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汇总6篇)》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通用6篇)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篇1
项目负责人(甲方):
班组责任人(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作业内容(包括工作范围):
四、职责:
1、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2、质量: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办好交底签字。每道工序完工后由甲方施工员、质检员按国家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质量等级必须达到标准,保证交工。
3、安全:甲方安全员(或施工员)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办好交底签字,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安全必须列入首要问题重视,随时接受甲方和自行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纠错,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由己方自身因素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4、劳动管理:甲方定期召开乙方责任人文明施工安全教育会议。乙方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教育,搞好纪律、治安、消防、卫生和整洁的文明施工场地(包含生活区)。乙方严禁使用未满十六周岁童工和病、残及道德品质低劣的民工。一经查实乙方派专人送回,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费用结算与标准:
1、本工程按施工进度和实际完成作业量,按月或按阶段性结算,结算单须经施工员、材料员、项目经理签字审核后付的工程款,工程验收完毕后付工程结算总额的。
2、价款
3、发生借工,普工按20。00元,技工按25。00元计算。
4、乙方使用的工具由乙方自备、自管,费用由乙方负责。其他安全护具由乙方自备自带。
5、乙方在施工中浪费材料、损坏机具及返工损失材料,甲方要扣除相应费用。
6、乙方作业未完成施工范围内的内容,甲方在结算中扣减相应的费用。
7、乙方在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甲方要降低结算标准。
8、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擅自出场,甲方不予结算,作自动退场处理。
9、乙方人员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甲方按制度规定处以经济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10、未按图纸深度、宽度和准确度完成的及途中丢弃的甲方不予结算并扣损失费用。
六、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项目负责人:
班组责任人:
年月日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受甲方指派对 工地进行全面综合管理,待签定此责任书,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详细内容如下:
一、 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及项目的全面管理,协助公司与各施工班组签订劳动合同,并代表公司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行使管理权,所有工地工资,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由乙方签字,凭考勤表甲方统一发放,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停工、返工、客户投诉等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产生的费用。
二、 资料交底记要:乙方在收到甲方整套资料的情况下,如遗失或资料缺页需补充者则按市场价购买。乙方应详细记录施工日记,并认真填写《管理与控制手册》及其他相关的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将全部资料交回公司工程部(包括各分部分项验收单,竣工报告、施工联系单、电路图、管理与控制手册)。
三、 安全、文明施工内容:因乙方是甲方派出的对该工地全面负责的直接责任人,乙方需负责对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公司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则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及产生的费用。
四、工期的约定:此工地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并在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做好工程资料及表格上报工程部备案,并由乙方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甲方应予以配合。如拖延工期(含工程竣工决算),按“投标书”的约定进行处罚,如延误60天以上,甲方有权处理工程决算事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工艺流程:
1、水电系统必须单独施工必须做好隐藏工程的验收及资料整理工作,并提交水电竣工图一份。
2、油漆工程必须单独施工并做好施工现场的清洁和成品保护工作。
3、泥工工程成品完成必须对成品保护。
4、其余工程可由乙方按照规范要求及根据现场施工需要自行合理安排施工作业。
六、施工进度表:乙方根据制定的工程进度表及相关资料负责实施,做好计划、落实、调整工作,必须确保工程按计划要求保质保量的竣工(包括决算工作),报工程部备案。
七、经济指标考核:
1、乙方的经济指标必须控制在公司的内控标准以下,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
2、人工工资不得超过公司额定指标,遇特殊情况,乙方自行开工资单的由乙方在甲方的质保金中代发。
3、本工程合同价元,责任价元。
八、施工质量的约定:乙方应严格执行公司的规范和控制手册的各项指标,按受并配合公司质检人员现场检查工作。如质量不符合公司控制手册的指标及要求而造成返工的,质检人员要求乙方大面积返工,需经工程部、质检部及项目经理会审后确定。一切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现场文明施工状况的约定:乙方必须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有序,现场工作应着装统一,现场必须做到日落日清工作,如发现不达标者则公司管理人员有权现场开具罚单,并要求进行整改或停工整顿,由此引起的损失乙方承担。
十、协调的约定:乙方必须积极主动的协调和处理好施工中的各项工作的工和间的相关事宜,最终以书面的方式上报甲方工程部审签证。
十一、分项工程报验的约定:乙方在分项工程完工时必须进行自检,合格后提前通知甲方质检部、工程部、业主,组织分项工程验收,并做好整改工作。如未经验收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未经验收的工程停发人工工资及乙方的奖励金。工人工资必须事先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金额,凭单项验收单发放50%,凭整体验收合格后,收回工程决算款后发放至95%。如二次验收不合格,扣乙方责任金200元。
