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25篇)》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精选25篇)
合伙经营协议
甲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优势,经营__________,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企业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万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万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万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齐,由合伙负责人__________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的情况按出资比例归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奖金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出资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在单笔交易额为_____万元内全权进行交易。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在经营期间,合伙收支款项统一在银行设立的以__________账户上流转,由________负责保管和收银,__________负责记账。每__________(双月或一季度)月底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例如:1、__________2、__________3、__________。
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违反,以其业务获得利益的_______倍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了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按指印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
合伙人:甲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合伙人:乙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合伙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蛋糕房,总投资为20万元,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10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甲方50%、乙方50%。
第二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在合伙双方所共同盈利的企业,所开设的分店(分公司)甲、乙双方同样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三条 甲乙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企业法人及开户银行为甲方,甲乙双方对合伙所经营产生的资金、资产和账目有查阅权、监管权。
第四条 甲乙合伙任何事情需由双方共同商讨,得出决议后实施。不得私自做决定。甲 乙双方任意一方私自做决定若出现重大损失,则由私自做决定的一方单独承担损失,并弥补另一方在此期间的损失。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第五条 他人如要入伙,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未经双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散伙。此合伙经营为一辈子,可以不世袭。若一方提出散伙,视为自动放弃股权。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合伙期间各自不得与任何人(尤其是自家亲戚)再合开蛋糕房类的店铺,包括茶馆,西餐厅,酒吧等类似的休闲场所。非经双方同意不得对任何人(尤其是本地人)做相关产品的技术指导。否则视为放弃己方股权,并处以现有店铺总价值一半的罚款。
第九条 甲乙双方经营期间,非经双方同意。不得雇用自家亲戚,不得将自家亲戚安 排于店内工作。
第十条 甲乙双方不得做故意损坏公司形象的事,如改变产品口味,致使味道变差。
第十一条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私吞公款,私自挪用公款,公款视为合伙经营所产生的所有资金、资产。不得趁进出货吃回扣等。一旦发现视为放弃己方股权。
第十二条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双倍赔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伙期间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都视为自动无偿放弃在合伙企业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合伙期间任何一方不可参加违法活动,否则自行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与合伙企业无关。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合伙期间任何一方不可私自以合伙企业为名,借款、贷款,否则自行承担责任,与合伙企业无关。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合伙所经营的分店、公司定于每月的18号查账,盘点,结算,分红。(分红即为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分店、公司每月在结算账目后的赢利部分按股份份额支付给甲乙双方。)
第十七条 甲方主要负责财务经济、工资发放方面, 乙方主要负责人员管理及店铺蛋糕房各类产品技术口味。甲方不得擅自动用公款,每月整理好净利润,按时分配。乙方人员变动、工资调整及新产品的研发等 需与甲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决定后共同实施。
本协议一式2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________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
法人: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牌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2、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
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以下简称丙方) 丁方: (以下简称丁方) 戊方: (以下简称戊方)
一、合伙宗旨 甲、乙、丙、丁、戊五方经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实现双赢的原则,共同经营好茶楼。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项目名称:雅禾居茶楼,地址:广安城南广宁路388号,经营范围:棋牌 饮茶。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6年零45天(自20__年11月20日起,至20__年1月2日止)。
四、出资额、方式及期限
1、雅禾居茶楼五方共同出资叁拾玖万叁仟叁佰元(¥393300.00元,包括第一年房屋租金¥93300.00元)。合伙人五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各出资计人民币柒万捌仟陆佰陆拾元(¥78660.00元),各占雅禾居茶楼总投资的20%。
2、合伙期间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期满后,雅禾居茶楼的经营权自动终止;合伙人可拆走或自行处理室内空调、桌子、椅子、窗帘、沙发及麻将机,其它室内一切装修、装饰不得损坏或拆走;合伙期间茶楼房屋主体结构合伙人不得改变;否则对茶楼房屋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合伙人共同承担。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盈余及债务五方均按茶楼总投资20%的比例进行分配和承担。
六、入伙及退伙
1、五方必须承认本合同,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2、任何一方中途退伙的,必须征得其他四方同意后方可退伙,且退伙方不得要求未退伙方支付退伙方的出资额,同时对未退伙方造成的损失由退伙方负责赔偿。
