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职工聘用合同书合集19篇》
上海教职工聘用合同书(精选18篇)
上海教职工聘用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甲方聘任乙方为_________教师事项,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作岗位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_________职位工作。如果院系发生变化,双方应该根据需要重新确认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职位。变动之后,乙方原来合同规定的待遇等内容原则上不应该改变。
2、聘期内甲方保证乙方全职在_________特聘岗位上工作,但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外出合作研究、进修、培训任务的除外。从海外直接应聘的特聘教授人选如有特殊情况,聘期内保证每年在甲方特聘教授岗位上工作时间不少于_________个月。
二、聘期
本岗位首次聘期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聘任期满后,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结果以及甲乙双方意向,甲乙双方可续签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三、工作目标
1、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职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
2、乙方在聘期内应完成的工作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岗位任务
乙方在聘期内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任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教学安排,每学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学任务,总学时数达到_________学时以上。
(2)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地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学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学工作,认真进行课程建设(如教材编写,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实验方法变革等)。
2、争取和主持科研项目,科技创新研究任务及目标:
(1)乙方在考核期内,必须至少主持过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主持1项横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在_________元以上)。
(2)乙方对主持的科研项目,应该认真负责,必须按照项目计划书的内容以及学院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
3、学科建设任务:
(1)乙方应该积极参加学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学科建设工作,协助完成相关的学科建设目标。
(2)乙方在考核期内平均每学年必须有1篇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杂志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_________大学);或考核期内有1篇公开发表在SCI收录杂志学术论著(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_________大学)。
4、人才培养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队伍建设及其他任务:乙方应该完成学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与教学相关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五、禁止兼职
乙方承诺,未经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获甲方许可,不在校外兼任有报酬性的职业。
六、教师道德
1、乙方应当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3、乙方在聘期内,不得擅自辞职、离职,应当做到爱岗敬业。
七、考核
1、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乙方须向所在院系聘任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考核委员会)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甲方根据院系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2、对考核不合格者,经甲方专业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甲方有权解除聘任合同。
3、乙方________年聘期结束后甲方对乙方进行届满考核,依据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明确考核等级,并依据考核结果以及工作需要决定续聘与否。
4、考核结果作为工资,职位津贴发放和继续聘任的依据。若乙方经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减发或停发工资,职位津贴,甚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解除本合同。
5、甲方应保证行使考核权时做到公平公正,符合规定程序,并保证相应的透明度。乙方对考核结果不满时,有权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八、工资和福利
1、在聘任期内,甲方应该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和乙方的工作性质等支付工资给乙方。
2、除前款工资性劳动报酬外,乙方还可按学校规定领取校内津贴(含税金)。在学校津贴制度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上述津贴制度应同时变化。
3、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法律,_________省地方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包括保险,医疗等费用。甲方同时为乙方子女就学提供可能的方便。
4、甲方不提供住房。有关住房的待遇按学校现行政策执行。
5、公派出国(出境)按照学校教职工出国(出境)办法执行。若出现被甲方解聘者,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上述权益。
九、成果奖励
1、年末甲方将根据本年度所有兼职教师的考核结果,评出的优秀兼职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乙方在聘期内做出突出成绩的,甲方应积极推荐申报有关奖励或资助。
3、乙方在本校每连续工作满_______年,在学院允许的前提下,可享受______个月的学术假,职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学术假为有薪假期,乙方在享受学术假的学年,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减半;乙方要求享受学术假,需提前_______个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4、乙方如主持重大科研项目,或参加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并且在项目中负有较重要责任,在课题进行期间,可申请额外享受不超过______年的带薪学术假,在享受学术假期间,乙方教学工作量免于考核。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双方应签订《变更聘用合同协议书》。
2、有下例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2)甲方因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3)甲方的经营性质,经济效益发生变化;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有下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见习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师德败坏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违反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的;
(3)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辱骂学生,妨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情节恶劣的;
(4)经考核不称职,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5)不服从甲方管理与工作分配。不能按甲方要求做好工作,完成工作任务,经协商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如要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出面方式通知乙方。
5、乙方有下例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4项第(7)款之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教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6、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无理由不按时支付乙方工资的;
(2)甲方无理由扣发乙方工资或不落实法定假期的;
(3)乙方得不到应有的人身尊严;人生自由;人身安全的;
(4)甲方不按约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的;
7、甲方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或经营不善而停止办学的,双方所签合同终止。
十一、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上海教职工聘用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学历: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路____弄___号___室
户口所在地:__区__路__弄__号__室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项目)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文件精神,以及《_________________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 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4.甲方根据乙方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5.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产后长休假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类法定节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寒暑假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要求执行。
3.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及个人人身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与处分
1.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岗位纪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二)续订:本合同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三)变更: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无法履行合同有关内容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经业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乙方应当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甲方利益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的;
3.违反本聘用合同约定经甲方两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或甲方造成大损失的;
4.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7.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竞聘岗位不成功,又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六)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条第(四)款列举情况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目前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除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又不属于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九)下列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未完成的;
2.承担研究课题任务未完成的;
3.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学期未结束的。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赔偿责任
(一)聘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资):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岗位调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而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由甲方出资接受教育、培训、购房(包括货币分配)、出国等,必须为本校服务一定年限。如服务年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根据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应当续延。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违纪、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等)的,需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四)关于违约补偿和赔偿按照《本校有关费用赔偿、补偿的规定》执行。
