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制度要求(通用3篇)》
巡查制度要求(精选3篇)
巡查制度要求 篇1
一、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执勤前要整理着装,检查装备,带齐执法证件及有关法律文书和罚款单据,明确任务。
二、行政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线路、在规定的时间、对规定的管理职责进行巡查。
三、行政执法人员应在辖区重点路段保持不间断巡查,避免巡查盲区,造成管理疏漏。
四、对各类违法行为应及时发现并查处,其中违法建筑应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4小时之内发现并查处。
五、行政执法人员值勤巡查时须遵章守纪,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情,工作细致认真,严格执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
六、行政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执法程序办事,纠正违章时,应先出示证件,讲明道理,文明执法。
七、行政执法人员查处违章时,由专人规范填写法律文书,严禁使用其他票据。
八、行政执法人员应将罚款和暂扣物品在当天上缴,不得挪用和擅自处理。
九、行政执法人员应爱护交通工具和通讯装备,保持联络畅通,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
十、行政执法人员执勤时按规定着装,举止端正,文明执勤,做到“三理”(纠正违章有理、宣传教育讲理、处罚尺度合理);“四心”(调查核实要细心、说服教育要诚心、对方不服要耐心、纠正违章要公心);“四不准”(不准打人、不准骂人、不准搜身、不准体罚)。
十一、行政执法人员巡查执勤后要按时填写巡查工作日志及各类文书报表,文书要及时归档。
巡查制度要求 篇2
为了加强对学校教学管理过程的检查与监督,以便学校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教学管理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质量,使本校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成立学校课堂教学巡查小组(附名单),巡查采取学校领导为主,教师参与的原则。
(一)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检查任课教师是否按时上课。
(二)学生的'上课情况。检查学生是否有迟到、早退现象。
(三)若是体育课或课外活动课必须有教师在场。
随机性巡查:学校领导不定期对上课情况进行巡查,每月巡查四次。
(一)巡查人员每次巡查时要认真巡查。
(二)对于巡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做相应的记录。
(三)巡查前要事先了解当天上课的班级、课程名称及任课教师等情况。
(四)及时总结反馈巡查意见,和任课教师交流。
为规范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奖勤罚懒,巡查情况每月一通报,对没有出现以上任何情况的教师,奖励30元,出现一次违规现象的,则不奖励。
巡查制度要求 篇3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