十二、工程款回收的约定:乙方确定收款日期,通知甲方财务人员一同收取,若乙方擅自收取工程款,作挪用公款处理,并没收乙方的全部保证金,情况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增加工程量,超过预算金额部分,凭联系单,利润部分甲乙双方各得50%,资金到位后增加金额予以立即兑现。若工程款未能按时收回,乙方有权对工地进行停工处理,并立即通知工程部及财务部,并由乙方负责追款,直到工程款到位为止,方可恢复施工。
十三、材料的进场约定:
1、乙方必须确保材料配送单的真实性,乙方擅自变更甲方规定的品牌,乙方除
负责本工程的直接损失外,甲方有权追罚原品牌的三倍价罚款,材料配送必须经工程部审批、盖章、备案。
2、所有材料单必须由项目经理填写,并立即进入工程成本并严格按投标书条款
执行,如因以上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核实材料款项,逾期止付的款项,乙方予以认可。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内控指标,遵守主材配送的原则,维护公司客户的正当权
益,强制性定点配送的材料为:电线、空开、水管、瓷片、板材、油漆、五金及定做的楼梯、橱柜。小批量的玻璃、大理石、花岗岩、钉、膨胀管、玻璃胶、挡水板、PVC线管、实木线条等可由乙方自行采购,费用在分部分项验收合格后,酌情以一次性报销。
十四、保修期的约定:乙方承诺负责在保修期内的各项维修工作,如不履行者甲方有权动用乙方的风险责任金、质保金对该工程进行维修。
十五、奖罚的条件约定:
1、乙方在确保工程质量、工期按期(以决算款全部收回日期为准)竣工的情况下,按“投标书”的约定,甲方在30天内兑现奖金。项目经理必须交纳20xx元以上的质保金,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可在质保金中扣除罚款,质保金积累数封顶为20xx0元,以后不再留取质保金,如离开公司,待最后一个工地验收交付一年期满后,无质量返修事项,一次性退回质保金。如质保金未交足甲方可在奖金中扣留。
2、合同工期(以决算款全部收回日期为准),如提前或延误工期,按装修合同第八条2、3项执行。
3、工程质量不达标,未按施工工艺规范施工的,未做好服务导致客户投诉提出更换项目经理的,工程部确定需要更换项目经理,资金一律不予发放,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标准,每查到一次,违规者罚50元。
5、若乙方(客户服务)工作未做到位,设诉到甲方的,经核实投诉有效后,发生一次扣100元。
6、工程增加项目:乙方必须编制工程联系单,并由业主签字认可,未编制增加工程联系单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收回的决算款低于合同款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7、工程量增加,客户签订工程联系单同意工期顺延的,工期按增加工程量幅度的一定比例给予顺延,顺延期不影响提前奖计提。
8、乙方编制好决算及诚信家装工程决算单,经业主签字后必须报工程部、财务部备案。若低于预算的决算书,乙方无权单独进行决策。
9、工程经验收合格后,达到内控投标书要求,收回工程款后,甲方在10天内无偿支付50%的考核差价。
十六、其他约定:本责任书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所签定的责任书,如在实施过程中乙方无法全部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则自愿接受公司的有关处理。
十七、在本协议期内,乙方应确保联络畅通。若无法联系,甲方作出的处理决定,乙方予以无条件接受。
十八、各项目经理承担的所有工程必须按签定的完工期限(包括收回全部工程款)的顺序与公司结账,如前合同未按规定期限完工决算的,本合同需待前合同完工决算才能决算。
十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篇3
文明施工责任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为贯彻《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及《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的规定,将我市建设成为中国西部创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实力最强的现代特大中心城市,创造更加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规范我市建设工地环境保护,提高建设工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达到“整洁、规范、安全、文明”的要求。为此,我们保证做到:
一、在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基础设施工时必须打围作业、封闭施工。围墙、围挡必须符合《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与卫生)》和《成都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设施图例》、《成都市建筑工程文明设施参考图例》的要求,做到标准化、景观化。
二、施工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有明确划分,各区之间应在地面设置黄线。
三、施工现场应采用防锈铁花大门,“五牌一图”设置规范,监督电话和管理人员照片齐全,标识系统完整。
四、施工现场进出口应按要求设置冲洗设施,配备专职保洁员,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
五、施工现场渣土运输必须选择取得“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用证”的货运车辆,运输中要封闭严密,严禁撒漏。
六、施工现场进出口地坪与场内主要道路应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应小于200毫米,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应小于80毫米;路面应平整、不积水,并保持施工期间的路面完整。
七、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应进行了绿化、硬化或覆盖;料具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有防雨、防锈、防潮及排水等措施;各种材料按总平面图统一布置,并且分类堆码整齐,设置明显标牌、标识,书写规范准确。
八、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提倡使用商品砂浆;现场设置的砂浆搅拌棚必须按规定设置并经审批。
九、施工作业区应有防止尘土飞扬、泥浆撒漏、污水外流、车辆带泥出场等有效措施,遇有四级以上大风或异常天气时停止施工。
十、施工现场内及周边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清理建筑垃圾时应使用封闭方式进行,不高空抛撤建筑垃圾,清扫施工作业场地应采用湿法作业。
十一、施工单位对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经许可进行夜间施工作业时,可采取柔性吸音隔声屏、低噪声振动棒等有效措施降噪,做到不噪音扰民。
十二、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应加强管理,必须符合《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的要求。
十三、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标准的民工夜校和民工浴室。
十四、施工现场应按相关标准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人员。
十五、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对于没有履行上述承诺的,愿接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检查监督单位(盖章):
签订责任书日期:
年 月 工程负责人(签字): 工程负责人(签字):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篇4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甲方:重庆市智睿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永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 安全文明施工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乙方承接的工程 施工质量和安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 安全文明施工内容:
1、乙方进场后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乙方应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进场施工前,乙方应对其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人员持证上岗;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乙方施工队负责人或临时班、组长是施工队伍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同时乙方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定现场安全员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及技术措施。
5、乙方应在指定工作范围和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违章作业和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如乙方有违章行为或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应设围挡做封闭处理,围挡上挂设照明灯,引导夜间车辆行人出行;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白承担。
7、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项目部、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岗位员工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
8、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设立现场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工作地点的临近带电部位,要设有专人监护。
(2)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施工证,工人必须佩带安全帽,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防止发生物体打击,高空物体坠落事故,统一着装,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
(3) 施工机器进出场或在场内作业应遵守相关规定,注意安全;施工人员场内作业或场外活动应注意交通安全;车辆进场应降低车速,应不大于15km/h;需要断路施工时,应设隔离措施,并须有专人引导,施工用料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堆乱放。
(4) 施工过程中如需变压器高低压过线穿越作业,应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并向供电部门办理停电手续,施工前必须按操作规程对高低压线路进行安全验电和对变压器设备做接地处理后,方可施工;施工结束后,必须撤除接地装置。
(5) 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配置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应经常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6) 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认真检查其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
(7) 电气焊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应具备一定水平的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8) 搬运梯子和长物时,必须放倒搬运,防止触碰带电设备。
(9) 在进行通信管道施工过程中,应主动认真了解施工区域其他管线的现状,谨慎、细心施工,防止开挖时损坏其他管线单位原有管道及线路,若造成一切安全事故及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10) 进入旧有管线检查井工作时,应注意通风防止缺氧及有毒气体对人员造成影响或事故。在电缆通道内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工具受潮造成漏电的措施,须做好消防措施。
(11) 乙方应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颁布的《卫生防疫法》,做好预防非典、 防禽流感等传染病,保证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12) 乙方在雨季应做好防汛工作,夏季应做好防暑降温,冬季采取冬施措施,保证生产人员健康安全,保证工程质量。
9、乙方每个施工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出具证明。对于高危职业工种还应购买保额40万以上人生意外保险。
10、其它额外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重庆市智睿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重庆永和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篇5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为贯彻《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及《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的规定,将我市建设成为中国西部创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实力最强的现代特大中心城市,创造更加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规范我市建设工地环境保护,提高建设工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达到“整洁、规范、安全、文明”的要求。为此,我们保证做到:
一、在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基础设施工时必须打围作业、封闭施工。围墙、围挡必须符合《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与卫生)》和《成都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设施图例》、《成都市建筑工程文明设施参考图例》的要求,做到标准化、景观化。
二、施工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有明确划分,各区之间应在地面设置黄线。
三、施工现场应采用防锈铁花大门,“五牌一图”设置规范,监督电话和管理人员照片齐全,标识系统完整。
四、施工现场进出口应按要求设置冲洗设施,配备专职保洁员,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
五、施工现场渣土运输必须选择取得“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用证”的货运车辆,运输中要封闭严密,严禁撒漏。
