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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长的名言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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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长的名言范文 篇1

首先给出商标名称概念的定义,本文暂定义为:为交流信息的需要,人们对使用中的商标的较为一致的言语上的称呼。本文所指商标,如无特别指出,均指视觉商标。

虽然在既有的商标规则体系中尚无位置,但在个别行政或司法事务中,已经在上述意义或相类似的意义上使用了商标名称的概念。比如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在注册商标的信息登记中,其使用了商标名称的登记栏目。商标局或商标复审委的一些法律文书比如注册异议决定书中,以及部分法院判决中,论理中有时会使用关于商标的惯常称呼或呼叫习惯的提法,二者已经道出了商标名称的本质特征,但在上述法律文书的使用中,通常在于利用该两词汇本身所固有的说服性因素,并没有能够对商标名称本身所包含的意义有所认识,均仅是一带而过,本身是不正式的,更没有任何欲对商标名称进行专门定义和研究的意思。有必要通过商标名称这个称谓将这一现象予以正式提出,并深入研究其背后蕴含的法律意义。

一、给商标命名的必要性

(一)命名是人类认识世界、研究事物的基本步骤和重要手段

通过千百年的研究探索,对我们身处的外部世界和人类本身,人们有了丰富而深刻的认识,至今仍在不断深化之中。在探索世界、研究客观物质和社会事物演变发展规律的过程中,对于研究的客观对象,人们总是赋予其某个特定名称即命名,进而通过人际间的交流,经过一个约定俗成化的过程,使得被命名事物的名称逐渐被多数人所接受,最终在人群中对该事物形成统一的名称。事物的命名大大方便了人们对研究对象的确定,由此人们能够把特定的待研究事物从周遭环境中辨别和分离出来。人类思维的基础是语言,事物名称确定之后,成为该事物的抽象指代,事物得以被抽象化,名称成为具有实在意义的概念,成为人类语言的组成元素即词汇,从而能够进入人们的思想领域,成为人类思维加工的对象,这样使得人们进一步的研究工作摆脱了具体实物,在共同的符号系统中,人们可以无障碍地研究、讨论、交流相同的对象,人们的研究工作获得了极大便利。新的研究成果也不断为概念注入更丰富的内涵。可以说,不给事物命名,人类对事物的群体性研究和交流无法实施,人类个体的研究工作也不能系统化,不可能有效地长期持续下去,所有研究成果也难以积累、传承。

(二)语言文字系统是人类交流信息的主符号系统,也是符号的主传播系统

人类为交流信息,创制出各种有义符号(除去极少数情形比如以物易物,此时符号有可能不被需要,或者不是主要的交流媒介)。包括视觉符号、声觉符号、触觉符号等。虽然难有量化的考证,但仍有把握认为,在各种符号中,由部分视觉符号和部分声觉符号共同构成的语言文字系统是人类借以交流信息的最主要的符号系统。另外,人类语言的使用方式是出于你口入于我耳,语言系统无需借助任何外物就形成了一个传播系统。对于文字,也只要加上简单的纸、笔工具就可以即时地交流。综合来看,籍助人类生理感官特点和长期传统教化之功,今天的普通个体基本上均得目能视物、张口能言、伸手能写,而且语言和文字之间具有很强的对应性,语言文字系统自身已大致构成了一个对人类来说非常方便、也因此非常重要的传播系统。近现代以来随着科技的进步,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等现代传播系统崛起,纯粹的图像或图像符号的传播成为可能,而且能够实现向复数受众同时传播,信息传播的速率无与伦比,图像信息总量大大增加,可以无疑问地说,远远地超过了人类语言文字系统(几千年文字系统、更远久的语言系统)形成以来交流和生成的信息总量。但就商标等有义图像符号的传播来说,现代影像系统在传播图像符号等信息时难以摒弃语言文字,试想,如果电视台播放商业广告时完全禁绝语言文字,广告的效果肯定非常糟糕。一个不充分的简单试验即可验证此点:仅仅是让电视静音就会导致电视广告的传播效用大大下降。首先,对那些在电视附近却未观看电视的受众,广告的效用彻底降低至零;对于观看电视屏幕的受众,声音的缺失已令广告效果大打折扣,设若再忽略广告中的文字信息,广告的效用又将进一步剧降,商品的一些关键信息如生产者、价格、联系方式等将不能或至少非常难以发送,广告的最终效果如何已经不难想象可能导致绝大多数广告将失去意义(结合受众对于广告基本上是处于一种随意的弱注意力、低专注度的信息接受状态来考虑广告效果)。可见即使在现代传播系统中传播符号时,语言文字依然在其信息传播功能中发挥着核心的作用,不使用语言文字的现代传播系统对有义符号的传播功能相当受限。换个角度来看,人类通过语言文字系统传播信息时可以借助现代传播系统,使用后者作为辅助工具来增强人类语言文字系统的信息传播功能,从而形成一种增强型的语言文字传播系统。

(三)商标不是一种便于人类交流的适切符号

依照商标法的规定(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使用商标,必须严格按照之前注册的商标来使用,不能有所改变。法律规则强制要求商标应具备关于某种样态的严格规定性。以已注册的视觉商标为例,视觉商标应当具有固定的图案样式,必须严格按照这种图案来实际制作和使用商标,否则即违法。较之语言文字符号,商标的上述特性使得商标作为交流符号的便捷性存在重大缺陷。语言文字成为人类交流信息的主符号系统存在多方面的原因,其中最重要之处在于语言文字符号可以被人类极为便利地接收、复制和发送,但对同样作为交流符号的商标,人类无法像对待语言文字符号那样来接收和制作商标符号。人类的生理感官仅具备有限的、不精确的信号接收和复制能力,能够很好地实现对语言文字符号的收递,对收递商标符号却能力有所不逮,无法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法律要求对视觉商标的复制必须是对商标图案的精确复制,但这恰是人类所缺乏的能力,仅凭人类生理感官的有限功能不可能精确复制商标这种具形符号,必须依赖具有一定复杂性的外在设备才能实现。因此人类生理感官的能力特点决定了商标作为一种交流符号,其远远达不到语言文字符号所能产生的效果,即使存在现代传播系统的帮助,商标的交流功能仍然明显弱势(语言文字也能借助现代传播系统而放大自己的传播效用)。商标的具形性严重影响了商标的可交流性或可传播性。

综上,作为表义符号的商标用于人际交流时具有明显的缺陷,不能利用人类的主传播系统即语言文字系统来进行传播,给商标知名度的提升带来很大困难,因此给商标命名就有了必然性。通过赋商标以名称,商标名称作为商标的指代,由于商标名称本身就是语言文字符号,因此得充分发挥语言文字系统在传播方面的优势,从而使得商标实现了间接利用语言文字系统来加快传播。对商标权人来说,尤其具有这样的冲动,尽快在公众间形成统一的商标名称对其大有益处。此外还有其他方面的促进因素。现代知识产权理论的共识是,商标权作为财产权是私权,具有私权的共同性质比如可被交易流转等,无体、抽象的商标权呈现越来越实体化的趋势。作为实体化财产权的承载,商标本身面临着实体化的要求,商标权作为日益重要的财产权不可能长期附着于某种虚空之物。商标是市场经济密不可分的有机组分,与大众日常生活关联程度高,从多个方面影响着社会经济生活。随着商标知名度的扩大,其财产价值相应增加,驰名商标的价值尤高。因此,商标作为社会生活中的有用事物,给商标命名,这实际上是一个非常自然的过程,是经济社会、公众生活和人类认知规律的客观需要和共同作用的、正当而自然的结果。

商标究竟获得何种命名通常基于商标本身的设计特点,反映了商标图案最具代表性的特征,这种特征可被大多数人无须提前告知即可自然而然地识别出来,比如商标图案中包含的文字。有时商标名称会是对商标整体的恰当描述,或者与商标所标示的商品相关。另一方面,商标权人的倡导性使用也是商标名称形成的重要影响因素。总体上,商标名称的产生是一个自然、默契、不会有过多分歧的过程。

二、商标的传播与商标的知名度

商标的传播过程非常复杂,其核心在于对人类关于这一过程的认知规律的把握。人类认知规律的研究属于认知心理学的范畴,认知心理学创立五十余年来,其发展经历了内省主义、行为主义、格式塔心理学、发生认识论以及认知革命等几个阶段,取得了许多成果。由于人类神经系统和精神活动的极度复杂性,认知心理学的发展还远远谈不上成熟,基本仍停留于种种的假说与验证阶段,不得不说,目前认知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仍远不足以对商标的认知过程作出精确的解释。本文努力尝试给出商标传播的几个特征性的分析。

商标知名度的变化源自商标的传播亦即商标信息的流动。从商标信息流的源头区分,信息流动途径可以分为三类,即由商品(商标)到人的传播、广告(等)到人的传播、人到人的传播,人是商标信息流动的终点。受众通过上述三种途径接触商标信息时,既可能是初次接触,也可能是重复接触,初次接触对商标当然是有意义的,因为这意味着商标的知名度切实得到了一次扩展,但重复接触对商标也并非没有意义,其实现了商标知名度或影响力的维持。这种维持对商标是重要的,如果长时间不接触商标信息,公众就会逐渐淡忘商标,这也是商标法规定商标在停止使用一定时间之后他人可以重新注册该符号的根据。重复接触还有助于维持消费者对商品品牌的信心和忠诚度,这也是商品生产者(商标权人)不倦于重复广告的重要原因之一。

受众接触商标信息的上述三种途径中,第一种途径获得的当然主要是商标本体(即商标注册时使用的图案)的印象,第二种途径通常能同时获得商标本体和商标名称的印象,而且对商标名称印象的深刻程度可能超过了商标本体。商标名称几乎在所有的广告中都不会缺位,而且商标名称的重复次数通常会明显超过商标本体,广告中使用的语言文字每一次涉及商标时,都需要提及商标名称。在第三种途径中,由于普通的人际交流依靠语言文字系统进行,此时受众接受的几乎就只有商标名称了。综合来看,受众接触商标名称的机会通常多于商标本体(除了商标投入使用的初期),尤其随着商标知名度的扩大,接触商标名称的比率将更高。

另一方面,认知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人们在认知活动中能够取得的信息量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制的。短时间内注意力不高的随意状态下的认知活动中,人们获得的信息量更是非常有限。除极少数情形外,人们对商标的认知正是一种相当随意的低专注度的认知过程。较之获知商标的具体图形特征,获知商标名称对于人类来说,后者相关信息的交流负担更轻。就人类记忆来说也有相同结论,记住商标本体较之记住商标名称,后者所需记忆的信息量远远小于前者,记忆上的负担轻松很多。人类上述认知特点的作用,也使得人们自然而然地更多记住商标名称。

商标的知名度是指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由以上分析可知,人们对商标的知晓包括了两种类型的知晓,即知晓商标本体和知晓商标名称。商标的知名度是商标本体知名度与商标名称知名度的综合。多数情形下,对商标名称的知晓多过对商标本体的知晓。所谓知晓商标本体,是指对商标图案的大体上的知晓,或者是对商标图案的某个图形特征保有印象,而不要求是对商标图案的全面知晓。即使以上述宽松的标准来衡量,许多受众仍达不到知晓商标本体的标准。读者现在不妨自行回想一下,家中的冰箱、电视、洗衣机的商标名称,读者估计是知道的,但你会回想起这些商标的具体图案吗?你有很大可能不知道海尔商标图案的模样,但能因此说你不知晓海尔商标吗?

