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管理制度(汇总四篇)》
博物馆管理制度(精选4篇)
博物馆管理制度 篇1
(一)安全保卫的组织领导
一、博物馆建立由馆长牵头、以保卫科为骨干、其他科室人员共同参加的安全保卫领导组。
领导组暂由×人组成,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全馆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博物馆设保卫科,具体负责全馆的文物展品、展厅设施设备的安全,保证博物馆各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三、安全保卫领导组和保卫科要随时与文化艺术中心管理处保卫科联系,同时要取得城区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及消防部门等有关单位的支持和指导。
(二)安全保卫的主要职责
一、有秩序地组织游客进入展厅,维护展区正常秩序,监督游客文明参观,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二、保证各展厅全部文物展品及全部公共财物的绝对安全。
三、维护游客的正常秩序和人身安全。
四、维护博物馆全馆工作人员在正常情况下的人身安全。
五、在防盗、防火和防止各种事故的前提下,随时注意发现隐患,消灭隐患。
六、宣传安全知识,制定安全设施。
(三)保卫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热爱祖国,热爱本职工作。
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
二、乐于奉献,先公后私,关心群众,尊老爱幼,具有见义勇为的精神。
三、积极学习,勤劳朴实,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艰苦奋斗精神。
四、积极锻炼身体,具有一定的防卫技术本领和应急能力、应变能力。
(四)安全保卫的具体要求
一、保卫人员实行24小时当班,保卫科要安排好正常的轮休和因病、因事请假期间的当班人员,尤其要做好节假日的执勤安排。
二、保卫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班开门,闭馆后认真清查展厅的`展柜及锁子是否完好,并及时锁好馆门。
三、保卫人员必须随时检查各自负责的展厅、展区。
如发现展品丢失、损坏和其他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及时处理。
四、保卫人员应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服从保卫科统一调动。
特殊情况下,一声令下,保证召之即来。
五、保卫人员必须身着警服或工作服,必须特别注重仪表,保证严肃威武。
六、保卫人员对待游客必须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有问题耐心解答,必要时及时请示领导解决。
严禁同游客争吵,严禁顶撞游客,更不许顶走游客。
七、不断学习博物馆知识、文物旅游及消防等各项法规条例,增强法制观念。
(五)安全保卫的几项规定
一、安全保卫领导组每周至少突击检查一次,并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讨论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问题。
二、保卫科每日应巡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三、保卫人员向保卫科,保卫科向馆领导签定安全保卫责任书。
四、凡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现并排除重大隐患,避免重大事故,解决重大问题,做出重大贡献者,保卫科应及时报告馆领导,并由本馆向县以上有关部门报告,力争给予应有的表彰奖励。
博物馆管理制度 篇2
为规范呼玛县博物馆保洁工作,提高保洁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博物馆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馆领导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中如发现观众有吸烟、破坏公共设施、毁坏公共财物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当天行政总值班人员或带班领导。
7、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行政总值班人员或带班领导,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8、清洁工具和用品由保洁人员按需领用,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9、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博物馆管理制度 篇3
为了接待好重要客人,满足参观单位及观众个人的特殊参观需求,特制订本制度,由宣教部负责实施管理。
一、贵宾接待室对观众实行有偿服务,免费使用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市委、市府及文化局领导除外)。
二、宣教部讲解员要增强为观众服务的意识、树立本单位的良好形象,给观众创造一个宁静、舒适、优雅的参观、休闲环境。
三、宣教部列出值日轮流表,按轮流表做到接待室每天有专人负责,实行值日负责制,宣教部其他成员共同配合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及时处理。
四、轮流值日的讲解员必须始终保持接待室整洁,无污渍(每天一次清扫,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爽,摆设整齐,设施完好);保证被接待观众有茶水喝,有录像看,炎热及寒冷天能享受空调;组织好副部长级及以上领导留墨题词工作。
五、值日人员在做好接待服务的同时,应当按标准向观众收取接待室使用及服务费。对观众所需的`纪念物品有代销的责任,款项及时上缴。
六、值日人员在接待室接待的观众必须每次登记,按月统计。赠送纪念品必须有单位领导签字,发售的纪念品均应详细记录登记。
七、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用水,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八、本制度由宣教部负责解释。
博物馆管理制度 篇4
一、 博物馆对藏品负有科学管理、科学保护、整理研究、公开展出和提供使用(对社会主要是提供藏品资料、研究成果)的责任。保管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健全、帐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
二、 藏品保管是博物馆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业务工作,应由馆长分工负责领导。必须设立专门保管部门或配备专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并保持相对稳定。
三、 保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刻苦钻研业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对于接触有毒药品、尘埃的保管工作人员,应按照当地有关工种享受相应的劳动保护福利待遇。
四、 为保证藏品安全,进行科学研究或充分发挥藏品的.作用,文化部文物局可以调拨或借用全国文物系统所属各博物馆的藏品;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调拨或借用本行政区域内文物系统所属各博物馆的藏品,其中一级藏品的调拨、交换,须经文化部文物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