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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2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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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1

天堂是什么颜色?蓝色的。旅行需要理由吗?需要,33个理由。这是《蓝***》所带来的真情告白,也是毕淑敏环球游历真情实感。

蓝白的书皮,展开来竟是附赠的一张手绘的航海地图及娓娓叙来的33个旅游理由,蓝色的书页带有扑面而来的海洋气息,闻之有香袭来,打开扉页,一张沁香的的船票静躺书怀,装帧精致新颖,读者的心就这样被捕获,更何况还有图文并茂的精彩内容。

双休日的午后,我倚着沙发,捧着这本心仪的书,随着毕淑敏的笔端,眼睛旅行,心灵散步,去倾听素颜的地球的诉说。

一直喜欢毕淑敏的文字,朴素深邃,鲜有女子行文的柔美,直白、犀利,读她的书能超越浮华,让身心回归宁静恬淡的减法生活,能节制欲望,亲和自然,素净无华,我想这种心灵的“素”生活,才是一种无价的“新奢”,我向往之。 100多天的航海旅行,22个停泊的港口,32篇精美的散文汇成的《蓝***》,毕淑敏用灵性的笔触,让我们领略了世界的神奇与美丽:远古的玛雅文明与中国三星堆的神秘关联;粉红色的魔鬼城——佩特拉的悲剧;散落在世界各地的金字塔与西藏的冈仁波齐的渊源……

隶属于职场的自主企划居然被毕淑敏作为汶川大地震的捐款平台,就如一颗硕大的爱心在“和平号”上砰然绽放,给这本游记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虽则因送款回国而中断了旅程,但爱心传递,义举永存。

哈瓦纳雪茄,3年的时间,222道工序,纯手工制作,除了人工还需天意的赞助(雪茄叶需经晾房天然晾晒,这与新疆葡萄干有异曲同工之效),因此引用她的就是“每一支哈瓦纳雪茄都清白”。无怪乎吸雪茄,更多的时候是在享受那种情调,那种享受对一个深谙雪茄享用之道的人而言,与香烟之比有云泥之别。我在填补知识空白的同时,也弱弱地满足了小资情结。

毕淑敏用她的脚和眼睛在地球上画出了一个巨大的圆,她不是单纯地讲述沿途风土人情,也不是欢乐与激情的简单堆砌,而是从立体的多方位的角度来解读世界的多元文化,用让心灵获得幸福的文字睿智地诠释那一时冲动带来的众多充满激情的独特体验。

当我翻到94面,《蓝***》给了我一个小小的惊喜,试看:“冰岛的景色真是超绝美丽。我走过世界上很多地方,若是让我说那里的景色最让留恋,那么除了阿里的冈仁波齐,就是冰岛了。我不知道是不是两地都是同样的荒凉?同样的纯净?同样的人烟稀少,大地保留着我们这个星球刚刚凝固时的模样?”游记中有记载冰岛的险与乐的专题素材,冰岛可是我梦牵魂绕的地方,在她的字里行间我觅到了文字所带来的视觉刺激与探险的游历,不经意便间唤醒了心灵深处的出行因子,不知何时,我也能泡在这魔鬼般调出的蓝色湖泊——蓝湖中,在氤氲的蓝色水汽中享受到冰火两重天的极致快乐?由此,我郑重地收起那张5000元的船票,幻想着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也能登上和平号,来到这个拥有火山、温泉、极昼、极夜的神奇岛国。

一个双休日我读完了这本来自天堂的香书,仿佛作了全身心的SPA,释放了浊气,舒展了身体,也找到在路上“行走”最给力的足音,或许这就是《蓝***》所带给我的最大收获吧。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2

五彩缤纷的世界形形色色的人。我们一路走来在不断的认人识人,不断的认事做事,不断的挣扎对抗,不断的披荆斩棘,不断的升华,自己体现自己的价值。何曾不想做到山蹬绝顶人为峰,自己鼓励自己上山的路是不能休息的,不能往下看的,不要轻易满足现在的自己,定要做人上人。

但是我们有太多的无可奈何,有太多的委曲求全,有太多的白眼相看,有太多的冷眼相待,有太多的孤独无助,有太多的无辜冤枉,有太多的含垢忍辱,有太多的低首下心,有太多的帽子被扣,有太多的难言之隐,这就要我们在这条充满荆棘的道路上,有一颗强大的心,能够忍耐能够包容能够控制自己,有超强的控制能做到该收该放能收能放。

有时我们何曾不想找个人倾诉呢?舒缓舒缓自己,但是人人都有本难念的经,有时我们在路上散步或是跑步,脑海里浮现出美妙而神奇的画面——我就是主宰,万事皆可平,回头一晃,想想也就是想想,不爬坡不上道就是白日做梦,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有时我们好好的认认真真的淋一场大雨,并彻底放开自己喊出内心深处的千沟万壑,美妙的雨水过后呢?但毕竟我们痛快了分分秒秒。

随着时间的推移,自身的努力会不断的朝好的方向变的,正如余华所说,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因为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不到长城非好汉,屈指行程二万。饭要一口一口的吃,路要一步一步的,走无论如何朝着自己的目标踏下去。遇到的不痛快独自去雨中浇浇,尽情释放,洗去那些“污垢”,重新上路,正所谓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雨中散步别有一番滋味噢,还可以《在细雨中呐喊》。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3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着小说,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我对词中的英雄一词发生了疑问,书中讲到的人物骁勇善战,然而,群雄逐鹿于乱世之中,谁才是真正的英雄呢?书中写到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关羽、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

有人说,孔明是真正的英雄。因为他足智多谋,处事果断,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是千年难见的一代贤相,火烧新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六出祁山……无不体现这一点。然而,我认为孔明完全可以有更大的作为。刘禅无能,根本扶不起来,孔明却把自己的一生,死死的绑在了蜀国这辆毫无希望的战车上。

还有人说,关羽是真正的英雄。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我倒觉得曹操是一位真正的英雄。尽管书中说他大逆不道,奸诈多疑,还敢“挟天子以令诸侯。”但能者居上,为何偏偏姓刘的能当皇帝?他是政治家,牢牢抓住天子,使他做任何事都变的名正言顺;他是军事家,不计前嫌,招贤纳士,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使敌我力量发生了巨大变化;他是文学家,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己”这样脍炙人口的诗句。当然喽,他太多疑,以至于刚愎自用。但功大于过,曹操无论在哪一方面都称得上英雄。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

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 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自古英雄,有胆略还需有情义。曹操在这一点上更值得称道,当初刘备在曹营,曹操已知刘备野心,若诛之,也无后来蜀魏之争,可是曹操并未加害于他,直至刘备逃走;曹操安抚关羽,对其厚待有加,与刘备之对关羽,有过之而无不及,以至于后来关羽念旧日情分,放其一条生路。曹操不失为一条有情有义的汉子,虽说后来他也做了不少错事,但那是形势所迫,非彼亡便我死,何有顾他人之理?既有乱世争雄,便不免牺牲,历史上的事纠缠不清,也不可以怪罪于一人之上。至于后来曹操见到关羽头颅吓出病来,则更可以证明其非冷血之人,若是真冷酷无人性,区区一个关羽,又能奈其如何?