八、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受理的人事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结案,到期未能结案视作调解不成。如调解不成,双方均可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行使权利。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如乙方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继续聘用在干部岗位上,则由甲方按工人身份进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国家对工人身份的政策办理退休手续。
3.根据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计无故迟到10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应聘材料或职务评审提供材料中有虚假行为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 他
1.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合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岗位任务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归入人事档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订立的其他各类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日
上海教职工聘用合同书 篇3
甲方:_______(通常为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
乙方:_______(通常为被聘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任)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任)乙方在_____岗位工作,并聘任____________职务。
二、聘用(任)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____年。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为_____个月。
2.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的工作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工作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任务。
5.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此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纪律,有权对甲方的违规安排提出批评、申诉、检举和控告。
四、工作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均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补贴。
2.乙方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工资支付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方约定的其他劳动报酬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作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及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及时足额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中的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后代缴,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按规定记人个人账户。
2.乙方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教职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医疗期满或痊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时,由甲方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医疗费等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丧假、产假、寒暑假等。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
七、聘用(任)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任)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任)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严重违反学校制度、工作纪律、违背教育教学纪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读职、营私舞弊、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5)严重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运行的;
(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聘用(任)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且不伺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履行聘用(任)合同的。
6.甲方因学校调整布局或减少人员编制时,可依程序精简人员。乙方被按程序合理精简时,乙方应该服从。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条第5、6项规定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
(4)患癌症、精神病等在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疾病的;
(5)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试用期内;
(2)考人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7)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承担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员,如其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任)合同,可能给甲方带来教育教学实验和研究项目终止、引发知识产权纠纷造成较大损失的,在聘用(任)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未具备时,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任)合同。
11.甲方依据本条第3、6项及第5项的第(1)、(2)目解除合同时应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
1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续本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13.甲方因教育教学状况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4.乙方被依法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八、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赔偿的具体标准协商确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人被聘用(任)者人事档案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或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无效。
甲方: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负责人_________(签字) 批准单位: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公办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合同的内容,涉及到《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教育规章、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签仃前,双方都要熟悉相关规定,使合同的内容尽可能既合理又合法。
2.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合同要体现的一个重点,必须贯穿在整个合同中。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作了概括性规定;《教师法》作了详细规定。
根据《教师法》第7条的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署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根据《教师法》第8条的规定,教师应当展行的义务是: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草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甲方不得在聘任合同中约定教职工个人缴费内容。
第一,不得对新招录的教职工收取财源建设基金、保证金等费用;
第二,也不得在录用后向教职工收取试用期风险金、培训费、抵钾金、保证金等费用;
第三,在实行聘任制过程中,不得把缴纳集资费、接受学校借货等作为聘任的前提条件。
上海教职工聘用合同书 篇4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紧急联系人和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的订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并同时保证其在签订本劳动合同时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以及体格检查表等)均真实、有效。
第二条、录用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
2、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爱好;
3、具有应聘岗位所必备的相关技术职称和职业技能。
第三条聘用岗位和期限
1、甲方聘用乙方的岗位为:____________行政岗位,教学岗位,教学兼行政岗位。
2、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续签合同的无试用期限)
第四条聘用岗位的基本职责和待遇
(一)基本职责
1、行政人员基本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董事会和校务委员会的决定,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能够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安排,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和后勤保障。
(3)工作积极主动、明确职责、爱岗敬业,按岗位工作细则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4)做到以人为本,服务周到、热情、礼貌、谦虚、和蔼,举止文明,接待来访要耐心,听取意见要虚心,对待同事要诚心。
(5)对紧急事项和重大问题须及时处理,并及时呈报主管领导。
(6)积极参加学校和各部门组织的活动,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教师基本职责
(1)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加知识积累,丰富实践经验,提高教学水平,帮助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2)按照学校相关规范要求承担学校分配的备课、授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教学各环节的工作任务,认真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3)按照学校要求承担教学研究等方面的任务。
(4)参与教学管理、教学辅助、教学培训、课程建设、学生管理以及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乙方认可甲方的《员工守则》和其他规章制度,愿意接受甲方所安排的工作,并有责任履行全职工作。甲方根据学校情况和乙方的工作表现,同乙方协商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和工作内容。
(二)工资待遇
根据乙方的受聘岗位,劳动报酬按甲方相应的工资方案执行。
工资和福利构成如下:
A、基本工资。
B、职务津贴/标准课酬(标准课时由教务处根据具体确定)。
C、各种津贴。
D、奖金(按学校公布的规定)
E、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长沙市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乙方缴纳,甲方代为扣缴。若因乙方提供的身份信息不准确而致使社保部门拒赔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聘用岗位,为乙方安排工作和分配任务;
2、用不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和检查督促乙方岗位工作的执行情况,如发现甲方的规章制度有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内容,经讨论后修改;
3、在乙方正常执行岗位工作并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甲方按有关规定并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发放本合同约定给予乙方的报酬;
4、如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任务的,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后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再实施具体调整意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接受甲方对自己实施的岗位工作执行情况和有关规章制度遵守情况的检查和督促;
