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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汇编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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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30篇)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太阳通用机械有限公司门卫室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内容及范围:太阳通用机械有限公司门卫室外墙保温工程,根据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规程及验收标准,保温工程含基层外胶粘剂.粘贴50MM厚岩棉板、玻纤网格布、抗裂抹面胶浆、加固锚栓(120MM长,每平方米不少子7个)并含人工、机械,垂直运输、水平运输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二、工程地址:龙盛路与珠峰路交汇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测,包税。

四、材料标准:

1、岩棉板要求使用威海博盛 牌, 50mn表观密度为140kg/m3,供应商应提供书面证明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2、粘结砂浆、抹面砂浆使用基舜牌(1500/元吨),承包方应提供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及编号,使用期限、主要成分、适用范围及使用说明书。每平方米不少于13kg。

3、玻璃网格布要求単位面积质量 ≥ 160g/m2, 使用外墙保温专用耐碱玻纤网格布。

4、锚栓采用热镀锌金属螺钉(天字牌) 。塑料膨胀管采用聚酰胺的。各种材料生产厂家应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产品检测报告副本原件。

5、所有材料进场均应由监理方和建设方进行见证取样, 进行复检和称重达标后使用, 否则禁止使用 。

五、工期:

自满足条件起, 15个工作日完成(以工程部下发的开工令为准)。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保证与工程进度同步,不影响其它工种作业。如乙方未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每拖一天罚款1000.00元。

六、质量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外墙外保温构造》施工。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I44-20-- )验收标准。

2、甲方工程的基面应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和《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的规定。

七、合同价款:

以实际发生数量乘以单价岩棉外墙保温每平方米110.00元、 大理石贴面岩棉外墙保温每平方米100.00元。

八、付款方式: '

材料进场后,自施工之日起7日内付总价款 20% 作为预付款,外墙外保温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实际发生总工程量的 50%的工程款。工程验收后乙方将全部资科齐全报到甲方后,双方结算工程价款付至结算款的95%,余 5% 为质保金,验收合格满 3 年工程无质量问题(无息) 一次付清。

九、约定项目:

1、外墙外保温工程承包给乙方, 甲方为乙方提供材料堆放场地、水源、电源,并配合乙方与施工单位搞好协调,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前向甲方监理上交施工组织设计,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有进场材料须提供合格证、检验报告、并按要求送检(送检费由乙方承担),整理报检资料,按规定工程竣工后整理三套完整的资料存档, 对于不合格或不经监理认可的材料不得使用。保证验收合格。

3、乙方人员进场必须有负责生产技术的项目经理(队长)一名与专职或兼职安全一名,负责与甲方结合与协调工作。甲方将派专门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指挥和验收工作 。

4、乙方人员进场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各项制度,如有违反《项目部管理制度》愿意接受罚款。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机械工具、建筑成品损坏照价赔偿。

5、乙方必须服从现场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工期及现场文明等施工管理。如不配合施工单位管理, 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 。

6、甲方有义务及时付款,向乙方提供工作面,协调解决与其他班组的工作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期延误时工期相应顺延 。

7、材料进场前必须告知建设单位,经同意后方可进场。如发现材料私自进场或未使用指定品牌,建设单位有权拒绝使用,并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

8、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施工,否则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

十、安全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高空抛物、吊篮搭好后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 乙方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在施工中如果出现人身伤亡等事故与甲方无关。

3.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材料堆放完毕, 搞好文明施工。

4.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工人购买保险。

5.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范, 因操作不当或失误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 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

十一、 乙方承诺保修期 3 年。

十二、 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可向兰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务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劳务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同意根据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员_____名担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甲方所派遣人员应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管理。

三、劳务保护和劳务条件

第四条、乙方负责对甲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务安全、劳务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条、乙方承担甲方派遣人员(本市外)入店车费,负责工作期间住宿。

四、劳务报酬

第六条、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员工资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务合同并及时办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乙方同意付甲方准备金(月总工资的20%)______元,准备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计划的同时交付,准备金计入首月工资内。

第九条、甲方所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务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双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满30日内可向对方续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务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务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七、劳务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务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人工费:______管理费:______,设计费: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税金(

3.41%):__其他费用: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或部分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1.

2.

3.十

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甲方: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__小区_____楼____单元_____室_______内部装修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经客户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

2、甲方将随时对工地进行抽查,如发现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或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工艺做法,施工程序要求操作,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3、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时,要办理材料验(接)收手续,不负责退料;

4、甲方工程监理或工程巡检有权对乙方发出《质量,工期整改单》,并限定整改日期及整改标准;

5、甲方接到客户维修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通知乙方前去维修;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给甲方名誉及经济上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保证按合同如期完成施工任务,乙方无故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予以1000元处罚,增加工程量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乙方必须遵守物业部门的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卫生工作,必须做到每日清扫现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杜绝一切事故隐患及违章作业,合同期内,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及因违章作业引起的事故及

第三方伤害,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在工程未竣工前,负责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丢失,将由乙方赔偿;

5、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将没收乙方所有工程未结款项,风险金以及保修款等;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及造价

1、本工程采取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式;

2、本工程单价_______元,工程总造价___7000元,大写_柒仟元整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付款方式

