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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初一作文700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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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这就是我初一作文700字【6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这就是我初一作文 篇1

我的求学生活又翻开崭新的一页,令人憧憬的中学向我敞开了它的怀抱,我又将认识许多同窗同学,还可以交很多朋友。让我期待的中学生活,终于开始了!为此,我向同学和老师介绍一下自己:我,姓张名爽,姓名是奶奶帮我起的。我很瘦,头发是棕黄色的,不知情的人总问我头发哪染的。我眼睛不大,眼镜不小,压在小小的鼻子上边;不大也不小的嘴巴,很爱说话,一天到晚叽叽喳喳个不停。

我是狮子座的,性格十分开朗,很爱热闹,喜欢扎人堆,非常喜欢跑出去玩。我也看书,如果给买一本好书,我绝对可以从早上睁开眼睛看到中午。

我讨厌一成不变的事物,我喜欢新颖的事物,有趣的题材。譬如看书,我比较喜欢看动物小说、冒险小说、新颖的、有创意的童话故事;我不太喜欢看名著,比如说:《四大名著》、《三字经》一类的。

我做事很有毅力。比如跑步要拿第一名,我就要努力去达到目标,不管怎样,我都要坚持,不达目标决不罢休。

我也很有个性,我不发脾气是不发,一发便不可收拾,所以我轻易不发脾气。我还有点“疯狂”,喜欢一样事情,就要拼命地干并乐此不疲。难怪哥哥叫我“疯丫头”。

我绝不是严谨好强的类型。把钱丢了,伞忘食堂了等等都是我的“杰作”

我还有点小任性。有时我和妈妈赌气,妈妈不让我游泳,我便要游;妈妈让我擦桌我非要扫地。这只是我生气时的表现,平常还挺好。我一定会把这个毛病改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嘛!

我的喜怒哀乐都表现在脸上、行动上。我觉得如果生气不发泄,藏着掖着会很难受的。我喜欢笑,我认为微笑是世界上最美的表情。如果只会笑,像木偶一样就不好了。但是多笑一笑终归没什么坏处。

我喜欢交朋友,因为我非常开朗,愿意和别人沟通。加上我的“疯”劲,我人缘还蛮好呢!

这就是我,一个长相平凡,内心却不平凡的我,喜欢交朋友的我,任性的我,幽默的我。我就是我,任何人无法代替的我。

河南宏力学校初一:张爽

这就是我初一作文 篇2

7月中旬,我们从白云路小学毕业。当我不情愿地走出小学大门时,我迅速拿起相机,在学校里拍照。小学毕业,该上初中了。一年的时间,我变成了一个少年,上了中学,走上了学习的第二步,我很骄傲。

当然,当我们走在青春的道路上,成长不仅仅是指身体上的变化,更是指思想上的成熟。有时它像一只蝴蝶在荆棘下飞翔,有时它像一匹野马站在深渊的边缘。所谓智取,不知不觉;我们在成长。就在那一天,我发现自己长大了。

放假的一天下午,在家做了一会作业,抬头看了看表,五点多了,觉得很累,就去看电视了。前几天我妈总是回来晚,在街道办上班。我想了想:今年夏天就要举办奥运会了,我妈肯定忙着奥运会。每天见到爸爸,努力打坐。如果有一个不会的父亲,他会指引我;虽然在家里,我妈在我心中的形象并不好,但是上班的时候,她很努力。现在,我的父母对奥运会的工作非常着迷,但是我。

那一天,我体会到了做远房女儿的辛酸,做母亲的辛苦。我感觉从那以后,我的翅膀变得更强了,我的心经历了一次洗礼。我有意识的收拾东西收拾房子,给下班回来的父母带来安慰;我习惯长期独立学习,少花时间陪下班回来的父母。

我会尽我所能做任何能给父母带来微笑的事。但是那天爸爸妈妈回到家,都扬起了笑脸。于是,简单而无条件地,我让妈妈笑了。

也许,作为一个女儿,我无法完全理解父母的感受。所以,现在我想成熟一点,站在他们的立场上想的更全面一点,也设定一个人生的完美时刻。即使我知道,再成熟的我,也只是一个不会在妈妈心目中长大的孩子。

