不侵占这笔借款,乙方与其他方之间的债务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保证将此借款归还甲方并保证配合甲方收妥全额借款为止。否则将视为诈骗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七、乙方向甲方保证,此借款仅用于银行临时存款,乙方决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以此存款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同时乙方向甲方保证自己及相关人和有限公司无任何债务和不良贷款,保证此款不被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保全、查封、冻结等以及被强制划转。如发生上述情况,则视乙方为隐瞒事实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犯罪行为,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和其他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任意指定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乙方无权以管辖权为异议,双方一致选择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乙方或连带保证人届时逃避致使法院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双方特别约定为早日实现债权纠纷的解决,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及保证人预留的委托手续,替逃避方聘请律师参与诉讼,签收法律文书。
九、本合同经各方(或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担保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年月日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9
贷款人(甲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胯款人(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保证人(丙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借款担保合同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借款最高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5.利率为月(日)息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人与保证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二十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第四条、借款人的违约责任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 %计收利息。
第五条、保证人责任
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借款人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均应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按贷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贷款人支付,并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合同签订地:
贷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胯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收 据
狂收到贷款人 贷款人民币 整。
收款人: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0
担保协议书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于 X年 X月X日从甲方处借款人民币X元整,大写:X元,并由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因此笔借款乙方未能按期偿还,丙方自愿在此基础上再以担保人的身份向甲方提供此笔借款担保。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还款协议:
乙、丙方确认乙方早已收到甲方给付的人民币X元整。
因乙方未能按时还款,丙方自愿为乙方能够还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年。
丙方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利息按月息X%计算)、实现债权的费用(含交通费、律师费)等所有实现债权的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丙方各执一份,效力同等。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或捺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1
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方)
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由贷款方按下列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_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表
分 期 借 款 计 划分 期 还 款 计 划年月日金额(大写)利 率%用 途年月日本 金
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而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并告知担保人),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_____作担保。
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贷款本息和逾期罚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单位(担保人)和公证机关各一份
十、本协议书经借贷款双方和担保单位(或担保人)各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款方借款单位(人):(章)
负责人:
财会人:
贷款方贷款单位(人):(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2
借款担保协议
出借人:王某某
借款人:杨某某
借款人为进行经营活动,向出借人借款有关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出借人民币(大写)五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20__年10月 日始,按月结息(利息以双方口头约定为准);
第三条出借人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归还,并有权代位追偿借款人的到期债权,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债务。
第四条 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实现以上费用而发生的诉讼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条借款人自愿以其个人财产设定抵押(抵押物为) : 担保范围为本协议借款人所欠本金、利息、以及实现以上费用而发生的诉讼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第六条本协议各方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和理解,尤其是对借款人的限制性内容,借款人没有误解并保证履行。
第七条 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人: 借款人:
20__年XX月XX日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3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
担保人: 身份证号:_ _________ __________ ___
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乙方借款人向甲方借款用途为:生活用款。
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 元(大写: ),月息2.5分。
三、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于合同签署时将上述款项交予乙方,不另附借据收据,合同签字即视为款项收付。
收款人现已收到上述借款(盖章签字确认): 。
四、还款方式: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五、分期还款的乙方于合同生效后的次月(公历概念)约定还款日起开始还款,实际占用天数小于一月的按一月计算。
六、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每一还本付息日的零点以前,将应还欠款本息足额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还款账户中,或亲自交予甲方本人,以银行回执、收据为准。若发生借款逾期,则该期未还借款本息的逾期、违约等款项,应在归还逾期借款本息时一并缴付。乙方及保证人提前还款,未足一月的利息,按照一月收取。乙方每期还款清偿顺序依次为欠款利息、罚金、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交通费、律师费,剩余视为偿还本金。
七、保证担保:
1、为保障甲方(以下或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同意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实现债权的费用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及实现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拍卖费用、变卖费、通知担保人费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费用)。
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日到期;(3)借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届至及借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可以在保证期间内随时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乙方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甲方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凭证为准。
3、保证期限为: 贰年 ,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到期)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4、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借款人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均应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按甲方的要求直接向甲方支付;保证人在此确认,无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甲方均有权先要求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须先要求其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保证人在此明确放弃要求先履行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抗辩。
5、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全程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保证人同意,经甲方同意展期、重组的借款,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乙方没有依照本借款合同规定履行债务的,在上述约定的保证期间内,甲方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甲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无须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在原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内,未经甲方和保证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债务。
