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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日常会计帐务处理咨询合同(推荐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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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日常会计帐务处理咨询合同(精选3篇)

委托日常会计帐务处理咨询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签订地点:重庆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重境影响评价项目进行等库区污染源调查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就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鉴于乙方具备相应的技术咨询能力和条件,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

第二条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等库区污染源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2.咨询要求:报告编制符合相关编制技术规范的要求,具备真实性。

3.咨询方式:企业现场调查研究、提交资料现场核实,报告文本编写。

第三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第一阶段:进行企业污染源和环境质量实地现场踏勘调查,对水体和污染源进行分析。

第二阶段:开展实施报告,

第四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工作条件:提供交通服务,指定库区位置,在相关人员下进行调查。

甲方及时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调查费用。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库区污染源调查报酬总额为:8万元整, (大写:捌万元整)。

(1)合同签定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编制总金额的60%;(38000元)

(2)乙方编制方案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编制总金额的40%(57000)

第六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李渝为甲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指定娄端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检查和督促项目进展情况;

2.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把关;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委托日常会计帐务处理咨询合同 篇2

甲方:甲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监督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国家准予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乙方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审核批准,具有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代理合法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甲方赴(国别)自费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确认,对于本合同的

全部内容具有完全正确的理解,并予以共同遵守。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与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所列院校联系,代为甲方办理入学申请手续;并以甲方的名义与其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联系,代为甲方办理签证手续。

2.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申请下列院校及专业(名称用原文填写):

______(院校/专业名称)

______(院校/专业名称)

______(院校/专业名称)

______(院校/专业名称)

______(院校/专业名称)

______(院校/专业名称)

3.甲方协助乙方提供申请学校及申办签证所需的全部材料。在申办过程中,如有关方面政策发生变动,甲方需补充材料时,甲方协助乙方在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提供留学高校或使领馆所需材料。如因提供材料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而导致申办不成,乙方应退还所收取的所有费用。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申请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是真实、有效的,任何虚假文件、材料或陈述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甲方自负。

5.甲方在申请前往国签证以前,应按政府有关规定,自行在当地公安机关办妥个人因私护照。如前往国使领馆规定须面签时,甲方应自行到使领馆面签,但乙方应陪同协助;如前往国使领馆规定无须面签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与使领馆联系办理签证手续。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须根据其掌握的情况如实向甲方介绍其前往国家留学和签证的相关信息,并不作虚假陈述。提供具有专业水平的咨询建议。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甲方办理其入学申请相关事宜。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学校入学申请所需文件清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协助甲方准备申请材料,代甲方与校方联系,为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成功以甲方收到本合同中所列任何一所学校入学通知书(包括有条件录取或无条件录取)为准。

3.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其签证申请相关事宜。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方面所需文件清单,按照相关规定,协助甲方准备材料,办理相应手续。服务成功以甲方获得其前往国

签证为准。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隐私,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甲方申请入学和签证目的之外,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5.在申办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

6.如甲方签证申请被拒签,应甲方申请,乙方可为甲方再次申请同国签证,不另行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也可要求乙方退还所收取的所有费用。

三、缴费规定:

1.甲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预付入学申请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及申办签证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付款方式选择:

1)□现金;或

2)□汇款至户名:北京诺思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开户银行行号:______

3)□汇款至户名:北京诺思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国际大厦支行,开户银行行号:______

4)□汇款至户名:北京诺思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北京国贸支行,开户银行行号:____________

5)□汇款至户名:北京诺思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建国门外支行,开户银行行号:____________

6)□汇款至户名:北京诺思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长安街支行,开户银行代码:____________

2.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及完整的入学所需资料后,开始代为甲方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甲方自行承担其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院校报名费、护照工本费、公证费、体检费、签证费、银行手续费及汇费、机票款、保险费、院校学费、住宿费等)。

上述费用可由甲方自行向有关机构缴付,或在乙方指导下汇往院校指定的银行帐号,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相关收费机构对甲方要求的为准或由乙方代为交纳。如需委托乙方代为交纳,则此款项及相应银行手续费须由甲方预先交付给乙方。

四、退费规定:

1、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自行提出终止申请,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乙方所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2、下列情况乙方须退还收取的所有费用:

1)如甲方未被本合同所列的任何一所学校录取,在收到校方书面通知后,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甲方的所有费用退还给甲方。

2)甲方被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一所学校录取后即进入申办签证阶段,如签证申请被拒,则甲方可凭使领馆书面通知,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已到的甲方的所有费用退还给甲方。

在上述1)、2)项发生时,乙方可协助甲方按校方退费规定索还甲方已支付给校方的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中全部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甲方违反所就读学校的规定和所在国的法律法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本合同终止后,合同违约方仍应向无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4.由于政治原因或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因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乙方应退还收取的所有费用。

六、终止条款:

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乙方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催告后,在九十天之内,甲方仍无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书面意思表示,本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应退还收取的所有费用。

2.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甲方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催告后,在九十天之内,乙方仍无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书面意思表示,本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应退还收取的所有费用。

3.出现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本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应退还收取的所有费用。

七、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附则

1.本合同自甲方代表(如甲方未满18周岁由甲方法定代理人签署)及乙方签字盖章(合同专用章)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和第3项所述服务成功或不成功,并符合本合同退款条件,甲方收到应退款之日本合同终止。

2.如本合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为准。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

代表:(签字)

经办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委托日常会计帐务处理咨询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本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服务项目内容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对乙方的具体委托项目:

1、项目市场调研

2、踏勘现场

3、可行性研究制作支持

4、项目规划设计支持

5、日常会计帐务处理咨询及税法咨询。

6、财务管理制度咨询。

7、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咨询。

8、投资融资咨询。

9、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咨询服务。

10、企业总务管理工作咨询服务。

二、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付费金额及付费时间:本协议约定的专业咨询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元,甲方应以货币资金形式在20__年__月15日前支付给乙方。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一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五、违约责任:

合同书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认真遵守,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属于甲方违约,服务费不予退还;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不能履行的,退还不能履行部分的服务费用,由于乙方工作上的失误,造成甲方损失的,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赔偿。

六、其他。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

本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