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征集启事范文【合集三篇】》
LOGO征集启事范文(精选3篇)
LOGO征集启事范文 篇1
xx区党群服务中心,以“红色引领、立体服务、方寸聚力”为服务理念,集党建宣传展示、党员教育管理、党群志愿服务、民情上传下达、人才服务交流等为主要功能的基层党群服务窗口和特色党建孵化基地。目前,已建成镇级党群服务中心2个,在建区级党群服务中心1个,镇级15个。现面向全社会优秀设计师征集党群服务中心LOGO。
一、征集内容
xx区党群服务中心LOGO
二、活动时间
征集活动持续至x年10月7日。x年10月底公布评选结果。
三、作品要求
1.设计作品要充分体现xx区基层党建的特色,及党群服务中心的平台价值。
2.图形新锐、朝气、大气,突出“基层党建”、“红色引领”、“党群之家”等元素,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3.征集作品应包括设计方案、彩色图稿、创意基础或理念说明、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等内容。创意基础或理念说明不超过800字。
4.设计尺寸以A4纸为标准,设计为彩色稿,并标注标准色标值。电子文件精度不低于300dpi,格式为JPG。
四、参赛规则
1.参赛作者将设计文稿(必须有word文档、jpg格式文件)压缩打包发送到官方电子邮箱:
2.参赛作品须附上作者联系方式,包括地址、单位、移动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
3.对录用作品,主办方可提出修改意见,设计者应积极配合修改。
4.作者保证设计作品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否则后果自负。
5.每位应征者最多提交1幅LOGO设计方案。
6.所有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7.录用作品的版权和所有权均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不得在此活动以外的任何渠道使用该应征作品及相关设计。
8.主办方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评选办法
为保证对作品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本次征集评选采取专家初审、网络票选和终评选定相结合的办法。
1.专家初审。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团,从所有参选作品中评选出10件优秀作品。
2.网络票选。10件优秀作品匿名在“组工”、“发布”等微信平台集中展示,进行网络投票,依据票数评选出4件入围作品。
3.终评选定。由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从4件入围作品中确定其中1件为党群服务中心LOGO,获“最佳创意奖”,其余3件作品获“入围奖”。
六、奖项设置
1.最佳创意奖:1名,奖金3000元
2.入围奖:3名,奖金1000元
七、投稿联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中共xx市xx区委组织部
x年9月14日
LOGO征集启事范文 篇2
新闻网是浙江省最早开通的县级新闻网站之一,是xx县新闻宣传的重要窗口,至今已有60余件新闻作品获省市新闻奖,获奖作品数量和质量在全省县(市)级新闻网站中名列前茅,先后获得“浙江省文化传播创新十佳网站”、“浙江省最具地方特色新闻网站”、“宁波市首批文明办网示范单位”和“宁波市十佳网站”等荣誉称号,是最权威的门户网站。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新闻网积极布局移动终端,探索融合新媒体,先后开通了新闻网微博、微信客户端、“中国”客户端,承办县新闻办“发布”官方平台。为提升网站品牌形象,加强规范化建设,现决定向社会各界征集新闻网logo(标识)设计方案。
我们期待有创新性、艺术性、时代感的你,设计出具有视觉美感并能充分展现“xx县新闻中心网络平台”社会影响力与文化内涵的平台LOGO。
一、创作要求
1、方案主题:“新闻网”。
2、简洁、大方,具有时代特点、互联网特点。
3、具有“新闻网”的文字或形象元素。
4、创意鲜活、寓意深刻,易于推广传播,便于运用和再创作。
5、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二、投稿要求
1、以个人名义和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作品应是平面或立体、彩色效果图;LOGO设计稿上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说明,并对作品的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的简单描述。
2、电子稿分辨率应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高×宽不超过1200×3000像素,JPG或TIF格式;作品中选后应提供完整、可用的VI系统(AI、CDR格式矢量图文件)。
3、投稿人的身份说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需单用邮件WORD附件说明,不得在设计稿中出现。
三、提交方式
请将作品发送至邮箱,邮件为本次征集活动唯一指定投稿方式,其它方式如传真、邮寄等一概无效。
四、截止日期
x年10月28日13:00。
五、奖励办法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本网成立标识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对所有参选作品进行评审。本次活动确定入选作品一件,奖励5000元,入围作品六件,每件奖励500元,作者承担个税。
六、知识产权
入选作品将在新闻网网站及各相关平台上发布和使用,入选作品作者应与本网签署新闻网网络平台VI延展设计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新闻网所有。
七、注意事项
1、在x年11月8日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2、新闻网拥有对本次LOGO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电话:
联系人:
新闻网
x年9月19日
LOGO征集启事范文 篇3
目前,《合志》编纂工作正有序推进,其中,《人物卷》(包括人物传记、人物简介、人物表)资料也正在陆续汇集,人物线索主要由全镇各单位(部门)等提供。为确保人物资料的完整性和丰富性,xx镇特向各界人士征集相关资料。
一、征集范围
凡在-xx年时限内,已故及在世的本籍人士(即籍贯、出生地在、)或在()工作时,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客籍人士,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在征集之列。对征集到的人物资料,将按照志书编纂要求,有所取舍后纳入编纂范围,其中部分人物报送区志办,列入《嘉定区志·人物卷》。
(一)《人物传记》收入的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期间逝世、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籍革命烈士;
