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700字初中【实用17篇】》
读后感700字初中(精选17篇)
读后感700字初中 篇1
在暑假的最后时光,我阅读了《居里夫人传》,深受鼓舞。
《居里夫人传》是居里夫人的小女儿艾芙-居里在她去世3年后写成的。该传记详细叙述了居里夫人的一生,也介绍了比埃尔-居里的事迹,着重描写了居里夫妇的工作精神和处事态度。书中引用了居里夫妇的许多信札和日记,书的最后还附录了居里夫人一生所得的奖金,奖章的情况以及罗列他所得的名誉头衔,是一本很翔实的个人纪录。
作者艾芙一开始就承认他要叙述的是一个传奇故事,玛丽居里一生中伟大实际极多,所以人们都喜欢像说传奇那样叙述她的历史。这本书从几个方面介绍了居里夫人这位具有高贵品质的、献身科学并作出伟大贡献的伟大科学家的一生。居里夫人出生于被沙俄占领时期的波兰,家境贫寒,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中学毕业后,没钱上大学,不得不依靠作家庭教师来自筹学费。在巴黎大学求学时,每到秋天不得不为学费和生活费着急,尽管这样,在实验室的条件非常简陋的情况下,依然作出了提取镭元素的伟大科学成就。一战时期在战场上的毫不费事就成了一名战士,他忘了早餐,忘了晚饭,困了随便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睡,在护士住的小屋里,或在露天的帐篷里,废寝忘食的在战场上进行救护服务。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科学家,在生活依然很艰辛的时候,主动放弃了申请镭元素的有关专利,公开了镭的提取方法,自己确因要买1克镭而不得不靠别人来筹集资金。
在居里夫人的传记里,我们可以看到居里夫人从来没有浪费时间,只有严谨的生活;没有享乐的懒散,只有英勇的奋斗;没有奸诈的人和事,只有和谐的空气;没有丑恶的画面,只有纯洁的灵魂---这是一本最精彩的历史人物传记。
读后感700字初中 篇2
在这个由血色染成的世上,无所贵贱,无所强弱。只要是以一种生命的形式存在于这片血色之中,都要应对弱肉强食的生命法则。
无可否认,爱与自然的法则共存。若没有了爱的联系,这个时代的生命,可能早已被下一个时代所遗忘,就是在这片血的侵染下,生命依旧以不同的形式诠释着爱的译文;梦醒,叹吁的间隙,爱仍旧呈于心底。
远处的雪丘上,狼群正凝望圆月,哀声鸣唤同伴。这个隐秘世界中的魁影,这个杀戮与谋略并兼的战斗主义者,这个圆月下独步走在雪地之巅的魁影。雾霭如一层巨云,平整的铺在日曲卡雪山下的草原上。在冷风呼啸的大草原中,狼群迈着碎步,闻嗅猎物的行踪。
在日趋卡雪山下,有一只体态轻盈的母狼,叫做紫岚。它的名字赋予诗意,而它真正的形态,也的确如此。这传奇一般的狼,正独步走在日曲卡雪山的碎石之中。它的腹部撑鼓着,它就要分娩了。
往常的一日,诡秘的紫岚从山庄里猎走了猎人家里的一只幼鹿,因为身体轻便,不容易被察觉。它鬼魅的一身短鸣,讥嘲驯鹿的愚钝。这样,足以饱餐一顿了。但在跨跃横栏不久,公驯鹿反应过来,犄角撞着碎石,而后昂首大吭,大白狗、猎人都闻讯赶到。
猎人和狼的眼神,在柴堆上碰撞,一个混沌,一个愤慨。猎人偕着大白狗,上前追赶。大白狗血色的双眸看到了紫岚,它犹豫了片刻,便奋不顾身的冲上前去追捕狼。狗比竟是狼的退化,实力于比狼逊色一些,所以,白狗并不在狼之上,狗的这一错误决定,只是为了讨得猎人的一片欢心。到一处绝路,紫岚只好停下来,稍加叹吁,似乎要与大白狗决一死战。或许鹿肉可嘉,狗肉也还行哩!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紫岚的腹胃有些胀痛,仿若支持不住的样貌。
狗眼看上去,感觉紫岚好像很难受的样貌,没有了战斗的旺盛与激情,只是一幅招架不住的态势,好像一面空洞的防线。所周知,狗不如人类聪慧,但也不乏智慧,并不是愚钝的动物。于是,它又从反面的角度想,狼是一种很狡猾的动物,也许在自己被它所迷惑的时候,便在顷刻之间用锐利的狼爪,舀下几块皮肉。狗在狼的利齿前心怀不安,它还是不敢上前去打斗。紫岚已经脆弱了,白狗疑惑似的盯着它。
白狗向前探了一步,看了看狼狰狞的面容,又缩了回来。但它意外地发现,狼的腹下,探出来了个粉红的肉物!紫岚咬咬牙,已经生下了第一个。。。。。
它木然的抬头,白狗纵身一跃,扑面而来。它跳上狼的背脊,用犬齿撕咬,用利爪狠挠,再将狼毛撕扯下来,叼在犬齿之上。紫岚的肉如一块硬物,砸在石头上。它咬牙切齿,汗水之间竟也拥出了血水,它无力走动,只得让白狗在它的背脊上肆虐,待至疲惫。
也许是骄傲的缘故,狗站在地势较高的石头上面,吞咬着刚刚撕下来的皮肉,这算是一种无言的炫耀与讥弄。但狗却白白浪费了机会,紫岚的孩子已在胎水之中缓缓站立起来。紫岚护着它们,低沉的声浪如在真空之中的烟雾,传着愤慨于杀戮的讯号。狗受到了惊吓,在转角处消失了。
紫岚用沾着凝血的舌头舔舔自己的孩子。它以生命的代价勾勒出母爱的伟大。它隐忍着疼痛,脸上堆满欣慰的面容,它仰天长吼,这声响伴着远山在草原的雾霭中回荡。