那再看他人:孙权不过仰仗父兄基业,建功甚少;周瑜虽年少有为,但气度狭小,意气用事;关羽,太骄傲;张飞,勇有余而谋不足;吕布,一见利忘义之徒也……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4

漫画、卡通、寓言、童话和小人书曾让我百看不厌,此外,我也喜欢看励志方面的书,吃过各种版本的“卡耐基”、喝过各种各样的“鸡汤”。眼前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似乎综合了它们所有的口味,着实叫人喜欢。

从表面看,《谁动了我的奶酪?》和其他众多装祯精美的书没大区别,只是薄了些,约4万字,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可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在欧美创造了出版业的奇迹:自1998年9月由美国普特南出版公司出版后,两年中销售20xx万册,雄踞亚马逊网上书店第一名约80周,同时迅速跃居《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 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作者斯宾塞·约翰逊博士是美国知名的思想先锋和畅销书作家,此外,他还是一位医生、心理问题专家,也是将深刻问题简单化的高手。在他清晰洞彻当代大众心理后,便在该书中制造了一面社会普遍需要的镜子———怎样处理和面对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危机。

当代的一位诗人说,“今天,全世界都需要安慰”。作者正是迎合了世界性的巨大心理需求,用一个小小的寓言打开了人们的心扉,给人带来一种内在的勇气,去直面“软心理问题”(即医学病态心理之外的个人心理问题,又叫“正常人的心理问题”)这种每个人都肯定存在的心理障碍。

世事变化本无常,《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们一个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5

原来,我没有读过《猫武士》系列图书时,还以为是男生们看的恐怖武打小说。可是读罢《猫武士之呼唤野性》,我便对此有了新的看法——

宠物猫拉斯特发现主人家的花园外有着一片森林,森林深处住着雷、风、影、河四个有野猫组成的族群它们继承武士祖先遗训共统治森林,为了生存彼此战争。拉斯特加入雷族,成为学徒,得名“火爪”(成为武士后取名“火心”)。在那火爪认识 火爪从每天无忧无虑、坐享清闲、衣食无忧的宠物猫变成了自谋生息、坚韧顽强、为了生存到处拼搏的武士,成为武士后它学到了很多很多。

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大自然里动物们为了生存而发生你死我活的战争。多么可怕的战争呀,这让我联想到了我的生活,那是多么平静和谐呀,“战争”和“生存”对我来说是那样的陌生。书中的野猫族群个个互相残杀,它们为了生存;为了扩张领地;为了争夺食物。在野猫族群里如果一个族的食物短缺,就必须冒着险到另一个族的领地里捕猎,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撕成碎片。

我的生活呢?整天无忧无虑,衣食无忧,根本就不用为“生存”担心。如果饿了,就去超市里买现成的吃;如果累了,就躺到自家小床上休息;如果害怕了退缩了,还有人来安慰我鼓励我。有一次吃零食,我嫌那包饼干不好吃,居然把还没吃完的饼干盒一起塞到了垃圾桶里……想想我干的那些“好事”真感到有些羞愧。

读了《猫武士之呼唤野性》,它让我知道了人世间的丑恶是非;让我知道了以后不能再浪费食物,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友谊;什么是忠诚。这本书更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珍惜眼前的事物,感受人间的美好吧!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6

没有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概念是否让人觉得真实。

因为《活着》认识的余华,所以便想看看他的其他长篇,于是看完了《在细雨中呼喊》。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这本书没有丝毫逻辑,也许是因为我记忆力不好,所以全部看完后又大概的看了看才了解了它的大概框架。这本书以孙光林的角度来写他周围的人发生的事情,不是按照时间顺序,也不是先写某个人再写某个人,总觉得作者好像想写什么就写什么。给我的感觉就是天马行空,好像真实发生一样。

我不喜欢他的父亲孙广才。其实这本书的每个人物几乎都是比较负面的,但是我最为不喜欢的还是他。按照小说顺序来说,当他的儿子孙光明因为救人而牺牲了时,他并没有一丝的悲伤反而希望利用这个机会让自己发达起来,后来得知没有希望后,竟然又去被救的人家要钱。他还把自己的二儿子送给别人,除了父亲无能,我实在想不出其他的缘由。这些情节反映出的父亲形象着实让人感到悲哀。他的当家人形象也是十分糟糕,他与同村的寡妇牵扯不清,从家里拿很多东西送予那个寡妇。他的好色不仅仅体现在这里,他骚扰自己儿子的未婚妻,导致儿子被退婚,孙光平直到二十四岁才找到一个岳父瘫痪在床。孙广才不仅仅做了这些事,他对他父亲的态度也是十分恶劣,“我父亲后来就让祖父坐在一把小椅子上,我的祖父在吃饭时只能看到桌上的碗,看不到碗中的菜。”当我看到这句话时,心里感到极其心酸,孙广才就是这样苛刻的对待他那亲生的父亲的啊。

这样细细想来,仿佛其中的每一段情节都互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我被父亲送给王立强抚养后,认识的国庆,然后王立强出轨被抓我又回到了南门,认识的苏宇、郑亮、苏杭。通过郑亮的父 在南门生活时候知道的冯玉青,长大后与她的儿子鲁鲁相识……

孙光林的经历很多,但父亲始终占了很多的篇幅。他的祖父所占的篇幅也不少,我依旧费解为什么他的祖母会嫁给他的祖父,也许是因为在当时算是合适吧,作者没有细写。孙光林离开南门后的事情也没有写,只是写了一些南门和孙荡的人和事。后来写他父亲给他写信跟他说孙光平砍他,可是作者并没有写孙光林的反应,我猜也许是一笑置之吧。

读长篇小说也就是读很多人的故事吧,莫言曾说过写长篇小说的人内心会有巨大的框架,复杂的人物关系都可以处理的很好。我想,这本书的每个人物都很丰满,情节也很生动,应该符合他所说的那个标准吧。

我喜欢这本书,若干后也许会有不一样的理解。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7

这次出差的带上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

《许三观记》和《活着》,书中的语言平淡地讲述,如同讲述一件完全与自己无关、距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但读完以后,那种无可奈何的悲凉却能让我的内心震撼。

《在细雨中呼喊》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段:“现在眼前经常会出现模糊的幻觉,我似乎能够看到时间的流动。时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所有一切都包孕在这隐藏的灰暗之中。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田野、街道、河流、房屋是我们置身时间之中的伙伴。时间将我们推移向前或者向后,并且改变着我们的模样。

他一旦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孙光明将会看着时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我看到了这样的真实场景:生者将死者埋葬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里,而生者继续走动。这真实的场景是时间给予依然浪迹在现实里的人的暗示。”

这一段关于时间和人生的思考,出现于弟弟孙光明死时。

时间裹挟着一切向前流去,人世在变,沧海也能变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时间。也可以说,世事未变,唯一变的,只有时间。

余华在书中这段关于时间和生命的思考,也带给我很多启示,书中对回忆的描写让人叫绝。回忆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决然不可能是整个事件的再现,我们只能记得带给自己感受最深刻的部分,比如,某个场景,某种味道、某种心情,通过这些,我们渐渐回忆起事件的全貌。这本书就通过这样一些线索,叙述了主人公对童年的回忆,看起来特别真实。

余华的书有个特点,不对个人感受进行描写,但却能让人回味无穷,悲剧到最后剩下的不再是愤怒、悲伤这些情绪,只有深入骨髓的无奈,对世事的索然无味和麻木。这样的书让我看了比看耽美的虐文难受一百倍,耽美的虐文看了只让我心中一时纠结、难受,但这样的书看过一遍,不管时隔多久,回想起来那种深刻的无奈仍能准确无误地击中我,无法动弹。

