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相关 > 工作文档 > 规章制度 > 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优秀7篇正文

《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优秀7篇》

时间: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下面是细心的小编午夜帮家人们分享的7篇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1

钢筋加工机械基本要求

(1)钢筋加工机械中的电动机、液压装置、卷扬机的使用,应执行本规程第3.4、第4.7节及附录c的规定。

(2)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

(3)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4)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5)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钢筋切断机的安全管理

1.1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的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的长度确定。

1.2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固,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1.3启动后,先空转检查各传动部分机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但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禁止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送入。

1.4不得剪切直径和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硬度切刀,直径符合铭牌规定。

1.5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腰保持在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1.6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1.7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1.8作业后,应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保养。

2钢筋弯曲机的安全管理

2.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2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政治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固定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机。

2.3作业中不得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进行调速等作业,也不得加油或清扫。

2.4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机械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整相应的芯轴。

2.5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2.6转盘换向时,必须在机械停稳后进行。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一般规定

1施工升降机司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升降机的性能、构造、保养、维修知识,按规定及时填写机械履历书和规定的报表。

3施工升降机周围5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坑、槽。升降机的地面进出口应设置防护棚。

4吊笼维修时,如果拆下零部件后,吊笼的重量低于对重时,必须将吊笼临时固定在导轨架上。

5严禁利用施工升降机的'导轨架、横竖支撑牵拉缆绳、标语和其他与升降机无关的物品。

6同一现场施工的塔式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应距离施工升降机5米以上,并应有可靠的防撞措施。

7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操作

1施工升降机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空载及满载运行,吊笼提升到离地面1米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然后继续上行楼层平台,检查安全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确认正常方可投入运行。

2吊笼在载人、载物时必须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作业。

3升降机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应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机。

4施工升降机启动前必须先鸣笛示警,夜间操作应有足够照明。

5两个吊笼的升降机,当一个吊笼在进行吊笼保养或检修时,另一个吊笼不得运行。

6升降机运行中,司机不得做有妨碍升降机运行的动作,不得离开操作岗位,应随时观察升降机各部音响、温度、气味和外来障碍物等现象,发现反常应及时停机检查处理,故障未排除严禁运行。

7施工升降机停止运行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1)升降机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2)作业后,将吊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搬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和升降机门;

3)班后按规定进行清扫、保养,并做好当班记录。

8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运行:

1)天气恶劣:大雨、大风、大雾、导轨结冰等;

2)灯光不明、信号不清;

3)机械发生故障未排除;

4)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报废标准。

3、安装与拆除

1安装前,应按要求做好基础、电源、光源、工具和升降机进场道路及堆放场地的准备工作。

2清点和检查施工升降机的内外升降机笼、对重、钢丝绳、导轨架、横竖支撑、过桥、围栏等应齐全完好,不符合应更换或修理。

3检查升降机导轨架与建筑物连接处的预埋件的强度,必须符合规定。

4在吊笼下面作业时,必须用枕木支撑牢固。

5安装、拆卸必须专人统一指挥,作业区上方及地面10米范围内设禁区并设专人监护。

6升降机在重新安装以前必须认真检修和调试安全器。若使用期满1年,应重新检修、调试。

7在吊笼顶部进行安装、拆卸和检修作业时,必须使用可移动电钮。

8在安装拆卸时,严禁超过架设载荷量的规定。

9用起重机安装、拆卸导轨架,组装导轨架不得超过四节。

10安装吊杆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升降机笼。

11拆卸导轨架前,必须先拴好导轨架,再松下螺栓。吊笼上方的导向轮必须降到要拆下的导轨架之下。

12横竖支撑的安装与拆卸,必须随导轨架高度同步进行。

13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建筑物、导轨架的两附着点间距离和最低附着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14雨天、雾天、五级风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安装与拆卸。

15安装拆卸和维修的人员在导轨架上作业时,应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不得以投掷方法传递工具和器件,紧固、松开螺栓时,严禁双手操作,应一手搬扳手,一手握住导轨架杆件。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篇4

一、目的

为了规范项目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保证安全生产,降低职业安全卫生危害,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

三、术语与定义

1、日常保养:即班保养,指班前班后及工作中的维护和保养,主要对机械及某些零件进行检查、清洁、调整、润滑、紧固等。

2、定期保养:指工作一段时间后进行的停工检查,其主要内容是,排除发现的故障,更换工作期满的易损部件,调整个别零件,并完成班保养的全部内容。

四、职责

1、项目部机料部负责项目部所有大中型机械设备(包括外租赁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项目部安全监察人员负责对各单位大中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监察工作。