八、保证与陈述: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及保证人(后者下文或合称为“担保人”)向甲方各自陈述和保证如下:
1、借款人及担保人均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签署本合同是借款人及担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对保证担保而言,自然人保证人在此承诺,如发生保证人失踪、下落不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则将由其监护人、财产监(代)管人以保证人的财产为限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如保证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将以其遗产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3、借款人或担保人(自然人)的工作、住所(或联系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的,或担保人(法人)的住所、联系方式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发生变更的一方应在该变更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还款计划按期归还借款本息,并保证在借款期间,将根据甲方不时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变更甲方满意的担保措施。
6、担保人确认如已依据本合同承担了有关担保责任,则在甲方于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被清偿完毕之前,担保人暂不向借款人行使因其履行担保义务而产生的对借款人的追索权。
7、担保人确认,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借款人向甲方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的行为被依法撤销的,担保人于本合同项下担保义务即时自动恢复;如此时原有担保已经释放的,担保人应当在担保义务自动恢复后的5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权人重新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办理登记或交付,或者提供担保权人满意的其他担保。
九、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3、借款人向甲方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4、借款人拒绝或阻碍甲方监督检查借款使用情况、保证人资信状况或担保物状况的;5、借款人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6、借款人提供的担保人已经或将要不再具有提供与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违反其签署的担保文件的,或由于担保人的其他行为,如担保人出国未征得甲方同意等导致其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能力明显下降且没有重新落实甲方认可的相应担保的;7、借款人或担保人与他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甲方权益的合同协议的;8、借款人违反其与甲方之间所签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约定的;9、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权机关监管、冻结其财产的,或者被宣告破产的;10、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11、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12、借款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的;13、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本合同有关担保条款,或在另行签署的担保文件项下发生违约的。
14、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担保人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担保人向甲方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的;
(2)、担保人违反各自应承担的本合同中有关担保规定的;
(3)、 担保人违反本合同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
(4)、担保人(自然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接受继承、遗赠的,或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担保人(法人)进入或可能进入停产、清算、解散、被撤销、破产、减资、兼并、重组、分立或重大诉讼、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的;
(5)、担保物的全部或部分灭失、毁损、没收、征用、依法扣押、查封、强制收购或执行,或价值减少且未获及时补救等,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的;
(6)、 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或违反为本合同项下借款而签署的其他担保文件项下义务的。
十、违约处理: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措施进行处理:
(1)、有权按照欠款总额的30%收取违约金。
(2)、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还款方式。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
(4)、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借款支付方式。
(5)、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
(6)、按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的约定处分质物,清偿借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证人连带责任;
在上述情况下,借款人及各担保人同意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并承担因其违约对出借人/担保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借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本合同项下的相关费用和税费。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甲方决定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在内的一切费用概由借款人承担。
十二、本合同中“保证担保”条款的内容,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1、各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相互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并不受本合同中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有所改变,也不因甲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本借款合同、甲方同意借款展期、重组及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发生任何变故而改变。
2、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签署页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或送达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已送达;该地址如有变动,变动方应于变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签约各方,否则对其他各方不生效(但甲方地址发生变动的,仅需于营业场所或其他途径进行公告)。
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生效,并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违约金、为归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导致相关费用全部清偿时终止。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正本共四页,一式二份,各方当事人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本合同由下述当事方签署。各方在此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各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出借人(甲方):
住所地: 签署日期:
借款人(乙方)(盖章):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人确认(签字画押):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人确认(签字画押):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4
借款人: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
抵押担保人:____________
质押担保人:____________
保证担保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意见:____________
担保人意见: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种类和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要求,同意向其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利率
本合同项下贷款月利率为______‰,在本合同项下贷款还清前,双方均无权要求调整利率。
第五条放款
5.1贷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并持续有效(信用贷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5.2贷款从贷款人帐户转出之日起按月计收利息。
第六条还款
借款人应当按约定时间还款,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还款。
第七条罚息
7.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利息的,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没有按约支付的利息,按未支付的利息数额支付月2.1%违约金。
7.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可以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违约金。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2.1%确定。
第八条贷款担保
8.1除信用贷款外,担保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的相关担保条款。
8.2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事由,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按贷款人要求另行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九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9.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必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的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F、发生第8.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及时告知贷款人或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G、在个人经营贷款中,借款人的经营实体拒绝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财务和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检查的;
H、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I、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贷款,造成贷款逾期的,贷款人有权按贷款本金的2‰按日计收违约金,办理展期手续的除外.