那么下一部余华的书《兄弟》,我看我还是等等再看吧!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8

余华在这本书里写了一个少年,并用少年的眼睛看到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江南农村和小城镇上一家人的命运。父亲是如此混蛋和精明,哥哥如此平凡和无奈,爷爷是那么可怜和可恨,妈妈一生操劳和负重。少年和他的朋友们一样,每人都有孤独的童年,恐惧的青春期,以及幼小无奈的敏感。

看过后,你会想起白先勇的《寂寞十七岁》如同柠檬,那酸涩有些直接了,而余华的《细》则是白切鸡,在享用文字大餐的同时,舌尖回味着浸白切鸡的高汤。大师的妙笔在于留白,余华把少年的青涩,寂寞,渴望和善良都藏在留白中了,如同高汤煨着一锅肉,在读者跟随父亲爷爷哥哥的命运起伏时,始终忘不掉少年那双清冷和安静的眼睛。

如果说余华写《活着》是眼含泪水,《细》中则变得保持一小段距离冷酷地看着生活,在《兄弟》中,余华笑了。如他在序言中引用贺拉斯的话“我们的财产,一件件被流失的岁月抢走。”那些人们经历过的苦痛和遗憾,在回忆时终于不再带来伤害,有什么能阻止我们微笑呢?生活算得了什么?

余华的语言没有牵强的假幽默,没有自我感动的煽情,总是出人意料的形象,比如“他的喊叫像破碎的玻璃片一样纷纷扬扬。”比如,“活着的人是无法看清太阳的,只有临死之人的眼睛才能穿越光芒看清太阳。”整篇作品一如题目《细雨中呼喊》,成人世界是阴天的灰,而少年与朋友间短暂的友谊和童年游戏是其中白,间或的阳光是那个晦色年代人性的呼喊和渴望。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9

《在细雨中呼喊》回忆了孙光林少年时的往事以及家庭的过去的某段历史以及第一人称我带我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特有的一种气息。

其中一些片段让我联想到了许多,感悟到了许多,了解了许多。婚礼一章中冯玉青这个形象有为鲜明,她敢于争取自己的幸福,她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真正的尊严,在绝境中她表现出的是坚强,是镇定,那时她还是个羞答答的大姑娘。冯玉青身上坚强,勇敢的品质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我想,它应该是我心中的妇女形象了。

友情是光,照亮你心中的灰暗;友情是火,燃烧你心中的希望;友情是手,是你困难中的援助之手。友情是生命中永恒不变的旋律,每个人都需要友情,我们的主人公——一向独来独往的孙光林也一样。书中重点描写了两个特殊的朋友,一个是比他大几岁的苏宇,另一个是小几岁的鲁鲁。让我体会到了友情的重要,对于身边的朋友,我也倍加珍惜。是苏宇和鲁鲁让孙光林感受到了友情的巨大作用,也让我时刻警醒,珍惜友情!

百善孝为先。说到孝,自然要提到孝子,孙光林的祖父孙有元也是个孝子呢!对父亲,父亲建造的桥塌陷后,他积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把桥重新建成功,从而营救了父亲,欣喜中,在大热天里狂奔到监狱,以至中暑。见到父亲,一下子晕了过去。孝是一种美德,更是每一代人所应具备的品质。

抛弃一章中谈到了国庆的爸爸,他为了自己的婚姻,狠心的抛弃了年幼的国庆,国庆最终却凭借平时的细心,召集到了母亲一方的亲戚,虽未阻止父亲再婚,却得到了亲戚们的瞻养。其实他从侧面告诉我们:父母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关爱孩子。只有这样,下一代才可以健康成长。国庆走上犯罪的路,大概也有得不到亲人之爱的原因吧!

文章中涌现了许许多多勇敢,坚强,善良的人们。比如:冯玉春,他的宝贝儿子鲁鲁,国庆,苏宇。他们身上的故事讲述了一个个真理,体现了种种优秀品质,用鲜活的例子来教育人们。生活就像一个漫长的故事,故事的结局有你把握!最后谈谈主人公孙光林吧!他幼年时被家人送给了王立强,王立强死后,他又重新回到故乡——南门。孤僻的性格,使友情来之不易,进而更加弥足珍贵,幼年的生活环境加上南门的生活,使得他的世界广阔而丰富。书中提到,最终他跨进了大学的门槛,这更是他付出的回报。孙光林回到南门后,父母是他可有可无,兄弟之间更无欢声笑语,可他并没有就此放弃自己,这是他得坚强;对处处受人欺负的鲁鲁,他更加爱护,这是他的善良。

每本书都富含这特有的意义,我相信《在细雨中呼喊》会使你成长更多。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10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在细雨中呼喊》是作者余华发表于1991年的第一篇长篇小说。余华因这部小说于2004年3月荣获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我认为作者表达的是对过去的追忆和反省以及对未来的憧憬。当我们无法探测深不可知的的未来时,过去就成了我们深切的慰藉。

故事大概发生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中国。小说以第一人称“我”孙光林展开叙述。在那个将爱包裹的年代里,“我”饱尝了时代的艰辛和不幸。

在那个年代里,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非常荒谬的,像是嘴上铐着枷锁。孙光林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在那个年代农民百姓大部分是揭不开锅的,经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父亲孙广才是个粗俗霸道的农民,有一天父亲上了村里粗枝大叶的寡妇的床,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弟弟孙光明死于溺水。一连串的事情让这个家支离破碎,于是“我”被卖给了军人王立强。

新环境给了“我”暂时的安慰之后,在“我”心中慢慢产生了温暖。但父亲因犯错被人抓住小辫子, 再难做人自杀而死。 常年体弱多病的母亲却独自回了娘家,将“我”抛弃在码头。“我”无法想象今后该如何生活。

于是“我”想到了南门,曾今的家让“我”产生了一丝欣慰。我收拾简单的行李和沉甸甸的希望踏上了回家之路。在一个分岔路口,“我”遇到了爷爷孙有元,可悲的是祖孙两竟不认识了,故事结束在细雨中的分岔路口。

小说的基调应该是沉重的,但其中不乏幽默诙谐的片段。小说在讲到青少年时期的“我”和小伙伴关于“性”时,作者极其幽默有趣的向读者娓娓道来,让人忍俊不禁。

书里写了许多死:弟弟的死,苏宇的死,祖父的死,父亲的死,母亲的死,养父的死,不同死亡却有着相同的感受:死亡是一种解脱,也是一种回归。当我看到那么多人死去时,心里有一丝悲痛之余,也多了份释然。哭过之后,生活还得继续,可还得继续受。不管生活给了人们多大压力,多***烦,人与人之间应该深情,和谐,永远保持那种善良去关怀这个美好有不美好的世界。随着年华的逝去,青春不再,但我们的心应该永葆青春,用最真挚的情感去感受这个世界的冷冷暖暖,酸甜苦辣,世事变迁等等。

小说在在悲惨结局中结束,给人以无尽的遐想,“我”与祖父孙有元之后到底会发生什么?“我”回到家之后,迎接“我”的命运到底是什么?一次次被人抛弃并不可怕,最重要的是勇于接纳自己,但我们被这个时代折磨的体无完肤时,学会逆来顺受,知足常乐!当岁月的痕迹在我们的脸上留下无情的伤疤时,我们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宽容。当我们回头看看自己走的路是,发现它是那么的美妙!

人,首先是活着,可不能仅仅是活着!