3、及时并保质保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4、若乙方要调整自己的工作岗位或任务,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同意并做好具体调整之前,仍按原来安排的岗位执行工作任务;
5、培训约定。(按学校关于培训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变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变更合同约定的有关内容,但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了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甲方或乙方的情况或甲乙双方的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解除。
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渎职,出现重大差错、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的;
(4)利用职位和工作之便,营私舞弊、损公肥私,给甲方造成利益损失的;
(5)乙方因工作能力而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又不服从甲方新的工作安排的;
(6)乙方入职时隐瞒自身病史,身体状况较差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
乙方确认甲方在招聘时已向乙方详细说明录用及不合格条件,乙方确认出现以下行为之一就视为不合格或视为不胜任其工作:
A、试用期内被记小过或三级教学事故一次以上;
B、经调整岗位或经再培训无效;
C、发现提供***、学历或被发现未满18周岁者;
D、文化水平未达到本科及以上;
E、不具有相应职位所需最基本的技能及经验者;
F、与其他公司存在雇佣关系或存在竞业限制协议者;
D、所教班级半数以上学生联名要求学校更换者。
3、甲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以暴力或其他非法行为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2)甲方未按乙方工作绩效和合同约定办法支付足额薪水和其他待遇给乙方,乙方给甲方书面反映后甲方不作任何说明,又未征得乙方书面谅解的;
(3)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经乙方书面告知后仍不改正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1)甲方因发展策略调整等客观原因确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被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二)解除”第4款第(2)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由甲方出资为乙方进修培训的,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乙方正在接受审计或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在一个学年中,甲方暂无合适人员接替工作的。
(三)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无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合同期限届满的;
2、合同期内,甲方改变了对乙方的聘用方式,本合同无需继续执行的;
3、因国家政策改变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或无需继续执行的。
第七条其他重要事项约定
(一)关于甲方规章制度的约定: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中和乙方有关的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约束力。
(二)本合同不因甲方名称或者或者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
(三)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合同被解除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交乙方的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
(四)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由甲方交给乙方使用或保管的技术资料、工具等物品如数交还甲方,乙方人事关系和户口在甲方的,乙方必须保证在规定期限内转出。
(五)乙方保证未与其他企业签订有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保证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无保密和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保证在入职时提供的体格检查表是真实的,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如实告知了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
第八条特别约定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长沙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的部分;
2、甲方未按约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按长沙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乙方;
3、甲方在乙方无过错的情况下,甲方因客观原因提前解聘乙方,并且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的,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4、在甲方出现第六条“(二)解除”第3款过错,导致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离职,且已书面通知甲方的,甲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5、在乙方出现第六条“(二)解除”第2款2、3、4、5、6项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不补偿乙方任何费用,不负责乙方的任何损失。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向甲方赔偿下列损失:
1、甲方招聘录用乙方所产生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及培训期间乙方未参加甲方工作但甲方支付的基本工资和其他支出;
3、对甲方造成的各种直接经济损失;
4、在下列情况下,甲方除有权扣除乙方一个月工资外,还可以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1)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离职手续未办理完毕而擅自离职的;
(2)离职之前工作极不负责,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学年中乙方坚持解除合同,应支付甲方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的赔偿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划分及处理办法约定
(一)原则性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条款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则由有过错一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如因双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条款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损失的,则由双方按过错的大小分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二)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凡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国家政策和法规改变或其他当事方不可控制的因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的,当事方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当事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三)违约行为处理方法对本合同的违约行为,凡在本合同书及其附件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约定不明确的,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则诉请司法部门裁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________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盖章)(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上海教职工聘用合同书 篇5
甲方:
乙方: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第二条职务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教师职务年级_______________科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对受聘人员有统一调度管理权。
(二)对乙方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有处置权。
(三)对甲方规定的招生实习期乙方表现消极违反纪律不服管理的,甲方有权解聘。
(四)在受聘期间确保乙方的人身财产安全。
(五)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工资、奖金。
(六)乙方上岗前有责任,义务对其进行岗前培训。
第五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享受协议规定的待遇。
(二)对内部因管理不善造成不良行为有举报权。(公司将为举报人保密并视情给予相应奖励。)
(三)对教学管理的不科学不合理制度、措施,有建言权。
(四)严格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协议的相关规定。
(五)完成甲方安排的招生和上课任务,严格执行班主任责任制,确保所带班级学生人身安全。
(六)主动及时如实以收据形式向总部上报所带班级级学生人数及情况。
(七)积极主动的参与辅招生、管理、授课,服从负责人的统一安排,管理。
(八)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保密规定,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有关信息。
(九)违反甲方规定的相关制度,造成后果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自负。
(十)乙方在上岗前有义务认真接受甲方提供的任何相关培训。
第六条劳动待遇
(一) 提供住宿,学习用品,个人生活用品自行解决(乙方在不熟悉情况下可以请求甲方帮忙解决)。
(二)基本工资月底薪1000元+奖金,奖金额至少为200元上不封顶(乙方必须完成甲方规定的相关任务在甲方确认达到所要求的任务后,酌情给予相应奖励;若乙方未完成甲方规定的有关任务,工作期间不服从管理,违反甲方的相关规定甚至触犯国家法律,甲方有权拒绝给予奖励和支付基本工资)。
(三)基本工资在招生结束后每隔十天发放200元,其余待教学活动结束后结算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权擅自辞退乙方(若乙方没有违反甲方的有规定和国家法律),否则应发给乙方基本工资500元并报销车费。
(二)乙方擅自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前一个星期内没有以任何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对乙方不发任何劳动报酬,对中途违约的,乙方无条件支付甲方违约金500元。
(三)乙方违反管理制度或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按规定提出赔偿。
(四)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造成的事故,责任全在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严重违反规定甚至触犯国家法律的甲方将依法把责任人扭送公安机关。协议最终解释权归骄子教育培训中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上海教职工聘用合同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
全民所有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学历: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居住地址: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室
户口所在地: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室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4、甲方根据乙方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5、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产后长休假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类法定节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寒暑假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要求执行。
3、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及个人人身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与处分
1、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岗位纪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二)续订:本合同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三)变更: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无法履行合同有关内容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经业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乙方应当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甲方利益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的;
