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通知【热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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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通知 篇1招生通知 篇2招生通知 篇3招生通知 篇4招生通知 篇5招生通知 篇6招生通知 篇7招生通知 篇8招生通知 篇9招生通知 篇10招生通知 篇11招生通知 篇12招生通知 篇13招生通知 篇14招生通知 篇15招生通知 篇16招生通知 篇17招生通知 篇1
尊敬的家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长安幼儿园的信任与关注!
根据幼儿园发展状况,结合幼儿园地理位置及办园规模,本着就近入园,让更多儿童享受优质、普惠学前教育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我园20xx年新生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范围
长期居住于长安幼儿园附近的幼儿(周村城区户口优先)。
具体如下:
20xx年秋季托班:
招生范围: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出生的幼儿)
招生人数:20人;
20xx年秋季小班:
招生范围: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招生人数:40人;
20xx年春季托班:
招生范围: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招生人数:30人。
二、预登记安排
时间:3月23日—24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3:30。
地点:幼儿园门厅内
要求:报名时请带上孩子并携带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等)。
三、录取顺序
1、招生范围内户口、房产一致的,遵循就近入园原则,额满为止。
2、招生范围内户口、房产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主,按照周村城区户口——周村农村户口——非周村户口的顺序,额满为止。
四、其他说明
1、3月27日开始按录取顺序确定入园幼儿,3月28日上午9点张贴录取名单。
2、如在录取顺序中出现符合条件人数多于招生人数时,将采取公平的方式进行录取。
3、请严格按照报名时间有序来园登记,不要提前排队,以免影响幼儿园正常秩序。
谢谢您的合作!
周村长安幼儿园
20xx年3月13日
招生通知 篇2
x学年x大学附属实验小学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请家长携孩子本人按时报名。
一、 入学年龄
x年9月1日至x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 招生范围
1、户籍(学区)范围:沧源路755弄(北欧丽景、京浦花园、三明花园)、沧源路655弄(金榜五期)、沧源路880弄;东川路865弄(好地坊)、东川路811弄(金榜六期)、景谷东路99弄(博士欣居)
2、x大学在编教工子女
3、本学区内持人才引进居住证且有房产的学生(证件号为CW9开头)
4、非本区户籍但持本学区房产证的学生(注:此类学生待以上3类学生安排好后视学额情况招收)
三、 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x年5月18日(周六);5月19日 (周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1:00~3:00
2、地点:德宏路2366号(本校内)
四、 报名须知
1.学区内学生报名时请家长带好户口簿及复印件(户口首页+父母亲页+小孩页)、《儿童预防接种证》(绿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白卡)、《入学告知书》及学生本人办理报名手续。
2.凡户口不在本学区内的交大子弟需凭父母的“交大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以上材料办理报名手续(无需入学告知书)。
3、持人才引进居住证的学生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居住证副联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及以上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4、非本区户籍但持房产证的学生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以上材料办理登记手续。
5、户籍变动和房产变动截止日期:x年3月31日。
附:招生咨询电话 张老师;学校网站:
x大学附属实验小学
x年5月3日
招生通知 篇3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中心幼儿园是一所由xx街道办事处举办的公办幼儿园,分为星辰园和星怡园。两园现有教职员工98名。其中专任教师58名,学前教育本科学历32名,具有一级和二级职称的教师26名。
本园几十年如一日始终以“追随孩子、悉心聆听、激发智慧、注视成长”为教学理念,以“微笑面对家长、精心呵护孩子、宽容对待同事、善于挑战自我”为园训,坚持打造本园的品牌。在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和支持下,幼儿园先后获得“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省市区“巾帼文明示范岗”、南通市“三八红旗集体”、南通市“情境教育实验幼儿园”、开发区“教育先进集体”等多项省市区荣誉称号;多名教师先后被评为“南通市先进个人”、“开发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开发区优秀班主任”等光荣称号。
二、招生范围、对象
1.具有xx户籍的适龄儿童。
2.幼儿户籍不在,但父(母)亲具有xx户籍且长期居住在xx街道的幼儿。
3.招收x年9月1日—x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三、招生人数