读《在细雨中呼喊》有感 11

如果说余华的小说以前只能是影响我,那么现在已经左右我了,不折不扣。

我是在逾近20岁才看了这本书,我发觉我竟然无法一口气读完它,我只能读读想想停停,以至于忘掉了主角是他还是我。

我终究是没有那样的时运,生活在那个年代,有那样的祖父,父亲和继父,母亲,哥哥和弟弟。生活与他们每个人来说,都未尝不是一种劫难,我曾以为在细雨中呼喊的是个人,最后明白,呐喊的是时代,是生命,是贫穷,是魂灵。

所以我发觉我的生活和我想的事,我所写的东西,未免都太过狭隘了,如果是可以选择,我到希望我的童年也是贫穷、落魄、颠沛流离,其实除此之外,我委实是想不出还有什么不同的,我一样的渴望友情,一样对一切美的事物充满着渴望,对一切丑的、沦落的东西失望透顶、唏嘘不已。然而正是因为贫穷和时代的滑稽,才能真正的让我们直面孤独,是的,就如同那个等待小伙子来爬床的寡妇一样的孤独。至少于我,和他有过同样的孤独,所以每每读到我也有的场景,我只能合上书,默默的回想着,甚至对余华虔诚的战栗着,现实尽是如此,丑陋不已,却毫无消极。

总是有那么样的一些丑陋,是相对于教条而言的。

其实,那并非正的丑陋,只能算作是不伟大而已,自然不必赞扬,但是更无须批判。

现在来看,我知道我是根本无法理解那个时代的,我只能透过已有的感慨,念头,经历,和朦胧的臆断来揣测每个人的意图,我越来越觉得我是能理解父亲的,比如他爬寡妇的床,那般的对待祖父。而数年的教育使得我不能原谅他,或者自己不能让自己原谅他,他即便丑陋滑稽,也终究不是他本身的丑陋。

在细雨中呼喊,有人说是在将童年,但意义却早已超越了童年的范畴,里面的每个人都是主角,我喜欢每个人物,我也向往那样的环境。

也只是想想而已,他们所有人都不肯离去,在细雨中呼喊,内容不一,表情各异,有的在诉说,在抱怨,在咆哮,在啜泣,尽管如此,主角也该是微笑的吧,再多的不幸、贫穷,可是,他确是有着完美的生活。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12

这是一个奇异魔幻的故事,穿越千年岁月,讲述发生在原始森林里的古老传奇;也是一个情感饱满的故事,直抵灵魂深处,吟唱三代人三个种族间的爱恨情仇;更是一个优美动人的故事,一个关于爱、失落、寂寞与希望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千年前,蛇妖莫卡辛祖奶奶为了夺回女儿,不惜毁掉女儿的家庭,并害女儿失去生命。她因此受到了惩罚,被关进坛子,深埋地底一千年。一千年后,小猫帕克和妈妈一起被猎人针鱼脸丢进了河里,妈妈溺水而死,帕克独自踏上了营救姐姐和猎犬爸爸的漫漫长路。

故事中的蛇妖奶奶就因为害了女儿而受到了惩罚,小猫帕克

做什么事都是要付出代价的,例如,我有一次,好不容易借到一本我一直想要的书,于是我写完作业看,吃饭的时候看,洗完澡坐在床上看,最后要睡觉了,等妈妈关上房门后,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心想一定是书没看完,吊胃口,于是我又偷偷摸摸打开台灯看书了,一直看到半夜十二点。结果第二天早上非但起不来,还得顶着个熊猫眼去上学。上课时一副半睡半醒的样子。

这就是半夜看书的代价啊。

《在细雨中呼喊》读书笔记个人书评 13

有人说余华的《活着》令人揪心难忍;而《兄弟》则是幽默和惨烈交相辉映。而这些在我的脑海里都是一片空白,我拾起余华的第一本书,是关于童年记忆的《在细雨中呼喊》。

每个人都有关于童年、关于往事的回忆,而这些回忆 但是余华书中的“我”,却承受着孩童本不应该面对的太多太多的心酸和无可奈何。书中的“我”,仿佛如一个旁观者,与世无争,冷静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讲述着一个个事不关己的事,在自己的成长历程中尽管忍受着身旁各种看起来怪异的人的辱骂、殴打、欺诈与恐吓,但自己始终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寻觅友情,成为自己疲惫内心停歇的港湾,苏宇、鲁鲁、郑亮、国庆都是“我”身边的一个个过客。

书中的“我”身处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家庭,父亲孙广才是个自鸣得意的无赖,处处彰显出自己盛气凌人的架势,每一句扯破嗓子的咒骂,每一个夸张的动作,与其说是强硬的表现,倒不如说展现了其悲哀、虚伪的人生;哥哥孙光平开始的人生是光彩的,但最终也难以偏离平庸的轨道;而作为主人公的“我”,更多地则以孤寂的眼光观察着周遭一切,更多地选择了沉默;弟弟孙光明小小年纪张牙舞爪,却是第一个走向死亡;而母亲则是软弱了一辈子,只有在弥留之际表达了她对世界的失望和愤懑。

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祖父孙有元,在他身上似乎带有些许传奇的色彩,年轻时放荡不羁、敢作敢为并且奋发有为;后来年老时被家庭生活消磨了锐气但仍然充满智慧;与晚辈们斗智斗勇,即使被不孝的儿子折磨,被年少无知的孙子忽视,他也依旧没有丧失去挑战命运的勇气,哪怕是在即将走完自己人生的前一夜,也同样如此。

书中人物众多,线索也错综复杂,故事的叙述发展没有固定的模式,余华采用了多种叙述手法,直叙、倒叙、插叙的相互穿插让故事可以一个接一个,如漫天纷繁的花朵,洋洋洒洒。犹如一条宽大的马路上支生出无数分岔开口,每一条路都看不见尽头却都有属于各自独特韵味的风景,或令人流连忘返,或令人厌恶,或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但我们也不难发现,无论其中的人物活着的时候是多么有趣亦或是痛苦缠身,在时间的长河里无论他们选择何条道路,但走到终点每个人却出乎意料地发现,结果都只有一个。这里边有太多人具有共同的特点,从哥哥、到弟弟、到孙有才再到各种小人物,反映出现实中人性的丑恶。

自然地,他们最终都只能极其苦恼地接受死亡,他们夹带着不同的幻想,或平平淡淡,或轰轰烈烈,最终都奔赴向那盛大的死亡宴会,只是消逝的方式有千万种不相同。其中弟弟被水淹死的场景,余华的描写令我震撼:我的弟弟不小心走出了时间。他一旦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孙光明将会看着时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

最后我想说,即使人们在人生旅途中会遇到种种磨难,但我们要不断从经历中感悟出:路,还是要走下去的。就像书中“我”的祖父孙有元,一个看似窝囊了一辈子的人,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挺直腰杆站着,让所有人都觉得他从未被打倒,依旧是一个勇敢面对生活的人。所以人生旅途中有太多自己无法控制的,主人公“我”就经历太多磨难,但“我”仍然能找到属于自己心灵空间的一方净土,我们无法把握一切,能把握的却是自己的心。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14

刚开始接触张嘉佳是在微博上看他的睡前故事,喜欢他的每个故事,每次阅读总有一种身临其境的赶脚。说实话,最初的时候,我分不清他的故事跟大冰的故事,慢慢的看得多了,从故事中了解了他们身边的每个人每件事后,就能轻易的分辨出来了。我想我喜欢他们的故事,更多是因为渴望、向往那种生活态度,感觉每一个人都是在做自己。