沧桑的月在暗空中浮上云际,又是一阵血色,又是颤栗的低吟。
读后感700字初中 篇3
生活在等级森严,典型的封建国家,而又脱离保守派立场倾向于民主与自由的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将他的笔锋重重指向了封建专制。
一个婴儿诞生了,但是他很不幸。因为他身体上有许多缺陷---驼背、独眼、跛脚,但更不幸的是他出生在法王路易十一统治的黑暗时期,他被遗弃了。在偶然间被副主教收养。虽然他身体残疾,但心灵纯洁,虽然他外表丑陋,但对爱斯梅拉达付出了崇高的爱。他就是卡西莫多,一个美与丑都在自己身上“闪光”的人,他让我看到外在丑和内在美的鲜明对比,让我不得不去重新审视这个世界。
说到爱斯梅拉达,她是个能歌善舞的善良女孩,她的歌舞打动了副主教的心,她的美让弓箭队长夏托佩尓臣服,他们都想得到她。副主教用尽了手段,但都没有得逞,当他知道爱斯梅拉达与夏托佩尔约会时,出于嫉妒,他刺伤了民队长并嫁祸给爱斯梅拉达。
这讲的不仅是对爱斯梅拉达的争夺,似乎也暗示着教廷与王室的明争暗斗,从中可以看出当时人们的悲惨命运:只要与教廷对立,等待他的就只有死亡。教廷害人不浅,但王室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让我们来欣赏一个既可笑又可悲的故事吧!
卡西莫多受审了,审判官是孚罗韩.巴尔倍第昂,这个权威的审判官是个聋子,为了掩饰自己是个聋子,每次审案前,都会了解犯人的一切,他就像当时的社会,那个极力掩饰自己弱点与错误的社会。
可笑的是,他审问的是同样耳聋的卡西莫多,面对审判官早已预备好的问题,他有的只是沉默,自作聪明的审判官,以为他已经回答了自己的问题,又接着问了两个问题,,并让书记官把卡西莫多的回答记录下来,因而引起了一场爆笑,他为了博得观众的尊敬,又继续严厉审问,结果欲盖弥彰。
孚罗韩巴尔倍第昂代表着统治阶级他们只凭自己感觉行事,视人民生命如草木,可见当时统治的黑暗。而当时的人们就如卡西莫多,根本不只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能跪在那儿等待着统治者给他生或死的权利,这件事看起来看起来级可笑,但是对当时的人民来说这更可悲。
《巴黎圣母院》向人们展示着美与丑的对比,封建社会和封建等级制度吃人的本质让我疑惑:为什么仪表堂堂的人的内心如此丑恶,而丑陋的面貌下却有一颗透如如水晶的心。让我不得不深思:外表的美与内心的美到底哪个更重要?对待爱情,是否要像爱斯梅拉达那样痴心不悔的爱着那个花花公子,对卡西莫多的感情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相信我已经有了答案——灵魂的美才值得我去追求。对待爱情,正如有些人所说:“与其爱人爱的痛苦,不如让别人去爱。”看到卡西莫多为爱斯梅拉达的付出,真希望他们会有一个更加完美的结局。
读后感700字初中 篇4
有希望就有明天——读《将军之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个小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以前一位勇敢而幸运的将军被饿死的故事。
说他勇敢而幸运是因为他和他的部队在行军途中遭到了敌军的伏击,激战了一天一夜后,只有他一人杀出了重围。面对成千上万呐喊着追来的敌军,将军来悬崖边,抱定了死的信念,从悬崖上跳了下去,居然没有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将军竟然慢慢从昏迷中清醒了过来,他顾不上身上的疼痛站了起来想尽快走出峡谷回京报告军情。
可是,他迷路了。
将军顾不上休息努力向前走着……但很遗憾,三天过去了,将军还是没有走出去。这三天里,将军滴食未进,滴水未沾,将军的身体实在吃不消了。
又不知走了多久,将军来到了一片山谷,他兴奋得几乎要跳起来:山谷有无数棵柿子树,树上结满红红的柿子。
将军用残余的力气,往最近的那棵柿树踉跄走去。然而,当他伸手想摘下一个大柿子的时候,他失望得差点跌坐在地上——那是毒柿树。
将军继续往别的树走去,第二棵、第三棵、第四棵……
“这个山谷根本就是一个毒柿谷。”
将军彻底绝望了,他一声长叹,仰头倒在地上。
他倒地后眼睛的下意识看到离他脑袋十步的地方还有一棵柿树。
“那同样是一棵毒柿树!”将军再也没有心情再站起来走过去了,他就这样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将军最终没能站起来了,没能回到京都。
人们在打扫战场的时候发现“将军是饿死的”,可让人不解的是这位勇敢而幸运的将军,能在重重包围下杀出血路,能从悬崖上跳而幸存,可为什么,最后却在距一棵不到十步远的甜柿树的地方饿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管是在生活中和学习中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失去信心,只要有信心就会有战胜任何困难的勇气,就会看到希望;有希望就会有美好的明天和未来。