中心园和星怡园计划开设5个班,共招收150名幼儿。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x年6月3日
上午7:30--11:00 下午1:00--4:00
2.报名地点:xx街道星怡幼儿园内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报名注册时缴纳)
根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和南通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通价行【】127号的文件
1、保育教育费按照402元/生/月,每学期收取,合计x元/生。
2、服务性收费:两点一餐按照8元/天。
3、代收费:按照政府指导价,新生被褥220元/生。
六、招生其他事项
1.报名登记时请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预防接种证明(提前带儿童预防接种卡到xx社区服务中心办理)。
2.报名登记流程:取号(凡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5月24日开始可以到星怡门卫处领取6月3日的报名登记号)→填写信息→材料缴纳→审核→录取
3.如有名额空缺,6月7日招收区内有房产的,额满为止。
4.咨询电话:
逾期不登记,视放弃入本幼儿园处理
南通市中心幼儿园
x年5月18日
招生通知 篇4
儿童你好:
欢迎你到本片区入学。
我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家长、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父母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请于6月17、18日8:30—11:30、13:30—16:00,持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信息采集表》,带领儿童到我校确定入学片区或单一对应学校。儿童家长完成学校审核工作后,于6月18日18:00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按照已经划定的单一对应学校或入学片区上网填报志愿。
其他非本市户籍儿童的家长,请于6月17日8:00至18日18:00,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志愿,不需到校审核信息。
本片区内学校:(按照公布的顺序及学校名称填写)
审核时间
1.本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及范围内按北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儿童。 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2.本服务范围内父母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儿童。
1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审核要求
为了使审核工作有序进行,请本学校服务片内本市户籍儿童家长、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父母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按以上要求和安排到我校审核入学信息。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每周三下午1:30-4:30
草桥小学入学依序确定单校划片资格排序方案
第一顺序:儿童户口与父母房产地址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房屋产权全部归父母所有)
第二顺序:仅有父母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
(房屋产权全部归父母所有)
第三顺序:儿童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地址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
(需祖孙三代户口在一个户口簿上,且房屋产权全部归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
第四顺序: 仅有儿童的户口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
第五顺序:儿童父母的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非本市户籍儿童
(房房屋产权全部归父母所有)
第六顺序:部分房屋产权属于儿童父母的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
备注:
1、学校将依序确定单校划片资格;
2、同一顺序中,按户口或房产登记最晚的时间排序;
3、确定单校划片资格过程中如学位已满,请参与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4、最终解释权归本校。
在有学位的前提下按照以上排序方式进行录取,在招生过程中如学位已满,请参与多校划片。
招生通知 篇5
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
暑假即将来临,为了响应一些家长的要求与建议,希望幼儿在假期依然能有所学,有所收获。因此,我园特别举办快乐暑假班来丰富幼儿暑假生活,开发幼儿潜能,训练幼儿思维,陶冶幼儿情操,解决家长暑假期间托管幼儿的后顾之忧,时间为一个月。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名额有限
二、课程安排:
学前班(一年级强化训练班)识字速记、整合拼音、数学训练、智力游戏。
中大班(智力潜能训练班)快乐数学、阅读讲述、综合艺术。
托小班(常规才艺训练班)语言训练、综合艺术、学习常规训练。
三、课程时间:按幼儿园日常作息时间,课程安排合理紧凑。
四、接送时间:按幼儿园日常接送时间不变。
五、开课时间:7月4日(星期一)
六、招生对象:2.5—7周岁的幼儿。
七、招生电话:
工业区幼儿园
-6-12
招生通知 篇6
家长同志们:
你们好!
