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舞弊学校通告(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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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舞弊学校通告 篇1
1305班,在5月23日政治考试期间,翻看政治参考书。
对于该同学在考试期间的作弊行为,年级部根据«年级部考试管理条例»做出以下处分决定:
XX同学被扣除本科目20分,个人量化考核分5分。
高一年级部
201X-05-23
考试舞弊学校通告 篇2
兹有广东xx学院商学院201X级商务英语1班的XX同学在期末英语考试过程中作弊,监考老师按规定没收了试卷,非但不服,还与监考老师发生争执,并侮辱监考老师。该同学未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试,其行为属于明知故犯,目无师长,严重影响学校相关管理纪律。
为严肃规范学风,警戒他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经教务处研究决定,给予XX同学全校通报批评处分。
希望全校学生以此为戒!在学校中严格遵照规定考试,如再发生类似现象,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xx学院XX学院
xx年xx月xx日
考试舞弊学校通告 篇3
关于XX同学考试作弊的通报
(学号:201X540285),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1X级(化工应201X-01班)学生。201X年3月28日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B语言)考试中, 该生违反考场规则,在考试时间内使用通讯设备。
根据《XX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八款规定,该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做出。
特此通报
XX科技学院
教务处
201X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