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初中600字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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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中,我有幸“认识”了一位伟大而励志的人物,她就是居里夫人,历史上第一位获得诺贝尔奖的女性。
居里夫人可谓是近代科学史上的一个奇迹。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奇异的经历。她容貌秀丽,但却出身贫寒,但她却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勇气与毅力谱写了史无前例的科学篇章,对人类作出了不可想象的巨大贡献,但从居里夫人的女儿艾芙·居里笔下得知,居里夫人并不把自己看作“着名科学家”,也不把这些事情告诉女儿们。她在简陋的条件下,经过三年多的坚持和努力和终于提炼出了镭,为人类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也让不看好他们的那些人给以沉重的打击!
在我心中,居里夫人最耀眼闪亮的是勇气和毅力。居里夫人的一生可谓是充满崎岖与坎坷,但她就只是靠这两个字才会成功。她在永恒的奉献中度过了后半生,这件事不得不然人佩服。但令人极惋惜的是她完成历史交给她的任务后就辞世了,把这科学的重任托付给了未来,托付给了这世界。
玛丽·居里我最钦佩的女性。她让我懂得了,只有付出辛勤的汗水才会有丰厚的回报!
读后感初中600字 篇2
今年暑假,我看了《昆虫记》一书,我获得了许多收获,
这本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从事研究昆虫学,他用了一生的精力,长期在荒山野岭收集了成千上万种昆虫的资料,如: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成长过程等等。最后撰写了科学巨着《昆虫记》。
看完了这本书,我认识了捕食高手螳螂、爱美的被管虫、快乐的蟋蟀、挖隧道的矿峰、不会迷失方向的蜜蜂、环境清洁工绿蝇、有两颗毒牙的狼蛛、“小鬼”恩布沙、吃枯露菌的甲虫、捕食苍蝇的捕蝇蜂、娇小的赤条蜂、喜好唱歌的蝉……
其中,我觉得最有趣的昆虫就是松毛虫了!它们也叫“列队虫”,至于它们为什么叫“列队虫”呢,你先好好想想,再来看我的答案吧!看!第一条松毛虫走到哪,其余的就跟到哪,
它们排着整齐的队伍,中间没有一点儿空隙。它们总是单行排,无论第一只松毛虫走的路弯弯曲曲、打转,后面的松毛虫依然照做。就算是在原地打转了几天几夜,它们也都照着第一只松毛虫做。松毛虫走路是都会一边走一边吐丝,这些丝都是让它们回家时会更方便。现在知道他们为什么也叫“列队虫”了吧!。瞧!这些小昆虫是多么的有趣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昆虫世界也有许多好妈妈,它们为自己的儿女们到处寻找食物,就算在去世之前,也时刻为自己的儿女们着想。比如捕蝇蜂妈妈,它的孩子会越来越大,食量也越大,捕蝇蜂妈妈就得出远门给宝宝找食物,如果找不到,宝宝就会挨饿。直到宝宝完全长大,繁忙的妈妈才可以松口气。我的妈妈也一样,她每天辛苦地工作,照顾我们,时刻为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操劳。
听完了我的介绍后,你已经迫不及待地要来看这本书了吧?说不定你的收获比我还要多呢!
读后感初中600字 篇3
这一段时间,我读完了《安妮日记》这本书。对于《安妮日记》,其实我早有耳闻。这本书 根据一个犹太少女写的日记编写而成。它对我的启发非常大。
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犹太少女记述二战期间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实录。安妮原来居住在德国 的法兰克福,纳粹兴起后随家人避难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在她生日时,收到一个日记本作 为生日礼物,从此开始写日记。在漫长的25个月中,她用她的笔记录了她在密室里的每一天 成长经历,并对战争、反犹太主义、与父母的关系、自然性、宗教等问题进行了反思。
我了解到,自从1993年希特勒法西斯政权执政以后,开始对犹太人进行残酷的迫害。一连 串的专对犹太人实施的专制出台。法律规定,犹太人必须佩戴一枚黄星;犹太人必须交出自 行车,并且不许乘电车;犹太人只许在下午3——5点之间去买东西,而且只许进犹太人开的超市 等。
我觉得希特勒太残忍了,犹太人也是德国人,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们?非要把他们赶尽杀绝 才肯罢休?在为犹太人抱不平时,我真正地领悟到安妮热爱生活和学习的人生态度,永远满 怀着理想,身处险境不气馁、不屈服。我要学习她善于思考、敢于深刻剖析自己、正视自己 的缺点的品格。
在此呼吁一句:愿天下永远和平!
