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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感的满分作文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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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己的伤感故事,为了记录自己的心情与经历,可以借助作文的书写。我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伤感的满分作文素材5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伤感的满分作文素材(篇1)

有人说,现代人的心灵已经被大众化了,总是在做一件事前先观察别人的眼色再做。我很庆幸,因为我想,我应该还没有。

——题记

走在喧闹的大街上,我四处张望,拿不定主意到底要买什么。敞开薄薄的风衣,让略带寒意的秋风吹起它,像一只大鸟一样在风中飞翔般漫步,再看看地上梧桐树金黄的落叶,我便有了秋日凉爽的心情。蓦地,一个蹲在路边的老乞丐打乱了我惬意的心情。他裹紧破烂的衣衫,不停地呵口气暖暖手,在我看来如此美妙的秋风对于他却是可怕的寒冷。我可以这么轻松地漫步,而他不能。他只能蹲在地上出卖尊严来换取一点糊口的钱,另外还得受无数的白眼和拒绝。经过他面前时,出于同情我不禁放慢了脚步。这一举动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抬起了头,沟壑纵横的脸上写满了无奈,混浊的眼里透出几分凄凉。

我掏出一元钱,轻轻扔在了他那没有几元钱的破碗里。他感激地冲我不停地点头,令我不忍再看,直起身继续往前走。与其说是走不如说是逃,我实在不敢看他的眼神,那么悲凉和忧伤。“站住!站——站住!”,背后传来了一阵叫喊声。回过头,才发现一个小孩从乞丐碗里抓了钱,慌忙之中向我跑来。我本来可以立即伸手抓住那个小孩,可我的手却缩回口袋里,也许是畏惧秋日的寒冷。老乞丐跌跌撞撞地跑着,一个不稳,摔在了离我很近的地方。我没有去扶他,因为我看到了路人们对老乞丐鄙夷的眼神。于是我走到了离他远点的地方,以旁观者的心态来看着他。我的举动大概引起了人们的赞同,不少人围了上来看着老乞丐。他挣扎着爬起来,但没有再追,而是用手捂住了脸,肩膀抽动起来。人们嘲笑了几句,慢慢散开了。我正准备走开,看见乞丐松开了手,又蹲了下来,碰巧他的目光扫到了我的脸上,立刻勉强挤出一个笑,又冲我点了几下头,大概还在感激我。我的鼻子一霎那就酸了,是冷风吹多了吧?他大概还不知道我也曾嘲笑过他吧?我这才意识到我一直鄙夷的大众化心里早已盘踞了我的心灵,今天终于露出了脑袋。在我缩回手的一霎那,我还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是那么的可悲而渺小。

这件事,真让我难过,不仅为了老乞丐的孤独,更为了我自己早已套上坚硬外壳的心。

伤感的满分作文素材(篇2)

我还记得我的第一次难过,那是一个星期六,从早上到下午,一直到天色昏暗下去。

那个星期六,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妈妈答应我带我去公园玩,她上个星期就答应带我去公园玩儿的。我一直等啊等,白天从东边日出到夕阳西下,傍晚希望睡一觉就能到天亮,终于等来了这一天的到来。

那天早上我早早就起床了,然后刷牙,吃饭,到了八点,我就问妈妈走吗?妈妈说:“等一下,我把鸡和牛喂饱了就走,再把奶挤一下就马上走,没事,这很快的,你在院子里玩儿一会儿。”我知道妈妈说这很快的是在骗我,因为我知道鸡圈里面有很多鸡,牛圈里面也有很多牛,还要挤奶,可是我也很无奈,只能在院子里跟我的小绵羊玩

过了很长时间,妈妈才干完,我又对妈妈说:“去吗?去吧,走吧,快走吧!”但是妈妈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连围裙都没有脱下,然后又对我说:“没事,现在还早着呢,我把窗帘洗完再走。”

这一次不能原谅,我不知道那么大的窗帘要洗多久,况且是两个,可妈妈应该知道,我蹲在她身边看着她洗。我一声不吭,盼着,有一点伤心感和难过感,心里酸酸的。

现在已经正午了,妈妈说:“吃完午饭睡完午觉再去。”我很无助,只能照做。可是当我睡完午觉起来时,发现已经三点了,我赶忙起身去找妈妈,可出门却发现母亲又再喂动物,我喊道:“妈妈!现在赶紧走吧,还来得及。”可妈妈却说:“啊?现在已经很晚了,下次吧。”我无声地流泪了