9.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份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9.3借款人违约,除9.2条的约定外,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9.4如有(9.1项A—H)一种违约情形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0.5%的违约金。(如有二项违约则为1%,如此类推,每增加一项违约情况,加收贷款本金0.5%的违约金。)
第十条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或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或担保人承担。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贷款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贷款人垫付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一条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对全部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抵押担保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二条抵押物
12.1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12.3贷款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2.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贷款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贷款人并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12.7条的约定处理。
12.5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及时向贷款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12.6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其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2.7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_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款自由处分。
12.8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己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予以足额赔偿;贷款人发现借款人有隐瞒上述情况的,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收回剩余贷款,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四条抵押登记
14.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前由贷款人保管;
14.2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抵押物的处分
15.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可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12.7条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双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一致的,贷款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12.6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5.2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15.3贷款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二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贷款人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15.4贷款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质押担保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六条质物
16.1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本合同附件《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16.3贷款人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6.4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动,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
16.5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的,贷款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贷款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贷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将质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16.6出质人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质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出质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将上述价款自由处分。
第十七条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八条交付和登记
18.1本合同签订同时,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18.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须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
第十九条质物的处分
19.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16.6条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____________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16.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
C、贷款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D、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19.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的,贷款人可以在质物到期日兑现或提现,并与出质人协商,将所得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19.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于贷款人依据第18.1条的约定实现质权之日,出质人授权贷款人可提前兑现或提现并以所得价款清偿,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出质人授权贷款人也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兑现或提现并以所得价款清偿。
19.4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
保证担保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十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十一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二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贷款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其他条款
第二十三条转让
23.1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出于贷款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配合。
23.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二十四条担保人承诺
担保人承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24.1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24.2贷款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
24.3贷款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24.4主债权同时存在一个或多个物的担保或第三人保证的,不论相关物的担保是由借款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贷款人有权自行选择实现担保的顺序,即贷款人有权选择先就任何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同时要求借款人与保证人、物的担保人同时履行担保责任,担保人放弃针对贷款人选择清偿顺序的抗辩权。
第二十五条保险
25.1如果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质人应办理抵押物/质物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金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25.2保险单中应当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保险单中应当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贷款人指定帐户。保险赔偿金应按照本合同第12.7条或第16.6条的约定处理。
25.3在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全额清偿前,抵押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公证
如果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十七条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
27.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27.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27.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27.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的;
27.5借款人或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27.6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28.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28.2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28.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独立性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本合同借贷条款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抵押条款、质押条款因本合同借贷条款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而无效的,抵押人、出质人应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应由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
第三十一条其他
31.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31.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1.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1.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当事人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补充条款
32.1借款人/担保人同意贷款人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供贷款或还款提示服务,还款提示产生诉讼时中断的法律效力。客户预留的住址、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主动通知贷款人进行修改,若上述信息发生变更而未及时修改,致使客户无法收到信息或造成信息泄露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但是,贷款人按借款人、担保人预留的住址、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发送,还款信息服务时,一经发送即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和担保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借款人和担保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共同借款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保证担保人(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抵押担保人(签字):____________抵押物共有人(签字):____________
质押担保人(签字):____________质物共有人(签字):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5
保证人(甲方):
委托保证人(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经过调查分析,同意为乙方向 (以下简称贷款方)以保证方式提供贷款担保;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和保证方式。
甲方愿意就下述三点进行保证:
一、保证范围:
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二、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年。
三、保证方式:
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甲方按主合同约定代偿乙方在主合同中未履行完毕之所有债务。
第二条 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向贷款方清偿了所有债务后,即取得了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为乙方代偿的所有债务,自代偿付款日起所有债务的利息(利率以人民银行公布的该项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以及甲方为乙方代偿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第三条 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抗辩权。
第四条 乙方的优惠
因乙方是下岗失业人员,是国家政策扶持的对象,故甲方优惠在贷款期限内免收乙方担保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归还债务,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甚至代偿的,从主合同到期之日起,甲方在银行利率的基础上加 %收取担保费。
二、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归还债务、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之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保证金额 %的违约金。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6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一、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币别:人民币
三、借款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小写)
四、借款用途: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还款方式:乙方于借款到期日将本金归还甲方。
六、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还款保证
1.丙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的借款提供_____的连带的责任担保。
2.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
3.担保期限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两年。
八、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字生效后,由_______将合同规定之款项拨给乙方,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严格履行《________》所规定承担的项目任务,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列账,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甲方监督,每半年一次向甲方如实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经费决算
2.本合同所规定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向甲方申请鉴定或验收。该项目鉴定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鉴定资料和经费决算。
3.乙方承诺,属技术保密项目必须由技术保密审查部门审查后,才能确定可否发表或用于国际合作和交流。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提前收回所拨款项(即《_________》所述经费下达总额),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已发放金额的10%。
(1)乙方未进一步对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开展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
(2)乙方出现经营困难或内部问题,致使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3)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技术人员离开乙方,致使该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4)乙方未将本合同项下之款项使用在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上;
