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论文范例(优秀15篇)》
世界在发展,时代在变化,国际市场的竞争也愈加激烈,使得对外贸易的环境也愈加复杂。如下是可爱的小编为大伙儿找到的15篇国际服务贸易论文的相关文章,欢迎参考。
服务贸易论文范文 篇1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简介
世界贸易自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起变得比以往更为复杂也更为重要。伴随着这股潮流,全球经济一体化急聚发展,而原关贸总协定所未能规范的国际投资领域一时间受到举世瞩目。在此情势下,大多数原关贸总协定成员认为启动新一轮谈判以图加强和扩展该多边贸易体系已迫在眉睫。于是一场划时代的贸易对话于1986年9月28日在乌拉圭拉开帷幕。历时七年之久,经过各种利益集团的不同较量、讨价还价以及相互妥协,遂产生了世人称之为乌拉圭回合的重要成果之一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二)一般原理
1.范围与定义
总协定覆盖的国际服务贸易:
A“跨境交付cross-bordersupply”例如外贸海运;
B“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如境外旅游;
C“商业存再commercialpresence”比如某外资银行在他国成立分行并开展业务;
D“自然人流动presenceofnaturalpersons”例如,英国律师在香港提供法律服务。
2.机构与运行机制
服务贸易理事会(TheCouncilofTradeinServices)。服务贸易理事会实质上是总协定的行政管理机构,它行使总协定及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为其设置的诸项功能。此外,理事会必须审查被赋予(连续行使)超过5年以上的任何例外,并决定产生这种例外的基础是否有效存在。
争端解决机制与决议执行机制DisputeSettlementandEnforcement。本协定在处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时,仍沿用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规则及程序的谅解》(UnderstandingonRulesandProceduresGoverningtheSettlementofDisputes-DSU)所采用的程序与规则。[1](三)普遍义务与准则
1.最惠国待遇TheMostFavourNation-MFN
最惠国待遇是服务贸易总协定中一项中心原则,它实质上是一项义务-即一国给予另一国及其公民的待遇不得低于(现在或将来)它给予/可能给予第三国及其公民的待遇。然而,这项普遍义务不适用于成员国在签订本协定时所作的保留与例外。[2]2.透明度原则Transparency
每一个成员国必须公布其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所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其参加的国际协定。但是,机密信息、披露将导致阻碍法律执行的信息、与公共利益相违背的信息以及使合法的商业利益受到损害的信息不在此限。
3.经济一体化EconomicIntegration4.国内规章DomesticRegulations
5.相互承认Recognition
鼓励成员国之间相互承认教育学历、资历、行业标准、许可证、资质证书以及相关协定。
6.支付与划拨PaymentandTransfers
7.政府采购GovernmentProcurement
几乎所有的国家使用其公共资金引导和发展产业尤其是国防和科研。此外,政府开支已成为创造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服务贸易总协定提请各成员国迅速将这一领域框架协议纳入多边贸易机制,希望在随后的各轮谈判中尽快达成一致协议。
8.一般例外GeneralExceptions
总协定对环保、人类健康和国防安全等“例外”做出解释。
9.补贴Subsidies
尽管世贸组织设专章(即以“补贴及抵消措施议定书”)将补贴问题纳入其一体化的管理,但服务贸易尚不适用该议定书。
(四)具体承诺
1.市场准入MarketAccess
乌拉圭回合就市场准入问题促成了一项初步对等的妥协方案。
2.国民待遇NationalTreatment
国民待遇是仅次于市场准入的重要义务。当一国制定其产业政策时,依照本协定它有义务将给予其国内服务和服务供应商同等的(没必要是完全一致)待遇扩大至其它成员国。
(五)有关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部长会议决定
部长会议决定旨在清理一系列(WTO协议生效前)未完成的工作。部长会议有关金融服务的决定结果是达成一份称之为《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五议定书》的文件;有关电信服务领域则达成《服务贸易总协定第四议定书》。此外就专业服务ProfessionalServices、船舶运输、自然人的流动、服务贸易总协定内部机构安排、争端解决程序以及服务贸易与环境保护等达成部长会议决定。
(六)对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简要评价
服务的种类包罗万象,而服务几乎囊括了现代经济发展的全部要素:资本流动、信息、技术与人员。今天,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着紧急稳定增长的压力。确保实现这一目标的措施,似乎毫无争议也颇为直接:即在增加就业的同时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众所周知,服务业不但直接吸纳了大量的服就业人口还会在境内外间接得创造许多的就业机会。此外,随着服务水准的提高,人人均可从中受益。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不但符合多边贸易机制的利益,更是世界经济的根本潮流。[3]无可置疑,基于这种对竞争地位混合式的妥协性质,服务贸易总协定不可避免得存在结构性不足。例如,该总协定第二部分有关水平义务与纪律的规定被附加上不少的条件与限制。附条件的最惠国待遇连同自选式的例外,很可能剥夺某些成员国应享有的(贸易)自由化利益,而使另一部分成员成为规则的特权阶层。美国在金融领域武断且自行其是地罗列最惠国待遇例外就是最好的例证。其所持的态度颇为强硬:它可以灵活得评估其它成员国服务供应商的申请,并在对等的基础上(即美国企业可在对方市场享受的待遇条件)做出申请人能否进入美国市场的结论。[4]对服务贸易总协定持批评态度较多的方面还集中在其第十九章的规定上。因为它允许“针对不同的发展中国家,在它们开放新的部门、放宽某些交易、按照它们的发展水平逐步扩大市场准入以及当外国投资进入它们市场的条件成熟时,附加旨在促进它们参与世界经济的条件等方面采取‘适当’的灵活性。”这一点被认为赋予了发展中国家实质性特权,成为它们限制可能提供的开放措施的最有利屏障。[5]中国有句古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历史上看,被称之为无烟工业的服务贸易曾经一度,受各国非贸易壁垒的严重制约,这种壁垒往往也是无形的。许许多多的努力,如统一或规范有关服务贸易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均以失败告终。即便是� [6]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诞生使世界范围的自由化浪潮为之一振。它首开先河,为解放限制服务贸易的政府性措施而引入一套国际化的机制,使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约束自律。其潜在的影响在于:它为提高服务产业的运作效能、增加出口及和平解决争端,建立起一整套可预测的和以规则为导向的机制。[7]例如,依照金融服务的临时协议,所有成员国已在最惠国待遇基础上将它们的新承诺扩大到其它成员国。就连被称之为“规则的玩弄者”的美国,虽在谈判之初始终不愿做出最惠国待遇的承诺。最终,它还是采取积极态度重新考虑其广受批评相关贸易政策。
此外,针对透明度和垄断,该总协定既包括了一般性亦包括了附条件的义务条款;而针对支付与划拨及国内规范,仅规定了附条件的义务。这些均显示了总协定的灵活性。进一步讲,大量未完工的附件、部长级会议决定以及持续进行的谈判,似乎展示了总协定在服务贸易领域,不断增强的逐步和有效得消除歧视性和违反公平竞争的信誉度与能力。
作为一项框架性协议,总协定仅仅是最终使国际服务贸易迈向全面自由化的万里征程的第一步。伴随着服务产业近年来对全球经济的巨大贡献,总协定已成功得让全世界认识到其本身的价值。在全球经济越来越一体化的今天,对总协定的深远影响持怀疑态度的作法,必将被证明是不可取的。总而言之,无论总协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瑕疵与不足,它都是一次对全球贸易(含无形贸易)划时代得解放。[8]二十一世纪之初,全球经济增长速度开始减缓。面对金融和商品市场剧烈波动,倒退回保护主义、放弃对外开放与增加贸易机会、放弃经济改革的作法只能适得其反。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只有不断得扩大和加强经济合作,任何一个国家才能从一体化的经济中受益。
二、中国加入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法律问题
(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程序问题
Marrakesh《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2条2款规定:“附件1.2.3所含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是本协定的组成部分,对全体成员国均有约束力。”它隐含着,任何一方申请加入服务贸易总协定,必须首先成为WTO成员国。按照WTO的组织机构,总理事会依照上述《议定书》第十二条之规定,负责审查申请方的申请。第十二条,作为WTO准入规范,范围不够宽广且在精确的操作性程序缺方面缺乏细致的规定。这种局限性使WTO对形形申请方敞开大门,也造就WTO多元化的特征……若某个申请方是一个可观的经济大国,这意味着它迅速给它的贸易伙伴提供无数的商机。因此,必然吸引众多的WTO成员直接参与谈判-其后果是使谈判变得更为复杂和冗长。在某种意义上,WTO准入谈判的申请方与感兴趣成员国,就贸易妥协和期望的体制改革等问题上的讨价还价存在很大的偶然性。因此,以最后的加入议定书方式达成退让的机率,大小国家均等。虽然WTO本身以法理清晰和可预见性等原则作为其基石,但中国的加入过程却遵循了一条疲劳性谈判的不平坦道路。
(二)中国履行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法律问题[9]
1.我国的法律渊源
在我国对法律渊源的理解,一般指效力意义上的渊源,主要是各种制定法。也就是说,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我国实际存在着多个机关行使立法权的情况,即中国国内法律、法规、规章依它们的制定机关不同呈现出不同的等级效力。
2.国内法律渊源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定案依据的等级效力
我国各级法院必须遵守基本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可援引国务院各部门及各委员会、省、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政府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有这些法律、法规及规章均有不同的等级效力:除宪法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依此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制定的行政规章,最后为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政府制定的规章。
这种等级序列意味着处于低一级规章或法规若与高一级的法规或法律相抵触,即没有法律效力。例如,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法规,只有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制定的法律、法规不相抵触才具有约束力。
就我国的法律系统而言,采纳高一级别法律规范的机关,有权识别该规范与低级别的规范之间的冲突,并进而宣布该低级别规范无效。换句话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和废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的不当决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则有权废止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以及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机关颁布的地方法规;国务院有权废止其下属的各部门、各委员会及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依此类推等等。但任何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即便发现对于一个法律问题同时存在相互抵触的两个以上的不同级别的法律规范,也无权修改和废止低级别的法律规范。进一步说,依照我国《立法法》,法院无权提出动议制定、修改、或废止任何一部法律,因此它几乎不可能引用法律条文要求有权机关进行适当的修正。
这里有必要讨论一下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在我国的法律地位。我国宪法对此尚属空白。但考虑到统一适用法律的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在审理有关的案件当中解释法律和法令。从以往的司法实践看,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的理解是,它有权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就有关案件适用法律和法规,具体做出对各级法院有约束力的指令。因而在事实上,基于这种普遍的约束力,使它的各相指令享有了与法律、法规同等的法律效力。
3.我国批准和认可国际条约的法律与实践
我国宪法第89条第9项规定“国务院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该法第64条第14项则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的权力”。而依照我国1990年《缔结条约程序法》,第7条第4项“条约和重要协定”系指,与我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条约和协定。理论上讲,我国宪法隐含着“不重要”的国际协定无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事实上,《缔结条约程序法》第8条“其它法律文件需经国务院审核和通过。故从宪法角度出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存在着拒绝批准某项条约或重要协定的可能性。
实践中,基于政治架构和权利运作的需要,谈判加入继而批准某项条约或重要协定往往是由中央最高领导层实质决策的。透过缔结和批准《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的整个过程,不难得出这样一种推论,若以国务院的名义缔结某项条约或重要协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质上不会行使其否决批准权,至少迄今尚无这样的先例。
4.条约作为法律渊源在我国国内法的地位
鉴于国际条约对于国家如何履行其条约义务并未形成统一的确定的规则,除非某项条约另有约定,它的履行和实施就取决于各缔约国的法律传统和宪法体制。换句话说,一项按正规程序缔结和批准的国际条约对各缔约方均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条约必然成为某缔约国法律体系有机组成部分。各国的实践在理论上大体可归结为“一元论”和“二元论”。前者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并非两种彼此独立的法律,而是同一法律体系的不同组成部分。且传统意义上的一元论者主张国内法律规范是从国际法派生出来的,因此国际法可以自动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并且在效力上高于国内法。属于这种类型的主要是德国、法国、瑞士、日本等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后者则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体系,国际法所调整的仅限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为国家创设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而国内法所调整的是本国权力管辖之下的法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因双方之间不存在彼此隶属关系,国际条约必须借助于国内法才能在国内层面发生效力,必须在转化为国内法之后才能得到适用,换句话说,对条约当事国来说可适用的是该国实施国际条约的法律,而非国际条约本身。奉行二元论的主要是英美法系国家。
理论上讲,很难确定我国是属于“一元论”或“二元论”系统。实践上,我国在条约适用方面并未采取统一的或单一的模式。首先,我国宪法对条约的法律地位及适用问题未做出明确的规定,迄今也尚未确立一般性原则。从我国历次宪法的情况来看,宪法虽然也涉及条约事项,但基本上限于缔约程序方面,而未明确条约在国内法中应如何适用。1990年《缔结条约程序法》首次以法律形式对条约问题作了调整,但仍仅限于条约的缔结和国内审批程序而未涉及条约在国内的实施问题。其次,我国立法实践中有多种不同的条约实施方式:1)将条约转化为国内法律,在加入时制定专项法律,将条约的内容和原则在国内法中加以直接规定,或者虽不直接提及条约的规定,但在国内相关立法中体现条约的原则精神以实施国际条约。199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我国加入的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即是很好的立法例。2)不具体规定条约的内容,而是在立法中确立处理条约与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一般是明确国内法律与条约有不同规定的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8条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这里产生一个问题:在国际条约规定不允许有保留条款的前提下,国际条约是否应毫无保留得加以适用?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的规定有限制国际条约在国内法体系中之效用的嫌疑。因为,它们暗示只有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发生冲突时,才考虑适用前者。这无疑会使WTO成员对我国履行加入承诺的诚信度,打上一个不大不小的问好。
5.法律、法规的统一性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在一些政策制定程序、法律体系和一些经济贸易、金融政策制度缺乏透明度,加之有些法规和政策在各地执行时不统一,已经给国内外的投资者造成很大的疑虑。因利益驱使,而导致的一些地方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表现出来的严重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更成为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巨大障碍之一。中国加入WTO后,会有更多的外国投资、外国服务进入中国市场,如果地方保护主义仍不解决,我国按WTO原则所做一系列承诺就会受到破坏,很有可能引发国家间的无休止的贸易争端。
WTO法无论在性质和内容上都与一般国际条约明显不同,这样一种国际协议在我国如何履行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无可置疑,对于WTO这样一个内容广泛以及经济贸易利益重要的协定,使得及时制定相应法律成为各国共同的必要选择。我国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WTO多边贸易机制的有效合作。要取得其他贸易伙伴的信赖,除了用实际行动在经济领域展示我们扩大开放的诚意,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必将有助于使我们的理念获得世界广泛的认同。
(三)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法律实务问题
作为一名WTO成员,它必须保证接受WTO/GATS的全部条款而无所保留。它还必须确保,其本国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符合WTO/GATS项下的一揽子义务。这项义务发达国家须在WTO协议生效立后即执行;发展中国家5年内执行;最不发达国家10年内执行。
1.中国的谈判地位问题
服务贸易总协定包含了不少对发展中国家相对优惠的内容。因为在谈判之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认为它们的服务贸易产业十分脆弱无法与发达国家成员公平竞争,故而极不情愿加入到乌拉圭回合构筑起来的服务贸易大家庭。发展中国家的另一重忧虑聚焦于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可能给其本国脆弱的经济带来灾难性后果。值得庆幸的是,经过仔细权衡入关后可能获得的巨大经济、政治利益;以及服务贸易总协定将会认可,它们为促进本国发展目标而制定和执行新的措施的特殊的经济权利与需要,最终都在协议上签了字。作为相互妥协的结果,总协定一方面许可给予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不同的甚至是优惠待遇及最低限度的承诺,以鼓励它们积极参与国际贸易、提高这一领域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总协定敦促发达成员建立相关机制以资助发展中国家,在进入它们市场时获得与服务有关的信息、商业与技术帮助、注册登记、认可和获得专业资格证书。[10]例如,在其第四、五、十五、十九章等等,总协定提请将特殊的照顾和特别的灵活性赋予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以便它们加快逐步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但是,发展中国家也被期望采取积极和有效的措施充分得开放本国市场,以便在不久的将来使它们权利与义务逐渐趋于对等。