读后感700字初中 篇5
毅力乃成功之本,是一种韧劲,一种积累。荀子有云:“锲而不舍,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毅力的表现往往是一个人在挫折中所展示地惊人的一股力量,有了它,人们就不会向挫折和困难低头,更会坚强地去面对。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一个在社会底层挣扎的贫苦少年,逐渐成长成为一个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的历程。他的一生非常坎坷,然而他凭毅力使自己继续活下去.毅力给了他无穷的力量,自从认识朱赫来以来,他的心被共产党吸引住了.经过几番波折,他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名共产党员.他出生入死,英勇杀敌.在战争中他也受了不少伤.最严重的一次就是被弹片击中头部,死里逃生.痊愈后,保尔没有忘记党,拿起新的武器,重返战斗队伍,开始了新的生活!他十几岁就立足杀场,英勇杀敌,热爱祖国,在战场上,他被砍了好几刀都大难不死,年轻的他后来疾病缠身,但他仍不停地忘我工作,有休假疗伤的机会他也不愿意放弃工作,毅力真是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啊!
许多名人志士也是在挫折中锻炼了自己,考验了自己,使其成为千古佳作。例如马克思写《资本论》用了40年,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花了30年时间,司马迁编《史记》历史20多年等等。毅力是很重要的!
而我却不能很好地坚持。比如,英语老师让我们每天坚持听读英语15分钟。一开始还觉得挺新鲜,还能天天晚上坚持听读英语,有时候还多听几分钟,可是后来越来越觉得乏味,慢慢地听的时间越来越少,甚至有时候不听。我就像小猫钓鱼那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没有坚持。而保尔却能坚持不懈,我十分惭愧!
成功者前进的每一步也许是细小的,但他一直前进着,永不停滞,积之一年,十年,几十年,那就十分惊人,十分可贵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就谈不上不上毅力了。每个人做什么事心中都有一种动力,而我们会被这动力支持着,直到到成功。
读后感700字初中 篇6
《狼来了》是幼儿时伴我入眠的枕边小故事,这个故事使年幼的我深深牢记:必须要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要不就会被凶狠的大灰狼吃掉。所以,从记事起,“残忍而凶狠”,是我对狼的唯一印象。
然而,当看完沈石溪的《狼王梦》时,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还有一种心酸的想掉泪的感觉,我的情绪久久的难以平静。我被母狼---紫岚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
紫岚为让即将出生的孩子能够吮吸到充足的奶水,冒生命危险到人类的马鹿养殖场去捕猎。没想到却在与大白狗斗智斗勇的绝境下生出五只幼崽。并立志把其中一只培育成新一代的狼王,以完成幼狼的父亲黑桑未了的心愿。不幸一次次降临:洪灾,造成了紫岚痛失一公仔。紫岚发现,长子黑仔长得很像黑桑,于是全心驯养黑仔。即将成才的黑仔却不幸被金雕抓走了。紫岚所有的心血白费了。痛心的紫岚又把期望寄托在次子——蓝魂儿身上。蓝魂儿有父亲的智慧,有母亲的坚毅。但是不幸再一次降临,蓝魂儿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紫岚又把期望转移到从小很自卑的小儿子——双毛身上。为了唤醒双毛的狼性,紫岚千方百计的训练双毛。双毛的自卑最后隐藏了起来,成为了紫岚的期望。但是当双毛与狼王——洛挑战时,洛的一声狼嚎,唤醒了双毛的自卑,双毛也死了。紫岚只有唯一的孩子母狼媚媚了,它明白母狼是不可能登上王位的。坚强执着的紫岚并没有万念俱灰,它把期望寄托到了狼孙身上。追寻梦想的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最终选取了与捕食过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故事中的紫岚,虽然只是一只母狼,却把母爱的伟大展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当蓝魂儿被压在捕兽夹下的时候,救不了自己孩子的紫岚,它唯一能做的就是干脆利索地咬断蓝魂儿喉管的一幕。表面上是残忍的,其实是为了让蓝魂儿安然地死去,不要再绝望的痛苦着、挣扎着。