有人这样说过: “懂事之间读《小时代》 ,情动以后读张嘉佳。”说的就是我的状态,读书的时候,总会趁着课间、自习课的时候偷偷的看《小时代》。接触张嘉佳是在这几年,刚开始每天睡觉前会去微博看他的故事,看他今天更新了木有。没有的话,我就翻他往前的微博,找找没看过的故事。这应该是第一个让我把微博全部翻遍的人儿,此待遇胜过男票啊,虽然我单身就是了。

读别人的故事,留自己的泪。书中总有那么些情节能触动我们的心灵,不管是管春和毛毛,还是荔枝和茅十八,或者是骆驼和他的姑娘。每一种对爱情不同的诠释,真实又虚幻,结局痛心或完美。我喜欢这些故事,因为这不同于其他心灵鸡汤式的文章,结尾总是会给我我们总结出一种所谓的感悟。张嘉佳是 拒绝灌心灵鸡汤的,他说这是他的原则:“我只告诉看故事的人发生了这些问题,但我不告诉你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因为我也不知道怎么解决。每个的状态都不同,每个人的问题都要靠自己去消耗和感悟。”这本书的初衷本身就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是在找出问题。

我很感谢闺蜜在生日的时候送我这本书,就如书名一样,我感谢我身边的每一个人从我的全世界路过,我不知道我的未来里面还有没有你们,但是我希望你们会一直在我的世界里。我爱你们,亲爱的小伙伴们,么么哒——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15

今天,我为大家介绍一本好书,名叫《外公是棵樱桃树》,它是由安琪拉·那涅弟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普通的小孩叫托尼诺,他十分勇敢而又极富家庭感,但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他有一个顽固的外公。他在外公家呆的一个月里,是他感觉最美好的一段时光:他与外公嬉戏、玩耍,更有趣的是他还爬上了与他妈妈一起长大的那棵樱桃树。最后,外公不幸去世,家里的所有人全改变了……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托尼诺,因为他有一颗坚强而富有感情的心:在政府因修路而要砍倒那棵樱桃树时,他成了保护樱桃树的小英雄。因为那棵樱桃树不仅是一棵树,更是家庭与生命延续的象征!这让我想起了妈妈上班时的一次经历。

那天是星期五。就在星期四晚上,妈妈突然发了高烧,连抬脚的力气都没有了,我和爸爸扶着她上床睡觉,可她上床后,说让我帮她订闹钟。我疑惑地问:“订时干吗?”

“我明天还要上班。没关系,睡一觉就好了。”

“不行,你身体要紧。身体第一,工作第二!”我焦急地说。

“好吧!”但妈妈早晨依然很早起床开始做饭,我吃惊地望着妈妈,妈妈对我笑笑,表示她很好。我摸摸她的头,还是烫手,妈妈对我说:“今天有许多事,我要不去,谁来处理啊?”晚上,妈妈还加班了一个小时。这一天,妈妈都没闲着,东跑跑,西跑跑,见完这个客户又见那个客户,一天都在奔波,可是她十分坚强!

阅读《外公是棵樱桃树》这本书,时而让你泪流满面,时而让你开怀大笑,并且还会牵引着你的心让你突然思绪万千,真的很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16

用了一天左右的时间,把这本书认认真真的看完了。不是第一次接触余华的作品,先前也读过他的《鲜血梅花》,读那部书感觉不到他的主要思想,总觉得主人公浑浑噩噩,也可能是自己浅薄,理解不到作者的良苦用心。而读这部书,我不得不为他精湛的写作方式和写作技巧所折服。

这篇文章凌乱却又完整,不是按照时间顺序从过去到现在或从现在到过去,仅仅是一个成了年的人或者是已经在中年的人或者是老者在回忆他那苦涩的童年和青年。文章以一个孩子的视角看身边发生的一切,描写着他内心里面对整个生活的感受,具有很强的震撼性。再加上作者深厚的语言功力,引人入胜的描写,入骨的描述,把环境和心情表现的淋漓精致。作者写得很随意,但却不随便,那一丝丝扣人心弦的描述,把我们一次又一次的拉进时光隧道里,体会这时光一分一秒的蠕动。这本书可以说是一个回忆的时光碎片,一段一段的堆积着主人公生活,那深动、紧张、期待、恐惧却有现实的种种感受的交集。看着幼小的主人公经历着的种种曲折成长故事,我们仿佛就已经看到一个小男孩在南门口徘徊,孤单的背影,慌张的神情。也仿佛感到自己置身于故事里,仿佛自己就在那样的现实中,看着身边的人一个又一个的离我们而去,我们也一次又一次的体会内心里心灵的嘶喊,我们也一次次的望着友情的猜忌和背叛,亲人的冷落与鄙视,我们也作为一个旁观者看着身边的世态炎凉,人家冷暖……读这部书,读的仿佛就是读我们自己的生活,过去或现在。

那是一个失败的年代,会为一个表彰而掩盖自己内心失去儿子的悲痛,那也是一个疯狂的年代,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谈论床上的种种事情,还那么的津津乐道,那更是个悲哀的年代,死亡成了一种解脱,对活着的人的解脱……那个年代,我却看到了现在的影子。

能拜读到这么深入内心的作品,真是一种幸运。发现读书是一件多么让人深思又痛快的事情,往后的日子里,一定多多的多读好的书。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17

培根这个名字我们并不陌生,在我们的英文本上,印着他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读《培根随笔》有感:感悟人生。他是英国17世纪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有一种肉也叫培根,所以有人开玩笑说《培根随笔》是教怎么做培根的。可大大相反,《培根随笔》是一本令我们受益匪浅的书。

《培根随笔》是培根一生心血的结晶,该书所涉及的问题可谓应有尽有——政治、经济、爱情、友谊、艺术、教育……大到国家问题,小到个人内心世界的情感问题,几乎触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读后感《读《培根随笔》有感:感悟人生》。每一个问题,都能让我们体会到培根独到的`见解。全书共五十八篇,那些发人深思的语句随处可见。因此,这是一本蕴含丰富哲理的书。

从《论嫉妒》中,我知道了如同巫术一般的嫉妒需要我们严加防范,因为它会不断诋毁那些世界上原本美好的事物。从《论厄运》中,我明白了当幸运来临时要欣然接受,但不要止步向前;当厄运降临时要顽强抵抗,即使慢如蜗牛也不能停。从《论友谊》中,我懂得了友谊能平和我们的心态,增强我们的理智,给予我们帮助。因此,我们要交好的朋友,让他们来帮助自己。

《培根随笔》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趣味隽永、说理透彻、警句迭出,需要我们在阅读的同时进行思考,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感悟培根、感悟社会、感悟人生。

读《在细雨中呼喊》有感 18

很早看过余华的《活着》和《兄弟》,心被故事牢牢吸引,随着书里的人或哭或笑,而没有注意写书的余华。近来读他写的《在细雨中呼喊》,里面的很多句子都让我反复默读,不由得佩服这个余华,同样的汉字,经过他的排列,就有了不同的味道。这让我想起很早看余光中散文和诗歌时的感慨,他对文字的驾驭让我有很美得感受。

文字在余华这里,不再是符号,而是一只画笔,他用这只画笔细腻的描画出一幅幅场景,在这些场景里,似乎能感受到时间的流动,能看到人性扭曲的丑陋,也能看到人性中善的温暖,在绝望中也蕴含着希望。

我看到孤独敏感的孩子对爱和友谊的渴望。医生用手掌抚摸额头来了解小患者的体温,对于一个孤独的孩子来说却是亲切感人的抚摸,因为对爱的抚摸的期待,使这个孩子躁动而且更加孤独。

