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条例(3篇)》
工会工作条例(精选3篇)
工会工作条例 篇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xx年度财政监督工作总结和20xx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川财监督〔20xx〕28号)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财政监督工作情况及20xx年度财政监督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财政部门的指导下,以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为中心,以服务财政改革和规范财经秩序为重点,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财政监督检查任务。一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20xx年,我局开展专项检查20余次,发出检查通报2份,整改通知书14份,整改问题资金20xx余万元。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检查。20xx年,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检查五次,一是20xx年2月对县委办、县政协办、县人大办、大田乡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了整改。二是20xx年7-9月,开展了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公款吃喝更加隐避,有的以招商名义,有的以培训为由,有的借接待之机,变相公款吃喝,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打擦边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检查情况通报,对公安局、扶贫移民局、水务局、富庄镇、后域乡、梨园乡、教育局、交通局发出了整改通知,各相关单位已整改到位。三是20xx年8月配合市检查组对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在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打擦边球的问题进行检查,重点为公务接待情况。四是20xx年12月,县财政局对双溪乡、河西乡、检察院等单位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不规范的现象进行督导。五是20xx年12月,由县委办、政府办组织,财政局、纪委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配合对全县94家乡镇和部门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具体规定专项检查,各单位对检查组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落实整改。
2.“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一是3月,按照《汉源县乱发钱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对21个乡镇和部门开展了重点检查;二是7-9月,针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一些单位和部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抱着法不责众的思想,巧立名目,变换方式,违规发放各类补贴补助”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对20个单位和部门开展了重点抽查;三是在20xx年12月对94家乡镇和部门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检查的同时,对各单位乱发钱物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
3.扶贫资金检查。一是20xx年3月,财政局、扶贫和移民局、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对我县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的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进行了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自纠。二是由财政局、扶贫移民局牵头对财政扶贫资金开展了日常检查。全年共检查单位26个,发现问题6个,整改问题6个,提出意见和建议7条。
4.村组财务管理和农村“三资”管理、强农惠农等领域专项整治。为推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村组财务管理,杜绝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国家惠农资金等问题,确保资金安全和村财乡管落到实处,20xx年开展村级财务检查3次:一是6-10月,财政局对全县各乡镇开展了村组财务管理检查。二是6月、7月,由农工办牵头,财政局、农业局配合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农惠农等领域专项整治。三是11月,按照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汉源县财级财务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对全县30个乡镇的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5.重点行业会计监督检查。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我局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对农业龙头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检查。财政局选择了1家农业龙头企业和3家行政事业单位作为检查对象,按照检查程序和检查纪律认真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非税收入未缴财政专户7.1万元,被查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
6.内部监督检查。按照省厅重点检查面不低于本部门有预算管理职能的机构数量的30%,原则上三年轮查一遍的要求,我局选择部分股室进行了检查。20xx年重点对涉及扶贫资金拨付管理的预算股、农业股、国库股进行了检查。
7.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财库〔20xx〕5号)要求,财政局于20xx年2月20日—4月30日开展了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
8.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6-10月,财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对全县20个乡镇和部门进行了重点抽查,抽查单位占全县预算单位的21.98%。检查发现违反财经纪律支出金额13.04万元,整改资金13.04万元;未发现私设“小金库”问题。
9.灾后重建资金例行检查。为确保灾后重建资金的及时拨付和管理使用安全、规范、高效,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按照年初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我局点面结合每月组织实施灾后重建资金检查,20xx年检查发现问题7个,整改问题7个,提出建议5条,整改问题资金120.58万元。
10.非税收入征缴情况专项检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xx〕36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川财监督〔20xx〕22号)以及《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雅财监督〔20xx〕26号)文件要求,20xx年10月,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相关要求,成立了非税收入专项检查组,对我县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公安罚没收入中的交警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中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的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开展了专项检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对雅安市公安局瀑布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汉源县九襄镇人民政府、汉源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重点检查。
11.城乡医疗救助检查。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川财监督〔20xx〕16号)要求,6月,我局由分管财监的领导牵头,财监股和社保股联合对县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拨付、管理进行了自查,对项目主管单位汉源县民政局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进行了检查,7-8月,对前域乡、富庄镇等八个乡镇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资金支付情况进行了检查。20xx年财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268万元,共救助16376人次、使用资金1077.86万元,检查未发现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
12.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专项检查。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8月,我局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13.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监督。6-10月,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监督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xx〕18号)要求,我局选择汉源县农业局中药材产业20xx-20xx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汉源县唐家镇人民政府集贤村应急供水工程项目、汉源县残疾人联合会重度残疾人护理费、汉源县教育局20xx年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11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监督,涉及项目资金9692.66万元。同时,对农业股、乡财办、社保股、行政政法教科文股四个股室评价的项目进行了项目支出监督。
14.预决算公开检查。一是20xx年5月,我局对上级财政部门20xx年预决算公开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20xx年12月,我局对20xx年决算和20xx年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抽查。