紫岚的这种抉择,心中该是那么的悲痛!这让我联想到了现实中的自己。当我做错事时,父母严厉的批评我甚至惩罚我的同时,他们的心中也是痛的。那是他们对我深深的爱!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伟大而又平凡的妈妈!只是我们习惯了妈妈的爱。夏日的晚上当迷迷糊糊的一觉醒来时,妈妈还在轻轻地为我扇着扇子。冬日的晚上,妈妈总是一次次地起来为我掖好被子。应对生病的我,妈妈彻夜不睡的照顾着。应对受委屈的我,妈妈心平气和地开导着。应对骄傲的我,妈妈的警钟及时敲响着!……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妈妈的期望!紫岚的期望是培养出一代狼王。妈妈的期望是我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坚信,我会的。
读后感700字初中 篇7
天空似乎突然黯淡下来,周围的一切都扭曲了。安妮的日记沉重的让我无法呼吸,似乎可 以感觉到硝烟无情地压迫着心脏,每一滴血的流动都让我疼痛刺骨。
可恶的纳粹,竟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是无可比拟的优秀种族!残酷地掠人国土、屠戮生命、 践踏灵魂,甚至连孩子都不放过,这就是优秀种族之所为!他们的罪行罄竹难书!
纳粹的无道,残酷地剪断了安妮充满幻想的翅膀,花季年华的她再也无法实现自己的梦想, 带着无比的恐惧和遗憾化作烟尘。
我不得不开始思考,战争到底有什么意义?人为什么无法和平相处?为什么直至现在战争的 硝烟仍然存在?我绞尽脑汁,却无法作出解释来说服自己。或许是人的欲望吧!倘若没有人 性中的野心勃勃,你争我夺,天空将会无比蔚蓝。
这些深奥的问题使我窒息。人类历史上血与火的战争屡屡爆发,鲜血让历史变得沉重。到底 是谁的错?领袖?我无法判断。但我深知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叫和平的人,正在那里慵懒 地躺着,睁着朦胧的双眼窥视着,我相信他有一天定会觉醒,站出来,用犀利的目光盯着“ 战争,刺穿他,成为世界的主宰。我坚信,世界有朝一日定会铸剑为犁,消灭战争,让硝烟 彻底消失,世界再不会有安妮似的悲剧,和平将绽放迷人光彩。
读后感700字初中 篇8
在寒假期间,我拜读了整套西顿动物记,我深深被他的作品吸引住了,他带我走进了一个未知、崭新而辽阔的动物世界,我为动物生命的神秘而震惊,为动物生命的尊严而感动。我就选择了其中一个我最喜欢的故事《银行托米》作为读后感。
你曾经想过吗?西顿是在什么情况下写出了如此举世闻名的旷世巨作呢?让我们来看看他的生平吧。西顿1860年出生于英国的一个小镇,他是家中最小的孩子。西顿母亲希望他能和祖先一样英勇而名扬后世。后来西顿果然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成为了举世闻名的作家。西顿不仅写作好,而且画也画得很好。在动物中当中西顿特别喜欢狼,所以他的作品中有许多狼的故事如《草原狼梯图》、《威尼佩格狼》等。
当然西顿动物记中描写狐狸的故事也不少,接下来我就向大家介绍《银狐托米》的故事,它讲述了托米从出生、成长、独自生存和成家后生活的一系列故事。我最喜欢托米与人类和猎狗对阵的故事,如有几次托米被猎狗追杀,托米逃呀逃,看到前面有河就跳了进去,结果狗闻不到托米的气味,就放弃了追杀。几次这样的历险之后,托米就知道河水能够把足迹的气味洗掉,从而能摆脱猎狗。托米还有好多智慧被那边的农民当成传说而流传开来。
同学们,你喜欢狼和狐狸吗?说实话,我以前在读童话时曾一度十分厌恶。但在读了西顿动物记后,我明白了托米等动物只是为了生存而本能地去做捕杀人类家禽的事。因为如果找不到食物,他们会饿死,在人类心目中生命是最重要的,在动物心中,生命也是很重要,只有自己活着,才能让自己和家人生活好。
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的习性,但有时候,它们做的事情却被人类所排斥,甚至被人类追杀。举个例子:人类把动物分成好的坏的,比如兔子是好的,狼是坏的。其实动物本身认为自己做的事是对的,是为了适应大自然,为了能生存下去,所以我们人类何不宽容相待我们身边的动物呢?动物的感情也是十分真挚的,在银狐托米故事中,托米找到伴侣后就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她,让我们把镜头转向书中,有一次托米的妻子“白脖子”被猎狗发现,虽然托米自己也很恐惧,但他还是迎着猎狗叫声的方向跑去,为了引开猎狗,托米自己差点被猎狗抓住。
西顿动物集令我受益匪浅,我好希望西顿爷爷还在世上,为我们创造出更多的动物小说。也许,西顿爷爷变成了他写的一种动物,一种他最喜欢的动物,依旧以动物的方式生活在世上。现在西顿已不仅是一个名字了,是一种精神,一种为了更真切地描写动物而不顾自己的至高无上的精神,这种精神会一直流淌在我们心中代代相传。西顿爷爷,我们想念您!
