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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对外承包经营合同汇编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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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对外承包经营合同(通用3篇)

荒山对外承包经营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定做方: (简称甲方) 承揽方:铜陵县城东金汇钢构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 加工制作内容:

1、 按甲方提供之图纸加工,甲方提供图纸项目全称为

2、 制作内容:

1) 主钢构:由定做方提供钢板 材质:Q235□ Q345系列09CuPCrNi耐候钢□ 吨位:约 单价:

2) 次钢构

材质:Q235□ Q345□ 吨位:约 单价:

3)其他

以上单价主构件进行抛丸除锈,由定做方提供油漆,刷 面漆 道, 底漆 道。

二、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暂定为¥大写。

2、合同签订当日甲方付¥金(最后一次提货时抵充货款,如甲方定金当日未到乙方公司账户,本合同不予生效)。

3、结算方式:按合同规定及甲方图纸制作,成品按理论重量进行决算(以现金或转账)。最后一次提货前将所剩价款一次性付清,否则不得提货。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钢结构制作、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5-20xx)认真加工制作,确保构件质量达到钢结构规范要求。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原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且质量、厚度偏差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3、要求第三方检测单位为:

1)检测内容:抗滑移系数实验 □ 超声波探伤检测□ 钢材力学性能复验□

2)其他检测项目:

3)试验检测费用:合同价格□ 甲方自理□

四、交货地点和时间:

1、交货地点:甲方在乙方厂房内提货。

2、交货时间:年月日开始提货。

五、包装及运输:

1、乙方负责装车,装车时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装运。要求运输公司使用足够数量的垫木,尽量避免运输工程中出现构件变形、油漆损伤,装车费含在合同价内。

2、甲方负责运输,运输标志应该按要求实施(具体要求由甲方在发运前另行交底)。

3、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构件到位后甲方负责卸车。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构件图纸两套,并签字认可。由乙方按照甲方图纸进行加工制作。

2、甲方应对乙方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疑问及时给予解答,并提供修改变更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以顺延。

3、甲方如现场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协助解决。

4、乙方质量问题导致返工,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返工费及直接费用。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合同纠纷处理方式: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铜陵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份。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此合同有效期为月年 月 日。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铜陵县城东金汇钢构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62-8816136

开户行: 开户行:市建行天井湖分理处 账号: 账号:340006363 日期: 日期:

荒山对外承包经营合同 篇2

发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所属大桥路292号门面原承租业主(金利来商业广场)申请,甲方同意将该门面租赁给乙方经营。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拟定合同条款如下:

一、租赁经营场地

甲方所属大桥路292号门面。

二、租赁经营期限

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赁费用及缴纳方式

1、乙方需缴纳房屋租赁押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给甲方(包括违约金,水、电费及财产防损保证金等),此款限合同签订时缴纳。乙方租赁经营期满后,无违约行为、无水电欠费及财产损坏等,甲方予以退回(不计利息)。

2、乙方租赁经营费(不包括任何规费及其他一切经营费用和税费等)第一年为人民币壹拾玖万零玖佰陆拾贰元整(¥190962.00)。以后,每年租赁费在上年度租赁费基础上递增3%,直到租赁年限结束。

3、缴纳方式: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十天内一次性将第一年租赁费交清给甲方,次年的租赁费在第一年租赁期结束前一个月缴清,以后年度按此类推,直到租赁年限结束。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房屋门面只提供裸体框架,提供水电搭接口。乙方因经营需要的一切设备设施(包括消防)安装和装饰装修全部自负,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

2、乙方在租赁经营期内实行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一切相关证件,并负担全部所需费用。

3、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负担并及时进行申报交纳,如国税、地税、工商、卫生、消防和其他一切政策性规费等。

4、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使用的水、电等费用按照水、电部门核定的价格及损耗全部由乙方交纳给甲方或水、电管理部门。否则,甲方有权停水、停电,并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对房屋门面拥有所有权,乙方在租赁期内拥有使用权,但无权转让、出租、转包。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租、转包,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甲方批准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门面使用权,其所收租赁费一概不予退还。

6、为了维护房屋门面的安全性,乙方不得随便打洞砌砖,确因需要必须经甲方同意认可,户外广告安装要符合房屋整体效果的要求,保持整洁漂亮,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7、乙方在经营中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不得在租赁物内从事餐饮和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通程电器永兴大桥路店的核心业务(家电类业务)。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乙方全部负责。

8、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和维护治安秩序,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和生产经营经济纠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9、乙方与原租赁业主私自协商产生的转让费肆拾伍万元等费用,甲方一概不负责。乙方在租赁经营期满后必须保证附着墙体的装饰和水电管线的完整,不得损坏,一切固定设施如装璜改造设施等全部归甲方所有。否则,恢复甲方原有设施模样。

10、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缴纳租赁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因单方终止合同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11、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影响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如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协议,与本合同一并具有法律效力。

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协商、调解、诉讼。

14、本合同书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对外承包经营合同 篇3

发包方:

承包方:

为了充分利用农村闲臵荒山,发挥其经济效益,甲方依照公开协商的方式,决定将荒山对外承包。现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荒山承包的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和招商引资的相关规定,甲方将自己所有的荒山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期间的土地所有权不变。

二、承包范围:

乙方承包的荒山范围为:,具体位臵及面积以双方移交时勘界位臵以及勘界范围内的面积为准。

三、承包期限为年,即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底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甲方不得再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附着物和地形地貌进行任何形式的处臵,且甲方应在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移交发包的荒山。

四、甲、乙双方议定的荒山承包费为每亩每年元,共计承包费元,在甲方向乙方移交承包标的物后,由乙方一次性付

清。

五、乙方在承包期间,自主承包经营,自定经营项目,自负盈亏,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有权在承包范围内,根据经营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开发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时依法需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

六、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承包经营户,甲方应让乙方享受招商引资和荒山承包的各种优惠政策。

2、本合同签订之后,由甲方负责在签字之日起一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变更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本合同签订前,依法应办理的荒山承包及批准手续由甲方负责,如由此影响承包合同效力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概由甲方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乙方承包期间,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协调处理与周边村民及其他土地用户间的关系,出现争议及时解决,并不得由此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5、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及时按乙方要求,配合乙方办理承包经营期间水、电、路的连接、使用、铺设等所有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的事项。

6、乙方在承包期间,有权享受除承包费外同甲方其他承包经营户同等的待遇,有权使用甲方及所属村民小组的公用水源、电力设施和其他公用设施。

7、承包期间,乙方有权选择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进行承包经营。

8、承包期间,乙方应依法经营,自行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9、承包期间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投资概由乙方自负。承包期满后,如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七、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因乙方在承包地域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有权从甲方处获得获得相应的补偿;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添附不便移动的林木、房产等财产由双方协商作价,协商不成时,依法评估由甲方接收,并一次性付清相应价款。动产部分由乙方自行处臵。合同终止时,乙方添附的所有财产由乙方在期满后三个月内自行处臵,到期无法处臵的所有财产无偿属于甲方所有。

八、承包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变更,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承包年限或变更范围一次性退还多收乙方的承包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补偿,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间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十、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承包费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需补充或者变更,由双方协商依法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由乙方收执,副本按管理和办理手续之需分别予以报送。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