3、违反本聘用合同约定经甲方两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或甲方造成大损失的;
4、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7、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竞聘岗位不成功,又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六)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条第(四)款列举情况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目前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除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又不属于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九)下列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未完成的;
2、承担研究课题任务未完成的;
3、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学期未结束的。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赔偿责任
(一)聘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资)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岗位调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而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由甲方出资接受教育、培训、购房(包括货币分配)出国等,必须为本校服务一定年限。如服务年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根据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应当续延。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违纪、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等)的,需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四)关于违约补偿和赔偿按照《本校有关费用赔偿、补偿的规定》执行。
八、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受理的人事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结案,到期未能结案视作调解不成。如调解不成,双方均可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行使权利。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如乙方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继续聘用在干部岗位上,则由甲方按工人身份进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国家对工人身份的政策办理退休手续。
3、根据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计无故迟到10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应聘材料或职务评审提供材料中有虚假行为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1、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合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学岗位任务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归入人事档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订立的其他各类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乙方签名:______
(盖章)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教职工聘用合同书范文7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毕业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市教育局(_____)第_____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商定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 教职工调动人员上岗必须实行试聘期制度,期限一年。
二、 甲方聘用乙方到_____岗位工作,试聘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时间一年。
三、 试聘期内,乙方人事关系、档案由_____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代理。
四、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
五、 甲方依法按月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
六、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七、 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及_____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奖励和惩处。
九、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终止或接触合同:
1.试聘后三个月复检身体不合格的;
2.乙方连续六个月以上不能完成试聘岗位正常工作任务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甲方被撤消和宣告破产的;
6.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与乙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未满,且不符合第八条规定的;
2.患有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并经医学鉴定(县级以上医院)确定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1.经当地县级以上劳动、卫生部门确认,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
2.甲方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十二、合同双方不得擅自违约。若有违约应解约手续完备,并承担违约金,经鉴证方同意后可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试聘合同不当,按合同期限每提前一个月赔偿人民币_____元。
乙方擅自解除试聘合同,按合同期限每提前一个月赔偿人民币________元。如乙方是甲方出资培训或引进的,违约后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十三、试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甲方应及时报主管部门批准,然后参加甲方的全员聘任;考核不合格,乙方可在教育系统内自主择业,如要求调出,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培养费,乙方进入人才市场另行择业。
十四、乙方的工龄从甲方主管部门鉴证之日算起。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上海教职工聘用合同书 篇8
聘用单位:
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类别(原聘人员续签口, 新聘人员合同签订口)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 聘用岗位
第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能力、任职条件,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第二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薪酬待遇按调整后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新聘人员包含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乙方工作时间为:在合同期内以完成甲乙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为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之外的事不产生加班费用或其他补贴。
三、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享有法律赋予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一切合法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关法律所要求的一切义务。
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 乙方享有法律赋予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的一切合法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关法律所要求的一切义务。
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之间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权益;在合同期内不得从事有偿家政服务或在学校周边的家教服务点工作或协助其招生。不准和校外业务人员串通合谋学校集体利益等。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七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全额工资的90%,但不得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乙方填写转正申请表待甲方审批通过正式聘用后发放全额工资。每月15日前为上月工资的发放日,除遇节假日外。
第八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乙方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及其他,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第九条 在合同期间内经甲方根据乙方工作绩效,可以调整乙方的考核量化工资及其他补贴。 第十条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及因公负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合同期内学生寒假或暑假休假期间只享受每天拾元的生活补助。
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签订合同书者,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和执行,合同期届满后甲乙双方续签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该假期的工资支付时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
第十六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伤害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一)合同期满因各种原因不再续聘乙方的;
(二)甲方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合同期满不再与甲方续签合同的。
第二十条 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不可享受经济补偿,为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从乙方劳动报酬中扣除,扣除比例不超过当月工资的50%。离职日期以甲方聘用新人员续接工作为准但不得超过三十天,强行离职者视自愿放弃各项报酬。
第二十二条 乙方离职应填写离职申请表,结算工资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得追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符合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解除合同情形的相关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符合第十七条解除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视事件或影响的大小追究乙方刑事或经济责任,甲方无需给予乙方任何经济方面的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二十七条 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教职工聘用合同书 篇9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聘用职位及期限职位: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教师职责:
1、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并认真执行,定期向园长做工作汇报;
2、服从园长及教研组长的安排,发扬团队精神,积极主动,与各班教师团结合作,确实做好本园教育、保育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3、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做到爱心、耐心、关心、热心、细心;随时维护幼儿在园所内之健康与安全及辅导幼儿之身心发展与个别差异;
4、严格执行幼儿园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____日生活,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及游戏时间;
5、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6、经常与家长联系,落实与家长双向沟通,了解幼儿与家长的需求,指导家长科学育儿。使优质教育、愉快教学、健康成长等得到充分体现;
7、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8、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9、园内举办的各型活动之准备与执行等各项工作;
10、其他上级支付之任务。
二、工作报酬
1、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工资报酬。并于每月____日支付给乙方上月工资。