(2)院士、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正高职称获得者;
(3)副局(区)级、副师级及以上党政军领导;
(4)本籍离休干部;
(5)全国劳模、五一奖章获得者;
(6)全国党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7)著名科学家、发明家、医学家、实业家、企业家、教育家、科技英模、专家学者(获省、市及以上资质部门认可);
(8)著名作家、诗人、书画家、音乐家、表演艺术家(属省、市及以上行业协会会员);
(9)特级教师、特级校长;
(10)获世界、国家级奖项或省、市前3名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
(11)省、市及以上权威部门认可的,从事一、二、三产业著名人物、能工巧匠,如烹饪大师、园艺专家、养殖能手等;
(12)在上海市、全国,乃至世界上具有影响的侨胞、港澳台同胞和海外()籍人士;
(13)具有省市及以上有关单位颁发的奖励证书或经省市及以上报刊杂志报道、刊载的舍己救人、见义勇为者;
(14)在省市及以上地区具有影响的其他社会名人;
(15)补充前志(《志—》、《志—》)遗漏的上述人员。
注:《人物传记》含()籍人士及其子女在外省市期间达到上述类似条件的人员;不包括驻镇单位人员(即驻、xx地区,非本镇管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二)《人物简介》收入的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期间在世,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院士、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正高职称获得者;
(2)副局(区)级、副师级及以上职务的党政军领导;
(3)本籍离休干部;
(4)全国劳模、五一奖章获得者;
(5)全国党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6)著名科学家、发明家、医学家、实业家、企业家、教育家、科技英模、专家学者(获省、市及以上资质部门认可);
(7)著名作家、诗人、书画家、音乐家、表演艺术家等(属省、市及以上行业协会会员);
(8)特级教师、特级校长;
(9)获世界、国家级奖项或省、直辖市级前3名成绩的卓著运动员、教练员;
(10)省市及以上权威部门认可的,从事一、二、三产业的著名人物、能工巧匠,如烹饪大师、园艺专家、养殖能手等;
(11)在上海市、全国,乃至世界上具有影响的侨胞、港澳台同胞和海外()籍人士;
(12)具有省市及以上有关单位颁发的奖励证书或经省市及以上报刊杂志报道、刊载的舍己救人、见义勇为者;
(13)在省市及以上地区具有影响的其他社会名人;
(14)补充前志(《志—》、《志—》)遗漏的上述人员。
注:《人物简介》含()籍人士及其子女在外省市期间达到上述类似条件的人员;不包括驻镇单位人员。
(三)《人物表》收入的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含在世和逝世):
(1)驻镇单位院士、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正高技术职称获得者;
(2)驻镇单位任职的副局(区)级、副师级领导干部;
(3)上海市劳模、五一奖章获得者、先进工作者、白玉兰奖和全国级条线荣誉获得者(包括工青妇等全国组织或国家各部委等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如全国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
(4)历届上海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5)户口或工作在、非本籍离休干部;
(6)()籍副处(副团)级及以上干部;
(7)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获得者(含工作在、非本籍人士);
(8)()籍部队三等功及以上获得者;
(9)()籍港、澳、台及侨居海外人士;
(10)补充前志(《xx乡志—》、《志x—x》)遗漏的上述人员。
注:《人物表》含()籍人士及其子女在外省市期间达到上述类似条件的人员。
二、资料基本要求
(一)《人物传记》的基本写作要素:姓名(字、号、别名、笔名、艺名)、性别、民族、生卒年月、籍贯(本籍和客籍人士写到省市、区县)、出生地(本籍人士写到省市、区县、乡镇、村;客籍人士写到省市、区县、乡镇)、最高学历、最高职称、政治面貌(包括何时参加中国共产党或其他党派)、工作主要经历(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任何职务等)、主要业绩、主要学术成果、重要发明创造以及逝世时间等。符合《人物传记》入选标准的需报送-xx字介绍材料(重点介绍其取得的业绩、成果和发明创造的项目名称、奖项、权威部门的认证以及取得成果时的工作单位、时间等),并附2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照片后写上姓名)。
(二)《人物简介》记述基本要素大体与《人物传记》相同,《简介》和《传记》的主要区别在于:《传记》在突出成就基础上面面俱到,《简介》主要写成果、成就、业绩,不必详写简历,写明最高学历、最高职务、最高职称的名称和获得时的年月、单位即可。其中xx年后去世的人物可适当增加篇幅。符合《人物简介》入选标准的需报送400-500字介绍材料及2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照片后写上姓名)。
(三)符合《人物表》入选标准的需报送5x字介绍材料,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本籍和客籍人士写到省市、区县)、出生地(本籍人士写到省市、区县、乡镇、村;客籍人士写到省市、区县)、出生年月、获得的奖项、最高职务、最高职称、记功等次的名称及获得的时间、其时的工作(服役)单位(部队)等。
(四)以上人物报送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荣誉、职称、任职等证书或出版物(地方年鉴、地方志书、报刊杂志等)的记载材料以及档案资料,并标明出版物的名称,期刊号、发行时间,出版社或档案资料的存档单位、卷宗号,文件标题,发文单位等。
三、同时收集涉及本籍居民的人物传略、人物介绍、人物志、人物照片、家谱、族谱,-xx年、-xx年期间活到1xx岁及以上的老人(包括户籍在、xx地区的客籍老人)及五代同堂等方面的资料。
热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将符合上述条件的人物资料(或者线索)于2x15年x月前提供给我们,以得青史留名。感谢社会各界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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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xx镇x路x弄2号楼xx室、5xx室(《合志》编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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