谈判之初,中国以何种身份(即发展中国家或发达国家)加入GATT/WTO(GATS),成为中外各方争执的法律焦点问题之一。虽然中国主张它日渐趋向市场经济(而大多数成员国并不认同这一点),但无可否认,中国经济在服务产业领域的开放程度较总协定的基本要求有明显的差距。不仅如此,中国的谈判对手们将中国视为极具潜在威胁的竞争者。大多数成员-发达国家和主要的发展中国家极力反对给予中国发展中国家的谈判地位;中国则据理力争要求对方充分考虑其承担一揽子义务与国内支持的承受能力问题。因为放弃这个“底线”,意味着中国在入关后立即承担起发达国家的义务,而不是像发展中国家那样有5年的过渡期。通常,所有的WTO成员无一例外要求一个申请方确保:统一国内贸易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取消所谓的不平等交易规则;公示其重要的对公平竞争可能产生影响的商业和司法文件以及采取其它的“透明”措施。换句话说,中国显然不能这排斥些服务贸易领域基本的义务。作为一个在上国际贸易领域上升的经济大国,中国自然会被期望承担超过其以往的义务。谈判往往是不同利益相互较量与妥协的结果。因此,中国的入关谈判可能需要突破GATT/WTO对市场经济国家的定义框架限制。举例说明,以中国现有的经济实力,似乎难以接受除广泛得使用“逐步推广”[11]以外的其它改革措施-尽管这样做,WTO成员依照长期形成的有关经济调整的国际贸易政策,会理解为“不公平”。任何一方必须共同面对这样一件事实:中国二十多年来养活着世界1/4的人口,这种处境在21‘世纪的前半叶不会有太大的改观。扣除中国官方公布的“下岗”[12](即失业)数字,任何来自外部世界对其稚嫩服务产业-创造新型就业的主要源泉的冲击,都会给其相对脆弱的社会保障体系带来难以承受的负担,甚至引发一场残酷的灾难。不给予这种“逐步推广”,中国内部现存的和未来的抵制势力会愈演愈烈,这种事态与各方达成协议的期望背道而驰。故而谈判的两方势必做出相当的退让。从另一种角度看,中国的社会机构尚处于剧烈得调整当中,企望它们(的运作)在入关之始就符合WTO的通行标准或许极不现实。相反,不经过充分计划而顿开国门(即开放商品和服务贸易),很难不引起恐慌;很难让各方取得预期的利益。[13]简而言之,为铺平达成最终协议的道路,必须充分考虑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监管能力的现实可能性。除了经济因素,“”亦是不可忽略的环节之一。历史的原因使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实质上形成了两个各自独立的关税区。但政治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迄今是全世界公认的代表“大中国”(含香港、澳门、台湾)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历来仅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出于国际法尊重国家以及兼顾这种复杂的政治现实,只有在中国大陆首先加入后,WTO才能接纳中国台湾以一个特别关税区的身份加入该组织。经济上,中国台湾长期以来早已是世界经济及世界市场重要一分子。尤其是自1992年以来,大陆与台湾双双晋升全球贸易排行榜的前十位。因此,缺乏大陆与台湾的共同参与,WTO的广泛使命就难以实现。
进一步说,中国的入世谈判不单纯是中国本身重要,因为针对中国这一特例而形成的原则,为今后可能进行的俄罗斯及其它前独联体国家的类似谈判活动设定一项先例,也必将对WTO框架下与服务贸易有关的事项(例如国营贸易)进行相应的修改产生深远的影响。[14]2.中国的国内法律、法规与总协定不符之处需要修正的问题
若中国成功得劝说总协定成员国接受其发展中国家的角色,那么直接影响中国入世的第二个法律实务问题则聚焦于,中国能否消除其现存的对服务贸易不公平限制。中国入世前,外资在华获许经营的服务行业的持股比例一直被中国法律限制在49%(例如1990年《中外合资经营法》及其实施细则)。此外,当地成分要求、外汇收支平衡条款、出口业绩要求、以及合资企业的经营计划必须备案审查等,在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中屡见不鲜。因为不能以人民币进行业务结算以及不能参与面向公众业务[15],外资可以经营的范围仅仅边际性的,实质上被限制于以外币结算向外资企业提供服务。因此,消除与服务产业的国际规范不相符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是中国加入服务贸易总协定不可回避的一步。
这一点上,总协定反复强调:“每一个成员必需保持或尽速建立独立行使职权的司法、仲裁或行政裁决机构。应任何一个受影响的服务供应商请求,这些机构应尽快审查(被投诉的)影响服务贸易的行政决定。必要情况下,责成加害方对受损方进行公正、适当的补偿。”[16]关于修改这些不符点,目前中国仍存在着一个突出的问题:
中国的现行《宪法》对国际条约(如WTO协议)在其内国司法系统的法律地位未予以规定。而中央和地方的不少机构享有实际意义上的立法权;甚至法院无权废除相互矛盾的法律,也无权废止与法律相违背的行政性法规、规章。[17]针对中国如何在其国内法律领域兑现WTO协议,WTO成员绝对会要求中国进行大范围的司法体制改革。这样一来,难免牵涉到另一个复杂问题-因为,有时很难明确区分那些是经济问题那些是政治问题。其后果往往造成,阻碍了各方在《争端解决机制》的框架范围平息争议。
三、中国在服务贸易领域为执行服务贸易总协定所作的准备
普遍认为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在经营的本地化问题上存在着显著差异。前者往往通过投资建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和雇用当地人员,将母公司先进的国际标准和经营方式引入宗主国。由于竞争带动资金、技术及管理的升级换代,服务产业不断向分工的纵深发展。这种趋势在扩大了就业的同时,反而将服务成本降低,最终使接受服务的消费者获益。中国的20多年改革开放,已经使广大民众品尝到商品贸易领域自由竞争的丰硕成果。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自然要将目光转向服务贸易领域。如同前者在开放之初要经历的阵痛一样,后者一定会在兑变中获得新生。这种求变既是普通民众的呼声,是那些真正经得起市场考验的商家的呼声,又符合现政府倡导的和平、稳定及发展的大局观。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解释,中国政府在入世谈判中所显示的决心与诚意是不容置疑的。
中国加入WTO以来,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履行承诺。中国政府根据所做出的承诺在一些重要的服务贸易部门颁布了新的审批外资进入中国的法规和条例,包括:《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旅行社管理条例>的决定》等。对于以上的法规,中国政府各部门还将根据需要制定实施细则,以便使这些法规更具操作性。此外,还有一些法规正在积极制定之中,如《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审批规则》,其中《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审批规则》还在网上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以上法规在完成有关程序后将尽快公布。
四、结束语
成功得加入《服务贸易总协定》,使中国得以重新按市场规律配置资源、重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这些都是中国的当务之急。利用服务贸易创造就业的特征,将大多数农村和城镇剩余劳动力转化到服务产业,既是中国实现稳定走向繁荣富强的梦想,也是其成为区域性乃至全球贸易大国的必经之路。这种成功的转化离不开明确的司法保障和一系列有效的财产权保证,更应增强法治体系加大透明度和监管力度。总之,中国未来面临着沉重的任务和艰巨的考验。一旦抓住机遇,中国一定会履行她向自己的人民以及世界许下的诺言。18即便这一进程是缓慢的。
正如WTO总干事莫尔先生评论的那样:
国际服务贸易论文 篇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署与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有经济方面的,也有非经济方面的。它的经济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经济效率的影响。总的来说,服务贸易自由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经济效率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市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能够有更多的机会选择质优价廉的服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2)发展中国家能够进口经济发展急需,而本国又不能满足需求的生产,从而有利于解决生产发展与服务业落后的矛盾。(3)外国企业的竞争将迫使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企业向国际先进水平看齐,吸收国外先进服务技术与经验,努力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竞争能力,走向世界市场。(4)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发展自己具有优势的服务业,进口不具有相对优势的服务,从而促进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为发展中国家有优势的服务业出口创造更多的机会。
2.对国际收支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国际收支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由于发展中国家减少对服务进口的限制,短期内可能导致进口大量增加,造成国际收支恶化;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可以利用自由化的国际环境设法扩大自己的服务出口。由于能够采用优质价廉的进口服务,发展中国家有可能降低其物质产品的成本,提高质量,增强货物出口的国际竞争力,从而增加收入。同时,适度开放金融服务市场还将有利于外资的流入,改善国际收支状况。
3.对技术进步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1)服务贸易本身可 由于技术进步往往首先发生在服务领域,这样就可以使发展中国家通过技术引进、咨询、培训及其他技术服务形式获得先进技术和其他信息。同时,服务业的外国直接技术投资也往往伴随着某些技术转让。(2)国际竞争的压力会迫使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加快技术进步,以提高竞争力,并由此带动其他部门的技术进步。当然服务贸易自由化也可能对技术进步产生消极影响,例如,一国过分依赖于外国的高技术服务就可能抑制本国在这方面的研究与开发。但一般来说,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技术进步影响是积极的。
4.对劳动就业的影响。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劳动生产率较低,劳动密集程度高,劳动力素质差,向其他部门转移较困难。因此,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使本国服务业和与之相关的物质生产部门的就业状况恶化,而且对发展中国家尚未成长起来的高新技术服务部门,如远程通信服务、法律专业服务、金融保险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等可能造成损害,从而影响这些服务业的发展与国内就业。但是随着服务进口与出口的扩大也可能增加一部分就业,特别是通过扩大劳务出口,能够缓解国内就业的一些压力。
5.对经济安全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对国家的经济独立性与经济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会削弱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独立性,其原因在于,首先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承诺会使发展中国家在一定程度上丧失部分经济决策的自,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某些至关重要的服务行业,如通信、金融和交通运输业等可能受到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控制和支配而损害东道国的。其次,外国服务的竞争可能会抑制发展中国家弱小的新兴服务业,特别是高新技术生产以及与之相关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使它们难以改善自身的产业结构,从而在高技术服务上依赖发达国家。(2)对经济发展稳定性的影响。经济发展的稳定性是与独立性相联系的,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和高度的对外依赖都会影响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此外,服务贸易自由化还通过以下两方面增加经济的不稳定性:一方面,服务贸易自由化鼓励一国根据比较优势的原则发展自身具有相对优势的服务业,这就有可能增强某些发展中国家对某一单一服务部门的依赖,不利于这些国家形成对国际市场的应变能力;另一方面,银行业等金融服务市场的对外开放将使发展中国家的国内金融体系与世界金融市场联系在一起。一旦国际金融市场发生强烈动荡,将难免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造成冲击。例如,1997年7月从泰国开始发生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很快就造成整个亚洲乃至全球金融市场的动荡。
6.制约因素的影响。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经济效益的影响是利大于弊,对经济安全的影响却是弊大于利。需要指出的是,发展中国家在权衡时不仅要做理论上的推理与分析,也要考虑到实际的制约因�
(1)国际经济环境的制约。服务贸易自由化能够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以提高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的竞争力。但是,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发展中国家出口竞争力最强的领域往往也是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最强的领域。因此,发展中国家由于出口竞争力的提高本应得到的利益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被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所抵消。发达国家的技术保护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发展中国家可能从服务贸易自由化中得到的技术转让的利益。
(2)发展中国家自身技术水平和技术能力的制约。服务贸易自由化能够刺激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提高竞争力,减少贸易壁垒,有利于发展中国家自身相对优势的服务进入国际市场。但是,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越来越从劳动力成本、地理环境优势的竞争转向技术的竞争。而科学技术相对落后恰恰是发展中国家现实经济中最大的障碍,表现为技术层次和管理水平低,缺乏必要的物质生产基础等。在自由化中受惠最大的信息技术服务,发展中国家由于技术能力的制约,如无有效的措施,在自由贸易的环境下,发达国家的竞争力对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发展的抑制作用可能大于促进作用。
(3)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内部产业结构的制约。发展中国家服务产业结构的最大弱点是生产不发达,因此最需要从国际市场引进生产,而信息技术生产恰恰是对国家经济安全影响最大的领域。发展中国家如果完全任其自流,就难免在这方面依赖于发达国家。在信息技术生产上依赖于发达国家的危险,不仅在于压抑本国高技术服务的发展,使发展中国家难以改革落后的服务产业结构,而且还在于这可能会使发展中国家在世界信息资源的再分配系统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当发展中国家在数据处理方面依赖于进口时,就可能形成由发展中国家提供未经加工的原始数据,而由发达国家进行处理的格局。在这种交换中,发展中国家一方面要支付数据处理费用,另一方面无偿输出了原始信息资料,而发达国家则在赚取信息加工附加值的同时还获得了无偿的信息。信息的无偿外流不仅使发展中国家损失宝贵的经济资源,而且还会对国家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趋势看,自由化形成的外部竞争将迫使发展中国家只能发展具有相对优势的旅游、工程建筑、劳务输出等传统服务,发展中国家服务业结构的局限又形成其对生产进口的依赖。这样,一方面发展中国家依赖从发达国家进口信息技术生产,另一方面又依赖传统服务业的出口来换取外汇,平衡国际收支。服务贸易自由化很可能促使这种格局固定化,这种服务贸易格局的实质是发展中国家用附加值低的服务来换取发达国家附加值较高的服务,用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相交换。这就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已无法在国际市场上转化为更高的价值,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格局局限在低增值的水平上。这种建立在比较优势基础上的服务贸易格局一旦长期延续下去,就会使发展中国家永远无法改变自身的落后地位。这是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自由化过程中面临的最严峻的现实问题。
二、发展中国家制订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对策原则
服务业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服务业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同样具有重大意义。因此,不管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影响如何,发展中国家必须正视自由化发展这一现实。因为自由化是国际服务贸易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中国家制订服务贸易自由化对策的基本指导思想在于打破原有比较优势的局限,缩短技术差距,改善自身服务贸易结构,从而尽可能利用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本国服务业的发展,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弱自由化的消极影响。从国际竞争的角度考虑,以下几点是值得发展中国家普遍注意的。
1.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立足点应当放在促进整个经济发展上,而不只单纯为了出口创汇,增加收入。依照比较优势原则利用自然条件、廉价劳动力优势发展旅游、工程建筑、劳务输出等少数几项传统服务,作为国际收支来源可以较快地获得经济效益。但是,从长远看,这种出口战略很难在国际市场上长期站住脚。众所周知,当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是与物质生产部门的国际竞争联系在一起的,国际服务贸易的强国也都是物质生产的强国。现代服务贸易的核心是以信息技术服务为主体的生产。如果说传统非信息服务可以更多地依靠劳动力或者地理环境等因素来获得相对优势,那么信息化服务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则是与整个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联系的。即使是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较强的新加坡、香港等也恰恰是有形贸易中地位较强的国家和地区。因此,发展中国家不能把服务业和物质生产割裂开来。应当特别重视生产的发展,把服务业的发展与物质生产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支持,让服务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这样一方面生产的发展有助于提高商品出口的竞争力,另一方面,生产自身竞争力的提高又可以改善服务出口结构,减少对外国服务的依赖。实施这种战略时,切忌急功近利,对于某些对生产发展起重要推动作用的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即使不符合比较优势原则,一时难以打入国际市场也应该加以扶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服务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后劲。
2.发展中国家对于自身的廉价劳动力优势应当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进入了一个以信息、文化和知识为主要生产手段的时代——知识经济时代。在这样的时代,比较劳动力的优势不仅要看其价格,更要看其素质。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虽然成本低,但文化技术素质低,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即低附加值服务,发达国家劳动力虽然成本较高,但从事的是高附加值的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创造的价值高。所以发展中国家必须下大力气提高劳动力素质,否则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竞争中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服务,当然,这并不是说发展中国家不能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事实上,首先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是一般发展中国家进入国际服务市场的必经之路。但必须明确,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为将来提高服务的技术层次积累资金创造条件。
3.发展中国家应该在开放的基础上提高服务的技术层次,充分发挥服务贸易作为技术转让渠道的作用。在服务竞争自由化过程中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和国家冲击最大的是通讯、金融、计算机服务等高技术信息化领域。而发展中国家又最需要引进这类服务,也最有可能从这类服务中得到技术转让的好处。如果因冲击而闭关自守,只能导致永远落后。唯一的选择是在开放的条件下引进技术,培育自己的高技术服务业。发展中国家在建立高技术服务业的初期,采用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方式引进高技术服务较为有利。因为直接投资形式更有利于技术转让。美国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80%是通过跨国公司直接投资进行的。而采用贸易形式引进高技术服务只能得到结果,不能引进生产过程,反而容易造成对进口的依赖,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高技术服务业从无到有地发展。当然,引进高技术服务业的直接投资又会涉及一系列有关国家和安全方面的问题,这就要求发展中国家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趋利避害。
4.争取国际谈判的主动权。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国际谈判中,目前发展中国家处于被动地位。否定发达国家的建议较多,拿出自己的具体措施较少。发展中国家应当在坚持差别待遇的原则基础上对现存服务贸易壁垒作出自己的分析,提出积极的建议。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自由化国际谈判中的主要目标应该有两个:一个是维护对本国服务业进行适度保护的权利,另一个是为提高本国服务业走向世界争取有利的条件。
国际贸易服务论文 篇3
关键词:服务贸易;竞争力;评价指标;CSSCI;文献回顾
中图分类号:F72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08-2670(204)06-0060-06
服务贸易发展及合作路径研究”(DYXX[204](02));长春大学旅游学院东北亚休闲经济研究中心科研项目“《旅游法》实施后对吉林省休闲竞技发展的影响研究”(DYXX[204](06));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吉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状况调查研究”(20369)。