2、乙方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要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纪律、奖励与处罚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必须按国家教委有关规定,实施教育教学工作;
3、甲方有权按国家政策制定管理本园的规章制度,并对违反行为进行处罚;
4、乙方应遵守本园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甲方对工作中确有成绩或违反纪律者,将按程序予以奖励与处罚
6、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四、聘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聘用期间乙方触犯法律经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将自行终止;
2、聘用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受聘其他与本园工作时间有冲突的工作,如违犯者视作违约行为,合同解除;
3、在聘用期内,如果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或严重违反本园的《园务制度》,或在家长中反响不良,或教育质量严重下滑,教学成绩不佳的情况,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聘乙方,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按相应规定给予补偿;
4、(因行业特性,教师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____月提出。
五、其他
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幼儿园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可请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或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至诉诸法律;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教职工聘用合同书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为甲方中职班学科任课教师,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聘用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教育教学场地和必要的教育教学设备。
2、制定各学科的教育教学目标和教育教学任务。
3、提出完成各学科教育教学目标及任务的基本要求。
4、安排授课的作息时间和教学时数。
5、随时对乙方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6、负责对乙方的出勤情况作好记录。
7、定期对乙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考勤记录,对已完成工作任务的',按每课时人民币伍拾圆(50.00元)干包的标准支付课时报酬。
8、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因工作不力,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可以拒付酬金或予以解聘,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拟定所教学科的教育教学计划,并按时交甲方教务处检查。
3、坚持先备课、再上课的原则,每月30日前将本月的教案交甲方教务处检查并存档。
4、承担课堂上对学生进行知识传授、品德培养、纪律和安全教育的责任,每节课应清点学生出勤情况。
5、配合甲方开展相关的教研活动,定期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单元或阶段测试。
6、有在聘期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后获得协议规定的劳动报酬的权利。
7、费用实行干包制,教师承担自己的所有安全责任。
8、在聘期内,不得擅自辞职和离职。
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聘用时间。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上海教职工聘用合同书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项目)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沪人[]29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4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____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4、甲方根据乙方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5、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产后长休假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类法定节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寒暑假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要求执行。
3、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及个人人身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与处分
1、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岗位纪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二)续订:
本合同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三)变更: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无法履行合同有关内容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经业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乙方应当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甲方利益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的;
3、违反本聘用合同约定经甲方两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或甲方造成大损失的;
4、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7、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竞聘岗位不成功,又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六)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条第(四)款列举情况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目前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除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又不
属于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九)下列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未完成的;
2、承担研究课题任务未完成的;
3、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学期未结束的。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赔偿责任
(一)聘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资):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岗位调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而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由甲方出资接受教育、培训、购房(包括货币分配)、出国等,必须为本校服务一定年限。如服务年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根据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应当续延。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违纪、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等)的,需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四)关于违约补偿和赔偿按照《本校有关费用赔偿、补偿的规定》执行。
八、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受理的人事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结案,到期未能结案视作调解不成。如调解不成,双方均可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行使权利。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如乙方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继续聘用在干部岗位上,则由甲方按工人身份进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国家对工人身份的政策办理退休手续。
3、根据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计无故迟到10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应聘材料或职务评审提供材料中有虚假行为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1、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合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2、《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岗位任务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归入人事档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订立的其他各类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教职工聘用合同书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项目)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沪人[]29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4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____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
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4、甲方根据乙方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5、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产后长休假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类法定节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寒暑假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要求执行。
3、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及个人人身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与处分
1、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岗位纪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二)续订:
本合同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三)变更: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无法履行合同有关内容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经业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
乙方应当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甲方利益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的;
3、违反本聘用合同约定经甲方两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或甲方造成大损失的;
4、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7、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竞聘岗位不成功,又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六)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条第(四)款列举情况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目前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除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
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又不
属于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九)下列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未完成的;
2、承担研究课题任务未完成的;
3、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学期未结束的。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赔偿责任
(一)聘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资):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岗位调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而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由甲方出资接受教育、培训、购房(包括货币分配)、出国等,必须为本校服务一定年限。