知晓是商标知名度的核心概念,除了前述有关两类知晓的讨论外,还需要明确知晓的记忆时长问题。曾经接触商标名称或商标符号,但瞬时即忘,不久再见时也毫无曾经相识的感觉,这种极短暂的知晓不应是商标知名度概念中包含的知晓。商标知名度中的知晓,应当是已经稍有一定稳定度的记忆。尽管从记忆的内容上说,记忆内容未必完全,正如前节所谈及的那样。

解读:

第一阶段(OA 段):商标随商品初次投入使用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基本上是商标符号的影响,商标名称尚未出现,或无统一的商标名称,因此本阶段中商标名称的影响很小。商标知名度以商标本体的影响为主。但商标权人如果在商品投入市场之前或之初就利用现代传播系统大肆投入广告,那么商标名称的知名度有可能一开始就不弱商标符号,甚至会取得强于商标本体的效果。

第二阶段(AB 段):随着商品市场占有率的提升以及广告持续投入的效应,商标的知名度稳定攀升,开始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力。在这个阶段,商标名称的知名度开始超过商标本体,此后商标名称的知名度将一直超过商标本体。

第三阶段(BC 段):商品的市场占有率平稳,广告投入可维持,此时商标本体及商标名称的知名度均保持平稳,商标的知名度也相应保持平稳。

第四阶段(CD 段):商品的市场占有率下降,广告无投入或投入力度减弱。商标本体及商标名称的知名度均下降,商标的知名度也相应下降。

第五阶段(DE 段):商标权人(商品生产者)在短时间内集中投入大量广告,致商标名称的知名度快速提高,这时可能出现两种结果。一是商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也有较大上升,并在此时一段时间内经营平稳,商标本体和商标名称的知名度将维持在较高水平,商标的知名度得到较大提升。二是商品占有率未能实现明显增长,商品本体的知名度变化不大,商标名称的知名度实现快速增加,但一段时间之后将有较大幅度的回落,表明如果在商品销售上缺乏大的改观,主要依靠广告来提升商标知名度的做法往往使得知名度不能持久,广告策略的效果不佳。第六阶段(EF 段):商标权人(商品生产者)坚持不懈的努力,商品的市场占有率上升,广告持续有力度,商标本体及商标名称的知名度均上升,商标的知名度上升。第七阶段(FX 段):成为驰名商标。

特别说明的几个问题:

1、对部分商标,从A 点之后,商标本体与商标名称的知名度曲线可以靠得很近。这些商标可能是由于商标名称对商标本体构成非常恰当的描述,或者因为商标符号设计有特别的令人印象深刻之处,或者是商标的特别使用方式所致(如汽车商标,车辆众多,商标本体的载体多,且载体不停运动,其结果是使得商标本体好像充满了全世界,受众随时可能接触商标本体)。

2、以上各阶段不是一个商标成长过程中必然全部经历的。

3、对商标的知晓包括:仅知晓商标本体,仅知晓商标名称,同时知晓商标本体和商标名称。对于驰名商标,属于第一种情形的受众人数极少(这是一个稍加思考即可获得的结论,试想有哪一种大牌产品,我们知道其商标的具体样子,但却不知道该商标的名称呢?),反映在曲线中,驰名商标的商标名称曲线直接与驰名标准线重合了,这实际上是对第一种情形的受众采取了忽略的态度。

4、商标的知名度是一个相对值,变化范围在0% 到100% 之间。

三、商标名称概念之影响的不完全分析

(一)商标名称与驰名商标

商标名称让商标(商品)信息利用语言文字系统传播成为了可能。商标名称在人群中获得的公认程度越高,交流传播的便利性越强。当商标名称在使用相同语言的相关公众中广为知晓、约定俗成化,亦即商标名称成为了相关公众普遍认同的确定概念和固定词汇的时候,相关公众就可以像使用语言中的其他词汇一样,极为方便地利用商标名称来无障碍地交流商标(商品)信息,至此商标名称即完成了质变,其作用发生了飞跃。借助语言文字系统这个主符号和主传播系统,商标名称得以产生最为强大的传播交流作用,对商标的知名度必然具有革命性的影响。因此有理由推断,此时商标的知名度同样应当具有某种不同寻常的性质。另一方面,就知名度而言,驰名商标是商标中的顶级商标。由于位居知名度的顶端,驰名商标较之普通商标也具有不同寻常的地位。两相类比,鉴于商标名称在通用语言中实现概念化对于商标知名度的重要影响,有理由断定,商标名称的概念化即对应商标的驰名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把驰名商标定义为域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本文的分析显示驰名商标具备的一条性质是,驰名商标的商标名称为域内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即商标名称的知名度也达到了驰名的程度。由此可以给出驰名商标的另一定义:即商标名称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的商标是驰名商标。

该定义降低了驰名商标的难以捉摸程度和标准的含糊性,令驰名商标变得更为具体和明确化,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是很有意义的。评价某个商标是否达到驰名的程度时,以相关公众的角度观察,如果商标令人陌生或缺乏一致公认的商标名称,或者说感受不到商标名称的影响力,那么该商标的驰名就是很可疑的。

上述结论仅是类比的结果,欲令人信服,需要给出进一步的解释。任何一种实际使用中的商标,为保证其正常的商标效用,必须在人群中始终维护一定的商标信息的传播流动速率。原因在于,普通人对记忆的任何信息均会由于时间流逝而逐渐淡化乃至完全遗忘,记忆需要刺激和强化;人人均有生老病死,人群成员存在更替,对其中的新增成员,需要发送商标信息;此外还存在其他品牌的竞争替代等。商标信息的流动方式,一是商标本体的信息传递,二是商标名称的信息传递。驰名商标的知晓者众多,为维持其驰名度,要求其商标信息的流动量必然远大于普通商标。如果完全或主要依赖商标本体的流动来传递商标信息,对大多数驰名商标是不现实的,因为商标本体的信息传递主要是依赖商品物流和广告,以该两种需要花费大量资金的途径来维持商标驰名,对任何商标权人都是难以长期坚持的沉重负担。而商标名称在人群中的传播很大程度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口耳相传,由于商标名称的概念化即驰名化以后,其传播功能大大增强,商标权人对商标驰名度的维持费用得以大大减少。可见商标名称对驰名商标的作用主要在于驰名度的维持。

(二)小众商品上不存在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制度设立的本意是为了解决商标的跨类保护问题,小众商品商标由于相关公众过少,跨类使用之后,由两种异类商品各自的相关公众来构成的共同相关者的人数极少,因此跨类发生混淆、淡化的可能性极小。跨类保护在小众商品中变得没有必要。从商标名称的角度也能得出同样的结论。由于受众过少,商标名称的影响远达不到在语言文字系统中形成相关公众共同认同的统一概念的地步,因此不能形成驰名商标。

(三)对最高法院(2005)民三终字第5 号民事判决书论理的分析

在该案判决的长篇幅论理中,其中一段论证思路是:原告注册商标是驰名商标,根据该商标的特征及呼叫习惯,商标中的长城、长城牌文字在相关公众中建立了与原告葡萄酒产品的固定联系,相关公众只要看到该文字或听到读音,会联想到原告产品及其品牌,该文字具有识别原告产品的显著性,构成商标的主要部分。虽然上述论证最后靠向了商标的主要部分这一结论,但是如果以本文的商标名称来承接论证结论,更为贴切也更令人信服,因为商标的主要或次要部分之分,实在是个很主观的问题,而将该文字部分归结为商标名称则更为自然,更符合人们的日常认知习惯。判决论理中还采用了如下表述方式:原告商标中的长城或长城牌文字部分具有的驰名度和显著性。如果将表述中提及的文字部分视为商标名称,则该表述中就包含了原告驰名商标的商标名称具有驰名度的意思,这种表述已经完全与本文结论重合了。或许判决书的写作者本身没有这样的意思,但其在写作过程中或许已经朦胧认识到有必要承认商标的文字部分也具有知名度,论理在逻辑上才是顺畅的。驰名度的用语表明,写作者可能还不自觉地感觉,原告商标的文字部分的知名度已经达到了驰名的程度。这与本文的结论完全相同,即驰名商标的商标名称的知名度也达到了驰名的程度。

因此可以换用商标名称来论证本案,让原告提供其长期以来在广告宣传中以长城来指代其商标等证据,结合原告商标的设计特征,论证长城已是原告商标的名称;再适用本文关于驰名商标的名称也驰名的结论。该论理过程由于能够使用更多论据,论证因此显得更具客观性,不必如该案判决书论理那样,主要依靠法官自己的想象性论证。

四、关于商标名称的进一步追问

商标名称是商标的指代,是对商标本体的进一步抽象化,是符号之符号,是一种新的符号,具有更强的抽象性。驰名商标的商标名称同商标一样具有代表商品出处的功能,已成为事实上的商标。因此,商标驰名化以后,将一化为二,变成两个具有商标功能的符号。由此引发新的问题:能否允许商标权人使用驰名商标的名称取代商标来标记商品出处?或者允许其将驰名商标的名称注册为新商标?驰名商标及商标名称均是驰名的,对于驰名商标的商标名称,是否也应当给予跨类保护?