[H5"H]作者简介:[H5"SS][JP2]张龙,男,吉林长春人,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助教,研究方向: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盛彬彬,女,吉林长春人,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王春秋,女,吉林长春人,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法;张鑫,女,吉林长春人,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助教,研究方向: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JP]
①服务在市场上是否具有竞争力来源于:同样质量的服务具有较便宜的价格或者同样质量的服务具有较低的成本,因此,本文中的服务贸易竞争力是指一国服务在国际市场上所处的地位。[HJ]
随着世界工业化和信息化进程的加快,整个世界经济的产业结构从以农业和工业为主导逐步过渡到以服务业为主导,国际分工也从传统的制造环节向服务环节延伸,服务贸易在世界经济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其发展水� 文章在回顾国内服务贸易竞争力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其观点进行总结与评述,指出当前研究不足之处,并展望未来研究动向,期望对服务贸易竞争力相关研究提供帮助。
一、文献来源及回顾
[2](一)文献来源与说明
国际服务贸易论文范文 篇4
1教育服务贸易:教育产业化的大趋势
1.1GATS中教育服务贸易的“经济性”地位
教育服务是GATS中12个服务贸易部门之一,我国在加入WTO时也对教育服务贸易作出了部分承诺,这表明我国已经接受了教育服务的概念并开始步入国际教育服务商贸活动的发展行列。教育服务在GATS中的出现意味着教育可 我国对教育服务贸易作出部分承诺,但不包括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服务,这意味着教育服务贸易的“经济性”地位在我国被予以承认。
1.2教育服务贸易是教育产业化的发展趋势
教育服务作为现代教育交流的一种形式,正催生着教育属性的变化。国家间教育交流的影响因素和根本动力已从文化力量为主到政治力量为主,再到经济力量为主的方向转变[1]。事实证明,即使在发达国家,教育服务贸易和教育产业化的发展不仅没有影响教育的公益性,反而增强了教育的竞争力。当WTO强调教育服务可 中国是典型的教育大国,教育的发展也应突出其经济性,我国也应将教育当作一项产业来发展,将教育服务贸易中收取的费用再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教学条件,增加教育的“经济性”,这不仅没有改变教育的公益性[2],反而更能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和潜能。
2教育支持者的博弈:教育服务贸易空间的拓展
2.1教育支持者的博弈动机
教育的收益是社会或个人通过教育增加所获得的收益[3],是通过培养和提高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而给社会或个人带来有益效果[4]。站在教育支持者的角度,教育收益也直接影响高校生源状况,继而关系学校的影响力和长远发展。当教育支持者将教育当作经济行为来考察时,教育的收益就体现为经济收益与非经济收益。教育支持者的经济和非经济收益互有影响,非经济收益往往影响一个学校的声誉,是衡量一个学校是否具有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其最终将对学校的生源和地位产生直接经济收益影响。由于教育支持者的教育收益在现实中有较大差异,如民办学校往往得不到国家财政补贴而陷入经费不足的局面,其考虑更多的是经济收益,而公办院校则考虑更多的是人才培养、引进高水平师资及提升社会地位等非经济收益,因而这种收益
2.2教育支持者的博弈过程
在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和教育模式之下,我国教育支持者们的国内收益显然是既定的,民办院校与公办院校差异较大,很多院校已将目光投向了国际市场,力图通过国际教育市场的开拓获取收益。然而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发展以政府支持为主,在市场竞争中难免出现教育服务产品供给数量少及质量不稳定现象,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在国外留学,我国成为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净进口国。教育产业的发展,若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则每个人的任何行为是个人的选择,而这个选择是可以被推测的;在任何局限条件下,每个人都会一贯地争取最大的私利[5]。事实证明,发展教育服务贸易是可以增加教育收益的,无论是直接收益还是间接受益。假设:政府支持的公办学校通过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增加教育收益2个单位,不开拓国际教育市场而维持现状的教育收益1个单位;市场支持的民办学校开拓国际教育市场付出的成本较大,只能收益1个单位,而不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则收益0个单位,这种假设也符合目前中国教育服务贸易现状。显然在此情况下,每个支持者都有自己的占优策略,该博弈的结果是政府支持者和市场支持者都选择自己的占优策略。在教育支持者开拓国际教育市场以获取收益的博弈中,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空间将不断被拓展,这对每个参与者都是有利的。作为教育支持者们来说,教育的收益是其最终能否继续生存下去的根本,在教育服务贸易逆差不断扩大的中国,这意味着教育的直接经济收益将会不断减少,国内教育支持者将面临巨大的挑战,那么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提升国内教育产品质量将是一种必然。
2.3教育支持者的博弈结果
在教育支持者的博弈过程中,最终拓展了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空间,我国通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利用国内教育资源优势,面向国际教育市场招生,为全球提供教育服务。教育支持者在国际教育市场中的竞争更为激烈,只有竞争才会产生效率,这对一个国家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及提供多样化的教育产品也是一种激励。我国与西方国家相比,教育服务产品的供给规模与质量还有一定的上升空间。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我国的教育支持者最终有两种表现,第一种是在竞争中不断调整策略,发挥学科优势,提升教育质量与影响力,通过与其他国家进行多样化的合作模式,提供高水平的教育产品,从而提高其经济收益和非经济收益。第二种是部分教育支持者在竞争中受挫,最终无法分得国际教育市场的一杯羹,甚至丧失国内教育市场而被淘汰。这两种表现是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也是教育支持者的最终博弈结果———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空间的拓展。
3促进我国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再思考
3.1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关键在于教育质量的提升
教育国际化的观念和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教育产品,面向全球范围提供教育服务,不仅要求我国具有国际化的观念,也要在师资和学生的国际化交流、课程设置与国际接轨及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有相应的质量保障措施。教育对个人来说是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与个人的未来福利有密切关系。就我国国内而言,教育产品的质量供给不平衡,这不仅表现在学科专业上的不平衡,也表现在地区分布上的不平衡。例如国内的优势教育资源往往集中在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城市。因此,如果我国在国际教育服务竞争中不注重教育质量的提升,这势必会更加依附于发达国家,人才流失更加严重,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国际教育服务,发挥自身学科和专业优势,分享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利益是我国摆脱对发达国家依赖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
3.2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应注重国家“软实力”的提升
约瑟夫•奈提出,“软实力”主要包括文化吸引力、政治感召力、塑造国际规则和决定政治议题的能力。应该注意到一个国家的文化是其软实力的重要表现,而文化的发展与传播主要依靠教育体系,我国通过拓展国际教育市场、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使中国教育走出国门,这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文化现象,也意味着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是我国“软实力”提升的重要纽带。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是国家间文化输出和输入的媒介和载体,教育发达的欧美国家和韩国、日本等国家为吸引优秀的留学生提供大量的奖学金,这些领域的优秀学生遍布世界各地,对为其提供教育服务国家的文化具有较深的认同,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为其软实力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相比之下,我国在这方面是比较欠缺的,虽然我国在国际教育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果,如孔子学院的稳步发展,我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留学生生源国,教育输入规模庞大,但在输出教育方面较为落后,引进的留学生主要集中于发展中国家,且教育输出收益不明显。
3.3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需处理好效益与体制的关系
国际服务贸易论文 篇5
1教育服务贸易:教育产业化的大趋势
1.1GATS中教育服务贸易的“经济性”地位
教育服务是GATS中12个服务贸易部门之一,我国在加入WTO时也对教育服务贸易作出了部分承诺,这表明我国已经接受了教育服务的概念并开始步入国际教育服务商贸活动的发展行列。教育服务在GATS中的出现意味着教育可 我国对教育服务贸易作出部分承诺,但不包括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服务,这意味着教育服务贸易的“经济性”地位在我国被予以承认。
1.2教育服务贸易是教育产业化的发展趋势
教育服务作为现代教育交流的一种形式,正催生着教育属性的变化。国家间教育交流的影响因素和根本动力已从文化力量为主到政治力量为主,再到经济力量为主的方向转变[1]。事实证明,即使在发达国家,教育服务贸易和教育产业化的发展不仅没有影响教育的公益性,反而增强了教育的竞争力。当WTO强调教育服务可 中国是典型的教育大国,教育的发展也应突出其经济性,我国也应将教育当作一项产业来发展,将教育服务贸易中收取的费用再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教学条件,增加教育的“经济性”,这不仅没有改变教育的公益性[2],反而更能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和潜能。
2教育支持者的博弈:教育服务贸易空间的拓展
2.1教育支持者的博弈动机
教育的收益是社会或个人通过教育增加所获得的收益[3],是通过培养和提高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而给社会或个人带来有益效果[4]。站在教育支持者的角度,教育收益也直接影响高校生源状况,继而关系学校的影响力和长远发展。当教育支持者将教育当作经济行为来考察时,教育的收益就体现为经济收益与非经济收益。教育支持者的经济和非经济收益互有影响,非经济收益往往影响一个学校的声誉,是衡量一个学校是否具有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其最终将对学校的生源和地位产生直接经济收益影响。由于教育支持者的教育收益在现实中有较大差异,如民办学校往往得不到国家财政补贴而陷入经费不足的局面,其考虑更多的是经济收益,而公办院校则考虑更多的是人才培养、引进高水平师资及提升社会地位等非经济收益,因而这种收益
2.2教育支持者的博弈过程
在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和教育模式之下,我国教育支持者们的国内收益显然是既定的,民办院校与公办院校差异较大,很多院校已将目光投向了国际市场,力图通过国际教育市场的开拓获取收益。然而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发展以政府支持为主,在市场竞争中难免出现教育服务产品供给数量少及质量不稳定现象,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在国外留学,我国成为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净进口国。教育产业的发展,若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则每个人的任何行为是个人的选择,而这个选择是可以被推测的;在任何局限条件下,每个人都会一贯地争取最大的私利[5]。事实证明,发展教育服务贸易是可以增加教育收益的,无论是直接收益还是间接受益。假设:政府支持的公办学校通过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增加教育收益2个单位,不开拓国际教育市场而维持现状的教育收益1个单位;市场支持的民办学校开拓国际教育市场付出的成本较大,只能收益1个单位,而不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则收益0个单位,这种假设也符合目前中国教育服务贸易现状。显然在此情况下,每个支持者都有自己的占优策略,该博弈的结果是政府支持者和市场支持者都选择自己的占优策略。在教育支持者开拓国际教育市场以获取收益的博弈中,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空间将不断被拓展,这对每个参与者都是有利的。作为教育支持者们来说,教育的收益是其最终能否继续生存下去的根本,在教育服务贸易逆差不断扩大的中国,这意味着教育的直接经济收益将会不断减少,国内教育支持者将面临巨大的挑战,那么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提升国内教育产品质量将是一种必然。
2.3教育支持者的博弈结果
在教育支持者的博弈过程中,最终拓展了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空间,我国通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利用国内教育资源优势,面向国际教育市场招生,为全球提供教育服务。教育支持者在国际教育市场中的竞争更为激烈,只有竞争才会产生效率,这对一个国家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及提供多样化的教育产品也是一种激励。我国与西方国家相比,教育服务产品的供给规模与质量还有一定的上升空间。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我国的教育支持者最终有两种表现,第一种是在竞争中不断调整策略,发挥学科优势,提升教育质量与影响力,通过与其他国家进行多样化的合作模式,提供高水平的教育产品,从而提高其经济收益和非经济收益。第二种是部分教育支持者在竞争中受挫,最终无法分得国际教育市场的一杯羹,甚至丧失国内教育市场而被淘汰。这两种表现是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也是教育支持者的最终博弈结果———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空间的拓展。
3促进我国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再思考
3.1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关键在于教育质量的提升
教育国际化的观念和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教育产品,面向全球范围提供教育服务,不仅要求我国具有国际化的观念,也要在师资和学生的国际化交流、课程设置与国际接轨及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有相应的质量保障措施。教育对个人来说是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与个人的未来福利有密切关系。就我国国内而言,教育产品的质量供给不平衡,这不仅表现在学科专业上的不平衡,也表现在地区分布上的不平衡。例如国内的优势教育资源往往集中在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城市。因此,如果我国在国际教育服务竞争中不注重教育质量的提升,这势必会更加依附于发达国家,人才流失更加严重,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国际教育服务,发挥自身学科和专业优势,分享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利益是我国摆脱对发达国家依赖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
3.2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应注重国家“软实力”的提升
约瑟夫•奈提出,“软实力”主要包括文化吸引力、政治感召力、塑造国际规则和决定政治议题的能力。应该注意到一个国家的文化是其软实力的重要表现,而文化的发展与传播主要依靠教育体系,我国通过拓展国际教育市场、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使中国教育走出国门,这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文化现象,也意味着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是我国“软实力”提升的重要纽带。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是国家间文化输出和输入的媒介和载体,教育发达的欧美国家和韩国、日本等国家为吸引优秀的留学生提供大量的奖学金,这些领域的优秀学生遍布世界各地,对为其提供教育服务国家的文化具有较深的认同,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为其软实力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相比之下,我国在这方面是比较欠缺的,虽然我国在国际教育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果,如孔子学院的稳步发展,我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留学生生源国,教育输入规模庞大,但在输出教育方面较为落后,引进的留学生主要集中于发展中国家,且教育输出收益不明显。
3.3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需处理好效益与体制的关系
我国现有的教育模式存在竞争力不足的问题,教育服务贸易逆差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愈来愈大。教育服务贸易本质是教育利益的国际化扩展,是教育产业化发展的趋势,要在国际教育市场中具有竞争力就必须走出去且走出自己的特色,我国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就必须结合本国文化特色和挖掘自身的教育特色,在汲取他国教育发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教育创新,这是提高教育生产力和教育服务质量的内在动力。我国需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国内院校参与国际教育竞争,寻求提高教育收益和提升教育质量的符合自身发展的发展模式,我国可鼓励民办学校参与市场竞争,支持民办学校参与世界竞争,扭转我国巨大的教育服务贸易逆差,改善我国在国际教育市场上的不利地位。同时,要在市场适度调节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基础上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进行教育创新,在追求经济效益时注重与“制度”的匹配。
国际服务贸易论文 篇6
中国的服务业发展还相当落后,如果说过去封闭的国内服务市场把我们与国际竞争隔离开来,使我们不能深切地感受到这种落后,那么加入WTO之后,面临日趋激烈的国际服务贸易的竞争,如果我们的服务业不能得到实质性的改善,必将感受到市场拱手让人的切肤之痛。本文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宏观决定因素进行分析,试图解释服务贸易是如何随着经济发展和商品贸易扩张而发展的。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宏观分析框架
对国际服务贸易有不同的理解。按照传统的观点,国际服务贸易被视为服务的进出口,这是一种跨境贸易的概念。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观点,国际服务贸易还应包括由商业存在——简单地说,就是属于服务业的外国直接投资企业——所完成的贸易。由于目前除美国外各国尚未公布关于服务贸易定义的数据,因此本文所采用的仍是传统的跨境贸易的概念。
出口方是服务的供给者,进口方是服务的需求者。因此,服务贸易的发展是由对服务的供给和需求而决定的,国际服务贸易的宏观分析框架就是识别影响国际服务贸易的供给和需求的宏观变量。
(一)影响国际服务贸易供给的宏观变量
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直接受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影响。服务区别于货物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生产者与消费者有很大程度的互动,换言之,服务生产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消费者对服务的最终结果的评价。因此,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高的国家或地区积累了丰富的服务生产经验,能够高效率地提供顾客满意的服务,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会较强。
根据波特的“国家钻石”理论,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还受国内服务需求的影响。国内服务需求较高,越能推动国内服务业的发展,从而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也越强。但是,国内服务需求大也可能导致另一个结果,即服务对象主要在国内,出口动机受到抑制,尤其是国内经济规模大的国家更可能以内需为主。
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还受其自身货物贸易能力的影响。一方面,许多服务贸易是伴随着货物贸易而发生的,如国际货运服务、保险服务、进出口信贷服务和维修服务等;另一方面,根据波特的理论,跨国商务活动是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影响因素,在货物出口市场上领先的国家或地区积累了丰富的国际商务经验,有助于顺利开展国际服务贸易。