如服务年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根据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应当续延。
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违纪、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等)的,需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
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四)关于违约补偿和赔偿按照《本校有关费用赔偿、补偿的规定》执行。
八、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
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受理的人事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结案,到期未能结案视作调解不成。
如调解不成,双方均可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行使权利。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如乙方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继续聘用在干部岗位上,则由甲方按工人身份进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国家对工人身份的政策办理退休手续。
3、根据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计无故迟到10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应聘材料或职务评审提供材料中有虚假行为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1、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合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2、《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岗位任务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归入人事档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订立的其他各类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教职工聘用合同书 篇13
甲方:
单位性质:全民所有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别: 民族: 学历: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 路 弄 号 室
户口所在地: 区 路 弄 号 室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项目)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沪人[某某]29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某某]3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某某]4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 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4、甲方根据乙方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5、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产后长休假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类法定节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寒暑假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要求执行。
3、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及个人人身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与处分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岗位纪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二)续订:本合同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三)变更:
上海教职工聘用合同书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
全民所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学历: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室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室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项目)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沪人[____]29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____]3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____]4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________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上海教职工聘用合同书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据邢台市政府《关于幼儿园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精神,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本合同自 20xx年 1月 1 日至 20xx 年 1月 1 日止,聘期壹年。
二、合同期间:双方必须执行国家教委正式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合同期间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 负责乙方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2、 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与安排,并对其思想、工作等表现,实施考核和奖励。
3、 创造条件,鼓励乙方在业余时间内自学成才,优先安排时间参加函授或考试(费用自理),乙方如学有专长且能学以致用,成果明显,甲方给予适当奖励。
4、 聘用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解聘乙方,但有类似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可解聘,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造成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②挪用幼儿园经费的,造成后果的;
③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失职,造成后果的;
④不服从工作安排,闹情绪的。
5、 聘用期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身体状况,考虑是否继续聘用。
6、 乙方五十周岁,自然离岗。
乙方:
1、 享有所在岗位同职人员的同等政治、工作和生活待遇,享有国家法律、《教师法》保护和本合同明确的'一切权益。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3、 积极履行保教义务,廉洁奉公,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4、 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要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方可辞职,如中途辞职,不再聘用。
四、乙方的工作任务及要求协定如下:
1、 任务:依据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2、 乙方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尊重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学历和专业水平,品行良好,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忠于职守,身体健康。
3、 甲方根据工作量化标准,对乙方每学期进行绩效考核,一个学年度综合,采取末位淘汰制。
五、聘用内的工资福利待遇:
1、 所有聘用人员一律实行月薪制(寒暑假照发),工资实行结构制:主班基本工资 1600元,配班基本工资1500元,保育基本工资1400元;另:全勤奖50元,教学奖50元,安全奖50元,其他奖项,50元,(保育不包含教学奖,安全奖)工龄奖每年50元。
2、 所有聘用人员每月15号发放工资,每月扣押半月工资作为合同保证金,违背规定,幼儿园解聘保证金不予退回,解聘经甲方同意离任退回保证金。
3、 中国传统节日甲方提供福利发放。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园董事会的补充决定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鉴证单位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单位:
上海教职工聘用合同书 篇16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保障教职工和学科合法权益,增强教职工教书育人的自觉性,达到提高教职工素质和学校办学效益,建设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需要的高素质教师的目的,根据《南京市教育系统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对象
本校在编的教师、职员和工人(含原有的国家正式干部、聘用制干部、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和新进入的教职工)。
二、聘用合同的签订
1、聘用的原则
⑴全员聘用合同的签订,坚持合同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用合同,以法律形式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⑵依据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标准核定编制、设置岗位,遵循科学定员、平等公开、竞争择优、合理流动的原则。
2、合同的签订
⑴聘用合同书由南京市人事局统一印制。
⑵由学校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与教职工以聘用合同书的形式签订聘用合同。
⑶以上级关于核定编制标准文件为依据、考虑教职工进修、开设选修课和活动课的需要、女教职工产假等因素,适当放宽编制数,但从严把握。
⑷经上级任命的校级行政干部,其任命书视为签订了聘用合同。
⑸由上级任命或选举产生的中国共产党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工会主席,其任命书和选举结果批准文件视为签订了聘用合同。
⑹以上⑷⑸款的人员,任职期满后不再担任原职务,又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仍应签订聘用合同。
⑺其他人员均应与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⑴合同期限
⑵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
⑶工作纪律
⑷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⑸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⑹违约责任。
聘用合同书除上述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它内容。
4、聘用合同的期限
聘用合同的期限根据合同双方的意愿,由学校和受聘人协商确定,一般短期合同1—5年,中期合同6—10年,长期合同10年以上。
⑴凡在我校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教职工,经双方同意可以签订长期合同,但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时间。
⑵凡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先进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和特级教师、区级以上先进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签订合同期限为十年。(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时间)
⑶学校对从师范学院(大学)毕业生中聘用的新教师按国家规定的见习期限和服务期限确定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对从企业、社会待业人员及其它学校毕业 生中聘用的新教职工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从外校新调入的新教职工试用期也为六个月。经试用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聘用。
⑷以上3项条款外,签订合同期限为五年(不含见习期),因学校需要或教职工本人师德修养、工作情况、身体健康等原因,不属⑴⑵⑶条款的经双方同意,也可以签订长于或短于五年的合同。
⑸聘用合同制干部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短于原合同的期限。
5、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
⑴学校先制定实施方案(初稿),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并报区教育局批准。
⑵在签订聘用合同的基础上,学校与教职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并作为聘用合同的附件。
⑶全员聘用合同须经区人事局鉴证。
⑷首次签订合同定在99年8月下旬。
6、聘用合同签订后,不因聘用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变更而终止或解除。
7、学校与下列人员可缓签聘用合同:
⑴个人行为能力受限制的教职工;
⑵因某种原因,在册不在岗的教职工;
⑶其它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胜任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工。除第一款所列对象外,缓签聘用合同的时间一般为半年到一年。
