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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吸烟安全协议书【合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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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吸烟安全协议书(精选3篇)

文明吸烟安全协议书 篇1

组织单位:

参与者: 单位员工

一、在上述单位的组织下,参与者自愿参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的北戴河游玩活动。

二、此次活动为福利性质非营利性活动,并存在潜在的危险性,参与者应知晓此情况。

三、组织单位承担保障参与者此次活动中行车、就餐及集体活动时的人身安全的责任。

四、如在集体活动中,参与者未遵从组织单位活动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五、如在此次活动中,参与者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六、到达目的地后,组织单位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动,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参与者退出活动。

七、参与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动,务必通知组织单位,经组织单位确认后方可离开,自参与者声明退出时起,其一切法律责任自负。

八、参与者应听从组织单位的安排,按照约定的时间行车、就餐、参与活动。

九、该协议此参与者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参与者已知晓该协议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条款,签字确认:

参加活动者签名:

年 月 日

文明吸烟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

为了加强甲方吸烟安全管理,减少吸烟危害,确保消防安全,同时提高乙方安全意识,避免火灾隐患,防止重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研究院《消防工作暂行管理条例》、甲方《禁止吸烟管理规定》,甲方同乙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书。

一、协议期限:自签定之日起,至乙方终结与甲方的劳动合同止。

二、协议签定范围:凡在甲方工作的吸烟人员(包括试用期间签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员工),均须签订本协议。

三、协议内容

1.乙方吸烟应在甲方指定吸烟区(设有吸烟标志的楼层东侧楼梯平台处)吸烟。

2.除甲方特别指定吸烟区域外,公司所有办公区域和公共场所(如洗手间、会客室、电梯内)均为禁烟区。乙方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

3.乙方吸烟后应及时灭掉手中的烟蒂,方可扔进垃圾箱和纸篓,不准遗留任何火灾隐患。

4.乙方应文明吸烟,在吸烟区域吸烟时不随地吐痰、乱弹烟灰、乱扔烟头、乱扔脏物,吸烟时要开窗通风,保持吸烟区良好的卫生环境。

5.公司将吸烟安全记录列入乙方个人和部门考核范围。

四、 违约责任

如乙方因吸烟造成甲方火灾隐患、险情或火灾,甲方将视情节分别给予乙方不同数额的罚款处理。如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除本人完全承担经济损失外,还应按照相关法律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事故本人与本部门领导及本部门所有人员因管理、监督不利,将分别接受甲方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由此发生的罚款均由乙方承担,并给予通报批评。

具体细则如下:

1.如发现个人纸篓中有烟头,处以个人及所在部门50元罚款。

2.如发现在办公区吸烟者处以200元罚款。

3.如发现在吸烟区吸烟后未熄灭烟蒂者处以500元罚款。

4.如造成火灾险情者,将视情节处以20__元——5000元不等的罚款。

5.吸烟者应互相监督,如多人共同吸烟,因相互监督不利造成安全事故,在场者均分别按上述处罚细则接受罚款。

6.公司访客及其他外来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定。如有外来人员违反本规定,将追究公司内相关联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

1.所有员工有责任和义务互相监督、制止在禁烟区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向总裁办举报并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劝阻吸烟。

2.总裁办负责公司办公区域的日常监督、检查、教育、管理工作,并负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公司由总裁办牵头组织对吸烟及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总经理兼任检查员,查出问题立即整改。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自签订之日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文明吸烟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建设单位(全称)

乙方:施工单位(全称)

丙方:监理单位(全称)

丁方:______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____管道气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_____省燃气管理条例》、《_____市燃气条例》、《____安全管理条例》、《______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XX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肆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

第一条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地下综合管线查询结果, 以及位于深圳市 区 路的 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容、工期以及建设红线总平面图等资料提供给丁方,并落实专人负责与丁方联络具体事宜。

第二条 丁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在二个工作日内核准施工范围及影响区域内是否存在地下燃气管道及设施,并向甲方、乙方和丙方提供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

