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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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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10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维护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教育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严格纪律,统一管理。为了满足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管理。为此,专门制定了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每一个住在酒店的学生都必须遵守并执行它。某

一、组织管理

1、 学生宿舍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的整体管理,培养文明、礼貌、纪律学生的良好习惯,保证宿舍的安全。为学生提供一个干净、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和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范围。2. 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组长1人(主要负责人),副组长、委员若干人,寝室主任1人。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实现宿舍管理规章制度,保持宿舍的正常生活秩序,有助于搞好宿舍卫生和公安和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宿舍建设活动,评估和比较的活动高质量服务人员在宿舍管理和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某

二世。学生住宿管理

1、 学生入学后,按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安排和分配宿舍住宿。他们不允许随意兑换和转让。如有特殊情况,应更换宿舍。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安排和调整。某

2、 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自觉接受值班警卫的检查。非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进入。某

3、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允许进入男生宿舍。女宿舍男同志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来访人员(需要报到的教师除外)。

4、 携带物品(贵重物品)外出时,必须持有房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外出。学生应积极配合值班人员的工作,不得制造不合理的噪音。某

5、 学生不允许呆在家里。一般情况下,其他校外人员不允许留在学生宿舍。特殊情况下确需留在宿舍的,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到学生宿舍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 宿舍内禁止停放自行车。违反者将根据情况和态度受到批评和教育,直至实施行政制裁。

7、 提高警惕性,防止火灾和盗窃。禁止在宿舍内焚烧纸屑、杂物等易燃物品,禁止使用违章电器。对违反者进行严厉教育,造成严重损害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 爱护室内公共设施。所有的室内设施由所有的学生使用和管理。不得随意移动、损坏、丢失。爱护床、桌、凳、柜、锁、门窗、眼镜、灯具等公共物品。人为毁损、灭失的,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毁损的,双倍赔偿。

9、 热爱清洁卫生,坚持日班制度。起床后,将被子向室内同一方向折好,整理好床铺等用具,清理好垃圾,不要将废水扔进卫生间、卫生间、走廊、楼下、扔鞋、袜子、纸屑等杂物。某

10、 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睡觉。午餐休息和夜间熄灯后,禁止大声喧哗、嬉闹、唱歌、演奏音乐、演奏乐器、洗衣、打电话等,不得影响休息。严禁在宿舍后部点燃蜡烛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

一、室内卫生

1、注意室内通风,保证空气流畅。

2、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宿舍床铺摆放参照附表。

2、宿舍卫生每日做到“六净”、“四无”、“三齐”。“六净”既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每天保持干净;“四无”指无灰尘、无痰迹、无烟头、无异味;“三齐”既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室内严禁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4、室内垃圾做到一天一清理,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严禁将室内垃圾扫到走廊。

二、室外卫生

1、保持宿舍窗户玻璃、窗台、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严禁在楼道吐痰、堆放杂物、乱丢垃圾杂物、乱画墙壁。

2、保持二楼卫生间和三楼洗手池的卫生。大小便入池,便后要放水冲洗干净;不向洗手池内倒饭菜、杂物,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三、值日安排

为保证宿舍室外卫生整洁,现将宿舍37人分组值日,详细分组见附表,内容包括:

1、保证二楼和三楼的楼道、楼梯及扶手清洁卫生,做到楼道、楼梯干净无杂物,扶手无灰尘。

2、保证卫生间地面干净整洁,便池每日冲洗,纸篓每日清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3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为给广大同学创造一个整洁、舒适、文明、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内务卫生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以宿舍为单位实行卫生轮值制度,宿舍舍长负责安排卫生轮值,各宿舍必须坚持轮值制度。

值日生每天须将宿舍打扫整理,做到每天打扫两次,并及时用垃圾袋将垃圾装好放到指定地点。宿舍全体成员每周进行一次室内清洁大扫除。

2、内务卫生的基本要求:

①“五统一”:被褥叠放统一;洗漱用具摆放统一;桌上、书架上物品摆放统一;鞋子、行李摆放统一;

②“四不准”:不准乱拉电线绳子铁丝;不准乱张贴;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及向窗外、阳台外吐痰、倒水、抛弃废物;不准把杂物、菜渣、剩饭等倒入厕所和冲凉房、走廊等地的管道;

