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协议书(实用3篇)》
售后服务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商标注册委托代理服务协议。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代理服务甲方 商标在第 类的申请注册,共 个。该注册商标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负责完成商标注册代理的全部工作,并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本次商标代理服务采取分类服务形式,具体项目为:
1、商标设计费 元
2、商标查询选择如下方式:
□ 商标按 □中文 □英文 □中英文项目包干查询,包干查询费 元。
□ 商标查询费按实际查询次数计,每次中文 元,英文或拼音 元。
3、商标申请注册费用 元,加急注册费 元,包干注册费 元。
以上项目共计费用 元。
四、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后,乙方即时收取甲方商标代理服务费用 元。
五、甲方须保证提供之注册申请材料证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企业重组、联系人地址变更、电话变更等等,必须通知乙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如因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请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或需要删改的,由甲方决定是否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如果甲方决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委托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协商后可做补充。
九、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售后服务协议书 篇2
售后服务协议书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共同开拓市场,做好XX牌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的同时承担售后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就XX牌产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的售后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负责为乙方(培训期间的路费由乙方承担,食宿由甲方提供),为乙方提供产品的维修配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2.制订并提供《维修收费标准》给乙方。
3.对乙方的服务质量不定期进行检查。若乙方服务质量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售后服务人员或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4.对乙方不能维修的产品,甲方应提供技术协助乙方维修。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必须设立产品售后服务机构,配备合格维修人员、设备及服务场地。
2.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专职维修人员,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地址及咨询电话给甲方,若有变更应提前十天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为经销区域内的XX牌产品提供维修服务,对于经销区域内非乙方销售的XX牌产品不得拒绝提供维修服务。对于特殊情况应及时联络甲方协商处理。
4.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按甲方提供的《售后维修月报表》格式及时、详细地记录维修信息,并在次月三日内传真给甲方。
三、维修费用的结算
1.甲方依据乙方季度回款额的%作为乙方的季度专项维修费用,甲方每月统计一次,逐月累计,每季度结算。季度结算时,如乙方季度实际维修费用超出季度回款额的%,乙方应该在当季度将超出部分支付给甲方。反之,则移至下季度,年终余额可移至下一年度,不作为货款抵扣。
2.此费用专用于乙方维修物料的领用及其它维修所需的费用。
3.所有的维修物料均由甲方明确收费标准,乙方领用维修配件时,额度在其季度回款的%内,可直接供给,超出部分甲方按维修物料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应超额费用。
4.如甲乙双方的经营合同终止时,乙方的售后服务义务(期限为产品销售之日起一年内)仍然存续的。乙方可以将售后服务的义务转给甲方,同时双方应结清相应的维修费用。
四、维修配件的申领及退换
1.为避免配件供应不及时,确保维修的及时性,乙方应计划领用配件,常用配件应建立库存。
2.乙方每月可填写《维修配件备料》单向甲方申领配件,甲方依此单向乙方随货发配件,对于加急配件(如EMS,火车快件、空运)所产生的运输差价由乙方承担。
3.乙方每月所领用的配件按甲方制定的《维修收费标准》收费,甲方每月统计后与乙方核对。
五、退货的规定和程序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年的保修服务(时间从产品销售给顾客之日起计算),不提供退货服务,乙方对消费者附加的承诺由乙方自行兑现。
2.乙方在收到货物后的七日内,应及时对产品进行验收,发现非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不包括包装破损,产品淋湿等)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属开箱不良。开箱不良的产品乙方应先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不了的,经甲方确认,可以申请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将甲方的产品销售给顾客后的十五日内(销售日期以产品回执单和销售发票为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属品质不良。品质不良的产品,乙方应先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不了的,经甲方确认,也可以申请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4.除上述开箱不良或品质不良的情况外,在保修期内的所有退货或返修货的返回运费、产品翻新配件费均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专项维修费用中扣除。产品修理完毕后返回乙方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保修期外的所有退货或返修货的往返运费、产品翻新配件费均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专项维修费用中扣除。
