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实用3篇》
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通用3篇)
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 篇1
各乡(镇)综合文化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物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各乡(镇)文物保护工作,明确各乡(镇)的文物安全工作职责,预防、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制定如下管理责任制。
一、安全目标
不出重特大火灾事故;不出亡人和群伤事故;不出文物失窃案件;不发生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二、安全责任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综合文化站负责人是辖区内文物安全监管责任人,对辖区内文物尤其是文保单位担负监管责任。
三、安全要求
(一)层层分解落实安全责任制,把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村、每个文化协管员和相关岗位,防范事故发生。
(二)定期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文物及文保单位安全。
(三)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建立乡村文物管理领导小组。
(四)各村文化协管员为文物保护监管员,负责辖区内文物保护和文保单位日常监管工作。
(五)文物点修缮、维修等工程项目,应严格依照《文物法》有关规定进行报批。
(六)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主要负责人、安全使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七)建立事故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如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以最快速度逐级上报。
四、奖惩措施
建立考评制度,对综合文化站落实文物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进行考评。半年进行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年终进行考评。对责任制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追究责任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给予表彰奖励。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文化部、文物局等16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文物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物督发{20xx}7号)要求,为确保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特制定铜梁县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1、明确安全责任。不可移动文物使用单位(或使用人、所有人)是文物安全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使用人、所有人是本单位文物安全第一责任人。镇(街)对辖区内文物单位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
2、强化安全监管。一是高度重视。把文物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落实。二是完善“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物安全保护网络,增强防范能力、治理安全隐患。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沟通、协调公安、旅游、宗教、气象等部门,建立联合安全检查工作机制。四是加大执法检查、查处力度。督促、指导、配合当地文化执法部门加大文物执法巡查力度、查处危害文物安全的行为。五是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所有者、使用者、管理者建立文物安全制度,制定安全突发应急预案,完善安防设施设备。
3、开展培训演练。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文物安全工作人员素质和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4、改善安全设施。组织编制辖区内文物、安防工程方案,维护已有安全设施设备,在保持和巩固已达标成果的基础上,安防设施设备达标率逐年提升。
5、安全管理成效明显。所属行政区域内全年无文物建筑火灾事故;无文物保护单位被盗或被严重破坏案件。
6、继任人责任延续。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人继续履行。
二、考核每年年底,各镇(街)要针对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向县文广新局专题汇报。县文广新局根据汇报情况和检查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底工作奖评定范围。
三、奖惩县文广新局对各镇(街)完成责任目标情况进行通报,纳入政绩目标考核。
铜梁县文广新局:(盖章)
负责人:
巴川街道办事处文体服务中心:(盖章)
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文化大繁荣的指导精神,丰富我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制定如下目标责任书:
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科学发展观指导文化站各项工作;
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切实抓好对党的现行方针政策的宣传动员工作;
三、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文化事业年度目标任务;
四、积极举办科普知识讲座、开展群众乐于参加的文艺体育活动,使农牧民群众自我娱乐、自我教育,充分体现文化站的服务功能,完成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等;
五、积极协助县文化局完成西仓乡的文物普查工作,搜集整理零散文物及寺院文物资料,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六、积极协助县文化局完成我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每年必须挖掘1—2项(搜集映像资料),并将我乡的节庆赛事、民俗登记造册并上报县文化局;
七、具体指导和督促全乡及各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为群众提供电子文献的阅读和查阅等服务,要做好设备的管理及维护工作;
八、认真完成“农牧民书屋”的书籍及设备整理归档工作,每年开展4次图书活动月工作,并在我乡培训一名农牧民书屋管理员;
九、协助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做好乡、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十、认真完成县文化局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积极开展自身业务活动,开展重大文化活动,并做好接待群众、设备调试维护、书屋登记整理、环境卫生、值班安全等日常事务;
十一、积极协助县文化局开展“乡村舞台”建设及相关活动;
十二、每月向县文化局上报一期简报(工作开展情况);
十三、严格遵照文化站各项规章制度。
甲方:西仓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_____________
乙方:西仓乡文化站
负责人:_____________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