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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作文500字【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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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这里是可爱的编辑帮助大家收集的读后感作文500字【精选8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

有时候,一首诗赋亦能感悟岁月沧桑,一篇文章,恰似度过匆匆一生。惊天骇事会引发世界的震撼,一件小事,却也让人叹为观止。莫怀戚先生的《散步》便是如此。

初读短文,并无什么惊叹之处,它好像就是一件小事,一篇并不出彩的文章,可当你再品一遍,却似发现了新大陆一般,竟从几个不起眼的字品出了“我”的责任,于是深深陶醉于此,越看越震撼,越看越不可思议,仅仅散步一件小事,却体会了中华尊老爱幼的美德。它好似一盏灯,照亮了世界每个角落。所以说,读书如品茶,品得越久,韵味越浓。

大词小用,是这篇文章的风格;以小见大,是这篇文章的手法;尊老爱幼,是这篇文章的哲理。或许我们不该只停留于表面,只是看着文章,我们更应该去付之行动,去做、去认真地做,将中华悠久的美德传承接力,传下去。它不是形式,是行动!

想想父母,想想孩童,父母是过去,孩童是未来,你我是现在。回报父母,是你的本分,照顾孩童,是你的责任;只有二者兼行,这个家庭,民族乃至国家才会进步,才会复兴。肩上担的是责任,心之所向是光芒,每一次对父母的回报都是你前行的力量,不要等来不及的时候后悔!

寥寥几字,一段故事,一种人生。

丁泽林同学的一句话:

来日方长,我希望用我的爱,守住那份干净的热爱与美好!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2

《混血豺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大家有可能不太了解沈石溪,那就让我来介绍一下他吧!原名沈一鸣,1925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他写了很多的动物小说,拥有了一大批读者迷。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白眉儿其实不像我们说的一样是贼,是恶棍,其实豺对豺之间也是有感情的。就像白眉儿小时候,因为爸爸是条狗(要知道狗和豺是敌人),所以只有妈妈一个人疼爱它,豺群都冷落它们,直到它妈妈死后还是这样,没有一位妈妈让白眉儿钻进自己的窝里。就在这时有位叫兔嘴的母豺把它叼回自己的窝里,白眉儿终于享受到了温暖,所以任何事情不是想象的那样。

白眉儿后来长大了,去做了一位猎户村村长的狗。它为猎户村立了功,人们纷纷称赞它是一条好狗,却令自己的主人阿蛮星引起了怀疑。为了安全起见,主人把白眉儿赶走了,白眉儿重新回到了豺群。要知道阴雨后总会有彩虹的,白眉儿在豺群中战胜了老豺王,当上了英勇的新豺王,它统治了豺群,和一匹母豺生下了一堆可爱的宝宝,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混血豺王》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至今为止,我已经看了五遍了,沈石溪是我很喜欢的一位作家,我想把他所有的作品都推荐给大家,我以后也要多看一些课外书,来丰富自己的知识。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3

《母爱的故事》是一篇文章,它讲的是有一个叫美美的同窗,可是她妈妈太宠爱她了,使她养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后来美美上了大学,不外很快她又被退学了,由于她分开了妈妈什么也不会做,她无奈独破生活。她的妈妈哭了……

晓得雄鹰为什么会那么矫健吗?因为在它们诞生未几就自己出去寻找食品,而鹰妈妈盼望它们可能独立,长大才干有勇气飞向太阳!因为爱,所以让爱流放天边,兴许此刻我们也像美美一样享受母亲为我们部署的所有,但是我们应当反思一下,有一天我们离开父母的怀抱,是否独立生活?能否像雄鹰飞向你幻想的太阳?在温室里成长的花朵非常美丽、美丽,然而离开温室,它们还可以那么漂亮吗?友人,你见过梅花吗?它们傲雪凌霜但仍那么俏丽清香,正因为在白雪皑皑的环境中经受考验,禁受磨难,才会这样独领风流傲然绽开。

联想到咱们自己,不得不觉得愧疚:我的妈妈叫我自己洗衣服,自己做饭,自己独立生活,而我却不听她的话,还总认为她不爱我呢!回忆起来我当初才感到,我好笨好蠢。在当前的生活中,我要学会独立,学会自强。我想只有我这样做,将来的我才能够在人生的道路中走得更远,走得更稳!

歌德说过:“谁若不能主宰本人,谁就永远是个奴隶。”对,我不能像《母爱的故事》中的美美一样,我要像雏鹰一样,展翅高飞,飞翔长空,做生涯的强人!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4

在寒假里我阅读了《读者》,它摘选了许多作家的文章如:莫言,梁衡,余光中等等,文章更是让我看了感慨万千。

其中让我印象极其深刻的是莫言的文章《粮食》,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位母亲名叫伊,她为了不让三个孩子与一个婆婆挨饿,去磨末长工作,为了得到磨末长的豌豆她不禁偷了一大把放进口袋里,并且一大把的放在嘴里囫囵吞枣般的吞下去,不咀嚼,回到家中又用筷子伸到咽喉处,使劲全力往下拔,就这样一大把的豌豆就这样吐了出来也因此让孩子们与婆婆得到了粮食,就这样一直这么做,最终使孩子们发育良好,但自己却渐渐老去。

看了这篇文章我不禁热泪盈眶,它让我明白了母亲是伟大的,粮食是珍贵的,我们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去报答母亲对我们无微不至的关爱。