6.乙方遇特殊情况需返修或退货时,乙方应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附上详细清单,经甲方准许后方可。对于未经甲方准许的退货(含返修),甲方可拒收,此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所有返甲方的货物,应包装完整,并保持货物的整洁;对于零乱不堪、配件残缺不全的货物甲方可拒收。乙方未提供退货清单或退货清单不详时,退货数量按甲方实收数为准。
六、本合同有效期
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止,有效期满另行签订。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可增补协议;经协商不成,可提请厦门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章):
代表人:
日期:X年XX月XX日
乙方单位(章):
代表人:
日期:X年XX月XX日
售后服务协议书 篇3
甲方:北京利纳世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本着“造福消费者,致富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共同开拓市场。经友好协商,就“纳世源”纯水机系列产品在乙方销售区域内的售后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售后服务维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负责为乙方培训维修技术人员。
3、向乙方及时准确地提供新产品的维修技术资料。
4、甲方售后服务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执行协议情况进行检查。
5、设立售后服务投诉电话,对乙方的售后服务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2、必须设立“纳世源”系列产品售后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标准配备足够数量的维修人员、设备及服务场地。
3、配备的维修人员必须持证挂牌上岗,统一着装,统一拭机毛巾,统一礼貌用语,不得随便接受客户的礼物。
4、售后服务质量保证卡在出售产品时给客户作为销售依据。必须统一填写,提供维修服务后由客户签字。
5、当客户购买产品时要及时填写保修卡,每销售一台产品都应该有客户档案及时跟踪记录,为所在辖区内“纳世源”系列产品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委,必须为用户提供上门服务,做到叫修后24小时上门,郊县叫修48小时提供上门服务。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产品的原设计,否则后果自负。
7、如出现产品重大故障时,应迅速通知甲方,并协助进行调查和技术鉴定。
8、接受甲方的维修指令,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9、乙方维修点应积极开展用户回访活动,回访数量不得低于当月维修数量的25%。
三、保修范围
1、凡属“纳世源”系列产品,免费保修一年(滤芯、龙头、机壳不属保修范围)
2、对保修期内用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和事故,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按甲方规定费用标准进行收费。
四、维修费用的标准及结算
1、甲方按照乙方购货额的1%年终以产品一次性返利给乙方作为保修费,作为乙方产品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费保修期内乙方更换的坏、旧配件必须寄回甲方(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过确认后更新配件寄给乙方(费用由甲方承担)
2、保修范围外的零配件,由甲方按进货价格向乙方提供。
3、保修期外的更换配件,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配件价格收费,乙方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五、产品维修配件的提供
甲方对全国市场售后服务实行统一价格供应,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不得另行购买配件,否则一切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退货的规定和处理
按照代理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七、质量信息反馈
1、乙方在每月20日前将所有产品的实际维修情况填写质量信息和维修状况统计表,传真或邮寄到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2、质量信息反馈和维修状况统计表,应注明发生故障的产品、型号、数量、原因及维修方法。
3、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将质量信息反馈表交给甲方售后中心。甲方则按照年底总维修额的10%进行处罚。
八、优秀售后服务单位的评选条件及奖励
1、用户投诉率低于销售量的1/1000。
2、甲方对乙方的用户回访和调查中,用户满意率为98%。
3、乙方的售后服务网络健全,设施和维修人员相对完备。
4、无媒体暴光和技术监督部门不良通报的情况发生。
5、达到上述条件者,甲方按乙方全年售后服务服务费的50%给予奖励。
九、违反协议规定的处罚
1、在结算费用进行用户调查回访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资料不详,视此单为无效处理。
2、乙方配备的售后服务人员无证上岗的,经查实罚款5000元,所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引起客户投诉,如属乙方责任,每次罚款1000元。
4、乙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如屡次违反协议规定的,又拒不改正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设立其他维修点替代该维修点,并将维修费用指标转给新的维修点。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十一、本协议自签定之日年有效,期满后另行签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盖章):北京利纳世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电话:
公司地址:北京南三环东路27号院芳群公寓a座2502室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电话:
公司地址: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