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饶销售合同(汇编三篇)》
富饶销售合同(精选3篇)
富饶销售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地扯: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地扯: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经营.互惠合着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在乙方处购买鲜有机猪肉制品.双方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责任
1.甲方所需的鲜有机猪肉由乙方按需求提供。
2.乙方所经营的鲜有机猪肉应按照卫生检验试行规程进行检验处理,经鲜有机猪肉检验部门检验的盖公章或开证明,鲜猪肉制品应按有关卫生标准进行检验,证明合格方可销售。
3.乙方在加工鲜猪肉制品时不得采购和使用未经检验、未盖卫生检验公章、未开检验证明或虽有公章证明,但卫生情况不符合要求的鲜猪肉。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检验检疫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等书面材料及。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根据自己的需求在乙方购买鲜猪肉制品。
2.甲方在提取或接收鲜猪肉制品时应严格验收,把好卫生质量关。如发现未经卫生检验.未盖卫生检验公章、未开检验证明或加工不良、不符合卫生要求者不得接收和加工使用。
3.接受乙方所提供的鲜猪肉制品后应按要求建立台帐。
4.甲方应按要求索要乙方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检疫证明等。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待甲方确认产品无品质问题后方可安排出货,若是所出售的鲜猪肉制品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退货。
2.如乙方的产品出现问题,而促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人员生命健康受到损害,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带来经济损失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利追究违约方的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四条:纠纷解决方式在合作期间若发意见分歧的.双方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由合同签定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五条: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项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合约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 月____ 日
富饶销售合同 篇2
供货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猪肉类购销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购买由甲方经正规屠宰的生鲜猪肉及其附属产品。
二、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1、见每批货物发货单。货物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价格的调整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以每 柒 天为一个价格变动周期。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四、履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交货时间及运输:
六、结算方式:
七、货物验收: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许可证、屠宰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文件。乙方应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抽样封存后在 叁 日内进行进一步检验,检疫单位为: 长沙县畜牧局 。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交货贰小时或乙方迟延贰日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 100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叁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的屠宰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 叁 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
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其他违约:
九、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长沙县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约定:
供货方(签章): 购买方(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富饶销售合同 篇3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生猪肉入市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生猪肉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品种、数量、价款 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商品发货单为准,且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GB18406.3-20__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第三条 结算方式 □即时结清 □定期结算,每 天按商品发货单支付价款。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收取价款。
2、向乙方提供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定点屠宰单位证明□ 。
3、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生猪肉,并按规定提供其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禁用药物检测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
4、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向乙方供货,确保肉身印花与票证相符。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索取甲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2、有权索取甲方商品质量的相关证明,对每批生猪肉进行验收,查验数量、肉身印花与票证是否相符。对质量有异议的,由交货地点的法定检疫机构鉴定。
3、应具备经营生猪肉的资格和条件,建立健全肉品销售卫生管理等制度,保证生猪肉质量安全。
4、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价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生猪肉不符合第四条第3项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