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配合安全施工协议【合集3篇】》
铁路局配合安全施工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承租方)
乙方: (承租方)
为了国家建设,根据工程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后签定如下租赁承包协议:
一、 甲方自_____年 ___ 月 ___ 日至 ___ 年 ___ 月 ___ 日租赁乙方挖掘机 PC220-7 型 1 台,承包土石方,预期 2 月。
二、 付款方式及工作时间:
1、乙方机械进场签合同,工作5日内甲方首付___ 元整,其余款到月结清,每天租金为___ 元整,甲方负责单程托运费___ 元整,本租金不含税收票据。工作时间不往下月累计。由于乙方的机械或司机原因造成的工时不足,按时扣费。
2、每月工作时间为 330 小时,每天工作时间 11 小时,超出时间按加班计算,加班费 100 元/小时,如遇下雨或因甲方原因出现停工致使工作时间街接不上照常算作工作日。
3、在租赁期间内,甲方未征的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部件。
三、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机械进入甲方工地,甲方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并共同负责机械的安全,保证工程完工后机械人员安全离场。
2、甲方只供柴油,其余付油由乙方负责。如油料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油料,造成机械损坏,应由甲方修理。如挖斗破损,由甲方协助乙方焊接好。
3、施工工地如甲方属于证照不健全、出现电缆、光缆、水道、军事设施等影响施工,导致乙方机械人员被有关部门扣留甲方负责协调。
4、如果出现甲方资金不能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照算工作日,停机两天再不付款,乙方有权把机械拖走,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机手应听从甲方工地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认真工作,合理施工,不听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费用乙方自负。但甲方不得强行机手进行危险作业,否则乙方机手有权拒绝。
6、乙方应确保机械正常作业,圆满完成任务。
7、甲方应确保乙方每月有天的维修保养机械时间。
8、由于乙方机械手违章作业不听指挥造成的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在同等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在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解决。
五、本合同未经公证处公证,但经双方签字后享有法律的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地 址: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乙方签字: 地 址: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铁路局配合安全施工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一、施工概况:
由乙方承担的坡头站微机联锁改造工程,需在甲方管内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围内改造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既有线的运输畅通及施工安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 、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
施工内容:挖电缆沟;电线路过轨;敷设电缆;室内外信号设备安装;信号设备硬化面。
施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太铁师[ ] 号《太原铁路局关于重新印发<太原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规范》( );
3.铁运【 】 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4.太铁办[ ] 号《路局、路局党委关于严格施工管理坚决杜绝“黑施工”的决定》
5.《铁路沿线路材路料管理办法》(太铁安监【 】 号)。
6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号);
7.《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l-- );
8.《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 );
9.太原铁路局关于《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太师铁【 】 号)
四、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
按规定提报施工计划,准确提供施工影响范围,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向路局申报。严禁无计划施工或超范围施工。
双方应共同维护铁路的行车安全,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商讨解决,保障铁路的行车安全。
按规定召开施工预备会和总结会,商讨在施工中的注意事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为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双方在施工中加强联系,乙方及时向甲方汇报现场施工进度。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甲方职责:
1.甲方对既有设备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2.施工前,甲方要积极配合与乙方一道对既有设备、电缆位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将安全防护要求提供给乙方。
3.甲方要积极配合乙方施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在接到乙方施工作业计划通知后,甲方应积极配合,派专人监护。如果甲方配合监护人员不足时,乙方要适当调整施工内容和工作量,以保证甲方有足够人员进行施工配合监护。
4.施工时,甲方必须安排配合监护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既有设备的安全监护,并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及时纠正施工单位现场存在的问题。
5.对乙方危及设备安全的施工和行为,有权制止。如乙方强行进行作业,甲方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必要时可请求公安部门介入,以确保行车安全。
6.根据该工程实际状况和乙方的配合要求,甲方安排专人对施工实施监护,及时制止超范围、无计划或进行未经批准的施工。对严重违章、安全措施不落实、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责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进行整改。
7.负责施工方案、施工管理、施工安全措施的审定、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
8.乙方在既有设备上施工完毕后,甲方应派监护人员进行复查试验,确认良好后,方可交付使用。
乙方职责:
1.乙方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 施工过程中,乙方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
2.涉及既有线的施工,施工前,乙方必须先与甲方现场车间、工区联系,提供每项施工的具体进度安排,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期间,严格执行《施工配合监护安全协议》。并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会议纪要要求进行施工。
3.施工时应提前一个月给甲方提报施工计划,施工前一日向甲方现场维修车间、工区通知次日施工作业事宜。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的施工监护工作,对甲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妥处与甲方负责人进行协调。无甲方配合监护人员在场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5.在正式施工开挖和填筑土方前,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探测电缆埋设情况,双方共同确定地下信号电缆的位置和防护方案,并由乙方采取划线、插旗、拉绳等措施。发现地下不明电缆时,待查明电缆所属单位及用途后方可施工。乙方要认真执行制订好的防护方案,以确保信号电缆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保证地下电缆及设备的安全,不得进行影响信号设备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如因施工造成信号设备故障,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停止施工,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抢修工作,保证既有设备及时恢复使用。并由乙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费用按路局有关规定清算。