第三条 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位置必须通过现场探查核实确认。甲方依据已取得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组织乙方、丙方、丁方四方共同进行断面开挖探查,以确定施工现场燃气管道的实际具体位置,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将详细情况及有关说明填入《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确认表》内“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范围、控制范围示意及说明”栏(见附件)。

丁方在已探明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设置“燃气管道,注意保护”等安全警示标识,将标识详细情况及有关说明填入《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确认表》内“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警示标识布置及数量示意及说明”栏(见附件)。

第四条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安全保护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超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安全控制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的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至10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超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五条 乙方根据燃气管道已探明的情况、燃气管道保护和控制范围,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相应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经丙方项目总监审核,甲方同意盖章认可后,报丁方备案,四方共同签订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协议。

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编制过程中,丁方应予以指导,产生争议的,由市建设局组织专家论证后协调解决。

第六条 丁方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该工程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四方签订《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协议》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确认表》;

第七条 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负总责,乙方负责燃气管道具体保护措施的实施及管道警示标识(“燃气管道,注意保护”)的保护,丙方应对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丁方应落实燃气管道的巡查工作,做好紧急应对准备。

第八条 各方应明确该工程项目联系人,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各自所辖责任范围内安全保护和协调工作。联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其他联系人签发的通知书或联系函,联系人如需变动的,应书面通知其他三方并签收确认。

第九条 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将已制定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通过技术交底方式落实到相应工作层面作业班组负责人和具体作业人,丙方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并在纪要上签名确认。

第十条 工程开工后,丁方在正常施工作业时间(8:00-18:00)按1次/天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巡查;当施工作业在控制范围内时按2次/天的频次进行巡查,当施工作业在保护范围内时,中压燃气管线按1次/小时的频次进行巡查,高(次高)压燃气管线进行旁站监护;

对在控制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的施工,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函告供气单位;施工作业需超出正常施工作业时间之外,以及施工工期发生变更时,乙方联系人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将变更告知其他联系人并签收确认;

施工作业方案发生变更需修改燃气管道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时,乙方应将修改后的方案经丙方和甲方审核确认后函告丁方,同时,按照第九条要求落实到具体作业人。

丁方在接到变更告知函后,应及时安排好巡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频度进行巡查。

第十一条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3.进行机械开挖、爆破、起重吊装、打桩、顶进等作业。

(二)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破坏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埋设相应的标志桩;

(三)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停留、行走载重车辆、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四)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二条 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复杂、特殊情况,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丙方应签发停工令,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乙方会同甲方、丙方和丁方,重新编制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经丙方项目总监审核和甲方签字认可,报丁方备案,丙方签发复工令后方可恢复施工。

第十三条 丁方在巡查中发现产生燃气管道保护隐患时,应以书面告知函的形式通知其他三方项目联系人,由项目联系人负责督促隐患整改。

任何一方发现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危害行为,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制止无效时,应立即向市(区)安监站、国土和房产局等单位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立即报110协助。

第十四条 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坏处理方式

1、防腐层损坏

乙方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通知甲、丙、丁方联系人。丁方应立即组织修复作业并现场取证,修复完工后,甲方应责成事故责任单位及时支付修复费用。

2、燃气设施损坏供气中断(未漏气)

乙方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立即通知甲、丙、丁方联系人,并根据影响用户范围级别上报市(区)建设局。丙方发出停工令,丁方立即组织抢修,甲方责成事故责任单位及时支付修复费用。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影响范围按照《XX市燃气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3、燃气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

乙方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组织附近人员疏散,救治受伤人员,向110和丁方报警并按事故级别上报市(区)建设局,同时,立即通知甲、丙、丁方联系人。

甲、丙、丁方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有关部门按照《XX市燃气条例》等规定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甲方应责成事故责任单位及时对由于燃气管道及设施破坏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肆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至该建设工程完工后自动失效,正本肆份,肆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24小时联系电话: 24小时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丁方:_______市燃气集团股有限公司

_______管道气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24小时联系电话: 24小时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