读后感700字初中 篇9
第一篇讲了狼的故事,主要内容是一个研究动物的人决定打死一只狼,然后他披着狼皮混进了狼族,其实他早就被母狼知道了,后来几只狼发现了他,他以为要死了,没想到母狼没有恩将仇报,动物们都有爱,更何况我们人类呢?
第二篇讲了一位猎人要有他最忠诚的猎狗。从前有一只“恶狗”,那个猎人用尽一切办法来消除它,可是怎么也都消不除这只狗。后来猎人在河里洗澡发现一只“印度鳄”游过来,他连忙叫猎狗,后来猎狗来了才让他得救了。这也说明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这些任何的故事都充分说明了动物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只有和这些所有动物建立友好的关系,我相信这个世界肯定会比现在的世界好上几倍!你们信吗?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前几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第七条猎狗》。我迫不及待的买了回来,这本书特别好看,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主角是赤利(一条狗)和赤利的主人召盘巴。召盘巴从前有六条猎狗,但是都不尽人意而这第七条猎狗却很忠诚,召盘巴给这条猎狗取名为赤利,召盘巴对待这条狗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 有一次,召盘巴打猎时,一条蛇咬袭击老人,赤利和蛇搏斗,没有帮助老人,老人很生气,决定杀了赤利。但是被老人的孙子艾苏苏放了,赤利逃了出去。它靠捕猎为生,在与豺狗群的战斗中,它咬死了所有的公豺狗,成为了豺狗群的老大。半年后,豺狗袭击了召盘巴,赤利及时赶来,他与豺狗群搏斗,并在最后一刻保护了召盘巴。读完这个故事,我体会到了赤利的忠诚,虽然召盘巴冤枉了他,但是赤利并没有怨恨他,并且及时救了他。
读后感700字初中 篇10
在我看来,曹禺设置戏剧冲突的技巧是无与伦比的。两代人,分别来自两个对立的阶级,由于多次命运的巧合纠缠在了一起,复杂感情的纠葛使他们那本已伤痕累累的心雪上加霜,在命运的无情摆布和感情的残酷玩弄下,他们已无还击之力,死的死,疯的疯,逃的逃,两个家庭在一天之内毁于一旦。这就是封建家庭对人性的摧残。读完之后,莫说剧中人物,连我都痛苦万分,对这个世界彻底绝望了。
“雷雨”,这个名字取得太妙了。“雷雨”,贯穿于字里行间,贯穿于环境描写之中,贯穿于人物性格、人物感情之中,贯穿于故事情节之中,贯穿于结构形式之中。《雷雨》故事情节的发展具有夏日雷雨的特征:开始时乌云密布,空气闷热难当,随后,空气的气氛渐趋紧张,时不时伴随电闪雷鸣,随后,大雨骤至,雷电轰鸣,整个宇宙都发怒了。再看繁漪那充满愤怒与压抑,最终走向变态极端的感情,周萍那极度悔恨、惧怕与希望并存,罪恶感与歉然同在的感情,鲁侍萍那饱受折磨仍逃脱不了命运残忍玩弄的内心,哪一样不是“雷雨”特征的典型写照。对制度的批判,对罪恶的揭露,对人物的同情与无奈,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都化作了两个字:雷雨。
虽然四幕长剧的时间跨度仅仅是一天,但我却觉得像是过了一年还不止。一天之内,人物的感情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情节发生如此大的转折,实在叫人能以想象,但我们不得不相信它是真实的。人物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矛盾网、仇恨网,作者正是通过把各种复杂的矛盾糅合在一起,从而表现作品的主题的。周朴园被迫或自愿抛弃了已生下两个儿子的鲁侍萍,三十年后,周朴园偶遇鲁侍萍,矛盾一触即发。