7.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禁大型车辆、机械和作业工具在电缆径路上行走和停留。乙方在电缆径路5米范围内不得使用大型机械开挖;在3米范围内不得使用大型机械行走碾压;1米范围内不得使用洋镐等尖锐工具机械开挖作业。
8.施工中如需改移、拆除的既有设备(电缆、箱盒、信号机、转辙机)时,必须于施工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配合监护。改移、拆除方案须经设计院、信号技术科、电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需改移、加固防护的设备,由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改移加固防护。设备未加固改移前,乙方不得进行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制止施工。严禁将各种箱盒埋入土中,要保证箱盒不进水,确保既有信号设备不受到伤害。
9.施工中遇有电缆需迁移时,乙方要对施工地段的电缆挖出,并电缆槽或槽钢做好防护后方可进行施工;在电缆未进行迁移防护时不得进行施工作业。乙方对挖出的电缆、设备必须24小时全天候按规定进行防护,以保证既有设备的安全。
10.乙方安装的未开通使用的设备,须按《技规》要求做好防护标记,坚决杜绝因防护不到位干扰行车安全,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11.甲方应积极配合及进行施工监护,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隐蔽工程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回填前,乙方应会同各维修车间配合人员对电缆进行摇测,且必须经过维修车间配合组长逐段验收,并在隐蔽工程记录表中签字后方可回填。
12.乙方在施工时要对既有设备进行认真调查摸底,不得改变甲方既有设备的运营状态,因调查不细对既有设备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并且由此对乙方造成的连带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在装卸材料、设备时,确保既有信号设备的安全,必要时对相关设备进行防护。
13.乙方在施工中要设专人进行防护,密切注意既有信号设备的安全运用。尤其要注意防止轨道电路红光带的发生,要保证各部绝缘的完好无损,搬运机具、设备、材料不得造成轨道电路封连。
14.乙方要严格按照配合监护范围、项目和时间进行施工作业,不得超范围进行作业。
15.乙方必须根据定测的电缆径路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径路,确保地下电缆的安全。
16.施工期间时,甲乙双方必须相互联系,每日施工结束进行当日工作小结,布置次日工作。
17.乙方在既有设备上动线时,必须按过渡设计要求经信号技术科审核后,并于施工前10天向现场车间、电务段技术科提交室内拆配线表,经现场核实无误后,方可实施。施工后,乙方现场必须进行认真复查,经电务段试验无误后,方可交付使用。
18.施工中所有器材必须经甲方检修车间检修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19.乙方在施工开始前十天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机构、方案及联系方式。在未提供资料前乙方不得进行施工。在设备开通前乙方应将设备维护有关资料、临时竣工图及利旧情况说明提交电务段信号技术科及现场车间。
20.所有施工机具、材料及有碍行车物品在作业完毕后,必须及时清除出线路,严禁侵入限界。路料集中堆放,设路料看守牌,并由乙方设专人看守。
21.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计划及调度命令准许的施工内容进行施工,严禁擅自扩大或变更施工计划,严禁超范围施工。乙方必须在施工计划时间内完成施工,严禁超时,由于施工延点等给甲方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动用设备施工。
共同责任
1.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共同维护铁路行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行车安全。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需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各自责任认真履行,由于对方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对方根据损失大小,进行经济赔偿。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1、双方应本着把铁路营业线行车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在施工中的施工、行车和人身安全的态度,在执行协议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交由铁路运输法院裁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现行铁路规章办理。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清算完毕,本协议自行废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铁路局配合安全施工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
乙方自愿参加甲方的工民建工程施工,变电站的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施工等。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
1、向工程派出甲方代表,在变电站内施工;
2、监督乙方进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学习培训,并检查安全培训的结果;
3、工作前对乙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4、在有危险的电力设施区域内作业,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5、在开工前要向乙方收取安全施工保证金,按工程规模的大小收______元。
6、有权制止任何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开展查禁违章工作,罚金从安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
7、有义务给乙方提供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工作环境。
8、做好安全措施,设监护人(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
1、认真学习、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必须组织严格的统一考试,考试内容须经甲方认可,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工作,并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相应的档案。
2、开工前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较底,让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建筑业安全规定》等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安全生产的规定;
4、自觉接受甲方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单位安监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机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报告甲方单位。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能对本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潜在危险的作业;
6、施工中要做到“遵章守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努力追求“零伤害、零损失、零事故”
7、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工作努力确保甲方的安全生产;
8、自身的条件不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时,向甲方书面说明。
三、违约责任:
1、执行合同中有关违约处理的规定;
2、拒绝无潜在危险作业的行为视为违约;
3、发生违章事件,执行甲方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4、对违章施工造成的各种事故负完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四、执行规程:
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省集团公司、龙南XX公司的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2、本安全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