当时如果去的话还来得及,还能在公园里玩儿一会儿,可妈妈却一次又一次地拒绝,选择去干活。那个星期六,就在那天,母亲发现我在那一动不动,发现我在哭,在不出声的流泪,我感到母亲惊惶地放下手中的饲料,把难过的我抱进她的怀里

我难过得像一只无家可归的小鸟,我听见母亲一边亲吻着我一边不停地说:“哦,对不起,哦,对不起”那个星期六,本该是出去的,去公园玩的,我蹲在那个又大又圆的院子里,依偎在母亲怀里,闭上眼睛不再看太阳,光线正在无可挽回的消逝,一派荒凉

我回到屋里,失望地趴在床上,难过的哭起来

伤感的满分作文素材(篇3)

我的24岁,是个尴尬的年龄。想买车,想买房,偶尔想结婚。似乎这已经是一个任务,而不再是一个目标,有时也会这样想想,我还这么年轻,想要的却这么多,总该慢慢来的,说道理自己还是太急躁了吧。好吧,我承认这是个不错的借口,所谓年轻,只是一块做错事后的一块遮羞布。透支着信用卡,透支着精力,然后换回不属于现在的成果,而这好像就是成长的代价。

我的24岁,是个念旧的年龄。时光记录着所有的故事,关于那些从前。我们喜欢抑或厌烦的种种。东理,留下了很多记忆,有欢乐的,痛苦的,不舍的,难忘的,错过的,收获的……有时候,交谈变得空洞,沉默反而沟通;色彩显得苍白,黑白反而精彩。那些年,我曾因为骚年的一句“龙卷去不”就怦然心动,或许这就是友情的开始;那些年,我也曾因为少女的一个回眸就久久不能忘怀,这个也可称作爱情的蓓蕾。

我的24岁,是个孤独的年龄。我喜欢在推着脚踏车在路灯下漫步,看着自己的影子被越拉越长,心中默念,其实,我不是一个人,我还有影子。人的一生,必须走过繁华,也必须走过低谷,在岁月和现实的摧残下,慢慢的学会了忧伤的独处,成了一种戒不掉的习惯,学会了用孤独的灵魂与落寞的文字对话,在断断续续伤感的文字里阐述人生。这是一种境界,用心模仿,触摸本不该属于这个年龄的情感。孤独,如泣,如诉。

我的24岁,是个伪装的年龄。城市的生活脚步总是那么的匆匆忙忙,人潮拥挤,车水马龙,自己的神经也绷的紧紧的。进入社会,到处都是形形色色的人,因为害怕受伤,身体上的或者是心灵上的。习惯把自己影藏起来,只有面对熟人的时候,才会偶尔露出面具下面的本真,当换来一句“你怎么这么幼稚”的时候,好吧,还是带上伪装吧,你也慢慢习惯不真实的我。

我的24岁,是个动荡的年龄。工作,开始慢慢变的美好,满腔的拼劲,就是为了这一切美好的伊始,可以来的更快一点。周立波说过,要是你生活中缺少了某样东西,那就是你没有给予它足够的关注,比如钱。这也是为何我会只身来到深圳,努力的原因之一吧。生活还是不能太平静了,死水总要起点波澜才好。谁比谁辛苦,谁比谁努力,没人会关注,况且,我只想在乎我在乎的,比如人。至少我不想父母在凌晨5点,还在用艰辛的双手的为我铺开未来的路。

我的24岁,是个想家的年龄。告别异乡孤独的客,常是走着走着不觉然卡住的瞬间 ,心一刹那像荒草一样燃烧,剪刀般的思念,又是一次蔓延。成和超的婚礼,也给了我一个回家的理由,然后便是不计后果的计划行程,晚点四个小时的车程,也变得没那么在意。伴随着和煦的阳光、清新的空气,在家起来的每个早晨,远比以前来的珍惜。我喜欢这样偷偷的让自己停下来,然后重新启程,走的更远。家是寄托,更是不变的动力。