8、不愿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又不属于缓签范围的限期3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联系接收单位,经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批准办理调离手续,逾期未能调离,或学校不同意调离,仍拒绝签订聘用合同的,报区教育局作自动离职处理。其中,在服务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新调入与学校签了服务期协议的教职工,本人要求流动还应缴纳相应的违约金。
9、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后,教职工的工时制度、法定假期、女工保护待遇,因公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公伤残和患病及退离休等福利待遇,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因特殊原因使原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合同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受聘人被开除、辞退或本人自动离职后,聘用合同即自动解除。
4、受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⑴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⑵符合国家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暂行规定》之辞退条件的;
⑶未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经教育教学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⑷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⑸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较坏的;
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⑺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对合同变更达成协议的;
⑻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工作失职,对学校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⑴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愿从事学校为其安排的适当工作;
⑵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受聘人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受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⑴聘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4、5条规定的;
⑵受聘人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⑶受聘人患病或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⑷受聘女教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⑸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7、有下列情况之一,受聘人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⑴在试用期内的;
⑵学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聘用合同规定,不按规定支付工作报酬,侵害受聘人合法权益的;
⑶受聘人经学校同意应征入伍的;
⑷经学校同意,受聘人自费升学、出国留学、出国定居、调动、辞职的。
8、受聘人要求解除聘用合同,除特殊情况外,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
四、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1、经浦口区人事局鉴证的合同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付一定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金的数额由合同双方自行约定。合同未约定的按违约金=受聘期间月平均基本工资×20%×违约月数计算。
2、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受聘人要求解除聘用合同,除符合本意见第三项第7条2、3款所列条件者外,执行以下规定:
⑴在国家规定的服务期内的受聘大中专毕业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支付毕业生培养费;
⑵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出资进行培训(含公费派遣出国、出境进修培训)在规定(或约定)的服务期内的,受聘人应按规定(或约定)偿还进修培训费;
⑶由外县、外单位调入本校的教职工,凡与学校签订了服务期协议而未允许在学校内部提前退岗休养(工龄、教龄连续计算),待达到法定服务期之前,受聘人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教职工下岗后的管理
1、已签订聘用合同但因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未被聘用上岗的,学校可通过岗位培训、换岗、试聘等方式妥善安置,岗位培训、试聘期间的待遇不低于待聘人员的待遇。上述人员也可进入人才市场,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为推荐到其它单位工作(区教育局按规定为其办理调动手续)。对不服从学校安置又未能推荐到其它单位工作的教职工,作学校内部待聘处理。
2、学校内部待聘的教职工不再保留原岗位待遇,不享有30%活工资、职务岗位津贴及学校发放的奖金补贴。待聘时间为一年。内部待聘期满仍未能上岗的,作待岗人员处理。待岗人员由学校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执行浦口区职工最低生活补贴标准,教龄不再连续计算。在待岗待聘期间,除参加校外培训教职工外,都要服从学校管理,到校报到参加学习或做临时性的工作。
3、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且连续工龄二十年以上因体弱多病等原因难以坚持工作的教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同意,经区教育局批准,到退休年龄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提前退岗休养期间的待遇,参照退休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退养期间,不允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允许搞有偿家教,一旦发现即按待岗人员处理。
六、组织管理及争议处理
1、全员聘用合同签订后(含续订和变更聘用合同),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区人事局鉴证后生效。
2、学校成立由教工、行政、工会代表组成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按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行使人事争议调解职能。学校与受聘人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调解小组提出调解请求。如能够协商解决,并形成调解协议,双方均按协议履行。如协商调解不成,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相关问题
1、本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若与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均以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2、本方案已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3、本方案由江苏省浦江高级中学校长室负责解释。
上海教职工聘用合同书 篇17
甲方:_______(通常为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
乙方:_______(通常为被聘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任)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任)乙方在_____岗位工作,并聘任____________职务。
二、聘用(任)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____年。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为_____个月。
2.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的工作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工作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任务。
5.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此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纪律,有权对甲方的违规安排提出批评、申诉、检举和控告。
四、工作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均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补贴。
2.乙方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工资支付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方约定的其他劳动报酬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作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及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及时足额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中的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后代缴,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按规定记人个人账户。
2.乙方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教职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医疗期满或痊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时,由甲方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医疗费等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丧假、产假、寒暑假等。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
七、聘用(任)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任)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任)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严重违反学校制度、工作纪律、违背教育教学纪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读职、营私舞弊、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5)严重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运行的;
(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聘用(任)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且不伺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履行聘用(任)合同的。
6.甲方因学校调整布局或减少人员编制时,可依程序精简人员。乙方被按程序合理精简时,乙方应该服从。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条第5、6项规定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
(4)患癌症、精神病等在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疾病的;
(5)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试用期内;
(2)考人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7)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承担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员,如其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任)合同,可能给甲方带来教育教学实验和研究项目终止、引发知识产权纠纷造成较大损失的,在聘用(任)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未具备时,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任)合同。
11.甲方依据本条第3、6项及第5项的第(1)、(2)目解除合同时应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
1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续本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13.甲方因教育教学状况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4.乙方被依法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上海教职工聘用合同书 篇18
合同编号:140125
编号:______
甲方:_______(通常为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
乙方:_______(通常为被聘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任)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任)乙方在_____岗位工作,并聘任____________职务。
二、聘用(任)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____年。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为_____个月。
