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变更请示(合集3篇)》
扶贫项目变更请示 篇1
赣州市扶贫和移民办:
根据高兴镇启光村群众的要求,经村“两委”请示、所在乡(镇)签署意见及我办包片干部现场踏看、核实,现就市办下达我县20xx年高兴镇启光村项目计划申报调整如下(见下表)略
赣市扶移字[20xx]67号文
当否,请批示!
附:乡(镇)、村委会请示。
兴国县扶贫和移民办
20xx年11月21日
扶贫项目变更请示 篇2
0XX年,市扶贫移民局下达我乡铜铃冠村产业发展黑鸡圈舍任务1673平方米,补助资金25.1万元。由于该村自然条件恶劣,农户经济基础薄弱,加之圈舍补助标准太低和劳动力缺乏等因素,致使该村只完成了7户、394.48平方米的黑鸡圈舍建设任务,还有1278.52平方米圈舍建设任务没有实施,同时,该项目至今也未报账。原规划农户无力完成圈舍建设,主动申请乡、村两级予以调整。村、支两委根据群众意愿,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一事一议会议,并上报乡政府。乡党委、政府根据该村实情,同意将该村黑鸡圈舍项目未实施的1278.52平方米的圈舍补助资金共191778元用于本村铜铃冠至大堰坡长457米社道路新建及硬化建设。为此,特请示市人民政府给予堰塘乡20xx年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项目予以调整。
妥否,请批示。
堰塘乡人民政府
20xx年8月31日
扶贫项目变更请示 篇3
县人民政府:
为了做好迎接国务院扶贫办及省扶贫办到我县检查验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的准备工作,当前我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基础设施项目已竣工验收,扶持农户饲养阉鸡等生产发展项目已完成招标采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已全面完成。剩余湾岭镇大平村委会大边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120万元未实施,由于县委、县政府及湾岭镇人民政府已投入资金建设该项目。为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让项目村群众都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经湾岭镇大平村委会村民代表及部分群众会议讨论同意,现拟将原申报实施的大边村环境整治项目变更为湾岭镇大平村、新仔村、岭门村、湾岭村、鸭坡村及黎母山镇腰仔村、新林村、榕木村等8个项目村的养鹅项目,扶持农户发展生产,促进农民增收。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办公室
20xx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