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商务合作协议书【3篇】》
酒店商务合作协议书(精选3篇)
酒店商务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__
乙方:__
____与____先生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
(公章) (公章)
代表签字: 签字:
酒店商务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地址:
负责人:___
乙方:__
地址:____
负责人: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法律,就有关品牌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品牌合作的涵义
一、天悦瑜伽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服务体系是甲方授权建设和管理的全国性服务网络,该服务体系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及甲方的服务项目、商标均由甲方制定和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授权认可,其他单位、个人均不得使用。
二、本协议所指品牌合作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在河南省焦作市以天悦瑜伽(标准)店独家经营。
三、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
第二章 合作的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勤勉、双赢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服务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瑜伽服务体系的市场认同度,共同促进中国瑜伽事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第三章 项目培训及商标使用
一、乙方签约后,应一次性交纳加盟权益金人民币大写 元,获取天悦瑜伽品牌授权保护及 名免费培训名额。
二、乙方签约后, 年 月 日以前应交纳管理费人民币叁仟元整,用于乙方每年的瑜伽技术提升及终端管理,逾期未交则本协议自动失效,甲方收回授权。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二、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甲方拥有专有权。
1、当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专有权受到侵害时,有要求乙方协助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经营场所的装饰、陈列等ci营运系统的规划有建议和指导权。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指定的项目、产品、商标及整套经营管理规范提供给乙方使用。
2、乙方开业时甲方应邀安排 名导师驻店,时间为 天,食宿、车票差旅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长期提供新项目、新产品、新技术,并及时、准备、快速地交付乙方。
4、甲方长期提供经营管理指导、咨询及技术支持。
5、乙方滞销的产品,在进货后三个月内产品完好无损,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条件下,甲方负责免费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不向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经营情况和营销办法。
7、后续培训:经甲方验证核实乙方在经营三个月内发生教练员流失,甲方为乙方另培训一名,培训期45天,培训期内提供住宿,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货全部款项后,7天内按照乙方定货单发货。
四、乙方权利
1、获得甲方指定的项目、商标及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
2、获得甲方在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服务。
3、获得甲方在服务营销及市场宣传的支持。
4、甲方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技、新产品或其他项目时,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乙方的义务
1、遵守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的规范,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乙方应积极采纳支持导师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具体实施。由于乙方原因,甲方人员未顺利继续开展工作,甲方有权撤回相关工作人员。
3、在经营中不得任意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得扰乱市场。
4、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统一装修经营场所。
5、乙方须具有独立工商营业执照,保证正常经营。
6、乙方所属店铺开业后一个月内,提供所属店面照片一套给甲方存档备案。
第五章 协议双方的法律关系
1、协议双方的法律关系
甲乙双方是合作关系,双方在本协议期间始终是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的雇员、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2、雇员的招聘、管理及归属
乙方自得招聘员工并与其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其员工不隶属于甲方。
3、合作的追加建店
乙方追加建店,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在原授权区域内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授权区域外,须按甲方设定相应合作级别交纳相应费用,不论何种方式,都须与甲方另签品牌合作协议,并领取甲方颁发的授权书。
第六章 产品供应
1、产品购货价应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报价价格或在甲方接受订单之日有效的价目表上所列之价格。甲方可对价格进行调整。变动价格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2、非甲方与乙方另行书面约定,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3、乙方申请补货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订单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乙方无另行通知,订单自动生效。
4、乙方在向甲方发出订单的同时,二十四小时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5、如甲方未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额货款,则不产生向乙方供货或提供任何补偿或赔偿的责任。
6、甲方在收到货款后负责产品的合理配送并办理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要求以其它方式交付产品,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7、乙方收到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订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三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将视乙方完全接受该货物。
8、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及时检查货物到达的完好情况,如出现破损或损坏,可向交货人提出原价赔偿,并向甲方通报情况。
9、乙方应作为一名独立的协议当事人从甲方购买产品,运用自己的资金,进行产品销售。
10、乙方应依照甲方的服务承诺负责其已售出产品的维护、换货或退货。
11、如属于甲方责任,乙方应提供证据,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维修或换货的责任。
第七章 协议期限
1、协议的`期限为二年。即从 年 月至 年 月。
2、协议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的解约权
乙方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十万元以上的违约金,以支付甲方直接或间接经营或商誉之全部损失,甲方还将视情况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1)把甲方提供的产品在授权区域以外的地点销售。
(2)将瑜伽商标、标识使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或在店铺以外任何地址使用。
(3)诋毁其它合作商,发表有损天悦瑜伽声誉的议论实施损害天悦瑜伽整体形象的行为。
(4)未经甲方许可,注册本合同规定的天悦瑜伽的商标、标识的全部或一部分。
(5)模仿盗用天悦瑜伽标识或动作规范用于其它品牌或项目,或引导第二者模仿盗用。
(二)乙方的解约权
1、甲方破产清算:
2、法规政令禁止甲方继续开展天悦瑜伽事业。
第九章 合同提前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违反本合同者除外)。
第十章 合同终止后乙方的责任
1、立即停止以天悦瑜伽品牌合作店身份同任何第三方的联系或交易;
2、立即终止使用或展示天悦瑜伽的标识,并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自行撤除或消除该标识,否则,甲方可亲自或授权他人进行撤除或消除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因战争、社会骚乱、自然灾害、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不必向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诉诸法院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四章 协议的转让、修改、放弃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以转包合同的形式处分协议的全部或一部分。
2、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由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
第十五章 协议生效及其文本
本协议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甲方___ 乙方___
20__年_月__日
酒店商务合作协议书 篇3
供方: 长春市永春商贸城新北方酒店用品经销处 (以下称为甲方)
需方: 吉林省达林铁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成为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物资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 3 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 商品质量,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3. 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市场零售价的8折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合同总金额: 940440元。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交货完毕 。
2.交货地点:乙方指定所在地 。
3.运输方式:由甲方承担运输 。
第五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乙方付清货款玖拾肆万零肆佰肆拾元整,甲方将所有货物备齐。)
第六条 运输及保险 由甲方承担 。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运输费用负担由甲方承担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 10%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 10%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 甲方所在地 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供方:______(盖章)需方:_____(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