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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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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行为,努力把国家投资工程特别是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党委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廉洁工程”,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实施目标

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依法行政、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原则,以政策公开、政务透明、准确及时为基本要求,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落实问责为管理手段,按照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全面提升行政效能的要求,将项目建设关键环节的主要内容通过适当的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预防腐败行为发生,确保项目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实施范围

全区国家投资工程特别是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的建设项目从编制规划至竣工验收涉及的主要工作环节,都必须按照规定实施“九公开”;采取bt、bot等方式进行的工程项目按照本意见执行。

三、责任主体

全区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部门、项目业主等是实施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

四、实施内容

(一)省、市重大项目计划公开。

省、市重大项目(3000万元以上),特别是对游仙经济社会发展有支撑和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要坚持公开论证和科学评估制度。规划编制中,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有关专家的意见,保障群众对重大决策项目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建议权。

公开主体:区发改局。

公开内容:游仙区省、市重大项目计划表(涉密项目除外)。

公开方式:游仙区政务网等。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项目计划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区监察局。

(二)项目立项(可研批复)和招标方式核准公开。

公开主体:区发改局。

公开内容:项目的建设地点及规模、资金来源、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内容(涉密项目除外)。

公开方式:游仙区政务网、x招投标交易服务网。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立项(可研批复)、核准文件下达后3个工作日内。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区招监办。

(三)征地拆迁管理公开。

负责实施征地拆迁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个人的合法权益,注重解决拆迁过程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公开主体:x市国土资源局三分局

公开内容:征收土地的批准文件、征地告知书、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等。

公开方式:文件、公告等。

公开范围: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个人。

公开时间:征地拆迁实施前。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区监察局。

(四)招投标过程公开。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和省、市有关规定,从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服务到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都必须依法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严格落实“招标人自主招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招标人自行定标、政府依法监督”的原则,充分保证招投标行为的公开、公正、公平。

1、招标(比选)公告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业主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公开内容:项目立项批复、资金筹措、工程概况、标段划分情况、工程量简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公开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的招标方式在《四川建设网》、《四川日报网》、《x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等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比选)标公告。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招标公告备案审批后。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区发改局和行业主管部门。

2、招标(比选)文件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业主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公开内容:招标文件。

公开方式:x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

公开范围:在x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进行了注册的投标人。

公开时间:招标文件备案审批后。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区发改局和行业主管部门。

3、开标过程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业主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公开内容:开标全过程、评标办法

公开方式:现场公开开标。

公开范围:行政监督部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的纪检监察部门,投标企业。

公开时间:按招标文件约定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区发改局、区规划建设局、区交通局、广电局、区水务农机局。

4、评标(比选)过程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业主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公开内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

公开方式:视频监控。

公开范围:评标专家、行政监督部门人员、项目业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人员。

公开时间:评标的全过程。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广电局、区水务局等。

5、评标结果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业主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公开内容:各标段中标候选人。

公开方式:《四川建设网》或行业主管部门网站。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评标结束备案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区发改局、区规划建设局、区交通局、广电局、区水务农机局等。

(五)施工管理公开。

项目业主单位、现场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要加强管理,科学组织,规范施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

1、项目业主单位的施工管理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业主单位。

公开内容:项目工程概况、施工许可、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投诉方式、廉政制度、安全生产、质量控制、资金筹措、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等内容。

公开方式:项目建设的现场公示。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规定的施工期内。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区规划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广()电局、区水务农机局。

2、监理单位施工管理公开。

公开主体:监理单位。

公开内容:负责合同段工程概况、履约情况、监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投诉方式、廉政制度、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制度、资金支付、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等内容。

公开方式:现场公示。

公开范围:项目施工所在地、施工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施工期。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区广电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农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特邀监察员。

3、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公开。

公开主体:施工单位。

公开内容:负责合同段工程概况、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廉政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质量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安排、完成情况等内容。

公开方式:文件、现场公示。

公开范围:项目实施所在地、监理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施工期。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项目业主、区规划建设局、区广电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农机局等主管部门,特邀监察员。

(六)设计变更管理公开。

设计变更应严格管理程序,周密调查,科学论证,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并经过专家充分研究论证后,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或上报审批。

1、设计变更过程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业主单位

公开内容:相关变更设计原因、依据、主要技术标准、主要设计方案和变更费用、合同单价、合同金额等内容。

公开方式:会议、文件资料。

公开范围:项目实施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变更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设计方案确定前。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区规划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广电局、区水务农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2、设计变更批复结果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业主单位。

公开内容:变更设计原因、依据、设计方案和变更金额等。

公开方式:文件,《x建设网》或行业主管部门网站。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期到工程竣工审计后止。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区规划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农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七)质量监督公开。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落实“企业自检、社会监理人负责、政府监督”四级质量保证体系,项目业主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各从业单位都必须主动接受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质量监督部门或由其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的质量监督管理,并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公开主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或被授权的单位。

公开内容:质量监督机构名称、主要职责、主要负责人、联系方法,质量监督机构年度监督的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监督负责人、联系方法,质量监督检查的组织方式、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及检查结果,项目质量鉴定结果。

公开方式:现场公示,《x建设网》或行业主管部门网站。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施工过程中。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区规划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广电局、区水务农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八)竣(交)工验收公开。

工程竣(交)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程序进行。

1、交工验收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业主单位。

公开内容:项目名称、建设规模、项目法人、各参建单位名称、交工验收时间、组织单位、参加单位,工程质量等级、项目综合评价及各参建单位的综合评价情况、交付使用时间、验收结果。

公开方式:文件,《x建设网》或行业主管部门网站。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交工验收后。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

2、竣工验收备案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业主。

公开内容:项目名称、建设规模、项目法人、各参建单位名交工验收时间、组织单位、参加单位,项目审计、工程决算、

验收等情况,工程质量等级、项目综合评价及各参()建单位的评价情况、交付使用时间、验收结果。

公开方式:文件,《x建设网》或行业主管部门网站。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竣工验收期间。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区规划建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九)建设市场管理公开。

建设市场管理包括从业单位从业信息管理和资质管理。资质包括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认可、工程试验检测单位的资质评定、工程设计、勘察、施工企业资质的行业审查意见。

1、从业信息公开。

公开主体:区规划建设局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公开内容:从业单位名称、资质情况、履约情况、相应项目从业评价等级。

公开方式:《x建设网》或行业主管部门网站。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区监察局。

2、资质审查、审批公开。

公开主体:区规划建设局。

公开内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需填报的审批表格、行业审查意见或审批结果。

公开方式:文件,《x建设网》等。

公开范围:各有关从业单位、有关主管部门或全社会。

公开时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区监察局。

五、工作要求

实施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工作要形成“政策透明、制度公开、要求明确、管理有效、监督到位”的长效机制,着力抓好几项工作:

(一)明确责任。在实施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工作过程中,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建立并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按照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范围、时间、监督检查部门六项内容的要求,落实责任到人、明确监督到人、问责追究到人,确保各个环节的公开工作都能做到思想统一,分工明确,领导有力,措施有效,落实到位。对应在游仙政务网公示的内容,必须集中公示在“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栏目中。

(二)组织实施。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各从业单位,对本实施意见中明确的公开工作必须认真落实,相关人员必须切实履责,既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实行定期情况通报制、明察暗访和跟踪考核制,规范工作台帐管理,完善工作运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实现。

(三)监督检查。各有关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对所负责的公开主体单位实施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了解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努力形成监督合力。对在监督中发现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办法;对实施公开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要实施严格的效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