③门窗玻璃洁净,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清洁无痰迹,桌面无灰尘、无污垢;

④保持宿舍内务统一、整齐、清洁、美观。

3、内务卫生检查说明

①每单周(双周)宿舍组织专人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进行定期检查一次,每天由宿舍管理老师对内务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②每次卫生检查均进行打分,每次分数均作为评选“文明宿舍”、“星级宿舍”和“宿舍管理先进系”等评比的依据。

③对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宿舍,将按照学院有关宿舍管理及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4、学生宿舍布置规范

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洁、美观、有序。根据各宿舍楼的住宿条件,制定相应的宿舍布置规范,要求如下:

⑴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要求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①书桌、行李架等家具,热水瓶及脸盆、桶、卫生洁具等须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主要针对普通宿舍)。

②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⑵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固定,不得使用浆糊和胶水、图钉。

⑶床面:

①夏秋天,床上蚊帐及帐杆须齐高,起床后应将帐帘等挂起。冬春天,须将蚊帐统一摘下;

②起床后须按要求叠好被子,枕头置于被子上面,衣物等要叠好,可放在被子内侧;

③床面不堆放杂物;

④鞋子、行李箱等放置整齐;

⑷桌面: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装饰用品、计算机和少量常用书籍,且应整齐摆放;人离寝室须将凳子

(椅子)置于桌下,桌面不能堆放纸箱等物品。

⑸地面:保持地面清洁,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篓里,不得随手乱扔。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桶及其它杂物。⑹书架:书架内书本、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⑺行李架(仅在普通宿舍配置):个人物品装箱入包,在行李架或空闲床铺上整齐摆放;行李架上不乱堆杂物。⑻其它:

①脸盆内平时只放置洗漱用具,脏衣服不得长时间堆放。

②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

③室内不得拉绳晾晒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更不得在宿舍乱拉电线。

④请勿将待洗衣物长时间堆放在盥洗室内。

⑤地拖、扫把等清洁用具要摆放整齐;花盆摆放安全、美观。

一.学生必须在所分配的寝室、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调换或占用其它房间或床位,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物业管理部门的调整。床铺、桌椅等按统一规定摆放,不得任意搬动。

二.宿舍内按规定配备的家俱(床、桌、橙),由个人保管、使用,不得多占。因故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毕业生离校前,应将所用家俱还清,并经物业管理中心验收。

三.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加强水、电管理的六项规定》,节加盟用电,不得私自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和其他电热器具?/p>

四.严禁在宿舍区燃放鞭炮、起哄、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赌博。严禁从楼上往下甩酒瓶、泼水和丢废纸杂物。

五.严禁在宿舍区进行任何买卖活动。

六.遵守作息时间。自习时间不准打扑克、下象棋、放音响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晚上熄灯后,必须停止一切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七.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杂物,剩饭菜倒入潲水桶内。

八.室内用具按规定摆放,保持清洁。每间寝室要建立寝室长负责制、卫生轮流值班制,坚持每天一次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每天上午8点、下午2:30以前,将宿舍内垃圾清扫在门口的走廊上,把内务整理好,内务卫生达到《湖南中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要求》的规定。

九.男女生不得相互串门,有事可在值班室会客。住校学生平时不得外宿,双休日外出活动,应在星期天晚上自习前返校。非走读生不准在外租房住宿,不准私留客人住宿。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4

一、指导思想

学生宿舍信息员是在会计系团总支直接领导下,为系部宿舍管理服务工作提供信息参考的大学生群体。主要从事宿舍一线管理、服务、信息的收集及反馈工作,为系部宿舍管理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协调管理与服务,加强宿舍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二、信息员聘任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善于思考,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参与宿舍管理服务的积极性,秉公办事,敢于反映宿舍实际情况。

3、有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

三、信息员职责与权限

1、宿舍思想政治教育阵地的维护人:宿舍信息员应积极响应学院、系部有关宿舍管理工作政策,带领本班级宿舍开展各项活动,及时准确反映本班级宿舍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沟通,及时上报,对系部负责,对同学负责,搭建好系部与学生之间的桥梁。

2、宿舍安全责任人:宿舍信息员是本班级宿舍安全责任人,关心所负责宿舍的安全问题,包括财产、人生等安全,及时向老师反映情况,并与系部签订宿舍安全责任状。

3、宿舍卫生环境建设责任人:宿舍信息员是本班级宿舍卫生环境责任人,主动与班主任、班委、舍长、自管会成员沟通,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