工人鲁大海为争取工人的权益与自己并不认识的亲生父亲发生矛盾,被自己同父同母的哥哥周萍痛打,周萍由于与自己的后妈繁漪发生了不自然的关系而悔恨不已,决定痛改前非,却摆脱不了失去精神依托的繁漪的纠缠、威胁,与此同时,周萍爱上了鲁侍萍的女儿——在周家当侍女的四凤,恰巧,繁漪的儿子周冲——一个善良、真诚的少年也对四凤情有独钟。四凤面临母亲和周萍的抉择,周萍把人交给了四凤,却受到繁漪的牵制,周冲面临母亲和哥哥双方面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交错在一起,终于在周朴园暴露身世之谜后酿成了惨剧。这惨剧是偶然的,太多的巧合,天命,但又是必然的,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扭曲、摧残必定造成这悲惨的结局。作者的高超之处在于,他让矛盾相互交织,无处不在,让人分不清谁是谁,谁爱谁,谁恨谁,但一切又是那么的鲜明,让人的心都能感受到。
我认为繁漪是最具“雷雨”性格的人物,也是剧中人性扭曲最大的人物。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摧残主要体现在繁漪身上。周冲在剧中是最无辜、最悲惨,也是最值得同情的人物。他年仅十七岁,天真烂漫,虽出生在阔家庭,但没有丝毫强权思想、等级观念,他追求平等,追求自由,待人真诚,对下人四凤真心相爱。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青年,在封建家庭复杂的矛盾冲突中白白地毁灭了。周冲的死是最不应该发生的,所以周冲的死是对腐朽的封建制度最有力的控诉。
读后感700字初中 篇11
最近,我读了《三国演义》,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它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汉、魏、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大致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分。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名本,字贯中,号湖海散人。他是元末明初著名小说家、戏曲家,是中国章回小说的鼻祖。
《三国演义》采用浅近的文言,明快流畅,雅俗共赏;笔法富于变化,对比映衬,旁冗侧出,波澜曲折,摇曳多姿。又以宏伟的结构,把百年左右头绪纷繁、错综复杂的事件和众多的人物组织得完整严密,叙述得有条不紊、前后呼应,彼此关联,环环紧扣,层层推进。光是《三国演义》开篇词“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就深深地吸引了我。
滚滚长江,涛涛东流,多少英雄像翻飞的浪花般消逝。古今英雄的功成名就,都是一场空,都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消逝了。当年的江山依然存在,太阳依然日升日落。在江边的白发隐士,早已看惯了岁月的变化。和老友难得见了面,痛快地畅饮一杯酒,古往今来的多少事,都付诸于人们的谈笑之中。这首词借叙述历史兴亡抒发人生感慨。从全词看,基调慷慨悲壮,令人读来荡气回肠,不由得在心头平添万千感慨。在让读者感受苍凉悲壮的同时,这首词又营造出一种淡泊宁静的气氛,并且折射出高远的意境和深邃的人生哲理。
“是非成败头空”既有大英雄功成名就后的失落、孤独感,又暗含着高山隐士对名利的淡泊、轻视。既然“是非成败”都如同过眼烟云,就不必耿耿于怀、斤斤计较;不如寄情山水,托趣渔樵,与秋月春风为伴,自在自得。作者看透了朝廷的腐败,不愿阿附权贵,宁肯终老边荒而保持自己的节操。因此他以与知己相逢为乐事,把历代兴亡作为谈资笑料以助酒兴,表现出鄙夷世俗、淡泊洒脱的情怀。
无论过去,当下,还是以后,追逐名利似乎总是一些人的生存方式,然而名缰利锁又往往令人痛苦不堪,难以自拔。
所以我们要淡泊于名利,方能成大器,方能攀上高峰!在物欲、名利横流的当今,有志者更应守住淡泊,向自自己既定的目标前进!
