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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查通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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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查通告(精选3篇)

食品检查通告 篇1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会议落实情况汇报

根据教育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设会议精神,及时召开校长、分管人员会议,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整改小组,20xx年9月16日对本校食堂安全进行了彻底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补救,进一步完善了卫生安全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食堂卫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为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师生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李耀辉。

二、检查情况伙房的食品卫生进行了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食堂营业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设施设备卫生及运转维护情况、食品采购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建立等情况,主要存在的问题:1.台帐建立不规范,索证落实不到位。进货查验及采购台帐记录不完整。2.餐用具消毒不到位。3.对储存的主副食品、调味品未进行登记挂牌。4.部分学校对储存的主副食品位进行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备餐厅环境差。5.食品卫生检查工作,要求各校要按照“存在问题即视为事故的要求”将责任前置。

三、采取措施1.健全食堂卫生设施。更新和改造炊事设备,使食堂功能齐全。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健全,各加工布局合理,周围环境整洁优美。2.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一是“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品管理制度,对食堂的全面工作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化。从人员、调入、设备、采购、加工等所有环节进行细化并狠抓落实。3.进一步加强食品采购、加工的管理。所有统一采购的食品(包括大米、面粉、肉类、食油、调味品等)都进行严格把关,加工程序合理,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4.加强各种设备的检查。对食堂配备的各类炊事机械、用电设备、电路开关、插座经常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5.加强食堂证照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体格检查,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食品检查通告 篇2

各村(社区)、机关有关科室、市镇有关单位:

为加强夏季高温天气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有效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根据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苏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以及苏州市**区食安委办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高温季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开展夏季高温季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制订检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各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大型聚餐场所、农村自办家宴、农家乐、临时从事餐饮服务单位以及3年内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收到投诉举报并查证属实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夏季高温季节监督检查,提高食堂、餐饮单位等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针对夏季微生物生长繁殖迅速易造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特点,将餐饮单位自制的凉菜、熟肉制品、饮料、食用冰、火锅底料、调味料和消毒后的餐饮具等作为重点检查项目,杜绝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落实防控食物中毒关键措施,消除集体食物中毒隐患,确保全镇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全镇夏季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检查范围与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

辖区内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大型聚餐场所、农村自办家宴、农家乐、临时从事餐饮服务单位以及3年内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收到投诉举报并查证属实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1.许可证、健康证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卫生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堂环境卫生情况。

2.食品原料管理。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肉品、豆制品、食用油脂、调味品的采购。

3.食品添加剂管理。食品添加剂的“五专”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集体食堂有无使用“亚硝酸盐”情况。

4.食品加工过程管理。膳食加工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规范,是否落实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等食物中毒防控措施,餐具是否消毒,食品留样制度是否落实等。

5.农村自办家宴管理。举办宴席场所的选址卫生管理要求、应具备的各类功能设施及卫生管理要求、食品采购及储存的卫生管理要求、操作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要求、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要求、食物中毒常识及防治措施等。

6.小区会所家宴管理。小区会所硬件功能设施是否完善,会所家宴的登记和指导工作及食品安全承诺书的签署情况。

7.企业食堂管理。围绕食堂卫生基础设施、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情况、环境卫生情况、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全面开展企业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2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20日—8月15日)

由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对辖区范围内属于本次整治范围内的整治对象,结合整治要求,迅速行动,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集中检查阶段(8月16日—8月20日)

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在检查范围内进行集中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到位。各村(社区)、单位要各负其责,对本村(社区)、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责。镇食安办将组织检查组深入各村(社区)、单位督察检查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活动。

(二)注重标本兼治,抓好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各相关部门在突出抓好整治重点的同时,要注意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强化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义务.

(三)努力打造声势,营造专项行动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报刊、网络的作用,打造声势,大力宣传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使之家喻户晓,正确引导消费。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食品、销售安全食品、使用安全食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坚持预防为主,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预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按照要求上报,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并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食品检查通告 篇3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丰都县分局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措施,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对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不断强化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保障监督覆盖率达100%,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通过检查,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改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设施,食品安全监管2 水平显著提高。

二、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了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专兼职责任人,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行政许可情况。是否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的问题,行政许可事项是否按规定及时变更和调整。(三)食堂环境卫生情况。食堂清洁是否保持良好,防蚊、蝇、鼠或其他有害昆虫的措施是否有效,通风排烟装置是否有效良好。(四)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五)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购进食品等原料是否进行了验收,食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储存食品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六)食堂清洗消毒情况。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人员是否掌握了基本技能,是否做好消毒记录,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要求。(七)食堂加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生熟是否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按规定留样等。

三、执法检查步骤3 本次检查从10月9日起,至10月30日前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自查阶段(10月9日至12日)。各单位根据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认真组织自查整改。(二)集中检查(10月13日至27日)。由县食药监局和县教委组成南北两岸两个执法检查组,对各学校的安全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监管严重不到位,执行法律法规较差的单位将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阶段(10月28日至30日)。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书面汇总并对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科学评估,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报县政府。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执法检查情况,开展技能培训。

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迎检各项工作。本次检查以查阅资料和查看现场为主,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积极排查整改不足,全力配合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二)各教管中心要作好统筹协调工作,主动加强与所在镇街经发办或安监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沟通衔接;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要借本次执法检查加强对各镇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指导,进一步明确其监管职责和手段,切实发挥现有监管体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