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委托咨询服务协议(合集3篇)》
项目委托咨询服务协议(精选3篇)
项目委托咨询服务协议 篇1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上海
本合同由委托咨询者 (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 上海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双方就
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提供的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 2咨询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包括: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服务。
第二条 合同的开始、完成、修改及终止
2.1本合同从 签订之日起生效。
2.2咨询方按本合同1.2中所列要求表完成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在商议条件下延长服务,本合同应在合同履行之日起 60 日后,或至服务全部完成时终止,先到者为准。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
2.3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必须在终止日期之日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本合同由委托方提出终止,须支付咨询方项目终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咨询费用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4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及其附件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1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报告及咨询服务需要的其他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3.2对于本合同项下咨询方所履行的服务,委托方将以本合同第四条中所提供的方法向咨询方支付。
3.3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报告。
3.4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委托方”检查,并得到它的认可。咨询方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3.5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7.2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四条价格与支付
4.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币种) 元 (大写: )。
4.2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和培训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地和委托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咨询方因服务发生的杂项费用,包括差旅,通讯,餐费,交通等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3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银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咨询方的帐户上或现金支付。
4.4付款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材料后
4.5收到委托方的付款后,咨询方应在天内签发标明相应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
4.6若委托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条件付款,则咨询方对应付金额按每月1%的费率收取滞纳期费,并暂停后续阶段服务直至受到委托方上述付款。
4.7如委托方拖延付款,咨询方有权延迟或终止合同剩余咨询服务。
4.8如咨询方提供的服务与本合同要求不符,委托方应当立即通知咨询方,咨询方应在委托方指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服务,并不向委托方另外收取费用。咨询方对本合同的违约或未执行的责任应限于根据本合同己支付咨询方之酬金范围内。由于对咨询方的服务不满而终止合同时,委托方仍然必须按合同规定付清咨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务的酬劳。
第五条保密
5.1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
5.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条保证
6.1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
6.2公正和信用。双方将公平地对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赋予的权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证本合同的实施。故双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间公正实施、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条 咨询报告的归属
7.1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最终咨询报告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对该报告不应泄漏或利用。
7.2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八条 转让
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条 争议及解决
10.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司法裁决解释和执行。双方当事人应全力友好地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10.2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
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语言和标准
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和咨询报告等均采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条适用的法律
12.1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3.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3.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写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咨询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咨询方: (公章) 委托方: (公章)
20xx 年 月 日 20xx 年 月 日
项目委托咨询服务协议 篇2
甲方(客户方):乙方(服务方):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特定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A)。
一、 服务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并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A所列的特定服务。服务的内容、时限、衡量成果的标准见附件A。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费,并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附件A所载明的该项服务内容对应之服务费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乙方的服务承诺:
1) 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附件A所列服务的请求后,在两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附件A规定的标准进行。
二、 服务费的支付
1、服务费总金额为 (大写: 人民币元整)。
2、本费用结构仅限於附件A中列明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评估上述费用结构。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服务费按阶段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每阶段末,甲方将在验收确认该阶段服务完成合格,并且乙方发出该阶段工作的费用账单及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
4、阶段付款的比例及时间约定如下:项目阶段 付款比例 付款时间
第一阶段 % 附件A所列之( )( )结束之后
第二阶段 % 附件A所列之( )( )结束之后
第三阶段 % 附件A所列全部服务项目结束汇报之后
5、 有关发票方面的任何问题,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作出解释或解决问题,以使甲方能按时付款。
6、 乙方将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范围内合理的差旅费用。
7、 乙方同意免除项目杂费。
三、 服务的变更甲方可以提前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要求变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务。该等变更最终应由双方互相商定认可,其中包括与该等变更有关的任何费用调整。
四、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五、 其他
1、本合同中所用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而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2、附件A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地点: 地点:____日期:____日期:附件
项目委托咨询服务协议 篇3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 委托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________项目进行可行性报告资料整理,同时申报________年________省相关的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第2条 甲方权责
2.1 在协议规定时效内,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真实全面提供该项目的基础材料和附件材料;积极配合乙方到甲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查和了解情况;
2.2 甲方须指定专人________负责与乙方协调项目申报事项,并应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该项目的相关材料和工作服务便利。乙方定期向甲方通报申请进展情况。(甲方申报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2.3 项目申报成功后,甲方负责按照项目规定积极组织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完成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工作;
2.4 项目申报成功获得立项后,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项目申报的服务费用。
2.5 甲方对本协议负有保密义务,不向第三方泄露。
第3条 乙方权责
3.1 及时成立项目小组,并指定项目的联系人________,负责与甲方的联络工作。
3.2 协议签订后,乙方及时组织编制所需报告、填报申报材料,在项目申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申报组织工作。项目申报完毕后,乙方将向甲方提供项目全套申报材料正式装订本____份。
3.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积极协助甲方组织项目的跟踪管理,协助甲方提交监理报告。
3.4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乙方除在本协议下使用外,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3.5 乙方对本协议负有保密义务,不向第三方泄露。
第4条 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法
4.1 委托服务费用分前期费用和后期费用两部分收取。
4.2 前期费用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委托服务前期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元):前期费用包括查询费用、申报资料编制费用。该费用在签订合作协议时一次性支付完毕。注:(该项金额暂无发票,需项目成功立项后,一起提供实际发生额发票)。
4.3 后期费用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委托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为:该项目所获资金额的百分之 计;支付时限为:专项资金到达甲方帐户的 天之内;支付方式为: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4.4 申请过程中申请企业所必须的申请材料附件材料制备费用,如专利证书、 财务审计报告、检测报告、鉴定报告、申报注册费用、专家评审费用等,由申请企业甲方自行承担。
第5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违约:
5.1.1 在协议规定时效内,未及时向乙方提供足够真实的基础资料及附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5.1.2 在协议规定时效内,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上述第4条约定的项目委托服务费用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继续支付未付服务费用之外,并按照逾期未付服务费用总额每天2%的金额支付违约赔偿金给乙方。
5.2 乙方违约:
5.2.1 在项目申报规定期限内,因乙方原因没有申报甲方委托事务的;
5.2.2 在协议规定时效内,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停止对甲方委托事务服务工作。
如有以上二种情况,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前期费用两倍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第6条 其他事项:
6.1 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双方不得单方面撕毁协议,协议的终止需要有双方的书面材料为准。
6.2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签字盖章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因协议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