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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文600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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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小说作文600字(7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小说作文500字 篇1

转眼间,我已经步入初三,课业也随之加重!想到一天天逼近的中考,心情格外激动和紧张。想必大多数初三学子也和我一样吧。什么,我说的不对,为什麽?且听我娓娓道来!

我是上初二的时候第一次听到“言情小说”这四个字,言情,顾名思义,谈论感情上的事。其实我对言情小说也不太了解,一次下课,我们班大部分学生都做在凳子上,低着头,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着,哇,我们班学生啥时候变得这麽勤学了,走进一看,原来都是言情小说,什么“王子的爱恋了””爱情甜甜圈了”光看书名,全都是一些敏感的字眼。而这,好像已经成为我们班的一种潮流,一次下课,我拿着语文书在预习课文,不料,却被一些学生开玩笑说赶不上潮流。弄得我哭笑不得。的确,我发现我们班不管学习好的,学习差的,内向的外向的,无一例外地捧了一本厚厚的言情小说看,起先大多数是女生看,现在男生也被蔓延上了,而且,好多沉迷言情者甚至上课都看!

一次,我大概看了一下同学的言情小说,基本上都写得是关于青春期男生女生的事,我的感觉是soboring!真不知道那些学生为甚麽觉得好看,也许是我赶不上潮流吧!但是我觉的初三的学生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这些小说上,费神,还影响学习。这样不好,不好!

希望那些沉迷言情小说者能回头是岸,好好学习,争取考个好成绩,为自己奠定一个好的前途!

小说作文600字 篇2

《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部书。它是我国元末明初作家罗贯中创作的长篇历史演义小说,描写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近105年的历史风云,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家归晋等五大部分。

《三国演义》,是一部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住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侠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作者运用尊刘贬曹的写法,以刘备为汉室正统,以曹操为朝廷之贼,让许多人都认为曹操是一个应该被世人唾骂的角色,可是我却觉得曹操是一个英雄。

他从小就十分聪明,熟读兵书,调兵遣将可以比得上韩信、彭越等人,而且在“挟天子以令诸侯”后,天下人都认为曹操是个奸臣,但是曹操当时足以推翻汉朝,自己做皇帝,还不用受他人唾骂,反而被世人当作英雄。可是曹操却没有,所以我觉得他是一个有本事的人,至少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走近罗贯中笔下的著作《三国演义》,体验东汉末年魏、蜀、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军事斗争,清晰地感受着古代人的生活、战争和人性的美,品味着这英雄辈出的时代。在烽火连天的世界里,引发的一个又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三国演义》真是一部好书,它陪我度过了一个充实的暑假。

如果书是天空,我便是天上那自由飞翔的鸟儿;如果书是大海,我便是海中游弋的小鱼;如果书是森林,我便是林中那欢快奔跑的小鹿,如果书是花园,我便是园中那翩翩起舞的蝴蝶。

小说作文500字 篇3

《福尔摩斯全集》小说中的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人物”,出自柯南?道尔之手。福尔摩斯在柯南道尔的小说中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人物:不但聪慧过人,有很强的观察力,还风度翩翩,精通各种体育项目……

《福尔摩斯全集》为什么会成功呢?第一点,他所叙述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生活在普通的社会里,与平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他是乡绅的后代,祖母是著名画家的妹妹,爱出没于污都伦敦,喜欢看每日电讯报等等。小人物贴近生活,没有让我们感到要不可及。

第2点,也是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案件必须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却又缺乏实际的依据。而《福尔摩斯全集》却做到了。如《巴斯克维尔的猎大》的谜底揭穿,是福尔摩斯注重了调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尔摩斯是破译了奇怪的密码;再如《第二血迹》是福尔摩斯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这些细节看似寻常,其实正是有力地表现了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力。

将《福尔摩斯全集》看完后,仍然觉得不过瘾,故事中的案件实在扣人心弦,而对人物的描写也细致入微。

《福尔摩斯全集》中的一个个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个感叹号,既有想象又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案件。除了这些,从文笔角度上来说,柯南道尔的文字,描述让故事更加生动,更加吸引人,特别是对文中主角福尔摩斯的描写,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

小说作文500字 篇4

一位举世闻名的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一部被誉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战争与和平》;一段惊心动魄的历史故事

这本书是围绕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和华西里四大贵族的家庭生活展开的。记载了1805年至1820年拿破仑统治的法国与亚历山大统治下的俄国之间发生的战争,歌颂了俄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及取得的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

书中刻画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性格内向、意志坚定的安德烈,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的彼埃尔,缺少实际活动的能力,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精神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其中,有两个人物特别耐人寻味,他们的性格变化得非常快。彼埃尔——别祖霍夫伯爵的私生子,在一夜之间变成了百万富翁和社交界的宠儿。获得遗产后的彼埃尔一开始贪图享受,后来献身于慈善事业,最后又想当兵打仗。娜塔莎——罗斯托夫公爵的女儿,她起初喜欢保尔。康斯基的儿子——英勇善战的安德烈,后来又爱上了阿那托里,最后又跟彼埃尔结婚。

《战争与和平》让我第一次感悟到:生命是多么宝贵!和平是多么重要!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是多么得幸福!