读后感700字初中 篇12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那是每个母亲愿望,她们会不惜一切的代价让孩子们的未来更好,世界上的每一个生物都一样,狼也是其中一种。
母狼紫岚就是其中之一。她坚信她与公狼黑桑都是强壮而机敏的好狼种,只要流的是黑桑和她的血统,也是一头剽悍强壮的好狼。果然,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紫岚的大儿子黑仔就如同黑桑一样超前,他一个多月就独自出门捕猎了,有时候还有可能捕捉到小鹿等等呢!一般的小狼一个多月还蜷缩在一个角落了呢!两个月独自驰骋草原,真让人佩服啊!两个月的小狼最多就是在洞里走走而已。如果以外不发生,命中注定,必是将来的狼王。紫岚给她最好的待遇:未断奶是,他一人就要霸占三个乳头呢!断奶后,他吃内脏和好肉,而另外的三只小狼只能吃皮和骨。一开始那三只小狼抱不平,一向到被母亲撕下他的一点皮毛才算数呢!除了蓝魂儿。可千防万防还是放不了意外:黑仔在洞口附近抓野兔,弟弟妹妹在洞里嬉戏,妈妈紫岚也出去捕猎了,没有母狼的保护他独自在野外。不幸发生了,可怜的黑仔呀!就死在这样一个黑鹰的手里。未来的狼王,一个称职的狼王,就这样结束了他的生命紫岚精心培育的狼王啊!多么可惜啊!紫岚心里必须有说不出的痛。
紫岚并没有应此而泄气,她立刻脱离了痛苦、悲哀,他要让蓝魂儿成为狼王!蓝魂儿一开始可能是因为紫岚偏爱黑仔所以对这样的待遇有点不习惯,他每药一口都抬头看母亲,似乎很警觉。紫岚却向他微笑,在心里念叨:吃吧!尽情的吃吧!它们属于你,爆发出狼残暴的本性吧!你是新一代的狼王!久而久之,蓝魂儿也习惯了,他开始认为自己吃好的是理所当然的。很快到冬天了,狼群开始群居了,紫岚带着蓝魂儿、双毛、眉眉来到了狼群中,蓝魂儿很出众,他是少年狼团的团长呢!他甚至能比过公狼呢!那次,下着大雪天寒地冻,到处没有吃的,狼群就去找比他们凶猛几倍的狗熊吃。可狗熊躲在树洞里冬眠,树洞狭窄,进去引熊出洞的狼没有一个是活着出来的,但哪匹狼愿意牺牲呢大家都一筹莫展,唯有蓝魂儿愿意,他在熊鼻子上咬了一口,而后立刻跳到熊掌上,狗熊本能的抬起一只爪子,蓝魂儿就趁此机会跳出来了!这是聪明过狼呀!紫岚的狼王梦还没有结束,我也为紫岚、为蓝魂儿感到高兴呢!但是,没有生活经验的蓝魂儿死在了捕兽夹里。有一天,他禁不住美食的诱惑,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很难过,她的心血被捕兽夹夹碎了,她的心肝被捕兽夹夹疼了,为了不让心肝生不如死,她把心肝蓝魂儿的气管咬破了,把蓝魂儿咬成两半,把他埋了……可
惜呀可惜!一个狼王又死了。
最后的双毛了,他一开始很自卑,在紫岚的训练下,他也出众了,可在与狼王的战争中,将要胜利的那一刻,被狼王的一声气势十足的嚎叫唤出了自卑最后……最后死了!每个妈妈都是如此,费尽心血,不求回报,只有一个宿愿:让我们的将来更完美!妈妈谢谢你!
读后感700字初中 篇13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第七条猎狗》的书。
善良、勇猛是猎犬的天性。公召盘巴曾养了7条猎狗,但前6条都那么不尽人意,唯有第七条猎狗,伴随着猎人走过一段离奇的经历。
主人公召盘巴带者留下的那条狗去打猎。那条猎狗在打猎中和猎物殊死搏斗,抓到猎物从不独享。就是这样一条猎狗,却在泼水节时被召盘巴追打。原因就是在森林里捕野猪时,它突然跑进乱草丛,召盘巴一气之下将它打跑。此后后它成了豺狼首领,但它还是在暗暗的保护着召盘巴。有一次豺狼群包围了召盘巴,关键时刻它挺身而出,击退了豺狼,召盘巴感动得泪流满面,这条狗再次回到了召盘巴的身边。
第7条猎狗的忠诚和善良深深的打动了我。看似它是豺狼的首领,但内心还是善良的。他并不想让主人被吃掉,虽然主曾经追打过他,但他还是拼尽全力让主人活着。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一点也不错。许多的宠物狗能给人带来欢乐;警犬能保卫我们的家园;牧羊犬能帮主人看羊······总而言之一句话:没有比狗更忠诚的动物朋友。
读后感700字初中 篇14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
有一匹母狼叫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涌浪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便十分地偏爱黑仔,捕到猎物先给他吃。蓝魂、双毛和媚媚如果抢在黑仔前吃,紫岚就会毫不留情的教训他们。但是蓝魂也经常抢吃,没少被教训。因为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很快,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已经能够独自打猎了。紫岚看着黑仔,就会幻想着他快快长大,干掉洛嘎成为狼王。但是,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机智的黑仔竟然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也渐渐成熟起来。可命运又故伎重演,蓝魂被兽夹夹住腰,为了使他减少点痛苦,紫岚只好悲伤的把蓝魂咬成两段,叼着带走埋了。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一向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之后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只有梦想,一切都是虚的,只是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失去信心,那些孩子只会在大地震中丧失生命,只会让孤儿们再也不会找到爱的温暖……一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齐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读后感700字初中 篇15