五、具体内容

1、项目部制订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包括:

a)各类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技术规定;

b)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

c)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制度;

d)冬季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制度;

e)中小型机械设备的报废、申购制度。

2、大中型机械设备的拆装

a)项目部根据施工计划,确定大中型机械设备的拆装计划。

b)机械设备拆装队编制拆装技术措施,报项目部总工批准。

c)施工前,机械设备拆装队根据拆装技术措施,对参加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d)机械设备拆装队应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并要有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在场监护。

e)机械设备安装结束后,项目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组织进行相关的试验及试运行,填写相关记录。

3、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

a)项目部根据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本单位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b)项目部建立所使用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记录档案。

c)对于大中型机械设备多班运行作业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

d)确保特种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做到定人、定岗、定机。

e)组织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机械设备运行安全技术交底。

f)监督检查运行操作人员的在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使用维护工作及其记录的符合性。

g)监督检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日常保养工作。

h)对于影响安全使用的机械设备,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报修或报废处理。

4、机械设备的定期保养

a)在施工初期,使用单位针对机械设备的使用状况及施工计划,制订定期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大中型机械设备定期保养计划报项目部机料部批准,报项目部备案。

b)使用单位制订交通机械设备的定期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c)项目部机料部负责与政府相关的检查部门联系工作。

5、机械设备安全检查

a)项目部定期组织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填写机械设备整改单限期整改。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通州湾科教城A04地块5-9#教师公寓及1#地下室工程项目部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建筑安装企业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能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以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并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责任,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规程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1、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2、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机械设备的种类 篇6

机械行业的主要产品包括以下12类:

⑴、农业机械:拖拉机、播种机、收割机械等。

⑵、重型矿山机械:冶金机械、矿山机械、起重机械、装卸机械、工矿车辆、水泥设备、窑炉设备等。

⑶、工程机械:叉车、铲土运输机械、压实机械、混凝土机械等。

⑷、石化通用机械:石油钻采机械、炼油机械、化工机械、泵、风机、阀门、气体压缩机、制冷空调机械、造纸机械、印刷机械、塑料加工机械、制药机械等。

⑸、电工机械:发电机械、变压器、电动机、高低压开关、电线电缆、蓄电池、电焊机、家用电器等。

⑹、机床: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械、铸造机械、木工机械等。

⑺、汽车:载货汽车、公路客车、轿车、改装汽车、摩托车等。

⑻、仪器仪表:自动化仪表、电工仪器仪表、光学仪器、成分分析仪、汽车仪器仪表、电料装备、电教设备、照相机等。

⑼、基础机械:轴承、液压件、密封件、粉末冶金制品、标准紧固件、工业链条、齿轮、模具等。

⑽、包装机械:包装机、装箱机、输送机等。

⑾、环保机械:水污染防治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物处理设备等。

⑿、其他机械。

冲压设备

冲压设备必须具备以下安全设施:

⒈冲压设备上应有铭牌、各种操作指示、安全与警告性指示。

⒉电源接线应规范,设备的电缆不应有损伤,防止老化;

⒊冲压设备上的配电箱门锁应带钥匙,开门自动切断电源;

⒋单次、连续、脚踏冲压等操作的转换应采用带钥匙锁定的。转换开关;

⒌冲压设备单次行程操作时,不得出现连续冲压行程;

⒍对选用连续行程操作时,应在操作过程中设有预控动作环节;

⒎冲压设备上必须有紧急停止按钮,并应能自锁;

⒏脚踏操作与手操作间应具有连锁控制;

⒐对露于机身外和机身顶部的传动齿轮、皮带轮、飞轮、杠杆等传动零部件,均应装设防护罩;

⒑脚踏操作装置采用脚踏板式,以脚踏进行电气开关控制,并能自动复位;

⒒脚踏板的上部及两侧应有防护罩,踏板应防滑;

⒓冲压设备必须具有防止手进入模具闭合区的安全防护措施,使用单位应根据冲压设备种类、生产产品工件形状等不同情况,采取自动进出料、加装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模具及使用取送料专用工具等冲压作业安全措施。

定期对电气系统的三项试验(保护接地、绝缘、耐压试验),进行测试,并有测试报告。

每台冲压设备都应取得《冲压设备安全准用证》,并在有效期内。

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锅炉

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

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

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压力管道

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电梯

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起重机械

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客运索道

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

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为了促进本公司加强机械设备管理,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规定。

一、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中的临时用电、技术试验、使用安全和技术保养均匀遵守下列规程的规定:

1、行业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行业标准JGJ34-86《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

3、行业标准JGJ33-8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4、按照甘建施1998年253号文件《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及甘肃施1998年277号文件《甘肃省建筑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5、国家和行业其他标准与规定。

二、施工准备

1、公司材料设备科负责机械设备的管理、调动、统一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机械管理责任制由项目经理统一负责管理。