上述问题似乎具有充分的理由。首先,驰名商标的商标名称已经产生事实上起到了与商标本体相同的标记商品出处的作用。其次,公众已经实际使用商标名称,为何商标权人反而不可以?第三,商标名称的形成,是商标权人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结果,凝结了商标权人的劳动。第四,未注册商标在商标法中占有一席之地,商标名称经使用之后具有显著性。第五,商标法最新修改之后,声音也可以成为注册商标,商标名称注册为商标的障碍已经彻底扫除。修改后的《商标法》第八条规定,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注册商标。因此商标名称作为文字与语言(声音)的组合,注册为商标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关于成长的名言范文 篇2

《老子》二章全文如下: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i]

“长短相较”,河上公本、傅奕本皆作“长短相形”;帛书乙本作“长短之相刑也”;郭店竹简本作“长?之相型也”。“较”,应从诸本作“形”。“万物作焉而不辞”,“不辞”,傅奕本作“不为始”,帛书乙本作“弗始”,作“不为始”义较胜。

此章之核心精神,是强调要无为因应事物之实然差异,以成就其本有之价值(美与善)。

讲明此章思想义理,关键在于了解《老子》书对差异所持的态度。美丑(恶)、善不善是差异;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ii]、前后,亦是差异。但二者却有很大的区别。美丑、善不善,为价值的判断;有无、难易、长短、高下、前后,则为实然的差异。今人解此章,对这两类差异常混而言之,一律视之为一种有关差异对立之相互依存、相反相成思想的表述。《老子》固有此种思想,但本章要旨并不在此。混同这两类差异,就不容易讲通此章的道理。

首句“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乃言至美、至善无对。庄子谓“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大美而不言”,是无分别故无对待之美。至善亦如是。

但这并非否定美丑、善恶的区别。事物有实然的差别,各有其所是。如《庄子·齐物论》所言,人居于室,?居于泥,猿猴则居于树,“三者孰知正处”?人吃牛羊肉,麋鹿食荐,?蛆甘带,鸱鸦嗜鼠,“四者孰知正味”?麋与鹿交,?与鱼游,?狙以猿为雌,而人以毛嫱丽姬为美,“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事物天然有差异,其所“是”亦各有不同。因任事物之所是而随处成就之,则随处即真、即善、即美。大道本无滞无执而成化,故为大全、至真、至善、至美。反之,如从一个特定的立场出发,执一固定的美、善之标准加诸所有的人和事物,则正抹杀了人、物之本性差异,不能因人、物之本性而成就其本有的价值,此所谓“美”、“善”适成“恶”与“不善”矣。

下文以一“故”字引出对事物之有无、难易、长短、高下、前后等实然差异及其相对、相生、互成状态的描述;又以“是以”引出一段对无为因应之理的论述,就是要说明消解、破除价值意义上的虚妄偏执,乃能在实现人、物本性的差异的前提下成就其本真的价值(至美、至善)。

这里要说明的是,今人解释此章,常将“故”字看作一表示前后因果关系的连接词,即以“天下皆知美之为美……”为因,以“有无相生,难易相成……”为果,这是不妥当的。这是因为,首句“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是对一个错误观念的否定,而“有无相生,难易相成……”一段,则是对事物实存状态真实性的肯定,后者断不可能以前者为因。观此章上下文义,以及《老子》书的整个思想,这个“故”,其实只是要给出否定善恶有定之偏执的理由。由此,下文言无为因应之理才是顺理成章的。

本章第二段所列有无、难易、长短、高下、前后等,乃事物实然、自然的分际和差异,它们相对而有,相生互成。对此,只可因应,不可取消、混同和抹杀。《老子》书常讲到“自化”。57章:“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37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无为”而任人、任物各“自化”,即言自然因应之义。任人、物“自化”,即因任人、物各自的本性使之自生自成。下文“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一段,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不为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事”、“教”、“生”、“为”、“成功”,实皆是有所“为”,何以又言“无为”?

自然事物之存在、生成,当然本是“无为”。人有知,即有分别;这知的分别,则表现为“制名”指实的人文创设。32章说:“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制名”,是人文的创设,也是人存在的方式。“名”生于自然的分际和条理,然“名”却有脱离自然而发生伪、蔽之趋向。19章说:“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父慈子孝,是自然的分际和条理,“始制有名”,即根据此自然的分际和条理。但此“制名”,又可以延伸至于仁义礼智,等等,趋向于运用一种固定的价值标准加于人和物,这必然会抹杀人、物本性的天然差异。这因理智分别制名而外加于人、物本性之上的增益,《老子》谓之“益生”(55章),谓之“伪”。“知止”,即要对“制名”有所限制,以消解掉“名”所带来的“伪”。人做到这一点,虽然已有所“为”,但它并未背离自然,故仍可说是“无为”。

人有知以分,对自己的行为有自我意识,势不能不有所“为”;然此“为”可以有所“止”而复归于“无为”。“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以下所言,皆是由“为”而归于“无为”。“行不言之教”,“教”是教化,是有所为。“不言”,非不说话。《庄子·则阳》讲,“言而足则终日言而尽道,言而不足则终日言而尽物”,“尽道”之言不诱人奔竞于外,而能“归根复命”(16章),成就其本然性命,其言亦可谓是“无言”。“万物作焉而不辞(不为始)”,是任物自生自化而不加干涉。“生而不有,为而不恃 www.fa55.net ,功成而弗居”,“生”、“为”、“成功”,皆是有所为;“不有”、“不恃”、“弗居”,是谦退、处下、守柔而不居功,其“为”由此亦归于无形迹、无所为。

不言、不干涉、谦退处下守柔而不居功,皆“无为”之目。“夫唯弗居,是以不去”。“弗居”,是无为。这句话从上下文字面意思看,是说不居功,才能有大成功。但从本章开始所言美、善来讲,则应把它理解为,“无为”以应物,乃能成就无对之至美、至善。34章所谓“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与此义相通。

盖人因其知以作分别,必于自然上有所增益而非自然之本真。如人常因人我、人物有别而“自大”,自是而相非,由此而生虚妄的价值分别,执一己之私意为普遍的价值标准而加于人、物。这正易使人有所执著而不能因应自然,与人、物有隔而不能与之相通。此自“大”适所以自“小”。如女子自知其美而有所自矜、自赏,此执于形表,则其美之境小,或仅漂亮而不美矣。不自知,或不自觉其美,则其美之境斯大矣。此大之者,乃由其不执对待而能与物相通故也。与物相通乃能“大”,能成其自然之本真,故能具至真至善至美之一体矣。

圣人之“无为”亦如是。无为乃能破除虚妄的价值分别,不执定成局,因物自化,因性成物,随顺人、物之宜而使其价值有本然的成就,此则可与物相通而成无对之真、善、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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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长的名言范文 篇3

关键词:英语名人名言;合理选择;帮助作用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02-015-01

名人名言是提炼出来的语言精华,涵括了众多伟人、名人的丰富经验、心灵感悟、成长箴言、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最丰富的精神土壤。

一、英语名人名言的选择

在选择名言时,我通常有几个依据:一是鼓励学生珍惜时间读书,充实自己或树立远大的志向;二是与近期正在学习的语法项目有关;三是与所学内容主题有关;四是选择与学生水平相适应的语句,注重词汇量的扩充,在教授中不断整理的名言进行删减或补充,选择适合学生学习的有积极意义的名言。

二、名人名言对中学生学习英语的帮助作用

1、学习英语名人名言有助于学生词汇量的扩充

中职生学习的英语单词大多属于日常生活中的基本词汇。然而,由于教材内容的限制,大多数学生对教材中基本词汇的理解很肤浅,对其意义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在谚语中讲授单词、将词汇与谚语结合记忆无疑是帮助学生掌握基本词汇的有效途径之一。例如,在教授lie, take, wait, wash, love时,我引用 “Let sleeping dogs lie. It is better to give than to take. Time and tide wait for no man. Don't wash your dirty linen in public. Love me, love my dog.”这些谚语语言简洁精炼、通俗易懂,学生不仅学会了单词,同时了解了文化背景知识。

利用谚语讲授单词还有利于使学生记忆一些固定搭配,了解一词多义的用法。例如,He who makes no mistakes , makes nothing. Don't tell tales out of school. 这两个谚语中的 “make mistakes” 和 “tell tales” 为固定搭配;There's a black sheep in every flock. There is no royal road to learning. The early birds catch the worm. 这三个谚语中的“black sheep”“royal road”和“early bird”分别是含有比喻意义的固定搭配, 其意思分别是 “害群之马”“捷径”和 “早起的人”。又如,A still tongue makes a wise head. Still water runs deep. “still”在这两个谚语中为形容词,意为“静止的”,而非“仍然”; “A wise man reflects before he speaks”中“reflect”的意思是“思考”,而非“反射”;“Beauty is but skin deep.”中的“but”意为“仅仅”,而非 “但是”。

2、记忆英语名人名言有助于学生掌握语法

语法是中学生学习英语中“最难啃的硬骨头”,让很多学生对学英语“想说爱你不容易”,教师在选择名句时注意与正在学习的语法相联系,精心挑选的句子从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比较符合学生的记忆规律,便于学习和掌握。英语谚语的语言通常简洁凝练,教师可将语法知识通过一些结构正确规范、语言通俗易懂的谚语展现出来,让学生通过一条谚语掌握一条语法规则。例如,在教形容词比较级时,“Health is better than wealth”;教副词比较级时可用“Actions speak louder than words”;教最高级时则可用“The worst wheel of the cart creaks most”。当然,借用谚语不仅限于以上例子所列举的语法项目,它可以用于任何一个语言点的教授过程中。例如,讲without时,教师可以引用A man without a smiling face must not open a shop. There is no smoke without fire. 讲as时, 教师可引用When in Rome, do as Romans do;讲worth时, 可引用If a thing is worth doing, it is worth doing well。

总之,教师在讲授语法和语言点的时候,若能恰当地引用相应的谚语进行知识讲解,并要求学生记住这些谚语,就能促进学生的语法学习,尤其能促进其对难点和重点的理解, 并能迅速、长期记忆这些语言点。

3、学习英语名言可以提高学生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经常让学生诵读名言,对他们口语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为他们的作文增色,学生背诵一定量的名言,有了一定的积累,就能在朗诵、辩论等口语表达中“语出惊人”,在考试作文中“锦上添花”。

首先,教师应训练学生在作文中引用谚语。英语中许多生动的谚语体现了民族的睿智与幽默,是劳动人民从生活与实践中总结提炼出来的,是英语语言的宝贵财富。学生在英文写作中如能恰到好处地引用一些精辟生动的谚语,会增加文章的亮点,升华文章的主题。其次,教师可以训练学生利用自己积累的谚语,将之模仿、套用或改写,有时会收到意想不到的表达效果,使作文质量得到提升。

三、名人名言是生动的德育材料

学习名言是对学生的精神洗礼和文化熏陶,有助于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些名言将对他们的成长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在名言之河中畅游,思想境界也会得到升华。这些谚语浓缩了一条人生哲理:少说空话,多做实事。

通过这几年的教学实践,学生渐渐养成了学习、背诵、运用名言的习惯,名人名言将会像一颗颗智慧的种子,播种在他们纯洁的心田,为他们在知识的海洋中扬帆远航指明方向。

参考文献

[1] 郭建民。英语言语研究[M].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1992.

