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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宿舍管理制度【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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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选3篇)

女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

随着高考的临近和气温的逐步升高,为了让同学们的身心在紧张的学习竞争中得到放松和愉悦。我们正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女宿的纪律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女生宿舍开关门时间,未到开门时间不准进入宿舍,因病不能上课的学生,须有班主任的请假条,并在管理处登记,方可进入宿舍。

2、就寝时间不要晚归,也不要在午休时间到教室学习,张弛有度劳逸结合。

3、按时就寝,午休12:40晚寝10:30以后,不能讲闲话,吵闹,放音响,不要再随意走动、洗头、洗衣服等。更不能在宿舍里高声大叫或故意起哄。

4、午休和晚寝全体女生均不能私自离开宿舍,如有特殊情况,不在宿舍按时就寝的学生,须让班主任开请假条并加盖教学部章,由学生本人或室长将请假条交给所在楼层的宿管员手中。

5、所有宿舍的室长如实填写本室缺寝人员,并及时向宿管员反应,否则隐瞒虚报,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当月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6、按时起床,整理自己床铺,迅速洗涮,做好值日卫生。离开宿舍随手关灯,锁好室门。

7、从管理和安全方面,要求同学们不要在走廊、大厅、楼梯、洗漱间、楼层拐角处乱放水壶和餐具。

8、从管理和安全方面,要求同学们不要在阳台外面乱挂衣服,晾晒被子、鞋、拖把等。

9、在就寝时间,同学们不要在阳台闲聊、打手机、晾头发等,以免影响她人休息。

10、每晚熄灯后,同学们抓紧安静入睡,不要使用荧光灯继续学习,也不要坐在楼梯台阶上看书,以免影响精力和健康。

女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

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院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规定

1、人身安全

(1)学生宿舍内严禁焚烧纸张、杂物;严禁使用蜡烛、蚊香、酒精炉等明火设施;严禁使用电吹风、电饭锅、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功率在200w以上);禁止在公寓(宿舍)内自炊。

(2)在学生公寓(宿舍)内,学生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拆移照明、供电、通讯等设施。

(3)学生不准在公寓(宿舍)内吸烟,学生公寓(宿舍)内不准存放管制刀具、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放射性物质等有害、危险物品。

(4)学生十点半之前必须回到宿舍,不得在外过夜,如有特殊原因必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将假条存放至宿管值班室。十一点半准时熄灯休息,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5)在晚上就寝、休息时间和寝室无人的情况下,养成锁门关窗、切断电源等良好习惯。学生的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寝室内不要存放过量现金(限额100元/人以下);对搬出公寓(宿舍)的一切物品要经值班室核对登记。

(7)学生需增强消防意识,熟知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得破坏、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发生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尝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及时向宿管值班室、保卫处及宿管科汇报,必要时,及时拔打报警电话。

(8)学生进出公寓楼,必须刷卡进出,未带一卡通的需登记姓名、班级、宿舍,进出时间等。

(9)学生不得引带校外人员进入公寓(宿舍),禁止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留宿异性。学院原则上不准学生家长、亲朋在学生公寓留宿,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向系部申请,经宿管科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造成的安全事故等问题由申请人和留宿者本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0)来访客人须在宿管值班室登记,交押有效证件领取会客单后方可进入宿舍,会客结束取回所押证件。无特殊原因女性不允许进入男生宿舍楼,男性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楼(经宿管批准的工作人员除外)。无特殊原因,晚上熄灯就寝后,各宿舍禁止人员进出互访。

(11)为保证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利益及公寓的秩序,未经学生处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公寓楼内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从事经营活动或进行宣传活动。学生和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拒绝,一经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处和保卫处汇报。

2、财产安全

(1)学生在公寓(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带入带出宿舍时,须到宿管处登记,并自觉遵守国家和我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因违规用电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2)学生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本人必须妥善保管,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储物柜及时上锁,防止财物丢失。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宿管、保卫部门。

(3)宿舍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不许随便更换锁,不得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

二、会计系宿舍安全违纪处理条例

1、宿舍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全系通报批评。

(1)在室内,走廊无端大声喧哗,打球、高声放音响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2)在宿舍楼内乱张贴、乱刻画,污损宿舍或走廊墙面。