4、宿舍管理工作监督人:宿舍信息员代表本班级宿舍监督系部宿舍管理工作,收集、汇总学生对宿舍服务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大学生宿舍论坛等渠道及时反映问题。

四、信息员的管理

1、学生宿舍信息员管理工作由会计系团总支直接负责,由会计系大学生自律管理委员主席团具体负责。

2、学生宿舍信息员聘任工作一般每年10月进行一次,由班级推荐、自主报名两种方式选聘,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并填写《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学生宿舍信息员情况登记表》,发放聘书,报系部备案,毕业时进入个人档案。

3、学生宿舍信息员按班级、宿舍产生,每班2人(1女1男)。设年级宿舍信息员组长2名,负责本年级宿舍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及宿舍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4、系部根据工作需要,每月组织召开1—2次学生宿舍信息员会议,以大学生宿舍论坛活动为主要形式,提出工作要求,总结与交流工作情况,集中反馈学生意见与建议的处理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召开宿舍信息员会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工作落到实处。

5、学生宿舍信息员纳入学生干部队伍考核,每学期进行总结表彰,根据现实表现,给予适当加分。对违反学院、系部相关规定的,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的宿舍信息员,将给予全系通报批评,并解聘。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学生信息员授予“优秀学生宿舍信息员”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奖励。“优秀学生宿舍信息员”每学期评选一次。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5

一、学生宿舍布置规范

(一)整体布置:室内衣柜等生活用具按规范化要求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二)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

(三)床面:

1、起床后须叠被并按规定统一安放。

2、床面不堆放杂物。

3、床单平整、洁净。

(四)桌椅: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和少量常用书籍,且应摆放整齐;学生离宿舍应将椅子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

(五)地面:保持地面清洁,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篓里,不随手乱扔。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鞋子、衣物及其它杂物。

(六)书架:书架内书本、物品放置整齐。

(七)其它:

1、室内不得拉绳晾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

2、请勿将待洗衣物长时间堆放在室内或盥洗室内。

3、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4、保持楼道清洁卫生,不准在楼道堆放垃圾。

二、学生宿舍值日制度

(一)值日安排

1、开学第一周,宿舍长根据住宿情况安排值日表。

2、每个宿舍应确保值日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如宿舍人员发生变化,宿舍长负责调整值日安排,并及时上报辅导员和宿舍管理中心指导老师。

3、值日时间:每学期开学初到学期末,由全体宿舍成员轮流值日。

(二)值日生职责:

1、值日生分别在每天7:00和14:00之前两次打扫卫生。

2、为保持宿舍及走廊清洁,垃圾一律直接倒入指定地点。

3、值日生应督促宿舍其它成员搞好个人卫生。

4、值日生应积极配合宿舍长组织参与宿舍文明建设活动。

5、周末宿舍卫生大扫除由宿舍全体同学共同完成。

6、协助宿舍长做好宿舍纪律、安全、报修等工作。

三、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制度

(一)宿舍卫生要求

1、坚持宿舍卫生值日打扫制度,保持地面、桌面、墙面清洁。

2、宿舍设施完好无损,房门、家具、灯具无灰尘。

3、室内禁止乱放杂物、垃圾。

4、卧具叠放整齐,勤洗衣服,室内不准乱放脏衣服、鞋、袜等。

5、书籍、碗具、牙具、脸盆等物品干净卫生,分类摆放整齐有序。

6、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害虫。

7、不得在室内随意张贴有损健康或有损文雅的宣传品。

8、尊重清洁工的劳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赃物,不从门窗向外倾倒赃物污水,不在楼道堆放垃圾。

(二)检查项目

常规检查项目主要包括:空气清新度、地面整洁度、物品摆放整齐度、卧具整齐度。

宿舍卫生情况分A、B、C、D四个等级。A为90~100分,B为70~80分,C为60~70分,D为60分以下,此分值将记入班级量化考核。

(三)评分标准

1、室内垃圾及时清理5分,地面保持清洁5分,室内窗帘干净卫生5分,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无异味10分。满25分