(二)影响国际服务贸易需求的宏观变量
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国外服务的需求直接受国内服务需求的影响。服务需求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生产的需求,即生产者需求;二是来自消费的需求,即消费者需求。生产者服务需求受国内经济规模的影响,国内经济规模越大,对生产者服务的需求越大;后者受收入水平的影响,收入越高,对服务的消费需求越高。
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国外服务的需求还受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影响。如果国内服务生产足以满足国内需求,则对国外服务的需求就低。
同样,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国外服务的需求还受它对国外货物的需求的影响,原因在于许多货物进口会引致相应的服务进口。
二、服务贸易宏观决定因素的实证分析
选取如下宏观变量对服务贸易进行实证分析:用国内生产总值(GDP,10亿美元)反映国内经济规模;用人均国民收入(GNIPC,美元)反映收入水平;用服务业增加值(VAS,亿美元)及其年增长率(AGS,%)反映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此外,还包括两个货物贸易指标,即商品出口(EXG,亿美元)和商品进口(IMG,亿美元)。
分析所用的样本数据是1982-1998年17个国家或地区的数据,这17个国家或地区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处于领先地位,而且在国家的选取上尽可能多样化,即样本国家既包含发达国家,又包含发展中国家。其中,尽管美国的服务贸易在世界上遥遥领先,但由于美国的情况比较特殊,故样本中不包括美国。这17个国家或地区为:奥地利、澳大利亚、比利时、法国、韩国、荷兰、加拿大、马来西亚、墨西哥、日本、瑞典、泰国、中国香港、意大利、印度、英国和中国。数据取自中经网。
在分析方法上,鉴于数据为时间序列与截面数据的混合数据,采用PanelData回归分析方法。考虑到时间序列可能存在自相关,且样本国家之间可能存在相互影响,故采用有同代相关的一阶自回归模型。利用SAS软件的TSCSREG程序得到如下回归结果,见表1、表2。
表1因变量:服务出口单位:亿美元
自变量系数标准误差tPr>│t│
截距3.1731.66081.910.0571
GDP-0.0130.00153-8.81<.0001
GNIPC0.0040.00005082.29<.0001
VAS0.0020.0002966.71<.0001
AGS0.2510.014916.83<.0001
EXG0.1800.000987182.20<.0001
R[2]=0.9968
表2因变量:服务进口单位:亿美元
自变量系数标准误差tPr>│t│
截距-21.1770.7089-29.87<.0001
GDP0.1000.0025539.08<.0001
GNIPC0.0030.00006449.82<.0001
VAS0.0030.0004208.20<.0001
AGS-1.1480.0364-31.56<.0001
IMG0.1590.00149106.96<.0001
由表1可以看到,5个变量与服务出口的关系都很显著,可以解释服务出口变动的99.68%。具体来看:(1)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国内经济规模对服务出口的净影响为负,GDP每增加10亿美元,服务出口就会减少130万美元。这意味着经济规模较大的国家或地区的服务生产主要用于满足国内需求,而一些服务业发达但国内市场有限的国家或地区则注重开拓国际市场,这也正是中国香港和比利时-卢森堡出现在服务出口前10名的原因。(2)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收入水平对服务出口有显著的正向影响,GNIPC每提高1美元,服务出口就会增加40万美元,其t值仅次于商品出口。这个关系解释了服务出口领先国家几乎全部是发达国家的现象。(3)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出口有显著的推动作用,服务业增加值每提高1亿美元,服务出口就增加20万美元,服务业增加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服务出口就增加2510万美元。相对而言,服务业增长率对服务出口的影响更为显著,这意味着服务业发展迅速的国家或地区往往比服务业成熟的国家或地区更倾向于拓展国际市场。(4)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商品出口对服务出口有显著的拉动效应,商品出口每增加1亿美元,就会导致服务出口增加1800万美元。商品出口的t值最大,表明它是5个变量中对服务出口影响最为显著的变量。由此启示我们,尽管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是两种相对独立的贸易形式,但在货物贸易的发展过程中蕴含着服务贸易的巨大机会,发展中国家应当善于主动把握这些机会,实现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共同发展。
由表2可以看到,5个变量与服务进口的关系都很显著,可以解释服务进口变动的99.56%。具体来看:(1)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国内服务需求对服务进口有显著的正向影响,GDP每增加10亿美元,服务进口就会增加1000万美元;GNIPC每提高1美元,服务进口就会增加30万美元。GNIPC的t值大于GDP的t值,表明服务的消费需求比生产需求对服务进口的影响更为显著,因此消费结构服务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对国际服务需求也较大。(2)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影响是双向的,服务业增加值每提高1亿美元,服务进口就增加30万美元,而服务业增加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服务进口就减少1.148亿美元。这种现象表明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净影响有阶段性。一般地,服务业增加值与服务业增长速度为负相关,利用样本数据计算这两个指标的相关系数,为-0.22,p-value为0.0001。当服务业增加值处于某一临界值以下时,服务业增长较快,快速扩张的国内服务业能够满足国内服务需求的增加,因此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净影响为负;当服务业增加值超过临界值时,服务业增长放缓,国内服务业的发展不能满足国内服务需求的膨胀,因此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净影响为正。(3)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商品进口对服务进口有显著的拉动效应,商品进口每增加1亿美元,就会导致服务进口增加1590万美元。商品进口的t值最大,表明它是5个变量中对服务进口影响最大的变量,再一次揭示出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相互依存关系。
综上,宏观变量对服务贸易的影响可用图1表示。图中,虚线表示负向影响,实线表示正向影响。
三、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2000年,中国商业出口总额为301亿美元,占世界商业出口总额的2.1%,排在第12位;商业进口总额为359亿美元,占世界商业出口总额的2.5%,排在第10位。可以说,中国的服务贸易已�
尽管如此,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与其他宏观经济变量并不协调,有明显的滞后。中国服务贸易的实际值远低于按上述回归模型计算的拟合值,尤其是服务出口与拟合值的差距逐步扩大(见图2和图3),表明中国的服务贸易远未达到理想的水平。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其特点在于:(1)经济规模很大,但专业化分工水平较低,因此对社会化的生产者服务需求不足;收入水平较低,消费结构仍以实物消费为主,对消费者服务的需求不足。服务需求不足既抑制了进口需求,也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从而削弱了服务出口能力。(2)服务业发展滞后,但增长迅速。中国产业结构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服务业比重偏低,不到GDP的1/3,而且服务业素质较低,不利于服务出口;而根据前面对服务业发展水平对进口的净影响的分析可知,中国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影响尚不到转折点。(3)商品进出口规模都较大,但中国企业不注重发掘货物贸易蕴含的服务贸易的机会,因此尽管商品出口规模较大,但没有充分带动服务出口;相反,发达国家善于利用这一机会,在向中国输出商品的同时,也大量输出服务。
加入WTO之后,中国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都将不断提高,面临的国际竞争将空前激烈,短期内服务出口不太可能得到实质性的改善,而服务进口则很可能会有很大的增长,从而加剧服务贸易逆差。为了尽可能减轻这种负面影响,并积极利用国际服务市场,中国今后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进一步推进企业制度改革,深化生产的专业化分工,形成国内生产者服务的大市场,以需求带动生产,同时,内部服务市场化还可以加强服务市场的竞争,从而提高服务质量,进而提升国际竞争力;第二,顺应消费结构的演变,大力发展消费者服务,使消费者服务多样化、高级化,增强抵御国外竞争的能力;第三,制定科学的产业政策,建设服务业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特别是信息基础设施,大力扶持服务业的发展,尤其要注重改善服务业内部结构,使服务业的发展符合现代化和信息化趋势,在以信息服务为主的新型的服务市场上占据竞争优势;最后,鼓励企业在促进货物出口的同时积极寻找配套与派生服务出口的机会,实现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协同发展。
国际服务贸易论文范文 篇7
论文摘要: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呈现加速化、高科技化、垄断化和自由化的新趋势。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服务贸易长期逆差,国际竞争力差;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不合理;服务业整体开放程度较低;服务贸易立法不够健全;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缺乏。应对国际服务贸易新变化,需采取如下对策:立足比较优势,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健全服务贸易相关法律体系;在重视发展传统服务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扩大开放的同时要注意适度保护;加强服务贸易人才培养工作。 论文关键词:国际服务贸易;趋势;结构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贸易竞争的重点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如果一个国家在服务贸易上赢得先机和主动,那么其在未来的全球经济竞争中就会取得优势。正因为如此,世界各国都在不遗余力地推动本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在激烈的国际服务贸易竞争中,国际服务贸易也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充分认识和把握这种趋势,对积极推动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新趋势 (一)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加速化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服务贸易进入稳定增长期,服务贸易的增长不但较快,而且还有不断加速的趋势。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例,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约为20%,在20世纪90年代上升到25%左右,21世纪初则上升到33%。未来几年,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世界服务贸易将继续保持这种快速增长势头。预计到2010年,服务业将代替制� (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高科技化 目前,国际高科技领域发展最快的是以计算机、通信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产业。以新兴服务贸易部门为主的其他服务业蓬勃发展,充分反映了信息技术革命对新兴服务贸易的推动作用。服务贸易结构也日益向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其中,运输服务和旅游服务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主和以高科技为先导的一系列新兴服务业将成为未来各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和强大动力。麦肯锡公司的一项研究认为,在不久的未来,在美国所有工作中,80%以上将属于用知识来服务的工作。 (三)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垄断化 尽管近年来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较快,但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仍占主导甚至垄断地位。从更能体现服务贸易国际地位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量看,自1980年以来,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日本一直居服务贸易出口前五名。2007年,这五个国家服务贸易出口额合计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7.2%,服务贸易出口前十位国家中仅有中国、印度两个发展中国家。即使从服务贸易进口总量看,发达国家也占据绝对垄断优势,发展中国家仅有中国入围前十强。 (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自由化 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及服务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均已超过65%,其服务贸易额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70%以上。发达国家通过世界贸易组织和区域性贸易组织,积极推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全球化,以此来扩大服务贸易的出口。WTO多哈回合谈判及区域性经济合作的谈判中服务贸易都成为主要议题,这也充分说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已出现自由化的趋势。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服务业实现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增长。过去10年中,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年增长速度均保持在9%以上,超过世界平均水平。据统计,2007年,我国服务贸易(按国际收支口径统计,不含政府服务)进出口增长迅速,进出口总额达2509.1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31%,增幅提升8.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216.5亿美元,增长33%;进口1292.6亿美元,增长29%;出口和进口分别居世界第七位和第五位,比2006年分别提升1位和2位。服务贸易逆差为76.1亿美元,比2006年下降15%。从地区看,中国香港地区、美国、日本和韩国为我国前四大服务贸易伙伴。据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专家分析,虽然增幅较大,但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依然较低。以2007年为例,我国进出口总额为21 738亿美元,服务贸易占比不足12%。而据WTO统计,2007年,全球范围内服务贸易占国际贸易的比重已超过23%。这充分说明,尽管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 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服务贸易长期逆差,国际竞争力差 自1992年中国服务贸易首次出现贸易逆差(除个别年份)后,中国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尤其是近年来,贸易逆差呈现逐步扩大趋势。服务业落后使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很大制约。从总体上看,我国服务业的竞争力不如工业,除旅游等少数行业外,多数服务贸易处于逆差状态。 (二)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不合理 我国服务贸易不仅发展滞后,而且结构也欠合理。世界服务贸易结构已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发生了深刻变化,朝着技术、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与科技有关的服务业和以高科技为手段的服务贸易所占的比重呈上升趋势。目前,我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于远洋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产业和部门,而在全球服务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通信、咨询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行业,尽管出口增速高于全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年均增速,但目前这些行业规模偏小,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三)服务业整体开放程度较低 我国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远远落后于制造业,许多服务业的对外开放都是在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试点的。银行、保险、电信、民航、铁路、教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至今仍保持着十分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其他一些行业对外资也没有完全开放。从整体上看,中国的服务业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方面开放程度较高,但在外资准入资格、进入形式、股权比例和业务范围等方面还存在较多限制。 (四)服务贸易立法不够健全 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立法有较大改观,现已颁布了一批涉及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如,《海商法》、《保险法》、《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广告法》、《建筑法》和《律师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构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通行规则需要的统一开放、有序竞争、规范管理的服务贸易体制起了重要作用。但同服务贸易广泛的内涵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一个关于服务业的一般性法律,相当一部分领域法律仍处于空白状态,已有的规定主要表现为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部文件,不符合国际运作惯例,不仅立法层次低,而且缺乏协调,从而影响我国服务贸易立法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五)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缺乏 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缺乏、分布不均衡。现代服务业是一种人力资本密集型产业。在全世界范围内,服务产业的发展正处于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人力密集型转变过程。而我国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奇缺,尤其是新兴服务业和知识型服务业所需的外向型高级人才更是缺乏。一部分地区的教育普及程度仍不高,很大一部分的劳动力不能很好地转化为人力资本,这是一种潜在的人力资本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该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而我国的人力资本往往聚集在经济水平较高、教育水平较发达的地区。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教育水平还较低的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出现了服务贸易发展不均衡的状况。 三、我国应对国际服务贸易新趋势的对策 (一)立足比较优势,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服务贸易在旅游、运输、国外工程承包及劳务输出等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行业存在比较优势。发展我国服务贸易,应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不断提高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_2’首先,企业要有创新精神,通过对服务需求的分析及对服务市场的细分,努力开拓新市场,在新市场中形成竞争优势。其次,企业要主动与竞争者竞争,通过竞争提高自己的实力。最后,引进国外先进的服务技术和经营理念,提高现有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加强国际间服务部门的合作和交流。 (二)健全服务贸易的相关法律体系 应尽快完善服务贸易法律规章,建立不同层次、内容齐备的服务贸易法律体� (三)在重视发展传统服务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我国有一些传统服务行业在国际竞争中具有一定的相对优势。政府应积极鼓励和扶持我国已初步具备国际竞争能力的优势服务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对一些目前我国在国际市场上还不具备竞争优势的服务部门,也可发挥比较优势,在亚洲邻国和非洲、拉美较落后的国家寻找机 会,争取一定的市场份额。同时,我国的服务企业应正确处理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实现服务态度与服务理念的转变,抓住对外开放的机遇,有效利用外资与外国先进技术,加强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增强大企业实力,依托有竞争力的企业,培育一批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公司和大集团。 (四)扩大开放的同时要注意适度保护 开放国内服务贸易市场,可吸收大量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培育新的服务业,提高国内服务业水平,改变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现状,扩大我国的服务出口,有利于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但中国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晚、总体水平低,许多行业还处在起步阶段。同时,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在完善过程中,服务市场发育还不完善,服务企业竞争力弱,服务业发展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近期内还不可能与发达国家实力雄厚的服务业进行竞争。所以,只能在适当的贸易保护条件下,逐步开放国内市场。 (五)加强服务贸易人才培养工作 要加快培养熟悉服务贸易的研究人员、工程管理咨询专家、金融家、会计师、审计师、律师和工程承包商等,要在大学的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专业中加开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有条件的院校、科研院所要积极筹建国际服务贸易专业,加紧培养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加强对现有人员的短期培训,使其尽快熟悉国际贸易的规则及我国服务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以提高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市场竞争力。