(3)私自调换门锁,拆搬床位、门窗。

(4)向窗外和楼道上乱倒污水、垃圾、剩饭剩菜;乱扔果壳,纸屑等杂物。

(5)在宿舍内从事租赁、修理,代售、代销等经营活动及其他收费性服务活动。

(6)宿舍夜间关门后,爬窗、翻门等进出宿舍。

(7)私自调换宿舍或将自己的床位转让或出租给他人使用。

(8)宿舍脏乱,卫生检查不合格并未及时整改。

(9)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

(10)在宿舍楼内吸烟。

(11)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12)擅自搬迁、拆换家具或其它公用设施。

(13)不按时熄灯休息,影响他人休息。

(14)无故迟归三次,一次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2、宿舍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没收有关物品外,给予警告处分。

(1)故意破坏家具、宣传栏等公共设施或挪公归私。

(2)浪费水电资源,情节严重。

(3)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包庇责任人或隐瞒事实真相,影响工作人员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5)以上未列明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

3、宿舍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没收有关物品外,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上报学院,视情节严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1)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具有放射性等物品,擅自使用消防器材,使用明火。

(2)宿舍内存放、使用违章电器(如使用电炉、电锅、电热杯、电热锅、电吹风、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饭煲、饮水机、应急灯、电烫斗以及未经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他电器设备等)。

(3)多次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在宿舍内打麻将、赌博或变相赌博。

(5)其他未列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

4、违反以上规定者,取消学生评选奖学金、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文明寝室等荣誉称号。

5、所有处分经确定将以文件形式在系部公示,通知相关人员,上报相关部门。

女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3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为了创造一个文明、整洁、有序的舍区环境,保证住校女生学习生活正常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一、安全保卫

1、男士(男家长、男老师、男同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没有管理员陪同的情况下进入女生寝室。

2、家长探访,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到寝室管理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其它闲杂人员不准入内。

3、不得留宿其他任何外来人员,包括其他宿舍的人员。

4、寝室大门定时开关,寝室关门时间学生不得进出。

5、养成随手关门的习惯,寝室钥匙应有专人保管,其它人不能私自配带,在上课和节假日期间,应有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6、下晚自习后住宿女生不准出校门,若有特殊情况,需报告管理员,由家长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后接回。

7、不准在舍区点蜡烛、生火,不准私接电线,不得使用任何电热器具。

8、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9、发现外人进入宿舍,应马上报告宿舍管理人员。

二、作息纪律

1、按时起床,整理床铺,迅速洗漱。

2、下晚自习速回到寝室,做好就寝准备工作后,就寝铃响,安静入睡。

3、必须在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

4、不得擅自离校住宿,因故需要外宿者,必须经过班主任同意、管理人员批准,家长允许。并在寝室管理员处登记,否则以不假外宿论处。

5、课间,不得在寝室逗留,特殊情况必须经班主任批准,并在寝室管理员处登记。

6、节假日期间,未经班主任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

7、每间寝室必须按学校要求,按时点名,寝室长、管理员签名落实。

三、文明风气

1、服从管理员和寝室长的教育和管理,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

2、生活态度严谨,与异性交往有礼节。除执行公务外不得进入男生寝室。

3、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随便结交社会青年。

4、同室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有共同的奋斗目标,气氛和谐。

5、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不攀比、不浪费,衣着得体大方。

6、加强寝室文化建设,不看不健康的书刊,不听不健康的歌曲,不带手机进寝室。多开展有意义的活动,

四、卫生管理

1、寝室排定卫生值日表,寝室卫生每天有人负责,

2、值日同学负责公共卫生,日常用品摆放,其它同学负责整理个人物品。

3、讲究个人卫生,勤洗勤换,不共享脸盆、毛巾等生活用品。

4、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得随意泼水,抛纸屑、扔果皮等。

5、保持厕所清洁。

6、不得向水池、便池倾倒杂物,以免下水道阻塞。

7、积极预防传染病,如有学生生病,室长应报告管理员或班主任,以便及时治疗。

五、公物使用

1、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不得弄污墙面,违者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3、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要及时关紧。

4、若发现公物损坏,应报告寝室管理员,视其损坏状况,究其原因,落实修理。

六、管理监督

1、学校统一安排宿舍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对住校生进行管理。

2、班主任、值周教师加强对寝室的管理与监督。

3、各寝室选寝室长一名,负责管理本寝室安全、卫生、纪律及其它事务。

4、每月评选一次“文明寝室”给予相应的奖励。

5、对违反管理条例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批评、教育、检查

(2)取消住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