这就是我作文600字初一作文 篇3

大家好,我叫白旭婷,就读于西街小学五年级。

我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眉毛是弯弯的,鼻子是翘翘的,嘴巴是红红的。我的发型每天不一样,今天梳着马尾辫,明天梳着好几个小辫,后天再把头发盘起来。大家一定想知道这些发型是谁弄得吧?答案是我自己。爱美是女孩的天性,如果再加上好学精神和探索精神,成为时尚达人好像并不太难!

我的特长是舞蹈,每一次跳舞,都跳得满头大汗,我会按照舞蹈老师指定的每一个动作,下腰,劈叉。我现在终于知道舞蹈演员在台上表演的那么精彩了,她们都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啊,只要为了自己的梦想而付出努力,辛苦培养自己的梦想种子,梦想就一定会开花结果。我一定要向他们好好学习。

唉,讲到我最不想讲的事情了,算了吧,讲讲也无妨,谁没有缺点呢?我的缺点就是粗心大意,上次做的一份卷纸,如果不是粗心大意,我就能考满分了,因为这个,老妈可批评了我一顿呢。

我的爱好是看书,书都能堆满一柜子了。大家肯定会产生疑问,你从哪来的这么多书呢?是你家很有钱,还是别人送的呢?不不不,都不对,这些买书的钱都是我辛辛苦苦攒来的,我帮妈妈洗菜、扫地、做饭、拖地。应该能买下一本书了吧?可妈妈耍赖皮,不给我零花钱。我只好实话实说:"我是要去买书,书可是无价之宝,我大不了过年时候不买新衣服罢了。〃妈妈听了我一番话,马上把零花钱给了我,让我马上去买书。妈妈又重复了我的一句话:"书可是无价之宝。"

大家喜欢我吗?如果喜欢,就来找我,我随时欢迎你!

这就是我初一作文 篇4

大家好,我叫刘子晨,属蛇,今年十三岁了。我是一个非常阳光的少年。

首先,我有阳光般的外貌:“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和一头乌黑光亮的头发,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显得非常的健康,帅气。”

其次,我有阳光般的性格:哪里有我,哪里就有笑声。在家里,每次吃饭,我都是最后一个才吃完。一天中午,饭桌上又只剩我一个人了,妈妈催促我说:“瞧你,每次吃饭都像蜗牛,快点,行不行?”我不紧不慢的说:“吃饭要细嚼慢咽才利于健康,懂吗?”妈妈“扑哧”一声笑了。在学校,我可也是一个小小笑星哦!记得有一次上自习时,一只蚊子在我的手臂上叮了一个大包,奇痒无比,我一边挠痒,一边作诗:“《春晓》,春来不洗澡,处处蚊子咬。一咬一个包,挠痒也没效。”惹得全班哄堂大笑。

另外,我还喜欢阳光的运动——跆拳道。为什么我喜欢跆拳道呢?这还要从我的偶像成龙说起,因为成龙是一个实力派的武术明星,他演的片子惊险刺激,得到了大家的赞赏。我也希望我也能像他一样成为一个武术明星。

阳光的我生活在阳光的天空下,但阳光的天空中偶尔也会飘过几朵乌云。

记得有一次,妈妈有事要出去,临走前说:“儿子,把作业写后,就可以玩了。”我连连点头说:“好!”可是妈妈刚走,我就看我的电视,玩我的电脑,将作业这件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晚上,妈妈妈回来了,非常生气,实行了最残酷的家刑:“打红挨青跪地板。”害得我两天不能坐板凳,太痛苦了,太丢人了!

