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汇编三篇》
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精选3篇)
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篇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管理,有效引导网络舆论、防止不良信息对单位的危害,妥善处置网上负面信息,为单位发展营造良好的互联网舆论氛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网络舆情,指可能或已经对工作和形象产生影响的网上***或网络负面言论。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对涉及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在互联网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
第三条 舆情工作办公室在舆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考核工作。并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第四条 网络舆情监测
(一)为了解掌握网络舆情,舆情工作办公室应切实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工作。网络舆情的监测结果应及时向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网络舆情信息。
(二)舆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网络舆情进行研判;研判网络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和媒体关注焦点;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级别和程度,提出处置意见。
第五条 网络舆情的控制
(一)网络舆情发生初期,舆情工作办公室必须做好网络舆情的控制工作:在掌握、研判舆情后.在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落实对网络舆情的控制举措;舆情工作办公室负责传达和落实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网络舆情控制的各项指令;
(二)网络舆情的控制应采取以下手段:了解掌握突发或重大事件详情,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的发展态势;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联络单位舆情工作办公室,等待处置指令的下发;积极寻求互联网管理部门的支持和网络媒体的配合,控制舆情的进一步扩散。
第六条 网络舆情的化解
(一)网络舆情大规模传播后,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化解不良影响;舆情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互联网主管部门、网络媒体共同化解网络舆情的不利影响。并根据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向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下达网络舆情宣传和参与讨论重点;控制舆情发展、主动引导舆论。
(二)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应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化解情况总结经验,并根据情况开展有利于挽回影响的举措。
(三)危机事件结束、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舆情工作办公室负责整理危机事件的全部过程记录,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定期和不定期的内部通报制度。
第七条 单位各口线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禁涉及党和国家,以及单位秘密的信息上网。
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篇2
1、学校办公室明确专人周一至周五定时到上级主管部门交换信息,领取文件。
2、各处室每周一上午指派专人将本处室上周大事和工作人员出勤情况等以书面形式反映给学校办公室。
3、学校办公室及时整理重要信息每月至少两次用书面或通过网络向学校相关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4、学校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适当的方法,负责将全校集中政治学习时的重要内容和会议精神传达给每一位教职工。
5、每年年底各处室由专人按要求把整理好的本处室档案及档案详细目录报送学校档案室并做好有关交接手续。
6、各处室指定的信息员或档案员负责报送收集、整理、保管本处室的信息材料和档案材料,报送信息和档案材料不及时的,或不能妥善保管信息材料、档案材料,导致重要信息材料和档案材料丢失的,要追究本人和分管处室主任的.责任。
7、学校一级的信息材料和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报送、保管由学校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如不能及时向上级和有关方面报送信息,不能妥善保管信息材料和档案材料导致学校重要信息和档案材料丢失的,要追究本人和学校办公室主任的责任。
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与监控引导工作,把握网络舆情管理的主动权,提高我校网络舆情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和促进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和学校的声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网络舆情管理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学校形象产生负面影响的网上不实、错误报道或言论以及由网络安全导致的`舆情问题。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对互联网上涉及学校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等综合舆论情况进行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和引导。
第二条 网络舆情的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学工、保卫、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保卫处、信息化处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洞察网络舆情变化规律和特点;研究建立有效引导和控制网络舆情的工作机制;指导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对重大网络舆情进行研判,督查督办等。
领导小组下设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挂靠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设网络舆情管理员。宣传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保卫处和信息化处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党政办公室、学工部、校团委负责人,宣传部、保卫处、信息化处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
校内各二级单位成立相应的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以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配备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网络舆情监测员和网络评论员(可以是同一人),负责本单位网络舆情的监控与引导工作。
第三条 网络舆情的管理职责