15.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xx〕15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预〔20xx〕21号)规定,20xx年汉源县财政局组织人员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检查,共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350万元。
16.其他监督检查。在完成省、市、县安排的财政监督工作同时,汉源县财政局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个别单位进行会计、财务状况重点检查。20xx年,重点对汉源县移民局、九襄镇人民政府、清溪镇政府等单位进行了检查。
(二)注重基层建设
1、加强监督指导。一是通过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金收支管理监控;二是通过网络对乡镇会计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三是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坚持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审计,及时发现纠正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出现的问题。
2、强化社会监督。一是继续做好涉农惠农资金的公开公示,做到凡是涉农惠农资金的安排使用必进行公示;二是加强对部门预决算公开和财政总预算总决算的公开,并逐步规范公开指标的细化程度;三是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举报电话,由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股负责受理、查处举报的事项;四是聘请了社会监督员,聘请了部分热心关注民生的群众或退休干部作为社会监督员。
3、加强培训。20xx年,汉源县财政局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培训,通过专题培训、会议和各种检查,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培训,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学习各项规章制度,熟知各项资金性质和使用范围。20xx年,共培训乡镇财政人员120人次,培训乡镇财政所长30人次,培训村财务人员410人次。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0xx年,我局在财政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财政监督工作任务重,财政监督检查队伍力量薄弱,精力有限,难以保证监督完全到位;二是只注重了实际检查成效,忽略了信息报送;三是内控制度建设进度未达到省厅要求。
20xx年,我局将加快内控制度建设,尽快制订完善基本制度和专项内控办法,完善内控操作规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报送。
三、20xx年度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将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财政监督工作的指示要求,围绕脱贫攻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教育、卫生、社保、农业等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统筹安排、合理确定检查范围和检查项目,精心组织开展20xx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一)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20xx年,我局将按照上级安排,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一步提高各项数据和各种报表的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继续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滥发钱物治理工作。
(三)持续做好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进一步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四)继续做好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和“4.20”灾后重建资金监督检查。
(五)继续开展专项资金检查。我局将巩固和运用20xx年专项资金检查的成果,抓追踪,扩范围,添措施,强手段,在更多领域和更大范围开展财政资金专项检查,特别是强农惠民资金的监督检查。
(六)完成其他财政监督检查任务。开展非税收入检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监督、内部控制等监督检查工作。
四、其他情况
由于我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领导重视,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并加强了对财政违法行为的预防控制,近年未发现典型案例。
工会工作条例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工会组织活力,增强工会工作的实效性,不断推进工会的创新发展,团结动员职工在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作用,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山西省工会工作规范》等,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接受公司党委和省国防科技工业工会的领导,以党委领导为主。
第三条工会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的政治性原则,服务企业发展的大局性原则,密切联系职工的群众性原则和与时俱进的创新性原则,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
第四条工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第五条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权观,依法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履行维护职责,在维护职工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建设
第六条工会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方针,坚持党工共建、创先争优的方法,坚持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路数,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担当起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光荣使命,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护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的精品
“职工之家”。
第七条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公司工会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
第八条本公司职工不分民族、性别、职业、户籍、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就业期限、就业形式,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九条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组织批准。撤销工会组织,必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组织批准。单位合并、撤销,工会组织相应合并、撤销。
第十条工会最高领导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设常务委员。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
第十一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主要是:(1)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第十二条经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100至200人者,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会员的30%;会员在201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5001人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
会员在100人以下者,一般召开会员大会。
第十四条公司工会委员会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精品
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其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工会委员会设委员21至29名,设常务委员9至11名。工会主席、副主席按公司统一确定的干部职数配备。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为5至9名,设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1名。
第十五条工会按照公司组织体系设分工会、支会和工会小组。子公司、分公司、分厂、部室、车间(工段)的分工会或支会委员,由子公司、分公司、分厂、部室、车间(工段)的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会员总数不足25人的单位可独立成立工会,也可联合组建工会。工会小组的设置一般与行政班组相对应,工会组长由小组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分工会委员会委员由各单位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其名额按本单位会员人数确定:25人以下者设工会主席1名;200人以下单位设委员3—5名,200人以上单位设委员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会员总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子公司分工会可设委员9至11名,最多不超过15名。分工会选举结果必须报公司工会审批。
第十七条工会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负责,接受会员监督。在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日常工作。工会委员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和决定如下问题:
(一)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的决议和贯彻执行党委、上级工会的决定指示。
(二)向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向党委、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报告。
(三)工会工作总结考核和新目标任务制定。