读后感初中600字 篇4
阅读完这本书后,我也开始思索什幺才是“真实的自己”。有时担心自己的人生是否只是南柯一梦,或真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呢?也许自己就像苏菲一样,像爱丽丝般去梦游仙境?或者我单单只是一个思想体,只有精神,没有实体,并非真实存在?然而,这似乎是永远解不开的谜团。
书本一开始所提及的问题:“你是谁?”让我陷入无止尽的思索。曾单纯的以为“我”就是我的主人,然而,真是如此吗?以往,当自己陷入人生难题时,就会以玩笑来自欺,以自责来疗伤。但读完这本书后,我反而陷入“自己是谁?”,反倒希望自己就是苏菲,由作家来告诉我如何进行下一步的动作,完成更精彩完美的演出!
如果没有接触到这本书,自己或许永远会跟书里的人物所说的一样:“将这个世界当成一种理所当然的存在,而体会不到这世上的惊奇与美妙。”因为我们总是太依赖“习已为常”,普通的剧情、平凡的生活、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生活无趣的思考让人生受到了限制。阅读时,我总想像自己就是那充满好奇的苏菲,把书本里的神秘哲学家当成启蒙自己人生的老师,在那奇妙世界中,日夜思考着来自哲学家抛出的各种问题。
也许,只要抱着好奇心,就可以成为一位哲学家吧?以往,人们认为哲学家只是把自己从世上万物所得到认知,经过思考的历程,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而我认为,哲学也可以是一种人生,因为里面包含着你对世界的观感,随着人生的成长与际遇,人的想法也会因而改变。人生,就应该尽可能与各式各样的人相处,跟着他一起体验他看这个世界的态度与角度;人生,就应该了解自己是一个世上独一无二的存在,了解自己是独特的,才能不被他人的看法所束缚,才能开始活出全新的自己,让自己有个精彩无憾的人生。
读后感初中600字 篇5
前一阵子,我叫妈妈帮我买了一本《水浒传》,这本书很好看,书中有许多精彩内容,我用了整整一个暑假时间,读完了《水浒传》,这本古典小说深深地吸引了我。
在《水浒传》中,作者施耐奄成功塑造了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在这些英雄好汉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林冲、武松,因为他们武功高强,非常厉害。
书中主要是讲了一百零八位好汉遭受官兵陷害,全都被逼上了梁山,最后结义为兄弟,一起为民造福,做好事。下面,我来给大家讲一个关于林冲的故事。
在发配沧州的时候,林冲遇到了柴进。柴进请他做客,后来,洪教头来了,看到了林冲,林冲起身让座,洪教头理都不理林冲,上去坐了。洪教头问柴进:“你今天为何厚礼款待一个犯人?”“这可是当今八十万禁军教头:林教头啊!”洪教头看了一眼林冲。“柴进啊,你虽喜欢枪棒,可是,往往每次流配的犯人都来冒称是大官,找你骗吃骗喝,你不能轻易相信他们。”柴进说:“这位林教头可不是冒牌货。”洪教头想跟林冲比试比试,林冲再三退让,不想再惹麻烦了。可是,洪教头以为林冲真的不会枪棒,就越要和他交手。经柴进再三请求,林冲无可奈何地接受了。刚开始,洪教头拿起棒来向林冲使出了个“把火烧天”的招数,林冲也毫不逊色,回了个“拨草寻蛇”教头赶紧往后一跳,躲过了一招。林冲看他虽气势汹汹,但身体还没有站稳,就往洪教头小腿骨上一扫,洪教头被打倒在地上,灰溜溜地跑走了。
看到最后,宋江李逵被奸臣毒酒毒死,吴用花荣在宋江李逵墓前自缢而死……又让我心中多了一份悲痛。但是,我还是推荐大家去读这本书,因为这确实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啊。
读后感初中600字 篇6
毅力乃成功之本,是一种韧劲,一种积累。荀子有云:“锲而不舍,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毅力的表现往往是一个人在挫折中所展示地惊人的一股力量,有了它,人们就不会向挫折和困难低头,更会坚强地去面对。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一个在社会底层挣扎的贫苦少年,逐渐成长成为一个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的历程。他的一生非常坎坷,然而他凭毅力使自己继续活下去.毅力给了他无穷的力量,自从认识朱赫来以来,他的心被共产党吸引住了.经过几番波折,他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名共产党员.他出生入死,英勇杀敌.在战争中他也受了不少伤.最严重的一次就是被弹片击中头部,死里逃生.痊愈后,保尔没有忘记党,拿起新的武器,重返战斗队伍,开始了新的生活!他十几岁就立足杀场,英勇杀敌,热爱祖国,在战场上,他被砍了好几刀都大难不死,年轻的他后来疾病缠身,但他仍不停地忘我工作,有休假疗伤的机会他也不愿意放弃工作,毅力真是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啊!
