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司法鉴定(汇编3篇)》
个人委托司法鉴定(精选3篇)
个人委托司法鉴定 篇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律师
受委托人:司法部中心
委托事项:
兹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__________与_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合同》第二页上"__________"二字是否是__________本人所写进行鉴定。
委托理由:
__________与__________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对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合同》上的是否__________本人亲笔签署发生争议,故请求贵中心依据有关检材和样本进行鉴定。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个人委托司法鉴定 篇2
一、抓好主线,认真开展教育。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活动,配合协助做好一些教育活动的辅助性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若干意见》。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最高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发布后,相继制定的完善了《某某市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某某市人民法院构建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计划》,将《实施纲要》和《若干意见》规定的有关内容充实到责任制考核办法中,加大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力度。在工作计划的制定中,我们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确定职责,严格制度,强化监督,便于操作”为指导思想,以“紧紧围绕‘四不为机制这一核心,将教育、制度、监督各项任务具体进行分解,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将着力点放在制度建设上,将工作重点放在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制约上。
三、突出重点,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和制约。
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公正与效率”主题的实现,始终是我院反腐倡谦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认真落实最高院“四项制度”,完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审判、执行案件时,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避免因此可能产生的不公、不廉的因素。今年,某一当事人反映一审判人员未按法律规定,与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并怀疑与对方当事人私下接触,接举报后,我院即对该案件进行调查,查实来信反映的情况虽有夸大之词,但也反映了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确也存在工作不细,规范意识不强的问题,庭里以此案为鉴,进行讨论后,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决定该审判人员作出回避,由其他审判员进行审理。按时做好各类纪检报表的统计、报送、上情下达工作。认真执行拒礼拒贿登记报告、离任审计等制度。全年,共上交市纪委礼金元、礼卡计价值元;拒礼拒贿计人次,合计金额元。院长调任后,已进行了离任审计。开展每年度领导干部述廉评廉、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对中层干部的述职述廉工作已作出布置。加强对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监督,严格按照本院《拍卖机构工作考核细则》、《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实现统一管理的规定》执行,做到程序公正、公开、透明。确保监督的到位和监督的实效。
四、加强与人大的联络、沟通。
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确保监督工作规范化、日常化。一是建立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向人大会报备制度,对本院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情况以及上级法院的重要会议精神等,坚持定期向人在会汇报,以便人大随时了解和掌握法院工作情况,从宏观上监督、支持法院工作。本是多形式、多渠道接受监督,加强联络。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监督执行次,共人次。三是认真配合市人大会对我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开展司法评议,先后召开部分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走访调查。
个人委托司法鉴定 篇3
申请人:广州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
法定代表人:小明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委托相关机构就张三提供的劳动合同上加盖的印章的真实性作出司法鉴定,从而确定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并追究其伪造公司印章及其合同的法律责任。
申请理由:
张三于20xx年7月30日至
20xx年3月19日在申请人公司任业务经理职,其在职期间不能胜任该职工作,无法完成申请人交付的工作任务,还以联系业务为借口,通过欺骗的方式借支各项费用,总额为7400元。张三在职期间不但没有为公司创造利益,反而因其各种不负责任的言行给公司抹黑,造成申请人客户流失,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于20xx年3月19日依法解除了与张三的劳动关系,经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争议委员会裁决(案号:穗番劳仲字(20xx)第153号)后,申请人诉诸贵院(案号:(
20xx)番法民初字第4578号)。
当时,由于申请人诉张三名誉侵权纠纷的诉讼请求得到一审判决(案号:(20xx)番法民初字第3345号)的支持。申请人考虑到张三系自然人,按照判决向其追偿八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可能性较小;其次,申请人在私下得到张三朋友的说情,表示愿意对其不良言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不良影响作出让步;再者,申请人为了避免因此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也会影响公司正常的运营和社会声誉。基于以上原因,申请人于20xx年4月23日向贵院提出撤诉申请。
由于各种原因,贵院于20xx
年2月16日通知申请人重新开庭审理此案,张三又拿出所谓的劳动合同作为申请人向其承诺相关报酬和提成的依据,但在申请人与其发生劳动关系期间,并未作出其所出具的合同内容的承诺和约定。另外,申请人一再的容忍和退让只是得到张三不思悔改的诬告,严重干扰了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必然会给申请人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申请人认为,张三所持有的劳动合同内容及印章系属其伪造,并非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因此,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贵院依法调取天河区公安分局申请人公章备案资料,同时向贵院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
综上所述,申请人请求贵院委托有关部门对张三提供的劳动合同加盖的印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该印章的真实性,从而确定张三应当承担的伪造公司印章以及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责任。
此 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广州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