六、施工现场进出口地坪与场内主要道路应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应小于200毫米,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应小于80毫米;路面应平整、不积水,并保持施工期间的路面完整。
七、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应进行了绿化、硬化或覆盖;料具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有防雨、防锈、防潮及排水等措施;各种材料按总平面图统一布置,并且分类堆码整齐,设置明显标牌、标识,书写规范准确。
八、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提倡使用商品砂浆;现场设置的砂浆搅拌棚必须按规定设置并经审批。
九、施工作业区应有防止尘土飞扬、泥浆撒漏、污水外流、车辆带泥出场等有效措施,遇有四级以上大风或异常天气时停止施工。
十、施工现场内及周边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清理建筑垃圾时应使用封闭方式进行,不高空抛撤建筑垃圾,清扫施工作业场地应采用湿法作业。
十一、施工单位对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经许可进行夜间施工作业时,可采取柔性吸音隔声屏、低噪声振动棒等有效措施降噪,做到不噪音扰民。
十二、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应加强管理,必须符合《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的要求。
十三、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标准的民工夜校和民工浴室。
十四、施工现场应按相关标准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人员。
十五、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对于没有履行上述承诺的,愿接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检查监督单位(盖章):
签订责任书日期:
工程负责人(签字):
工程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篇6
总包方:
分包方:
依照国家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和云南省、中建总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规定,就本项工程施工生产中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 北京市文明工地、安全生产优秀项目。
2. 北京市消防局的消防工作先进项目。
3. 对工程项目实行环境保护管理,达到ISO14000的有关标准。
第二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指标
1. 无死亡事故发生。
2. 无重伤事故发生。
3. 不发生重大机械事故。
4. 不发生火灾事故。
5. 不发生急性中毒事件。
6. 不发生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等扰民事件。
第三条:总包方的职责
1. 总包方负责建立各分包参加的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制定明确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布置、检查、评价、总结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实施奖罚。
2.总包方负责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分包方进入现场施工前,并必须对分包方进行安全总交底
3.总包方有权监督分包方对施工人员进行的各种安全教育,并对教育效果进行检查、评价。
4.总包方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按分包作业区域划分分包文明施工责任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
5.总包方管理人员严禁违章指挥,发现分包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工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
6.总包方有权对分包方的作业区域进行检查,对于重大隐患,严重违章的有罚款的权力。
7.由总包方负责关系社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宜,统一协调对外关系。
8.由总包协调各项公用安全实施及施工区域管理,减少交叉施工干扰。
9.总包方负责制定项目环保措施计划,成立项目环保保证体系,全面领导项目环保管理工作。
10.总包方负责环保责任区域的划分,并提出废弃物、噪声、扬尘、污水处理等控制措施、处理办法。
11.总包方负责项目环保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指令。对重大隐患、严重违章的有罚款权力。
12.责任书内容:总包方负责召开项目环保管理工作会议,对环保相关工作进行对外协调工作。
第四条:分包方的职责
1.分包方若承包本工程项目,组织施工前必须向总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出具相应登记资质证书和有效的《省、直辖市施工企业(队)安全资格认可证书》,否则不得承包工程。
2.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总包方的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自身队伍的安全管理机构和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自觉遵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以下制度:
(1) 安全培训教育认证制度
a) 分包方单位经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及年审考核,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 b) 分包方新工人入场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办理《安全生产上岗证》,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省、直辖市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分包单位人员需要变化时,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2)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a) 总包方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在总包方的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项目(或单项作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需经总包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变更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b) 依据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分包必须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组长班前安全交底制度。
c) 分包方若使用总包或其它分包方的安全设备,分包方若必须按规定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需经总包方验收合格后,办理书面验收手续,方可施工。验收手续须建档存查。