许多名人志士也是在挫折中锻炼了自己,考验了自己,使其成为千古佳作。例如马克思写《资本论》用了40年,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花了30年时间,司马迁编《史记》历史20多年等等。毅力是很重要的!
而我却不能很好地坚持。比如,英语老师让我们每天坚持听读英语15分钟。一开始还觉得挺新鲜,还能天天晚上坚持听读英语,有时候还多听几分钟,可是后来越来越觉得乏味,慢慢地听的时间越来越少,甚至有时候不听。我就像小猫钓鱼那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没有坚持。而保尔却能坚持不懈,我十分惭愧!
成功者前进的每一步也许是细小的,但他一直前进着,永不停滞,积之一年,十年,几十年,那就十分惊人,十分可贵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就谈不上不上毅力了。每个人做什么事心中都有一种动力,而我们会被这动力支持着,直到到成功。
读后感初中600字 篇7
第一篇讲了狼的故事,主要内容是一个研究动物的人决定打死一只狼,然后他披着狼皮混进了狼族,其实他早就被母狼知道了,后来几只狼发现了他,他以为要死了,没想到母狼没有恩将仇报,动物们都有爱,更何况我们人类呢?
第二篇讲了一位猎人要有他最忠诚的猎狗。从前有一只“恶狗”,那个猎人用尽一切办法来消除它,可是怎么也都消不除这只狗。后来猎人在河里洗澡发现一只“印度鳄”游过来,他连忙叫猎狗,后来猎狗来了才让他得救了。这也说明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这些任何的故事都充分说明了动物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只有和这些所有动物建立友好的关系,我相信这个世界肯定会比现在的世界好上几倍!你们信吗?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前几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第七条猎狗》。我迫不及待的买了回来,这本书特别好看,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主角是赤利(一条狗)和赤利的主人召盘巴。召盘巴从前有六条猎狗,但是都不尽人意而这第七条猎狗却很忠诚,召盘巴给这条猎狗取名为赤利,召盘巴对待这条狗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 有一次,召盘巴打猎时,一条蛇咬袭击老人,赤利和蛇搏斗,没有帮助老人,老人很生气,决定杀了赤利。但是被老人的孙子艾苏苏放了,赤利逃了出去。它靠捕猎为生,在与豺狗群的战斗中,它咬死了所有的公豺狗,成为了豺狗群的老大。半年后,豺狗袭击了召盘巴,赤利及时赶来,他与豺狗群搏斗,并在最后一刻保护了召盘巴。读完这个故事,我体会到了赤利的忠诚,虽然召盘巴冤枉了他,但是赤利并没有怨恨他,并且及时救了他。
读后感初中600字 篇8
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顿时有感于怀。
人们都认为三国是在公元190年到公元280年这90年里,实际上真正的”三国是在“三分天下吴蜀魏”那个时候,但要是只写真正的三国,那么曹操和其他三国名人就没有出场的机会了,《三国演义》也就没有那么好看了。
枭雄,也就是凶猛的英雄,最先想到的就是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更令他威风八面,加上他平时南征北战,在人们心中自然会成为枭雄。他的基本策略是招降纳叛,因此他得到了人才和武将还有许多他想要的东西,但是,曹操随着自己的发展,野心也开始膨胀,从枭雄摇身一变成奸雄,从骑都尉升到丞相,就差没当皇帝了。当我看完曹操的事迹后,再回顾他以前的事,不得不承认他很了不起,是一个真正的枭雄。
很多人都说刘备是枭雄,我却不这么认为,曹操每次打仗都是冲在前面,刘备就很少出马,但他战黄巾,斗吕布时,他打的很英勇。刘备是靠着诸葛亮和那一群大将夺得了一片天地,皇叔的称号和携民渡江的事再加上他的武将丰功伟迹,在人们心中真不知道他的人气和地位飙升到什么层度。