1、乙方工人进场施工____日后,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为材料款;

2、乙方工程量完成过半后,甲方支付工程量款的30%。

3、工程全部完工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

4、甲方工程全部交工并同业主结算完工程款后,____月内无异议,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的10%,(质量保证金)

第五条: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作协议

第一部分协议书

甲方:西昌昆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班公司)。

住所: 。办公话: 。

法定代表人: ,系该公司 。机: 。

乙方:南充金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班公司)。

住所: 。办公话: 。

法定代表人: ,系该公司 。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行业规范、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金阳县教师干部管理所拆旧建新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合作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金阳县教师干部管理所拆旧建新改造项目工程(简称本合作项目)

工程地点:西昌市一环路159号。

工程内容:本合作项目拆旧(砖混)建新(框架剪力墙结构),商住两用高层电梯公寓建设竣工验收交付合格。(详见业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项目下的《施工图纸》和《建设规划许可证》)。

本合作项目立项批准文号: 。

业主单位:金阳县人民政府

承建单位:西昌昆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业主金阳县人民政府。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合作项目拆旧(砖混)建新(框架剪力墙结构),商住两用高层电梯公寓(包括本合作项目外环境的绿美化、排污(水)及地皮硬化等附属工程建设竣工验收交付合格。(详见业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项目下的《施工图纸》和《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本合作项目为9度设防(防震)。施工过程中所使用各类建筑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正规合格产品,并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三无产品及国家禁止使用类产品。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合同价款如有争议,以本合作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决算文件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施工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 年____ 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时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 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 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 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

(2)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略)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甲方(业主):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装饰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施工内容:_________承包方式:_________合同总工期_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材料费_________元。(见附表

一)

二、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1.2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2.1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

2.2乙方指派_________(姓名)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

2.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三、工期

1.工期延误

1.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1.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1.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违约金。

四、工程价款支付开工日前三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工程日期过半,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验收合格____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部门,计_________元。

五、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材料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

二)。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____日内,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采购的材料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

三)注明品牌、规格、等级、数量、单价和总价,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材料设备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变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单(见附表

四)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作业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七、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

1.1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依据,以《____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

1.2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竣工验收与保修

2.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单(见附表

五)。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单____日内验收,在验收单上签字。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____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

2.2双方约定隐藏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

2.3双方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为:_________.(本条

2.2和

2.3款的内容过多可另加页)

八、安全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均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予以增加。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_________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十

一、其他约定_________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表;

2.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

3.双方有关本工程洽商的其他书面协议;

4.补充规定。十

四、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可根据需要确定合同副本的数量,双方约定(签字、鉴证、公证)后生效。

2.乙方收到本装饰工程价款尾款,本合同即告终止。业主(盖章):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住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方(盖章):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住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签订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栋楼)。

四、进场时间: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以进场通知书为准)。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图纸以内的全部内容)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六、承包内容: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七、施工工期:自接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有效工期为_________天。

八、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九、工程造价:本工程投资额约_________亿元人民币。

十、结算方式和计价标准:

1、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20__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__建筑工程计价清单>,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

2、预算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书及现场工作 量签证单据实结算。

3、工人工资单价:执行35元/工日。

4、施工措施费按取费标准的60%计算;

5、规费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双方积极做工作力争享受最优惠政策。

6、材料价格确定,甲乙双方共同考察市场,确定材料质量和价格,由乙方组织购进,甲方在工地上比对材料数量并在购料单据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

7、乙方对甲方同一经营的材料在认可质量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使用。

十一、付款办式:

1、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开始计算,20个月后连本带息由甲方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息计算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计算,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

十二、协议履约金的支付与返还

1、自签订承包协议之日起两日内,乙方先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万元,待招标结束正式施工合同签订后转为工程保证金。

2、协议签章、财务手续办完生效、甲方对乙方公司进行考察(公司、工地等),待甲方考察结束认可后,甲方会同招标代理公司拟定招标文件及合同,双方认可后正式签订。

3、待工程完成主体时,返还乙方工程保证金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后,甲方在15日内返还给乙方剩余部分保证金。

4、具体事宜以正式施工合同为准。

十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组织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并负责及时签证。

2、负责三通一平,提供材料堆放场地。

3、按乙方提供的进度报表及合同相关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协调施工期间的各种外界干扰。

5、施工期间配合乙方积极协调交通、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关系,确保不影响乙方施工。

6、施工期间如有变更应提前五日为乙方出具变更通知书。

十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队及施工机械并作出施工进度计划。

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出具的变更通知书进行施工。

3、负责各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待工程竣工一个月内移交甲方。

4、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盗,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5、在施工中由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各种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损失。

6、对于见证取样的材料,如:钢材、承重砖、防水材料等在进场前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材料试化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购。

7、按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做到文明施工。

8、乙方必须参加公开竞标,同等条件保证乙方中标。

十五、违约责任

(1)、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临沂市人民法院起诉。

(2)乙方如因自身实力原因,无法承担施工所需的垫付资金,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停工一月以上按工程总额的1%追究违约责任,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再安排其他公司接替施工。

(3)本协议与正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协议作为正签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8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发包文号:

3、工程地点:

4、工程内容:

5、工程造价: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协议工期:_,历_天。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不可抗力。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协议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四、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后付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发包人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4、承包方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协议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协议份数:

(1)本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协议副本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盖章):

协议订立日期: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9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宁都县固村镇

3、承包方式:

4、承包范围: 建筑、装饰工程(除水电安装、门窗、成品构件及浮雕、栏杆、外墙砖、屋面瓦)等施

二、施工准备

1、发包方:

(1)工程开工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畅通;

(2)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3)委派 为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2、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设施、水、电、道路接入施工现场;

(2)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4)委派 为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提供工程进度报表以及负责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0xx年2月2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80日历天 。 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停工。

2、因发包方有较大的变更,而延期施工。

3、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或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或合同中的部分工程项目和内容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发包方要求将所属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现场。

4、经发包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5、顺延工期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字生效。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使得条件。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五、材料供应

1、该建筑所需的材料由承包方负责采购(供货单位及价格、数量须经发包方书面确认),承包方购回的材料,必

2、承包方采购材料,经发包方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应无条件退回进场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安全施工: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2、施工中承包人应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与发包人无关。承包人施工期间应对工地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七、 合同价款与结算: 总合同价款约150万元。本工程结算:(1)套用江西省20xx年工程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计取定额直接费(含材料、人工费退补差),以此为取费基础综合取费,费率为11% ;(2)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执行赣建价[20xx]8号文件:建筑、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房修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为47元/工日;装饰、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综合

八、 工程款的支付: 承包人完成主体工程后,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75%;承包人完成内、外墙等初装修后,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95%;余已完工程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无息付清。 九、 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在竣工验收5天前,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2、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并在5天内不提修改意见,亦不批准验收报告,工期顺延。 竣工验收报告批准日期为竣工日期。

十、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1)开工前具备路通、水通、电通的施工条件。

(2)向承包方提供建筑物结构及管线资料等资料。

(3)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4)及时参加验收

2、承包方责任

(1)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遵守发包方管理规定,承包人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

(2)遵守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交通、环境卫生、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3)施工现场按发包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材料、搭设临时设施,不乱搭、乱放,做到文明施工。

(4)为其施工人员购买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承包人自身、发包人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害的,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5)承包人承担施工所需水电费。

(6)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树木等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7)承包人负责工程成品及设备的保护,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8)施工中未经发包人及业主方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动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十一、违约责任

1、发包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承包方有违约行为的除外。

2、承包人逾期超过60天的,发包人有权将剩余工程另行发包,所需费用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由承包人另行承担。此外,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总价的20%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已完合格工程量按70%计价。

3、因承包人工程质量引起的安全责任及其他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并应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4、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应返工,返工后经再次验收不合格,发包方将按合同总价的20%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究赔偿责任。

5、本工程承包方不得转包,若发现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方立即退场,并赔偿发包方的一切损失。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宁都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由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执二份,承包方执二份,经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签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

代理人(签字):

承包方: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三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_________,工程项目表文件号:_________,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_________,计划任务书文件号:_________,初步设计文件号:_________,总概算文件号: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承包方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承包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工程师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组织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施工范围及技术要求: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预算价为xx万元。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结算方式:本工程结算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结算审核下浮率为,工程量按实计算。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信息价、劳保费用、定额套用及取费标准等按本工程预算标准执行。

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核决算后支付工程决算审核总造价的90%,余款10%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因雨季和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予以相应顺延。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完工,超过5天后,每延期一天扣工程款300元。

九、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要求及核定的工程数量进行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合格以上。

2、乙方应自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及措施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十、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经甲方认定后方可签订施工协议。

2、乙方必须协调解决本工程施工中的纠纷和相关事宜。

3、本工程完成后,由乙方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后方可进行验收。

4、验收时,若乙方未按图纸施工,乙方须在15日内整改到位,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5、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xx个月,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发生质量问题一切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乙方未进场修复,视为自动放弃保修金,由甲方委托它方维修。

十一、本协议共股壹份、办公室存档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甲、乙双方就建筑工程施工事宜,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址: 。

3、建筑面积: 。

4、结构类型: 。

第二条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

2、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内容。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即工期总天数:。

第四条 质量与检验标准

1、工程质量:对于该工程的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通过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2、由于乙方自身的疏忽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必须修复。不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工程合同造价总额的%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合同价款工程结算

1、合同价款:暂定为万元。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2、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后日内甲方给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作为保修金。

3、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保修期届满后,经甲方对工程质量检查无异议,甲方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

4、结算审计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应在双方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完备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

第六条 材料价格调整及材料的采购

1、若甲方对某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仅对材料差价进行调整。

2、材料采购: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采购,并且在采购前 天将样品及价格送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采购。

第七条 竣工验收

1、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约定: 。

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3、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发包方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天内不组织验收 ,或验收后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己被认可。

第八条 工程质量保修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范围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期限规定为:年。

3、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乙方未及时维修并且没有修复完好的,甲方自行找人修复,修复的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之内扣除。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主要有:

(1)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2)等工程竣工后对工程进行验收。

(3)因乙方原因使得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

2、甲方义务主要有:

(1)协助乙方使建设工程合同得以顺利履行。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资金、场地以及相关材料。

(2)支付价款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其他义务。

3、乙方的权利主要有:

(1)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严格施工。

(2)接受甲方的必要监督。

(3)按期完成和交付合格工程。

(4)保修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4、乙方的权利主要有

(1)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资金的,乙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

(2)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乙方可以催告甲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逾期不支付的,乙方可以与甲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建设工程的价款以该工程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协议解除

1、如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当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

第三方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约定提出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如合同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建筑工程费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条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买方)签章:乙方(卖方)签章:____日期:日期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含如下内容:地下室基础承台及基础梁的开挖、桩头的破除、开挖后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采用人工整平、砖胎模完工后的回填整平、多余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机甩到地下室主道的两侧后由甲方负责外运。工程总价:按下室占地面积_______元(此价格含不可考虑的因素,没有任何价格调差)。工期:

第2条:合同使用标准和法律2.1、合同使用标准:

2.2、适用法律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第3条:甲方工作3.1公布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进行检查、督促,监督施工质量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3.2按照合同条款按时按量支付工程款。

3.3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不能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施工任务,或发生重大失误导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4负责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设防。

3.5对乙方违反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人员甲方有权清理出施工现场。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不能按时、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或整改内容)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完成,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对消极对待、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中途退场的,甲方有权不付任何工资费用。

第4条:乙方工作4.1乙方须安排一个负责人长期呆在现场协调工作,至该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4.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测量出的桩顶标高进行破除,标高测量中乙方必须派人员配合,严禁用炮机凿除,人工破除过程中不能伤及桩钢筋,破除后的桩头必须保持平整完好。预留钢筋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所预留。破除完的的桩头由乙方用挖机吊出基坑,并掩埋在车库底板以下。

4.3前期进场必须保证有一台大挖机和两台小挖机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相应的增加机械人员,如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完成的50%结算。

4.4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提供住宿及生活水电,乙方自带破桩工具(包括空压机)。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紧密配合,确保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上班必须安全帽,穿胶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种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如进度严重跟不上,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条:工程款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地下室后浇带分成六块,每块垫层砼完成后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余款项待地下室垫层全部浇筑完一周内全部付清,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应承担乙方停工期间的一切损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税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据。

第6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后合同自行终止。

第7条:合同份数:甲乙双方各执2份。

第8条:合同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用补充协议补充或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地点: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内容

四、合同价款

五、 付款方式

六、总工期要求 个工作日。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等开工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 元。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应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参与投标的(以下简称主合同),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业主将该合同授予甲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实施责任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实施责任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工期、质量必须满足主合同或业主要求。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履约担保和动员预付款担保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提供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

3、负责及时向乙方传递来自业主、监理、沿线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协议执行的指令、通知、图纸、资料等。

4、负责在乙方所做计量支付申报工作上,及时办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量支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乙方责任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的各项监督检查。

4、负责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交纳:甲方为办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银行交纳的抵押金元及相应的财务费元。

5、负责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交纳:本协议履约保证金元。

6、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

7、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本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8、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9、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报送当月统计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

业主计量支付报表批复后____日内传至甲方。

10、工程结束后,除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外,还需向甲方提交业主终期支付报表,交工证书、施工总结等。

11、负责为甲方派遣到本工程从事本工程管理、或解决需由甲方出面解决的问题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四条印章管理项目经理部印鉴由甲方授权代表管理,用印范围只对业主和监理以及当地政府的各种报表、文件、资料、证明、工程结算及费用拨付等。

因乙方组织施工所需的劳务合同、机械设备购置和租赁合同、各种材料采购和加工合同、临时征地合同等确实需要使用项目经理部名称和印鉴时,须经甲方代表同意,用印人必须是乙方或乙方授权代表。

第五条费用、结算与支付

1、业主支付给本工程的动员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工程结算款、奖金一律归乙方所有,相应的罚金亦由乙方承担。

2、甲方收取管理费为主合同总价的%(含变更、索赔费用)。

施工过程收取以乙方当月统计产值为基数进行计算,最终收取管理费总额以业主终期计量支付工程款为基数进行计算。

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将本月管理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甲方收到银行保函抵押金后____日内支付乙方。

4、业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复责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业主返还的质量保证金后____日内支付乙方。

5、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所发生的各种税赋,并按有关规定纳税。

6、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派出人员的工资,标准为:,于每月____日前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由甲方负责给派出人员发放工资,时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后6个月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对于主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的合同责任,双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

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2、进度与质量不符合业主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整改,直至满足业主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若乙方施工造成环境污染,乙方须及时自费清除污染,赔偿受污染方的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乙方须自费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向受损方赔偿。

5、若乙方未能按期完工,并因此招致业主对甲方的处罚,应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加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6、若乙方未及时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则乙方应按延迟付款总额的0.5‰。

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7、未足额缴纳各种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将本工程施工权收回。

8、若乙方擅自将本工程分包转包或以甲方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经济活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工程,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若乙方未及时清偿本工程实施所产生的债务,则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和名誉损失。