国际服务贸易论文 篇8
第一章绪论
一、选题背景
旅游服务国际贸易在旅游收入中占很大比重。三亚作为全国唯一的热带海滨旅游城市,伴随着城市的迅猛发展和国内外人口的涌入,同时旅游业作为三亚的主导产业而受到特别重视,加之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逐步推进,从而加快了三亚旅游业的发展步伐。本文将针对近年来三亚旅游服务国际贸易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力求揭示三亚旅游服务出口所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促进三亚旅游服务出口的建议对策。这将对国际旅游岛建设下,促进三亚旅游服务国际贸易的结构优化、提高三亚旅游的国际知名度、提升三亚外向型旅游层次、促进三亚经济发展等具体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1、理论渊源及演化
西方学者对服务贸易概念的探讨是从“服务”本身的概念开始的。早在1977年,霍尔(T.P.Hill)提出了为理论界所公认的服务概念。霍尔指出:“服务是指人或隶属于一定经济单位的物在事先合意的前提下由于其他经济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变化。80年代中期,巴格瓦蒂(J.N.Bhagwatti)(1984年)及桑普森(G.Sampson)和斯内普(R.Snape)(1985年)相继扩展了霍尔的“服务”概念1987年,格鲁伯(H.G.Grubel)则直接把服务贸易定义为人或物的国际流动。1982年,萨皮尔通过一系列实证研究后,验证了比较优势对于服务贸易的适用性,并描绘了由比较优势决定的现实服务贸易格局。1992年,豪克曼和卡森迪(G.Karsenty)运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法(RCA)”分析了不同收入水平国家在服务贸易上的比较优势。按照他们的分析,收入水平越高,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越大,人均收入在6000美元以上的国家在服务贸易上拥有较大优势。
2、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旅游服务国际贸易流量的变动,主要从旅游需求与旅游供给进行研究。关于国外旅游需求方面对出口流量变动的研究现状,莫克和艾弗森(Mok&Ivcrson,2000)以游客消费为变量,用百分位制对到达关岛的台湾游客市场圈进行划分;莫里森等人(Morrison,Jang&O’Leary,2002)运用因子聚类分析法,将到访北美的日本游客市场进行细分;格罗威(Galloway,2002)用主成分分析和K值聚类运算对加拿大安大略省公园游客市场进行细分。而从旅游供给方面对出口流量变动的研究现状,因瑞克(J.EnriqueBign,2001)使用结构方程模型探讨旅游目的地形象、感知质量、旅游者满意度以及购后行为(二次旅游意愿、旅游宣传)的关系,并得出结论:旅游目的地形象对旅游者的评价变量与行为变量都有着积极影响,包括旅游目的地总体形象的改善既可以提高旅游者对目的地的质量感知及其满意度,也有助于增强旅游者的重游和推荐意愿;李崇可(Choong-KiLee,2005)对旅游目的地形象与旅游者行为之间的关系做过类似研究,其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旅游目的地形象的4个方面(吸引物、舒适程度、价有所值、异域风情)对旅游者的旅游经历、满意度及其进一步行动意图(二次旅游意愿、旅游宣传)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旅游目的地形象的4个方面对旅游者的旅游经历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吸引物既影响认知形象又影响情感形象,舒适程度和价有所值仅作用于认知形象与情感形象中的一方,而异域风情与认知形象和情感形象之间并无显著相关关系;旅游者的旅游经历对其满意度具有积极影响,对重游或推荐意愿的影响不显著;旅游者的满意度与推荐意愿之间呈正相关。
3、国内研究现状
李彦勇、郭昌欣(2006)利用RCA指数分析研究我国国际旅游的竞争力状况;董小麟、庞小霞(2007)采用三组数据分析我国国际旅游竞争力状况;陈洁(2008)同样采用三组数据分析2000-2005年中国旅游服务贸易状况,结论指出中国国际旅游处于中游位置,贸易竞争力波动中有上升的态势,但是总的来说,我国属于国际旅游大国,而非国际旅游强国。陈凯(2006)以人力资本说为理论基础对中国旅游服务贸易进出口流量进行分析研究,指出重视人力资本积累的关键在于我国如何构建承接国际较先进服务产业转移的优势条件。生延超(2006)从旅游需求的角度,运用协整方法以及OLS方法实证分析旅游消费需求倾向对中国入境旅游贸易增长的影响,结论指出亚洲居民来华旅游消费需求倾向高于其它地区,其原因来自文化同源性及近年来亚洲经济的快速发展。李承斌(2007)运用协整方法和误差修正模型,通过中国实际汇率和国际旅游外汇收入时序数据,实证研究人民币汇率和国际旅游外汇收入之间的动态均衡关系,结论指出从长期来看,两者之间存在均衡关系,而从短期来看人民币升值对国际旅游外汇收入有抑制作用。罗富民(2007)立足于日本在华旅游,应用OLS方法定量分析汇率变动对我国入境旅游需求的影响,结论表明人民币升值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日本居民对我国旅游需求,而日本居民余暇时间的增加和收入的增长可以促进旅游需求,但国内物价指数对入境旅游的影响不显著。郭为(2007)利用传统的国际贸易引力模型,采用合理的面板数据,在国外引力模型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一个适合于入境旅游的引力模型,为了研究的方便,克服固定效应模型中距离数据不变不宜使用的缺点,模型对数据进行了标准化处理;除此以外,论文为了研究的方便,加入了三个虚拟变量(是否接壤、文化语言、入境免签证)。论文重点考察研究了入境人数对GDP、距离、文化、免签证的响应路径,指出这些因子对中国入境旅游的影响程度。泽武(2007)运用回归模型,考察分析经济增长、实际汇率与我国入境旅游之间的关系,结论指出从长期来看,高经济增长水平是推动我国入境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力量,在短期内,我国入境旅游业的增长又受到实际汇率和突发事件冲击的影响。张华初(2007)利用自回归模型预测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中国国际旅游收支状况,结论预测中国旅游将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并且这种趋势呈现季节性变动的特征。庞丽、王铮、刘清春(2006)利用Granger因果检验来考察入境旅游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结论表明在东部地区入境旅游和经济增长存在单向因果关系,东部地区的入境旅游对区域经济增长产生显著影响,而中西部乃至全国的入境旅游对区域经济增长不存在显著的因果关系。李娜、孙虎、吴成基(2007)利用竞争态势模型,定量分析山西省入境旅游客源市场、目的地市场以及入境旅游市场的竞争态势进行动态分析,结论指出山西省入境旅游客源市场发育不成熟,仅少数近程客源地市场份额较大,入境旅游市场不平衡,市场范围有待扩大,而入境旅游市场地位逐渐上升。周世国、齐祥来、张建民(2008)利用曲线拟合法与回归分析法,依据1997年以来河南省入境旅游市场总体增长态势、入境旅游市场的构成特点、旅游消费者消费结构变化对河南省入境旅游的趋势进行预测。
综上所述,目前国外对旅游服务国际贸易流量变化问题的研究成果已经比较丰富,国内对旅游服务国际贸易流量变化也在日益完善。虽然实证研究的方法越来越成熟,测算指标体系也越来越丰富和全面,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扎实的基础,但是从已有研究成果来看,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不足:
(1)国内外对旅游服务国际贸易流量变化研究中,偏向于研究旅游供求作为影响因素对出口流量变化的影响程度,对于旅游服务国际贸易流量变化中产生的负效应没有进行足够的关注,在中国当前入境旅游研究中则更多地关注其顺差的正效应作用,而忽视潜在福利恶化型增长相关问题。
(2)旅游服务国际贸易流量的理论很丰富,但是在与每个具体国家(地区)相结合运用时,往往出现很大的偏差,在研究我国旅游服务国际贸易流量变化中,很少涉及我国旅游生产要素的产业地位以及我国旅游企业的价格问题。
(3)研究产业呈现福利恶化型增长问题一般更多地介入货物贸易中,由于服务贸易中的贸易条件测算计量难度很少涉及研究,因此对如何防范旅游服务贸易福利恶化倾向,有可借鉴的建议几乎没有。
三、本文研究思路
本课题主要是从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下,通过对近几年三亚旅游服务出口的相关数据分析,总结三亚旅游服务出口的特点、优势、所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之处,针对不足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第二章三亚的基本概况
一、三亚的地理环境概况
三亚市地处海南岛最南端,东邻陵水县,北依保亭县,西毗乐东县,南临南海。全市面积1919.58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市区面积37平方公里。在国际地理位置上拥有独特的从三亚向东经菲律宾至西太平洋,向南经澳大利亚至南太平洋,向西南经中南半岛至印度洋以及大西洋,是祖国真正的南大门,三亚东西长91.6公里,南北宽51公里。全境北靠高山,南临大海,有大小岛屿40个,主要岛屿10个,境内海岸线长209.1公里,有大小港湾19个。三亚历史悠久,因其远离帝京、孤悬海外,自古以来三亚一直被称为“天涯海角”。三亚地处海南省的最南端,境内汇集了阳光、海水、沙滩、气候、森林、动物、温泉、岩洞、田园、风情十大风景资源。天涯海角、大小洞天、崖州古城、落笔洞三亚古人类遗址等都蕴涵着丰厚的历史文化;三亚的气候属热带海洋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5.4℃,全年日照时间约2563小时,三亚是旅游客人海滨活动的绝佳选择。
二、三亚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三亚市多民族聚居,有汉、黎、苗、回等20多个民族,支柱产业是旅游服务业,全国“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之一,在全国经济形势持续向好的背景下,三亚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外部环境,经济总体保持较快增长,特别是国际旅游岛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后,吸引了大量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国际旅游岛建设各项优惠政策的实施以及三亚市梳理出的166个项目的陆续落实,推动了三亚市经济的快速发展,2010年,三亚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0.79亿元,高于全省15.8%的增长水平。其中,以农业为主的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31亿元,同比增长6.3%,拉动GDP增长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49.37亿元,同比增长22.5%,拉动GDP增长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150.42亿元,同比增长23%,拉动GDP增长14.2个百分点。其中旅游业实现旅游总收入139.64亿元,同比增长34.7%。总的来说:农业生产实现增长稳定,工业生产快速增长,金融环境稳定,旅游 经济运行活跃,稳健增长将成为三亚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旋律。
三、三亚旅游发展概况
三亚市旅游资源得天独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源远流长文化,内涵深厚
三亚古称崖州,也称鹿城,早在秦始皇时期设置的南方三郡,崖州就是其中之一的象郡。现在的三亚市崖城镇在汉代被设立为珠崖郡治,隋朝时设为临振郡,唐代又改为振州。宋 唐代宰相韩瑗、名僧鉴真,宋代名相赵鼎、大臣胡铨和纺织家黄道婆等先后来过崖州,所以三亚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天涯海角、大小洞天、崖州古城、落笔洞、三亚古人类遗址等都蕴涵着丰厚的历史文化。
2.自然环境优越,旅游资源得天独厚
三亚拥有“三亚归来不看海,除却亚龙不是湾”的美誉,因为三亚气候宜人、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海水湛蓝适宜居住,绿色植被、洁净空气适合休闲、少数民族聚居蕴含风情,丰富海鲜打造美食胜地,两百公里的海岸线上,密布亚龙湾、大东海、鹿回头公园、天涯海角、海山奇观、南山文化旅游区等闻名中外的旅游景点。8公里长的亚龙湾海滩宽阔平缓,沙粒洁白细腻,自然资源国内绝无仅有,可与国际上任何著名的热带滨海旅游度假胜地相媲美,阳光、海水、沙滩、气候、森林、动物、温泉、岩洞、田园、风情等十大风景资源,创造了独具特色的国际旅游资源,三亚是海南省风景名胜最多而又最密集的地方。
3.旅游现代化建设的大力推进,文化资源的强势开发
三亚因其独特的地理优势和环境资源,成为我国唯一的热带滨海旅游城市,三亚旅游特色得到全面的开发,1987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市升格为地级市,是全国四个不设区的地级市之一。“美丽三亚,浪漫天涯”是三亚的城市名片,也是三亚20年发展的缩影和真实写照。2007年北京奥组委宣布三亚成为2008北京奥运会境内火炬传递的第一站。旅游购物从无到有,三亚国际购物中心、解放路步行街、三亚免税店、夏日百货、一方百货、天鸿商场、明珠广场、天成货仓、旺豪超市、解放路步行街,创新五楼等多处购物中心,为市民和海内外游客提供了丰富多样的选择。2010年1月4日,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海南将在2020年初步建成世界一流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使
第三章近年来三亚旅游服务国际贸易现状分析
3.1三亚旅游服务出口基本现状分析
2005年,《三亚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全球招标,上海奇创机构竞标胜出,提出了“突出三亚魅力凤凰文化”、“建设国际旅游特区”、“开发海棠湾”等一系列三亚旅游发展的创新思路,并在相应的建设中得到了落实,这对三亚旅游产业发展发挥定位的重要作用。随后,围绕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三亚市旅游产业发展在新的规划中重点挖掘海洋度假旅游资源、整合三亚滨海与腹地的均衡发展,并以文化为核心,实现三亚由旅游文化向文化旅游的转变,提出了加速三亚旅游国际化发展的政策、体制和保障,保障旅游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3.1.1出口不断增长,服务效益不断提升
在“十一五”以来,三亚市委、市政府立足自身区位、资源优势,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拓展客源市场,国际国内游客量和旅游收入呈现持续增长。“十一五”期间,三亚市入境旅游人次从2005年的21.2万人次增加到2009年的31.78万人次,年均增长10.65%。旅游总收入由2005年的51.29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00.75亿元,年均增长18.39%。2010年,三亚市接待过夜入境游客41.51万人次,增长30.6%。实现旅游总收入139.64亿元,同比增长34.7%。其中,国内旅游收入123.01亿元,增长36.0%;旅游外汇收入2.45亿美元,增长25.5%。旅游饭店开房率63.1%,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每年在三亚举办的赛事活动、企业会议、工作会议、文化展览、销售展览等活动吸引前来度假与观光的游客。三亚近年举办的高档奢侈品展示、豪华邮艇体验等活动也吸引了大量的入境游客。三亚以旅游开发为突破口,会展行业的发展又推动了旅游服务出口的发展,三亚会议每年的人数和场次都在大量的增加。
政府倡导的三亚“以人为本”的人文环境,通过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高,提高良好的生态、经济、文化、政策环境的服务,使得滨海旅游的国外游客在三亚滨海旅游能获得良好的生活及身心感受,这也充分体现了三亚滨海旅游良好的基础设施和旅游接待水平。
3.1.2旅游服务出口对GDP增长具有较高的贡献率
三亚国民经济稳步增长,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从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看,目前三亚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比例主要表现在:第一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6.9%,第二产业的贡献率为25.5%,第三产业贡献率为37.6%。产业结构优化取得新成效,2010年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完成增加值31亿元、49.4亿元、150.4亿元,分别拉动GDP增长1个、5个、14.2个百分点。从产业结构的变化看,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相当于全市GDP的40%以上。这说明旅游业已成为三亚影响力最大、拉动力最强、贡献率最高的产业。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不断推进,三亚的旅游服务出口对GDP增长具有更高的贡献率。
3.1.4旅游服务范围扩大,服务项目多元化
三亚的商业市场狭小,经济发展条件有限,为了推动三
3.1.5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环境得到改善和优化
为了将三亚打� 通过完善政府规划、监管、服务等宏观管理职能,进一步提高三亚旅游服务的经济运行效率,为三亚对外贸旅游易出口的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
3.1.5旅游服务出口扩大了三亚市的就业规模
3.2与国内主要城市旅游服务出口状况的比较分析(挑出国内比较典型的十个城市进行对比,列在表格中进行比较)
3.2.1客源国概况比较分析
三亚旅游传统的客源市场得到巩固,新的客源市场逐步形成。国内客源地由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湾地区向西南、华北、东北地区拓展;境外客源地由近邻的港澳台地区和周边的俄、韩、日向中远距离的西欧、北欧地区拓展。
1、客源国呈多元化发展态势
三亚以其丰富的热带滨海资源、良好的气候条件吸引着世界各地的游客。据近年来入境统计资料,三亚海外客源市场形成了以港澳台、俄韩日为主,多元化发展的趋势。目前三亚客源国和地区数量已经达到50多个,遍布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和大洋洲等地,这主要得益于三亚整体城市形象宣传营销力度不断加大,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
2、港澳台、俄韩日市场处于主导地位
港澳台一直是我国最大的入境客源地。由于地缘因素,三亚致力于港澳台市场的开发。尽管近年来港澳台市场增长情况不理想,但仍是三亚最大的入境客源市场。
俄罗斯、日本和韩国作为我国近邻国家,已�
3、北欧、西欧市场潜力巨大
由于北欧、西欧靠近北极圈地区,冬季漫长、气候寒冷,而且这些国家都有很好的休假制度,因此北欧和西欧的国民偏好选择到热带滨海城市度假,是三亚极具潜力的客源市场。近几年,三亚采取请进来、走出来的方式,通过参加专业国际旅游展销会,邀请途易、MyTravel等国际旅游运营商到三亚考察,与这些国际旅游运营商建立起了合作关系。目前,以德国、英国为主的西欧和北欧四国已� 随着对北欧和西欧持续的营销活动,北欧和西欧必将成为三亚客源市场新的增长极。
3.2.2接待情况比较分析
入境游市场不断扩大,1996年,三亚的入境旅游者仅为7.23万人次。从2004年开始,三亚入境接待人数和旅游外汇收入呈现快速发展趋势(见图1)。2008月,三亚共接待入境旅游者29.67万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76.17%;旅游外汇收入1.25亿美元,同期相比增长121.54%。2010年全市旅游饭店接待国际游客超过40万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0.87%,但由于起步较晚,与国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相比,三亚海外客源市场总体规模较小(见表一)。
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表一):可以看出,目前国外旅游人数主要还是大城市占据主要优势,特别是上海和广东,由于世博会和亚运会的举办,入境游人数大大增加,分别达到了5931211人次和8147900在首都、其他的省会城市和沿海城市,旅游人数也达到一定的比率,达到上百万人次的有北京、天津、大连、南京、苏州、杭州、厦门、青岛、深圳、珠海,但是根据同比上涨来看,三亚达到了30.87%,仅次于武汉和上海的同比上涨率,原因主要是武汉高铁线路的开通和集成,上海世博的举办,这也充分的说明了三亚旅游发展潜力的巨大。从表二可以看出,三亚的旅游接待人数逐年上升,与海南国际旅游岛的规划建设有相当大的联系,也有三亚得天独厚的旅游优势有关系。从旅游需求方面来看,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旅游市场的需求将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从产业运行角度来看:旅游市场进入新一轮增长周期,旅游接待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齐头并进;国内境外两个市场同步高速增长,旅游需求保持旺盛;入境游提速,境外游客增幅高于国内游客的增幅,客源结构继续呈优化态势。
