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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设备转让协议书(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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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设备转让协议书(精选3篇)

厂房设备转让协议书 篇1

转让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利互惠原则,依法签订此协议。转让旧空压机1台、气动冲压床2台、超声波清洗机1台、热熔机4台、超声波抛光机1台、热贴机1台、手动冲床10台,共计20台。旧机器设备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并共同遵守该设备转让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该合同货物为旧机器设备20台,计人民币(壹万肆仟玖佰元整)的价格转让乙方。

2、签订合同后,乙方在提货当日装车前一次性付清设备全款。若乙方未在提货前付清全款给甲方,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定金恕不退还。

3、运输、拆装费由乙方承担,限乙方在5日内拉走设备。

4、因所售旧机器设备使用年份已久,机器一经售出,甲方不再承担质量方面的一切问题。

5、在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审判处理。

6、该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深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日期:

厂房设备转让协议书 篇2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转让方: (以下称乙方)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 ,该设备型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 , 经双方约定价格为 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其余价款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 万元后,乙方即日将机器等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

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5、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3、乙方保证交接于甲方的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4、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交接验收

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六条 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交付资产中,如因乙方的过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

能使用,该部分设备的价值,按发票价扣除折旧由乙方返还相应价款给甲方;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本协议正本一式 肆 份,甲方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厂房设备转让协议书 篇3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享有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及享有所有权的厂房、设备、材料等转让与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设备、材料等基本情况 工业用地属于 ,位于 , 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甲方因 享有对该工业用地的使用权,使用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厂房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享有对该厂房的合法所有权。厂房内设备、材料等详见附件一清单。

二、转让标的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协议第一条列明的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材料等。

2、转让价款共计 元整(金额大写 元)。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金额大写 元),余款待甲乙双方办理完土地、厂房、设备、材料等的交接手续之日(以双方签署交接单为准)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并保证其对本协议项下的工业用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及对厂房、设备、材料等享有合法的所有权。

2、甲方承诺并保证其未对本协议项下的工业用地、厂房、设备、材料等设定任何抵押或债务,且第三人不会对本次转让提出任何异议或主张。

3、本次转让前,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它纠纷,概由甲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理清,与乙方无关。

4、甲方应于乙方支付首付款后 日内与乙方办理土地、厂房、设备、材料等的交接手续。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按时按量将转让标的交付予乙方,每逾期一日,甲 方应按转让总价款的万分之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其已支付的款项及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如甲方违背其在本协议中的承诺与保证,或甲方中途悔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其已支付的款项及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管辖 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