第四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现以开始,我校是沾河林业局唯一一所省极标准化小学。我校具有先进的教学设备,和谐宽松的学习环境,多年来深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我校还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特长团队培养(有舞蹈,电子琴,乒乓球,绘画,手工,演讲、田径)等,力求使更多的学生综合素质得到全面的培养,使学生的身心得到最佳调节和愉悦,让学生感受到四小不仅是他们成长的摇篮,而且也是他们幸福开心的乐园。
我校还高度重视对孩子智力的培养和开发,重视学生成绩的稳步提升,今年我校特安排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担任一年级班主任工作。所以第四小学将是您孩子成长的最佳学府,将一个多姿多彩的儿童乐园,将是一个家长和孩子都向往的地方。竭诚欢迎各位家长把您的孩子送到我校。
报名时间:x年4月2日——x年8月26日
报名地点:教导处(一楼西侧)
联系电话:
第四小学
招生通知 篇7
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使广大家长更清楚地了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各项程序和要求,方便家长做好幼儿入园报名工作,特将幼儿园x年秋季招生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生班级:托班
二、 招生年龄:20xx年9月1日后出生--20xx年9月1日前出生 的幼儿
三、 新村园、美境园招生地点:共青团路一村十二幢(台区实验幼儿园总部)
四、 招生工作流程:
1.预登记报名
3月3日上午8点整,在共青团路一村十二幢(台区实验幼儿园总部)进行新村园、美境园预登记报名工作,请家长携幼儿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前来预登记报名,届时发放预约登记号,登记报名幼儿信息,额满即止。
2.幼儿来园报名
3月29日上午8点半,凭预约登记号带幼儿到共青团路一村十二幢(台区实验幼儿园总部)报名,幼儿园了解幼儿基本情况。
3.公布新生名单
4月2日,园方电话通知家长,新村园、美境园门口张贴新生名单。
4.办理入园手续
4月7日上午9点开始,录取新生家长到共青团路一村十二幢(台区实验幼儿园总部)填写入园登记表,缴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候。
五、注意事项
1.由于适龄入园幼儿较多,请各位家长注意安全,按秩序做好报名登记工作。
2.请家长及时关注招生信息,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
3.新村园由于x年暑期有基建任务,故新村园x年秋季托班开学时间暂定为x年12月,准确日期以园方通知时间为准。
再一次感谢广大家长对台区实验幼儿园的信任和选择,我们将会以优异的保教质量回馈家长的厚爱!
台区实验幼儿园
招生通知 篇8
幼儿园招生即将开始,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幼儿家长,请于3月8日—3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幼儿园将报名数据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和确定录取方案及名单。
1、网上报名时间
3月8日8:00至3月10日22:00幼儿园开通网上报名系统,家长在网上进行报名登记。
2、网上报名幼儿年龄范围及户籍要求
(1)事编二代子女: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2)事编三代子女: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清华园户籍
3、网上报名程序
家长进入幼儿园网站,点击“招生报名”栏目,进入“幼儿园新生入学报名”系统,家长注册登录后详细填写报名信息。
4、提示与说明
(1)因今年仍然是报名高峰年,请家长按时为幼儿进行网上登记报名,逾期报名只能视当时名额情况确定能否插班。
(2)为避免因信息填写有误造成幼儿无法顺利入园,请您在网上登记报名时准确详细地填写每一项信息。
(3)请家长务必记住网上报名时用户名和密码,以便能够顺利在网上及时查询幼儿录取情况。
(4)对录取幼儿,幼儿园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家长办理各项报名手续。
(5)现场报名当天家长需要提交以下材料:①家长本校工作证原件(三代子女提交祖父母全民事编工作证或离退休证);②幼儿出生证原件;③幼儿户口薄原件;④以幼儿名字办理的北京银行卡复印件;⑤海淀区适龄儿童信息采集表
(6)中班与大班的新生为插班生,能否录取需依据届时幼儿总体数量情况再确定。
(7)博士后办理出站时其子女须同时办理退园,即将办理博士后出站的教职工慎重选择,以免因不能及时为孩子找到新园所带来困扰和不便。
此通知请各院系单位办公室同志转达需要入托子女家长,谢谢!
清华洁华幼儿园
20xx年2月28日
招生通知 篇9
春季招生通知
尊敬的各位家长:
近期已有家长到园或打电话来咨询春季(下学期)幼儿入园预定名额事宜。为了让您的宝宝在20xx年春季能顺利进入我园就读,经研究决定,20xx年春季提前下达招生计划,春季计划招收2一6岁幼儿160名。报名工作于11月1日开始,在11月1日至27日之间报名的均有优惠!