3.2.2旅游服务出口创汇比较分析
3.2.4旅游服务国际贸易市场占有率指数比较分析
2010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30.8亿元,同比增长20.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05.2亿元,增长44.4%;其中,全市107个重点项目共完成投资187.3亿元。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7亿元,增长25%。全年累计实现进出口总额5297万美元,增长12%;其中,出口5147万美元,增长10.7%。全市游客接待量特别是入境游客接待量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2010年全市接待过夜游客人数882.7万人次,其中旅游饭店接待过夜游客751.1万人次,同比增长12.3%;全市接待过夜入境游客41.5万人次,增长30.6%。全市实现旅游总收入139.6亿元,按旅游饭店统计口径同比增长22.3%;其中,旅游外汇收入2.45亿美元,增长25.5%。旅游产业龙头作用进一步凸显。
3.3提升三亚旅游服务出口水平的对策建议
目前,三亚滨海旅游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但是要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步伐相统一,提高旅游服务出口的效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三亚的旅游服务缺乏整体性,区域间缺乏联动。区域旅游合作是保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三亚偏安国界的最南端,与国际营销组织之间合作力度不足,在旅游规划、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交流协作有待加强。第二,三亚的旅游服务缺乏环境的支持力度,三亚的大多数旅游饭店都建立在离海边较近的位置,在我国滨海旅游旺季到来之时,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废物排放到海洋中,,破坏了海洋的生态环境。超过了滨海旅游景区的环境承载力,影响境外游客的度假休闲,从而产生负面的效应。第三是以市场主体的三亚旅游产品开发机制尚不成熟,旅游企业扩张力不强,对于对本地文化特色的挖掘不够,旅游产品缺乏个性和创新,缺乏品牌产品引领旅游消费趋势。
旅游服务业是一个行业关联关联性很强的产业,在旅游市场发展日趋个性化和散客化的形势下,要发展三亚的旅游产业,要将国际旅游服务的概念和范围进一步的扩大,服务内容包括往来路程、住宿、用餐、运动、娱乐,通过人、财、物等全方位资源整合,使旅游经营从旅游景点走向旅游综合服务整体,让旅客体验真正意义上的旅游与休闲,对旅游消费者的生活方式作出更多地考虑,这样才能更好的提高三亚滨海旅游目的地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和份额。
第四章结论与展望
4.1、对三亚旅游服务国际贸易现状分析的总结
当前社会条件下,旅游需求尤其是滨海度假旅游需求日趋旺盛,目前,三亚旅游发展的思路充分发挥了三亚的区位和资源优势,三亚旅游收入和旅游人数逐年增加,要将三亚在海南打造成国际旅游岛发展战略中真正的排头兵,对于三亚市旅游发展现状而言,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旅游资源、旅游设施、区位条件及人力资源等是影响三亚旅游服务出口潜在竞争力源的主要因素。综上所述,在分析了和存在的问题基础上,提出我们的发展思路是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胜地,要凸显三亚在建设国际旅游岛过程中的排头兵作用,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原则的核心,对于面向国际的旅游服务的标准,要实现服务出口的人才国际化、资源国际化、金融国际化、市场国际化,才能有效的提高三亚滨海旅游的竞争力。
4.2对三亚旅游服务国际贸易的发展前景做出分析与展望
4.2.1加强旅游服务特色的开发
世界著名的滨海旅游胜地,如夏威夷、巴厘岛、马尔代夫、法国蓝色海岸、希腊罗得岛、克里特岛等都因完美结合了地区独特的自然地理风光与地区历史文化特色而享誉全球,三亚建立特有的城市特色,加强与地区历史文化、独特的自然地理风貌、生态物种、建筑景观、地区特色餐饮、传统手工艺、地方风俗风情的结合,才能打造出独一无二的三亚国际旅游名片。
4.2.2加强旅游服务的综合化和连锁化
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趋势对整个国际旅游影响非常深远,首先世界滨海旅游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快捷的直达国际航线和“公交化”的国内航线,使得世界各地的能够方便的来到目的地,其次旅游信息平台统一化,旅游服务标准化促进国际旅游服务的合理化,政府、私营机构、国际机构、与媒体之间的联通合作化使得国际旅游的形象更加开放化,世界其他国家滨海旅游发展对区域整体协作发展的重视,如东南亚各国滨海旅游、美国夏威夷旅游开发,无不重视特色差异与区域协作,使得旅游服务与商务、会展等结合共同构筑城市经济高级化、国际化平台。因此,三亚的国际旅游服务要加强服务的综合化和连锁化。
4.2.3治理改善旅游服务的人文环境建设
对于三亚的滨海旅游发展来说,优势的是旅游景区和旅游景点,弱势的是自然景观与人文环境相融的综合旅游环境建设,首先要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力度,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和监督检查,创办高水准的旅游学校和高水平的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基地,培训高素质的旅游业人才,树立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在加强和自然环境的融合方面,发展旅游就需要整治环境,提高环境质量,减少旅游对当地自然环境的影响,目前三亚旅游产业的增长仍属速度型而非效益型,旅游经营也是粗放型而非质量型,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和游客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探索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旅游服务之路
结束语
服务贸易论文范文 篇9
【论文摘要】 本文对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水平进行了测度,得出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水平总体偏弱,与发达国家差距甚远的结论。然后深入分析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 服务 贸易 竞争力 一、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在全球贸易和我国货物贸易强劲增长的状态之下,我国服务贸易也获得高速增长。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1917.5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2.1%。我国服务贸易总量上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然而从结构上来看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却是滞后的。2006年我国货物贸易总额超过1.7万亿美元,而服务贸易额仅有1928.3亿,只占货物贸易总额约11%,这个比重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目前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主体运输和旅游业这两大传统服务贸易项目。而在发达国家占据了服务贸易出口主体的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业新兴服务贸易行业在我国比重却非常低。 二、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 1.进出口总额分析 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额在近10年稳步增长,从1998年的240.6亿美元增加到2006年的914.2亿美元,提高近4倍。服务贸易的国际地位也在显著提高,出口额排名从1997年15位上升到2006年8位。但是出口额占世界市场上的份额却非常小,2005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比重仅为3.1%。我国服务贸易始终处于大量逆差状况,贸易逆差从2000年的56亿美元一直增加到2011年的108亿美元,体现了我国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在全球趋于劣势。不过,2005年和2006年贸易逆差缩减,2006年缩减至89.1亿美元。虽然缩减幅度依旧不大,也体现了我国服务贸易随着出口增长幅度超过进口增长幅度逐步趋于改善, 比较劣势也并非一直衰退下去。 2.进出口行业结构 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主要集中在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行业,就旅游和运输两者相加就达到60%以上。我国新兴服务贸易项目出口比重非常之低,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业比重不超过3%,咨询服务业比重不超过10%,金融保险业比重1%都不到,近乎为零。而且这种传统服务贸易项目出口占主体地位的局面延续至今依然没有改变,反映了结构的极不合理。而且从服务贸易出口变化来看,传统服务贸易项目从20005年开始稳步上升,而新兴服务贸易项目却变化不大。 3.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系数分析 服务贸易竞争力系数(TC指数)计算公式:TC指数=(出口-进口)/(出口+进口)。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指数为负值,表明我国在服务贸易收支中一直处于净进口状态。在服务贸易中我国不具有比较优势,而是处于比较弱势状态。不过,从竞争力系数长期变化趋势来看,2011年数值为0.08,2005年数值减小至0.06,2006年进一步减少至0.05,这就意味着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水平在逐渐提高,但还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因为与原点还有距离。 综上所述,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水平虽然在逐步提高,而整体薄弱,发展滞后,出口行业结构又极不合理,以资源和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项目占主导地位的出口结构,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项目所占比例非常之低。 三、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影响因素及对策分析 1.国民收入水平 我国人均国民收入水平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有显著提高,但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导致消费结构偏低,对消费者服务的需求还不足。而服务需求不足,既抑制了进口需求,也制约了服务出口能力。人均收入水平提高依赖于一个国家整体生产效率,而生产效率提高又依赖于交易效率提高。一个国家需要创造好的制度和制订好的政策,保障交易效率提高,从而促进各行业专业化水平提高,进而促使生产效率提高和GDP稳步快速增长,从而使人均国民收入得以增加。 2.服务业的发展 服务业发展是服务贸易竞争力得以提高的必要条件。目前我国多数城市中的服务业基本是以传统商品零售业、餐饮、旅游等� 建筑师、会计等事务所亟待发展,房地产、咨询、信息和广告等中介公司以及新型生产性服务业刚刚起步,投资、证券尚处于开发阶段,而文化产业则严重滞后。可见,我国目前服务业以传统行业为主体,新兴行业相对不足;自然资源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居多,知识、技术密集型行业居少。所以要发展服务贸易,首先需要从发 展服务业着手,而我国服务业有很多是具垄断性质,如金融、电信、铁路等等,由于政府规定了十分严格的市场准入的限制,即市场化程度的不足限制了竞争,从而阻碍了此类服务业的发展。服务业发展滞后导致专业化水平较低,从而对生产性服务需求不足。服务业只有加大市场开放程度,充分引入竞争,才能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3.货物贸易规模 服务贸易大致包括生产性服务、消费性服务和公共服务三类,其中生产性服务已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体。生产性服务贸易很多是伴随货物贸易而产生的,如进出口信贷服务、国际货运服务等。所以只有货物贸易规模不断扩大,才会导致服务贸易需求增加。2006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虽位居世界第三,总量可观,然而货物贸易出口的层次较低,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出口商品所占的比重并不高。我国货物出口的50%以上是靠加工贸易方式来实现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80%以上是由外资企业完成的。货物贸易的低层次贸易限制对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的需求,限制新兴服务贸易的发展。 我们必须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提高交易效率,促进各行业专业化水平提高,从而提高人均收入水平,稳步进行消费需求结构升级,提高服务消费的比重;大力发展服务,加快服务业结构优化;继续逐步有序开放服务市场,消除产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只有各方面多管其下,中国的服务贸易竞争力才能得到切实的提高。参考文献: 陈宪著:《国际服务贸易-原理·政策·产业》.立信会计出版社,2000年
服务贸易论文范文 篇10
1、服务业的跨国转移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
服务业跨国转移是当前经济全球化新的显著特征。促进服务业跨国转移的动因主要有:一是生产的国际化带动了服务的国际化。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组织生产活动,也需要获得全球化的贸易、金融、通讯、运输等服务,一些发达国家的生产业也出现了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浪潮。二是以IT为主导的高新技术在世界服务业中的应用,取得重大突破,
2、世界服务贸易结构调整加快,新兴服务贸易快速增长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服务贸易结构日益向知识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全球信息技术革命的不断发展,增强了服务活动及其过程的可贸易性,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会计、咨询等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扩张。世界服务贸易将逐渐由以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传统服务贸易,转向以知识技术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
3、服务外包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20世纪90年代以来,离岸服务外包得到快速发展,服务发包市场仍是传统的美国、欧洲和日本,但接包市场除了澳大利亚、加拿大、爱尔兰和印度等被视为发展最为成熟的离岸ITO与BPO接包市场之外,中国、菲律宾、墨西哥以及中东欧地区逐渐参与进� 服务外包离岸外移及与其相伴的服务贸易全球化,已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之一,并将对全球经济版图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分析
1、服务贸易总量分析
在国际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的服务贸易也得到了蓬勃发展。从规模来看,中国的服务贸易总额从1982年的44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1917亿美元,24年间增幅超过43倍,占全球服务贸易的比重从0.6%增长到3.6%。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世界排名由1982年的第28位上升到2006的第8位。从服务贸易增长率看,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年增长率一直保持着领先的增长趋势,不仅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也高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2006年中国服务出口年增长率达24%,远高于美国的10%,英国的11%,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仍有较大差距。所占GDP的比重相当低。据世界银行统计,发达国家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一般都在60%以上,而我国2006年仅为39%。
2、服务贸易结构分析
服务贸易出口结构分析。根据1997-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分项目情况统计数据,旅游、运输、其他商业服务一直是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三大主要部门。旅游服务出口比重一直居于首位。其他商业服务出口从1997-2005年一直占服务出口比重的第二位,但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从1997年的31.3%下降到2006年的21.5%,2006年位居第三位。运输服务2006年比重达23%,跃居第二位。此外,咨询业呈现出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占比达8.6%。其他服务部门出口比重较低。
服务贸易进口结构分析。根据1997-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口分项目情况统计数据,运输、旅游、其他商业服务为中国服务贸易进口的三大主要部门,其中运输服务进口表现为先降后升的趋势,2003年跃居第一位,成为中国服务贸易进口第一大部门,2006年占比达34.3%。旅游服务表现为先升后降的趋势,自1997年29.3%升至2000年36.6%的高位,又降至2006年的24.2%,为第二大服务进口部门。其他商业服务所占比重在10.7%—21.3%之间波动。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咨询、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呈现出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它们所占比重分别达8.8%、8.4%、6.6%。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第一,无论出口还是进口,中国服务贸易都以传统的旅游、运输等行业作为支撑,其主要属于资源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而资本密集型服务如航空、通讯、建筑以及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如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部门对中国服务贸易的贡献微弱,中国的服务贸易仍以传统的落后方式增长。第二,中国传统服务部门如运输部门的比较优势在逐步减弱。逆差额呈现逐年扩大的趋势,随着货物贸易的迅猛发展,运输服务需求量不断增加,中国运输部门尤其是航空运输在质量和价格方面与欧美一些大运输公司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第三,现代服务产品的需求迅速扩大,而中国在这些行业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无法满足日益扩大的需求,大力发展资本密集型、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不仅是应对国际服务业对中国服务业冲击的需要,也是满足中国服务业发展的需要。
三、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对策
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努力提升中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中国服务贸易总体水平落后,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其中,最大的制约因素就是中国第三产业规模和比重较小,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服务部门、种类和设施尚不健全。为此,必须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稳步推进消费需求结构升级,提高服务消费比重。培育生产者服务市场,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加强产业链的连锁作用,加大相关产业的协调与支持力度,完善交通、文教、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推动技术和服务创新,创造新的竞争优势,努力提升中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2、推进新兴服务贸易出口,优化服务贸易结构
按照积极推进新兴服务贸易出口与扩大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扩大工程承包、设计咨询、技术转让、金融保险、国际运输、教育培训、信息技术、民族文化等服务贸易出口;充分利用外资,利用外资企业在新型服务贸易部门的示范、人员培训和产业前后向关联等途径实现的技术外溢效应,提高我国服务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手段,优化服务贸易结构。
3、积极培育国内服务外包市场
一是要积极稳妥地开放服务市场,放宽对服务贸易领域市场准入的限制,为跨国企业来我国开展服务外包业务创造条件。二是制定鼓励承接服务外包的专门政策措施,进行外包企业认定,仿照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政策,为外包企业提供低息信贷,减免企业开展离岸外包的所得税和营业税,对用于提供外包所需的进口设备可以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三是积极推进服务外包商务环境建设。
【参考文献】
[1]赵景峰,陈策.中国服务贸易:总量和结构分析,世界经济,2006(8).
[2]殷凤.世界服务贸易发展趋势与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研究.世界经济,2007(1).
