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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合伙协议书(推荐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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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合伙协议书(精选3篇)

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1

依据《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及合伙期限

企业名称:XX省XX市XX酒店。

经营场所及地理位置:

1、餐馆经营面积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2、娱乐业经营场地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为两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餐饮业、娱乐业。

三、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陈X兵,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姓名 李X君,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姓名 施,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四、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出资期限

1、合伙人李X君、施分别以人民币和劳务出资参与陈X兵所经营的餐饮业及娱乐业;

2、合伙人李X君和施分别出资人民币肆万元,该出资作为李X君和施参与经营的押金于本协议签订后一年之内交付陈X兵;

3、合伙终止后,若李X君和施任何一人不愿再继续参与合伙,陈X兵自愿返还李X君、施各自交付的押金人民币肆万元,但该款不计利息。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共 4 页

1、盈余分配:合伙企业盈余按陈X兵占50%、李X君占25%、施占25%的比例分配及承担。

2、债务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由全体合伙人按照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六、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本协议所载明的全体合伙人均可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2、合伙企业日常管理,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自身时间安排或合伙人相互约定执行,具体权限为:

① 、对外接洽业务、招揽客户;

② 、日常事务管理;

③ 、支付合伙企业债务;

④ 、日常物资采购及费用支出;

⑤ 、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 务资料;

3、合伙人有权对其他合伙人所执行事务行使询问及监督权利,并有权提 出异议,在提出异议后,被执行事务应当立即暂停,并经全体合伙人表决后决定是否执行该事务;

4、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①、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②、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③、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④、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 ⑦、有关事务执行争议的处理,对事务执行人委托的撤消、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出资;

⑧、合伙企业歇业。

5、全体合伙人对本协议未载明的关乎企业经营的有关事项的执行,实行

共 4 页

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办法进行表决。

七、禁止行为

1、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入伙、退伙

1、入伙

①、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②、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③、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2、退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②、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③、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九、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终止的事由: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提前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查封或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① 、全体合伙人自行或邀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财务清算;

② 、财务清算后如有盈余或亏损,则按本协议第五条所列比例进行分配 或承担;

③ 、实物资产归合伙人陈X兵所有;

④ 、陈X兵于终止事由出现后一个月内分别返还李X君及施押金人民币 肆万元;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全体合伙人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按照《合伙企业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章: 、 、

签订日期: 、 、

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2

甲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特色烤猪蹄商铺 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商铺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的商铺名为: 猪小强特色烤猪蹄(暂定名)

经营场所位于: 闵行区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主要为 熟制猪肉食品 ,范围包括 食品、点心、自制饮料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以_其现有经营中商铺代资 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百分之四十(40%); 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 )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三十(30%);

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 )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三十(30%)。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 __年 月_ __日以前交齐,汇到三方确认的个人银行卡上,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__ 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所持股权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间分工

甲方负责,店铺的日常营运和内部员工管理

乙方负责,各类财务管理,账务登记和管理

丙方负责,产品策划构思和日常监督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

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作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丙方:

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3

餐饮合伙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丁方: 身份证号码:

经多方合伙人共同协商,就经营餐饮店,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

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健康、绿色、便宜的饮食。

第二条 合伙名称:

经营地:116号—118号商场内负壹层BEF—E号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武侠文化餐饮、加盟

第四条 合伙期限:长期有效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拾陆万元,占总投资40% 的股份。 乙方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捌万元,占总投资20%的股份。 丙方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捌万元,占总投资20%的股份。 丁方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捌万元,占总投资20%的股份。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肆拾万元。合伙期间多方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

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收回。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权债务承担

多方合伙人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共同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一方应当以各自的出资比例为据,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退伙

1.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经多方合伙人同意退伙;

②合伙人擅自退伙,作无偿退伙处理,不做任何补偿,不得动用任何共有财产和无形资产(包括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等)。

2.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④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三) 出资的转让

不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和财产。若合伙人擅自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和财产,当作合伙人擅自退伙处理。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乙,丙,丁方负责合伙门店的进出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

力资源管理。

2、 甲方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市场

开发、营销策划、人力资源管理及财务监管等。

3、 多方合伙人互相监督,重大事项多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否则当作合伙人擅自退伙处理。

(三)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否则当作合伙人擅自退伙处理。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3. 被依法撤销;

4.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的办法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当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丁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