[2] 胡春洞主编《英语教学法》 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9)1:26.29

关于成长的名言范文 篇4

关键词:汉语禁忌语;英语禁忌语;差异

随着经济和信息的日益全球化,各国之间的交流也日益频繁。语言和文化的差异是交流的主要障碍。其中,禁忌语的差异是影响交际成功至关重要的语言现象。禁忌语是直接生硬的表达方式,交际中应尽量避免直接使用此类语言。在跨文化交际中,了解对方的禁忌语习惯,掌握双方禁忌语差异,能够保证交际的顺利进行;反之,则常会导致交际失败。

一、禁忌语的定义

禁忌语的英文表达是 “taboo”,来自汤加语,原本意思是“圣洁的”和“不可侵犯的”,之后被引申为“危险的、禁止的”意思。在汉语中“taboo”被音译为“塔布”。禁忌语是一个相对敏感的话题,其背后隐藏着深刻的文化内涵,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来自不同文化的人对特定环境中的禁忌有不同的看法。人们为了避免粗俗不祥的事物给自己带来麻烦,慢慢形成了各个民族独特的禁忌文化。

二、英汉禁忌语的差异

禁忌语是约定俗成的,它和所处民族、地区的生活习惯、文化传统、社会生产方式密切相关。因此汉语禁忌语和英语禁忌语存在诸多差异,下面从名字和称谓禁忌、词汇禁忌和话题禁忌三方面简要分析英汉禁忌语差异:

(一)名字和称谓禁忌

汉语称谓禁忌受中国儒家传统文化影响,而英语称谓禁忌受西方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影响。因此英汉成为禁忌语存在着不同。首先,关于取名,英语国家的父母经常以自己父母长辈的名字给孩子起名字。比如父亲和孩子都叫“Jake”, “Michael”或者“Tom”等等。而在中国,孩子和长辈叫同一个名字被视为对长辈的冒犯和不尊敬。甚至B谐音都是不允许的。其次,关于称谓,受西方自由主义和价值观的影响,在英语国家,人们认为所有人是平等自由的,享有相同的权利,所以,通常他们不会考虑交谈对方的地位和年龄,直接称呼对方姓名。在家庭中,长辈的名字并不是禁忌,孩子直呼长辈姓名也不会造成冒犯。相反,在中国,直呼某人大名是对他人的冒犯和不尊重,尤其是长辈和上司的姓名。例如,以前许多妇女把丈夫称作“当家的”、“外头的”,现在许多人称呼上司长辈为“王主任”、“李书记”等,以表尊敬。由此看来,在称谓禁忌上中西方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掌握这些差异有助于跨文化交际。

(二)词汇禁忌

词汇层面的禁忌可以分为三方面:数字、颜色和动物。词汇禁忌语在英汉语言中广泛存在,由于价值观念、和社会结构的不同,反映在禁忌语层面上就有很多差异。首先,关于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数字,西方国家的人比较喜欢奇数而中国人更偏向于偶数。根据数字的发音和一些传说,人们把它们和幸运或者不祥联系在一起。英语中,数字“13” 和“星期五”通常被认为是禁忌;而在汉语中,数字“13”只是普通数字之一。中国人喜欢数字“6”和“8”,认为这两个数字代表了顺利和幸运,而数字“4”和“7”则被认为是不吉利数字。其次,英汉颜色词禁忌也有很多不同,例如,英语中“白色”代表纯洁、希望和幸福,“红色”代表恐惧、愤怒和战争。与之相反,在汉语中,除了表示干净纯洁以外,“白色”还常常与面无血色、失败、冰冷甚至死亡联系在一起。而“红色”则常常代表喜庆、红火和幸运。第三,关于动物的禁忌语,以“狗”为例,在西方国家,狗被看作是可爱的忠诚的朋友,比如谚语“every dog has his day”和“a lucky dog”。而在中国,与狗相关的词语还可以用来侮辱他人,例如“狗仗人势”, “狗腿子”等。

(三)话题禁忌

由于中西方历史文化差异,人们对于一些话题有不同的看法和理解。反映在语言上可以表现为紧急话题的不同。西方人高度重视隐私和个主义,所以,一些中国人认为是表达友好和关怀的话题会冒犯到西方人,比如询问对方的年龄、收入、婚姻状况等等。西方人打招呼时通常提到天气,比如 “ What a nice day, isn’t it?”、“Beautiful day, isn't it?”但在汉语中,人们通常用“你吃了吗”或者“你去哪儿啊”来表达友好和关怀。中国人认为问别人“多大了”、“结婚了吗”、“工资多少”等问题很正常,然而,在英语中,这些问题具有冒犯性,十分不礼貌。所以,深入理解英汉禁忌话题,对减少跨文化交际中的语用错误,实现交际的成功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掌握英汉禁忌语差异恰在跨文化交际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各民族的文化不断相互影响、相互渗透,英汉禁忌语知识的匮乏会成为跨文化交际交流的一大障碍,因此研究和分析英汉禁忌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掌握英汉禁忌语的差异和动态变化,有助于避免误解和提高跨文化交际能力。

参考文献:

关于成长的名言范文 篇5

关键词:葛浩文 莫言小说 翻译 变化

中国现当代文学正逐步走向世界,2012年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成为首位获得此奖的中国籍作家。在莫言作品多种语言的译本中,影响最大且作用最关键的是葛浩文的英译本。美国著名汉学家葛浩文(Howard Goldblatt)作为中国现当代文学的首席翻译家,对中国文学的传播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在他30多年的翻译生涯里已先后翻译出版了30多位汉语作家的50多部小说作品,其中以莫言的小说最多。从1993年至今,葛浩文已成功翻译并出版10部莫言小说。葛浩文英译的莫言小说在英语世界得到认同,同时也让莫言在西方英语世界获得了极高的声誉。

一、葛浩文翻译观的发展

虽然葛浩文的翻译思想没有明确成文,但是随着他翻译实践的发展,他的翻译观也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成熟。葛浩文对翻译的本质以及译者与作者之间的关系有着自己深刻的认识。

2002年,葛浩文在《华盛顿邮报》上发表文章《如此笔耕生涯》The Writing Life,其中明晰可见他对翻译本|的认识。他认为翻译是一种改写(rewriting)、一种背叛(betrayal),译者的任务是实现跨文化的交流(cross-cultural communication)。葛浩文这里的“改写”与勒菲弗尔在《翻译、改写以及对文学名声的控制》中所提到的“改写”概念不尽相同。葛浩文认为翻译的本质就是用另一种语言改写原文,而并非文化学派对“改写”的描述:“翻译是一种改写,改写即操纵,翻译的改写是为特定的意识形态服务的手段。”[1]葛浩文赞同“每一次翻译都是一次背叛”的观点,他认为译者的工作比作者更加微妙更有启发性,译者是紧随作者、继往开来的,翻译是写作的更高层次。

2007年,葛浩文在与另一位研究中国文学的美国学者凌静怡(Andrea Lingenfelter)谈话时指出,“译者主要是服务于读者,而不是作者”[2]。他翻译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了解原文含义,译著可以升华原著,但是译著无法复制原著。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必须解决跨文化交流中的难题,让读者理解、接受译文。

2013年,随着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葛浩文的翻译愈来愈受到关注。学者们对葛浩文的翻译也提出了诸多质疑。葛浩文指出翻译是一个敏感的问题,认为翻译不应该仅仅被认为是一种国际或跨文化的工具。葛浩文对翻译开始有了在翻译实践以外新的认识。在译者与作者的关系上,葛浩文觉得译者承担的工作难度要比作者大得多,遗憾的是,译者对世界文学传播贡献巨大,但在文学界,译者获得的掌声、认可却少之又少。

通过翻译实践,葛浩文的翻译观,以及他对译者与作者关系的认识,都得到了升华和发展。葛浩文观点和认识的变化,也对其翻译实践中翻译策略的选择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使其翻译策略在前后选择上有所不同。

二、葛浩文英译莫言小说的发展

从1993年至今,葛浩文英译的莫言小说都是以单行本的形式由英美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包括8部长篇小说,1部中篇小说和1部短篇小说。从葛浩文英译莫言小说在海外的传播趋势和翻译风格的发展角度来看,可以把他的翻译分为三个阶段。译者经历了一个由早期介绍,到摸索发展,最后达到高峰的过程[3]。莫言的小说创作本身经历了一个从萌芽期到酝酿期最后走向收获期的过程。葛浩文英译莫言小说的阶段过程与莫言自身的小说创作阶段过程十分相似,二者是遥相呼应的。

1993年至1999年是早期萌芽期,此时的莫言小说刚开始进入西方英语世界并崭露头角,葛浩文先后翻译出版了《红高粱》和《天堂蒜薹之歌》两部莫言的长篇小说。进入二十一世纪直至2007年是葛浩文对莫言小说翻译的酝酿期,他陆续翻译出版了莫言的短篇小说集《师傅越来越幽默》、长篇小说《酒国》和《丰乳肥臀》三部作品。从2008年至今,葛浩文对莫言小说的英译进入黄金期,他共翻译出版了5部莫言作品,其中,《生死疲劳》《檀香刑》《四十一炮》和《蛙》4部为长篇小说,仅《变》1部为中篇小说。

在萌芽期,葛浩文翻译的莫言作品以故事情节为重点,以西方读者的阅读习惯为导向。在翻译当中对原文进行大胆的删减或添加以迎合西方读者。葛浩文此时对莫言小说的翻译没能做到“忠实”,也没能很好地达到文化交流的目的;但是,正因为他迎合西方读者口味的翻译策略让他早期翻译的莫言小说能顺利进入西方世界,让莫言被西方读者接受。