2、阳台门窗、暖气片清洁5分,室内窗帘干净卫生5分,阳台内无乱堆放的杂物5分,阳台地面清洁无积水10分。满25分

3、桌椅保持整洁、个人桌面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暖瓶、茶杯等要摆{BAIHUAWEN.}放整齐10分,宿舍无乱挂电线、网线5分,无使用违章电器10分。满25分

4、床上个人物品摆放整齐5分,被褥、毛毯和枕头远离门摆放有序5分,物品没有胡乱堆放于床上或挂在床架上5分,被套、床单、枕巾、枕套、蚊帐及窗帘干净卫生5分,床下物品摆放整齐5)。满25分

5、附加分:按宿舍整体美观、整洁程度可酌情加减1~10分。

6、卫生评比结果以宿舍卫生要求为主,检查对象以“宿舍评分标准”所列条目为准,检查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一宿舍进行评比打分。

7、学生会生活部负责将每次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以此作为个人和集体学年评优标准。

四、“文明宿舍”评选标准

(一)团结向上。宿舍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坚持原则,弘扬正气,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抵制不良行为。

(二)勤奋学习。宿舍全体成员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互帮互学,不断提高学习成绩。

(三)遵纪守法。宿舍全体成员模范遵守《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校纪校规及有关规定。

(四)宿舍成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期“文明宿舍”评选资格:

1、一人次(含)以上受校级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2、二人次(含)以上受到校级通报批评的。

3、无正当理由夜间迟归三人次(含)以上的。

4、纪律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宿舍成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且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

1、每学期末,学校组织“文明宿舍”评比。宿舍卫生检查成绩均在90分以上,为学期“文明宿舍”。对于全学期卫生检查成绩、宿舍纪律成绩的平均成绩名列前茅的宿舍,可根据宿舍总数10%的比例,评定“文明宿舍”。

2、在当年文明宿舍长及文明宿舍中的班委会成员,由学生会直接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3、学生公寓中的纪律、卫生等的表现情况,与其学年评优评奖直接挂钩。

4、住宿人员表现优良的班级方有资格参加校“文明班级”的评选。

(二)处罚

1、每周将对当天检查评出的卫生不合格宿舍给予通报批评。

2、如果宿舍卫生连续两周或累计三周及以上被学院通报批评,取消该宿舍所有成员的所有评优资格;累计三次被学院通报批评,取消该宿舍所在班级的年度先进集体评选资格。如有被学校通报批评记录,则取消该宿舍成员及其所在班集体的所有评优资格,检查记录由学生会生活部进行整理。

3、如在检查中有不服从正当管理者以及不配合检查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其作出书面检查。

4、有多个宿舍被通报的所在班级取消当年的先进班集体评比资格,相关干部要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

5、党员和学生干部要带头搞好宿舍卫生,对于党员和学生干部所住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的要从重处理。

6、对卫生检查特别差的宿舍要进行曝光,对卫生特别好的宿舍也要进行拍照展示。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6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宿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每周大扫除。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两周洗涤,保持清洁。

3、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老师批准。

三、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灯的好习惯。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其他同学。低年级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xxxx完小

20xx年3月1日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7

教师宿舍卫生管理在学校整体卫生管理中占有及其重要的位置,也是直接体现教师文明素养的一个方面,作为教师为人师表,首先就要自己做到,为此,我校特要求以下几点。

1、各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对宿舍的分配,不得私自随意调动。

2、教师不得随意让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员在校住宿,也不得带学生在校住宿。

3、教师宿舍必须经常保持卫生干净、摆放整齐,门窗干净,宿舍周围(走廊卫生干净)。

4、教师宿舍必须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5、教师将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时,请及时将地板上的滴水托干,防止摔跤。

6、教师住在学校要统一维护校舍的卫生以及舍校的财产安全。

7、教师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不得发生吵架。

8、不得在走廊、阳台等处高空乱抛物,一经发现将取消本周评比资格。

9、宿舍走廊、楼梯、其它空地,不准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有垃圾及时提放于一楼垃圾桶内。

10、各楼层走廊卫生,由各层宿舍人员负责,保证门前无积水无垃圾。

以上10点希望住宿在学校的教师能够严格遵守,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8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入住学生公寓。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生处、团委、研究生学院、保卫处、纪检委、财务处、审计处、宣传部、成教学院、招生就业处、顶岗支教指导中心、设备处、网络中心、校医院、后qin集团以及各学院党委副书记组成的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公寓保洁工作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校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公寓楼设立学生公寓楼管理委员会(简称“楼管会”),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以学生党团组织建设为平台,负责学生纪律约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每栋学生公寓楼管会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具体名额由本楼所安排学生所属学院数确定,每个学院推举一名副部长),部长由副部长选举产生,各宿舍宿舍长均为楼管会成员。