看到这我想了想自己,妈妈每天早上早起为我烧饭,白天拼命工作,晚上又要为我煮饭,而我呢,却当作是无所谓,我还时不时为我母亲的关心感到厌烦,甚至还去大喊大叫,我现在知道我错了,我因该感谢妈妈,感谢这么多年对我的关心,想到这,晚上我打了一盆水走到厨房,笑眯眯地说:“妈妈,我帮你洗脚吧,谢谢你对我这么多年来的关心与照顾。”妈妈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知道我懂事了。虽然这冬天很冷但是心是温暖的

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我总会想起母亲那忙碌的身影,想起那因劳动而慢慢老去的身影,那身影一直伴随着我的成长,是我人生中的启蒙老师与人生的之路牌。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5

这绝不是普通的家书,它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人的自爱其子,也是一种自然规律。人的生命总是有局限的,而人的事业却永远无尽头。通过亲生的儿女,延续自己的生命,也延续与发展一个人为社会,为祖国,为人类所能尽的力量。因此,培育儿女也正是对社会,对祖国,对人类世界应该的尽的一项神圣的义务与责任。我们看傅雷怎样培育他的孩子,从家书中显而易见。他在给儿子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gossip,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年轻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其他各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傅聪在异国漂流的生活中,从父亲的这些书信中汲取了多么丰富的精神养料。时时给他指导,鼓励与鞭策。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式各样的魔障。踏上自己正当的成长道路。傅聪这种热爱祖国,信赖祖国的精神,与傅雷在数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6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我是谢坤山》。这本书讲的是:谢坤山在一次工作中误触高压电,导致双手和右小腿截肢,右眼失去了视力,但他不自卑,珍惜生命,永不放弃,乐观向上,克服了重重困难,不仅生活能自理,而且还用口代替双手,自习素描七年,成为了一个画家,实现了物质和精神双丰收的富者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我禁不住要问:如果你只剩一只眼睛,会不会哭泣?如果你少了一只脚,会不会悲伤?如果你失去双手,会不会痛不欲生?要是你同时丧失了一只眼睛、一只脚、两只手,你还活得下去吗?为什么一个世上最不幸的人,能够活得这么成功、这么自信、这么快乐和幸福?这都是因为他的精神,是他那坚强不屈的精神,鼓励着他,让他不向失败妥协,一定要活下去,快乐地活下去、幸福地活下去。不管别人怎么说你,只要做好自己就行了。

读了这本书,使我受到了很大的感触:是他那不畏困难的精神,平常我们吃饭、洗澡、写字画画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对于谢坤山却是一件困难的事,不过他还是克服了困难。他吃饭时,是用一个铁圈套住右小臂,然后把勺子捆在上面,就这样盛着饭来吃;写字画画时用嘴咬着笔去完成。最终能自习素描七年,成为了一个画家。一个支体不健全的人竟然会做得那么好,那么成功,而我们这些支体健全的人为什么就做不到的呢?这都是因为我们没有那种勇敢和坚强的精神,所以我们以后也要学谢坤山那坚强不屈的崇高精神,遇到困难千万不要退缩,应该勇于向前去克服它。

六年级读后感500字作文 篇7

母狼紫岗一直有一个梦想,它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故事情节一环扣一环,引人入胜。

直到看完整本书,我才舍得放下,让眼睛休息休息。忽然,“嘀嗒”、“吧嗒”的声音传来。噢,好吧,我想起了爸爸以前为我叹气,跺脚,一支又一支地吸烟;妈妈为我哭、吵架、惩罚自己。那时,我曾不以为然;现在,声声都像锥子,直扎我的心。

是啊,可怜天下父母心,这世上,又有多少父母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呢?在父母吵自己的时候,每个孩子都有可能认为自己的父母不爱自己。其实,父母永远爱自己的孩子,他们为什么吵我们?肯定都是为了我们,为了我们这些还未长大的孩子们好。或为了不让同样的错误再犯?或为了让自己有个好成绩?好未来?……如果父母不管我们,结果会怎样?你们有没有想过?我没有,因为我不敢想。

好好听父母的话吧,毕竟,他们经历的事情永远比我们多;毕竟,他们永远是为了我们,毕竟,他们是我们的父母,他(★)们永远爱我们。

大家也来读读《狼王梦》吧。大家也来体会这伟大的父爱母爱吧。要知道珍惜,珍惜现在的好生活;珍惜父母对我们的每一次教导。

读后感作文400字 篇8

《驮盐的驴》讲述了一个商人,在两座城市间做生意,他从这个城市购来货物,运到另一个城市卖。因此,他发了大财。

运来运去,商人一直用一种动物驴。

商人有一个驴队,有货物运了,商人就坐在大驴上,走在最前面,用绳子把驴都串起来,这样,驴就不会丢了。

驴子每运东西,就会将前一头驴驮着的口袋用牙咬破,让粮食流出去,驴就可以美美的吃上一顿。

时间长了,商人发现每当运粮食都要想损失一些,就不把驴串在一起了,让他们分头走。

有一头自以为是的驴,总是不和其他驴和群。

一天,商人买了一批盐,要运去另外一个城市。刚走不久,有一条小河,那头自以为是的驴正走着,不慎掉进了河。

河水流着流着,把驴身上的盐冲走了,当驴站起来的时候,身上轻了好多,于是非常高兴。

通过那件事,驴总是想找机会再轻松轻松。

商人又买了一些海绵,让驴驮着,驴想:这次的东西很轻,如果过河时再跌倒一次,那不就一点重量也没了嘛。

终于来到了那条小河边,那头驴就向河里奔去。

可是,当它想要站起来的时候,它怎么也站不起来。原来,海绵吸饱了水,重量就加了十几倍。最终,驴淹死河里。

通过读这个故事,我从中体会到:不要用同样的眼光去看异样的事物,那样只会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