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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使用证明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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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使用证明书(精选3篇)

场所使用证明书 篇1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拟申请设立(变更)的 (企业或个体户名称),住所(经营场所)地址在 (详细门牌号码),共有使用面积 平方米, (企业或个体工商房名称)对该场所具有使用权,可作为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住所(经营场所)。

以上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系 所有。 (注:该证明仅供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之用)

拟申请设立人签字(盖章)

证明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场所使用证明书 篇2

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拟申请设立湖北博鑫土地矿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址在恩施市施州大道246号施州富苑406室,共有使用面积108平方米。

以上住所所有权系杨军个人所有,属有偿使用,使用期限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1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产权证明

附件2:租房协议书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 证明单位: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所使用证明书 篇3

兹有位于铺,我司同意将该建筑物免租提供给作为该商会办公场所使用,面积x平方米,免租期限由即日起至x日。其它相关费用缴交详见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署的租赁协议(商铺无偿使用合同)。

特此证明。

xx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