(四)有关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向行政或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重大建议。
精品
(五)工会经费预决算执行情况及重大财务支出。
(六)其它须经工会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第十八条工会的基本任务: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决定,主持工会组织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法规,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施企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
(四)组织职工开展以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技能大赛等为内容的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做好劳模的培养、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五)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和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
(六)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建立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机制,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七)监督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做好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八)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现象作斗争;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第十九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第二十条工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需要占用生产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公司的同意。公司行政应积极支持工会开展活动。
工会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精品
第二十一条工会设五部两室,即组织民管部、生产技协部、宣教文体部、女工工作部、维权保障部、工会办公室、工会驻北区综合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公司工会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总结上一个月工作,对本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三章民主管理
第二十三条民主管理是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参加企业管理,行使民主权力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第二十五条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依照《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第二十六条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运行机制,形成党委领导、公司支持、工会运作、部门配合、职工参与的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
第二十七条组织开展创建“五星级职代会”活动,坚持职代会向上级工会报告制度、职代会议案预告制度、职工代表培训制度、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逐步推行职工代表竞选制度、职代会票决制、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和津贴制度,推进职代会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第二十八条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落实职代会的五项职权,坚持和深化日常民主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开展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规范提案的征集、立案、督办、落实和反馈精品
程序,推动提案的落实。
第三十条坚持和深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制度,组织代表组长审议职代会闭会期的重要事项。
第三十一条发挥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作用,针对涉及生产经营、权益保障、提案处理、人事工作等事项,搞好专题调研和督办工作。
第三十二条配合党委有关部门组织搞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为公司党政聘免任用干部提供民意。
第三十三条建立职工代表巡视制度,监督检查职代会决议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三十四条开展民主监督活动,监督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执行。
第三十五条深化厂务公开制度,构建五位一体、四级联动的厂务公开组织架构和公开体系。
第三十六条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等实施公开,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第三十七条民主选举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支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履行职责,并向职代会报告工作。
第三十八条组织职工积极探索和研究民主管理的新形式、新方法、新内容,不断拓宽民主管理渠道。
第四章和谐企业建设
第三十九条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是推动公司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要坚持以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为目标,促进企业的和谐、促进职工队伍的和谐、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精品
共谋发展、共享成果。
精品
第四十一条创建和谐企业,要建立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党政主导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工资共决机制。
第四十二条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每年就集体合同的部分条款和公司进行民主协商,代表职工和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十三条建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制度。由公司职能部门和工会组成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组,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向职代会报告,接受全体职工代表的监督和评议。
第四十四条工会帮助和指导职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提供相关法律和政策服务。
第四十五条依法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党和国家有关劳动、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等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落实。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公司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第四十六条积极宣传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增强职工的法律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做好职工群众的政策解释工作,稳定劳动关系。
第四十七条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坚持基层为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积极调解各种劳动争议案件。
第四十八条建立健全三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会同公司落实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和企业劳动保护规定,提高文明安全生产程度,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五章帮扶解困
第四十九条帮扶解困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工会应急职工所急,谋职工所求、办职工所需,了解掌握职工最现实、最直接、最急精品
需解决的问题,加强协调、提供服务、排忧解难。
精品
第五十条发挥困难职工帮扶机制的作用,广开渠道、募集帮扶基金,增强为职工服务的实力,实施对困难职工的生活帮扶、政策帮扶、就业帮扶、助学帮扶、医疗帮扶、法律帮扶。
第五十一条建立健全贫特困职工档案,实行动态化管理。
第五十二条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和金秋助学活动,做好日常救助工作,帮助困难职工排忧解难。
第五十三条关心先进模范人物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尽心竭力为他们分忧愁、解难题、办实事。
第五十四条做好关心职工的专项工作
(一)做好先进模范人物、生产经营管理技术骨干、工伤职工、职业病职工的疗养工作;
(二)及时做好老领导、老工会工作者、老红军遗孀的慰问工作;
(三)做好特殊工种、工伤、有害作业人员、先进模范人物、女职工的健康体检工作;
(四)做好各类人员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
(五)会同公司做好伤亡职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六)做好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五十五条接待职工来信来访,倾听职工呼声,反映职工诉求,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工会工作条例 篇3
根据盟财政局关于20xx年财政监督工作的部署,我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查纠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不断完善财政资金监管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顺利地完成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一、加强财政监督知识培训,强化财政监督法规认识
