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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用品销售合同集锦热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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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用品销售合同集锦(通用3篇)

汽车用品销售合同集锦 篇1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

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价:

二、购车方式及质量标准

1、乙方向甲方购买车辆。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车辆,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

3、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三、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_______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____元。

2、分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__________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____________银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__________,按揭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

五、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交换时间、手续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式: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交接时间、交接手续: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甲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

六、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乙方通过其它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乙方负有审查所购车辆证件,发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若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6、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或协助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七、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自提车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发生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车辆登记证及购车发票原件交与甲方。

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车辆私自转让给他人。如私自转让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6、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权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甲方为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定金、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贷款期内必须履行保险义务,乙方的.续保定金在贷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险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担。

8、乙方若变更住址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变更后_____日内通知甲方及贷款银行,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义务的,除按按揭贷款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利息、罚息、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

九、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其他方式:_________。

十、其他

1、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公安、交通等部门有关的车辆管理规定,并遵守(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因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双方共同违反有关规定,则损失共同承担。

2、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销售商,系指乙方所购汽车的开票单位。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汽车用品销售合同集锦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试销_________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试销地区及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地区对_________产品进行试销推广,试销期限为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__个月。

二、试销价格:

试销期内甲方以_________元/套的价格供货给乙方,此价格不含安装费及税率,如需开普通税票另加_________的税金。

三、试销的基础条件:

1、乙方注重产品质量,认同甲方产品卖点及经营理念

2、乙方提供不少于_________面积的货柜用于甲方产品的集中展示

3、乙方组织不少于_________人的专职人员含营业员,业务员,技术员负责甲方产品的推广工作,首批进货不低于_________套。

四、甲方的义务:

1、试销期间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知识,安装技术的培训支持

2、免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宣传喷画

3、根据乙方的进货量,合理安排产品颜色。

五、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规定集中展示产品

2、规定乙方所售甲方产品的市场最低限价权

3、要求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进货量订购产品。

六、乙方的义务:

1、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进货量订购产品

2、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按协议的价格支付货款

3、按甲方的规定面积集中展示甲方产品

4、不在甲方产品集中展示区展示与甲方产品相类似的非甲方产品及宣传物品

5、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甲方产品的推广

6、配合甲方开展各项促销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

1、试销期后优先获得甲方代理权

2、在不违反最低销售价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3、获得甲方对其业务员,施工技术员的各项培训

4、试销期后如乙方经过积极推广后产品仍出现严重滞销情况,且经甲方调查属实,在乙方没违反甲方所定价格政策及货物完好的情况下,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退货,甲方收到产品后两个月内将货款返还乙方。

八、本协议附件:

1、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产品专利报告

3、支持用品表

4、代理申请书

5、代理商价格体系。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

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汽车用品销售合同集锦 篇3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产地

汽车品牌:

颜色:

甲方赠送配置:

生产地:

车辆单价(元):

一汽解放:

青岛:

型号规格:

数量(台):

乙方选购配置:

生产厂家:

车辆总价(元):

新能源:

合计金额大写: 万。以上车价不含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应在上述材料上盖章确认),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

(四)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三条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二)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20xx年4月10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154万元,大写:壹佰伍拾肆万。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二)交车地点:江苏徐州。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四)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公里。

(五)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经双方验收,签订车辆交接书。(附件一)

第五条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三)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售后服务

(一)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二)当汽车生产厂家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乙方可选择要求甲方履行相应义务。

(三)当汽车出现故障时,如甲方、生产厂家或二者委托的承担维修义务的第三方距发生故障地点超过公里时,乙方有权就近选择其他具有资质的维修方修理,事后,乙方可凭发票要求甲方报销。

第七条无效条款

甲方或生产厂家提供给乙方的说明书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乙方权利、免除或减轻甲方责任的条款无效,无论该条款是否通知乙方。

第八条关于修理、退货或更换的特别约定

(一)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但发生第六、(三)条事项时除外。

(三)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四)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五)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六)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七)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八)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九)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五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本合同价款的%作为违约金。

(二)在年月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也可以选择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行使上述约定权利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三)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汽车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乙方可向汽车制造商要求赔偿,也可向甲方要求赔偿。如乙方选择向汽车制造商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甲方应该明示告知,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甲方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赔偿乙方为维修汽车而花费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购买汽车配件费、交通费等。

(五)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六)甲方有其他违约情形时,每有一次,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第十条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双方特别约定

经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

(一)代办保险□(二)代办按揭□(三)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附件二)

第十三条其他

(一)双方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四)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

(五)其他约定条款: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种类及号码: 证照种类及号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