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是遮不住阳光的。阳光的我像向日葵一样,永远向着阳光,茁壮成长。

这就是我初一作文 篇5

最近,我爸的好朋友糊涂博士发明了一台克隆机器,非常神奇,因为它能克隆人。糊涂博士让爸爸去和庆功酒,我也很好奇,跟着去了。看着那能复制人的机器,心里是吃了二十五只小老鼠一般。在我的极力恳求下,糊涂博士剪下我的一撮头发放入机器中,半小时后,我的复制品诞生了,看着一摸一样的自己,我心里只知道傻笑。

从此,我念书在也不觉得吃力了,喜欢的科目我上,其它的,我派“克隆的我”去,以前作业要做一个小时,现在,一人一半,只用半小时,万事大吉。字迹一样,没人知道。

然而,过了不久我的烦恼越来越多了。克隆的我不但扬子像我,性格·爱好·脾气也和一样。一次,学校组织看电影,恰好是“克隆的我”在学校,它没告诉我,自己看去了;过年了,大舅来我家,我出去找小伙伴拼游戏去了,不在家。大舅给了“克隆的我”50块钱,等我回家后,它不仅没讲这件事,还在一天只内花光了所有的钱,没给我留下一分一毛。虽然我花钱也是这德行,但看到“克隆的我”这么自私,这么大手大脚,我的心头总是怒火难熄。

终于要一天,我俩的矛盾终于激化了。班机组织春游,我当然要去,哪知“克隆的我”也嚷嚷着要去,可每人只有一个座位,不能同时做两个人。于是我们决定用“锤子”“剪刀”“布”论胜负,结果才了仨钟头,平分秋色。因为我俩每次出的都一样。文不行,来武的。我们互相厮打了起来,由于我们招式相同,自然是半斤对八两。最终,我俩一起在医院度过了春游的时间。

天呀!以后怎么活呀!子呀!待我走吧!离开这里吧

这就是我初一作文700字 篇6

橘黄色的台灯下,我拿着一本厚厚的书,坐在书桌前津津有味地读着,书旁放着早已凉了的饭菜。

我是一个典型的“书呆子”,“四大名著”里的故事我早就滚瓜烂熟。不过我嘴巴也很大,还有一个大肚子,有什么好吃的东西都要装在里面。我的眼睛虽然小,不过有什么好吃的,肯定也是逃不过我的法眼。

在我的读书生涯中,有许多我喜欢的书,这些书装满了书柜。如果把这些书摞起来,比我还要高两尺多呢。

在这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水浒传》。因为我从小就喜欢舞枪弄棒,所以对这本书更是爱不释手,有时连饭也忘了吃。就在前几天,我终于哀求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精装版《水浒》。这里面有许多精彩的片段,如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林冲大战洪教头……

除了《水浒》以外,我很喜欢《三国演义》。书里面的许多计谋值得我们学习,也增加了我的知识量,如草船借箭、苦肉计、空城计等等。我常常想:这两本书怎么这么好看,我一看到这两本书便把其他事情都忘记了。

我不仅喜欢看书,更喜欢美食。记得在西安回民街的时候,我的嘴不停地吃。一会儿吃碗面皮,一会儿喝杯饮料,一会儿尝尝臭豆腐,一会儿来串羊肉串……当我见到羊肉泡馍的时候,我站在门口,两只小眼睛闪闪发光,口水都快流到地上了。妈妈笑着对我说:“你的肚子是不是无底洞呀?”我理直气壮地说:“怎么啦,来这儿就是吃的嘛,拦我干什么?”

不一会儿,羊肉泡馍被端了上来。我左手拿着勺子,右手拿着筷子,双管齐下,不一会儿一碗羊肉泡馍就已经被我解决掉了。妈妈说:“你在学习上如果也是这个样子,我就省心多了。”我一时竟无言以对,但是眼珠一转,又笑嘻嘻地和妈妈说:“我们赶紧去下一家寻找好吃的吧。”我说罢便走,妈妈一见,顿时哭笑不得,一边跟在我身后,一边连连摇头:“你这孩子,什么时候才能长长心呀。”

这就是我,一个同时喜欢啃书和美食的小吃货,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