3、经其他所有股东同意退伙的退伙方,退伙方退伙时的退伙金按(退伙方出资额)每年递减30%进行计算;同时经其他所有股东同意退伙的退伙方,退伙方的股份必须由未退伙股东接手,作为未退伙方的共同股份。不得转让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否则未退伙股东不得承担退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视为退伙方自动放弃在茶楼的任何股份及经营权。
4、内部转让权,若因经营不善需要对外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内部股东有优先权。
七、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人的权利 乙方负责茶楼的财务收支,丙方负责茶楼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其他三方不得参与茶楼的经营和管理,但如果乙、丙方(包括合伙中的股东服务员)任意一方在管理中出现经济问题,在事实证据确切的证明情况下(若收到***由收款人赔偿,若贪污以贪污金额的20倍赔偿给其它股东)。没有参与管理的另三位股东中的两位股东应有权选择新的负责人。
八、禁止行为
1、合伙人及其亲朋好友茶楼消费必须按茶楼价目进行收费禁止不收费等现象发生。
2、合伙人必须团结,遇事多交流沟通,遇到重大决策问题必须统一意见后才能进行实施。禁止我行我素,不顾合伙人的利益,否则对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必须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本协议与房租承诺书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伙五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五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五方共同协商解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伙人甲方签字: 合伙人乙方签字:
合伙人丙方签字: 合伙人丁方签字:
合伙人戊方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 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 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 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 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 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 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 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 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 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 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 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
(1)、
(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租赁合作事宜,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甲方向乙方租用(详见附件)以作甲方所属项目会务现场布置之用。
乙方同时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现场制作工程。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20__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第三条:收费标准、结算方式1、收费标准:以上物品租用连制作等工程服务资料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开票加收8%)
2、结算方式:甲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以现金预付总价款的30%为定金,进场验收后付30%,余款于活动结束当天以现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带给活动场地,带给必要的活动协助。
2、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项目现场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负责维护活动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财物保管。
4、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费用,愈期3天无故不支付,则按每一天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活动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乙方务必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资料及质量提出合理推荐,乙方需用心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4、应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带给合同资料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如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碍活动进行,经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动,已安排带给服务的活动项目费用需照常支付费用5、本次活动基本设施的验收日期为20__年月?日第五条:违约职责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合同资料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则均属违约,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2、若甲方未能够按期付款,则按合同法规定给乙方5%滞纳金3、本协议委托资料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第六条:其它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指定授权人:或指定授权人:
帐户:开户行:帐?号:全称: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7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及其地点:
企业名称:
经营场所及其地点:
经营期限: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合伙人名称住 所身份证号码
四、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单位:万元
出资者名称货币实物其它合计出资比例%缴付日期
五、税后利润和亏损分担方法
企业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 弥补亏损;
2、 提取公积金 10%;
3、 提取公益金 5%;
4、 支付股利。
利润或亏损按出资比例分配
六、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通过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_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 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5、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6、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 有关事务执行争议的处理,对事务执行人委托的撤消、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出资;
8、 合伙企业歇业。
七、入伙、退伙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2)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2、退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然退伙;