进入酝酿期后,葛浩文开始关注到翻译莫言小说时对中国文化的传播而不仅仅是故事情节的发展;他意识到了对原文的忠实性,并且努力尝试在翻译中实现对莫言原文的忠实;但他在翻译中仍然采用了归化的翻译策略去修改原文以吸引西方读者。此时的西方读者对莫言的作品不再仅限于追求故事情节的发展,他们希望在译著中读到更多、更真实的中国元素。同时,莫言也更加受到西方读者和媒体的关注。

达到黄金期后,葛浩文英译的莫言作品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一方面,葛浩文努力让自己翻译的译著更具可读性从而被西方读者接受;另一方面,他也意识到读者对译著中中国文化的好奇和渴望。在这一阶段,莫言本人和他的小说都备受西方读者的青睐和认可。这也使得葛浩文在翻译过程中不得不从语言、结构到叙事方式各个方面都必须遵循忠实原则。此时,葛浩文的翻译已从读者导向转移到文本导向,力求做到对原文的忠实。

译者在各阶段的翻译风格上都会有自己的特点。《红高粱》《酒国》《生死疲劳》这三部不同时期的代表译著在西方世界较受关注,下面以葛浩文英译的这三部译著为例分析其翻译风格的发展变化。

三、葛浩文英译莫言小说翻译的变化

葛浩文英译莫言小说三十载,从最初的以读者为导向到后来的源文本导向,葛浩文采用的翻译策略逐渐发生变化,前后有所不同。下文从意识形态的翻译、人物名字的翻译以及文化负载信息的翻译三方面来分析葛浩文翻译莫言小说过程中翻译策略的变化。

(一)小说中意识形态翻译的变化

意识形态是人们对事物的理解、认知,它是一种对事物的感观思想。意识形态源于社会存在,人的意识形态受自身和外界因素的影响。不同的意识形态,对同一种事物的理解、认知也不同。莫言小说中所描写的中国对于那些意识形态完全不同的西方人而言,是一个难以理解更难以置信的世界。

在葛浩文最初翻译的莫言作品《红高粱》当中,那些带有明显政治色彩,如“八路军”“共产党”“”这样的词汇;还有一些对他们的段落描写,如原文第三章第四节中有一段江队长对余占鳌所说的话,正是江队长对八路军的赞扬,总共308个字,但在译文中对这段八路军的赞扬仅仅只用了11个单词。译者采用删译的方式,把这些内容省略以避免和读者的意识形态发生冲突。

在《酒国》当中,葛浩文把原文中的“白匪”[4]译为“the Kuomingtang‘white bandits’”[5],用加注的方式翻译了原文,既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又忠实于原文的描写。原文中出现了一些对“资产阶级”和“社会主义”的描述,而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为了展示这两种社会文化的不同,没有刻意删除类似的词语,例如:“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性”“资产阶级思想”和“无产阶级的凛然正气”分别被译为“bourgeois liberalization potential”“the unsurpassable superiority of our socialist system”“bourgeois promiscuous inclinations”和“awesome proletarian righteousness”。

在后期对莫言小说《生死疲劳》的翻译中,葛浩文不再避讳这种意识矛盾和阶级冲突,而是把这些意识形态词进行了一一对应的翻译,做到忠实于原文,传播不同文化。例如:他们也许联想到中国工农红军在井冈山会师,要把红旗插遍亚非拉,把世界上受苦受难的无产阶级从水深火热中解放出来[6]。译文:They may have been thinking about how the combined forces of China’s peasants,workers,and soldiers at Jinggangshan had vowed to plant red flags all over Asia,Africa,and Latin America and free all oppressed members of the proletariat from the abyss of suffering.[7]

从对意识形态的翻译上可以看到,葛浩文在英译莫言小说的过程中,随着读者期待值的增加和对文化传播的需求,要求他的翻译必须从以读者为导向转移到以原文为导向,翻译中更多的不是删减,而是加注甚至是做出直译。

(二)小说中人物名字翻译的变化

莫言小说中的人物名字都是根据作品精心安排的,有的能代表人物身份,有的能反映故事的时代特色,有的具有深层的内涵。

在《红高粱》当中,对几乎所有的人物名字,葛浩文都用汉语拼音的方式进行了音译。只有胶高大队江队长,人称“江小脚”[8],被译成了“Little Foot Jiang”[9],葛浩文对这个名字采用了意译。称呼江长“江小脚”是因为他个子很大,脚很小。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小脚女人”一说,对江队长的这一称呼也寓意他在某些方面像个女人,从后面他和余占鳌的对话能看出,他是一个保守又嗦的人。译者在翻译的时候,用意译的方式透过字面译出了这一称呼的含义。

同样,在《酒国》当中,也有类似对名字的意译,例如酒国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金刚钻”这个名字,就被译成“Diamond Jin”。但是,译者对人物名字的翻译还是以汉语拼音音译为主,同时加入了注释。例如:原文中的名字“李一斗”,在英译时葛浩文将其译为“Li Yidou――One Pint Li”。我们都知道“斗”在汉语中是与酒有关的,葛浩文用“Pint”这一西方的液体度量单位对其注释,使西方读者更能理解原作者的用意。[3]

葛浩文在英译《生死疲劳》时,他在文章前面加上了汉语拼音发音表和主要人物名字,这些人物名字都是用汉语拼音直接音译过来的。在译著当中,葛浩文几乎对每个主要人物的名字都用了音译加注释的方式,例如:“西门闹”被译成“Ximen Nao,whose name means West Gate Riot”,“蓝解放”被译成“Lan Jiefang――Liberation Lan”,“黄互助”被译成“Huang Huzhu――Cooperation”。这些名字,有的带有明显的中国时代特色。全书中,只有“白氏”的名字,葛浩文采用了意译的方式译为“Ximen Bai”。

通过分析对这些人物名字翻译的不同处理,可以发现葛浩文在英译莫言小说时,从最初的用单纯音译和意译的方式,到用单纯音译、意译以及音译加注释,再到后来广泛采用音译加注释的方式,他不仅在翻译中注重表达原文的内容,还意识到这些名字的内涵,通过注释表达出这些人物名字中所蕴含的特殊含义。

关于成长的名言范文 篇6

1、时间把人改变了很多,彼此记下,记录自己成长的足迹。

2、《和平年代》里的话:当幻想和现实面对时,总是很痛苦的。要么你被痛苦击倒,要么你把痛苦踩在脚下。

3、人之所以能,是相信能。

4、如果我们想要更多的玫瑰花,就必须种植更多的玫瑰树。

5、你以为你还没长大,其实别人早已不再把你当成小孩。

6、无论天资有多么高,他仍需学会了技巧来发挥那些天资。——(美国电影艺术家)卓别林

7、只有经过阳榈完成其发展的艰苦工作,并长期埋头沉浸于其中的任务,方可望有所成就。——(德国哲学家)黑格尔

8、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岳飞《满江红》

9、成功之花,人们往往惊羡它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满了牺牲的血雨。——冰心

10、如果朋友让你生气,那说明你仍然在意他的友情。

11、环境影响人的成长,但它实在不排挤意志的自由表现。——车尔尼雪夫斯基

12、卓越的艺术成就只有用眼泪才能取得。谁不备受折磨,谁就不会有信心。——(法国作家)安格尔

13、只有初恋般的热情和宗教般的意志,人才有可能成就某种事业。——(中国作家)路遥

14、世界上有成就的人都是能放开眼光找他们所需要的境遇的人,要是找不着,就休去创造。——(爱尔兰作家)萧伯纳

15、我们的青年是一种正在不断成长,不断上升的气力,他们的使命是根据历史的逻辑来创造新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条件。——高尔基

16、在科学上面是没有平坦的大路可走的,只有那在崎岖小路不畏劳苦的人,才有希望到达光辉的顶点。——(德国思想家)马克思

17、要有所成就,就必须坚持他应该采取的主张,毅然决然地坚持这个主张,并且一贯地实行这个主张。——(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

18、大量的才能失落在尘世间,只因为缺少一点儿勇气。——(英国史学家)西德尼·史密斯

19、如果说我对世界有些微小贡献的话,那不是由于别的,只是由于我的辛勤耐久的思索所致。——(英国科学家)牛顿

20、行动是治愈恐惧的良药,而犹豫、拖延将不断滋养恐惧。

21、成长是一条很曲折的路,很难走,长着很多的荆棘,因为成长的路上需要挑战和坚持的太多,所以成长路上无捷径。

22、笑迎坎坷,一蓑烟雨助成长。朋友们,让我们在磨砺中成长,在磨砺中坚强把!

23、上帝既造就天才,也造就傻瓜,这不取决于天赋,完全是个人努力程度不同的结果。——(英国科学家)霍金

24、天才们无论怎样谈大话,归根结蒂,还是不能凭空创造。——(中国作家)鲁迅

25、独辟蹊径才能创造出伟大的业绩,在街道上挤来挤去不会有所作为。——(英国诗人)布莱克

26、死亡教会人一切,如同考试之后公布的结果——虽然恍然大悟,但为时晚矣。

27、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进学解》

28、一个能从别人的观念来看事情,能了解别人心灵活动的人永远不必为自己的前途担心。

29、成长,有人为它感到快乐,无比期待;有人却为它感到烦恼,无比厌恶。

30、学习这件事不在乎有没有人教你,最重要的是你自己有没有觉悟和恒心。——(法国科普作家)法布尔

31、其实即使是天才,在生下来的时候的第一声啼哭,也和平常的儿童的一样,决不会就是一首好诗。——(中国作家)鲁迅

32、快乐要有悲伤作陪,雨过应该就有天晴。如果雨后还是雨,如果忧伤之后还是忧伤。请让我们从容面对这离别之后的离别。微笑地去寻找一个不可能出现的你。

33、我们在变化中成长。假设你拒尽了变化,你就拒尽了新的美丽和新的机遇。

34、每个人都有潜在的能量,只是很容易:被习惯所掩盖,被时间所迷离,被惰性所消磨。

35、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朱熹《偶成》

36、如果你富于天资,勤奋可以发挥它的作用;如果你智力平庸,勤奋可以弥补它的不足。——(英国作家)乔·雷诺兹

37、即使是最伟大的天才,如果他把一切都归于他自身,那么他将无法前进一步。——(德国诗人)歌德

38、干百万创造者的智慧会创造出一种比最伟大的天才预见都还要高明得多的东西。——(前苏政治家)列宁

39、聪明与年龄一起成长。

40、日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遇事不钻牛角尖,人也舒坦,心也舒坦。

41、青年的敏感和独创精神,一经与成熟科学家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相结合,就能相得益彰。——贝弗里奇