我的24岁,是个梦想的年龄。梦想应该是属于青春的,虽然青春的字眼慢慢的觉得陌生,年轮也总是很轻易的烙下苍老的印记。以为总是长久的东西,其实,就在转神与刹那间便不在身边了。曾经深爱、思念着的人便轻易的变成了曾经熟悉的陌生人。曾经纯真无邪,曾经美丽梦想,随着四季轮回慢慢的散尽……这就是青春,这就是梦想。现实存在,背后的梦想,有时变得触手可及,有时变得遥不可及,我乐此不疲的追逐着属于我的梦想。

我想妙笔生花,写尽一段即将逝去的时光,我想栩栩如生,画出阡陌红尘中一撇惊鸿。24岁,你好,我才好。

很喜欢这句话:青春只是给了我们初见的机会,这一切不会再来,不会再走,不会再见;也许我会跋涉更远的地方,也许我会成为更好的自己,也许我会走进不同的世界,也许我会很快遇见那一片好时光。

故事就这么写,成长,我们不再遗憾。

伤感的满分作文素材(篇4)

很小的时候,心里总有一个很美的梦,梦着那个站在讲台上的是你,梦着哪天自己也会穿着那天使的衣裳,梦着,梦着…梦着所有一切美好的东西……

青春年少的时候,偶尔也会去梦一下下小时候的梦,是很美,却美得让人难以接近,发现去努了力却还很远的时侯,心开始退却了,小小的肩膀想撑起自己的天很难,很难……

再大一点的时候,梦远了,也淡了,因为心里已经知道梦以碎了,不再去想,不再去怀念,因为那时才知道,才知道是自己把梦弄丢了,找不回来了,能过一天是一天,与其说是在过日子,不如说是在混时间,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有一滴泪从眼角滑落,很咸,很涩,没有多的,只有一滴,生活是现实的,找个肩膀靠靠吧,梦没了,人要活,日子也要过

所以寻寻觅觅,寻寻觅觅,谁的肩膀更塌实,哪个的肩膀更宽,在爱情与面包之间徘徊,在爱情与亲情之间无奈…最后,由它去吧,要怎样就怎样,活着不能只为自己啊!或许还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活出自己的天!

与你今世的纠结,已成歌

莫小茉不漂亮,却很吸引眼光。细长的眼睛,单眼皮,眼尾轻轻上扬,飞入飘动的发间。五官很平淡,但是放在一起有种特别的味道。似茉莉花香,若有若无,似是而非,干净,透明,淡漠却别有风情。

小茉喜欢随心所欲的生活状态,喜爱呼吸自由的味道,有点任性,但不会无理取闹。不太喜欢家庭生活模式,曾经有过一段婚姻生活,坚持了一年,还是放弃了。她无法忍受那么美丽的爱情被柴米油盐鸡零狗碎破坏。分开以后她与原来的老公保持着很好的友谊,她还是喜欢现在这样的感觉。闺蜜骂她对感情有洁癖,哪有那么完美的爱情?不然就是还没有遇到真命天子,没有尝过低到尘埃里的痛楚。

“不然让我们家大伟收了你,省得他在外面拈花惹草让我受那些小妖精的气!我们可以学古人共侍一夫嘛。”闺蜜口无遮拦地说着。小茉无奈地翻翻白眼,索性带上耳机将她的喋喋不休杜绝耳外。

娇颜是莫小茉大学的死党,人如其名,有一张迷死人不偿命的脸,她活泼外向,个性张扬,在大学里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人不计其数。由于长相和个性的缘故,娇颜从小就没有女朋友,跟小茉成为好友,是因为一次打架。大一的时候,大三的学姐带了几个姐妹找到娇颜,说要给她些颜色。学姐的男朋友偷偷写信给娇颜被她发现,学姐迁怒到娇颜头上,娇颜当然不服,冲突中她势单力薄趋于下风。宿舍楼里袖手旁观看热闹的人很多,平日里见不得娇颜意气风发的学姐学妹在一旁幸灾乐祸,小茉在一边看不下去,上来很轻松帮娇颜解了围。小茉六岁就开始学跆拳道,在上大学之前已经是黑带三段。没有人会想到貌不惊人、沉默寡言的莫小茉有这么一手,都傻了眼。娇颜问小茉为什么帮她,小茉淡淡的说,她见不得别人以强凌弱。一句话让娇颜死心塌地缠上小茉,缠得小茉焦头烂额。小茉对娇颜说,我不喜欢被人关注,你太惹眼,别老是跟着我。娇颜认真地说,古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你对我有救命之恩,我不能忘恩负义啊,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小茉只有举手投降的份儿。那以后飞扬跋扈的娇颜和人淡如菊的莫小茉成了校园里最惹眼的风景。