第七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应与本协议一起共同执行。

第八条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诚信原则基础上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工程竣工验收达标,移交全部工程资料,保修期满,结清各项费用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6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________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________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________%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_____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_____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甲方执份,乙方执________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作内容

房屋基础及墙身砌筑、混凝土浇筑、封顶等各项工作内容,并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二、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

2、该房屋建筑工程为包工承包方式。

3、工程结算以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计算,第一层完工后支付%,第二层完工后支付%,工程竣工以后支付%,%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三、甲乙双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定期查看乙方的进度及修建情况,但不对乙方的施工进行指导,甲方只验收乙方的修建成果。

3、工程质量: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如果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规范、规程而留下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利制止继续施工,并责令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乙方负责所完成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工作。如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乙方不进行缺陷修复,甲方扣除质量保证金,两年缺陷期满无质量问题,将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5、工程安全:相关法律规定修建农村二层以下的自建房屋不需要施工资质,但是乙方依然要重视安全问题。乙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工程进度:乙方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组织相应的人力、物力确保工程进度。

7、治安管理: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不得打架斗殴,发生纠纷和矛盾积极与甲方联系,通过正当方式解决。

8、乙方应按时结清工人工资,避免纠纷影响房屋修建进度,凡是与乙方相关的债权与债务均归乙方承担。

四、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手印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工作完成,乙方对内、外债务结清完毕后自行失效。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年月日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8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审查资质等级:

一 类(证书编号:

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

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工程

二 类(证书编号:

市政基础设施(给排水、风景园林)工程

发包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施工图审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 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3 住建部令第1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1. 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法规和规章。

1.5 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__年修订本)。

1.6《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__]55号)。

1.7《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全面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发[20__]1号。

第二条 本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项目的主要工程概况

工程概算投资: 万元;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审查内容:包括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消防专项审查、总平、绿建,不包括人防专项审查、基坑、室内装修二次设计、幕墙二次设计审图。

第三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3.1 工程建设报建表1份。

3.2 当年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批文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1份。

3.3 建设工程设计红线图1份。

3.4 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1份(超限高层建筑)。【有需要时提供】

3.5 工程勘察报告4份。

3.6 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8份(如盖章超过8套图,将按该子项规模大小加收50~200元/套);结构计算书、节能计算书(公共建筑包括建筑、电气、暖通等专业)各3份(经设计院签章)及结构计算数据光盘(应注明结构计算软件名称)1份,节能审查备案表6份。

3.7 经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总平》和《单体方案》各1份。

3.8 勘察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四条 审查时间及应提交的审查文件

4.1、勘察文件:勘察文件应先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交付设计单位使用。未经勘察文件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不得作为设计依据,设计企业不得使用。在接收到勘察文件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勘察单位答复确认无误后,在勘察文件上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

4.2、设计文件:在甲方提供全部审查资料给乙方后 7 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完成审查工作,向甲方提交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书》一式三份。经设计单位对审查意见答复完毕并出具修改图或设计变更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一式五份及经审查的工程施工图八份。

第五条 本合同审查费用及支付方式

5.1施工图审查费用:

(1)设计施工图审查费,按 元/㎡计,审查费用 元/㎡× ㎡= ,最终以施工图确定的建筑面积按单价结算。

(2)消防,按 元/㎡计,审查费用 元/㎡× ㎡= ,最终以施工图确定的建筑面积按单价结算。

(3)一星绿建,乘以1.10复杂系数,审查费用 元/㎡× ㎡= 。

(4)勘察,按10元/米计,勘察进尺暂定 米,勘察费用费用为10元/米× 米=

(5)基坑支护审查费:按投资额的2‰计算,

(6)其他附属设施(景观绿化、道路和室外管网总平):按投资额的 2‰计算,

(7)幕墙,按 元/㎡计,审查费用 元/㎡× ㎡= ,最终以施工图确定的建筑面积按单价结算。

(8)人防,按 元/㎡计,审查费用 元/㎡× ㎡= ,最终以施工图确定的建筑面积按单价结算。

综上,施工图审查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 元)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束后,如施工图设计图纸作变更修改设计,需重新审查,小范围修改则不另外收取审查费,若大范围修改,则审查费计收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节能设计作变更修改设计,审查费根据该子项规模大小计收500元~1500元/栋。

5.2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乙方须在签领送审文件资料时,出具收费通知书给甲方。甲方须领取乙方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前付清已出报告面积审查费给乙方。甲方须凭付费发票复件领取《审查意见告知书》。

5.3 发票:如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必须提供能证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户名、账号、开户行、地址、税务登记证号码等信息,并提供以上信息的电子版本给乙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因甲方未能按时提交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审查资料,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乙方按第四条提交审查文件的时间顺延。

6.1.2 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中途变更设计,造成乙方的审查工作返工时,除双方重新确定本合同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损失,即若乙方开展施工图审查时间未过半,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一半审查费给乙方,若乙方开展施工图审查时间一半或以上,则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全部审查费给乙方。

6.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自行解除合同的,若乙方开展施工图审查时间未过半,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一半审查费给乙方,若乙方开展施工图审查时间一半或以上,则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全部审查费给乙方。

