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通用9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奇文共欣赏,疑义相如析,以下是美丽的小编给家人们找到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通用9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篇1
为了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1、管理职责
1.1、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
1.2、分管经理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1.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1.4、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2、变更分类
2.1、工艺技术变更
2.1.1、生产主要原料变更
2.1.2、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条件的重大变更
2.1.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2.1.4、操作规程的重大变更
2.1.5、工艺参数的变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等的变更
2.2、设备设施变更
2.2.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2.2、安全设施的变更
2.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
2.2.4、设备的材料变更
2.2.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
2.2.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2.2.7、设备运行程序软件的变更
2.3、管理变更
2.3.1、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变更
2.3.2、公司人员的变更
2.3.3、xx机构的重大变更
2.3.4、管理职责的变更
2.3.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3、工作程序
3.1、变更申请人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依据,并对变更存在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3.2、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将变更报告送交分管副经理审核。
3.3、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4、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xx人员进行变更的实施。
3.5、变更实施前,实施部门要对变更的实际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后,实施变更。
3.6、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的的实施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管理制度。
6、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篇3
1、设备选购
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1、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工艺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1.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2、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2.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2.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2.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3.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3.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3.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4.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4.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4.2.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4.2.2设备、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4.2.3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2.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状况良好。
4.2.5建立设备保养日志,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4.2.6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5、设备检查制度
5.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计划修理工时,完工时间,准备配件材料及维修所需工具等。
5.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上作好记录。
5.4每年定期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6、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6.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6.1.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6.1.2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6.1.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6.1.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6.1.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按照设备报废规程申请报废。
6.2设备报废手续
6.2.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6.2.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部审核,经副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6.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6.3.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6.3.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7、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记载设备一生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购,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记录,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篇4
一、总则
1.1本制度适用于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生产部是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内容和要求
2.1认真做好装臵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临时检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验收。车间检修现场必须有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2.2停工检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规定)。
2.3装臵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臵的物料,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2.4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臵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
2.5在吹扫过程中,装臵附近禁止动火。
2.6严格禁止装臵停车后就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管线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检修中,罐、塔、管线、容器等设备如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处应挂“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检修中的用火规定