42、人之所以有一张嘴,而有两只耳朵,原因是听的要比说的多一倍。

43、才华总是通过独立的(精神上的)活动才能成长起来的。——车尔尼雪夫斯基

44、能冲刷一切的除了眼泪,就是时间,以时间来推移感情,时间越长,冲突越淡,仿佛不断稀释的茶。

45、要登上陡峭的山峰,开始时脚步要放得慢。——(英国戏剧家、诗人)莎士比亚

46、智慧的代价是矛盾。这是人生对人生观开的玩笑。

47、当你看到别人在笑,不要以为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伤心,其实别人只是比你会掩饰。

48、倘若说我能比别人看得略微远些,那是因为我是站在巨人们的肩上的缘故。——(英国科学家)牛顿

49、要是每一个孩子的诗情画意都能得到人们的欣赏鼓励,从而取得健康的成长,那末,世界将近不愁成为一个富于诗情画意的世界。——殷庆功

50、回避现实的人,未来将更不理想。

51、做对的事情比把事情做对重要。

52、征服畏惧、建立自信的最快最确实的方法,就是去做你害怕的事,直到你获得成功的经验。

53、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陶渊明

54、假设灵魂仍能研究和学习,那末没有什么比老年的空闲更快乐了空闲存于善良的行动,人类藉着它才能在道德上、智能上与精神上取得成长。——西赛罗

55、教育者应当深入了解正在成长的人的心灵只有在自己全部教育生涯中不断地研究学生的心理,加深自己的心理学知识,才能够成为教育工作的真实的能手。——苏霍姆林斯基

56、假如别人和我一样深刻和持久地思考数学真理,他们会做出同样的发现的。——(德国数学家)高斯

关于成长的名言范文 篇7

【关键词】约定俗成;意识焦点;语音形式

历史上的东方和西方,对“名”“实”关系都有过探讨和论争。早在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时期,诸子百家对这一问题就展开过深入的讨论。在西方,公元前五至三世纪,古希腊的哲学家也从哲学的角度来讨论“名”与“实”的关系,讨论中形成了“名”与“实”的关系是自然的和“名”与“实”的关系是习惯规定的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相比于古希腊哲学家讨论的结果并没有形成一统的看法,甚至连仲裁人大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态度也是摇摆不定的情况,荀子的“约定俗成”之说是对“名”与“实”的关系所作的精辟论断,同时也是对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名实之辩”的一个圆满总结。

一、约定俗成理论的内涵

“约定俗成”一词最早出现于荀子的《正名篇》,荀子认为:“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意思是名字和事物的本质没有必然的联系,事物的名称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约定俗成的。对于某一约定事物,当所有社会成员普遍接受某一约定的名称之后,如果有人用别的名称来支撑这一事物,则被认为“异于约”,“异于约则谓之不宜”。“约定俗成”不但强调了语言的社会性,同时也涉及到了语言符号的两种重要属性:任意性和强制性。“约定俗成”理论包含着深刻的语言学思想,因此,他为中国的语言学研究树立了一座丰碑,一直被认为是语言界的“尚方宝剑”,被奉为语言研究的经典和圭臬。

对于这一理论,需要明确两点:第一,“名”“实”关系是在人的内部世界中约定俗成的。第二,在语言产生之初,“名”“实”关系是约定俗成的,在语言成熟的状态下,“名”“实”关系的理据性则更强一些。

二、约定俗成的过程

“名”与“实”虽然来自于外部的客观世界,但他们只存在于人的内部世界中。“名”与“实”的本质并不是“名称”和“客观事物”,而是“名称”与“客观事物”在人的头脑中的反应。在内部世界中,人们通过自己的感觉器官和意识器官将二者联系起来。

同外部运动变化的客观世界一样,人的内部世界也在时刻发生运动变化。内部世界的运动变化是通过意识焦点的游走来实现的。在人的内部世界中,存在一个意识焦点,它就像是一个手电筒,被它照亮的就是人正在思索关注的内容,没有被它照亮的就是大脑所忽视的内容。意识焦点的游走有三种方式:第一,意识焦点会被外部世界所牵引,外部刺激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意识焦点的游走会受到人的感受的影响。如果感受到相同的外部事物,意识焦点会产生相同或相似的流变方向。所以在同一社团中,其成员的意识焦点会向同一方向流变。第二,意识焦点会受到思考对象的影响。人的大脑中有明确的思考对象,有明确的意识内容,那么,它便会影响意识焦点的游走。第三,漫意识状态,或者称为布朗运动状态。人没有受到外部世界的刺激,大脑中也没有明确的意识内容,这时候意识焦点的游走是散漫的,无目的的。

人类是社会性的动物,具有生存的相互依赖型。在长期的生存斗争中,为了共同完成某一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彼此间的沟通交流显得尤为迫切。所谓的交流与沟通就是人类通过特定的物质手段将自身意识焦点所指向的意识内容外化,从而在对方的内部世界中唤起相同或相近的意识内容。而意识内容外化的手段有很多,如表情、动作、声音、手势、身势、图画等。虽然有时声音这一外化手段在表达炽热感情时并不占绝对优势,比如一对热恋中的男女在表达相互间的爱慕时,牵手、拥抱有时比声音的表达效果要好得多,但总体来说,声音具有其他外化手段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声音携带的信息量大,适用的交际范围广,使用时不用依靠其他的凭借,正是由于声音这一外化手段无与伦比的优越性,所以名实关系中选取的是声音的外化形式。

那么在最初状态下,“名”与“实”是如何结合的呢?我们可以设想一下,某一社团在共同的劳动状态下,面对相同的外部事物,会产生大致相同的意识内容。在这一情景中,社团中的一个成员会发出一种声音,来达到交际和沟通的目的。这种来自外界的声音刺激,被其他成员通过听觉器官感受到就会改变他们的意识焦点的游走方向,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成员的意识焦点都聚集到相同的外部事物中,他们感受到的听觉刺激会和大脑中的意识内容相重合,“名”与“实”的关系便确定下来了,这便是“约定”的过程。以后随着这种约定关系的确定,渐渐脱离了具体的劳动环境,而在人的观念中就可以虚拟这一劳动环境而就实现“名”与“实”的结合。因为最初发声的劳动成员发声时具有随意性,那么约定俗成的任意性便从此而来。

以上的这种状态,是一种比较理想化的状态。事实上,在具体的交际场景中,发声的不是一人而是多人,发出的声音不是一个而是多个。比如最初时,面对现在“猫”这种动物,甲发出的是mao这个音,乙发出的是gou这个音,丙发出的是lang这个音,这便面临着对这几种语音形象进行筛选,使其统一为一种语音形象。因为语言是交际的工具,必须要经济简明,而且多种语音形象只会加重人们的记忆负担,并且严重影响交际的顺利进行。那么筛选的标准是什么呢?首先在于语音形式接受范围的大小。其次是语音形式的简洁。语言是交际的工具,经济简明才更便于交际功能的发挥。最后是权威的作用。可以假设,当mao和gou两种语音形式不相上下,胜负难分时,可以由社团首领拍板定下。语言的比较与选择在当下语言应用中也有所体现。比如在现代社会,随着网络的应用的普及,网络语言特别流行,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体”。比如今年比较流行的“甄体”、“元芳体”,还有之前的“淘宝体”,相比于其他两种流行一时便销声匿迹,淘宝体的影响更广,尤其是在广大年轻女性中间。这是因为淘宝体的接受范围广,因为每天运用淘宝购物的人不计其数,造就了其长盛不衰的情况。还有就是淘宝体的应用范围更广,不用具体称呼,只用“亲”,“亲”的流行,不仅仅是个称谓的改变,还是个有趣的社会学课题。亲、宝贝等都是私密化倾向的词语,现在堂而皇之地进入公共领域。从词语的角度推测,陌生人之间希望通过称谓的变更,表现内心的真诚,扫除沟通障碍。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比较与筛选,使一种语音形式可以战胜其他语音形式。其实这种比较与筛选是在多次交际中反复选择的结果。

多种语音形式的产生,体现了原始人思维水平的提高。语音形式的筛选与比较,依赖于原始人的思维水平,并且也会促进其思维水平的不断进步。这种比较与筛选的过程,正是“名”与“实”的结合经历了由整体到部分、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

【参考文献】

[1]韩宝育。论语言符号中能指和所指的结合[J].唐都学刊,2004(1).

[2]许国璋。论语言和语言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3]桂诗春。心理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5.

关于成长的名言范文 篇8

【论文关键词】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禁忌语;言有所指

一、禁忌语“言有所指”的性质

语言学家奥斯汀(austin)在他的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中提出,人类的言语不仅仅是语言的使用,是一种行为,即通过说话来做事。他把言语行为分成了两大类:表述句(consta—tive)和施为句(performative)。随后,奥斯汀进一步把施为句分成三种:以言指事(1ocutionaryact)、以言行事(illocutionaryact)和以言成事(或以言取效)(perlocutionaryact)。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的最大特点,就是抓住了言语交际中“人的因素”,阐述了交际单位不是句子而是表达说话人一定意图的语句,把语言的使用与说话者联系起来,把语言符号的使用同“自我”对立起来。

我们在把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用于考察禁忌语现象时发现,禁忌语作为一类相对特殊的语言现象,其存在并为人们所认识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禁忌语本身的符号性及语言符号的社会性本质:其符号性使人们把它的能指与各种人们避讳的事物或理念(即所指)直接对应起来,甚至就看作被避讳的事物本身;其社会性是由于言语社会集团中的人们对禁忌语有着共同的认知习惯,因而在交际双方的谈话中,交际者大多正是认为某些言语的使用是有所指,才对这些言语的使用有所忌讳。

禁忌语的言有所指,是借用奥斯汀的以言指事的说法,却又不完全等同于奥斯汀的以言指事。它更多的类似于结构主义中的相当于“意义”的“所指”,也就是说,说话者所说出的话语中的某些语言符号由于指代客观世界中某些人们所禁忌的客观事物或理念,因而为人们所避忌。如果说奥斯汀的以言指事是用言语在“指什么”,那么禁忌语的言有所指就是在指“人们避忌的事物和理念”。