(5)乙方未按合同之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规定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
(6)乙方不配合甲方进行本合同所规定项目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7)乙方有其他不利于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或有可能妨碍所发放款项回收的情况。
2.乙方保证按期还款,否则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其他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两份,乙方存一份,丙方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必须由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7
借款人: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_借款,经抵押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二条抵押内容
抵押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财产(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主要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1.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3.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万元,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权,从权利和孳息。
第三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8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万元,其中自筹__________万元,其它__________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贷款__________万元。贷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算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台_____万元;
土建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万元;
其它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_____%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_____年_____月__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__万元。
第五条 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__________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__________万元,
3.自有资金__________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__________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__________万元,
6.其它资金_____万元。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_%。
第七条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至此项借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报送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19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到现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不另立据,以此合同为借款凭据。
二、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届时此借款可由乙方或保证人之一的从:__________公司账号存款归还或以现金方式归还。
三、届时未能返还,乙方除付资金使用费外,并每天按揭款总额的0.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直至借款全部还清之日止。
四、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以自由转让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五、担保方保证人为确保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及违约责任(包含其他追索损失),并完全同意由法院冻结、查封、扣押乙方和保证人的等值财产。
六、本人(乙方)及担保方郑重陈诺:保证不动用、不挪用、不侵占这笔借款,乙方与其他方之间的债务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保证将此借款归还甲方并保证配合甲方收妥全额借款为止。否则将视为诈骗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七、乙方向甲方保证,此借款仅用于银行临时存款,乙方决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以此存款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同时乙方向甲方保证自己及相关人和有限公司无任何债务和不良贷款,保证此款不被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保全、查封、冻结等以及被强制划转。如发生上述情况,则视乙方为隐瞒事实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犯罪行为,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和其他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任意指定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乙方无权以管辖权为异议,双方一致选择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乙方或连带保证人届时逃避致使法院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双方特别约定为早日实现债权纠纷的解决,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及保证人预留的委托手续,替逃避方聘请律师参与诉讼,签收法律文书。
九、本合同经各方(或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担保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20
借款人:
贷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年利率为。
第五条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及利息。
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权。
第二部分担保条款
第九条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4、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借款人贷款人
担保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21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保证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帐号:
电话:邮政编码: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政编码:传真: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帐号:
电话:邮政编码: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提供担保。
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币种)资金本金(大写)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
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
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
通知后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注: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保证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借款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应借款人的要求,为借款人履行合同债务提供担保时与借款人和贷款人共同签订的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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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中如有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保证人提供担保时,则多个保证人同时作为丙方参与签订保证合同。
各个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二条“当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项”中约定。
三、
第二条、第四条日期前的空格,由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具体期限。
四、第十条违约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
五、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二条中填写。
六、第十三条是对合同签字人的生效日期的约定。必须由甲、乙、丙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
如果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
贷款人:
保证人: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22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法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币壹拾万 元整。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年利息,百分之八。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60日,从20 年9月5日起至20年11月4止。如实际借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共计币:壹拾万壹仟叁佰叁拾叁 元整;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追回借款。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申请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清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 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协议书 篇23
合同号: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共同借款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保 证 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保 证 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贷 款 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人借款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借款实际金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________月,即______年日起至______年 0_______月_____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货 款 。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利息执行月息______‰,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第五条 贷款发放与支用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贷款人才可以发放贷款:
一、 借款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
有关的批准、登记、支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二、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三、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还款
一、还款方式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附件中的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至贷款人的银行帐户。
二、提前还款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若借款期限不足_______月,借款人提前还款,贷款人有权征收借款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贷款的担保
一、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________年。贷款如果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限延至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后_______年;
三、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借款人没有按照还款计划表还款,保证人必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贷款人可以通过处置保证人的家庭财产及收入来源偿还借款。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的权利
(一)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借款人的义务
(一)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二)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四)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五)在未还清贷款人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六)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七)本合同有效期间,借款人如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按贷款人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及担保;
(八)应当承担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律师和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等费用;
(九)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果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申请贷款,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贷款人的权利
(一) 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文件资料;
(二)对于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借款人应付贷款人款项,贷款人有权经法院从借款人在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上扣划任何币种款项。
二、 贷款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迟的除外;
(二)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还款计划表在每期到期日前归还本金和利息,则自逾期次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借款金额的2‰,直至借款人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完所有违约金,到期利息和本金为止。
二、借款人不能清偿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将根据合同条款依法强行执行,并将其信用历史转告其他融资类机构。
三、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执行、催讨等都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
四、借款人如发生以下情形,贷款人有权宣布合同提前到期,并且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立即偿还所有未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一)借款人和保证人更改联系方式,住所,生意场所地址,工作单位没有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到贷款人;
(二)借款人未按照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贷款,产生了逾期;
(三)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了虚假的信息给贷款人;
(四)借款人未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五)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生意情况,收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六)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借款人的保证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对外借债或提供担保;
(八)借款人和担保人陷入诉讼纠纷或着其他重大不利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运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签 字:_______________
共同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
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贷 款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