(1)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合伙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债务时,退伙人应按本协议第5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发生下列情况,本企业解散;
1、 经营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 合伙人不具备法定人数;
4、 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原因。
企业解散后要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也可以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指定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结束后,负责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手续,将营业执照交回登记机关。
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 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 所欠税款;
3、 企业债务;
4、 返还合伙人出资;
5、 按约定比例进行分配。
九、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造成企业损失的,由违约人赔偿,具体赔偿数额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十、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签订的有效协议,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字:
签定日期: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8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甲方于年月日独立投资于大庆市让胡路区北方市场号一家美发店。营业面积平方米,店名,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升值空间无限。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本店。
入股方式:
1甲方投资元总资产,资产拥有权、转让权、决策权的一切权限始终归甲方所有。
2甲方投资元总资产为原始股(已签订合约当日为准)共计股。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依入股基数为投资风险股,原始股始终归甲方所有,投资股只能作为投资可与甲方分享纯利润分红不享有资产占有权。
3乙方一次性投资交纳投资股股金元给甲方授权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为甲方投资股股东,乙方在此期间可享受与甲方每月纯利润%分红。享受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承担股东责任。股金甲方将永远不返还予乙方。
4乙方在享有此期间纯利润%分红同时必须承担每笔店内后期投入流动资金%(如:店内重大活动、基础建设、等一切相关费用)
5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相应权益:1可享有每月纯利润分红。
2享受纯利润分红同时可享受独立业绩提成。
3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店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
4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店内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
5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6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协助店内落实各项措施。
3全力保障店内正常运营。
4完全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5每月账务有甲方保管、监管。每月核单后签字分红。
7红利分配:
1每月日为红利分配日。
2每月总营业额扣除所有相应费用,在扣除(折旧费以三年计算总则)是当月纯利润。
8禁止行为: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在本店周边5公里范围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2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活动。
9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流动资金,若指定时间内资金不到位,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对其损失进行赔偿或以减少其持股比例赔偿。
10其他事项:1本协议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合作事宜,作出书面建议。
2本协议期满后不影响双方以存劳动关系。
3本协议为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以上规定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修改。
其他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公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美乐滋”加盟店
一、“美乐滋”加盟店是提供汉堡、炸鸡、饮料制作及销售的经营实体,加盟店是使用由甲方开发的技术、形象管理等统一系统。
二、乙方为甲方第 47 加盟店,该加盟店地址为:
三、乙方为甲方“奥麦客”加盟店,加盟店的技术、配方比例、商标图案,及形象设计等无形资产都归甲方所有,乙方加盟店有型资产归乙方所有。
第二条、甲方义务、责任
一、乙方所有的后厨设备、儿童乐园及原料由甲方统一配送,以确保品质要求,更加巩固“奥麦客”品牌的质量,获得更大的利润。
二、经营过程中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有义务相互提供货源支持,乙方需向甲方购买的原物料,甲方应确保货源充足及价格合理,不得恶意断货或限制供货数量,抬高价格制造障碍。
三、甲方须保证授予乙方的西方比例、技术操作及腌料的安全可靠性。
四、甲方须保证乙方经营期间的可靠技术,开业培训至可胜任为止,继续保证今后经营中给予技术加强培训指导。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货款后及时配送所订的货物。甲方负责提供餐厅系统管理的培训及具体操作流程管理资料。
六、甲方须保证乙方在合同内,约定商业区的经营资格。(周边一公里内不再开设第二家美乐滋加盟餐厅)。
七、甲方有义务在合同签定后积极配合乙方各项筹备工作。
八、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提供办理营业所需的相关的资料。
第三条、乙方义务、责任
一、乙方对外具有合法独立经营资格,内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业务上接受甲方的支持和指导,由甲方提供相应材料自行筹备办理加盟店的营业执照、卫生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手续。合同乙方加盟店的一切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和经营方式规范加盟店,保护、发展“美乐滋”品牌,使用“美乐滋”为招牌设计主题字样,不得变更“美乐滋”的商标图案及颜色。
三、乙方准时招收员工及管理人员到甲方直营店接受培训。(接受培训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负责,保证让全体职员按照总店标准课程培训)。
四、合同签字定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费:餐厅面积壹佰平方米以内收加盟费人民币叁万元整;餐厅面积壹佰平方米以上收加盟费伍万元整(经营面积若与所报面积不符的,超出的面积按伍万元加盟
费加收)。同时支付生产区专业平面布置图设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合同签定后乙方工商名称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加盟店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送甲方备案。
