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法律演讲稿大学生【热门四篇】》
我与法律演讲稿大学生(精选4篇)
我与法律演讲稿大学生 篇1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份子,能够有机会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个神圣的组织,我感到非常的荣幸。3月19日,我们学院组织全体学生对新修改的宪法进行了学习,在王黎黎老师的讲解下,我对宪法有了更多的理解。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对维护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及社会稳定和谐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作为一个中国人,学习宪法是我的责任,同时也是作为一名法学院的学生应该做的事。我国宪法最早颁布是在1954年,称为1954年宪法,我国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宪法。宪法在指导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共经过了5次修改,第一次是在1988年,第二次是在1993年,第三次是在1999年,第四次是在20__年,最后一次便是今年,20__年3月7日。3月7日,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订案(草案)》,这对于进入新时代的中国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
这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体现了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这次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站在健全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国务院管理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监察制度等各个方面。这些重大修改,充分体现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充分体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在这个意义上,本次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不仅让我们国家根本法紧跟新时代步伐,让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加完善发展,让党和人民意志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更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里程碑。
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第二方面,确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第三方面,修改了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任职范围,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查机关的职务”。第四方面,确立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生态文明的重要性。第五方面,扩大地方立法范围。第六方面,确立宪法宣誓,有利于提高宪法的权威,加强宪法的权威。第七方面,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新宪法的修订,我认为这将更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中国梦的实现也将指日可待。我为作为一名中国人而感到荣幸。
我与法律演讲稿大学生 篇2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下午好!
不知道你们是否听过这个故事。说是唐太宗贞观年间,长安城西的一家磨坊里,有一匹马和一头驴子。它们是好朋友,马在外面拉东西,驴子在屋里推磨。贞观三年,这匹马被玄奖大师选中,出发经西域前往印度取经。
17年后,这匹马驮着佛经回到长安。它重回到磨坊见驴子朋友,并谈起这次旅途的见闻:浩瀚无边的沙漠,高入云霄的山峰,晶莹的冰雪使驴子听了大为羡慕。驴子惊叹道:“你有多么丰富的见闻呀!那么遥远的道路,我连想都不敢想。”
“其实,”老马说,“我们跨过的距离是大体相等剐,当我向西域前进的时候,你一步也没停止。不同的是,我同玄奖大师有一个遥远的目标,按照始终如一的方向前进,所以我们看到了一个广阔的世界。而你被蒙住了眼睛,一生就围着磨盘打转,所以永远也走不出这个狭隘的天地。”
是的,我们的生命都是有限的,在相同的时间里,我们是像马一样有目标地一直向前走,还是像驴子一样绕着圈地原地打转呢?再缩小来看,大家都是四年大学,在这四年里,你是有着明确的目标勇往直前呢?还是没有目标,浑浑噩蚕,就像顺口溜里唱的一样,“起床从不叠被,学习从来不累,常常夜不能寐,思考谁最般配,明知不学不对,仍然喝酒聚会,考试啥也不会,重修不过就退”呢?
我也曾有过这样的迷惑,那是我刚入大学的时候,没了高中时简单而直接的目标——考上大学,我在自由的近似无人管的大学里,几乎迷失了方向,甚至迷恋起网络游戏。直到一节宪法课,老师问我们:“如果理想是心灵的一盏灯,你们的灯是什么?是考公务员当官?做律师挣钱?还是为法制的进步而学习法律呢?”
当时,我们都沉默了。我想起了我的父亲。父亲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生,经历过豆腐加白饭的求学生活后,他却在毕业时,放弃了在城市工作的优越条件,回家乡做了一名教师,一干,就是二十年。年幼的我不懂父亲的选择。直到有一天,我翻出了父亲的工作日记。父亲写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这里更需要我,所以从回来了。”
那一刻,我读懂了父亲,读懂,他心中的那盏灯——他与许多那个年代的大学生一样,无私奉献,以建设家乡、普及教育为己任,一直为自己的理想奋斗至今。如今,我们已经长大,那我们的理想是什么呢?于是,我踏上了自己的寻灯之路。
我从法律的书海里寻找。从古代的巴比伦法典到当今的法律法规,法律一直在用最严谨的语言,讲述着公平与正义的故事,记录着社会的梦想。渐渐地,我迷恋上了这样的语言。我到前辈那儿去寻找。去听学者讲座,与学长辩论。当看到他们会为明确一个法条而废寝忘食,会因争论一个案件开一夜的卧谈会时,我找到了一个法律人应有的信仰和精神,也确定了自己前进的方向。
我也从实践中去寻找。署假回家时,我做了一名普法志愿者,到村里去出板报,封田间去做调研。我为自己学以致用而快乐,也为看到许多人因不懂法造成的悲剧而难过。我才懂得,让全社会的人都懂法、守法,是构建和谐社会最有力的保证。
渐渐地,我找到了心中的那盏灯。这个社会需要法律,更需要普及法律的人。我告诉自己,我要成为共和国的一名法官,做法律的守护者,做法律的探索者,做法律的传播者。老师、同学们,今天,当我提着一本本厚如砖头的法律课本穿梭于教室、图书馆的时候,当我迈着自信的步子走上每一个舞台的时候,我并不害怕其中的艰苦,更不畏惧将来的艰难,因为我知道:我找到了我心中的那盏灯,那盏灯照亮了我的大学,也将照亮我的未来,而我要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老师、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找到心中的那盏灯吧。然后用我们的热情、热血来守护那盏灯,用我们的刻苦、努力来燃烧那盏灯。当所有的人都拥有了理想,当人与人都在为理想而奋斗,当所有的灯都在心间靠拢,我们拥有的就不只是一份充实的生活,国家拥有的也不只是一个个拥有理想的奋斗者,而是一个由个体组成的为着理想共同进步的和谐社。
我与法律演讲稿大学生 篇3
亲爱的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是国家宪法日,1982年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__年修订,自20__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该怎样看待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应该怎么做麽?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祖国壮丽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成为我的笑料,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她。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愚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甚至给全国全球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你为了一己私利,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如果没有宪法来规范,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社会,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吗。当然你也有另外一种选择—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实在你守法的过程中慢慢就养成了法制思维,你心中装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的亲朋好友,祖国的大好河山,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美好品质自然就形成了,社会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制了,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还会远吗?
第三是用法。当你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第四是相信人间美好。社会风气日下,但有无数仁人志士的智慧,有我们国家领导人的伟大领导,公平正义一定会挥手金钱的诱惑。法律面前,不管财富如何,不管地位如何,人民最终一定能够人人平平等。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我与法律演讲稿大学生 篇4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教育》,很高兴能够有这样一次机会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法律知识。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国家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我们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