2.8.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8.2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溶剂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装臵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10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2.11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臵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条的夹钳必须绝缘良好。在潮湿地点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12使用气焊时,气焊作业施焊点与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搬运气瓶时要轻拿轻放,气瓶上的防护胶圈、防护罩要保证完好,搬运氧气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装臵检修期间的临时用电,均应按有关临时电源使用标准,认真架设,达到使用要求,手持电动工具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路是否绝缘良好,如有漏电现象一定要请专职电工进行修理。不得私自维修。在进行电气修理时,要设专人监护。
2.14装臵上拆卸的设备及螺丝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塔、架上严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伤人。
2.15保证装臵检修现场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完好,严禁将拆卸的物品堆至路边,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16检修过程中如有改动,要绘出图纸,并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以免装臵运行时发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时如要进入,必须先用仪器测试有毒气体的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后方可进入,并加装送、排风安全设施。
2.18在装臵、管线清洗排污时,要规范管理,装臵检修中的带油污的废弃物要放进指定的垃圾箱,然后进行统一处理。
2.19加强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外部施工队伍四轮车的安全管理,要加强检查,确认车辆性能良好,严禁超速行驶,进入生产区必须挂灭火装臵。
2.20任何施工人员不准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2.21对外来施工维修队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2.22检修期间要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违章操作,除处罚当事人还要处罚车间领导。对外部违章施工人员也要进行经济处罚。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篇5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规范操作规程的管理,提高操作规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操作受控,促进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依据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工作制定本规程。
二、认真执行行业管理部门下发的各项安全技术措
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危险、危害性,根据关键岗位的不同特点,分类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约束操作者的行为,监督员工、从业人员严格执行。
第二章 安全生产规章
一、安全生产工作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责任人要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为指导思想,必须以“安全就是效益”为企业的生产宗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意识,时时讲安全,处处抓安全,事事重安全,以自身的行为带动全局,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部门负责人(责任人)要亲自抓本职责范围内
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与职工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严格约束所属营
运车辆的违章行为,加强对承包经营者及驾乘人员的宣传教育,规范其经营行为,将违章行为降低到最低程度,做到安全工作有目标,管理有制度,责任目标到人,各部门职责如下:
1、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全盘工作,对各项安全生产提出实施方 案,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务的研究与决策,审议下属呈报的各类文案及报表;
2、 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起领导、检查、监督的作用,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全面了解所管辖车辆驾乘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作好驾乘人员的安全学习,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确保行车安全,认真向下属各科室、各营运车辆承包经营者、驾乘人员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出租汽车客运条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 业务人员负责做好车辆的各种规费缴纳、报停、复驶,车辆的变更、二保、检测,各种牌证的申办、变更、缺补等工作,及时通知督促车辆、二级维护,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
4、 保险人员负责做好所辖车辆的保险承保、续保、事故索赔等工作,车辆保险期满前一星期应通知车主续保,到期车辆未接到通知而延误保险,造成车辆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 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公司车辆各种规费的征收,做好运输发票的开具、发还等工作,缴纳各种应交的税费,编制员工工资册、花名册等相关报表,做好职工的工资、福利的结算与发放工作;
6、 安全管理人员及时组织开展车辆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实施安全员、驾乘人员的安全学习、业务培训方案,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技术档案及行车安全档案,做好驾乘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换证、年审工作,及时填报统计报表,建立安全日、月报制度,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评比、表彰,督促经营者按章经营生产,杜绝危害安全的行为发生;
7、 各车队长和车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
所管辖车队驾乘人员每月一次的安全学习,做好学习记录,每月检查三次车辆技术状态、车辆运营情况和驾乘人员上岗情况,发现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杜绝有问题的车辆上路营运;
8、 档案管理人员要保证所管辖车辆档案的完整、有效,随时了解车辆运营状态,做好员工人事档案和上级来文单位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做好公司发文的登记、保存等工作,发现车辆二保、年检、营运检测、保险过期的,要及时通知、督促经营者办理,对一些不执行公司要求的,要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或相关负责人反映。
三、各部门、各责任人必须做好所管辖车辆的二级
维护、检测、保险等工作,做好季节性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确保车辆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四、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一些宣传手段,开展安全生
产知识宣传,并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违法、违章行为
和重大事故进行暴光,公司驾乘人员应自觉做到:不开无证、无年检,无二保的带病车辆,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无从业资格或未与公司签订责任书的驾驶人驾驶。
五、各部门、各责任人作为公司车辆事故应急预案、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年度和春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遇重、特大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协调做好处理和善后工作;