大三的时候娇颜与学校里最帅的物理系才子李维上演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剧,结果以李维攀上某富商的千金双双出国深造而告终,从此以后对爱情她不再报任何幻想。大学毕业后娇颜留在A市,很快嫁给了做房地产的赵明伟。她对小茉说,这是个男人的世界,哪怕你比他们更有能力,出去做事,男人会因为你是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而对你另有想法。趁着身家清白的时候找个有钱有势的男人,对我是最好不过的选择。事实证明娇颜的明智,赵明伟在A市是个重量级的人物,经营房地产生意,黑白两道都礼让他三分。他外形高大粗狂,不怒自威,对娇颜宠爱有加,在他的大翅膀下娇颜继续着张扬的个性。

小茉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娇颜说赵明伟划在她名下的财产够她们用到下辈子的,她娇颜有的也就是小茉有的,只管吃喝玩乐享受人生就是了,不要那么辛苦去看别人的脸色。莫小茉只是笑笑。见小茉不搭理她,娇颜又生一计,她让小茉在她的一个国际健身俱乐部里当跆拳道教练,莫小茉本来还要推辞,娇艳立刻开始死缠烂打,在大学里小茉就最怕她这一招,只好接受。娇颜从小茉接手后就当上甩手掌柜,一切都交给小茉,小茉不敢怠慢,认真经营,短短一年时间,做得风生水起,效益颇丰。

莫小茉到底不是个能被约束的人,等到俱乐部的一切都走上正轨之后,她留下娇颜给她经营俱乐部所用的信用卡,只取走了她应得的那部分,并给娇颜留了一个字条,只有四个字:我出去了。娇颜气的直跺脚,勒令赵明伟立马找出莫小茉的行踪。赵明伟第一时间查出小茉乘飞机去了西藏。娇颜立即也要去西藏找小茉,被赵明伟好说歹说留下,他说小茉也有自己的生活,既然她存心要走,就算找到也无济于事。娇颜前一天刚查出有了身孕,还没来得及告诉小茉,身体不适合奔波,况且她也知道小茉的脾气,决定了的事不可能改变,想想也只得作罢。

时间过的很快,莫小茉转眼已经离开两年了,她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给娇颜寄来一张明信片,中国几乎所有的地方她都去过了。娇颜收着厚厚的一叠明信片,每天抱着一岁多的女儿念念说小茉,指着照片让她认,告诉她这也是妈妈。念念没有继承娇颜张扬的美貌,眉眼倒有两分与小茉相似,淡淡的,很是乖巧可人,赵明伟说这是因为怀孕的时候娇颜想小茉太多的缘故。对女儿他疼得什么似的,恨不得能把天上的星星摘下来给她做玩具。娇颜自从小茉走了以后,倒像模像样地贤妻良母起来,生下念念以后在家相夫教子,变了个人似的,举手投足间越发优雅美丽起来。赵明伟总是说,这辈子有了娇颜和念念算是没白活。

一个明媚的早晨,娇颜像往常一样起床给老公和孩子准备早餐,突然一阵头晕目眩,眼前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赵明伟听到动静出来一看,抱起娇颜马上去了医院。检查结果令赵明伟甚为焦心,娇颜脑子里长了个瘤,急需要手术,否则将有生命危险。院长亲自带专家紧急进行了会诊,建议赵明伟就在本院手术,这种病例的成功率可以达到百分之六十。这家医院是全国最好的医院之一,医疗技术在国际上也是处于领先地位,鉴于娇颜的病情不适合乘坐飞机,而且手术要尽快,否定了出国的计划,定于三天后进行手术。

赵明伟面对娇颜的意外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慌乱,完全乱了章法,他一直守在娇颜身边,握着她的手,只怕一松开娇颜就会永远离开。他很自责自己平日的疏忽,娇颜有时的身体不适与头痛他都以为是照顾念念没有休息好的缘故,他只是嘱咐她要多睡觉并没有多想,再加上娇颜本来就不是娇气的人,从来没把这些放在心上,想不到竟到了如此严重的地步。