这个孩子能看到祖父慈祥的目光,也能看到养父羞愧而又疼爱的目光。这些,都温暖着他幼小善感的心。

六岁的鲁鲁,用想象中的哥哥来保护自己,与生活做着抗争,妈妈粗鲁的态度也不能打消他对妈妈的依恋。一想到书上写着鲁鲁在监狱外面的大树下风餐露宿,因为能和妈妈的目光相遇而欣喜时,我就不由得哽咽。妈妈,是家,是温暖,幼小的鲁鲁知道这些,所以,不管怎么样,他不离开妈妈。

书里写了弟弟的死,苏宇的死,祖父的死,父亲的死,母亲的死,养父的死,不同的死亡方式却有同样的感觉:死亡是一种解脱,是一种回归。所以,看到这些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我眼里有泪,心里却不再恐惧。哭的时候要大哭,哭完,生活还要继续。

不管生活怎么样,人应该深情,温柔,真挚的去爱身边的家人和朋友,用心里的善来体恤他们,怜爱他们,理解他们而不是抱怨憎恨和伤害。

为什么有的人会被生活淹没,有的人却能挣扎出来,我想,这需要一种力量,这种力量,不仅仅是对活着的热切渴望,更重要的是来自对爱的呼喊和渴望。

我期望随着年华的逝去,我能有一双清澈,透明,温暖的眼睛,而不是那种混浊,麻木,冷漠的眼睛。

人,首先要活着,可不能仅仅只是活着。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19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里面有全是曹文轩的文章,我花了几天的时间,终于把整本书给读完了,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埋在雪下的小屋》。

《埋在雪下的小屋》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三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为追一只小鹿而跑上雪山的半山腰,他

这篇文章虽然不是很长,但却字字句句都扣人心悬。读完了这篇感人至深的文章,我有了很深的感触,文章的几个主人公在那几乎令人绝望的情况下依然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们之所以能够走出黑暗,是因为他们有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看看他们,再看看我自己,我所缺少的不就是他们这种精神吗?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学习中,我只要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人家那是知难而进,我正好跟人家相反,我是知难而退,遇到一点麻烦事,就失去了耐心。总是什么事情都依赖父母。像我小时候学过舞蹈,刚开始学着还行,挺感兴趣,挺积极,可是过了几天,便觉得学舞蹈太辛苦了,太累了,特别是练基本功的时候,什么劈叉、下腰,太疼了,于是,我便死活也不去学舞蹈了。现在想想,真是惭愧呀!

这篇文章教会了我很多,让我有了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它让我学会了只用永不放弃才能够成功!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20

《养花》主要写老舍先生在自家的院子里养花过程的真切感受,充分表达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中的酸甜苦辣有了深刻的体会。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多么富有哲理的话呀!老舍爷爷的这句话不但说明了劳动的重要性,还揭示了为人做事的真理。其实,我也经历过这种事情。那时候我正读三年级一个暑假的下午,我正在拼装着拼图,太阳火辣辣的,热的人直叫,蚊子“大军”更是令人烦恼不堪,但是我还是专心致志地拼装我的拼图,天气太热了,拼装起来相当困难,劲儿使大了,零件往两边滑;劲儿用小了,又粘不牢。涂胶均匀也很难做到。第一次失败了,但是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我把胶水均匀地抹上拼图,使劲地按在手心下,毫不放松。一秒钟过了、两秒钟过了……一分钟过了、两分钟过了……我的手心里积满了汗水,手又酸又痛,脸上还不停的滴着汗水,我还是坚持不懈地挤压着,连拼图的锐角划破了我的手也不在乎。终于,一幅美丽的拼图在我的手中诞生了。我愉快地想:虽吃了些苦,也是值得的!

还有记的有一次,天气很寒冷。我家院子里的一棵树被一股寒冷的风吹的垂下了头。我赶紧把绳子把叶子绑在门上,让风吹不到树,我为了不这棵树被风吹到,我几乎把自己的手冻伤了。但是想了一下,虽然是吃了些苦,但是也值得的!

读了《养花》这篇课文后,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甘甜。

读《在细雨中呼喊》有感600字 《在细雨中呼喊》感悟 21

可以说,第一次见到鲁鲁,他就深深地打动了我。依稀记得那是在大学时代,偶尔一次逛书店,看到了《在细雨中呼喊》这本书,之前已经读过余华的《活着》,我再一次被余华那压抑、忧伤的语调所吸引,冲动之下买下了这本书。

由于自己年龄的增长和心境的变化,两次见到鲁鲁的心情已大相径庭:第一次的最大的感觉是可怜,为鲁鲁可怜的命运而流泪、不平;而这一次是心疼,想为他做点什么来减轻这不公平的命运带给鲁鲁的伤害。

鲁鲁的悲惨命运来源于他的母亲——冯玉青,她的鲁莽、轻率使他的爱情之路颇多崎岖,她先是爱上了村里的无赖——-王跃进,这个男人在占有了冯玉青后娶了别的女人;冯玉青在第一次感情受挫之后,跟着一个卖货郎私奔他乡。几年后,卖货郎不见行踪,冯玉青带着一个小男孩——鲁鲁回到了县城,当起了单身母亲。孤儿寡母的不易最终迫使冯玉青走上了卖淫的道路,正是这条道路最终把她送进了监狱,也使鲁鲁失去了唯一的依靠。

如果仔细品味冯玉青和鲁鲁母子俩的生活,你就会发现这里面流淌着一种幸福——酸涩的幸福。母子俩相依为命,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保护着对方。鲁鲁,一个年仅七岁的孩子,就知道体谅母亲了!对于母亲的打骂,他心甘情愿地承受着,没有抱怨,没有记恨。而当冯玉青坐牢后,鲁鲁又一个人几经辗转找到了母亲。

鲁鲁是一个倔强而孤独的孩子,由于“来历不明”,鲁鲁受到同伴们的歧视和排挤,然而他内心又是非常倔强和坚强,当别的孩子欺负他时,他坚决反抗,不退缩,不求饶,他的脆弱只有在他那虚幻的哥哥面前表现出来。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鲁鲁,尽管你不能选择人生的起点,你的人生一定会朝着你所希望的方向前进!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22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是一段真挚的情感。富豪朗和流浪汉丹佛之间的一切吸引了我,看了第一页就停不下来,最后我用一天时间读完了这本二十万的书。

为了表达对妻子黛比的爱,朗在每个星期二和妻子一起去福利院为游民服务。黛比用微笑、用真诚,逐渐化解游民的敌意,换来游民的尊重。而朗也由原来的“被迫”转为自愿,在与游民的接触交流中,朗不仅发现了游民的另一面也发现了自己的另一面。比如 而这“老黑鬼”和丹佛非亲非故,丹佛做这一切,别人也并不知道。直到朗和丹佛真正了解彼此,他们成了朋友,永远的朋友。

比起黛比、比起朗、比起丹佛、比起贝蒂……我便觉得自己的渺小。

我父亲某些方面像极了丹佛,自私、狭隘、不懂感恩;常年酗酒、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没有责任感。跟他相处了几十年,我痛很他、讨厌他,恨不得早日拜托他。可是为了尽我作为他唯一的孩子的责任,在他年老时我不得不叫他和我住在一起。我也曾和黛比一样,希望父亲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帮他戒酒,周末带他去公园,带他去医院检查身体,告诉他保重自己的身体,别辜负美好的晚年生活。可是父亲却屡教不改,时不时和我闹别扭。为此我和父亲吵过、骂过、哭过、甚至几次找过心理咨询师。后来我便渐渐放弃,任其自生自灭。

可是黛比她们却从不放弃,甚至想出更多的花样去沟通去融入,甚至是素不相识的流浪汉。

感谢孩子,是她推荐的这本书。让我接受了一次心灵的洗礼,也让我相信,坚持就有奇迹。我会见证父亲发生奇迹的那一天。

《世界上的另一个你》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我相信世界上有另一个你,他躲在一个你看不见、摸不着、想不到的远方,上帝会托梦给你,会授意给你,但需要你千辛万苦,不辞辛劳地去寻找,你们前世有未了的缘分,要在本世续写。不然的话,一个瘦弱的白人女士如何有那么大的力量用无条件的爱改变了一个高大的黑人流浪汉,而流浪汉最终改变了整个城市?