具体预定报名要求如下:
1、 凡在我园就读的幼儿,家长介绍新来幼儿来报名预交下学期预留名额费的,该幼儿家长与新来幼儿家长均享受本期预交500元,下期抵800元优惠。
2、 新报名幼儿家长能联系在园幼儿家长一起来预定下期名额的,同样享受本期预交500元,下期抵800元优惠。
3、 新报名幼儿家长两家以上相约团体报名的,也可享受交500元抵800元优惠。
特别提示:我园每学期招生名额限定,按先后顺序报满即止,家长看到通知后请相互转告。(最终解释权归xx幼儿园)
幼儿园招生办电话:x老师
招生通知 篇10
通知:
x幼儿园装修一新,欢迎你的孩子来校就读!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我校X年秋季开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均属今年一年级招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本校周边适龄儿童,不限户口性质,不限户口区域,就近入学。
三、招生计划:
实行小班教学,按照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准备招收一年级两个班,每班50人,额满为止。
四、招生时间、地点:
8月30日招生处登记报名。
上午:8:30——11:00 下午:2:00——4:30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请带齐户口本,户口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登记处登记,逐栏如实填写登记表。
六、上课时间:
9月1日上午8:00到校上课。
x幼儿园
20xx年8月23日
招生通知 篇11
一、招生对象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人户分离本区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及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二、网上登记信息采集、现场确认日期
1、适龄儿童网上登记、确认时间:4月11日~4月30日
2、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4月27日
3、民办小学面谈时间:5月9日
4、公办小学现场验证时间:5月23日~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
三、适龄儿童网上信息登记确认流程
1、本次小学招生启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采用“网上登记、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的办法,实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民办小学网上报名等办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招生入学工作。
2、4月11日~4月30日为全市“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放登记时间,适龄儿童必须在此时段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完成信息登记、确认。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就读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登记表,完成信息登记、确认;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在我区指定时间、地点(见表1)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登记表,完成信息登记、确认。
3、监护人需仔细核对登记表所提供的各项内容,如果发现其中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及时与登记表发放点取得联系。登记表中灰色部分的信息无法更改,如有错误,请至公安或人保部门更改,并带好相关更正证明在我区指定时间、地点(见表1)进行修改。
招生通知 篇12
各学院、部门:
根据上级主管的有关招生工作要求和学校意见,现就我校幼儿园20xx年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托班: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2、小班: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报名时间:
5月15日(周一上午8:30--下午4:00)
5月16日(周二上午8:30--下午4:00)
三、报名地址:
杭州师范大学幼儿园(教工路142号)
(因停车紧张,建议家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四、报名要求:
1、现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幼儿园招生报名表》。务必在报名表上注明具体信息(如学院、部门等),由幼儿园将名单汇总后统一提交人事处审核。
2、幼儿面试。
3、家长需提供家庭户口本或幼儿出生证明
希望各学院、部门负责通知相关教职工,配合校幼儿园做好本次招生工作。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
杭州师范大学幼儿园
20xx年5月2日
招生通知 篇13
集团后勤公司幼儿园定于20xx年7月22日进行年度招生。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
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集团公司职工子女。
二、报名时间:
20xx年7月22日上午8:30开始,额满为止,过期不予办理。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带幼儿及幼儿预防接种证、户口本、职工工作证或企业年金对账单。如一家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还需要携带结婚证及幼儿出生证明。
四、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第二幼儿园海滨路8号:30**129
第四幼儿园新开里小区:30**728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7月12日
招生通知 篇14
按照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的要求,今年市区幼儿将继续按照户口划片报名入园。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我园将优先招收本校职工子女和校友子女入园(不受户口划片影响),在此基础上六月上旬再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外公开招生,现将x年幼儿园优先批次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范围:我校事业编制职工子女、人事处认定人才派遣职工子女、后勤集团企业编制职工子女、事业编制职工第三代子女、校内各部门合作单位职工子女,出生于x年9月1日----x年8月31日的健康幼儿。
二、报名时间:x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
三、报名办法:幼儿家长(限1名,不得携带幼儿)携带本人身份证、海大教工卡、户口簿(全册)、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及预收费,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四、友情提示:
1、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者视为放弃名额。
2、报名期间需出差的教职工可在4月17日前与幼儿园预约其他报名时间。
3、报名时不需要体检结果,待正式入园时,再根据幼儿园的要求进行体检。
4、新调入或出国回校的职工子女(其他年龄段),可前来报名插班入园。
幼儿园地点:香港东路23号海洋大学浮山校区内
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幼儿园
x年4月15日
招生通知 篇15