秘书递过来手机,说有个叫莫小茉的找他,赵明伟一下跳起来,抓起手机大声叫道:莫小茉,你快来,娇颜她......,便说不话来。秘书拿过电话,简短的说了情况,关上电话,轻轻对他说莫小茉赶最早一班飞机,明早到。这时娇颜从昏迷中清醒过来,赵明伟抓住娇颜的手欣喜若狂,娇颜只是虚弱地说了一句:大伟,小茉回来了?得到肯定的答复,又沉沉睡去了。

夜是那样漫长,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折磨,凌晨时分莫小茉风尘仆仆赶到医院时,看见赵明伟一夜之间生出了许多白发。看着病床上的娇颜,小茉不敢相信这竟然是从前那个生龙活虎的女人,那样苍白的脸色没有一丝生命的胭红,心突然间疼得厉害,她俯下身去,在娇颜耳边轻轻说了一句:亲爱的,我回来了。伸出手,帮娇颜理了理有些凌乱的发丝,手指停留在娇颜美丽的容颜上,泪止不住落了下来。娇颜缓缓睁开眼睛,看见小茉,无力地骂了一句:我还没死呢,你哭什么!你还知道回来啊!莫小茉心头一暖,以前的那个娇颜又回来了。她告诉娇颜,前两天做梦,梦见娇颜从悬崖掉下来,心里就一直不舒服,昨天打了一天电话都没人接,好不容易找到赵明伟,才知道情况。

这时赵明伟抱着念念走了进来,念念挣扎着下来,走到娇颜的床前,小手摸了摸妈妈的脸。娇颜费力地指了指莫小茉说,念念,看看这是谁啊?念念睁着清澈如水的眼睛看着莫小茉,叫了一声,妈妈,竟张开小手臂扑到小茉怀里,莫小茉抱着念念小小的身躯,泣不成声。这个热情的女子,给了她生命般的爱与友谊,而她给予她的是什么?只是那么浅薄的淡如水的君子之交,真的犹如滴水,却被报以了涌泉。一直沉浸于自己的淡漠孤芳自赏,莫小茉平生第一次痛恨自己的生活方式,她不知道一切是否还来得及弥补。

娇颜终于还是支撑不住,深度昏迷,一直到被推进手术室也没有醒过来。陪伴娇颜的的四十八小时里莫小茉几乎说了她一辈子所有的话,一分钟都没有停过,说得嘴上起满了水泡。她不敢想,怕再不说娇颜就再没有机会听到了,哪怕是昏迷她也相信娇颜是可以感觉到的。

在手术前要签字,赵明伟握着笔怎么也下不了手,最后还是莫小茉签了。看着娇颜被推进手术室,莫小茉抱着念念和赵明伟站在手术室门口那条白色的长廊上,心在一点一点下沉,她不知道娇颜还能不能回来,只能在心里默默地祈祷,希望上苍再给她一个机会,让她重新再拥有一次那已融入生命的友谊。

手术室的红灯亮了,莫小茉能做的,只有等待。

岁月,薄了时光

我站在玻璃后,只负责将最美的景象拍照留念。

看过那么多转瞬即逝的美丽泡沫,我知道再长的旅程也有结束的一天;在高处转动时遇见的一切,都不可能在结束后随我一起落回地面。

那是一段触不到的风景,始终隐没在抬头就能看到的云端里。

离开这座城市,从此处通行。一挥手一盖章,你便明白由这一刻开始只有身后的地方叫北京。

天还没有透亮,候机大厅里陈列着茫然等候的人群:有人捧着外卖袋吃早餐,有人躺在椅子里补眠,有人膝上搁着电脑对准屏幕打呵欠。

而我在属于我的记忆里,看着沿途的风景,只是在这些时光里,我渐行渐远。看过的地方,遇见的人。一一忘掉。

下一站会去哪里?未知。只是知道这一站是在告别,和身后的北京。和那个在我的相机下留下影子的北京说再见。

有时候,流年的岁月里总有些东西是你念念不忘的。走过的路途,看过的风景。我为自己留下那个美好的记忆。在此去经年的岁月里,我静静的看着,我所喜欢的风景,留念的风景,在一抬头就看得见的地方。