六、当发现公司所管辖车辆存在“带病”、无证、超员、任意超车、无年检、无保险的车辆上路营运时,各负责人应及时予以纠正,对不服从纠正、任意妄为的驾驶员,应立即向公司和有关部门报告,对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故意瞒报,熟视无睹的按工作不作为论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健全日检、月检、安全登记、电话通知、车管档案等制度,发现隐患要定人、定时、定资金及时整改,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确保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确保企业职工的安全稳定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三章 2014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重要措施,也是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才能保证其它安全工作和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为使公司2014年的教育培训有
规划、有重点、有目的的进行,特制定以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一、基本思路
(一)加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意识教育就是通过对员工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员工端正事项,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在提高思想意识的基础上,才能正确理解并积极贯彻执行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的保护意识,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同时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也应加强安全思想意识教育,确保他们在工作时做好带头作用,从关心人、爱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出发,重视安全生产,做到不违章指挥。
(二)将安全教育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中,加强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和安全教育的长期性。做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教育。因为生产与安全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哪里有生产,哪里就需要进行安全教育。
(三)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形式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灵活多用,尽量采用符合人的认识特点的、感兴趣的、易于接受的方式。针对我司的具体情况,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议形式。主要有:安全知识讲座、座谈会、报告会、先进经验交流会、事故教训现场会等。
(2)张挂形式。主要有:安全宣传横幅、标语、标志、图片、安全宣传栏等。
(3)音像制品。主要有:安全教育光碟、安全讲座录像、投影机等。
(四)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教育制度,杜绝未经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岗的现象。对于新员工,应严格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核合格后发给公司内部上岗证方可营运,考核情况要记录在案,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二、 全年主要培训内容计划:
三、要求
1、具体的培训方案应在培训的前一个月制定出来,并报领导审批,及时通知培训涉及的相关人员做好准备。
2、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的效果进行全面的总结。
3、不能按期举行的安全培训教育活动,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说明举行的具体时间和原因。
4、年底写好年度培训教育活动的总结报告,提出本年度培训欠缺的方面,和以后教育要注意的方面,并合理制定下一年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第四章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1、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实现车辆从购置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管理。
2、营运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
技术等级评定记录、类型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3、对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4、车辆技术档案管理要确定专人负责,动态管理,从车辆入户建档到报废销档,档案资料要不断补充完善和更新。
5、逐步建立车辆技术信息化管理系统,便于数据更新、查询和统计。
6、对车辆技术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若发生不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出租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驾驶员聘用的管理,确保安全营运,文明服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司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聘用驾驶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3、有本县常住户口或暂住证。
4、持有与其驾驶相符车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三年以上的驾驶经历。
5、年龄21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
以下。
6、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学历。
7.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公安交警出具证明)。
8、持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核发的,与其从业类别相符的《从业资格证》。
9、无刑事犯罪记录(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10、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生理缺陷,无影响安全行车的不良嗜好和习性,如经常酗酒、酒后驾驶。
(二)、对于以下具有重大安全隐患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驾驶人不得聘用:
1.3年内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2、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
3、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违法记录的(超速记录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确定的超速行为)。
(三)、聘用驾驶人经公司审核,考试合格后发给公司内部“准驾证”方可驾驶公司车辆。
第六章 事故调查与追究制度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与追究工作,制订本制度:
(一)、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除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调查的 处理外,公司也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广大员工受
不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
1、事故发生的经 (二)、事故责任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2、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过,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财产损失;○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对事故相原因;○
4、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提出处罚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认定;○
5、公司负责人对措施和事故预防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进行审核、批准、落实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整改
6、通报事故情况,进行安全教育。 措施;○
(三)、公司安技科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搞好此项工作。
第七章 事故统计与报告制度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制订本制度:
1、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的目标是:总结事故特点和原因,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
2、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由安技科专人负责,保持统计和分析人员的相对稳定,保持统计分析工作的连续性,确保统计信息的可靠及时上报。
3、统计工作人员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审核、汇总工作。
4、强化分析,实行月分析制度,定期召开分析会,将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公司安全管理情况相结合,多方位、多角
度、多领域的深入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存在的问题,找出安全管理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充分发挥统计分析工作的作用。
5、安技科工作人员,必须于每月28日将本月的安全生产事故报表,报县出租办备案,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第八章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为了进一步搞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口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规程。
二、车辆运行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事故以及道路塌方、山体滑坡、落石等造成交通中断时,驾驶员应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果断停车,防止发生事故或灾害发生,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事件或火灾、水灾及其它严重危及人们生命安全的事件时,知情人应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或管理人员报告或直接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案。
四、公司接到驾驶员事故报告或其他人员有关事件报告时,接报人要查清事故或事件基本情况、现场处理情况、发展态势和危害程度,并及时向政府职能机关(如报警110、火警119、交警122)或保险公司报案,同时要向企业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详细汇报。
五、公司接到道路塌方、暴雨、洪水、泥石流、大雾、大雪、冰雪严重等险情报告后,要通过GPS或电话迅速联系已经发车出站的客车驾驶员,如实通报险情,及时提醒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应当采取
的安全措施;当隐患排除后恢复通行时,要及时通过信息进行提示。
六、 GPS监控人员发现监控车辆紧急报告警时,要迅速查明原因,问清事态基本情况、发展趋势和危险程度,做好相关记录记载后,逐级向上进行汇报。
七、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估,制定应急方案和防范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维持现场秩序,视情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八、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如实汇报情况和请求援助。
第九章 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一、行车动态监控是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安全、降低安全生产事故、消除隐患的一种重要的技术手段,充分认识实施动态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和完善客运车辆动态监管长效机制,构建客运车辆动态监管体系,有效保障了客运车辆的安全行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本规程。
二、按相关规定为其营运客车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 GPS 系统,并保持车辆运行时在线。
三、 通过 GPS 监控平台对营运车辆实行全天候全程监控,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和安全提示,根据道路状况、气候变化及时发送预警信息。
四、 GPS 限速设置实行分段限速,其中公路道路不得超过 60 公
里/小时,高速公路不超过 100 公里/小时。
五、监控车辆行驶中如发生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时,GPS 监控员要通过监控平台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做好监控记录,并事后进行处理。
六、 监控车辆平台不在线、运行情况异常、收班情况异常时,GPS 监控员要及时追查原因,查明原因后逐级向上级汇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系平台损坏应按规定及时报修并监督维修过程。
七、 监控车辆未按规定线路、班次、时间行驶时,GPS 监控员要及时发现,并与公司客运科取得联系,通报情况,查明原因。对未经许可不按规定线路运行或擅自绕行、私自包车、私自加班等私拉乱跑行为,要给予警告和纠正,做好监控记录,及时向部门责任人或分管领导要责成经营发展科制定处理方案,事后严肃处理。
九、凡因停电或者网络中断或客观原因致使GPS平台不能登陆时,GPS监控员要及时向公司监控中心报告,同时通过电话查询车辆运行状态,做好相关记录记载。
十、严格施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班人要将车辆运行动态、所采取的处臵措施以及需要采取的进一步措施和注意的事项交待给接班人,并在交接班记录中注明。
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机电管理的现状
安全检查不全面,潜在隐患难以查出
在机械工程中,机电的检查是一个重要的项目。其中机电的检查项目主要包括:1)检查各种开关的整定是否合格;2)检查皮带的各种保护安装位置及是否齐全,保护是否起作用;3)检查各种通讯、信号装置是否灵敏可靠;4)检查机器力偶合器是否有防爆片和易熔塞;5)检查机器的急停装置是否起作用;6)检查各种运输设备的防护装置是否完整齐全,安全装置是否可靠;7)检查支架是否有串漏液现象等。由于检查的项目较多,所涉及到的范围也很广泛,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安全检查不全面而存在的问题时有发生,加上检查时工作不到位等个人原因,对于一些潜在的隐患难以查出。
安检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有漏报谎报现象
在机电的安全检查中,不仅关系到检察人员的技术问题,还与他们的素质密切相关。调查显示,在机电工程的领域,每年由于安检人员责任意识不强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占到了总事故发生率的50%以上,也就是说,只要我们的安检人员在检查的过程中能够本着“生命为贵,安全第一”的原则,那么这些意外的责任故事就完全可以避免。但是由于他们的个人素质不高,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做到步步检核,就算是预测到问题的存在,由于责任意识不强也会出现漏报谎报的现象,使得机电车间存在安全的隐患。
超前应对能力不足,出现问题再整改现象突出
在我国的很多领域,都存在超前应对能力不足的现象。一些诸如地震以及海啸预测的不严谨性给国家以及社会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在机电领域,超前应对能力更加重要。但是在实际的生产中,很多时候都是问题发生后再去寻找解决的方法,一些小问题的发生得不到相关人员的重视,日积月累,小问题就演变成了大祸害。但还是有很多人选择等到问题突出或者已经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时再去解决。这就导致了在事故发生时,因为没有做好提前的应急工作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原因
基础层管理者的问题
机电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原因中,基础层的管理者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因素。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中一个方面是管理者的技术问题。技术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没有技术,那么再好的设备也不能正常运行,在基础管理层中,由于管理者的技术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而不能及时地检查出故障的现象十分常见;另一个方面则是管理者的素质问题。相对于技术而言,素质更加重要,如果没有素质,对出现的问题视而不见,那么纵使有再好的技术也是徒劳。只有具备了良好的素质,配合以专业的技术,那么才能对于出现的故障做到及时发现,尽早预防,在问题的处理过程中才可以如鱼得水。
安全管理投入不足
在机电管理上,除了管理者个人的因素之外,安全管理的投入也至关重要。机电的投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分别是人员的投放和设备的配备。在车间中,有的单位为了节省劳动力成本,没有根据相应的程序来进行人员的投放,使得在相应的岗位上造成“缺席”的现象。这就导致了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人员的调动力不足而对机电的管理不够周全,经常会出现少量的人力难以应付复杂的信息的现象。此外,设备的配备关系到企业的生产效率,很多企业都会选择一些进口的机械设备,以求得效率的最大化。在安全责任管理中,这个原则同样适用,由于设备不足,技术不够先进,造成一些隐藏的问题不能及时的查出而引发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惩处机制不健全