各县(区)教育局,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办),市直有关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规范市城区(含县城驻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现就做好x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具有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学区就近入学。教育行政部门在保持学校招生范围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可根据当年城区学校招生规模和适龄人口变化对学校招生范围作适当调整。
(二)坚持常住人口居民子女入学户籍与居住地相统一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须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相统一。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当年招生意见、招生计划、日程安排、咨询及监督电话等要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
(四)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
(五)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实验学校的招生范围是:黄河二路以北,黄河十二路以南,新立河以西,渤海十八路以东。北镇中学初中部招生范围由滨城区教育局划定。其他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分别由属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
二、招生报名资格和条件
x年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x年8月31日前出生);初中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本文件“招生工作原则”规定的小学毕业生。
(一)常住居民子女
1.一般常住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报名需提供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明(法定监护人须拥有全部产权),申请就读小学的还应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户口及居住地点一致,且父母为户口户主。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有多处住所,以实际居住且房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的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3)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少年儿童,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至今未迁移过);④孤儿。
(4)城区新建且没有划定学区的小区(已入住)居民子女入学,由开发商持政府批复文件,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票据(需经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及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入学必备的其他手续,于6月底前到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集体办理本小区居民子女入学划片申请手续。小区内二期工程等新建楼房居民子女入学,申请手续参照本款执行。
因实际居住地搬迁,购买其他新建住房,房产证未能办理的,可以新居住地作为确定服务学校的依据,但需提供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房产信息查询证明、交全款票据、单位证明、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并经核实确实符合常住条件。
购买二手房的,应有房产证,实际居住,且过户一年以上(以房产证和过户契税时间为准)。房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并提供原住户适龄儿童少年上学情况的证明或户口薄。二手房过户不足一年,或者户籍迁移迟于6月30日的,回原户籍迁出地入学。
(5)为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广大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减少适龄儿童少年上学的安全隐患,同一房产(住所)在一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台华侨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或按有关政策安排入学。针对旧城改造、城区拆迁,市、县(区)两级政府就一定区域特殊情况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做出特殊规定或者安排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城区租房落户人员子女。
依照现有户籍政策落为城区常住户口的,其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到服务区学校入学。若房主适龄子女仍以此房为依据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则租房落户人员子女暂不能以此住房为依据申请子女在城区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到城区学校就学:
1.父母双方同时在城区合法经商1年以上(含1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1年以上的纳税凭证、合法经营场所权属证明。
父母双方在城区合法务工1年以上(含1年),须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劳务合同、就业登记证明、务工单位证明、1年以上的务工单位工资发放台帐等原始工资发放凭证,且有所在单位社会保险等一年以上。
2.子女随父母双方在城区居住1年以上(含1年)。提供城区内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明或房管部门备案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原籍户口簿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及随迁子女1年以上的居住证。
3.户口所在地不具备监护和入学条件。提供流出地所在村居出具的父母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户口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并加盖流出地乡镇政府和户口所在地应就读学校公章。
4.流出地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均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提供符合流出地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流出地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均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材料。
以上非常住人口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确定的集中报名点)为子女办理报名手续,填写《x年xx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见附件5),经审查合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三、招生工作程序