小说作文500字 篇5

那是一片高大的樱花树。

花瓣飞舞,将大地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绯红。

一位少年站在樱花树下,眼底流转,注视着向他款款而来的少女。

淡淡的柔和光芒笼罩在少女的身上,女孩穿着纯白的连衣裙,裙边上有精致的花纹缠绕,裙子下是一双晶莹剔透的足,露在空气之中。

她微微扬起脸看着天上,淡金色的光中,少女的面容平静而安详,浅色的眸子上长长的睫毛扑闪着如同夏日的蝶,粉嫩的唇微微勾起,精致的五官找不出一丝瑕疵。

听着远处传来的钟声,少女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霎时间狂风大作,席地而卷的樱花瓣模糊了少年的双眼。

女孩不见了,樱花树也不见了。

林骄阳下意识的眨眨眼,眼前却只有已经掉了漆的天花板。

又做这种梦了啊。

他从沙发上坐起来,眼前的情景像刚刚经过地震的废墟一样。

电视上播着令人作呕的偶像剧,地下满是凌乱的酒瓶和一些吃完了的外卖包装盒。

林骄阳拿起一瓶还没喝完的烈酒,仰起头一饮而尽。

烈酒入喉,刺激着麻木的味蕾。

“我叫叶莞尔,叶子的叶,莞尔依旧的莞尔,从今以后我们就是朋友啦!”

一瞬间的空白,忽然让他想起了这段话。

他讽刺的勾起嘴角,拿起茶几上一本漂亮的白皮书。

书里画着一排高大的樱花树,一个少年和一个少女。

“叶莞尔……”他喃喃地叫着这个名字。

间接性失忆让林骄阳忘记了很多事情,但叶莞尔这个名字总是在林骄阳快要忘记的所有事情的时候在他的脑子里嗡嗡作响。

窗外寒风冷冽,透着一股刚下完雨的潮湿气息。

叶莞尔,你还真是讨厌啊。

林骄阳轻笑道。

小说作文600字 篇6

上午下课后,我和杨茗茜、张译文、林倩男她们几个一起谈天说地。杨茗茜提议给我们讲鬼故事,我们同意。

“从前,在一座山沟里,住着一个户人家,一共有5口人。一天,爸爸和妈妈一起出去打猎,好久都没有回来。哥哥等得不耐烦了,说:‘你们在家好好呆着,哪儿也不要去。’说完,他出去了,好久都没回来。姐姐对小弟弟说:‘我去找他们,如果我也好久都没回来,那你千万别去找我们,千万别去找我们,千万别去找我们,千万别去找我们……”

“你有完没完啊?说了几遍?”张译文不耐烦了。

“好好,接着讲。”她说,“弟弟等到中午,他们还没回来。于是,他便去找大家。他走啊走,看见了一个巫婆。啊呀,对不起,广告来了,稍后再说。”

“我来给你们讲个笑话吧。”我说。( )

“行!”

“有一天,一个人死后来到上帝面前,上帝知道他死得冤枉,同意给他实现一个愿望。这个人说:‘听说猫有九条命,你也给我九条命吧!’上帝同意了。一天,这人闲着没事干,于是决定去死一回。反正有九条命啊!他躺在铁轨上,一辆火车开过,可他没有再醒来。因为,火车有十节车厢!”

“哈哈哈哈……”他们吃吃地笑起来。

“继续鬼故事!弟弟看见巫婆,问:‘你有没有看见我的爸爸妈妈哥哥姐姐?’巫婆没有回答,却张开双手猛地掐住弟弟的脖子:‘你的死期到了!’杨茗茜一边说一边掐住张译文的脖子,把张译文吓得嗷嗷尖叫。

“哈哈……”大家又笑起来。

上课了。

今天英语考试!

放学后,我飞快地计完分,就去了爸爸的单位,爸爸“呼”地拿出了一个好大的大桃子!我叫它“超级奶油大蟠桃”。

今天,学校还给我们发了一块布,上面写着“值日”二字,我带上它,感觉好光荣!

今天过得真开心!!!

小说作文500字 篇7

说起曹文轩的《草房子》,大家第一想到的大概就是一个淘气的桑桑,而我不那么认为。

这本书描述的是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生活在油麻地一片草房子里的孩子们的故事。主人公桑桑是校长的儿子,和他的小伙伴们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不平凡”的六年。他总是有很多鬼点子,虽然不乏一些淘气的把戏,但也时常能用他的奇思妙想帮助到别人。他是被过继来的江南孩子细马唯一的朋友,因为细马奇怪的外乡口音没有办法在油麻地念书和交朋友。

我觉得,桑桑只是在成长的过程中,闹出了不少笑话,而在他背后默默支持着他成长的,是他那纯洁且充满童趣和想法的心。从一入学遇到的同学秃鹤,到最后离别他心爱的草房子,六年的经历,真让他受益匪浅。一开始以摸摸同学的秃头为乐,到后来去跟学生开始有点惧怕、校长拿她没办法的秦大奶奶作伴,再后来体验到大人们之间的感情纠葛,又感觉到了人与人永别的痛苦,最后迎来了他也许一生最不舍得的离别——他将永远地告别与他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告别他的朋友们……这一幕幕,都是他成长的足迹。而每一次成长,又是离成熟更近了一步,离稚气未脱更远了一步。或许,等我们长大以后,会体会到作者在扉页写的那句话,“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