“毒品”,一个骇人听闻的名词,我不知道时谁发明了这种害人的东西,我也不知道曾经有多少人因它而家破人亡,失去了原本美好的一切,但我明白,从现在开始-----拒绝毒品。
毒品就像一个巨大黑洞,无论是谁,一旦沾染,都难以挣脱他的魔掌。当毒贩的花言巧语使你原本坚定的心动摇时,你已经接近死亡了。数以万计的人因一时的心动,抱着“试一试,大不了戒掉’’的心态与毒品交上朋友,可他们不知道这个“朋友”岂是他们想交就交,想绝就绝的。当他们有一丝醒悟了,立志要戒掉毒品,才真正见识到毒品的威力,你不与它为伍,它便要对你死缠烂打。听不少戒毒者说,那是一种痛不欲生的感受,即使在清醒时下决心要戒毒,可以到发作的时候却怎么也抵挡不住毒品的诱惑,早就把要戒毒的事忘到九霄云外了。没钱就利用友情、亲情、爱情向关心自己的人要钱,再不行就做一些往日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比如杀人、打劫、偷窃……即使铤而走险也要再次吸毒。
佷令人难以至信吧,毒品这种东西是百害而无一益的,它只会使人丧失理智,令更多的人惶恐而无宁日。永远不要碰毒品,不要做哪些个“他们”,不要当毒品的傀儡。
也许你只觉得罂粟花很美丽,其实在它娇艳的外表下是一片黑暗;也许你认为毒品并没有那么大的威力,只是人们在夸大其辞,其实你的想法已经令你踏上了一条不归路;也许人们对毒品的说法勾起了你的好奇心,可是你知道吗?其实毒品的威力会让你为你的好奇心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也许你自认为你有过人的意志力,可是你明白吗?其实毒品的威力已经远远超出了你意志力所能承受的范围……
自清朝起至今,有多少人因毒品付出了宝贵的生命?又有多少人在禁毒的战场上牺牲?不要让悲剧再次上演,不要让自己变成受害者,那就从现在做起,拒绝毒品!攻击毒品!
读后感700字初中 篇16
这一段时间,我读完了《安妮日记》这本书。对于《安妮日记》,其实我早有耳闻。这本书 根据一个犹太少女写的日记编写而成。它对我的启发非常大。
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犹太少女记述二战期间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实录。安妮原来居住在德国 的法兰克福,纳粹兴起后随家人避难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在她生日时,收到一个日记本作 为生日礼物,从此开始写日记。在漫长的25个月中,她用她的笔记录了她在密室里的每一天 成长经历,并对战争、反犹太主义、与父母的关系、自然性、宗教等问题进行了反思。
我了解到,自从1993年希特勒法西斯政权执政以后,开始对犹太人进行残酷的迫害。一连 串的专对犹太人实施的专制出台。法律规定,犹太人必须佩戴一枚黄星;犹太人必须交出自 行车,并且不许乘电车;犹太人只许在下午3——5点之间去买东西,而且只许进犹太人开的超市 等。
我觉得希特勒太残忍了,犹太人也是德国人,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们?非要把他们赶尽杀绝 才肯罢休?在为犹太人抱不平时,我真正地领悟到安妮热爱生活和学习的人生态度,永远满 怀着理想,身处险境不气馁、不屈服。我要学习她善于思考、敢于深刻剖析自己、正视自己 的缺点的品格。
在此呼吁一句:愿天下永远和平!
读后感700字初中 篇17
《三国演义》这本书,我不知已经看了多少遍了。今年暑假,我又重新拾起了它,因为每一次阅读,都能得到不同的收获。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历史性的长篇小说。作者是罗贯中(约1330-约1400),名本,号湖海散人。他所写的《三国演义》是我国的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小说。小说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时期吴、蜀、魏三国之间的斗争和兴亡的一系列故事。这些故事十分精彩,其中有我最喜欢的几个故事:过五关,斩六将、草船借箭、火烧赤壁、华容道、三顾茅庐、桃园结义……
书中刻画了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它描写的主要人物有曹操、刘备、孙权、关羽、张飞、诸葛亮、周瑜、鲁肃等,这些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曹操的“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周瑜的“胸怀狭窄、忌才好胜”,诸葛亮的“料敌如神、指挥若定”、刘备为“复兴汉室,复兴天下”而战、关羽“威风凛凛,智勇双全”、赵云“赤胆忠心,骁勇善战”……但我最喜欢的两个英雄是诸葛亮和赵云。
诸葛亮是一个忠臣,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熟知天文地理,足智多谋,非常善于用计:“草船借箭”、“借东风”、“三气周瑜”和“空城计”……赵云对刘备也十分忠心,骁勇善战,在“单骑救阿斗”中,赵云自己一个人杀了魏国好几个猛将,为自己和小阿斗开出了一条血路,最后他们都回到刘备身边了。
读完了这本书, 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做事要顾全大局,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还要刻苦学习,立志做一个学识渊博、智勇双全的人,成为国家的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