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销售居间合同样本(精选6篇)》
煤炭销售居间合同样本(精选6篇)
煤炭销售居间合同样本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优势,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江苏省范围内的煤炭销售工作。
二、居间费用(信息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信息费以甲方向购买方供应的煤炭数量(吨)计算,每大卡/吨按人民币1厘支付给乙方,甲方必须在购买方支付货款后三个工作日之内按乙方提供的账户汇入信息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1万吨煤炭作为前期运作费用及流动资金,此费用在甲方与购买方前三次交易中扣除,按3-3-4执行。
三、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期暂定二年,计算时间从此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二年内甲方不得规避乙方与购买方进行私下交易。
四、双方的权力义务
1、甲方必须保质、保量、准时发运煤炭,必须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并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2、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不断寻求商业机会,积极协助甲方达成销售目标。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按购买方有关要求发运煤炭,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2、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与购买方私下洽谈、交易或隐瞒交易数量,则视为甲方违约。须按实际交易数量双倍支付给乙方信息费,并赔偿相关损失。
3、如甲方不能按时给付乙方信息费,则乙方有权通过购买方在下次交易时直接双倍扣除。
六、此合同与甲方和购买方签订的煤炭供应(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与购买方合同的变更、继续、终止须有乙方参与方为有效,否则视为违约。
七、甲方自负盈亏,乙方不承担甲方与购买方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争议与解决
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以友好协商解决为主,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一份,乙方保留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销售居间合同样本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优势,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签订(购买方)的煤炭销售合同,由于乙方与购买方已有煤炭销售合同且购买方不愿更换合作公司,为了甲方顺利销售煤炭,所以仍然以乙方的公司作为出售方与购买方签订煤炭销售合同,注:煤炭实际的货权是甲方。
二、销售煤炭的质量、价格、结算方式:
1、乙方与购买方签订的煤炭销售合同作为本居间合同附件。甲方出售的煤炭质量、价格、结算方式均以附件为准。
三、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
1、居间费用:乙方实际销售每吨煤提取差),即购买方结算单价扣除 元/吨,其余全部为甲方煤炭款。注:甲方开具低于购买方 元/吨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负责 元/吨的税差以全票增值开给购买方。
2、支付方式:乙方收到购买方的煤款后,自行扣除/吨,其余部分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给甲方。
四、乙方义务与权力:
1、乙方必须保证按附件合同约定及时结清煤款。
2、乙方必须保证收到购买方煤款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甲方。
五、甲方义务与权力:
1、甲方必须保质、保量、准时发运煤炭。
2、为了顺利交付,煤炭购方厂内锅炉工等小费均有甲方承担。
3、若购买方未及时支付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购买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此时乙方有支付煤款的责任。
4、若购买方及时支付煤款并且乙方收到煤款后,乙方故意拖欠,未能及时转汇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同时甲方有权凭本合同直接到购买方厂里结算押在购买方一个批次的煤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
1、甲方与购买方只要发生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一直有效。
2、若甲方与购买方没有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自动取消。
七、其它事项:
1、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在合同签订地仲裁。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销售居间合同样本 篇3
甲方(买方):
乙方(居间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国内神华集团有限公司100万煤炭吨业务提供居间服务。每吨大款72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的规定,经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劳务报酬,有关条款明确如下:
第一条:委托条款
乙方按照甲方指示要求,代表甲方与卖方就100万吨煤炭业务,努力促成甲方与丙方(即卖方)成功签订购销合同,此合同的签署是乙方提供居间服务实现的有力证明。
第二条:时间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第一次与乙方介绍的卖方签订购销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之日起生效,主合同履约期也是本合同的履行期,具有同等时间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佣金条款
1.支付标准:在主合同买卖双方签订物权转移后,甲方同意将主合同交易总吨数100万吨,以每吨人民币35元(完税后),汇入乙方提供的收款指定帐户或现金支付。
2.支付时间:甲方与丙方签订主合同后,甲方向丙方交付当月提货单以后即将当月吨数佣金总额汇入乙方每位受益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或现金支付。
3.甲方同意并接受,根据乙方应收的劳务报酬费,使用电汇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以下不可撤销的受益人账户,并提供支付成功的凭证作为完成支付的证明或现金支付。
第四条:保密条款
1.严格保密。本合同的内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若有违约造成的损失,按现行法律,追究违约方相应的赔偿。
2.诚信合作。在法律上不得有欺骗行为及泄漏有关客户交易资讯的行为,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地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货主和相关资讯透漏给任何第三者,包括货主的名字、地址、电话、传真、电邮号码等信息。
3.乙方不得把介绍给甲方的卖方又介绍给其他及其代理人进行另次交易或买卖。
4.所有交易产生的价格、收入、报酬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本协议客户范围只限于合作成功的客户。
6.本协议不得随意变动或修改,如有重新商讨的事项要以补充协议签字确认。
7.本协议的有效性自动延伸,甲方凡与乙方介绍的卖方订单均为本合同的延伸,不得跳过任何一方,否则除如实支付佣金,还要追究违约方按佣金一倍的违约责任。
8.任何传真及正本文件、电邮通知都可视为约束及执行本协议的有效文件。
9.本协议提前解除或延期必须经共同签署同意始为有效、缺一签字盖章视为无效。
第五条:保证条款