㈠、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运用网络舆情监控系统、各大搜索引擎、热点网络媒体、微博、论坛等平台巡查、监测校内外网络有关学校的舆情以及学校网络安全事件导致的舆情,进行信息实时监控;加强与有关网站、BBS、博客、微博等负责人的沟通和交流;负责巡查校园网及各二级单位网站、学生网站的舆情情况,了解各网站当前的舆情动态,作好日志记录和备案工作;负责跟踪各单位的舆情控制、引导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负责网络舆情信息的保密管理;负责《舆情简报》(内参)的编辑工作等。
㈡、各单位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职责:负责监测本单位网站以及与本单位有关的网络舆情;发现舆情或接到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舆情通报后,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对相关舆情进行控制、引导和处置(处置预案和流程见附件2和附件3),并及时将网络舆情及处置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工作部除负责对本单位网站进行监控外,还应加强学生工作系统内的新媒体平台及校园BBS的舆情监测与引导,及时发现和通报舆情信息。
第四条 网络舆情的监测管理要求
㈠、监测次数要求。网络舆情管理员和监测员要坚持每天至少3次对相关网站、论坛和贴吧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遇重要事件节点要增加监测的次数。
㈡、监测方式要求。要多渠道开展监测工作:一是用好学校网络舆情监测系统,通过关键词搜索进行监测;二是浏览本单位网站,查看是否有异常情况;三是浏览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站、论坛、BBS、贴吧、博客、QQ群等网络交流平台,收集有关高校的报道和论坛中出现的一些敏感话题;四是高频度地浏览和搜索产生过舆情的相关网站或论坛等。
㈢、网络舆情监控系统使用要求。网络舆情管理员和监测员要保管好学校、本单位网络舆情监控系统的账号和密码,做到不公开,不随便告知他人;党委宣传部负责添加学校层面的搜索关键词,校内各二级单位负责添加涉及本单位的搜索关键词;党委宣传部、校内各二级单位分别针对学校、本单位出现的突发或热点事件建立相应的专题监测;谨慎使用人员监测功能和权威发布功能。
㈣、校内各二级单位网络舆情检测员每月前三天之内(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本单位网络舆情监测情况及跟帖回帖情况报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零报告制度,无情况电话报送或OA报送(联系电话:),有情况书面报。
第五条 网络舆情定级及处置原则
㈠、网络舆情信息的定级。根据舆情信息紧急程度,分为一、二、三级舆情。
一级:公安机关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要求中断和查找的信息事件,如:学校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规定违规发布信息,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学校师生在校外网站(论坛)发布有害信息,产生严重后果;校园网上充斥着大量有害信息,形成全局性热点,严重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级:外网或校园网上出现一定数量的有害信息,形成局部热点,已形成不稳定因素;校园网网站受到黑客攻击,主页被恶意篡改。
三级:外网或校园网上出现个别或少量的有害信息,尚未形成热点,有可能形成不稳定因素,主要指一般涉校舆情。
㈡、处置原则。对网络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是:取证迅速、研判准确、程序完备、沟通高效、处置果断、反馈及时。
第六条 网络舆情的处置机制
㈠、应对联动机制。学校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突发性重大舆情以及有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舆情,要及时向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加强与宣传、公安等部门和主流媒体的联系,形成应对舆情的联动机制。
1.党政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工作。
2.党委宣传部负责及时向上级宣传部门、舆情管理中心以及学校主要领导、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情况汇报;发布学校官方权威信息(或指导二级单位发布相关信息);组织网评员队伍开展互联网舆论引导;与外媒沟通协调。
3.信息化处负责从技术上保存舆情情况,迅速制止网络上的负面传播;与上级网信办联系沟通,请求支持或协助;协助保卫处查找发动舆情的主要人员。
4.学生工作部、校团委负责加强学生及学生社团网络平台管理;加强大学生群体情况摸排及网上网下舆情引导工作。
5.保卫处负责查找和处理发动舆情的主要人员;必要时,与公安、国安等部门进行联系与沟通,请求支持与协助;全力维护校园的稳定。
㈡、分级处置机制。
1.三级舆情由涉事单位迅速妥善处理,并将舆情情况及处理结果填写在《网络舆情处置情况登记表》中(见附件4),24小时内反馈给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二级舆情由涉事单位在信息化处的指导下立即开展网上应急处置,第一时间报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舆情研判,确定处置意见,填写《网络舆情处置意见表》(见附件5),并视具体情况呈报上级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处理;
3.一级舆情除启动二级舆情响应机制外,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给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并由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牵头,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舆情研判与处置。
对于二级、一级舆情,学校涉事单位要在2小时内就舆情所涉及或反映的情况作出客观准确、实事求是的报告,并在学校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做好相关网上、网下的处置工作。(具体处置预案和流程详见附件2、3)
㈢、三级网评机制。建立三级网络评论员工作机制,加强网络舆情正面引导。
1.一级网络评论员队伍主要由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思政课教师组成;
2.二级网络评论员队伍由各单位推荐1名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较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网络传播技术,热心网络评论工作的人员组成。
3.三级网络评论员队伍由学生工作部挑选优秀学生骨干组成。
学校各单位的网络舆情监测员和评论员在浏览网页过程中,一旦监控和发现网上有关学校的负面信息、重要信息、敏感信息,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并已有明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可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进行删除(删除前要做好舆情情况的保存工作)或者跟帖引导(涉及原则性或政策性强的跟帖内容,需要先以适当方式向本单位分管领导汇报),并同时向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需要学校层面发布信息的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进行发布。
㈣、网上网下迅速联动机制。
建立网上网下迅速联动机制。舆情发生后,坚持以“疏”为主,分别从网上和网下两个渠道开展工作。网上,要迅速保留舆情证据、发布权威信息、消除负面传播、组织开展舆论引导。网下,要迅速查找舆情发起主要人员,调查事实,进行相应处置;加强对在校师生及相关人员的沟通和引导;管好管住校内所有网络交流平台;及时联系校外涉事的网络平台。
第七条 网络信息上网规定
㈠、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㈡、师生员工不得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有损西昌学院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
第八条 凡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学校依规进行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