五、如乙方出现以下情况:提供备案证件不符合实际情况,不按总店统一装修设计广告灯箱、餐厅门面、后厨布局,或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则取消其加盟资格。
六、乙方加盟店必须按第一条的约定的经营地区经营,任何形式的变更经营地区(包括但不限于:超出约定地区,增开经营场所,支持第三方经营等)都将被视为违反合同约定,将被立即取消加盟资格。
七、乙方应妥善保护加盟店的技术,不得以任何形式分解、复制、传播甲方技术、配方比例等相关资料,否则将被立即取消加盟资格。
八、乙方违反合同或提出结束合同时,乙方则必须拆除所有与加盟店商标图案相关的招牌及字样设施,不得继续保留,否则将被视为侵犯知训产权。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若违约,应全额退还乙方加盟费,并赔偿其筹备该加盟店所投的所有费用及其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若违约,限消加盟资格,加盟费不予退回,若造成甲方损失,应负责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五条、签定合同: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处签字和带下划线部分外,其他内容手写无效。
三、甲、乙双方如对合同条款产生异议意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0
合伙人(甲方):
姓 名 :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
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项目,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餐饮的经营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20xx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合伙人 ____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 元。
合伙人 ____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 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 为合伙负责人。以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 ____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 ____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与 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1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 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装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优势,劳动力优势,货源优势,合伙经营装饰公司,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共同奋斗,共创辉煌!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公司名字:监利县合创美家装饰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位于:监利县容城镇教育巷九号 ,面积:约150平方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室内装饰装潢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20xx年,20xx年3月19日起,至20xx年3月19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刘剑(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50000.00元。 乙方刘忠平(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50000.00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xx年3月19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00000.0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④未经合伙人同意私自出售另类产品时。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3年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其他公司事务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甲方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地方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2
甲方: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帐号: 帐号: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新型插座事务。
第二条 专利技术的权属状况:
⑴ 专利技术名称: 。
⑵ 发明人/设计人: 。
⑶ 专利权人: 。
⑷ 专利授权日: 。
⑸ 专利号: 。
⑹ 专利有效期限: 。
⑺ 专利年费已交至 。
第三条 合伙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四条 为保证甲方的有效权益,乙方负责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如下实施该专利技术所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包括商标、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双方可以约定提交有关资料的清单和份数,以便于双方共同监督、检查)
2.乙方提交的上述技术情报和资料应是能够体现该专利技术的技术指标、参数及技术水平、性能的资料,以及有关的辅助性材料。
3.甲乙双方应明确约定有关技术情报和资料提交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提交方式,具体交付方式和地点为: (明确甲方提交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4.乙方应向甲方保证交付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当是完整的、清楚的。图纸资料的规格及绘制符合国家的 标准(或 规定)。
5.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部技术资料后,应对资料予以认真的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收到技术资料后的 日内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应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 日内予以说明、补充或更换;技术资料符合要求后,甲方应在 日内向乙方签发技术情报和资料验收合格确认书。
6.与实施该专利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的名称或代号为: (写明属于技术的秘密的技术名称或代号),记载上述技术秘密的资料为: (写明技术秘密的载体)。
7.甲方应保证不得泄露上述的技术秘密。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保证:在本协议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协议订立时,乙方如果不如实向甲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甲方有权拒绝出资,并要求乙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第六条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协议成立后,乙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乙方无恶意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不向甲方返还前期投入费用,甲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如果本协议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乙方有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返还前期投入费用。