1.甲方有实力进行本合同的交易,并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为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甲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内支付佣金,每超期一天按5‰支付滞纳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具有一定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补充条款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形成的补充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签约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生效。
3.主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动生效
4.本合同由甲方法人签字盖章、封死后分别发给每位受益人。
5.本合同电签(传真,扫描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每吨人民币35元(税后)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销售居间合同样本 篇4
合同编号:
签订方式:
签订日期: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盖章)
居间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明确双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煤炭居间合同:
一、居间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向 经营有限公司供货煤炭 万吨,提供居间服务。乙方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策略联盟,优势互补,促成了甲方每月供货给秦皇岛市庆宝煤炭经营有限公司煤炭万吨。
以上要素以双方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编号为:________,以下称之为主合同)要素为准。 交货时间:以供、需双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为准。
二、居间内容:
1 2、乙方促成甲方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
三、劳务报酬:
1、劳务报酬数额:甲方同意通过乙方的居间服务向 有限公司供货煤炭,数量为万吨,且甲方同意在乙方居间活动达到供需双方签定合同后,支付给乙方劳务费用,劳务费用按人民币 元/吨(税后)计付,劳务费用总额为每月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税后)。
2、劳务报酬支付时间:甲方于供需双方指定装货港口(秦皇岛港)乙方促成甲方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后,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小条约定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之该批煤炭交易的劳务费用。
3、劳务报酬支付方式:甲方须将应支付的劳务费用汇入以下乙方或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合同期间每月甲方分别汇入乙方帐号,金额共计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税后)。
四、条款:
1、在乙方居间服务达到甲方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后,即视为乙方完成居间服务,甲方应按协议支付乙方劳务费用。甲方与 有限公司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后的一切纠纷或终止合同的行为,由甲方与有限公司协商解决,乙方无责任。
2、甲方作为支付人,以全部法人责任,在伪证处罚条例下,合法地代表公司,保证根据以下条款,并确认以不可撤消的承诺按本居间合同的相关约定支付居间劳务费。
3、支付劳务费的所有责任将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受益人的账户后,甲方将不会再负任何责任。甲方使用电汇方式分别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不可撤销的受益人账户,并提供支付成功的凭证作为完成支付的证明。
4、本合同的内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若有违约造成的损失,按现行法律,追究违约方相应的赔偿。
5、诚信合作。在法律上不得有欺骗行为及泄漏有关客户交易咨询的行为,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地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客户和相关咨询透漏给任何第三者,包括客户的名字、地址、电话、传真、电邮号码等信息。
6、本协议客户范围只限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的甲方(买方)客户。
7、本协议不得随意变动或修改,如有重新商讨的事项要以补充协议签字确认。
8、任何传真及正本文件、电邮通知都可视为约束及执行本协议的有效文件。 9、本协议提前解除或延期必须经共同签署同意始为有效、缺一方签字盖章视为无效。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与 有限公司二方任何一方违约,对守约方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可向违约方追偿,乙方无责任。
2、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付款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以每天支付与本居间合同之劳务费用总额百分之五标准的违约责任金。
3、本合同以主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劳务费用。
有限公司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劳务费用。
4、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5、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都应当视为合法约束文件。甲方在此同意和保证不可撤消地以人民币支付规定的劳务费给上述受益人。本劳务费保护协议将视为主合同的一部分。
6、如果发生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合同其它方,否则仍以上述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的,在付邮日后第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壹份。经甲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电签有效)
八、附:本合同中的委托方(甲方)同时为主合同供需双方中的求购方,即购买人(甲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煤炭销售居间合同样本 篇5
甲方(委托方/卖方):
乙方(居间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采购居间合同:
一、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买方 (以下简称丙方)达成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煤炭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2.甲方与丙方订立煤炭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协议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煤炭购销合同”字样;
二、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1.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煤炭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RMB 1元/吨,总额为RMB 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煤炭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RMB 1元/吨,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3.甲方须在丙方向甲方支付的第一笔货款当日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居间费用(税后)RMB 1 元/吨,支付的计算数量以货款通知单体现的商品数量为准;