二、宿舍住宿制度

1、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每个学生要在秋季开学前足额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查验。凡取得河北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函授生或临时进修、培训生,经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安排,签订入住协议后,均可在学生宿舍住宿。

2、全日制学生入学,凭注册证件及住宿费缴费凭证到所分配公寓楼值班室办理住宿和签订住宿协议手续;其它类型培训人员持相关学院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未经公寓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铺位。

3、学生宿舍按照二级分配的原则统一安排,由公寓中心统一调配全校宿舍资源。

(1)新生入校前,公寓中心按各学院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数分配到学院,由各学院具体安排到学生个人。

(2)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宿舍同学间出现矛盾、考研学生延长学习时间、有空床位的宿舍进行合并、转专业学生的迁出迁入等)需经院系党委副书记认可并签字盖章,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后,再到公寓楼值班室更换房间钥匙。

(3)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与公寓中心签订的入住协议要求。

(4)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和一套学习家具,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向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或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4、凡寒暑假期间在校留宿的学生须持学院副书记或辅导员开具的证明到公寓中心登记并重新安排宿舍及床位,学生须到指定的宿舍及床位住宿。

5、考上本校研究生的同学也必须办理退宿手续,不得再继续居住在原宿舍。可由导师出具证明,经学生处批准后,由公寓中心视房源情况另行安排住宿。

6、毕业离校时,因导师课题需要等原因,需要推迟离校的同学(仅限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后,由导师出具相关证明,学院副书记签字同意后,再由公寓中心统一安排住宿。毕业证出现错误、为相关部门帮忙的毕业生等,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后,由公寓中心视房源情况予以安排住宿。

7、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2或3年,博士生3年)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延长修读期间如需学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递交住宿申请,经院系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根据当年学校宿舍资源使用情况再行考虑住宿安排。

8、毕业生正常退宿

(1)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所在宿舍楼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

(2)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公寓楼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公寓中心办理该生离校申请。

(3)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按规定予以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4)正常办完离校手续,因未买到车票等原因仍需在原宿舍暂住的,需要到所住宿公寓楼值班室进行登记办理续住手续,续住时间不超过三天。

9、正常学期间借住学生公寓的`进修生、培训生和寒暑假期间需要住宿的函授生、临时进修培训学员,须持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退宿手续。

10、其它情况退宿

(1)因休学、参军、出国、跨校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具腾空,剩余住宿费按整月计算予以退还。如不办理退宿手续,要计算住宿费用。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的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

(2)其他个人原因的退宿每年1月和6月校历放假前两周的工作日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到所在公寓楼管理员办公室退还钥匙,再持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出具的退宿证明到计财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11、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公寓中心,由公寓中心负责调换全宿舍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工本费。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12、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准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开展打球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与态度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13、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破坏阳台墙体保温层,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学生公寓楼。

14、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5、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密码,不告诉他人。最后离开宿舍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宿舍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保卫处。宿舍内发现推销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室并通知保卫处处理。

16、退宿或离校时,宿舍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学生公寓会客、作息制度

1、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实行门卫制,昼夜值班。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公寓值班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未经公寓值班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公寓值班人员有权请会客人员离开公寓楼。

3、晚间22:30至次日6:00关闭公寓楼大门。22:30以后进出公寓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在值班室进行登记,由政治辅导员定期查看记录,加强对22:30以后出入公寓楼学生的教育管理。

4、公寓楼值班人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原则,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凡因执行公务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文明宿舍及先进楼宇建设评比

“文明宿舍”建设是宿舍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体现,“文明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公寓中心将加强管理和指导,努力使学生公寓文明水平大幅提高,突出体现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五、用电制度

1、学生公寓用电采用全天供电,学生自己控制的方式,用电量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计量,正常作息时间内照明、电扇用电免费提供,其他形式用电和超出预定用电量部分,由学生按居民用电价格自购。具体要求如下:

(1)免费供电用电器使用

1室内屋顶照明灯具1具,42W,(春夏秋冬)日均使用6小时;