二、禁忌语“言有所指”的种类

禁忌语的言有所指,是语言符号指称功能的体现。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客观事物和理念是人们所避忌的,指代这些人们所避忌的事物和理念的语言符号也因而成为言语交际的禁忌语。语用学中把这种专门指代事物和理念的语言符号称为指称语(reference)。语言中,很多指称语由于其所指称的事物的特殊性而成为言语交际的禁忌语。

1.人称代词指称语类(personalpronounrefer_ence)。在言语交际的某些特殊情境中,说话人话语中人称代词指称语的选择使用,会直接影响到其交际效果。某些人称代词指称语的使用会给交际对方造成唐突、不礼貌的感觉,因此,交际者在这种特定的情境中,会对这些指称语的使用有所避忌。这种避忌的原因是因为这些指称语的言有所指,即指代的是客观世界具体的人,因此,把这类禁忌语称为人称代词指称语型。

大多数语言当中都存在着三种人称代词体系:

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在言语交际中,说话者在表达命令、批评、建议等意图时,常常在人称代词的使用上有所选择,以免造成交际的失败。例如,在对他人进行批评、建议时,使用第二人称,常会引起对方的反感,因此,说话者一般会使用转换人称代词的方式,来避免这种不礼貌的言语行为。例如:

(1)你身为教师,应当对学生负责。(校长在批评一名教师。)

(2)我们身为教师,应当对学生负责。(同上)

同样是“批评”这样一种本质上有损于对方的言语行为,例(1)中校长用了“你”这个人称代词,教训的口吻加强,会令被批评的对方产生抵触情绪,效果是消极的。但是例(2)中校长使用了“我们”,模糊了所指的范围(referentialrange),照顾了交际对方的积极面子,减轻了交际对方的心理排斥情绪,因而产生积极的交际效果。再如:

(3)在本文中,我将从横向和纵向两个角度对这一问题做全面的探讨。(说话者是某篇论文的唯一作者)

(4)在本文中,我们将从横向和纵向两个角度对这一问题做全面的探讨。(同上)

在对某种功绩进行描述时,例(3)单数第一人称“我”的使用会尽量避忌,以免给人造成骄傲揽功的印象。例(4)改用第一人称复数“我们”来表达,以扩大所指的范围,拉近了和读者的距离,显得谦虚谨慎。

在某些交际场景中,说话人为了更好地达到命令、劝慰、警告等的意图,还常常用第三人称指称语来代替第二人称或第一人称,以减轻这种话语对说话人所造成的伤害。如:

(5)这回你就听我一句吧。(生硬)

(6)这回你就听老师一句吧。(和蔼亲切)再如:

(7)whohasfrightenedyou9.(生硬)

(8)hw ohasfrightenedmybaby?(和蔼)

例(5)和例(7)中,由于说话人所使用的指称语的所指对象在当时的交际语境当中的身份的特殊性,导致了说话人交际话语的不礼貌、不得体,这种说话方式通常为交际者所避忌,因而推崇(6)和(8)。

可见,在特定的情景中,由于说话人在言语交际活动中所充当的角色的特殊性,说话人对某些会造成消极交际效果的人称代词指称语的使用有所避忌,这正是受人称代词指称语的所指对象和范围的限制。

2.专有名词指称语类(propernoun refer-enee)。所谓的专有名词指称语就是指名字类的禁忌语(names)。语言中很多专有名词指称语在言语交际中是被禁忌的对象。这些专有名词之所以遭到禁忌,也是因为其所指对象是人们现实生活中所避忌的对象。

在中国古代,臣子对君主的称呼,晚辈对长辈的称呼,下级对上级的称呼一般都有一定的礼数:臣民们忌言帝王的名字,百姓们忌言达官显贵的名字,后代忌言祖先的名字,晚辈忌言长辈的名字,等等。因此,形成了“为君者讳,为官者讳,为长者讳,为贤者讳”的名讳制度。比如,唐朝时,为避唐王李世民的“李”姓,把“鲤鱼”改称为“赤鲜公”、“三十六鳞”;今天我们的“正月”的“正”字之所以读成阴平,而不读成去声,也是因为古人为了避秦王赢政的“政”字的结果。所谓家讳,就是忌说忌写长辈和祖先的名字,正所谓“子不言父名,徒不言师讳”。司马迁的父亲名“谈”,于是司马迁在撰写《史记》时,把“赵谈”改为“赵同”,而且在《史记》的全书中也找不到“谈”字。这种习俗一直延续到清代。《红楼梦》中的林黛玉为避其母亲的名“敏”字,在遇到“敏”字时都说成“密”,在书写时常省去一两笔或干脆用口来代替。官讳的典型例子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说法。说的是宋代四川某一知州李登因名“登”而下令百姓在当地放灯节中把灯改称“火”。所谓圣人讳,就是对圣贤名字的忌讳。孔子、老子、孟子等圣贤的名字“丘”、“耳”、“轲”等长期被放入禁忌之列。到了今天,虽然已经没有过去那种严格的名讳,但是我们仍然认为直呼长辈及尊者的名字是不敬的行为。人们之所以对这些人的名字进行避讳,正是这些名字言有所指,是指代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所敬畏的人。由于名字具有指代人物本身的作用,因此,人们把对这些人的敬畏转嫁到了对名字的避忌上,以示对他们的尊敬。

英语中还有很多种族歧视性的指称语,在交际中已经被视为禁忌用语。如把黑人称作negros,把意大利人称作dogos,把犹太人称作kikes,把美籍波兰人称为potacks,把美籍华人称为chinks,把美籍日本人称为japs等,人们避忌这些指称语的原因,也是因这些指称语的言有所指。

3.普通名词指称语型(commonnounrefer-ence)。在言语交际中,人们除了对某些专有名词指称语的使用有所禁忌之外,还对某些普通名词类的指称语有所避忌。

关于成长的名言范文 篇9

关键词:英语;名词化;翻译

一、名词化的含义

系统功能语法的创始人韩礼德(Halliday)把名词化结构称为一种语法隐喻(grammatical metaphor),把相对应的非隐喻性的表达形式,即相对的动词或形容词表达形式,称为“一致式”(congruent form)。语法隐喻是语言中客观存在的一种语义现象,名词化结构是语法隐喻应用的代表。它是一个意义在表述上的变异,即由一个常见的语法形式(一致式)所表达的意义转换为由另一种语法形式(隐喻式)来表达。名词化就是过程(按照一致式,用动词描写)和属性(按照一致性,用形容词描写)被语法隐喻为事物(在隐喻式中体现为名词或名词词组)。其作用在于利用隐喻手段将一种语法类型或语法功能转换成另一类,从而生成新的经验类别,体现不同的语言特点和表达特殊的语义效果。

一致性

the young man is brave

technology is getting better

he refuses to help

her statement is true

the old man is wise

隐喻式

the young mans bravery

advances in technology

his refusal to help

the truth of her statement

the old mans wisdom

通过这些例子,可见句子中的动词或形容词转换为名词,小句变成了名词词组,从而词组的中心词获得了动词或形容词的意义,同时又具有名词的语法功能和语法意义。这样,名词化结构具有动词或形容词及名词的双重性。也就是说名词化结构的中心词一般是由动词或形容词派生或转换来的抽象名词,因此名词化结构和一个小句结构有系统的对应关系,抽象名词本身往往与一个动词或形容词相对应。

二、英语中名词化的翻译方法

据对比语言学研究, 英、汉语言在形式上存在显著差异, 主要体现为英语重“形合”而汉语重“意合”。英语有着十分鲜明的语言形态, 其语言结构紧密、句法严格, 主要靠语言本身的语法手段及词汇的屈折变化来展开表达。如:

The main objection to vegetarianism on a longterm basis is the difficulty of getting enough protein―the body―building element in food.

句子初看很长, 而实为单句, 只有一个主语 the main objection 和一个谓语动词 is,其余成分多为具体名词和抽象名词, 由介词和破折号连接, 全句呈现“核心复合扩展形态”。这种语言体式能提高表达的凝重感和客观性,因此常用于书面语篇。而汉语则是一种形态较弱的语言, 其结构相对松散, 句法灵活多变, 主要依靠语义和句内、句间逻辑关系来实现其表达, 可以说汉语是一种“形散而神不散”的语言。如例句的汉译为“我们反对长期素食是因为长期素食会使人体难以获得充足的蛋白质, 而食物中的蛋白质是健体要素”。译文中出现了多个小句,使全句呈现“链式线性延展形态”。

以上英汉形式对照恰好印证了对比语言学中的理论――英语具有名词优势于动词之倾向, 而汉语则善于使用动词结构并保留小句。Changing English一书中也曾指出英语“名词优势于动词”。而汉语作为一种最缺乏曲折形态的语言,其语法结构较严格地受“时间顺序原则”的制约,显然,以动词和其他成分组织的小句更易于体现这一原则。所以汉语具有“以动词为中心”的语法特征。根据语句翻译的等效原则,译者应力求将英语中名词化结构所传达的语义效果,用适当的“以动词为中心”的汉语形式表达出来,易于读者理解原文作者真正的语义。

因此, 虽说英汉翻译没有固定的模式可套,但毕竟这两种语言各有某些固定的表达特点,在进行英汉语转换时译者并非是简单地用汉字与英语单词作精确对应, 而是将以上特征映射到转换的实际过程中去, 从而顺利地实现该转换操作。在这样一个大的语际转换背景下, 名词化结构的处理成为了十分关键的部分, 该转换应处于“词组―小句”两个层次之间, 而转换趋势应为由英语的词组转换为汉语的小句 (汉语小句相当于一个主谓或动宾词组或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句子)。以上句为例, 其主语由复杂的英语名词化结构被译为完整的汉语小句“我们反对长期素食”, 这便是名词化结构英汉形式转换的典型范例。

1直译法。在这种情况下,原文结构中成分之间的关系在译文中基本不变。例如:

(1) I love wisdom more than she loves me. (Byron)我爱智慧胜于智慧爱我。

(2) Did you notice the change of her expression? 你注意到她表情的变化吗?

(3) His diligence leads to his success. 他因勤奋而获得成功。

(4) I can note the grace of her gesture. 我注意到她举止优雅。

(5) The government called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more technical schools.