孙权是个好皇帝,可“藉兄父之基业”这几个字使他很难堪,但他带兵打和政治方面都很卓越。在《三国演义》里孙权既没有曹操那么凶猛,也不像刘备那么懦弱,因此名声比较好,活得比曹操和刘备长,使得吴国的寿命长。
匆匆忙忙地赶了一个下午,没打完,也打不完,过不,看在我是新手又打字辛苦的份上,还是饶我吧。
读后感初中600字 篇9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第七条猎狗》的书。
善良、勇猛是猎犬的天性。公召盘巴曾养了7条猎狗,但前6条都那么不尽人意,唯有第七条猎狗,伴随着猎人走过一段离奇的经历。
主人公召盘巴带者留下的那条狗去打猎。那条猎狗在打猎中和猎物殊死搏斗,抓到猎物从不独享。就是这样一条猎狗,却在泼水节时被召盘巴追打。原因就是在森林里捕野猪时,它突然跑进乱草丛,召盘巴一气之下将它打跑。此后后它成了豺狼首领,但它还是在暗暗的保护着召盘巴。有一次豺狼群包围了召盘巴,关键时刻它挺身而出,击退了豺狼,召盘巴感动得泪流满面,这条狗再次回到了召盘巴的身边。
第7条猎狗的忠诚和善良深深的打动了我。看似它是豺狼的首领,但内心还是善良的。他并不想让主人被吃掉,虽然主曾经追打过他,但他还是拼尽全力让主人活着。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一点也不错。许多的宠物狗能给人带来欢乐;警犬能保卫我们的家园;牧羊犬能帮主人看羊······总而言之一句话:没有比狗更忠诚的动物朋友。
读后感初中600字 篇10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文学家法布尔(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的代表作,一套书籍共有10卷,每卷里有许多不同的章节。它用生动的语言介绍了各种不同的昆虫和它们的生活习性,比如:节腹泥虫竟能让猎物一动不动,毛刺砂泥蜂会为黄地老虎幼虫做手术,石蜂特别的进食和产卵方式, 砂泥蜂和燕子为什么喜欢在别人家筑巢, 松毛虫为什么总是一丝不苟结串而行, 而圆网蛛织的网不仅结实更像是一幅有规则的几何图案……
这些书不仅描写各种昆虫的特性,还引入了许多生物知识和专业术语,读起来还是挺花时间的。我刚完成了第一卷《高明的杀手》 ,其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关于“圣甲虫”的。我喜欢它的原因是这一章节不但完整地描述了圣甲虫的外形,而且还拟人化地描绘了圣甲虫找粪便、做粪球和推粪球等一系列动作和故事,比如:圣甲虫会争先恐后的挤到最前面,有的梳耙表面的粪便,有的往下挖,寻求更好的粪便;圣甲虫在推粪球时常常会有“热心的合伙人”来相助,可它真正的目的不是帮助,而是想要抢走这个本来属于原主人的粪球;当粪球推着推着不小心被固定在一枚大头针上时,两只圣甲虫就会合力从粪球底部拱粪球,可是如果大头针太长,圣甲虫拱不出粪球来时,他们就会立刻放弃,因为他们想不出其它更好的办法了……
我觉得这是一篇关于昆虫的佳作——作者知识非常渊博,更可贵的是,法布尔把对昆虫的介绍简化成通俗易懂的语句,并且适当地加入自己的观点,还为书中出现的昆虫们配上了精美的插图,整本书像一本字典,又像一本童话书,让我这样的小读者也能读懂这些文章,帮助我走进奇妙的昆虫世界。就像书中所说的,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看了这本书,让我喜欢上了昆虫。
读后感初中600字 篇11