2.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的工作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工作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任务。
5.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此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纪律,有权对甲方的违规安排提出批评、申诉、检举和控告。
四、工作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均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补贴。
2.乙方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工资支付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方约定的其他劳动报酬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作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及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及时足额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中的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后代缴,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按规定记人个人账户。
2.乙方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教职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医疗期满或痊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时,由甲方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医疗费等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丧假、产假、寒暑假等。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
七、聘用(任)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任)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任)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严重违反学校制度、工作纪律、违背教育教学纪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读职、营私舞弊、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5)严重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运行的;
(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聘用(任)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且不伺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履行聘用(任)合同的。
6.甲方因学校调整布局或减少人员编制时,可依程序精简人员。乙方被按程序合理精简时,乙方应该服从。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条第5、6项规定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
(4)患癌症、精神病等在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疾病的;
(5)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试用期内;
(2)考人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7)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承担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员,如其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任)合同,可能给甲方带来教育教学实验和研究项目终止、引发知识产权纠纷造成较大损失的,在聘用(任)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未具备时,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任)合同。
11.甲方依据本条第3、6项及第5项的第(1)、(2)目解除合同时应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
1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续本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13.甲方因教育教学状况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4.乙方被依法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八、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赔偿的具体标准协商确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人被聘用(任)者人事档案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或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无效。
甲方: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负责人_________(签字) 批准单位: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公办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合同的内容,涉及到《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教育规章、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签仃前,双方都要熟悉相关规定,使合同的内容尽可能既合理又合法。
2.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合同要体现的一个重点,必须贯穿在整个合同中。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作了概括性规定;《教师法》作了详细规定。
根据《教师法》第7条的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根据《教师法》第8条的规定,教师应当展行的义务是: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草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甲方不得在聘任合同中约定教职工个人缴费内容。
第一,不得对新招录的教职工收取财源建设基金、保证金等费用;
第二,也不得在录用后向教职工收取试用期风险金、培训费、抵钾金、保证金等费用;
第三,在实行聘任制过程中,不得把缴纳集资费、接受学校借货等作为聘任的前提条件。
上海教职工聘用合同书 篇19
甲方:
乙方:
乙方受聘于甲方,从事 工作,聘期1年,自20xx年8月28日至20xx 年8月28日,期满后自行解聘。聘期内甲乙双方应履行以下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工作条件,详细布臵工作任务及有关工作要求。
2、甲方向乙方公布有关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工作。
3、甲方定期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师德师风教育。
4、甲方定期对乙方进行教学指导和业务培训。
5、甲方根据学校实际向乙方提供奖金和一定的福利待遇。
6、甲方定期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考评,乙方若不能履行职责,甲方有权解聘。 乙方责任:
1、乙方有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岗位工作和其他工作,尊重甲方分管领导,服从甲方的监督、考核及管理。
2、乙方要认真贯彻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思想品德、学识品德、文化修养、生活作风、言行举止、创新精神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注意为人师表,不折不扣的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
3、乙方必须具备高尚的思想情操,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业务水平,认真钻研教材,课程标准,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包括教学目标、重点难点的讲授、板书设计、实验准备、作业布臵、教学反思等。
4、乙方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注意校内外的教学动态,参与备课组的教学和教研活动,提出合理化的教学建议,支持和协助备课组搞好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地准备好中心发言的内容,共同研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5、乙方在施教的过程中,必须贯穿新课程理念,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因材施教,启发诱导,启发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切实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认真批改和评讲作业,课后填写教学总结。
6、乙方必须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进修,熟悉并掌握教育教学的理论、方法和教改的信息,更新本学科的知识,适应教改形势,转变教育观念,积极进行教学科研。
7、乙方必须承担一定的工作量,而且工作量与津贴、补贴、奖金、年度考核、评模、进级挂钩,满、超工作量者优先。,语文、数学、英语教师每周应承担10——12节,其他学科教师应承担14——16节的工作量,其它工作折合计算。
8、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各类规章制度,有权力和义务维护、利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保护自己。
9、乙方自觉维护甲方的社会形象和利益,积极主动参与各类有利于甲方的活动。
10、乙方自觉维护自身在社会中、在群体中的良好形象,不断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同事关系、社会关系。
11、乙方自觉在本岗位中锻炼自己,保持旺盛的求知欲望,虚心学习,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提升自身的价值。
12、乙方有权力向甲方提出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合理要求,若甲方有能力有条件解决而未解决,则可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帮助解决。
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依法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的内容:
1.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工作任务的;
2.乙方提出调整工作岗位或工作任务,被甲方同意的;
3.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4.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或废止的;
5.由于客观情况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可以中止履行:
1.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但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和可能的;
2.法津、法规和规章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情形消除后,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以解除。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但需书面通知乙方: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2.不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或其他工作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6.有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7.在聘期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甲方在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安排,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8.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及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9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10.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学年度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或调整工作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乙方连续两个学年度考核占全体教职工倒数第一的。
4.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
5.教学效果差,优生+1
2及格少于年级同学科平均数5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教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除合同的。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存放,共同遵守。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商定后实施。本合约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