国际贸易服务论文 篇11
自国际贸易产业以来,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的孰优孰劣便是经济学家一直喋喋不休争论的焦点,也是各国政府在贸易政策抉择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自由贸易思想虽然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保护贸易不甘示弱,在各国的贸易政策中依旧或多或少的占有一席之地。
发达国家的保护对象主要是陷于结构性危机的产业部门,而发展中国家主要是保护民族经济,且保护的重点是幼稚产业。
加入WTO后的中国是否应该完全贸易自由?幼稚产业的保护是否丧失了意义?对幼稚产业政策应该如何予以取舍?本文将通过对理论基础和现实的分析来得出结论。
一、保护幼稚产业的理论基础分析
幼稚产业的理论基础是李斯特的“幼稚产业论”。李斯特发扬了美国汉密尔顿保护本国制造业的观点,以历史判断为基础,提出不同的国家由于其发展阶段不同贸易政策也应有所不同。处于落后地位的国家应该对那些面临国外强有力竞争而自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身又具有潜在的比较优势的幼稚产业予以高关税保护,培植它们的竞争力,直到这些产业成长起来为止。
这些新的产业能给国家带来未来收益,形成强大的生产力,而这些“生产力比财富本身更重要”。幼稚产业论一经提出便对自由贸易思想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现在也依然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般认为幼稚产业论对斯密的自由贸易思想提出的质疑主要在于各国国情不同,落后国家进行自由贸易最终不利于该国的生产力的提高和产业体系的建立。李斯� 但现实世界是由各主权国家组成,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每个主权国家都有自己的利益要求。
经过李嘉图完善的自由贸易理论强有力的证明,自由贸易能使世界资源优化配置、能带来各贸易国福利的增加和世界总产量的提高。
但李斯� 从长远来看,目前尚处于萌芽阶段但将来对国民经济发展十分重要的工业产业的生产能力在国际自由贸易的环境下会受到剧烈冲击,根本没有发展空间,这种只重视眼前利益忽视未来利益的自由贸易对落后国家而言非常不利。
所以李斯特主张:通过国家的干预对幼稚产业实施暂时的保护,这种保护应持续到该产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为止。幼稚产业论
但支持幼稚产业保护的经济学家认为受保护的幼稚产业应该具有潜在的动态的比较优势和外部经济,在保护下只要其生产成本下降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足够快,那么保护结束后所得的收益就足以补偿保护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的保护就是有利的。贸易保护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而放眼世界完全的自贸易也是不存在的。
世界各国在选择贸易政策时都要考虑与其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
二、国际贸易环境的分析
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WTO,自由贸易在更大范围得到了推进。但是在自由贸易的背后我们也不难感受到贸易保护的潜流强有力的涌动。
首先是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与加剧。
上世纪70年代的经济危机使许多国家加大了利用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保护本国产业的力度,尤其是隐蔽的灵活的具有歧视性的非关税壁垒的运用非常广泛。
由于这一时期的贸易保护特点明显不同于以往的对幼稚产业的保护,所以被称之为“新贸易保护主义”。
在进入21世纪以来,这种保护具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集中的表现就是更多的更为隐蔽的非关税壁垒的使用。
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采用高标准的环境、技术等“绿色贸易壁垒”保护国内市场,其中发达国家所设置的市场准入门槛(技术标准等)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也提出了更进一步的开放市场的要求,而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自己却在农产品等领域牢牢的奉行保护主义。美欧日等国采取的农产品补贴政策拉低了全球农产品价格,而农产品出口正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支柱。目前日本对水稻的进口关税依旧高达490%。
其次,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停滞不前。这集中体现在多边贸易体制下的多边合作进展缓慢,如国际社会普遍关注
的WTO多哈回合,在坎昆会议的失败的阴影下步履蹒跚,而个别WTO成员,特别是发达国家成员,一意孤行的实行单边主义,使多哈回合的主旨——发展问题的多边谈判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区域性的贸易合作的活跃反映了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困境。
自由贸易与保护的相互交织是这一时期国际贸易领域的一大特点,自由化是断断续续的主旋律,而保护似乎是一个无处不在的“幽灵”。不同的国家保护的重点也不同,发达国家主要在于农产品和陷于结构性危机的产业,发展中国家在于幼稚产业和服务业。这种现实反映了它们经济处于不同的发展水平,也表明了在目前世界经济格局下国家之间利益争夺之所在。
三、外贸政策的现实环境——渐进的贸易自由化近年来,中国经济稳定增长,外贸以高于国际贸易的增长速度在增长,进出口额在国际贸易额中所占份额越来越大
但与贸易强国相比我国外贸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如出口结构以低档产品和低附加值产品为主,贸易条件持续恶化,贸易竞争力较弱,服务贸易出口发展滞后。其中,服务贸易方面的差距尤其引人瞩目,1999年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出口相当于其商品贸易出口的24%,我国的服务贸易出口相对于商品贸易出口的比重低于15%。这些差距折射了我国经济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发展中存在的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产业竞争力较低等深层次问题。中国虽然被号称为“世界工厂”,但产业竞争力仅限于劳动密集型产品,高科技产业、服务业等相对落后属于幼稚产业,这种国情决定了中国对外开放的路径是:渐进的开放市场——渐进的取消保护——逐渐取消保护——贸易自由化。
加入WTO的谈判过程和我们做出的承诺清楚的表明了这一点,而这种渐进的开放思想也构成了被国外学者所称道的“中国模式”精神的重要部分。实事求是的依据经济规律和发展所能承受的限度确定开放的步骤是我们理性的选择,超越式的外贸政策是非理性的。许多拉美国家从80年代起奉行新自由主义,不顾国情的实行贸易自由化最终导致经济危机的例子应该引起我们的警醒。根据发展阶段适时调整、灵活应对才有利于向最终目标的迈进。自由贸易是世界各国理想的终极目标,但在我国工业化尚未完全实现的现实下适度的保护是必要的。这就是国情所给予我们的外贸政策环境。
四、目前中国幼稚产业政策取向的建议
根据以上的分析,在当前国内国际经济环境下,我国对幼稚产业的保护是必要的,而幼稚产业论的理性的成分也给予保护以一定的理论支持。
但由于对幼稚产业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经济效率,所以必须审慎运用保护政策,尽量减少因为保护所造成的经济扭曲和福利下降。鉴于中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对幼稚产业实施保护的政策取向应该是:谨慎选择、适度保护、渐进开放、完善市场体制。
谨慎选择体现在要科学的选择被保护产业:主要的原则是应该本着与时俱进的思想科学的选择被保护产业。一方面是根据巴斯塔布尔标准和肯普标准选择那些具有明显外部性和潜在比较优势的产业,这些产业的保护在一定时期后收益应该大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于保护的成本,应该是一国具有战略地位的产业同时能起到带动其它产业部门发展的作用,同时对它们的保护也应该是能弥补市场不完善所造成的企业先进入损失以有利于技术的创新。另一方面要适时的对被保护幼稚产业进行筛选。保护不是无期限的,否则会造成低效率和严重扭曲资源配置的恶性循环,李斯特提出的时限是最高30年,对于保护时间过长而至今还未成熟起来的幼稚产业应该取消保护。
适度保护体现在制定合理的保护措施,保护程度要适当。
一般的保护方式是关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贸易政策主要是关税和非关税,产业政策是政府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对被保护产业提供资金、信贷、补贴等产业支持。目前我们的保护方式面临着调整,原因在于加入WTO后我国承担的主要义务是关税有步骤的下降,非关税壁垒也在逐步取消。所以运用传统的关税手段来扶持幼稚产业发展的空间已经逐渐的在缩小。
以往的以关税为主的保护措施要逐步的让位于非关税措施和产业政策。在可以运用关税的空间里就要设法提高保护的效率。
一方面要研究关税结构,争取设置对幼稚产业有利的关税结构,同时提高关税的有效保护率。除关税措施以外要适时、适度的使用WTO所允许的一些非关税措施来实行保护,并且将WTO框架中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条款用足用好。其中可以依据GATT等18条的规定来施行对重要的幼稚产业的保护。
渐进的开放体现在保护应该是开放的保护、逐渐取消的保护。
保护的目的是提高产业的竞争力,但完全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封闭的保护只会产生低效的懒惰的产业,所以应该适度的引入竞争,或者是国内市场分割的打破,或者是在一定限度内允许外国厂商的进入。当然这要根据被保护产业的实力、国内和国际市场环境来决定。此外,要适时的引入“毕业条款”机制,根据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逐渐的弱化保护并在其成熟后坚决的撤销保护。所以保护政策不应该是刚性的,应该灵活而富有弹性。超级秘书网
sp;完善市场体制。
自由贸易思想因为其完美的市场假设与现实相去甚远而使自由贸易成为国际贸易的理想目标,但较完善的市场体制无疑是企业正常开展其经济活动的基础。健全的市场功能齐全的市场意味着市场扭曲的减少,这将为产业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在市场扭曲消除的前提下许多保护措施也就不必要了。
但目前国内市场存在诸多问题,如市场体系的不健全,部分市场秩序的混乱,政府的职能“越位”、地区市场壁垒的存在等。所以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市场体制的完善是当务之急,是对幼稚产业逐步取消保护的前提,是进一步对外开放市场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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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论文范文 篇12
论文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及产业结构的逐步改善,中国服务贸易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历史原因,中国服务贸易的总量还较低,结构还不尽合理,服务贸易对国民经济的拉动还较低。从国际环境看,现代国际分工格局不利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从国内看,服务业发展滞后以及人力资本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中国服务贸易发展。
2006年是中国服务贸易发展较好的一年,服务贸易继续呈现增长的良好势头,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改善,附加价值较高的服务产品收入有较大增加。但是,由于历史及国际经济格局的现状短期内还不能有所改变等原因,中国服务出口还缺乏竞争力,服务产品的档次还较低,提高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地位及国际竞争力需要不断努力,还需在要较长时间通过改善各种制约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利因素才能达到更高发展水平的目的。
1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
纵观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状况,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有令人幸喜的方面,也有较多不足的方面。
1.1令人欣喜的方面:
1.1.1中国服务贸易相对增长较快,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份额在不断扩大。2006年服务贸易收支总额1928亿美元,同比增长22%,增幅较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服务贸易收支总额与GDP之比为7%,与上年基本持平。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分别位于全球的第八位和第七位,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额的3.2%和3.8%。而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额1990年为0.7%,0.5%;2000年为1.99%,2.38%;2004年为2.51%3.0%,中国服务贸易的增长与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地位的提高是显而易见的。(见表1)
1.1.2中国服务贸易的结构在进一步改善。2006年,高附加值服务行业在服务贸易总额中占比略有上升,计算机信息服务、咨询以及广告和宣传合计占服务贸易总额的12%,较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计算机信息服务顺差增长4.6倍,广告和宣传项目顺差增长25%,咨询项目逆差6亿美元,同比下降33%。
1.2不足方面:
1.2.1服务贸易在贸易总额中所占的份额比较小,远落后于货物贸易的发展。2006年,对外贸易总额为1.9万亿美元(包括货物与服务贸易)其中货物贸易总额为1.7万亿美元,占89.93%;服务贸易总额为1928.32万亿美元,占10.07%。2006年我国货物贸易同比增长24%,服务贸易同比增长22%,服务贸易的增长慢于货物贸易增长速度。货物贸易总额的世界排名升至第3位,而服务贸易总额的世界排名为第7位。
1.2.2服务贸易结构单一,传统服务行业仍占主导地位。作为服务贸易收支的主要来源,旅游占服务贸易总额的30.22%、运输占服务贸易总额的28.72%和保险占服务贸易总额的4.86%,旅游、运输和保险合计占服务贸易总额的近三分之二。而高附加值行业中通讯服务,金融服务仅分别占服务贸易总额的0.78%和0.54%。贸易差额的结构也不合理,旅游项下顺差96亿美元,是最大的服务贸易顺差项目,运输、保险及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的逆差分别为134亿美元、83亿美元和64.3亿美元,位居服务贸易逆差项目的前3位。
服务贸易伙伴高度集中。我国服务贸易收支的前十名伙伴国家(地区)占我国服务贸易收支的3/4。其中,服务贸易收入来源国(地区)排名前五位的是香港、美国、日本、中国台湾和韩国,支出目的国(地区)排名前五位的是香港、美国、日本、韩国和澳门。
2制约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原因
2.1中国服务业落后制约了服务贸易发展尽管中国服务贸易相对增长较快,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份额在不断扩大。
相对于国民收入水平而言,中国服务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较低。发达国家的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60%,美国第三产业的比重达到了72%有些发展中国家的比重也达到了64%(巴西),而同年中国的这一比重只有33.2%,2006年也只达到39.4%,2001年至2006年一直徘徊在40%左右。
中国服务业落后直接导致服务出口缺乏竞争力,从而造成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滞后于货物贸易。中国服务业落后是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等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必然导致较低水平的服务需求。
2.2当今国际分工格局不利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
国际分工及其格局的形成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方面的原因。1、生产力的发展从根本上决定了国际分工的发展。2、国际生产关系制约了国际分工发展的方向和各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因此,当今国际分工格局由生产力先进国家决定,水平分工在现在的国际分工格局中占主导地位,该格局首先符合先进国家利益,后进国家也可能取得一定程度收益,但与先进国家的收益比是不对称、不平等的。而后进国家与先进国家之间的分工以垂直分工为主,当代国际分工的重要特征之一:先进国家主要从事产品的研究与开发,而后进国家则集中于产品的生产,它强化了分工参与者之间的不对称的相互依赖关系。在这种分工格局中,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有掠夺性与强制性,发展中国家只有被迫迎合这种分工格局才可能获得发展机会,因此,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滞后是正常的。
2.3人力资本投入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人力资本是指人们在学校教育、培训、医疗保健、迁移和信息取得等方面的投资所形成的资本。人力资本具有规模经济效应;而且人力资本是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首先,人力资本造成各国服务业生产技术及生产要素比例的差别为以各国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为基础的服务业中不同部门之间的贸易(部门间服务贸易)奠定了基础--亚产业间贸易。
其次,人力资本的作用导致服务的生产通常存在规模经济,而规模经济的存在导致服务业中相同部门之间的贸易(部门内服务贸易)成为可能--亚产业内贸易。
再者,从需求的角度看,人力资本与收入高度相关,收入与需求密切相连,服务需求量的放大和需求结构的多样化,成为服务贸易量扩大和贸易模式多元化的推动力。
3促进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3.1通过人力资本投入提升中国服务业比较优势。
我国服务产业结构的主要特征是劳动密集型,这既是我国的比较优势所在,但是从长远发展看劳动密集型服务由于缺乏高附加价值,竞争激烈,缺乏利润的获取力。当代世界服务产业结构的变动趋势正在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技术密集型转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方面要发挥传统比较优势,另一方面要培育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业比较优势。具体来说,就是在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竞争优势、实现资本积累的同时,应分阶段、有重点地通过人力资本投入发展高层次的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业,使服务业产业内部结构逐步优化。有重点地发展高层次的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服务业的增长方式实现向集约型、内涵式转变;以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为手段,解决服务业人员的结构性短缺。服务出口的发展路径应该是由以劳动力密集型服务出口为主、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为辅,到两者并举,最终到以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为主、劳动力密集型服务出口为辅。3.2建立和谐均衡的世界经济新秩序。
在当今这个全球相互依赖的世界上,更为均衡的经济秩序,将使所有的国家受益。当代有2/3的人生活在低发展和越来越落后的国家里,有1/4的人营养不良和失业。在这种情况下,整个经济系统是岌岌可危的。更为均衡的秩序致力于弱化两极分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冲突和矛盾,致力于资源分配、资金流动、市场分割和利益共享方面,促成南北之间、东西之间的更加公平合理。通过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为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提供从全球化中获益的机会;应当以诚信为基础,以此来促进人类文明的进�
3.3制定和完善服务贸易立法。
由于许多服务业如运输、通讯、金融、保险与医疗、教育等部门涉及一个国家的基础结构;同时发展中国家存在着服务贸易逆差扩大问题,因此,一方面致力于振兴我国服务业并积极推进出口,另一方面对国内新兴服务业予以一定的保护。按WTO规则建立我国服务贸易竞争规则发展服务贸易,目前应尽快制定和完善既符合我国实际又不违背服务贸易总协定和WTO规则的法律法规。
3.4强化政府职能,优化服务业市场秩序。
首先,要加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应制定措施,加大对服务业基础设施的投入,鼓励各种经济形式对服务业进行投资,以现代化的技术装备改善国内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从总体上提高国内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其次,要大力推进服务业技术进步,加快科技手段在服务领域的应用。政府应通过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加大对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投资力度。第三,要改善服务供给。打破国家对一些服务业如银行、保险、电讯等服务业的垄断,允许国内非公有制形式对这些行业的投资或参与经营,鼓励国内民营资本涉足这些服务领域,并强化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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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论文范文 篇13
