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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报案材料【汇总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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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报案材料(精选2篇)

职务侵占罪报案材料 篇1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因 工程施工需要,由乙方向甲方供应 混凝土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 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以表格的形式列明)

说明:上表中的单价是综合单价,包括乙方将材料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且经甲方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同意接收材料以前因材料供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货物出厂(场)价、运费、装卸费、税金以及按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第二条 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符合现场施工要求。

第三条 材料验收方法:

非经甲方指定人员验收且材料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乙方负责清退已进场材料且拒绝支付材料款。

第四条 供料地点:施工现场。

第五条 供料时间:满足甲方工程施工进度的需求数量。

第六条 计量与结算(一般应按下面方式约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另作约定。)

1.材料运至指定地点,以甲方指定人员签认乙方供应材料的数量为计量依据,计量单据应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每月结算和总结算的依据,一般每月结算一次(按日、次)计量;

2.材料所用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双方凭计量单据进行总结算。

第七条 付款条件和期限

甲方按月进度支付乙方80%材料款。

第八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按合同约定的验收和接受符合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之材料。

2.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或甲方指令的时间和数量供应合同约定之材料至甲方指定地点;

(2)保证所供应材料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3)保证以己之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履行本合同,非经甲方同意,合同项下的任何工作不得转让给第三人来完成;

(4)在材料供应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

(5)保证自己及雇员遵纪守法,文明工作,作好现场施工材料和工具的归类归堆,做到堆放合理、整齐,搞好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卫生;

(6)制定完善的供应保证措施,非甲方或业主(或总承包方)原因造成材料供应的时间、数量和质量达不到有关规范验收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当及时到当地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办理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9) 在供料过程中,乙方必须积极主动地配合甲方及有关人员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10)乙方为完成合同义务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即为违约,乙方违约,甲方除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之条款的;

(2)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

(3)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材料的;

(4)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和协调的;

(5)违反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诉诸法律。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 一 份;

2.本合同签订后,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1.合同附件:计量单据。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职务侵占罪报案材料 篇2

报案材料

报案人:西安某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地:西安市莲湖区某某。

法定代表人:黄某某,该公司总经理。

犯罪嫌疑人:王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

电话:。

吴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

电话:。

涉嫌罪名:嫌疑人王某利用承包之便利获得涉案出租车的控制权,在承包期内拒不缴纳承包金且伙同吴某某藏匿涉案车辆拒不交还,王某及吴某某将报案人所有的涉案车辆非法占为己有涉嫌职务侵占罪,请求立案调查。

犯罪事实:

2月16日,报案人出资购置车型MRM、发动机号码K*3069、车架号码L6*8423的吉利轿车;2月19日,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涉案车辆颁发《机动车所有权证书》,机动车所有人为报案人;2月21日,西安市出租车管理处为涉案车辆颁发《道路运输证》,业主名称为报案人。

2月19日,报案人与嫌疑人王伟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王某承包涉案出租车’。签约当日,报案人交付了涉案车辆。

5月,嫌疑人吴某某以王某转让涉案车辆为由要求将该车转移登记至其名下;报告人向嫌疑人吴某某出示涉案出租车《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件,释明涉案车辆归属报案人所有、王某无权处分,要求嫌疑人吴某某交还,但吴某某拒绝交还且藏匿涉案车辆。同时,报案人约王某到场说明情况,数次督促交还涉案车辆,但王某以涉案车辆转让为由拒绝交还。

随后,报案人数次要求,嫌疑人拒不交还侵占涉案出租车且藏匿该车。因涉案出租车属报案人的经营资产,嫌疑人非法侵占的行为给报案人的正常经营带来困难,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嫌疑人犯意明显,行为昭彰,冀贵大队能够依法查处,维护正义。

此      致

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经侦大队

报案人:西安某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6月4日