故事讲述了一个农村男孩和一个城市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男孩青铜是个哑巴,女孩葵花是个失去双亲聪明的女孩。一次特别的机会让葵花和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长大,一起生活。青铜家很穷,挣来的钱只够青铜或葵花一个人上学,青铜放弃了一生的梦想,让葵花去读书。放学,他们一起玩耍,一起採芦花做芦花鞋……为了给自己贫困的家省钱,葵花没有参加学校组织的拍照活动;为了能多编些芦花鞋卖,葵花放学后就去采芦苇花;为了赚钱给奶奶治病,葵花独自一人跑到江南捡银杏;为了省钱给贫困的家,葵花故意把考试考砸;为了让哥哥被人看得起,葵花想方设法教哑巴哥哥识字写字……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他的城市。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葵花所在的地方,大声的喊出“葵花”。青铜和葵花的感情是那么的纯朴、善良、充满互助的爱心。这就是感人的《青铜葵花》!
我常常会想起“他们”兄妹,不知道“他们”现在过的怎么样!而我们班现在的同学们,学习用具和玩具应有尽有,幸福的生活在富裕的城镇,“他们”是否生活条件也好了呢?爸爸妈妈利用休息时间,还常常带我去旅游,让我饱揽祖国大好河山;我喜欢的课外活动都会尽量抽时间送我去学。我学围棋三年了,爸爸妈妈都是非常支持我,来回50公里的路,不管刮风下雨,坚持每个星期接送。要是青铜或葵花能有我现在的条件,那该是多么幸福啊!青铜和葵花的课外时间只能去採芦花,每时每刻都在努力着为养家而奋斗,他们是我学习生活的榜样。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不可逃避困难,要勇于面对挫折,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祖国。
是青铜和葵花让我懂得人类生存的价值-----是努力,是坚持,是关心,是爱。痛苦不是一两个人有的,而是大家都有的。我们也要有对待痛苦的决心,长大了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读后感初中600字 篇12
《草房子》的作者是曹文轩,这部书由9个小故事组成,发生的一切都与油麻地有关,都与桑桑有关。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就是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在小学的西北角,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疯婆子”、“可恶的老东西”,总在学校里搞破坏。但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当地人的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而且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她之所以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因为油麻地人的淳朴,对她的爱。也正是因为这她才有了那么大的变化。
桑桑是一个聪明伶俐,活泼好动的小男骇。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做的好事多不胜数,但是闯的祸也不少。比如,他把蚊帐改成渔网来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把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这些都很有意思在看书的时候常使我大笑起来。
但是,在药寮那一章,却使我很伤心——桑桑被诊断为患了绝症,桑桑的爸爸走南闯北,四处寻访名医,但是又一次次的失败,在几乎要绝望的时,温幼菊老师带桑桑到她的药寮里,为他熬药,鼓励他。终于,桑桑的爸爸访到了名医,治好了他的病,从那以后桑桑也懂事多了。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我们要珍惜生命、珍惜时间、珍惜友谊、珍惜青春。
读后感初中600字 篇13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需要时常翻翻书,让自己有更开阔的视野。寒假也不例外,这不,我看完了一本《草房子》,想要知道书里讲了什么吗?那么就跟随我的步伐,去看一看书的内容吧!