(3) 安全检查制度
A. 分包方负责施工区的安全防护,接受总包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检查和奖罚。
B. 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检、班自检,实行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整改消项制度。
a) 分包方要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执行,及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确保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b) 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并要求工人按规定使用。
c) 分包方对总包方提出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对照整改通知单及时按要求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时间,按时整改。如不能按要求整改完毕,分包方必须停止施工,否则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d) 分包方的施工人员有权制止各种违章指挥,有权停止冒险作业,并有权向上级安全部门及时反映、汇报。
e) 分包方负责其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并对办公室、宿舍、食堂加强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
(4)严格执行云南省文明工地和环境保护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履行现场文明职工公约的有关规定。
3.分包方成立文明施工、环保领导小组,并严格执行项目环保工作规定。
4.生活、施工过程中分包方重点对施工扬尘、噪音、水污染以及废弃物的分类处理,做好各项工作的日检,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5.分包方负责制定本责任区域内的环保工作管理办法,并保证该办法的落实,达到云南省(地区)环保有关标准。
6.分包方负责向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工作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
7.分包方服从总包方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参加每周的环保工作联合检查,并按要求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条:分包在施工期间使用的总包方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器具或分包方自备的机械设备,如发生分包单位互相使用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物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要进行必要检验,借入方一经验收使用后,则负责借入物的安全使用、损坏、遗失、赔偿等责任。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非分包方设立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防器材设备以及安全标识不得擅自拆卸、毁坏、改作别用或变更位置。凡因施工需要作相应变动的必须报总包方协调处理。
第七条.若分包方在施工中与其它施工单位相互干扰或发生立体交叉作业,危及安全时,亦可委托总包协调处理,分包应自觉服从和配合总包方统一调度和安排。
第八条.分包单位自备大型吊装设备,必须在省市建委注册,经省市劳动局检验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分包方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超重、超长、超高等到吊装作业时,需在作业点的四周拉警线、设警戒牌并派专人负责监护,必要时可通知总包方协助和配合。
第九条.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毒、防冻、防暴等制度。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电焊、气焊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职工宿舍、办公室及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煤炉等取暖;若冬季施工必须使用明火,应加强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十条.分包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和架空线路的保护,不得随意挖掘打桩,不得随意向上(下)抛扔物件。如因分包的原因造成地下管线及高低压和架空线路损坏的,分包方负责全部损失费用。如遇到类似情况应及时向总包有关部门联系,并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后,应自觉按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的施工证明,向当地劳动局办理有关手续和向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并向总包进行施工人员登记在册,办理《现场出入证》(分包承担成本费),严禁使用童年工、未成年人、老龄人,低智商及伤病残等人员。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在工作时间和从事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人员伤亡,要立即逐级上报。发生事故后,分包单位要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总包方报告,并积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的设备设施,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第十三条.分包要严格履行协议的内容,因疏忽管理或制度措施不落实,导致各种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及伤亡指标由分包方承担,每起死亡或重伤事故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按5—10万元/起支付罚金。死亡、重伤事故的家属安抚及后事处理工作由死者、重伤所在单位负责。
第十四条.总包方要对安全管理出现纰漏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分包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甚至不服从管理的分包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由分包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分包方不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协议分包方职责组织施工,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总包方有权加罚分包方。
第十六条.本协议规定内容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终止后即告终止。
第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与分包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 分包方:
负责人: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