2学习用台灯(自备)6具,20W/具,日均使用2小时;

3吸顶电扇2台,55W/台,供电时间段内日均使用12小时(5月15—10月15日为电扇供电时间段);

4卫生间排气风扇和照明灯具,60W,日均使用2小时(仅限研究生宿舍);

5其它用电器(手机充电器、MP*、CD机等),统筹综合考虑。

(2)免费供电量

1按学校正常教学计划,寒暑假期间不提供免费用电。

2本专科生:非电扇供电时间段为20度/月/宿舍,电扇供电时间段为45度/月/宿舍。

3研究生:非电扇供电时间段为20度/月/宿舍,电扇供电时间段为45度/月/宿舍。

4宿舍免费供电按教学计划每学期计量一次,按天计算,开学前两天一次性输入宿舍用电计量期内。

5免费用电量在每次充电时自动将前面余存免费电量清零,不实行累加;自购电量余存予以保留。

(3)用电量超出免费供电量部分,需要由宿舍成员用一卡通到购电机上自助、自费购电,电价执行石家庄市居民用电价格。

2、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3、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电以及安全用电的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公寓中心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没收其器具并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除没收其器具外,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学生处进行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同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第三次违反规定或引起重大事故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4、宿舍内不准使用或保存煤油炉、液化气、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现,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宿舍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予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学处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辅导员进驻宿舍制度

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应按照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把学生宿舍管理和对学生的服务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1、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要求

(1)各学院结合实际,选派有学生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的优秀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

(2)进驻学生公寓的辅导员由学院根据住宿学生人数安排。

(3)在有条件的公寓由公寓中心给入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提供必要的住宿和工作条件,没有住宿条件的可安排轮流值班。

2、入住学生公寓辅导员职责

(1)负责住宿学生思想情况的掌握、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养成教育、遵纪守法教育;

(3)负责住宿学生中重点人员的帮教和转化工作;

(4)负责学生在公寓发生的突发事件、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盗等违纪和同学间发生矛盾的处理;

(5)负责学生公寓学生的党、团组织建设;

(6)组织宿舍长检查、处理学生未归、晚归问题和学生宿舍卫生管理;

(7)组织学生开展公寓文化娱乐活动;

(8)配合楼管会抓好学生公寓的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工作,与公寓中心共同抓好学生公寓的精神文明建设;

(9)协助保卫处查处学生公寓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10)完成学生处和学院赋予的其它任务。

3、工作制度

(1)按要求做好辅导员工作日志。

(2)每周向学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3)发生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所在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4)加强与公寓中心的联系,协助学生公寓召开工作例会、卫生、安全检查。

(5)为人师表,搞好住宿办公地点的卫生,带头遵守学生公寓的规章制度

4、进驻学生公寓辅导员的管理和工作考核

(1)入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由学院负责考勤和管理。

(2)学生公寓按规定做好辅导员深入学生公寓工作记录,每学期汇总一次,报学生工作部,分送各学院。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生处。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9

宿舍是学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搞好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对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给同学们创设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的宿舍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洁。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应整理各自内务(要求:蚊帐靠墙垂挂收起,被子叠成方块,左右床两面相对。桌面和柜顶要保持干净,物品要摆放整齐,鞋子排列于床底下巧行,其它生活用品摆放要整齐)。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扫室内、后阳台及门前走道卫生两次。并及时清倒垃圾于室外卫生桶内。宿舍门窗每周至少要擦洗两次,保持明亮干净。卫生间每周至少用洁厕精洗擦两次。

三、检查评分标准:每个宿舍一周内的卫生分满分分。

四、奖励

四周内卫生分达到“星级宿舍”标准的,将在宿舍门上挂星,以示荣誉。并于期末按有关标准给该班加分。综合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该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应班级期末总分。

五、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床上不洁,每人次扣分;

地板、后阳台不拖洗扣分;地板、后阳台、门前走廊有纸屑、果皮或杂物各扣分;

天花板上有蜘蛛网的扣分;

门窗不净或乱写、乱画、乱贴,各扣分;

衣服、毛巾、袜子乱挂于室内,每件扣分;

鞋、桶等生活用品乱放,每人次扣分;

室内、阳台上有烟头扣分;

室内垃圾不及时倒掉或桌椅乱摆各扣分;