政府号召建立更多的技术学校。

2转换法。翻译时英语中的名词结构需转换成汉语相应的动词或其它形式,才能既恰当表达原文的意义,又能使译文自然流畅。例如:

(6) Your words were a great encouragement to me. 你的话极大的激励了我。

(7) Although it was a short engagement, a lot of men were killed.

尽管交锋短暂,许多人还是阵亡了。

(8) Loss of tool hardness leads to tool failure. 刀具失去硬度导致刀具不能使用。

(9) Poverty is a global problem, and its eradication is obligation humankind owes to itself.

贫困,世界性的问题;消除贫困,全人类的责任。

(10) Scarcity of resource will lead to more rationing of services and hard choices.

由于缺乏资源,服务行业将更多地实施限额配给,人们将面临艰难的抉择。

(11) They are the employers of managers, as much as they are the employers of work people.

他们不仅雇用工人,也雇用经理。

(12) If you are a lover of art, you can buy antique objects as well as Chinese calligraphy and painting.如果你爱好艺术,你可以在中国购买字画和古玩。

这种翻译方法涉及到结构成分的转化。作为名词化结构中心词的名词转化为汉语的其它词类后,表示有关参与者的结构成分也应该相应调整或变动。例如(6)(7)中的表语性名词encouragement和engagement译成“激励”和“交锋”后,它们的形容词修饰语great和short也相应转化为汉语的程度副词“极大的”和“短暂的”;(8)(9)中的loss和eradication两个动作名词译成汉语动词后,名词化结构中的其它成分也随之而调整,(8)的名词化结构译成了汉语的“主谓宾”结构,(9)的名词化结构译成了汉语的“动宾”结构;(10)(11)(12)中的名词化结构也译成了汉语的“动宾”结构。

3意译法。即不能直接按照字面意思翻

英语中名词化结构的翻译

卢 瑶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浙江绍兴 312000)

关键词:英语;名词化;翻译

一、名词化的含义

系统功能语法的创始人韩礼德(Halliday)把名词化结构称为一种语法隐喻(grammatical metaphor),把相对应的非隐喻性的表达形式,即相对的动词或形容词表达形式,称为“一致式”(congruent form)。语法隐喻是语言中客观存在的一种语义现象,名词化结构是语法隐喻应用的代表。它是一个意义在表述上的变异,即由一个常见的语法形式(一致式)所表达的意义转换为由另一种语法形式(隐喻式)来表达。名词化就是过程(按照一致式,用动词描写)和属性(按照一致性,用形容词描写)被语法隐喻为事物(在隐喻式中体现为名词或名词词组)。其作用在于利用隐喻手段将一种语法类型或语法功能转换成另一类,从而生成新的经验类别,体现不同的语言特点和表达特殊的语义效果。

一致性

the young man is brave

technology is getting better

he refuses to help

her statement is true

the old man is wise

隐喻式

the young mans bravery

advances in technology

his refusal to help

the truth of her statement

the old mans wisdom

通过这些例子,可见句子中的动词或形容词转换为名词,小句变成了名词词组,从而词组的中心词获得了动词或形容词的意义,同时又具有名词的语法功能和语法意义。这样,名词化结构具有动词或形容词及名词的双重性。也就是说名词化结构的中心词一般是由动词或形容词派生或转换来的抽象名词,因此名词化结构和一个小句结构有系统的对应关系,抽象名词本身往往与一个动词或形容词相对应。

二、英语中名词化的翻译方法

据对比语言学研究, 英、汉语言在形式上存在显著差异, 主要体现为英语重“形合”而汉语重“意合”。英语有着十分鲜明的语言形态, 其语言结构紧密、句法严格, 主要靠语言本身的语法手段及词汇的屈折变化来展开表达。如:

The main objection to vegetarianism on a longterm basis is the difficulty of getting enough protein―the body―building element in food.

句子初看很长, 而实为单句, 只有一个主语 the main objection 和一个谓语动词 is,其余成分多为具体名词和抽象名词, 由介词和破折号连接, 全句呈现“核心复合扩展形态”。这种语言体式能提高表达的凝重感和客观性,因此常用于书面语篇。而汉语则是一种形态较弱的语言, 其结构相对松散, 句法灵活多变, 主要依靠语义和句内、句间逻辑关系来实现其表达, 可以说汉语是一种“形散而神不散”的语言。如例句的汉译为“我们反对长期素食是因为长期素食会使人体难以获得充足的蛋白质, 而食物中的蛋白质是健体要素”。译文中出现了多个小句,使全句呈现“链式线性延展形态”。

以上英汉形式对照恰好印证了对比语言学中的理论――英语具有名词优势于动词之倾向, 而汉语则善于使用动词结构并保留小句。Changing English一书中也曾指出英语“名词优势于动词”。而汉语作为一种最缺乏曲折形态的语言,其语法结构较严格地受“时间顺序原则”的制约,显然,以动词和其他成分组织的小句更易于体现这一原则。所以汉语具有“以动词为中心”的语法特征。根据语句翻译的等效原则,译者应力求将英语中名词化结构所传达的语义效果,用适当的“以动词为中心”的汉语形式表达出来,易于读者理解原文作者真正的语义。

因此, 虽说英汉翻译没有固定的模式可套,但毕竟这两种语言各有某些固定的表达特点,在进行英汉语转换时译者并非是简单地用汉字与英语单词作精确对应, 而是将以上特征映射到转换的实际过程中去, 从而顺利地实现该转换操作。在这样一个大的语际转换背景下, 名词化结构的处理成为了十分关键的部分, 该转换应处于“词组―小句”两个层次之间, 而转换趋势应为由英语的词组转换为汉语的小句 (汉语小句相当于一个主谓或动宾词组或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句子)。以上句为例, 其主语由复杂的英语名词化结构被译为完整的汉语小句“我们反对长期素食”, 这便是名词化结构英汉形式转换的典型范例。

1直译法。在这种情况下,原文结构中成分之间的关系在译文中基本不变。例如:

(1) I love wisdom more than she loves me. (Byron)我爱智慧胜于智慧爱我。

(2) Did you notice the change of her expression? 你注意到她表情的变化吗?

(3) His diligence leads to his success. 他因勤奋而获得成功。

(4) I can note the grace of her gesture. 我注意到她举止优雅。

(5) The government called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more technical schools.

政府号召建立更多的技术学校。

2转换法。翻译时英语中的名词结构需转换成汉语相应的动词或其它形式,才能既恰当表达原文的意义,又能使译文自然流畅。例如:

(6) Your words were a great encouragement to me. 你的话极大的激励了我。

(7) Although it was a short engagement, a lot of men were killed.

尽管交锋短暂,许多人还是阵亡了。

(8) Loss of tool hardness leads to tool failure. 刀具失去硬度导致刀具不能使用。

(9) Poverty is a global problem, and its eradication is obligation humankind owes to itself.

贫困,世界性的问题;消除贫困,全人类的责任。

(10) Scarcity of resource will lead to more rationing of services and hard choices.

由于缺乏资源,服务行业将更多地实施限额配给,人们将面临艰难的抉择。

(11) They are the employers of managers, as much as they are the employers of work people.

他们不仅雇用工人,也雇用经理。

(12) If you are a lover of art, you can buy antique objects as well as Chinese calligraphy and painting.如果你爱好艺术,你可以在中国购买字画和古玩。

这种翻译方法涉及到结构成分的转化。作为名词化结构中心词的名词转化为汉语的其它词类后,表示有关参与者的结构成分也应该相应调整或变动。例如(6)(7)中的表语性名词encouragement和engagement译成“激励”和“交锋”后,它们的形容词修饰语great和short也相应转化为汉语的程度副词“极大的”和“短暂的”;(8)(9)中的loss和eradication两个动作名词译成汉语动词后,名词化结构中的其它成分也随之而调整,(8)的名词化结构译成了汉语的“主谓宾”结构,(9)的名词化结构译成了汉语的“动宾”结构;(10)(11)(12)中的名词化结构也译成了汉语的“动宾”结构。

3意译法。即不能直接按照字面意思翻译,只能通过上下文来判断其确切含义,并按照汉语的表达习惯加以意译。例如:

(13) British workmen, once a byword for craftsmanship and conscientiousness, seemed to take a new pride in being slovenly and surly.

英国工人素以技术精湛、责任心强著称,今天似乎也变了:工作散漫、乖戾使气,反以为荣。

Craftsmanship意为“技术”、“工艺”,conscientiousness意为“责任心”,在此句中与后文being slovenly and surly形成鲜明对照,故分别译为“技术精湛”和“责任心强”。

(14) The business of foreign policy is to keep interests of different countries compatible. The skills needed are accommodation, adjustment and compromise.

外交的作用就是使各国的利益能保持协调。因此就需要有互相忍让、互相妥协的本领。

Accommodation和adjustment意义基本相同,意为“调解”、“和解”等,compromise意为“妥协”。它们用来指协调国与国之间的利益的方式,然而国际之间的协调自然是双边的互动,故此处译为“互相忍让”、“互相妥协”。

(15) It is the insistence, as a first consideration, upon the interdependence of the various elements in, and parts of, the United Statesa recognition of the old and permanently important manifestation of the American spirit of the pioneer.

我们首先考虑的是:坚持合众国国内的各种因素之间、合众国各个部分之间的互相依赖关系―承认体现美国拓荒精神具有传统和永远重要的价值。

Manifestation译为“表明”、“现象”等,如果字面直译,译文势必晦涩难懂。这里译为“体现……价值”,意义更明确。

三、结束语

英语名词化是英语语言使用中的普遍现象,英语民族认识和反映客观现实的方式特点及语言本身的结构特点导致了名词化现象的产生。这种语法隐喻语义多变,结构成分之间关系复杂,往往晦涩难懂,翻译时不易把握。要想达到英语名词化翻译的动态对等,必须充分理解原文,熟悉英汉两种语言,尤其要深入了解两种语种的语言特点;尽可能多的了解文体涉及的相关领域,必要时还要参阅有关资料和请教相关领域的工作者。了解名词化结构的构成及在句中应用的重要性,能够帮助译者提高译文质量。

参考文献

[1]Potter S. Changing English[M]. London: Penguin,1969.

[2]R. Quirk, et al. A 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M]. London Longman Group Limited 1985.

[3]李丙午,燕静敏。科技英语的名词化结构及其翻译[J].中国科技翻译,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