有人说,玻璃后的景色更美,可是心里的记忆,在一遍遍的徘徊,有时候,越是在流年里执着的岁月,越是难以忘怀。

我为自己曾经眷恋过的岁月做上记号。若干年后,在不同的岁月里,我也会遇到不同的风景,不同的事物,不同的人。但如今,我最眷恋的也只是此生看过的风景,流年里见过的风景。

落地玻璃窗的窗格将视线划成一块一块,窗外无边无际的机场跑道犹如拼图般静默在这个清晨。此时此刻整个北半球都未曾彻底醒来,唯有我右手食指上的戒指反射出温柔的光。

这座美丽的城市在沉睡,而我离去,说着告别,把所有的记忆装订好,挂在记忆的墙上。而后在流年里慢慢的看尽。

岁月,到底是有不动声色的力量,我静静的看着沿途的风景,心里,有时候落寂的要命,可是我却无法说出口,有些故事,只有自己知道,也只有自己可以承受。

有时候,我也会抱怨,这个世界不公平的那么多,可是,岁月总是在不经意间,薄了时光,凉了记忆。

散了浮生,乱了流年。

所有的记忆终将散场。

伤感的满分作文素材(篇5)

“下雨了!”听到雨声女人在床上爬起时嘀咕了一句。雨下的不是很急,女人站在窗前看了好一会儿才把窗门关上。女人喜欢雨天,特别喜欢在这样的夏夜,雨点啪啪地打着窗,这样的响声让她觉得安逸。突然她想到现在的雨声少了许多诗意,就剩下这种啪啪的音调了,唉!这就是城里的雨。

女人记起了很久很久以前,和爸妈住在平房里,雨天时就常倚在门前看雨,听雨。那时的雨特别的好看,是这种:“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要看近却无”的景象。大了些到城里念书,城里的孩子雨天就在教室窜来窜去,把纸球扔的满天飞。偶尔也会砸到她的头上,她感到很不适。她暗幸能坐在窗边,能看外面的雨听听雨的声,能借着玻璃看到不远的他,就在那时她拥有了一本《雨丝集》,有了心事。一道闪电划过,女人把思绪收了收,转过头看看身边的男人,睡得好稳,看来这场雨没有扰到他的睡眠。

情归何处?梦留谁边?这是谁写的句子呢?此时她的脑海跳出了这样一个有点搞笑的问题。以前看书她喜欢把一些好句子记下来,开始只是一些座右铭,后来嘛后来竟全是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为伊消得人憔悴之类的诗词,好象只有这样的句子才打动她。那时她幻想爱情也开始试着写诗,只是她喜欢的人那时不懂这些。和他的谣言其实在同读一个班时就开始了,少年时同学的眼睛比任何时候都雪亮,他为她做过什么,她什么时候偷看他,同学算得比她清楚。当这事传遍整个年级时,她再也没敢和他说过话了。多年后的聚会,他说她就是他的初恋。

雨渐渐小了,听得到嘀嗒嘀嗒的声,这是雨落到了大叶榕的叶子上,有点沉,但总比打在窗台啪啪的声音好听。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这是女人喜欢的意境。身旁的男人翻了身,借着街灯透过的光,女人静静打量他的样子。其实在很多半夜醒来的时候,女人就会常打量她的男人。有时也在心里问一下自己:怎会嫁给了他?男人不是不够好,就是少了些诗意,还少了些什么呢?女人也说不出来。女人刚工作时稚气、文静,让不少的男人喜欢。只是喜欢她的那些人在她面前表现的太过小心翼翼,常投其所好,让她觉得太没气概,她想要的是一个能替自己做主的男人。这男人出现在她面前,没胆怯、一往无前地追求,所以就成了她这辈子唯一的男人。现在想想还是自己傻,因为有爱、喜欢才会胆怯呀!

天已有点发白,夏季的清晨就是太早。女人迷迷糊糊地记起昨天吃晚饭时男人说这几天感觉有些累,是感冒了。今天下班时一定记得给男人带些冲剂还有做几个清淡的菜。

男人洗簌完后发现女人还躺在床上,走上前用力地拍了拍女人屁股说:“起床了,大肥婆,上班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