宿舍不按时关灯的,每次扣分,并记次违纪;

内外墙壁上乱写、乱贴、乱画各扣分;

水桶、洁厕精、厕所刷、扫把、拖把、垃圾铲(筐)等,每缺一件扣分。

综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数平均扣除相应班的卫生分。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安全规章制度 篇10

一、安全管理的依据和原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纪律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对学生安全管理要突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要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妥善处置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四)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服务、教育、管理三条线的主体作用。

二、安全管理的模式

(一)宿舍的安全管理实行各系自我管理和学校各职能部门共同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要突出各系的自我管理,充分发挥系级管理作用。

(二)学校要加强对各系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各系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文明修身教育,同时还要充分调动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预防教育和预防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

(一)常规的安全管理

1、宿舍楼早开门时间为 6:00,晚关门时间为 21:00;早上起床时间为 6:30,晚上就寝时间为 22:00;早上检查时间为 7:10—7:30,晚上查宿时间为 21:10。学生要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按时熄灯、按时回到宿舍楼,按时进行内务整理和卫生清扫,按时等待检查,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晚归者须出示证件,并作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晚归者,应出示相关证明。无故未按时起床、就寝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多次无故按时起床、就寝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无故晚归一次者,给予通报批评,无故晚归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晚归后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无理取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禁止无故漏宿,无故漏宿一次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多次漏宿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喝酒、打架斗殴、聚众起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3、 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的枪械(包括汽枪)、弹药、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违反者,除收缴相关物品外,视其情节轻重及学生认错态度,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传播、复制、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5、禁止在学生宿舍内打麻将或以其它形式从事赌博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禁止学生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打球等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7、禁止在寝室内饲养各种宠物。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8、不准向窗外、走廊或楼道上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等杂物;不准乱扔热水瓶等玻璃制品。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引起人身伤害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同时肇事者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9、禁止小商小贩擅自进入楼内推销物品;禁止代售、推销等一切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内从事各类营利性服务活动。

10、严禁学生从楼顶、墙角或其它学生寝室翻墙、翻窗入室或出室。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11、严禁学生擅自进入宿舍配电室,严禁学生擅自触摸、调试、破坏电表等用电设备。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违规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肇事者承担。

(二)防盗的安全管理

1、严禁学生无故进入异性宿舍,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学生晚间无故外出,有特殊情况须要请假,并做好登记。

2、寒暑假期间,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放假结束,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学生宿舍内大型、贵重物品要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核实后方可带出。

3、学生身份识别卡、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丢失后,应及时向门卫登记并说明,以方便管理。

4、学生必须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经教学系和学校同意,学生私自调换床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调换寝室造成钥匙管理混乱和宿舍被盗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同时还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学生不得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违反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造成较坏影响或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6、严禁学生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盗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同时还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7、寝室门窗、门锁损坏,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修。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锁好房门,严禁学生转借、私配房门钥匙,钥匙丢失要及时更换门锁。因疏忽、过失造成寝室财物被盗者,应追究责任人的相应经济责任和纪律责任。

8、维修门窗,门锁应及时报修。报修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应在 24 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特殊情况下,不超过 2 个工作日完成维修工作。

9、 管理好个人财物,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寒暑假及小长假期间,学生贵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现金、银行卡、饭卡、手机等要随身携带。寝室内不能存放大额现金,银行卡及存折密码不能对任何人泄露,取钱时应提防他人偷窥密码。个人保管不当造成被盗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10、探亲访友者,学校管理、检查人员需进入宿舍的,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同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学生宿舍,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学生宿舍。

(三)防火的安全管理

1、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积极做好学生宿舍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对学生宿舍、寝室定期巡视检查,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处理险情,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燃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内吸烟。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火险、火灾发生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肇事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杯(锅)、电饭堡、电热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响等,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罐等器具。有违反以上规定,除没收器具外,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较重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严禁学生在寝室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有违反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因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5、线路、灯具、开关等用电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严禁学生个人擅自处理,若需修缮,学生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修。擅自处理不当,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学生本人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6、严禁损坏楼道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按《消防法》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宿舍过道、紧急通道、楼梯口处不得停放自行车等阻碍通行的物品。

8、一旦发生火险、火情时,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应及时进行扑救,并立即进行报告,发生大面积火情时,应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原则,及时扑救,宿舍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