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煤矿供货合同(合集三篇)》
煤业公司煤矿供货合同(精选3篇)
煤业公司煤矿供货合同 篇1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为从事共同事业,兹订定契约设立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依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及乙方所提供的________,成立有关________的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并根据本契约从事营运。
第二条新公司概况如本契约书末尾所附的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记载。设立时,甲方占百分之股份、乙方占百分之股份。
前项的股份保有比例,为甲、乙双方之间持续合作的依据。
第三条甲方________,折价为____元整,作为________出资;乙方以其既有________(如专利及有关的一切技术情报--以下称技术),折合为____元整,作为现物出资。
第四条前条技术的处理须以甲、乙双方与新公司间另订的技术援助契约(本契约所附带的技术援助契约方案)为依据。
第五条新公司的干部由甲方派任董事___名、监事一名;乙方派任董事___名、监事一名。甲方自董事中选派一人为董事长;乙方从中选派一人为副董事长。
第六条新公司的设立由甲、乙双方各委派___名事务人员,计___名,以甲方本店事务所为创立事务所,进行筹组工作。
第七条新公司设立所需经费,甲方负担百分之、乙方负担百分之一。
附:________有限公司组织章程。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业公司煤矿供货合同 篇2
出卖人:
买受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以上单价为含税价,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并且含运费。
三、交货地点:吴忠太阳山小泉煤矿
四、验收标准:验收时以清单或发票为准,质量以国标为准,如存在质量问题,拒绝验收,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或其他问题,买受人有权提出更换或退货。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并且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后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六、如遇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可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责任。(如出卖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严重的问题,买受人有权退货,并解除该合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盖章生效。
出卖人名称:买受人名称:章:章:住所:住所: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人:委托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煤业公司煤矿供货合同 篇3
合同编号:HKSC00001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满足市民对生活需求,提高生猪品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 生猪(商品)质量标准
本公司的生猪均按照中国农村七八十年代传统喂养方式,饲料均以玉米、蔬菜、麦麸、米糠等喂养,在喂养过程中绝对不含有市场上的化学饲料,其猪的检验检疫符合国家的生态猪的检验标准。
第三条 生猪(商品)单价、总价及结算方式
1、生猪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年底市场普通生猪价格的一倍定价执行。
2、合同总金额:生猪宰杀前核算 。
3、订购需预付现金: 500人民币,生猪预售后,如果乙方出现单方面的毁约,预付款甲方不在退于乙方。
4、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宰杀前一次性付清余款 。
第四条 生猪预售后乙方可随时到甲方农场去督查生猪的喂养和生猪情况,在生猪屠宰前乙方需对自己预定的生猪进行验收和确认。
第五条 根据合同要求,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的生猪的宰杀和指定的配送
业务。不包含腊肉的熏制、香肠的制作,如需要熏制腊肉和香肠制作,则需另算费用,同时公司将免费给大家提供熏制腊肉的柏树叶等材料。
第六条:配送业务:甲方将宰杀的生猪按照乙方的要求配送到指定地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成都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