2、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查,提出有关机械设备优化选择、合理配套和施工平面布置要适合机械作业等方面的意见,促使施工组织设计既能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又能发挥机械效能,降低机械使用费用。

3、公司应加强机械设备的计划调配工作。项目施工需用的机械设备应主要在公司内部的机械设备租赁站去租赁。

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平面图,在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做好下列施工准备工作,为机械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

(1)做到“三通一平”,即电通、水通、路通(架设到位),停放机械的场地平整;

(2)机械设备中需要的临时设施应事前构筑完工。如固定式塔式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必须符合验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卷扬机、电焊机等的机棚搭设符合使用和安全要求。

(3)施工现场配电装置、输电线路、低压电器等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设置和使用,并要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严禁任意拉线接电。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和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4)设有适当的机械修理点,小型料具库和操作人员休息室。

三、机械使用

(1)施工现场的机械管理人员在工作时应当佩戴胸卡。

(2)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附件齐全,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安装,经技术试验和安全检查

合格,由机械管理和安全人员在进场交接单上签证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经过检修仍达不到完好标准的应退场更换。

(3)施工现场各类塔式起重机的施工升降机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持有省建委颁发的《塔式起重机拆装许可证》的专业队伍负责完成。严禁无证单位擅自拆装。

(4)施工现场在用的各类塔式起重机,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并在塔身明显部位挂示省建委、省技术监督局统一制发的《塔式起重机准用证》标牌。无证的塔式起重机禁止使用。

(5)施工单位应负责保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牌良好的使用状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维护场容场貌的整洁,土石方机械、起重机械、运输机械等的车辆、行人通行地方施工时,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

(6)施工单位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将机械施工产生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音、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周围居民的骚扰控制到法定限度之内。

(7)施工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班组共同使用的必须实行班组负责制,多班作业的必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8)施工现场主要机械设备应在机棚或机体明显部位,挂牌标明机长或机组长姓名,简要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9)施工现场的`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现场安全制度,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保持作业区域场容场貌的整洁和安全标志围护设施的完整,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密切配合施工生产,但对有可能引起事故的违章指挥应当拒绝执行。

(10)机械管理人员应当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提出施工要求,项目经理应当协调施工生产和机械使用,保养中出现的矛盾,支持机械操作人员的正确意见,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拼设备等现象的发生。

(11)施工现场一般不配备机械工操作的简单电动机械,如混凝土振捣器、打夯机、水磨石机等应当实行班组负责制。

机械管理人员应对这些机械加强管理,对使用人进行操作和保养的技术指导和安全教育,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和劳动保护用品,要指定保修人员巡回检查机械使用和保养情况,发现缺陷立即排除。

(12)施工现场的机械管理人员每天应对在使用机械设备巡回检查一遍,发现违反岗位纪律、机械运转异常、保养不良、安全隐患、记录不全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或排除,并作好巡回检查记录。

(13)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盗措施,防止燃润油料、材料、机械零部件和随机工具的丢失或受损。

(14)施工现场机械发生设备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重大机械事故应在两天以内报省建委。塔式起重机发生倾复、摔臂、折臂、脱轨、塔帽脱落等事故,不论有无人身伤害,不论经济损失大小,必须按重大事故处理。

四、机械维护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机械维修组或维修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计划检修和临时故障的排除工作,并应有维修记录。

(2)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保养分级、间隔周期和作业内容,严格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等工作,并作好保养记录,实行定检维修制的机械设备必须认真做好日常检验和月度检查,作出检查记录并附有检测化验数据资料,发现漏保、失修和带病运转的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保养修理。

(3)现场机械设备的保养(定检)计划,由公司机械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公司每半月进行一次,项目部十天进行一次)。

(4)现场暂时不用的机械设备应由施工单位妥善保管,做到上有盖、下有垫、有防晒、防雨、防腐措施,禁止随意乱放、附件散失。

五、基础工程和其他

(1)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在机体的明显部位喷涂本企业机械统一编号。

(2)主要机械设备(除建设部统计年报规定的22种外另加本企业施工生产用的重要机械设备)必须建立机械履历书,由机械操作人员及时准确的填写,月末将运转时间、小修保养、油料消耗和更换配件等原始记录上报机械管理部门汇总、整理和统计分析,作为机械取费、单机或班组经济核算和操作人员考核的依据。

(3)公司每季度组织开展红旗设备竞赛活动,重点是施工现场有专人操作使用的机械设备,建立考核评比办法,定期进行检查、总结、评比和奖励,以调动机械操作人员爱护机械设备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4)公司应加强对施工现场机械管理人员、操作和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要有计划地利用施工停歇时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技术学习,提高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水平,结构新颖、技术先进、价格昂贵的国产或进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使用之前,必须慎重选定机长并经过培训和实习,掌握安全操作和保养技能后,才能投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