作者:杨亚娟 肖文锋 张佺举 摘 要:论述了经济全球化时代,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分析了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规范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全球化;服务贸易;中国经济 1 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 经济全球化表现为贸易与市场的全球化。贸易的全球化首先是货物贸易的全球化,然后才是服务贸易的全球化。在全球化过程中,服务贸易的发展有其不同于货物贸易的独特趋势。 1.1 服务贸易发展的高科技化趋势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的不断推进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国际服务贸易也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呈现出知识化和高科技化特征。世界服务贸易以高新技术为载体,使得服务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在当今世界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过去十年中,许多新兴服务行业从制造业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服务经营行业,其中技术、信息、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发展最快。高新科技的发展,不仅使得世界服务业的发展不断地高科技化,而且也使很多传统的产业和传统的服务都被高科技手段所武装,金融的电子化、商务活动的电子化、电信业务的数字化都体现了世界服务贸易的高科技化趋势。 1.2 服务贸易发展的非平衡化趋势 世界服务贸易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其不平衡性也不断加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地区间的非平衡性发展。服务贸易的发展是和经济发展的水平紧密联系的,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也呈现出明显的地区性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不仅体现在世界市场的份额上,还体现在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存在大量逆差,而发达国家则有大量的顺差上。二是部门间的非平衡性发展。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平衡性,不仅体现在总量方面,而且体现在结构方面。从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比例来看,世界服务贸易的进出口额中,运输服务和旅游服务所占的比重一直在60%左右,而电讯、建筑、保险、金融等其他服务所占的比重一般都低于10%(除了其他商业服务之外)。 1.3 服务贸易壁垒的隐蔽化趋势 由于服务贸易的特殊性,关税保护方式并不适用于对服务贸易的保护。但是,由于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要求,各成员国必须加快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于是,为了保护本国的服务业,各国纷纷采取非关税壁垒措施。M.J.Trebilcock和R.Howse(2005)把各国所采用的服务贸易壁垒分为四类:直接明显的歧视性壁垒、间接但明显的歧视性壁垒、直接但明显中性的贸易壁垒、间接但明显中性的壁垒。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签署之后,上述第一种与第二种壁垒由于其明显的歧视性,其作用也受到限制。因此,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主要在第三、第四种不太明显的方式上下功夫,比如制定一些不利于外国竞争者的行业标准;政府在安排服务支出的时候,优先考虑本国企业;对本国服务出口实行隐蔽性补贴、减免税等,这些做法都使服务贸易的壁垒隐蔽化。 2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问题 2.1 服务业出口与我国的经济及贸易地位不相符 衡量一个国家服务贸易的国际地位有两个指标:一是各国服务贸易出口额的世界排序;二是一国服务贸易出口在世界市场上的占有份额。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数据,1995年服务出口额居世界前一位的是美国,出口额为1895亿美元,中国居第16位,出口额仅为184亿美元,不及美国的1/10。2011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排名从1995年的第16位上升到第9位,但与主要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从各国服务贸易额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比例来看,我国作为世界贸易的大国,进出口总额在世界排名第3位,但服务贸易出口额却仅排在第11位。2000年,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额为266亿美元,仅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出口额的2%,这与我国的贸易大国地位不相符合。 另外,从各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占本国总出口额的比重来看,大部分发达国家均在20%以上,我国的服务贸易出口额仅占出口总额的15%,可见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滞后于一般商品贸易。 2.2 服务业结构不合理 我国服务贸易不仅发展相对滞后,而且结构也欠合理。在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行业结构中,所占份额最大的前三项依次是旅游、其他商业服务和运输。这样的结构,表面上与国际服务贸易 的出口结构是一致的,但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中旅游所占的比例过大,2003年、2011年分别占到49.12%和52.38%。由于我国旅游及运输业之和已经占服务贸易总出口的60%以上,其他服务贸易出口所占的比例相对比较低,如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专利服务等的出口比重与世界相比明显偏低。从进出口总体行业结构中可以看出,我国出口依然以劳动密集型出口为主,进口以知识、技术、资本密集型为主。在出口方面,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较快,在出口份额中的地位有所上升,但与其在进口份额中所占比例相比,仍然偏低,处于比较劣势状态。 2.3 服务业缺乏比较优势,竞争力不强 康承东根据比较优势指数计算公式计算了我国2000年和2001年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指数。从比较优势指数分析来看,2000年和2001年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指数分别为-0.1043和-0.0928,均呈现出负数状态,表明这两年中,我国对外服务贸易在整体上处于比较劣势,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较弱。从行业上看,两年中比较优势指数均大于零的只有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而一向被认为属于劳动密集型的运输和建筑服务的比较优势指数也呈负数状态。 3 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探讨 3.1 加快服务业对内开放的步伐 加快服务业的对内开放,意味着打破原有的封闭状况,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进入和退出。长期以来,我国服务业部门如电信、银行、保险等,具有很强的垄断性,这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公平竞争秩序,而且导致服务业创新不足、效率低下和竞争力缺乏。这些行业也是我国加入WTO谈判中,主要缔约方要求我国开放呼声最高的部门。在这种条件下,服务业的大幅度开放和外资的大规模进入势必对国内服务业造成严重冲击。因此,在服务业全面对外开放的同时,必须实行对内开放,降低国内市场的垄断程度,适当放宽对内资企业的审批标准,允许国内有条件企业投资这些行业,通过充分的国内竞争来鼓励创新,提高国内企业的效率和国际竞争力,为我国服务业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创造条件。 3.2 加强服务贸易立法,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 在西方发达国家以及中国香港、新加坡和韩国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发展服务贸易和开放服务市场方面都有一套严格的法律规定。因此,我国应加强有关服务业的立法工作,按照GATS的有关规定,制定统一的《服务业外商投资法》。当外资服务业对国内服务业造成重大损害或有损害威胁时,能按照法规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手段,如服务进口保障、国际收支平衡的例外等。另外,对于我们已经承诺开放的服务领域的现行立法,应该按照GATS的规定进行全面的审核和修改。对那些已经承诺开放但尚未立法的服务领域,应按开放的程度、开放的时间进程等做出统筹安排,避免出现立法上的无序现象。 3.3 健全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加强国家对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 由于服务贸易涉及的行业广泛,而且服务业企业的经营活动需要良好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比较完善的产业体系,所以发展服务贸易不是单独的行业、部门和企业所能办到的。我国应迅速建立一个权威性的服务贸易宏观管理和对外开放协调机构,从战略角度制定出中、近期的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战略和策略。这个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国服务出口的政策、法规和战略;负责与国外进行多边或双边服务贸易谈判;监督国家给予服务出口企业的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统计和掌握国际、国内服务贸易的基本数据和市场状况等。
服务贸易论文范文 篇14
关键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对外投资
根据WTO分类,服务贸易包括过境交付、消费者移动、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四种方式,即服务贸易竞争力应指一国服务业出口和对外投资能力。因此,通过运用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计算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显性比较优势指数等来评价一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至少忽略占很大比例的商业存在模式的服务贸易。因此,较全面评价一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还应考虑服务业对外投资及由此引发的商业存在模式的服务贸易。本文旨在通过比较中美跨境和商业存在模式(某国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对外国公民的服务销售模式)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以期为中国鼓励服务业对外投资而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出建议。
中美总体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
为全面比较中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笔者对两国跨境模式(BOP模式)和商业存在(附属机构模式-ForeignAffiliatesTrade)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进行比较(见表1)。
表1显示,1996年,美国FAT模式服务贸易总额首超BOP模式,2005年是后者的1.3倍;2002年,顺差额首超BOP模式,2005年是后者的2倍多。中国BOP模式服务贸易总额远低于美国,且处于逆差地位,即中国跨境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远弱于美国。
因中国整体对外直接投资严重滞后,所以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及FAT模式服务出口也很滞后、竞争力极其薄弱;FAT模式服务进口方面,即在中国境内的非金融类服务业外国附属机构境内销售收入,2005年总计739.74亿美元,2006总计913.2亿美元,远远低于美国水平。总体而言,中国在FAT模式服务贸易方面处于明显竞争劣势。
中美双边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及服务业FDI比较分析
为深入分析中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笔者分析中美双边服务贸易(见表2)。表2显示,无论是BOP还是附属机构模式的双边服务贸易,中国竞争力均远远落后于美国,特别是附属机构贸易模式,中国更显薄弱,2005年逆差额2倍多于BOP模式。
无论是总体还是双边服务贸易额,美国两种模式均处于竞争优势,且FAT模式强于BOP模式;中国两者均处于劣势,且FAT更劣于BOP模式。鉴于FAT模式已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形式和趋势,所以需对FTA模式的来源——服务业FDI进行比较(见表3、4、5)。
表3、4、5显示,无论是服务业FDI总额,还是双边服务业FDI额,美国都远高于中国,使得美国FAT模式服务贸易发达于中国。美国服务业FDI处于净流出地位,而中国处于净流入地位,故美国FAT模式服务业处于竞争优势,而中国处于竞争劣势。
美国鼓励服务业FDI的政策
中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表明,某国服务业FDI对其服务贸易竞争力,特别是对占主导地位的FAT模式的服务贸易竞争力具有显著正向作用。因此,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薄弱的中国应借鉴美国经验,通过促进服务业FDI来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一)重视国内服务产业发展,并重点进行产业培育
美国服务贸易和对外投资之所以发展迅速,与其国内发达的服务业分不开。服务业已是美国经济中最庞大、发展最快的部门。美国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措施很多,较有特点的是:
主要通过宣传、立法、设立专门机构等手段,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和管理机制,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健康、迅速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为使国内服务产业发展服从服务贸易全球战略发展的需要,适度放松反垄断限制。注重国防工业,特别是军民共用技术对国内相关服务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确定重点服务产业并保持其竞争优势。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特别是自实施“国家出口战略”和“服务先行策略”以来,其服务贸易和投资的产业发展重点愈益清晰,即将促进重点放在具有强大竞争优势的旅游、商务与专业技术服务(包括环保、能源等)、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教育服务、影视娱乐、电信服务等领域,并由商务部分别与能源部、环境保护署、卫生部、教育部等相关机构及行业协会组成专门小组,采取针对性促进措施。
(二)加大人力资本和研发投入,创造并保持服务业竞争优势
随着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人力资本/技术密集型已成为服务产业的主要属性,人力资本/技术对保持服务贸易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高水平的教育投入和人才的引进,为美国带来丰裕的人力资本,美国已拥有世界上人数最多、最具优势的科技人才队伍,促使为美国服务贸易提供竞争优势的产业基础持续得到发展,发达的服务业又反过来促进和扩大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形成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使得美国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保持优势地位。
为争夺国际市场,使美国跨国公司在与国外公司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美国政府充当为其跨国公司在研发方面保驾护航的角色,如制订出一定的科研计划,采取各种措施推动跨国公司科研与开发的发展;通过延长跨国公司研究与实验机构的课税减免,来鼓励跨国公司进行科学研究,推动新型科技产品的开发,以便使美国的跨国公司能够在技术上领先别国,
(三)提供资金扶持与援助,为跨国公司提供“基础支持”
利用各种渠道和机构对私人对外直接投资提供资金扶持和援助是美国政府的一贯政策。
金融支持。美国进出口银行的对外货款业务中,有两项贷款是专门支持跨国公司向外直接投资的:开发资源贷款和私人对外直接投资贷款,即对跨国公司给予贷款,帮助扩展业务,提高在国外的竞争力。1971年成立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主要有两项业务:为海外投资企业提供投资保险和对私人投资者提供融资活动。
因中小企业开展海外投资面临更多风险,所以应更重视对其开展海外投资的鼓励和保护。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政府就日益重视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如建立小企业发展中心,对高科技小企业提供资金援助及实行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等。
税收支持。税收政策是政府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而提供税收优惠则成为政府鼓励私人资本进行跨国投资和经营的重要手段,也是美国政府鼓励和支持公司向国外扩大投资的重要工具,如除与许多国家在双边协议避免双重征税外,还通过分类的综合限额税收抵免、延迟纳税制度、在税收协定中不列入税收饶让条款、经营性亏损结转制度、在进口关税减免制度、国外投资收入优惠税率等方式鼓励和促进企业开展海外直接投资。
设立扶持企业海外投资的政府性基金。如“TDA基金”作为政府资助私人海外直接投资的方式之一,其主要职能是通过资助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定向考察、特许培训、商业研讨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技术辅助等,增强美国公司的对外竞争力,帮助美国公司获得海外商机。其中,资助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费用约占美国贸易发展署整个预算的77%。
(四)建立海外投资保障制度,保障跨国公司对外投资
美国于1948年首创官方海外投资保证制度;1969年,美国再次修订《对外援助法》,规定设立直属国务院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PIC)。1971年1月,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正式开业,从此确立沿袭至今的由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管理海外投资保证业务的体制,即海外投资保证制度,对美国的私人对外直接投资承担特别风险和综合风险保险,如禁兑风险、征用风险、政治暴力风险,大大减少企业海外投资风险,促进跨国投资事业的发展。
(五)为海外投资者提供系统、完善、可靠的信息服务,以降低投资风险
美国政府主要通过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内特别机关驻外使领馆所设的经济与商业情报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等机构形成的信息网�
(六)与企业密切合作,注重务实性、技术性促进措施
美国商务部等主要贸易促进机构除注重通过立法、设立专门机构等手段,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和促进机制,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健康、迅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外,特别注重与企业间密切合作,更多地应用深受服务出口和投资企业欢迎的务实性、技术性促进措施:如大量通过派出政府与企业联合商务团组,包括利用类似于召开美中商贸联委会等双边贸易协商方式开展游说与促进工作,以及举办各种商务对接、商务会议、展览等商务促进活动,帮助企业寻找商机;针对服务出口和投资不同于商品的不同特点,举办大量技术性、务实性很强的专业培训活动,帮助分析出口和投资目的地国家的市场和投资做法、消费趋势及习惯等,以帮助中小服务企业提高服务出口和投资技能等。
(七)改进跨部门合作及与各州的合作,提高促进与服务效率
1994年后,美国贸易促进协调委员会专门组成由各部门专家组成的服务业出口工作小组,主要集中进行跨部门合作与协调:数据采集与分析;共同确定为推动促进工作所必须的各服务行业的专业技术与专家人选;研究建立与民间企 由于服务贸易涉及面很广,有许多州的法律在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等方面的规定与双边谈判或多边谈判存在矛盾,因此,“国家出口战略”还要求联邦政府与各州及地方政府官员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结论
通过比较分析得出,中国无论是在BOP模式还是FAT模式服务贸易上均处于劣势地位,且后者的劣势更为明显;而美国服务业对外投资发达对其服务贸易,特别是FAT模式服务贸易国际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此,中国应把握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特别是服务产业国际转移和FAT模式服务贸易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通过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产业、丰裕人力资本和科学技术等高级生产要素、确定重点服务产业并实施战略性产业政策、建立和完善企业海外投资综合服务网络、建构各级政府、行业、企业充分合作、协调互促的服务产业出口和海外投资促进体系等,以推动中国服务产业海外投资,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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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论文 篇15
国际贸易随着全球经济变化、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整体增长缓慢,尤其以货物贸易为主。但是国际服务贸易却一枝独秀,成为国际贸易增长中的唯一亮点。在各国的贸易总额中,服务贸易的比重也越来越大,经济的发展趋向于无形化,相应地作为无形经济一部分的服务贸易的统计,也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例如:美国的国际贸易年年逆差。按照国际贸易理论,长期的顺差和长期的逆差对本国的经济发展都极为不利。但是美国的经济发展却一直较稳定,其中与服务贸易大大弥补了货物贸易的长期逆差有一定的关系。也就是无形贸易的发展,特别是服务贸易的发展,在无形中淡化了货物贸易的重要性。据统计,美国自1976年以来,国际服务贸易年年顺差。1986年,服务贸易顺差达到了100亿美元;到1996年更是增加到了780亿美元,在其国内!服务业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从1993年就达到了60%以上。还有英国,其有形贸易也是年年逆差。可是自1947年以来,通过跨国公司、银行、保险公司、海运、民航、旅游业等以服务贸易为主的无形贸易一直保持顺差,这对弥补有形贸易的长期逆差起到了关键作用。所以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相应的服务贸易统计也越来越重要。
二、分析国际贸易统计的规则
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两种关于服务贸易统计的规定:一种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国际收支统计(BOP)。另一种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1.IMF的国际收支统计。BOP统计的原则,主要是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服务贸易。简言之,就是跨境贸易。这里所说的居民和我们的国民经济核算中的常住人口差不多,通常是指在该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自然人和设有营业场所并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实体。在这个意义上,服务贸易统计就是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经常项目的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服务交易,即跨境的服务流动统计。例如:中国的某企业接受外国海运公司的运输服务,对中国而言就是服务的进口。又如,外国旅游者在中国的旅游消费支出,对中国而言就是服务的出口。显然,包括在国际收支统计中的跨境服务贸易统计,具有服务跨境消费和跨境交易的特征。BOP统计已经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并且IMF也已经认识到了服务贸易在国际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其统计的重要性。在其出版的国际收支统计方法手册第五版BMP5中,已经将服务贸易项目由手册第四版的五项细化为十一项,并逐步说明指标涵盖的范围和编纂方法。为了统计的准确性,该组织统计局已经在1999年出版的服务贸易统计手册,全面介绍IMF和WTO关于服务贸易统计的原则、分类和内容。但是IMF坚持其居民和非居民的统计原则,不统计境内外资企业对境内的服务贸易,认为这部分交易的统计不属于BOP范围,而属于国民核算统计。
2.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迄今为止的第一套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多变规则,其将国际服务贸易分为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医疗服务、旅游及相关服务、娱乐文化及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和其它等12个部门类别,每个部门又细分为若干个分部门,共155个分部门。GATS要求统计的服务贸易按其交易方式,既有跨境交易,包括过境交易、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又有境内贸易,包括商业存在,即境内的外资企业对境内的居民和非居民提供的服务交易,但是这种方法的统计资料很少,在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中,采用此法的国家不多。
3.外国附属机构的贸易(FAT)统计。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外国直接投资迅速增长,国家间经济联系的方式不再仅仅局限于跨境贸易,而包括了由于资本流动而导致的货物和服务的境内交易。例如,中国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然后在中国境内销售。由于按IMF的BOP统计的,这些外资企业属于居民的概念,或者说是常住单位。他们和中国国内的企业或者个人发生的交易,包括货物交易和服务交易,都不能统计到BOP中� 但是它又是外资企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又不同于纯粹的国内贸易,它不仅会对中国经济产生影响,而且还会影响到投资者所在国家的利益,而且这种交易已经属于中国和外国之间的交易。
三、我国的服务贸易统计
我国的服务贸易的统计发展远远落后于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原先采用MPS账户进行国民经济核算时,根本不考虑服务创造的价值,更谈不上服务贸易统计了。近几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国外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对外贸易额不断增加,服务贸易占总贸易额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再加上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已经采用了SNA体系,因而也开始重视服务贸易统计了。目前我国的服务贸易统计主要包括了两大部分:一是国际收支服务贸易统计,也就是BOP统计,我国基本上就是按照BMP5的框架来统计跨境的服务贸易的;另一部分就是内向的FAT统计,对于外向的FAT统计,由于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对外投资较少,暂时不成熟。但是无论是BOP统计还是FAT统计,在我国还是跟不上服务贸易的发展,这正是我们要注意的一点。相对而言,国际货物贸易已经不再能够充分反映各国间的经济联系程度,绕开关境或者国境的投资活动在表面上淡化了各国间的贸易联系程度。这也是美国、英国贸易长期巨额逆差,而国内经济仍然保持较快增长的一个原因。国际上进行比较所用的贸易额,多是以货物贸易和BOP统计的服务贸易为主,因而将大量的国外投资所形成的贸易隐形化了。事实上这部分贸易是存在的,不但服务贸易是存在的,而且货物贸易也是存在的。但是却没有用来反映国际间的贸易联系程度,也没有用来反映一个国家在国际上的经济活跃程度。对于中国而言,外资企业的经济活动对中国国内经济的发展更加重要。对于我国的服务贸易统计——跨境的BOP统计和内向的FAT统计正在不断发展成熟,而外向的FAT统计却发展缓慢。
【摘要】随着国际贸易的内容的不断丰富,国际贸易统计的内容也得到了大大发展,其中尤以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最快。而与国际服务贸易相关的服务贸易统计的发展却十分缓慢,大大落后于国际贸易发展的速度。这就更加要求我们做好服务贸易统计,以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