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协议成立后,由甲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七条 出资方式
1.乙方负责专利产品的宣传工作(包括电视媒体、报纸、网络等),宣传费用由 方承担。
2.乙方负责专利技术的发明创造及后续改进
3.甲方负责支付因本专利前期开发产生的债务 元。
4.甲方负责支付本专利的3C认证费 元。
5.甲方负责支付本专利的模具修改费用 元、开发费用 元。
6.甲方负责本专利产品的销售(包括销售费用)。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甲方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占注册资本的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十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财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十二条 盈余分配
1.甲、乙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按本专利产品销售后产生的税后利润为依据进行分配 ,以每年的12月31日进行核算,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三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八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九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三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3
甲方合伙人姓名:
乙方合伙人姓名:
丙方合伙人姓名: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拟订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美发美容
第二条合伙期限出资额,方式
合伙期限为x年,自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xx月x日止
各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为相等,计人民币元小写每人占(33%)的股份。共同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按合伙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来计算,经三方商议按个人所做营业额的30%来提成。
2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退伙必需有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推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公,不予退还。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六条法律负责人
经甲。乙。丙三方商议决定由方来做发如雪的法律负责人,如以后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的发如雪美发店出现什么意外必须要甲。乙。丙三个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丙方合伙人: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4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丙方: 身份证:
茶楼,位于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合伙经营该茶楼,并签订以下合伙协议。
一、经营范围:茶饮服务行业。
二、权利机构
1、以股东甲乙丙合伙人为最高权利机构。
2、各合伙人享有对茶楼任何具体事项的监督权,对未能执行合伙人会议决策。
3、任何股东有权查阅和审核账目。
三、股份组合
1,股份由甲乙丙三人均等分红,三人平等分配,各占三分之一,现金分配。
2、合作期内,任何一方合伙人需要转让其占有股份,无论部分或是全部,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共同签字书面同意方可转让。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利。
四、风险责任
1、合伙人如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反本合作协议,合伙人会议有权终止与其合作,按照所投入的资产折旧退还其认股份额。
2、茶楼若中途转让,所有款额按各股东所投资比例平等分配,股东甲乙丙各占三分之一。
本协议在各合伙人签字后生效,期满或解散后自然失效,一式三份,各合伙人一份。
各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砂石场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经营砂石场的名称及地址:砂石场的名称为:“石场”。砂场的地址:
二、合作经营范围:。
三、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1、出资总额由双方视情况决定;
2、出资比例为甲、乙双方各占%;
3、出资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各出资壹佰万元作先期开发开支,不足部份
双方再按比例分摊,机械设备和新装载车为砂场共同投入所有。
四、盈利分配与风险承担:合作经营期间双方按平均共同享盈利,共担风险,共同承担债务。
五、合作经营期间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
1、合作期间的生产经营由双方共同协商管理;
2、合作期间财务管理,由甲方负责委派出纳,乙方负责委派会计,出纳会计应各负其责,财务执行一支笔管理,每月进行一次结算,视账面余额情况协商分红。
六、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撤资退股,不得向第四人转让出资股份。根据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投资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约定比例分担。
七、在双方合作经营期间,凡属对外赊账的业务原则上实行谁认可,谁负责。
八、协议的终止:
1、双方协商终止;
2、因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终止;
3、协议终止后,经清算按比例分享债权,承担债务。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6
合伙人:__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_____,总投资为_____元(大写:_________),甲出资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乙出资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其中甲占投资总额的____%、乙占投资总额的____%。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
合伙人乙: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7
因乙方决定将公司生产经营事宜与丙方共同合作,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乙方与丙方协商一致经甲方同意确认,对x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亨利润,共担亏损。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服装有限公司服装生产及销售
第叁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叁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乙方佳都服装有限公司现有设备财产(详附件)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按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塬则由丙方经营管理。
合作人(丙方)为履行经营管理义务,愿出资现金人民币伍拾万元,并以出资为限承担亏损。
2. 合作人(丙方)。
各合作人的出资,于22XX年10月3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协议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经营期的资金.