这本书讲述了小男孩桑桑身边的人身上发生的事,有秦大奶奶尽力保护油麻地小学的一草一木,有光头孩子“秃鹤”的那颗光头被油麻地小学的孩子笑话等等等等。《草房子》里的每一个故事都触动着我的心,但令我最敬佩的是纸月那份不怕苦,没想到她居然可以为了来油麻地小学上学,每天早上坚持走上三公里的路程。
与纸月比,最令我惭愧地是一年级的那件事:国庆长假,我和妈妈都窝在家里没事干。结果妈妈突发奇想,她说:“反正在家也没什么事了,不如锻炼一下体质,去爬山吧!”我也拍手叫好。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走到黄龙洞,大大的红色的“缘”字扑入我的眼眶。我看看后面的山,“也不是很高吗!”于是,我和妈妈振振精神,开始了爬山之徒。开始,我大步大步地向前迈去,觉得轻松自在,似乎有用不完的体力;可是后来,我就觉得小腿上好像绑着10吨重的铁,每迈几步就要歇一会,已经快要有放弃的念头了;大约到了这座山的中高段,我觉得体力已经耗尽,便一屁股坐在路边的石板凳子上,任凭妈妈怎么劝说我都不想再向上爬了,甚至哭了起来。最后,妈妈也实在拿我没办法了,一把把我从凳子上拉起来,无奈地带我下了山,坐公交车回到家里。现在,我“认识”了纸月,“看到”了她的坚持,她的不怕苦,心里很不是滋味儿。
如果生活在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的我们,都能拥有像故事中纸月的那份美好品质,遇到苦难忍一忍,也许咬咬牙,就过去了,那么,你也许会更加的乐观,更加的积极向上,这个世界也会因你而变得更精彩。
读后感初中600字 篇14
《狼来了》是幼儿时伴我入眠的枕边小故事,这个故事使年幼的我深深牢记:必须要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要不就会被凶狠的大灰狼吃掉。所以,从记事起,“残忍而凶狠”,是我对狼的唯一印象。
然而,当看完沈石溪的《狼王梦》时,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还有一种心酸的想掉泪的感觉,我的情绪久久的难以平静。我被母狼---紫岚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
紫岚为让即将出生的孩子能够吮吸到充足的奶水,冒生命危险到人类的马鹿养殖场去捕猎。没想到却在与大白狗斗智斗勇的绝境下生出五只幼崽。并立志把其中一只培育成新一代的狼王,以完成幼狼的父亲黑桑未了的心愿。不幸一次次降临:洪灾,造成了紫岚痛失一公仔。紫岚发现,长子黑仔长得很像黑桑,于是全心驯养黑仔。即将成才的黑仔却不幸被金雕抓走了。紫岚所有的心血白费了。痛心的紫岚又把期望寄托在次子——蓝魂儿身上。蓝魂儿有父亲的智慧,有母亲的坚毅。但是不幸再一次降临,蓝魂儿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紫岚又把期望转移到从小很自卑的小儿子——双毛身上。为了唤醒双毛的狼性,紫岚千方百计的训练双毛。双毛的自卑最后隐藏了起来,成为了紫岚的期望。但是当双毛与狼王——洛挑战时,洛的一声狼嚎,唤醒了双毛的自卑,双毛也死了。紫岚只有唯一的孩子母狼媚媚了,它明白母狼是不可能登上王位的。坚强执着的紫岚并没有万念俱灰,它把期望寄托到了狼孙身上。追寻梦想的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最终选取了与捕食过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故事中的紫岚,虽然只是一只母狼,却把母爱的伟大展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当蓝魂儿被压在捕兽夹下的时候,救不了自己孩子的紫岚,它唯一能做的就是干脆利索地咬断蓝魂儿喉管的一幕。表面上是残忍的,其实是为了让蓝魂儿安然地死去,不要再绝望的痛苦着、挣扎着。紫岚的这种抉择,心中该是那么的悲痛!这让我联想到了现实中的自己。当我做错事时,父母严厉的批评我甚至惩罚我的同时,他们的心中也是痛的。那是他们对我深深的爱!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伟大而又平凡的妈妈!只是我们习惯了妈妈的爱。夏日的晚上当迷迷糊糊的一觉醒来时,妈妈还在轻轻地为我扇着扇子。冬日的晚上,妈妈总是一次次地起来为我掖好被子。应对生病的我,妈妈彻夜不睡的照顾着。应对受委屈的我,妈妈心平气和地开导着。应对骄傲的我,妈妈的警钟及时敲响着!……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妈妈的期望!紫岚的期望是培养出一代狼王。妈妈的期望是我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坚信,我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