一个从小生活在黑暗中的黑人,一个只知道在棉花田里给“主子”捡棉花的奴隶,因为受不了一年到头的劳作后仍然一无所有,从此跳上一辆远去的列车到一座陌生的城市当了一名流浪汉。为了生存,他犯过法,待过安哥拉监狱,多年无家可归,是黛比小姐一次又一次爱的召唤,一次又一次真诚的付出最终使他放下了自我保护,而接受了她,接受了她的先生。最终他们成了最好的朋友,彼此交换的是真情,是信任,是无以回报的爱!

在黛比小姐爱的感召下,丹佛真心照顾一个年长于自己的流浪汉三年,却一直被他骂做“黑鬼”,因为他的内心是封闭的,这种封闭缘于本能的自我保护。“我凭什么相信你?你凭什么对我好?你到底图什么?” 三年的真心真情终于感化了一个内心已经石化的人。因为没有人是真正铁石心肠,人都有向上向善向美的本性,只看你的耐心够不够,你的爱真不真!

我想到了这些年来我对学生的教育,一次、两次、三次对学生的说服或谈心教育不起作用的时候就急躁,就放弃,认为学生无可救药,从此不再找他,不再关注他。在黛比小姐面前,在丹佛面前,我对学生虚伪的爱一览无遗,我的爱并不是发自内心,而是带有某种目的,因为他捣乱了课堂,影响了心情,影响了班级成绩。刨除这些自私因素,我还会对学生好吗?我还会找学生谈心吗?我还会给他们补课吗?我不敢说,因为越是往下想我越是觉得汗颜。既然知道世上并没有真正的铁石心肠的人,每个人都有向上,向善,向美的本性,为什么不为了孩子的快乐和幸福而去教育孩子,继而使他们的成绩也有进一步的提高?

我深深地反思!改变自己从想法开始,从小事开始,从细节开始,从今天开始。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23

前些日子读过毕淑敏老师的《女心理师》后,出于一种好奇心理,在后续买书时买了一本毕老师的《幸福的七种颜色》,不可置否,当时买这本书,是想看看以毕老师的角度和看法,是如何诠释幸福的。

这本书是以若干个小文组成的,每篇小文讲述了一个观点,此书的上架建议是“文学/散文”,但看完此本书以后,感觉有些心灵鸡汤的味道,有个别内容是喜欢的,多数文章读后,没有什么感觉,或许是有了一定的经历,再读这些内容时感觉有如无痛呻吟,又或许是自己肤浅浮躁,不懂装懂妄自评语

也许是巧合,也许是作者有心安排,读完此书回看目录,最喜欢的就是开头第一篇“提醒幸福”和最后一篇“忍受快乐”,比如说“常常提醒自己注意幸福,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经常看看太阳,心就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光光。”“忍受快乐,是一种怯懦。享受快乐,是一种学习。”许是有些鸡汤之感,读的很慢,都是放在一边,闲暇时拿来随手翻看二篇权当休息后就又放下了,断断续续地在桌上放了很长时间,有个读书一定要读完,不读完不放回书架的习惯,今天下午将其放入书架,属于以后有闲,可以在午后的阳光下再随手翻阅的一本书。

内容简介

本 王蒙说:“毕淑敏有一种把对于人的关怀和热情悲悯,化为冷静的处分的集道德、文学、科学为一体的思维写作方式与行为方式。”毕淑敏是作家,又是医生,近年来一直攻读心理学博士,又由于她有在“世界屋脊”特殊的生活经历,使得她的散文有着极强的现代意识和专业的心理分析,特别是这部散文新作中的部分心理散文,贯注着一个心理医生充满洞察力和稳定感的目光。本书收录著名女作家毕淑敏近年来散文精品新作,她的散文于寻常中见深刻哲理,语言朴实生动,记录了她探索人生的心理历程。

读《在细雨中呼喊》有感 24

再次“见”到鲁鲁,我已为人母。时间是在前些天的一个晚上,躺在床上睡不着觉,随手翻开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就这样,一个活泼、可爱、倔强、孤独、可怜的小男孩再次出现在我的眼前,在那一刻,内心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把鲁鲁抱在怀里,想为他撑起一片广阔的天空,让他健康、快乐地成长。

可以说,第一次见到鲁鲁,他就深深地打动了我。依稀记得那是在大学时代,偶尔一次逛书店,看到了《在细雨中呼喊》这本书,之前已经读过余华的《活着》,我再一次被余华那压抑、忧伤的语调所吸引,冲动之下买下了这本书。

由于自己年龄的增长和心境的变化,两次见到鲁鲁的心情已大相径庭:第一次的最大的感觉是可怜,为鲁鲁可怜的命运而流泪、不平;而这一次是心疼,想为他做点什么来减轻这不公平的命运带给鲁鲁的伤害。

鲁鲁的悲惨命运来源于他的母亲——冯玉青,她的鲁莽、轻率使他的爱情之路颇多崎岖,她先是爱上了村里的无赖——王跃进,这个男人在占有了冯玉青后娶了别的女人;冯玉青在第一次感情受挫之后,跟着一个卖货郎私奔他乡。几年后,卖货郎不见行踪,冯玉青带着一个小男孩——鲁鲁回到了县城,当起了单身母亲。孤儿寡母的不易最终迫使冯玉青走上了卖淫的道路,正是这条道路最终把她送进了监狱,也使鲁鲁失去了唯一的依靠。

如果仔细品味冯玉青和鲁鲁母子俩的生活,你就会发现这里面流淌着一种幸福——酸涩的幸福。母子俩相依为命,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保护着对方。鲁鲁,一个年仅七岁的孩子,就知道体谅母亲了!对于母亲的打骂,他心甘情愿地承受着,没有抱怨,没有记恨。而当冯玉青坐牢后,鲁鲁又一个人几经辗转找到了母亲。

鲁鲁是一个倔强而孤独的孩子,由于“来历不明”,鲁鲁受到同伴们的歧视和排挤,然而他内心又是非常倔强和坚强,当别的孩子欺负他时,他坚决反抗,不退缩,不求饶,他的脆弱只有在他那虚幻的哥哥面前表现出来。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鲁鲁,尽管你不能选择人生的起点,你的人生一定会朝着你所希望的方向前进!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25

我所教的科目是地理,在日常生活中,除了广泛涉猎专业知识外,我更喜欢文史方面的著作。有时候知识就是这样,“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我是坚信“成功是属于有准备的头脑”这句话的。 当你讲解我国 34 个省区简称由来的时候,当初哪里会想到李白的《峨眉山月歌》中“夜发清溪向三峡,思君不见下渝州”的“渝州”就是古时的重庆。阅读后无意间收获的惊喜无形中又为我提供了攀登“人类进步阶梯”的动力。