3.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不得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现有设备由乙方所有,新增设备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间乙方所有的设备不计提折旧.如生产经营需再次投入资金,另立投资协议,各合作人签字确认生效。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按约定比例分配, 乙方占50%,丙方占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签名确认的财务报表,出具利润分配确认书给丙方,并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润给丙方。
2.债务承担本合作协议订立之前债务由乙方承担,债权由乙方所有。本协议订立之后的债权债务以各合作人的盈余分配为据,按比例承担。
3、经营风险的承担甲方仅具有注册登记人身份,已全权委托方乙方及丙方经营,盈余与甲方无关。投入资金全部由乙丙两方投资,独立经营,独立管理,自担风险,自负责任,自负盈亏,涉及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与责任由丙、乙两方承担。甲方不干涉甲、乙两方的合法经营。
第六条出资的转让及煺资
1.各协议人出资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叁年期间不得转让,也不得要求煺还出资。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权利
1. 乙方为合作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对外代表公司,不参与生产经营日常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权责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其所订合同所产生的收款承担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赔偿责任。.
②决定重大财务支出,按月按定额拨付资金到财务账户给丙方作为日常开支。
③保管公司印章及,支付合作债务,承担合作终止的债务.
④按约定时间支付合作人报酬及应分配的利润.
2.合作人 担任厂长职务,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
①履行厂长的职责,对所有资产进行管理,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及承担资产安全责任
②履行厂长的职责,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及审批;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地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活动。如因违法或违规经营,企业受到有关部门查处而造成停业、歇业或被取缔的;因经营形成对外拖欠债务、工人工资等情况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承担赔偿责任
③按乙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组织生产及组织交付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生产所需塬材料;对生产产品的质量及期限承担责任.
④具有月预算定额内日常财务开支审批权。凡涉及5000元以上的开支、费用需 签字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项下公司名义对外举债,不得对外签署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签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项下公司的财产及印章. 丙方的对日常事务进行监控.
⑤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报乙方批准。
3.丙方 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协助丙方 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对乙方报告生产工作.
4.丙方 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①监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况;②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5. 由丙方 负责业务工作的日常具体事务.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6. 由丙方 负责处理财务及主持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7.由 任总经办主任,负责各印章的加盖及报关事务及日常行政事务.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权利①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作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
3.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5.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九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作期届满;②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③合作期间地亏损达到100万元;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如双方不能就继续合作达成协议或合作终止,丙方应无条件煺出,并交付资产给乙方.超出乙方现有资产部份应按投资比例返还给丙方.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塬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东莞市人民法院。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合作在经营开发该地区汽车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一事取得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甲方经过长达2年的时间对泸州地区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共同开展此业务。
二、合伙期限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资额、方式、期限
1、每人出资万元,计万元,根据投资实况,可适当追加投资。
2、各人的出资,以货币方式交付。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转让费(五千元),门面押金(四千元)以及设备和首期零部件购入。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甲乙双方议定:汽车维修,改装,技术业务主要由甲方负责。公司财务及日常事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公司所有进出货以及资金流动必须双方公开透明。乙方必须每一天向甲方供给当天财务情景。
四、利润分配,以资产评估为依据,按比例进行货币分配。
1.为了经营和管理好企业,推选为负责人,为了充分发挥和调动合伙人的进取性,利润的分配按对企业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每人分费800元作为工资,剩余的每四个月分红一次。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负责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景,甲乙双方按照艺人分担五成的职责分担合作风险。
五、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协议;
②需经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我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六、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七、企业的事务以负责人为主,其他人为辅,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企业应设立帐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八、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合伙人参共同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九、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和朋友之间的友谊原则予以解决。
十、本协议自订立之日生效
十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资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9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第一条、合伙宗旨
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1、合作经营项目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营业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甲以________方式出资,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总出资比例_________;
乙以________方式出资,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总出资比例_________。
2、双方合伙的出资:
(1)前期初定装修、设备款______元(人民币),必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2)首年房租双方各______元必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纳。
(3)以后的房租双方各自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纳。
3、前期合伙出资(不含铺面租金)共计_____元(人民币)。
4、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5、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6、如果期限届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延。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按双方________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双方______比例承担。
3、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视企业经营规模扩大,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接纳新的入伙人,但须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2、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___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合伙人因个人行为导致被公安机关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当然退伙;
(3)合伙人有营私舞弊、损害合伙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可以将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双方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委托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以负责人名义签订铺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证照事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双方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双方______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据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经另一方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1)合伙期届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
(2)合伙期未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2、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3、清算由双方共同进行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_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0
合伙人: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总投资为 元,甲 出资 元,乙 出资 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 %.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伙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
合伙经营项目: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 未履行出资义务;
(3)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 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 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 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 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 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 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合伙负责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行政经理、财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合伙人的权利:
1. 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 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 合伙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 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 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 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 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 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火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让的,其行为无效,由 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 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诉诸法律。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 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2
合伙人:______________甲(姓名),男(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市(县)__街道(乡、村)__号
合伙人:______________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______________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万元,丙出资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3
第一章总则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法规,杭州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________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XX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杭州____________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特定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资双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澳大利亚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杭州____________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第三条合资公司名称为:杭州__________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co. ltd.