4.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双方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居间费用;
5.如丙方未能履约向甲方支付货款,则甲方无需支付条款中相应的居间费用;
6.本合同中提及的货款通知单是指丙方确认甲方已供货时,向甲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书,该通知书不限于“货款通知单”字样,只要真实的表达了甲方向丙方供货的意愿即被视为有效通知;
居间费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受益金额
居间费用共计:RMB 元(大写: 元整)
三、责任条款:
1.甲方作为居间费用支付人保证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居间费用,并确认以不可撤消的承诺在本合同的约定下支付此居间费用;
2.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将根据相应的、预先设定的各个独立受益人的居间费用分配安排来分发。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并适用买卖双方或他们的股东或他们的继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续签、增加或任何新协议;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协议是可转让的,其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约束性和有效性。
四、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继续付款,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因丙方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2.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被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壹份。各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煤炭销售居间合同样本 篇6
合同编号:
签订方式:
签订日期: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盖章)
居间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明确双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煤炭居间合同:
一、居间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向 经营有限公司供货煤炭 万吨,提供居间服务。乙方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策略联盟,优势互补,促成了甲方每月供货给秦皇岛市庆宝煤炭经营有限公司煤炭万吨。
以上要素以双方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编号为:________,以下称之为主合同)要素为准。 交货时间:以供、需双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为准。
二、居间内容:
1 、乙方促成甲方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
三、劳务报酬:
1、劳务报酬数额:甲方同意通过乙方的居间服务向 有限公司供货煤炭,数量为万吨,且甲方同意在乙方居间活动达到供需双方签定合同后,支付给乙方劳务费用,劳务费用按人民币 元/吨(税后)计付,劳务费用总额为每月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税后)。
2、劳务报酬支付时间:甲方于供需双方指定装货港口(秦皇岛港)乙方促成甲方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后,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小条约定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之该批煤炭交易的劳务费用。 3、劳务报酬支付方式:甲方须将应支付的劳务费用汇入以下乙方或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合同期间每月甲方分别汇入乙方帐号,金额共计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税后)。
四、条款:
1、在乙方居间服务达到甲方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后,即视为乙方完成居间服务,甲方应按协议支付乙方劳务费用。甲方与 有限公司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后的一切纠纷或终止合同的行为,由甲方与有限公司协商解决,乙方无责任。
2、甲方作为支付人,以全部法人责任,在伪证处罚条例下,合法地代表公司,保证根据以下条款,并确认以不可撤消的承诺按本居间合同的相关约定支付居间劳务费。
3、支付劳务费的所有责任将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受益人的账户后,甲方将不会再负任何责任。甲方使用电汇方式分别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不可撤销的受益人账户,并提供支付成功的凭证作为完成支付的证明。
4、本合同的内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若有违约造成的损失,按现行法律,追究违约方相应的赔偿。 5、诚信合作。在法律上不得有欺骗行为及泄漏有关客户交易咨询的行为,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地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客户和相关咨询透漏给任何第三者,包括客户的名字、地址、电话、传真、电邮号码等信息。
6、本协议客户范围只限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的甲方(买方)客户。 7、本协议不得随意变动或修改,如有重新商讨的事项要以补充协议签字确认。
8、任何传真及正本文件、电邮通知都可视为约束及执行本协议的有效文件。 9、本协议提前解除或延期必须经共同签署同意始为有效、缺一方签字盖章视为无效。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与 有限公司二方任何一方违约,对守约方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可向违约方追偿,乙方无责任。
2、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付款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以每天支付与本居间合同之劳务费用总额百分之五标准的违约责任金。
3、本合同以主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劳务费用。有限公司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劳务费用。
4、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5、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都应当视为合法约束文件。甲方在此同意和保证不可撤消地以人民币支付规定的劳务费给上述受益人。本劳务费保护协议将视为主合同的一部分。
6、如果发生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合同其它方,否则仍以上述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的,在付邮日后第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壹份。经甲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电签有效)
八、附:本合同中的委托方(甲方)同时为主合同供需双方中的求购方,即购买人(甲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