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贸易运输合同(汇总三篇)》
生产设备贸易运输合同(精选3篇)
生产设备贸易运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作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代理商授权每年认证一次。
2.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区域内以“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名义,从事有关销售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登记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生变更以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商及签订的下级代理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
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5.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做出评价和投诉,以报告形式直接交由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6.本协议期满或甲、乙双方解决本协议时,乙方应立即清付完甲方货款,并签署终止协议。
二、甲,乙方责任和义务(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负责培训乙方业务及技术支持人员;2.甲方为乙方提供序列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所需技术资料,本地客户档案资料和宣传材料;3.甲方负责序列产品的全国性广告宣传工作,指导、协调乙方市场的销售行为及广告宣传,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4.甲方按序列产品质保书约定提供产品保修及维修服务;5.如乙方在经销商期间内,销售业绩良好,甲方应当给予提高代理商资格,提供优惠经销政策等相关奖励措施。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及相关竞争序列产品的有关部门信息,并及时反馈甲方;2.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3.乙方有义务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基本维修、维护;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产品价格体系,乙方市场宣传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体系规定的全国统一报价;乙方对客户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最低限价,特殊情况须经甲方批准视为有效;若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一经查实,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销权。
5.乙方如举办与甲方序列产品有关的大型市场开发或公关活动,需甲方对其支持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6.乙方应严格保密甲方技术。
不论协议期内或协议期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甲方序列产品专利、设计、知识产权的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序列产品的声誉,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三、价格体系及奖惩措施1.甲方按价格体系文件(附件)向乙方供货。
甲方价格体系调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经销期内,业绩良好,市场信息准确,结算准时,甲方将把乙方总销售业绩的%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并适当放宽销售区域,提高经销级别。
3.系列产品市场报价,最低销售限价,经销价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和严格执行价格体系的责任。
四、结算方式1.原则上,乙方向甲方订购设备时,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合同预付款,%的余款在设备交验完毕时付清,甲方向乙方提供等额的相关发票。
2.由乙方提供信息协助销售,甲方直接和用户签订协议的,如果低于全国统一报价,则按价格体系中规定的提成比例,在甲方收回总设备款的
%后,甲方按约定的比例一次性转账或其他方式支付给乙方;如果由乙方的协助最终销售价格高于全国统一报价,以统一报价总价的金额按上述方式提成外,将高于部分扣除应该交纳的税款后,收回全部货款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公司与下级经销商签订的合同,无论哪种情形,在收回全额货款后,一次性给予乙方合同总额的%作为管理奖励。
五、订货,付款及运输1.乙方订货时需要按要求同甲方签订购买合同。
2.双方约定交货时间,并按结算方式中的描述支付货款,款到发货。
3.运输方式及运费:运费及保险均由甲方承担。
4.验货: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可根据产品清单进行验收,并由甲方派出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
双方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如有异议应在收货一周内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法律效力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
4.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条款及附件的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生产设备贸易运输合同 篇2
合同号__
甲方:
乙方:
一、商品名称:。
二、数量: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三、规格:卖方提供设备质量、规格,有关技术资料,技术保证,图纸,详见合同附件二。
四、交货后服务:卖方派遗有经验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设备安装、试车, 进行指导。具体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详见合同附件三。
五、卖方对买方派遗来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其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培训内 容,详见合同附件四。
六、价格:元。设备总件和单证价格,详见合同附 件五。
七、包装: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卖方 自行设计。发货后另行以函电通知买方。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货物在装船 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卖方均应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由买方负责投保。
九、装运日期:年月至年月。
十、装运港:。
十一、目的港:。
十二、支付条件:本合同项下的支付,买方通过中国银行分行在设备装运 15天前,开立以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元即期信用证。
十三、单据:货物装船离港后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议付货款。
(1)发货票五份。
(2)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3)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装运设备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 及卸货港、中国对外贸易公司以上各项单据副本各一份。卖方还应随船交付买方在 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各项单据副本两份。
十四、装运:
(1)在开始装运月份前20天,买方应以电报通知卖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
船名。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上项电报通知五天内复电买方。
(2)装货船到达装运港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预先以电报通知卖方。
甲方:
乙方:
时间:
生产设备贸易运输合同 篇3
生产设备贸易合同范本
本合同在_________协议基础上签订,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进_________设备,其交易条件如下:
一、商品名称:
二、数量: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三、规格:卖方提供设备质量、规格,有关技术资料,技术保证,图纸,详见合同附件二。
四、交货后服务:卖方派遗有经验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设备安装、试车,进行指导。具体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详见合同附件三。
五、卖方对买方派遗来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其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四。
六、价格:FOB_________(港口)_________元。设备总件和单证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五。
七、包装: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卖方自行设计。发货后另行以函电通知买方。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货物在装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卖方均应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由买方负责投保。
九、装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十、装运港:_________。
十一、目的港:_________。
十二、支付条件:本合同项下的支付,买方通过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在设备装运15天前,开立以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元即期信用证。
十三、单据:货物装船离港后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议付货款。
(1)发货票五份。
(2)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3)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
装运设备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及卸货港、中国对外贸易公司以上各项单据副本各一份。
卖方还应随船交付买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各项单据副本两份。
十四、装运:
(1)在开始装运月份前20天,买方应以电报通知卖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上项电报通知五天内复电买方。
(2)装货船到达装运港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预先以电报通知卖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18个小时前,买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正式通知。
(3)装船结束后24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离港日期通知买方。
十五、检验:
(1)卖方供应买方的“设备”的制造,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卖方应将本合同“设备”的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作为检验依据。
(2)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买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担。如发现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4)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工作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方便。
在双方合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缺少、缺陷、损坏或包装、质量标准与本合同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
如属买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
如发现设备有上述问题并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
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如逾期,索赔立即成立。
卖方接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一个半月。
如需重新制造的设备或部件,其补交货时间,届时由双方另议。
(5)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十六、保证,赔偿与处罚:(1)如果设备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一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卖方保证设备质量、规格、技术资料、图纸符合买方的说明。
如买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卖方造成了损失,买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卖方交付罚金。
如卖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买方交付罚金。
号协议中的赔偿与处罚规定也适用于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卖双方按协议规定办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卖方迟交设备超过6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撤销全部定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用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十九、仲裁:有关本合同和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签约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应在被告方所在国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责。
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进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二十、效力条款: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_签字,有关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规定与_________号“协议”规定相同。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