漫长的暑假,提供了宝贵的阅读时间,我愿在书的海洋中度过这段时光,乐此不疲。宋词是中华五千年灿烂文化中的一支奇葩。早在学生时代,“枯藤老树昏鸦”的苍凉,“小桥流水人家”的画境,“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放,以及“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的婉约,无不在我心中种下了求知的种子。而今,当一本《宋词三百首》捧在手时,我便迫不及待地想去揭开她神秘的面纱。

人世间最能让人感动而又让人泪下的莫不是一个“情”字,“情”的描写透露于字里行间。在词中,我读到了情怨、幽怨与哀怨,无论是“别来不寄一行书”(晁冲之 《临江仙》)、“渐行渐远渐无书”(欧阳修 《木兰花》),还是“一春犹有数行书,秋来书更疏”(晏几道 《阮郎归》),妻子对书信的渴求那是对丈夫无声的关切,也许大丈夫当修身、治国、平天下,但是妻子的那份依赖更与何人说。

有一种等待叫“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李清照 《元日》),有一种思念叫“衣带渐宽人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柳永 《蝶恋花》),有一种期望叫“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欧阳修 《浪淘沙》),有一种欣慰叫“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辛弃疾 《青玉案·元夕》)。正是因为有“情”,眼中的世界,心中的一切,笔下的文字,才会撩拨人们喜怒哀乐的心弦,引起共鸣。

除“情”的描写细腻外,宋朝的词人们,在文字的推敲方面,也有值得人佩服的地方。贺铸《蝶恋花》中“数点雨声风约 住,朦胧淡月云来去”,向人们展现的是“微风轻吹,淅淅沥沥的小雨已经停住;夜色朦胧,一弯淡月静悄悄地悬挂空中,云彩在幽幽地飘来飘去”的景象,一个“约”字,风雨相约,风来雨住,映射出一种和谐的美。宋祁《木兰花》中“绿杨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 ”的“闹”字,拟人化的描写,刻画出了一幅争春、闹春、春意盎然的画卷。

张先也是一位工于词句的典范,他在《千秋岁引》中也写出了“雨轻风色暴,梅子青时节”的佳句,正是梅子青青的季节,雨点轻轻,风却狂暴。不过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擅长对“影”的描写, “张三影”的由来便是因为以下词句 :

a。 沙上并禽池上暝,云破月来花弄影。 《天仙子》

b。 那堪更被明月,隔墙送过秋千影。 《青门引》

c。 中庭月色正清明,无数杨花过无影。 《木兰花》

浏览词句之余,意外的收获总是有的,读书的乐趣有时也在于此。有一首歌叫《寂寞沙洲冷》,苏轼在《卜算子 黄州定惠院寓居作》就有这样的句子“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这不正是歌名的出处吗!?那么当你读到欧阳修《蝶恋花》中“庭院深深深几许”、张先《千秋岁引》“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时,你会不会想到琼瑶剧呢?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在书的海洋中你能感受到自然的“春夏秋冬、风霜雪雨”,也能体会到人世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我愿乘一叶扁舟,在知识的海洋中徜徉。“三更有梦书当枕,半床明月半床书”也许会是每一个读书人的最高境界?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26

余华第一部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读后,久久不能平静。这部小说,以小说主人公,孙光林的视角,描写了一个十三孩子,他被亲人所抛弃前后,他所经历的苦难。

余华在书中以“我”(孙光林)作为第称。回忆了对哥哥孙光平、弟弟孙光明和亲孙才在家南门村的活。其中“兄间的盾冲突”、“孙光林中学时代的活”、“孙家的历史”、“孙光林与养母的活”共同构成全书的主要情节。

讲述了他与哥哥孙平、弟弟孙光明、亲孙才微妙的关系。在三兄弟互相残杀的过程中,他变得沉默寡,成为饱受虐待的人。

值得提的是,书中的亲孙广才是个反形象,没有点的慈爱与关怀。在欲望的驱使下,他与哥哥同时爬上了村寡妇的床。在背叛与不忠下,与母亲“长凳之交”下了他(孙光林)。父亲是个爱慕虚荣的人,弟弟救人被淹死后,希望政府的表彰……是个懦弱、贪财、好的人。

这样的形象,让我不敢相信,他的原型是谁,我们已不得知。但却代表了那个时代的类人群。在我看来,作者是为了突出那个时代性的丑恶。在篇幅很的情节中,万不得已才把“亲”(孙才)写成这样的!

他小时候的伙伴,一个个因各种原因死去,他一次次经历失去同伴的痛苦。他弟弟因救一个落水邻居家女孩淹死,父亲和哥哥拒绝了女孩家的补偿。要求到县城里报他儿子救人是英雄,县里广播电台播了他儿子救人的事迹。他父亲幻想出县里穿制服的干部,会来慰问他们家。他哥哥幻想英雄家属,他会被安排到县城里工作。那些天他父亲天天走到村头,等县城里来人慰问他们。最后等到春节了,也没有等来一个干部。

他们在这期间,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卖了,家里所有人都换上了新衣,等待县城干部来慰问,后来发现都穿上新衣服,怕政府部门不给照顾,又都换上了带补丁的衣服。所有的希望和幻想破灭后,他们父子去找被救人家要钱,张嘴就要五百块钱,人家不给后,他们把人家给砸了。这说明了这对父子,把死去儿子当筹码,不成后暴露出来的丑陋的人性。

养父因为私情,被一个女同志抓了一个现行。他被单位政委控制了自由,因为养父王立强是武装部干部,他欺骗了看管他了人,偷了两颗手***,跑到举报他的女人家,往这个人家里扔了一颗手***,杀死了这个女人家的两男孩,女人只是受了轻伤。最后他选择的自杀,拉响了一颗手***,养父死了。养母坐船离开了,他以为养母会带上他,可是船来了养母抛弃了他,只留给他唯一财产一个小板凳,他又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

这时十二岁的他,朦胧之中记忆中的家在南门村,他向同学借了钱,坐车去寻找他离开五年的南门村。在一个岔路口遇到了自己的祖父,他祖父也是个被他父亲所嫌弃的一个暮年老人了。吃饭每天都吃不饱。一个故事很感人,一天他祖父故意,把送给他的一碗饭没接住,碗落地打碎。他祖父就喊白瞎这个碗了,这个碗还要传辈呢。他父亲孙广才听出了弦外之音,就破口大骂,给你吃了也没啥用。之后,孙广才开始盼他祖父快点死去,可是他祖父也希望自己早点死去,以解脱这被自己儿子嫌弃虐待的时光。

故事从他(孙光林)的出生地南门村被亲生父母抛弃开始,结尾又以,他被养父母抛弃后回到南门村结尾。

故事结尾是他看到了村头的木桥,这是他过去残留的记忆。让他欣喜地感到,他又回到了南门村了。他冒着雨向前跑去,一股热浪向他席卷而来,当他接近村庄时,那片火光已经铺在地上燃烧了,这是他家的房子着火了。这时他看到了一个赤裸着上身的男人,秋夜的凉风吹在他廋骨嶙峋的胸前,他嘶哑地告诉周围的人,有很多东西都已经葬身火海了,他说道:“你们都看到大火了。壮观是真壮观,只是代价太大了”他那时不知道这个人就是他父亲,但是他吸引了他,他走到这个人身边,响亮地说:“我要找孙广才。”

余华以这样方式做故事结尾,让人联想更为深远。这也开启了小说主人公孙光林,又有了家。同时也是被歧视苦难生活的再次开始,寓意深长……在余华笔下的动荡年代,我们只能透过书中的物,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