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XX市玉古路_____号__________大厦_____层_____座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
第六条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目的:按照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努力服务好国内政府,企业和个人,办成国内领先的投资咨询公司,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建议扩大经营范围)。
第四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40万人民币。
第九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人民币。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15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乙方:认缴出资额15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第十一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个星期内缴清。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合资各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照合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期如数解缴出资额;
3.协助办理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4.协助合资公司联系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协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所需的其他人员;
6.协助外籍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
7.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照合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期如数缴付出资额。
2.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宜。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四条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两名,董事长_____名。董事、董事长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长由甲、乙双方轮流派员担任。第一届董事长由乙方派员担任。
第十六条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和监事的报酬事项;
3.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贷款等);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批准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8.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9.修改公司规章;
10.对公司决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2.决定聘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高级职员;
13.决定公司为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或将公司款项借给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14.负责合资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15.决定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
16.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对1、2、5、6、9、10、11、13款的事项,需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通过;对于其它事项,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通过。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2名及2名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2名董事,不够2名董事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由董事兼任,任期三年。
第十九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办理总经理交办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条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会议研究,可随时撤换。
第八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一条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励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与员工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九章税务、财务、审计、外汇管理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及中外员工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四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任何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境外注册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费用由需要方负担。
第二十七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章合资期限
第二十九条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30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距合资期不满180天前向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第十一章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条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超过实缴注册资本部分应交纳所得税,再根据甲,乙双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章保险
第三十一条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保险机构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二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三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中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三十四条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为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按本合同规定报审批机构要求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第四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任何一方逾期支付出资额的,每逾期一天,应向守约主方支付守约方出资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对合资公司进行清算,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所有合资公司筹备及设立后所有费用。
第三十六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七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
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法律适用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七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提交合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四十条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八章文字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二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合资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需要经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合资各方发送通知的方式,如用电传、图像传真通知时,凡涉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所列乙方的法定住所为乙方收件地址,甲方的联系地址为甲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国杭州签字。
甲方:杭州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澳大利亚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4
甲方:_ _ 身份证号码:__ _
乙方:__ 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广告行业及团队优势,共同经营一家广告公司,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共同分享经济利益。现就共同经营广告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1、合伙经营的广告公司名字为:
2、经营场所与面积:80平方。
3、经营项目为广告设计制作安装。
4、因甲方原已经经营几年,前期投资全是甲方出资。乙方现入伙则需补给甲方 2万 元作为合伙出资资金补偿。此资金因甲方已垫出,所以归甲方所有,不属于公司共同财产,但公司所有的物品则属公司共同所有。
5、乙方入伙后。甲方所占股份比例为: %50 ;乙方所占比例为: 50% 。
6、乙方加入合伙后公司原有帐务一律归零,甲方必须保证公司无负债,无欠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重新记帐,合作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按股份比例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8、乙方和甲方合伙后,双方共同经营,乙方负责管理经营事宜。若需再扩大经营或更换办公场所,增加办公设备,则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按股份比例出资进行更换。
9、合作经营中,如需聘请员工,员工工资、奖金分配,由经营管理负责人提议,合伙人审定。
10、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所占股份为依据,年终进行分配。
11、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所占股份为据,按比例承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5
合伙经营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