在机电管理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对企业和社会造成的损失不在少数,尽管如此,机电安全责任事故还是频频发生,主要是和事故的惩处机制不健全有关。这个问题的根源还得追溯到上层管理者。对于基层管理者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事故,上层是主要的审核对象。基层管理者是直属上司就是这些上层管理者,他们掌握着企业的命脉,控制着企业的运行机制,对于安全管理也有重要的责任。但是很多上层管理者对于出现的问题都没有做到严加惩治,这就导致了基层管理者放松了懈怠,甚至为所欲为,因为上层管理者不会追究责任,所以即使犯错,惩罚还是可以承受的。一旦存在着这样的心理,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也是意料之中的。所以说,问题的根源还是由于上层的失职导致了惩处机制的缺失。
3、机电安全管理的措施
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在机电管理中,主要的突出点还是“管理”二字。而良好的管理系统需要相应的机制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所以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此外还需要落实管理责任。对于企业中的每一个员工都要做到分工明确,将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员工的身上。只有做到这样,才可以让员工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才能在管理过程中做到兢兢业业,负责到底。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针对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很多事由于管理者安全意识不强而引起的。为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还应该到基层大力宣传安全的重要性。让每一个员工在工作之前就有安全的意识,只有做到这样,才可以在工作中时刻记得安全二字,在安全管理时才不会放松警惕。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应急能力
时代在进步,技术在更新,机电管理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为了让员工掌握更多的技术,能够在遇到问题时及时处理,作为企业,还应该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在培训中掌握更多的技术,从而提高他们的应急能力。对于安全隐患能够做到早发现,早预防,避免企业以及社会造成重大的损失。
4、小结
机电的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治理的工作,由于现阶段的人员、技术以及设备等各个方面的原因,机电的安全管理还不成熟,为了让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让每一个人都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还需要继续努力。相信对于产生的问题能够做到对症下药后,机电安全管理的市场将会进步一完善。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第四条规定的相关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七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涉及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时,可以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立即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采用建设部规定的统一式样。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统一式样。
安全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跨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地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和处理建议抄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发现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发现建筑施工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弄虚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对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的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施行前已依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自《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内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本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各位员工必须认清安全生产与自身利益的重要性
1、厨房内严禁奔跑、繁忙时要保持镇定、严禁在工作场所内打闹。
2、使用机械设备时要检查是否运作正常
3、外观B、声音C、试机
4、机器只能由一人操作,严禁多人同时操作;
5、机器只能安全停止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6、清洁机器时应断掉电源
7、机器有安全罩的应保持在正确位置,机器要善于保养
8、厨房的利器工具每位员工必须小心使用和保管,做到顶点存放专人负责使用后放回原处,刀具要保持清洁锐利以免打滑伤人,带刀行走时,刀尖必须向下,用布擦刀口时必须向外。
9、使用厨具时特别是玻璃餐具每位员工都必须小心使用,注意碰撞,或其他原因损坏。
10、正确使用电器。严禁违规操作。
11、出现零件松动或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未修好前做显示提醒他人。
12、保持地面整洁及时清理油污和积水以免滑倒他人。
13、严禁单人搬动重物。
14、地面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15、过热液体严禁存放于高处。
16、严禁尚油温升高时溅入水分。
17、严禁长时间在冷冻物品间以免知觉下降发生意外。
18、严禁身份不明人员进入厨房,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9、严禁使用包装有破损的食品,以免客人误食。
20、统一杀虫时要注意食品的保护,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二、厨房生产安全
1、使用气炉前必须先检查气门开关,然后再开始点火开气以确保安全。使用炉灶时必须做到不离人。
2、每天使用气炉要做记录,做到谁先开气谁签名、确认,谁最后关气谁签名、确认提高责任心。
3、各种机电设备和电器要做到先熟悉使用方法后才能使用,既确保用具使用寿命,又确保人身安全。
4、冷动、雪柜使用时每个相关人员都必须在收工前仔细检查雪柜的温度及其它情况是否正常、预防停电或故障造成食物变质。
三、消防安全
1、所有用于消防的通道严禁摆放任何障碍物
2、严禁在厨房抽烟
3、随时清理炉具上的油污和积垢
4、严禁用火时人员离岗
5、严禁在煮液体时盛装过量
6、严禁强行使用未修复的炉具。
7、对松动的电路和泄露的炉具要及时报修
8、对使用过的灭火具应及报告保安部
9、灭火器的存放位置严禁随意改动
10、参加安全消防知识培训落实“三句话”精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11、加强“三知”教育:
安全规章制度 篇9
一、在实习期间,实训教师对实训室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实训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三、实训责任人有权拒绝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进入实训室。
四、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训教师要全面负责实训过程中安全工作,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五、实训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
查,实训完毕离开实训室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火源、气源等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
六、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实训操作,要有足够的安全措施,严禁无监护操作。
七、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八、进入实训室操作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使用转动机械,不得戴手套作业。
九、需要安装其他电器设备的,必须事先经实训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实施安装工作。
十、实训室管理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将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复制。
十一、实训室在开放状态必须有负责人监控该室,学生不得独自逗留实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