招生工作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6月底前,完成适龄儿童少年摸底排查以及《x年xx市普通小学毕业生登记卡》(见附件2)填写、复核工作。
7月底前,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并通过学校书面告知服务区内各单位;小学毕业生登记卡分配至应就读初中学校,并将分配结果通过各小学通知学生。
8月中旬前,各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招生范围组织报名;《x年xx市普通小学招收新生花名册》(见附件3)须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科备案;《x年xx市普通初级中学招收新生花名册》(见附件4)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科审核;入学通知书必须在开学15日前发放到学生或其父母手中;各校录取的新生名单,要通过校务公开栏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学校应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与当地常住人口子女同等对待。
四、时间界定要求
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而无特别说明的,截止日期均为x年6月30日。
五、招生工作纪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随意招收择校生。学校在服务区域内招生任务完成后确有空余学位的,在教育行政部门监管和调控下,可用于招收服务区域外的学生。特殊情况需要借读的,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初中学校招收的规定范围以外的学生,不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统招生指标分配基数。
(三)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学校办学条件核定招生计划,控制新招生年级班额。学校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计划招收新生,不得随意增减招生计划。
(四)对当年招收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划分重点班、实验班。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执行当地党委、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引进人才以及军转干部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
(六)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严把新生注册资格关,切实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七)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的,一经查实,依法予以清退,并将弄虚作假情节通报学生父母所在单位及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后果由学生监护人自负。
附件.rar 附件:1.x年秋季xx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摸底调查表
2.x年xx市普通小学毕业生登记卡
3.x年xx市普通小学招收新生花名册
4.x年xx市普通初级中学招收新生花名册
5.x年xx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x年3月26日
招生通知 篇16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汉大学幼儿园秋季招生公告如下。
一、 招生对象:
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校内各类人员子女。校内各类人员包括:
(一)学校单职工、双职工(含附属医院教编、卫编专业技术岗位职工)的第一代子女;
(二)引进人才、师资博士后的第一代子女;
(三)出生半年内首户籍登记在武汉大学辖区(含教师小区)教职工户籍上的第二代子女;
(四)聘期内的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子女;
(五)全日制在读研博子女。
二、说明:
(一)聘期内的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子女入园,将根据本年度招生学位数综合考虑:
1.只招收20xx年12月31日以后终止合同的人员(不含附属医院卫编合同人员);
2.聘期内合同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连续在本岗位工作满1—2个聘期的重要技术岗位人员,以用人单位公函排序为准;
②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担任相当于副主任以上职务人员;
(二)前四类人员子女报名之后, 如有空余学位数,招收少量全日制在读研博子女。
三、报名资料:
(一)根据武昌区卫计委要求,请幼儿家长每周二、四上午带上保健手册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校医院工学部公共卫生科)办理入托儿童预防接种查验报告。
(二)幼儿资料:
户口薄、出生证明、幼儿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记录本)、近期一寸红底彩色登记照两张。
(三)***:
1.单、双职工(含附属医院教编、卫编专业技术岗位职工)第一代子女:职工工作证、校园卡、近1个月工资条复印件或网上打印工资明细,并加盖单位公章;
2、①人才引进子女:人才引进计划合同书原件、人事部证明、工作证、校园卡、近1个月工资条复印件或网上打印工资明细,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 师资博士后子女:人事部签发的博士后进站通知书、与二级单位签订的聘用协议或合同、校园卡;
3.教职工第二代子女:工作证、校园卡、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条或网上打印工资明细、户口薄;离退休职工的第二代子女:离退休证、加盖离退休处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资条或网上打印的工资明细、户口薄。
4.非事业编制人员子女:
(1)武汉大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学校指定派遣公司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人事部人才交流中心用工工作证明,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校园卡、近1个月工资单原件(武汉大学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人员工资表或武汉大学务派遣人员工资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市社保局网上下载工资流水明细;
5.在读全日制硕士、博士生子女:就读院、系、科研单位及研究生院或博士点开具的在读证明及学籍证明、专业及毕业时间,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报名时间:
1.单、双职工(含附属医院教编、卫编专业技术岗位职工)、引进人才、师资博士后第一代子女:20xx年6月20--21日上午8:30—11:30:
2.教职工第二代子女:20xx年6月22日上午8:30—11:30;
3.非事业编制、全日制在读研博子女:20xx年6月23日上午8:30—11:30。
要求:报名同时需带幼儿前来目测之后再进行验证登记。
武汉大学幼儿园
20xx年六月六日
招生通知 篇17
通知
我校20xx级小升初报名及预录等有关工作安排请家长本月下旬关注具体通知。其他任何途径发布的有关我校20xx小升初的信息均非学校发布,请家长莫信传言,以免上当受骗!
xx学校
20xx.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