6.1.4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及时间向乙方支付审查费,否则乙方有权暂停审图工作,提交审查成果时间顺延。且每逾期支付一天,甲方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给乙方,甲方未支付审查费用,乙方不提交审查成果。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份数向甲方提交《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书》。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时提交审查意见书,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本合同规定的审查费金额的千分之二。

6.2.2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终止或自行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将甲方已转的审查费用如数退还。

6.2.3 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本合同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并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审查责任,但不代替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质量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叁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以下无正文)

发包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

二、乙方负责运输:

运输地:___

要求乙方车辆:______台;运距:______公里

运费:_________元车,每车装载:_______方,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每____月结算一次,(第____月结算总工程量的80%,以后每月结清)以现金方式结算。

三、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场,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

四、工程违约责任:

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500元天。乙方车队没按约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500元天。

五、工程结算:

乙方到达工地开始施工后,甲方每月按时按照乙方各车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如无特殊因素不得拖欠。如有违约加收5%每天的违约金。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0

发包发(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方:本工程乙方包工不包料(包小型机具、扫帚等),包安全、质量、工期、以及施工中产生的垃圾清理。

二、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承包单价: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进度款按完成工程量__________按月支付,竣工退场支付__________。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提供图纸、平面放线、质量技术交底、施工中用大型机械、安全帽、购买施工期间员工意外保险、提供足够材料。

2、乙方责任:(1)按图施工,以甲方交底执行,并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做好工程自检,确保工程质量必须优良。如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图纸及质量标准,造成返工一切材料、误工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砌砖工程:砖必须湿水后方能砌筑,砌筑时确保地面干净、湿水;墙面平整,垂直误差正负3-5mm,灰缝厚度10-15mm,且平直均匀饱满,墙体砌好4-6天才能顶砖、加气砖,断切时要平直,用锯用刀砍。预留之前叉口时必须一凸一凹,拉垟助高距5000mm每排门窗、洞口尺寸预留准确。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并再利用,必须做到当天工完场清。

(3)内墙抹灰工程:硂柱、墙、梁、加气块墙面必须甩浆。柱、剪力垟、梁与砖接触的垂直缝,顶缝必须挂网,先定点,现成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批灰,批灰过程中须先将垟湿水并确保批灰面、阴阳角平整,垂直通长误差不草果3mm,且无空股裂缝,落地灰及时清理再利用,施工现场工完场清。

(4)外墙装饰工程:柱、剪力墙、梁板、加气块平面甩浆,孔洞封堵,所有硂、砖触面的垂直缝,顶缝全部挂网。外墙定点与现场管理人员配合施工,并经专业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批灰。批灰过程中,垟面须先湿水,沙浆比例达标,垟面、阴阳角垂直平整误差低于3mm,且无空股、裂缝、沙眼。落地灰及时清理再利用,放线贴砖时门窗洞口要求整砖,特殊情况与现成管理人员配合处理。砖缝必须横平竖直,缝大小均匀,所有窗台、飘板等凸出构件,下口做滴水,上口做斜水,门窗洞口,硂砖迸缝沙浆严密饱满,确保不渗水,渗水保修。

(5)室内粘贴:地板粘砖时,地面清理干净,并扫防水沙浆,验收后方能开始贴砖。粘贴时确保无空鼓,否则返工赔料,完成面必须水平直缝,卫生间、厨房等防水地面,按图纸要求走水至地漏,地面无存水现象。

(6)施工过程中,如因做工马虎偷工损料,造成外墙、卫生间、厨房、层面等渗水现象,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施工时严禁浪费材料,要合理利用各种材料,违者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7)中途不管任何原因私自罢工,停工一天,按照实际人数每人每天罚款一百元,停工1天以上按自动退场处理。工程款按实际工程量的70%结算。

(8)工期进度:

乙方必须按以上进度准备足够工人,若因乙方人员不足,拖延工期,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拖延3填以上甲方有权另进班组,以保住工期按时完成。

六、安全、质量罚款细则

(1)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滑鞋,每人次罚款30元;

(2)乘坐提升架上落,每人次罚款5000元

(3)宿舍白天不关灯、用电烧水、做饭等违章用,每人次罚款500元,并没收用电器具;

(4)厨房、冲凉房或施工中用水,用电完后不关,每人次罚款200-500元;

(5)施工中浪费材料,按原价十倍罚款;

(6)高层抛掉物罚款1000-3000元,造成严重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

(7)违反本合同乙方责任中的任何安全质量问题,似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不等,如多次出现质量问题,停工整顿,严重者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出场,工程款按60%结算。

(8)工伤、工故乙方承担30%。

七、其他事项:

1、本工地内打架每人次罚款1000元,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一切法律经济责任自负,本工地员工在工地外发生一切事情与本工地无关。

2、借领工具、损坏或原价赔偿,违规操作损坏机械者,维修费用或造成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本合同安全、质量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时结算余款后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1

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

含如下内容:地下室基础承台及基础梁的开挖、桩头的破除、开挖后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采用人工整平、砖胎模完工后的回填整平、多余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机甩到地下室主道的两侧后由甲方负责外运。

工程总价:

按下室占地面积_______元(此价格含不可考虑的因素,没有任何价格调差)。

工期:

第2条:合同使用标准和法律

2.1、合同使用标准:______________

2.2、适用法律:

3条:甲方工作

3.1公布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进行检查、督促,监督施工质量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3.2按照合同条款按时按量支付工程款。

3.3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不能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施工任务,或发生重大失误导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4负责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设防。

3.5对乙方违反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人员甲方有权清理出施工现场。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不能按时、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或整改内容)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完成,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对消极对待、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中途退场的,甲方有权不付任何工资费用。

第4条:乙方工作

4.1乙方须安排一个负责人长期呆在现场协调工作,至该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4.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测量出的桩顶标高进行破除,标高测量中乙方必须派人员配合,严禁用炮机凿除,人工破除过程中不能伤及桩钢筋,破除后的桩头必须保持平整完好。预留钢筋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所预留。破除完的的桩头由乙方用挖机吊出基坑,并掩埋在车库底板以下。

4.3前期进场必须保证有一台大挖机和两台小挖机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相应的增加机械人员,如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完成的50%结算。

4.4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提供住宿及生活水电,乙方自带破桩工具(包括空压机)。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紧密配合,确保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上班必须安全帽,穿胶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种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如进度严重跟不上,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条:工程款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地下室后浇带分成六块,每块垫层砼完成后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余款项待地下室垫层全部浇筑完一周内全部付清,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应承担乙方停工期间的一切损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税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据。

第6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后合同自行终止。

第7条:合同份数:甲乙双方各执2份。

第8条:合同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用补充协议补充或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2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及材料供应

三、合同工期

自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

五、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合同法》、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有关执行标准及规范。

六、决算方式:

七、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1.承包人必须有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安全施工,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独立承担大小安全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的责任。

2.承包人必须精心组织,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每天做到工完场清,在发包人领导下,做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

八、合同价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间:①工程开工按工程形象进度的 %付款。②工程竣工验收评为合格,办理完工程结算后再付工程总造价的 %,③剩余5%的尾数作为质量保修金,待工程保质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九、工程变更

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以甲乙双方签证的变更通知单作为结算依据。

十、其他

本工程严禁转包,一经发现取消施工资格,作退场处理,并处以承包人 元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工程竣工后,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养一年内的维修、保养,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一年后无明显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办理结清尾款手续。结尾款时时必须持生活公司书面通知单方可支付尾款。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3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准。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号

坯房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号(中途如有下雨一天则往后推迟一天)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号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4、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_小时;

(3)不可抗力自然条件;

5、工程竣工: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县质量检测局为准。(不包括材料质量)

7、合同价款

金额: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________建筑面积的总平方米。

工程预支款:¥______万元。

竣工日付款:余下总金额的______%。

工程款结算:检测工程竣工日后______个月内无任何施工质量问题则结清所欠佘款。

8、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乙方向甲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用的建材必需提前____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则需及时提供全部建筑不得误工,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造成不必在的浪费则按照市价赔偿。

11、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实施监督。在猪舍内部结构中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甲方在乙方的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调动乙方的施工人员。

12、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13、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签名)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签名)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4

甲方:乙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暖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装修施工的地点:

二、材料供应约实:

1、甲方提供材料,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由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的表示使用时,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施工内容:

1、水暖工程图纸和变更图纸中的.排水(不含消防、电气)。

2、承包造价:根据建筑面积实际工程量计算包工造价。 小X:元。

四、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按进度款的批付90%,工人到现场开工时,应先预支生活费用。

2、工程完工后,付全额的95%保证金后,工程施工完毕满6个月付清。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住宿,指定生产加工区域。

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付清全部工程款项后自行失效。

3、承包造价确认:甲、乙双方经过认真计算后所定的乙方承包造价为

甲方(签印):乙方(签印):

签定日期:年____月____日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5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合同附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9)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承包范围:

4、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的计价方式,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其中:勘察费 元(如有),设计费 元,设备购置费 元(如有),建筑安装工程费 元,暂列费用 元(如有)。

按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不包括在本合同价格内。

暂列费用不包括在本合同价格内。暂列费用主要为以下情况:

(1)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工程费用;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材料代用、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

(2)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3)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费用。

(4)地下障碍物处理、超规超限设备运输等发生的费用。

5. 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设计负责人: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项目经理: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 。

6. 工程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7.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实施、竣工及缺陷修复。

8.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 承包人计划开始工作时间:设计开始时间 ,施工开始时间__________,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工期为 天,其中设计工期 天,施工工期 天(合同履行期业主承担义务的工作影响占用承包人进度计划时间,如包括但不限于业主选择方案、审图、报建、论证及承包人有证据证明非承包人责任引起工期延误等,工期相应顺延。)。

10. 本协议书中有关的词语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11.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12.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

13. 本协议书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14.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承包人: (联合体牵头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承包人: (联合体成员)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针对临泽村道路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村内规定范围的路基整形、夯实、下水管道的安装、检查井的砌筑,混凝土路面的浇筑、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质量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违章、违规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结算方式:

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面积、体积、长度米)完成后实地测量。

六、实际项目及价格:

1、160厚黄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砖砌水沟(挖沟、垫层、砌砖抹灰、回填夯实、盖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装铺设(挖土、垫层、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实)直径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检查井含井盖(挖土、垫层、砌筑、抹灰、回填夯实)620 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农用车300元台班

8、勾机1800台班。

9、三轮车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结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____市____区北石店镇林子村委

施工单位:____县固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7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参照该项目主体工程条款,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范围: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日历 天,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除外。

四、质量标准:

达到本工程招标文件及主体工程相关条款约定的技术规范。

五、合同价款:

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即包工包料的固定价格形式发包。合同价格为施工图纸所涵盖内容共人民币元整(¥: 元)。

六、工程款的结算及支付:

本协议所涉及工程款的支付:采用无预付款方式,承包人按照本协议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后,向发包人提供三套完整的工程量验收计量报告及工程款支付资料,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和签字认可,并通

过相关程序审批后,由发包人支付工程款60%;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完成工程结算及决算审计工作后,再支付工程款30%,余下10%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即无息付清。

七、各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

1、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现场的水准点及完整的施工图三套。

2、开工前组织承包人、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等人员参加图纸会审,并由设计人员交待技术参数及标准。

3、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或出现质量和安全隐患时,有权下达停工通知,并要求在不增加工期情况下予以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二)承包人

1、按招投标文件和主体工程合同条款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含招投标)属于承包人办理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其税费。

2、负责施工用水、用电、续接和临时设施的准备工作及其费用。

3、严格按施工图及说明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工程完工后清运建筑垃圾及多余土方,做到工完场清和场地平整。

4、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包括承担安全部门或机构作出的处罚),发包人概不负责。

5、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及时整理工程结算资料,通过有资质中介机构进行决算,向发包人申请进行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和拨付工程价款。

6、承包人应按技术规范要求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机构和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7、在签订本协议时,承包人以现金的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万元)到发包人帐户。依据本次的招标文件规定,若承包人不全面履行合同出现违约情况,发包人将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不返还履约保证金。

8、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履行完全部条款,待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决算完毕后无息退还余下履约保证金。

八、质量要求:

参照主体工程合同条款执行。

九、违约责任:

参照主体工程合同条款执行。

十、本协议如与主体工程合同有相抵触的,以主体工程合同为准。

十一、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书面给予承包方的工作联系函属本协议的补充文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二份,公证人面军执一份,自合同各方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公证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全部合同条款后失效。

十三、未尽事宜,经合同方共同协商解决。

发包人签章:(公章)

承包人:(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大雄宝殿 ㎡, 元 天王殿 ㎡, 元 钟鼓楼 ㎡, 元 住宿楼及食堂 ㎡, 元

二、合同价款 (固定价格)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三、工期: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的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五.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安全、文明施工,必要时工地现场应采用围护等措施,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款支付:

进场付款 元;

基础±0付款 元;

完成主体一层付款 元;

主体完工付款 元;

工程竣工付款 元。

如甲方未按以上进度付款,乙方可停工,因停工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七、质保期: 一年

保修期限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缺陷期内由乙方负责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从乙方施工完成交由甲方使用时算起,保修期结束后产生的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八.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附则.

1.本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十年来,经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积极努力,合同备案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由于目前施工合同备案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部分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够详细,管理不到位,履约效果不甚理想。现结合我市合同备案善,就当前合同备案的必要性、存在的若干问题及解决的对策的思路谈一些认识。

一、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的规范发展,施工合同必将成为维系发承包双方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不仅是主观需要,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首先,从社会制度和企业性质看,我国目前是以公有制为主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经济结构,生产力水平不高,法制不健全,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建筑市场承发包双方的合同自律行为还比较差。现阶段必须依靠政府有关部门的宣传、监督和管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才能使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和完善。

其次,从当前经济秩序的状况看,旧的体制虽然已被打破,但新的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人们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行为规范,经济交往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很大,加之投机和趋利的心理作用,使建筑市场交易秩序经常处在一个不稳定的状态,如果版面地强调施工合同签约自由和企业自律,只会加剧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使企业付出更加学生的代价。

其次,从企业经营管理的现状看,一些企业的合同意识比较薄弱,废止签合同,不会用合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知如何管理合同的现象仍很普遍。如:大连水陆工程局由于签订施工合同的随意性,短短两年时间就遗留了47起合同纠纷,花80多万元,先后打了五年官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沉痛的教训,使他们认识到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此后,由于他们主动申请备案鉴证,完善了合同内容,使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经营状况越来越好。

最后,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放开。国外建筑承包商

将进入我国市场,如果我们业主不是以平等主体来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地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资,就有可能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发贸易纠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树立国际化意识,以适应加入WTO引发的新形式、新变化和新要求。

二、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面临的几个共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一是有相当部分企业对履行施工合同备案法定程序缺乏自觉性,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后,不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回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二是个别单位不采用国家统一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而自订条款;三是部分发包方不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各行其是,甚至个别单位自定章程代替法规,有的背地私下另行签订合同来约束承包方;四是个别承包方不具备法人资格,超越权限对外签订合同;五是有的单位不使用合同专用章。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是由于某些领导及合同承办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改造应具有严格的法定程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

民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30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2—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

6、投标文件

7、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四 份,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