20xx年,我县财政监督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强化会计人员的培训列入工作重点。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先后对全县个预算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进行了财政、财务会计知识和财政监督知识培训,进一步做好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发挥会计监督作用。工作中要求各预算单位的会计报表实行按月催收和审查制度,并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培训,现场指导和检查进行规范,要求单位必须配备合格会计人员并保持稳定,及时做账、及时报送财务报表,通过这些措施,会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会计监督作用明显加强。
二、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完善财政资金拨付监管制度
我县由于财政监督机构人员较少,实行财政监督机构和各股室监督相结合的财政大监督的模式进行各项财政监督和检查工作。各股均制定了严格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和拨付程序制度,并实行重点资金调度、拨付集体审批、印鉴分别保管、不得由一个人办理资金拨付全过程的内部牵制制度、县级报账制的项目,实行由相关部门联签并报分管县领导审批的制度。重点强调加强非税收入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履行项目招投标程序、全面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加强审计监管。
三、认真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今年,我们继续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不断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全面推进依法理财。首先,加强对支农支牧、社会保障等财政投入大、事关民生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继续执行好专项资金审批备案和月报表制度,加大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的工作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其次,把对各单位财务收支检查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合起来,一方面检查各单位执行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报送情况,及时掌握各单位的财务收支运行情况,另一方面对会计账簿及档案的建立与管理、会计凭证等真实性进行严格检查,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资金运行和会计行为。三是认真做好20xx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对列入检查对象的多伦县第一中学、多伦县妇幼保健院、多伦县房地产管理局、裕泰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单位进行了检查。重点关注保障性住房的成本核算、土地取得、资金链条、分配管理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各企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管理制度、财务核算情况。为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优良的外部环境。四是继续开展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对各单位所有公务用车认真登记、审查核实,确保信息全面真实、及时报送,切实把公车治理工作做好,有效推进反腐败工作。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以“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主要经验及成效
我县的财政监督工作,主要采取依靠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与县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全局各股室都参与的大监督的模式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主要体现在:一是组织领导有力、各部门配合密切、监督质量提高。二是局领导重视,宣传培训到位,单位法制认识增强。20xx年我局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强化会计核算与监督,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检查和各种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作为财务中心工作之一,要求做到精细化,常态化监管。
通过上述措施,取得了明显的监督成效。例如以前做账、报账不及时的,现在大多能够及时做账和报表,不能按时报表的主动说明原因。检查发现账务处理不规范的,主动整改落实,不懂的主动向财政部门请教。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单位主动向财政部门咨询,建立完善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原始凭证不规范的,印制了规范的领款单,报销单等。资金拨付管理不规范的,健全了规范的拨付管理程序制度。未按规定任用会计人员的单位,也聘请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会计工作,财务会计工作面貌得到有效改善,财经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
五、明年工作要点
经过努力,我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和其他先进地区比还有不足之处:比如:会计队伍素质不高,人员不稳定。农村基层会计机构不够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随着农村机构改革和中央财政向农村倾斜,农村村级财务人员力量薄弱,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任务沉重,财政面临加强农村财务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的重任。财政监督干部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不够,缺少与先进地区的经验交流,财政监督水平有待提高。
(一)抓好财政法规的贯彻执行,逐步实现财政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规,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财政监督职责,加大财政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主动探索和建立科学的财政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增收节支、保障政策执行、维护财经秩序、提供决策参考等方面的重大作用。加强财政法规的学习教育,制定切合实际的财政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规范监督检查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财政监督质量和财政执法水平。
(二)抓好日常财政监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证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是财政监督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围绕财政管理工作重点,对税收征管质量、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政府采购行为、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及财政票据的领报缴销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对财政预算的执行实行跟踪反馈制度,落实财监机构对有关财政拨款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年度审核制度。加强对近年来县财政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财政管理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抓好财政专项检查,着力解决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要安排对一些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重要非税收入缴纳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以强化灾后恢复重新构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为重点,实现对救灾资金的全程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组织对“三农”、社保、教育、卫生、灾后重新构建、扩大内需、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等关系民生的重大支出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继续清理整顿治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卡号,建立健全“小金库”专项治理长效机制。深入贯彻《会计法》,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严厉打击会计造假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重点查纠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薄弱、随意处置国有资产、账外资产以及资产流失的问题。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严肃查处截流、坐支、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适时开展重大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和财政绩效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严肃财经纪律。
(四)抓好财政内部监督,正确履行财政源头治理和反腐败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完善对镇财政考核督察和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稽核制度,加强财政系统内部纪检监察工作,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推行政务公开,落实首问责任制,建立健全财政部门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实施办法,保持财政干部廉洁从政、依法理财。主动完成县委、政府分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正确履行财政源头治理工作职责,深入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做好盟财政局、县、安排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